出租屋
」 租屋 房東 大陸 中國 房客三重、新莊海砂屋都更通過 有效提高居民居住環境
新北市三重區永安北路5層樓連棟公寓因住宅天花板混凝土持續掉落,有嚴重的安全疑慮,居民屢向里長反映,「因為感到害怕不敢住,只好外出租屋」。2022年,經市府鑑定為需拆除重建的海砂屋,且已達到停止使用的標準,今年11月29日都更大會獲得委員全力支持通過,預計未來將興建2棟24層店鋪住宅大樓。三重區永順里長許嘉陣表示,社區住戶多次反映,「有屋卻不能住」、「因為感到害怕而出去租屋」的心聲,若可以都更成功,多數住戶肯定樂觀其成。新北市都市更新處說明,位於三重區永安北路上的海砂屋案,基地面積約1320坪。因該案住宅內天花板的混凝土持續掉落,有嚴重安全疑慮;2022年,經市府鑑定其中有135戶為需拆除重建的海砂屋,且已達到停止使用的標準。都更處長林炳勲表示,今年8月因女兒牆掉落事件,會同里長到住戶家中關心。10月下旬,又因康芮颱風吹襲,外牆掉落混凝土險些砸傷路人,情況相當危急。林炳勲指出,在實施者協助下,取得超過9成的住戶同意,進入都更程序後,市府加速審議,順利完成公展、專案小組審查意見收斂及聽證等程序,並於2024年11月都更大會審議通過。預計未來將興建2棟24層店鋪住宅綜合大樓,不僅讓住戶有了安心家園,同時透過留設人行步道、開放空間,改善周邊生活環境。都更處補充,同場另一案位於新莊區中港路的「中美公寓」,為2棟共55戶的建物,長期來發生牆壁、地面的裂縫漏水、梁柱鋼筋外露等狀況,在市府全額補助鑑定費用下,去年3月確認是海砂屋,8月畫定為都市更新地區,住都中心協助社區組成管委會完成海砂屋鑑定、自行招商後,12月底完成事業與權利變換計畫報核。都更處說,「中美公寓」經住都中心協助,亦於11月都更大會通過審議,三重、新莊2案核定後,將拆除及新建工程,有效提升住戶的居住環境。
大安區套房生活機能絕佳「離捷運站2分鐘」月租11K! 網看格局傻眼:以為監獄
有網友於近日PO出租屋資訊,希望能找到人接手位於東門的套房,原PO強調離捷運站超近走路2分鐘到家,且雖然生活機能好,但因為是在巷子內,所以同時也很適合想鬧中取靜的人,重點是月租只要11000元。然而,裝潢與格局照卻讓大批網友看傻眼,直呼「沒貼租金我還以為監獄」。該名網友於日前在臉書社團「台北&新北,雙北租屋、出租、合租、共居;房東房客盡量PO」發文分享,位於大安區信義路二段的套房,希望找到人接手,拯救他的押金,強調離捷運站超近走路2分鐘到家,一旁的永康街機能超好飲料店、特色小店、咖啡廳和餐廳多到根本去不完,全聯、超商、屈臣氏等等都有。不僅如此,走路3分鐘就可到大安森林公園,運動散步超方便,離台大、師大也都是騎腳踏車10分鐘距離,上課上班都半小時前起床就夠,每天下樓都很熱鬧很多外國人,但是在巷子內,上樓後又很安靜、視野好,且窗戶外是巷子視野很好無遮擋,採光絕佳,適合想鬧中取靜的租客。該間位於6樓的套房有獨立衛浴,洗衣與同一層租客共用陽台、洗衣機,走出門就可以洗晾衣服,設備有冷氣、單人床、冰箱、書桌椅和衣櫃,租金只要11000元,加上水費、網路費100元,電表一度固定5元。然而,實際的裝潢與格局照卻讓大批網友看傻眼,可看到床就在洗手台旁邊,且洗手台還與獨立淋浴間隔開,書桌椅則緊鄰衛浴間,大批網友都直呼「沒貼租金我還以為監獄」、「這個格局真的是奇葩」、「我看不懂這個房間」、「感覺是硬隔出來的衛浴」、「睡廁所還要那麼貴喔?」
中國房客住6年「夜逃」 日本房東開門「乾淨到傻眼」
「夜逃」在日文中,有著人間蒸發,莫名消失的意思,通常是指一個人不見蹤跡,突然失去聯繫。近日就有日本房東表示,自己的房子租給一名中國人居住6年,結果該名中國人近日突然「夜逃」了。而當房東打開房子後,卻對房屋的乾淨程度大吃一驚,甚至直言「房子不用怎麼整理就能出租了」。根據日本媒體報導指出,根據房東ムラタク描述,該名租客是一位中國男性,已經在房內居住了6年,期間並未出現任何拖欠租金或其他問題,是一名十分優質的租客。但近期該名租客突然通知房產管理公司退租,房東原本想嘗試聯繫該名租客商討具體的退租日期及相關事宜,但卻一直無法與該名租客取得聯繫。後續房產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員前往出租屋確認,發現出租屋早已空無一物,該名租客宛如人間蒸發般地消失無蹤。ムラタク也表示,與過往的夜逃經歷不同,這次的情況相當特殊。在過去遭遇的夜逃事件中,房間內部的狀況往往十分糟糕,不僅遺留大量垃圾,家具也是隨意擺放,處理起來極為困難。但這次夜逃的房間不僅沒有留下任何殘置物,地板和牆壁也光亮如新,乾淨的程度就好像是貼在出租網站上宣傳用的樣品房。ムラタク對於租客徹底清理的程度也忍不住發出讚嘆,甚至開玩笑地表示「這樣的房間狀態完全可以直接出租」。後續ムラタク將此事分享在網路上,結果意外引發熱烈討論,許多網友對於如此乾淨的房間表示訝異。也有人好奇,為何住了6年還能把房間,還能打掃得如此乾淨。也有人對於租客在夜逃之前,還能打掃這麼徹底,對其心理狀態感到好奇。此外,也有同樣身為房東的網友表示,之前自己也有遇到租客夜逃的情況,後續因為殘留在房間的東西對租客提出訴訟,結果導致房間閒置一年,認為ムラタク真的十分幸運。
男遭囚台中豪宅虐死! 高大成指遺體「3情況」可比對兇嫌進出時間
台中市七期豪宅19日晚間傳出命案,新北市26歲許姓男子被發現陳屍於出租屋內,生前疑似遭拘禁、綑綁並施暴。目前檢警不願透露相關案情,但知名法醫高大成則表示,依案發地及死者疑似全身多處瘀青挫傷,研判該案應為犯罪集團黑吃黑下痛下殺手。高大成還表示,從死者傷痕、鬍子以及肛溫,可以推算出是何時死亡、何時遭綁的關鍵時間,進而比對當時進出大樓的可疑人士,找出兇嫌。據了解,台中市七期豪宅案疑點重重,外傳可能涉及詐騙或毒品相關案件,且許男可能遭多人拘禁、綑綁及凌虐;對此,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法醫科主任高大成接受訪問時指出,依案發地和死者年齡等目前可知線索研判,凶手動機80%是黑吃黑被逮,另20%恐為愛上不該愛的人才會被拘禁施虐致死,至於一開始傳出「擄人勒贖」,則「絕無可能」。高大成分析,要釐清涉案動機,重點在死者身分、死亡時間、死亡原因、有無凶器等。因為死者很年輕,而案發社區則為小豪宅為多,死者陳屍處又已證實是出租屋,檢警應查是否「最近才租」,就可釐清是不是預謀犯案。至於凶嫌動機,不外情、財、仇,但高大成認為情的部分恐怕只有10到20%可能性,要確定死者是不是愛上不該愛的人,必須從其顏值和身材來研判;目前可知疑似凌虐至死,台中七期有不少博弈公司,但案發地是類似套房的小豪宅,不像詐團租來關豬仔或是做機房之地,應而他研判恐為犯罪集團懲戒成員黑吃黑,因此痛下殺手。至於能否鎖定兇嫌,高大成指出,第一點要先查看死者身上傷痕,若是紅紅的,可能就是遭打後第一天;若是有瘀青情況,為第二天;有深黃色或是淡黃色瘀青就是第三天或第四天;若瘀青已經快要消失,代表時間已經達到1周左右。若是「上述情況都有」,可能就是「每天都遭到毆打。」高大成指出,若是遭到虐打死亡者,致死情況通常為3種。第一,頭部顱內出血,造成中樞神經衰竭症;第二,肋骨骨折引起氣胸、血胸,引起呼吸衰竭;第三,腹部臟器引起肝臟脾臟破裂,造成腹腔內大出血死亡,這3種情況都可用外表看出。高大成接著表示,若要進一步推算死亡時間,除了利用傷痕,肛溫會更加準確,比如測量得出是32度,依照人體體溫為37度回推,代表死者死亡約5小時,因為人體死亡後,大約會是1小時降1度體溫。再者,利用鬍子一日會長0.16公分可推算,假設是死亡前5天遭綁,代表鬍子會長0.8公分。高大成認為,警方可以依據以上幾點推算出死者是何時遭綁、何時死亡,進而根據相關時間點去查找進出人士,藉此找出兇嫌。
1歲幼兒疑被遺棄出租屋!嬰兒體重不到3公斤 父出面闢謠:妻不太管孩子
大陸近日有一段影像引發全網關注,畫面中,一名瘦弱的幼兒坐在床上,據網友稱,這名孩子疑似被父母遺棄在出租屋,據了解,拍攝者是一名外賣小哥,當地警方事後表示,所謂的遺棄說法不屬實,警方趕抵現場時,孩子母親在現場,不過孩子母親「精神狀態不太好」,當日孩子已被送醫救助。根據《瀟湘晨報》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山東膠州,據這位拍攝影片的外賣小哥表示,「我作為一個父親,在現場看到這個孩子的狀況時,第一反應就是想為孩子做些什麼」,另據《新京報》引述當地一名愛心人士說法,這名孩童年齡在一歲左右,大概也只有4、5斤(2公斤到2.5公斤)狀況顯得營養不良,發育不太好,孩子目前沒有生命危險。在警方介入後,外賣小哥也將發佈的的影像都刪除。他表示,當時拍攝影片的初衷只是想讓大家關注此事,並不是要蹭熱度。據警方指出,這名孩子的母親當時看上去表現有些異常,警方和其交流溝通時並不是很順暢,後續社區的業主們也都自發捐款將孩子送醫。至於孩子的父親到底在何處,原來,父親出面表示,自己在外工作,孩子平常是由母親照顧「她不太管孩子」,這名父親更指出,「目前不知道怎麼打算,我沒有能力養他」。他接著表示,短時間希望孩童能活下去,目前嬰兒父親已經趕赴醫院看望。針對這起案件,膠州市雲溪派出所原先表示對此事不知情,隨後,派出所公人員主動回覆表示,「孩子父母並不存在遺棄行為,目前已組織社會上的力量,協同當地政府積極安置安頓孩子」。
出租屋遭房客偷改電錶成「比特幣礦場」 倒楣房東遭開罰
馬來西亞一名倒楣的房東近期發文表示,自己入手的第一間房子被租客改造成比特幣礦場,房子內部結構被嚴重破壞,還因為租客擅改電錶的關係,自己反而成為替罪羔羊吃下罰單。根據《星洲網》報導指出,一名房東在網路上發文,表示這是他購買的第一間房子,原本打算用租金來支付房貸,卻未料到租客將房子轉變為非法挖礦點。屋主表示,租客在租房的7個月內,他偶爾會過去進行房屋檢查,但每次都因為租客不在家,再加上所有門鎖都已被更換,所以都無法進入查看。而整起事件是直到馬來西亞國家能源公司進行突擊檢查,整起事件才因此曝光。有關當局甚至直接充公比特幣挖礦機器在內的設備,另外也針對擅改電錶一事對該名屋主開出罰單。整起事件爆發後,該名租客逃逸無蹤,甚至封鎖屋主的聯繫方式。屋主表示,自己在看到房子的慘況後趕到心碎,然後雖然有跟租客簽訂租賃合約,但因為沒有將電費帳單改承租客的名字,所以目前擅改電錶的罰單落到自己的頭上,而目前他還不清楚,自己到底要被罰多少錢。
以為是變胖!內蒙少女「廁所產女」將其殺害棄屍垃圾桶 獲刑4年半
近日,中國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人民法院審理一起令人齒冷的母親弒女案件。20多歲的女子洋某未婚懷孕,卻以為停經是月經失調、身形改變以為是變胖,最後在租屋處的廁所意外生下一名小女嬰。沒想到洋某擔心嬰兒啼哭暴露自己未婚懷孕,竟用修眉刀將剛誕生的女嬰殺害,隨後用浴巾包裹嬰屍,棄屍在樓道的垃圾桶中。事發後,科爾沁區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洋某有期徒刑4年6個月。根據科爾沁區人民法院發布公告,2024年3月12日19時許,洋某在科爾沁區某出租屋內廁所中,分娩出一名女嬰。洋某害怕女嬰啼哭讓他人知道其未婚懷孕生子,於是使用一把金屬修眉刀將剛出生的女嬰殘忍殺害,在將女嬰屍體用浴巾包裹後,丟棄在樓道間的垃圾桶中。事後女嬰的屍體被發現,洋某的殘行徑也因此曝光。經鑒定,女嬰胎齡36週左右,死於創傷性失血性休克。在調查過程中,洋某坦承殺害女嬰,但表示是因為自己從來沒想過自己會懷孕,把懷孕過程中的絕經當做月經不調,把肚子變大當做身體肥胖,把妊娠反應當做生病難受,直到孩子出生才猛然醒悟。驚慌失措下,又因為擔心自己未婚懷孕的事情曝光,才導致她痛下毒手。最終,科爾沁區人民法院認爲,洋某故意殺害有生命體徵的嬰兒,屬「生母溺嬰」,其行爲構成故意殺人罪,應受刑罰處罰。被告人洋某具有坦白、自願認罪認罰情節,可從輕處罰。考連被告人出於倉皇失措、顧及顏面等動機,將親生女嬰殺死,社會影響惡劣。終,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洋某有期徒刑4年6個月。
財政部預告 新增3樣態免課囤房稅
財政部14日預告,囤房稅2.0新增3種樣態可以不用計入差別稅率,為機關團體提供房子給居民或者受災居民使用,像是提供組合屋給災區居民使用、產業園區的企業,以提供弱勢員工低廉租金宿舍居住,及法人的房子提供包租代管。囤房稅2.0區分自住、非自住,自住全國限制3戶、非自住住宅採全國歸戶,稅率從1.5到3.6%,整體調升為2%到4.8%,並且有申報所得的出租屋、公益出租、繼承共有、建商2年內的餘屋等可適用較低稅率。財政部首波解釋,可不適用差別稅率的11種樣態,包含供住家使用的公有房屋、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勞工宿舍及附其附設員工餐廳、管委會或者防空避難空間、房屋專供停放車輛使用的停車空間、長照機構宿舍、史蹟與文化景觀、促參中公共建設、附屬設施或附屬事業供住家使用房屋、焚毀、坍塌或拆除至不堪居住的地步等,以及財政部留有但書,可以經由財政部核定之後再加入。近期,在地方政府執行過程當中,提供再排除差別稅率的型態的建議,因此財政部依據但書,再新增3種樣態,包含機關團體提供災民所居住的房子、產業園區提供弱勢員工住宿的宿舍以及法人的房子包租代管,讓非真正有囤房意圖的團體、機關,不用面臨最高4.8%稅率的壓力。財政部將預告2個月,預告期至10月14日,生效期限可追溯到今年的7月1日。
父母靠房租生活…弟弟吵結婚後搬進出租房! 兩老出「這招」他瞬間爆氣
兒女長大後,父母總是希望孩子可以提早獨立、負起責任。然而,近日有網友稱,平常父母是靠房租在過活,但弟弟最近吵著要結婚,還說要搬去出租屋住,父母得知後馬上就提出條件,就是要弟弟一個月給他們2萬6的生活費,豈料弟弟為此大發雷霆,還大言不慚的說自己平常給得比沒住在家的姊姊多5千,讓父母氣到差點暈倒。原PO近日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指出,父母是靠房租在過活,而最近弟弟突吵著要結婚,還吵婚後要搬去爸媽另間出租屋住,等於父母就沒有租金可以收,父母得知後馬上就提出條件,就是要弟弟一個月給他們2萬6的生活費,他們就可以搬過去。豈料,弟弟聽了後很生氣,還為了這件事跟父母大吵,說「姊姊一個月才給你們5千生活費,憑什麼我搬出去就要給1個月2萬6」,並強調自己「平時照顧你們兩老,我女友搬進來跟你們住,一個月給你們1萬」,最後則大言不慚的說「給得比姊姊多5千」,讓爸爸氣到差點暈倒,媽媽差點血壓升上來。對此,原PO補充,弟弟女友其實也住在家中3年多了,兩人只差1張結婚證書而已,且「他們兩個住家裡,吃一餐晚餐,冷氣開一整天」,而自己則一直住在公司宿舍,沒跟家裡住。此文一出,網友紛紛看不下去,留言表示「既得利益者才不會知道自己過的有多爽!」、「趕出去比較快」、「這種一律請他們搬出去,去外面自己租或買,房是父母的,沒理由事事由弟弟來打算,去外面租時就跟姐姐一樣每月拿五仟回去,這樣就夠公平了。」
台中套房月租1萬6千元!房東喊出「天花板電價」網炸鍋:開燈都嫌浪費
台灣正式入夏後,不少民眾哀號今年似乎比往年還要炎熱,電費相關話題也再度掀起關注,就有一名女網友分享,台中西區一間出租套房,夏季電費竟開出「每度電8.46元」的驚人天價,消息曝光後,網友紛紛怒批無良房東。一名女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貼出租屋廣告,發文直呼「來看看現在台中恐怖的電費」,從內容中可見,台中西區有2間套房欲出租,租金分別要價12500元及16000元,令人吃驚的是,夏季電費竟高達8.46元,非夏季電費一度電也要收取6.63元。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傻眼留言,「坑租客吧」、「開燈都覺得浪費⋯⋯這電費是真敢開」、「電費根本就不合理完全是在宰人」、「我租的6元就貴得要命,台中還快9元,恐怖」、「一度電將近7塊,可以檢舉嗎?」、「不只租金又吸血,就連電費也不放過,房東真噁心。」該篇貼文也釣出不少佛心房東,「上次聽我朋友說房東跟他收一度電7.6,我都覺得離譜了...我才算租客5元!」、「我也是個房東,電費真的不會到8元這麼多,甚至不到5元,大家賺錢很辛苦,真的沒必要再去賺電費,把房客榨乾。」事實上,內政部日前已拍板「租屋電費新制」,宣布電費計收若以用電度數計費,每度電費不得超過電費單當期每度平均電價;非以用電度數計費,所收取的電費不得超過電費單「當期電費總額」,新制將於7月15日上路,房東若違反規定超收電費,最高可開罰30萬元,如未改善還可加重處分,罰鍰50萬元。
台女赴菲工作遭中國搶匪洗劫 求助駐菲代表處被回:要不要快回台灣?
台籍女子小君(化名)日前到菲律賓工作時,在馬尼拉被2名中國男子洗劫,用手機轉走小君帳戶內存款,還被對方押回住處,搶走保險櫃裡的現金,還搶走小她的手機,企圖用手機裡的聯絡人資訊詐財。事後,小君向駐菲代表處(駐菲律賓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求助,但辦事處竟只回說當地治安不好,「你要不要快回台灣」,沒有給她實質性的幫助,讓她覺得氣憤又無奈。據《三立新聞》報導,在菲律賓工作女子小君,6月15日在馬尼拉被1名中國籍男子以談工作為由約出,前往某酒店赴約。小君稱一到場就被2名中國男子控制住,以毛巾將她的頭蒙住,搜刮身上的現金並搶走她的手機,並逼問小君銀行帳戶密碼,透過手機轉走17000元披索(約新台幣9400元),還拿著小君的手機,假冒她的身分與她的朋友借錢。期間小君遭到控制長達4小時,歹徒逼她講出租屋地址,由1名中國籍男子看管,然後其他共犯拿著小君的鑰匙,前往她的住處搜刮,從小君住處的保險櫃拿走約15萬披索(約新台幣8萬元)的現金 、名牌包跟威士忌,損失慘重。事情還未就此落幕,這群中國籍歹徒次日又跑到小君住處樓下,給小君1張字條,叫她加他們的聯繫方式,然後跟小君說他們正在拿著她的手機勒索她的朋友,並去找他們借錢。事後小君跟菲律賓警方報案,但小君認為菲律賓警方對於這幫中國歹徒幾乎完全沒作為,她只好向駐菲代表處(駐菲律賓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求助,但代表處也只告訴她說:「難道妳不知道菲律賓很危險嗎?妳趕快回來台灣就好了。」,完全沒給她任何實質性的幫助。小君還說,後來她登入自己的微信,發現這群中國歹徒也有綁架搶劫1名日本人,這名日本人向日本大使館求助,在日本大使館的協助下,已經調閱了這群中國人犯案過程的監視器及中國犯嫌的資料,反觀台灣駐菲辦事處做了什麼?外交部回應,駐菲律賓代表處相當關注這起案件,透過台菲警務追蹤機制,追蹤菲律賓警方辦案進度,絕對沒有怠惰情事。消息在網上曝光後,有網友好奇提問,小君在馬尼拉的工作是什麼?和中國人洽談的工作機會又是什麼?如果本身就是前往菲律賓從事離岸博彩等特殊行業工作,並且遭到當地中國犯罪組織的殺豬盤拐騙,菲律賓警方往往會視之為華人之間的糾紛,很少會花大力氣介入處理。此外,菲律賓與日本互為正式邦交國,兩國在對方境內互相設有大使館。而台灣目前與菲律賓沒有正式邦交,駐菲代表處對於菲律賓警方的影響力更是有限,指望我駐菲代表處能在菲律賓境內對中國的犯罪團體採取什麼實質行動,可能是緣木求魚。
醫師夫出軌賠40萬 富家千金不放過小三…公開懸賞給「6位數」報酬
北市一名富家千金放棄龐大遺產,嫁給時任台大醫院主治醫師莊男,怎料莊男婚後4年說要離婚,莊妻懷疑他出軌,發現他跟醫師跟叢姓小三出遊,互傳甜蜜訊息,「一起牽手走到人生盡頭」,法院判莊男要賠償40萬,但莊妻還是無法原諒小三叢女,對外公開懸賞叢女的相關具體資料,給出6位數報酬。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莊男曾是台大醫院兼任主治醫師,現在在洗腎診所工作,而莊妻娘家有龐大財產,原本女方家不同意2人結婚,但莊妻執意嫁給他,願放棄父妻的數十億遺產,2人在2016年結婚,莊妻媽媽也提供北市的上億豪宅,讓他們一家人住。莊男在2020年11月突然離家出走,去外租屋,直接跟法院訴請離婚,一審法院判離,但莊妻又上訴,去年3月二審判莊男敗訴。判決書指出,莊男多次跟小三叢女有出遊、聚餐、共同進出租屋處之情事,並有牽手、擁抱、傳送曖昧簡訊等親密舉動,逾越一般男女通常交友之程度,而莊妻因此提告,求償200萬元。莊男曾跟叢女說,「我想玩yuki」、「妳一直都很毒啊」、「我都被魅惑了」、「少來找你,我可捨不得」、「我只是想做跟你一樣的事情」、「體會妳的感覺」、「那妳下次跟我一起做好的事情」、「乾脆一起牽手走到人生盡頭」等。莊男辯稱,妻子雖然有提出照片,但他只是跟叢女相約吃飯,他在打離婚訴訟時認識叢女,傳簡訊只是想試探她,沒有侵害配偶權之行為,妻子要求的賠償金也過高,並不合理。法官認為,依據簡訊對話等,莊男跟叢女互傳4個月簡訊,也有牽手、擁抱等親密行為,所以「試探」辯詞不採信,莊男要賠償40萬。此外,莊妻要繼續告叢女,因為叢女身分沒曝光,法院傳喚她也不到,懷疑丈夫對叢女身分有保留,莊妻甚至對外重金懸賞,如果誰給叢女具體資料,會給「六位數」金額當報酬。
看房發現警告紙條「喊快跑」 夫妻倆傻眼離開...前房客揭用意
許多人離鄉背井在外工作會選擇租屋,不過租房可能會遇到像是電器、管道、窗戶、門鎖等老舊損壞、房東未經通知隨意進入房屋,侵犯租戶隱私,影響居住體驗等問題,日前澳洲昆士蘭州首府布里斯本(Brisbane)的一對夫妻在看房子時,意外發現前房客留下的一張手寫警告,引起網友關注。根據當地外媒報導,這間位於布里斯本北部的兩房出租屋每周租金為480澳幣(約新台幣1萬元),一名女網友與老公一同看房時,兩人原本對這間房子抱有很高的期望,因為在當前市場要找到合理價格的住房並不容易,沒想到看房過程中,夫妻倆發現前房客用紅筆寫下的一張警告紙條,其中詳細列出了這間出租屋的諸多問題,包括臥室和浴室會發霉、窗戶損壞、蟑螂問題,屋主會在不適當的時間來訪,並且非常小氣。前房客還指出,他們入住時租金是390澳幣,但如今漲到480澳幣,屋主卻從不修理任何東西,這也讓女網友和老公相當震驚,發現這張紙條後,迅速拍下照片便離開,女網友也表示,他們看到前房客的警告後非常失望,也決定不會租這間房子。事後女網友也將這張照片發布到網路上,意外引發眾多網友熱議,許多人贊同前房客留下警告紙條的做法,認為這是「每個租戶都應該做的事情」,紛紛留言表示,「我在過去40年住過的租屋中,至少80%都有類似問題」、「我現在正面臨這些問題,屋頂漏水,墻壁和地板發霉,我還因此生病」。報導中也指出,前房客在接受《信使郵報》採訪時表示,完全沒想到自己的警告紙條會在網絡上流傳,但他這樣做只是想警告後人,除非走投無路,否則應該避開租這間房子,因為他們從入住第一天起就感到非常不愉快,覺得自己受到了欺騙。
蔡凡熙成陳庭妮專屬「凶宅犬」 口嫌體正直掉入戀愛陷阱
靈異職人輕喜劇《幸福房屋事件簿》本週末第四集將上線。蔡凡熙的陰陽鼻能力露餡後,成了陳庭妮專屬「凶宅犬」,雖然他嘴巴嫌說:「真的把我當狗。」身體卻很忠誠,聽從命令四處靠鼻子尋找凶宅,一步步掉入戀愛陷阱也不自知。蔡凡熙不斷被陳庭妮餵食水果增加維他命攝取,讓他忍不住抱怨:「好像辦公室也多了一個媽。」(圖/逆光電影股份有限公司)該劇結合凶宅房仲與愛情、親情、友情,不同於傳統靈異題材的劇集,每一集以單元形式,描述陳庭妮飾演的資深房仲陸安琪及蔡凡熙飾演能通靈的新進菜鳥游大志,一起勇闖五花八門的凶宅事件,偵破藏在恐怖傳聞背後的動人故事。金馬、金鐘得主陳竹昇飾演神秘鬼怪。(圖/逆光電影股份有限公司)陳庭妮在上一集中得知蔡凡熙能聞到孤魂野鬼的能力後,開始強制進行健康管理,只為保持蔡凡熙的嗅覺敏銳,她不斷餵食水果增加維他命攝取,還禁止喝可樂、逼戴口罩,讓蔡凡熙私下抱怨:「好像辦公室也多了一個媽。」但陳庭妮的強勢作風反而攻陷蔡凡熙的心,隨著相處時間拉長,他對這位很照顧自己的前輩姐姐產生好感,更發揮凶宅犬的價值,替辦公室女同事妙妙抓出租屋處鬧鬼真相。新演員黃惟(左)飾演辦公室女同事妙妙。(圖/逆光電影股份有限公司)該集也力邀金馬、金鐘得主陳竹昇飾演神秘鬼怪,他刻意搗蛋讓家裡發出聲響、電燈自動開關,以為家裡鬧鬼嚇壞的女同事則由新演員黃惟飾演,她在劇中被蔡凡熙拯救,直說:「凡熙光是身高,好像什麼都不用做就很可靠了,靠著他可以聞到鬼的才能,順利解救妙妙的危機!」
自認有交往!醋女見男友人另結新歡 怒潑汽油洩憤遭逮捕
台中市47歲葉姓女子向開設自行車行的53歲吳姓男子承租房子,2人關係密切,葉女認定2人是情侶,吳男卻覺得兩人只是一般朋友。後來,吳男將房子承租給另名女房客,葉女自認被拋棄,6日晚間找吳男談判失敗,3小時後重回現場,在店外看到一罐裝有汽油的寶特瓶,臨時起意便朝吳男屋內潑灑,但她身上沒打火機,並未點燃,於是待在現場等警方到場,證明自己並無縱火企圖。吳男事後控告毀損,葉女也反告傷害。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葉女原籍印尼,年輕時嫁來台灣,取得台灣身分後丈夫病逝,後來結識販賣修理自行車的吳姓男子,2人互動親近,葉女認為彼此是情侶,吳男卻覺得2人只是一般朋友,後來,葉女因細故口角被吳男趕出租屋處,又見吳男和新的女房客過從甚密來認為是吳男「移情別戀」,6日傍晚18時許前往吳男的自行車行理論,雙方不歡而散,葉女離去後,又在晚間9點多返回原地,看見店外有一罐寶特瓶,內裝有供吹葉機使用的汽油,於是臨時起意,提著寶特瓶走進住在附近的吳男家朝屋內潑灑,但並未點燃。警方獲報到場,葉女還留在現場,沒有逃離。葉女向警方辯稱「身上未帶打火機」,只是潑汽油洩憤,並怒指吳男把她打傷,控告傷害;吳男反告毀損,而警方偵訊後,再將葉女多一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賣淫女拒親嘴遭毆 她失手刺死嫖客…法院認「防衛過當」判刑4年
大陸一名失足婦女在拒絕男子「親嘴」要求後,被持續毆打,後在鄰居勸說下,男方離開出租屋,之後踢了女子一腳並揚言要「弄死」她,女子一氣之下持水果刀將他刺死,事後因故意傷害罪獲刑4年。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這一判決,判決認為該女子屬於防衛過當,經媒體報導引發關注和討論。《瀟湘晨報》報導,41歲的蒙某是廣西人,案發前租住在重慶沙坪壩區。據她供述,2023年10月20日14時許,她在某巷子等業務,一名男子路過並問價。雙方談好後,她帶男子到出租房,2人進行性交易,過程中因她不同意男子提出的親嘴等要求,男子動手扇她耳光和用拳頭打她的頭,持續了3、4分鐘。蒙某稱,有鄰居敲門並勸說後,男子走出了出租屋,但隨後又衝進屋說要弄死她,並一腳將她踢倒在地,於是她抓起旁邊的水果刀,在男子衝過來打她時,從地上站起捅了男子一刀。隨後,男子將刀拔出,還想捅她,但馬上就沒了力氣,後來就不動了。庭審中,檢方認為,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蒙某刑事責任。同時,蒙某屬於防衛過當,應當減輕處罰。對此,蒙某認罪認罰,並表示會努力賠償被害人家屬。庭審中,蒙某辯護人認為,其防衛行為未超過必要限度,屬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即使認定防衛過當,因她在事發後積極補救等,也可免予刑事處罰。法院認為,案發時,蒙某的人身權利受到了現實、緊迫的不法侵害,為制止該不法侵害,保衛自己人身權利,她以水果刀捅刺反擊鄭某,具有防衛性質,但不構成特殊防衛。同時,不法侵害尚未達到嚴重危及蒙某人身安全的暴力程度,在此情況之下,蒙某選擇使用刀具直接捅刺鄭某要害部位,防衛行為明顯超出制止不法侵害的必要限度,應當認定為防衛過當。據此,今年3月13日,沙坪壩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蒙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
台中沙鹿男大生陳屍租屋處 隔壁房客2日未見他報警破門
台中市沙鹿區今(1)日發生一起命案,1名24歲男大生連日未曾踏出租屋處,同棟宿舍房客驚覺有異報警,員警和消防人員破門進入,赫見男大生倒地,已死亡多時。警方初步排除他殺,詳細死亡原因,後續報請檢察官相驗釐清。據了解,該名男大生目前休學中,同棟的房客發現有2天沒看到男大生,心裡覺得奇怪報警,未料仍阻止不了憾事。
蓋養老房照顧爸媽 孝子竟遭親姊妹設局…房和土地沒了還被趕出家門
金比情堅。馬來西亞1名男子燃盡自己的青春照顧父母,還須分神守護兩老的產業,卻遭6個親姊妹以讒言背叛,落得被父親逐出家門、失去土地繼承權下場。男子的妹妹在臉書還原哥哥遭另外6個姊妹們背叛的始末,表示他們8兄妹的父親在當地擁有1塊土地,照顧爸媽的哥哥沒有固定工作,父親因此建議他在土地上蓋房出租,並讓8兄妹們平分土地。女子表示,哥哥遵照爸爸的指示在土地蓋了6棟24房的出租建物與1家迷你商店,父親也同意除了出租房,迷你商店的土地也屬於哥哥,雙方再以口頭協議讓爸爸獲得其中1棟房。但協議雖讓哥哥能獲得扣除開銷後的所有收入,但哥哥必須對排汙費、維護費甚至收不到租費負責,且租費還要用來支付地稅與兩老的生活開銷。未料,爸爸在媽媽病逝後突然改變心意,用哥哥已經拿了很久的租金作理由,拒絕再讓哥哥拿租金,之後甚至把哥哥趕走。女子認為,姊妹們曾想要哥哥建造的房子,雙方也曾為此衝突並出現拆除出租屋的要求,所以姊妹們很可能煽動爸爸把哥哥趕走。女子也感歎,如果哥哥一開始與爸媽簽下白紙黑字而不是達成口頭承諾,或許就不會落得這種下場,並透露自己也因為替哥哥說話,遭到爸爸的怒斥。
老少配人夫懷疑妻子出軌 「躲床底1小時」見驚人一幕…1句話釀悲劇
大陸四川省1名男子懷疑妻子出軌,躲床底1個小時,最終因1句話釀成悲劇。四川省綿陽市三台縣警方2020年接到報警,1名男子在電話中說自己打了人,讓警方趕緊過來。民警趕到後發現,另外1名男子躺在某出租屋內,已經沒有了呼吸,趕緊將其送往醫院搶救。不過,醫生檢查後確定,該男子已經死亡。警方偵訊後得知,報案男子叫曾彈匠,是三台縣本地人;死者姓卿,2人之間並不熟悉。經查,1名李姓女子2018年在三台縣某鎮租房居住,直到2019年認識了曾彈匠,並與其結婚,從此之後2人便開始同居。由於曾男和李女之間相差10幾歲,這樣一對老夫少妻的組合自然引起了很多人的懷疑。街坊鄰居都認為李女圖謀曾男的錢,也有人懷疑她偷偷養了男人。時間一久,曾男也開始懷疑妻子出軌,且他多次看到女方和卿姓男子在一起,還有互相觸摸的行為,原本他就對流言蜚語心生不滿,看到2人親密接觸頓時怒不可遏,於是決定藏在自家床底,等李女和卿男在出租屋偷歡時現場捉姦。2020年6月17日,曾彈匠躲在床底整整1個小時,終於等到了妻子和卿男現身。原來李女當天本來在茶館打牌,卿男突然找到她求歡,而2人確實存在不正當關係,於是她先單獨回家,確定丈夫不在家後便把卿男帶進臥室發生關係。躲在床底的曾男聽著2人翻雲覆雨發出的聲響,瞬間氣得火冒三丈。就在此時,卿男喘著大氣說道「我厲不厲害?是不是比你的死鬼老公強多了!」曾男聞言立即爬出床底,撿起牆角的磚頭朝對方後腦勺狠狠砸去。卿男當場癱軟在地,頓時失去了意識,可曾男依舊不解氣,看到妻子準備給情夫穿褲子,他又舉起磚頭,狠狠地朝卿男的尾椎骨砸了2下。隨後,曾男用妻子的手機報警,向警方講述了自己打人的過程。民警趕到後發現,卿男已經死亡。死者家屬得知後,決定將曾男告上法庭,索賠30萬。誰知警方對屍體進行調查後發現,卿男的死並非完全是曾男的責任,原來死者本身患有腦血管畸形和慢性腦膜炎,當天偷情被抓包一時情緒激動難,產生呼吸急促現象。法醫認為,曾男持磚頭砸傷卿男,在對方死亡過程中起到了次要作用,是輔助死因,參考範圍最高40%。法院審酌,曾男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但他犯後主動報警,並在現場等候,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從輕或減輕處罰,加上死者和李女有不正當關係,在本案中存在嚴重過錯。法院最終認定,可酌情對被告人曾男從輕處罰,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被害人卿男存在過錯,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法院酌定為30%的責任,結合當地經濟水平和審判實踐,曾男仍需支付死者家屬人民幣22萬餘元(約新台幣96萬元)。
房東未設住警器 火警釀傷亡恐吃官司
房東未裝設住警器,出租屋火災導致房客傷亡,如被認定與火災擴大間有因果關係,除行政罰鍰,恐還得面臨民、刑事責任。曾任主任檢察官的律師陳建良表示,《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規定房東未設置住警器,將處以罰鍰,但對於相關注意義務的規定,原本消防法即有規定。至於房東是否應負過失致死、過失傷害及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等刑責,仍應回歸個案失火、造成他人死亡或重傷的原因,跟未設置住警器間是否有因果關係。如有設置住警器,房屋內之人仍會死亡或重傷,則實務上會認定沒有因果關係,反之,若有設置就可能避免死亡或重傷結果,則會認定涉嫌犯罪。律師黃瑋如指出,依自治條例規定,房東應設置住警器並維護,若房東怠為設置,因而被認定與火災損害擴大間具有因果關係時,可能因此需對於火災承擔相關的民事責任。黃瑋如表示,大火無情,火災發生的原因不一而足,對於責任的追究,仍需視火災的發生原因來判定。法院通常會參考消防局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且多半認為只有在承租人對於火災有「重大過失」時,才需要負擔賠償責任。若是房客在租屋處烹飪時未注意爐火、抽煙亂丟菸蒂、拉太多延長線等原因引發火災,都可能被法院認為屬於具有重大過失而需對火災負責;但若是因為電氣設備老舊或為了分租套房任意拉置電線引發短路火警,此時就可能被歸咎是房東的責任。消防局表示,將持續透過各項管道宣導住警器及用火用電安全等居家防火相關知識,讓租屋者能夠住的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