凃明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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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信吾殘殺2警55刀任曝曬等死 法官痛批罪大惡極判死刑
台南2員警凃明誠、曹瑞傑去年8月底追查竊盜案時,遭凶嫌林信吾瘋狂砍殺殘忍殺害,引起全國悲憤,檢方起訴林信吾並求處死刑,台南地院今天審結,合議庭認為林信吾惡行重大、罪無可逭,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法院開庭審理時,林信吾雖當庭認罪並向兩警家屬道歉「對不起、很後悔做了這件事,自己罪有應得」;凃明誠二姊激動大喊「閉嘴,不接受」,要求法官判林死刑。2022年8月22日,台南市警二分局民權派出所員警凃明誠、曹瑞傑追查一起竊車案嫌犯時,循線在安南區北汕尾附近第1公墓發現失竊機車,率先下車的凃明誠,竟遭凶嫌林信吾持刀割喉,身中17刀並搶走1把警槍與12顆子彈;當時仍在車上的曹瑞傑開警車衝撞林嫌,遭對方開6槍後下車與林嫌搏鬥,也慘遭林嫌不斷砍殺共38刀 ,2名員警重傷殉職。支援的陳姓警員察覺出事趕抵現場時,親眼看見滿身是血的凃員勉強從警用巡邏車後座下車,手持礦泉水瓶,但隨即不支倒地。陳員的隨身密錄器,錄得凃員臨死前發出討水的悲鳴,卻因遭到割喉失血過多、難以言語。至於身中38刀的曹員,也因傷勢過重,反覆試圖坐起卻又次次倒地,但他在凃員陷入昏迷時,為營救同袍,仍用盡最後一絲力氣呼喚至路邊求救的陳員,返回對凃員施救。檢方認為,2員警死前承受至深至鉅的身心折磨,痛苦難以想像,更無法以筆墨形容。2名被害人只是認真執行職務的員警,卻無故遭受凶嫌暴行,但凡親見其皮開肉綻的遺軀,或勘驗不忍卒睹的現場影音,將無人能否認本案確為情節最為重大的罪行。法官支持檢方見解,認為林男罪無可逭,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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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殺2警狂砍55刀 台南殺警案林信吾一審判死
去年8月22日,台南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殺警案,兇嫌林信吾從明德外役監逃脫偷機車,遇到警員凃明誠、曹瑞傑,直接狂砍55刀殺2人,逃了17小時落網,台南地院23日一審宣判,林信吾遭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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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殺警案開庭...兇手當庭道歉家屬嗆「閉嘴」 檢:認罪只是假象
台南地方法院10月31日開庭審理去年8月22日發生的台南雙警遇襲命案,檢辯針對凶嫌林信吾的犯行,是否符合國際2公約所指的情節最重大之罪,足以判處死刑,展開激烈攻防。當林信吾向被害員警家屬道歉時,家屬更怒嗆「閉嘴!不接受」。全案辯論終結後,合議庭諭知11月23日上午11點宣判。林信吾在審理過程中,多數時間都發呆、眼神下望,但曾2度向家屬道歉,並淡淡地表示後悔,還自認「罪有應得」,應該判死。檢方認為,林信吾買刀預謀殺人,還主動攻擊執勤中的員警,下手更是凶殘,員警受傷倒地也沒有救護,「連拿槍的員警都遭殺害,那人民有誰是安全的?」已屬2公約所指情節最重大之罪,應該判處死刑。檢方還說,凶嫌事後認罪看起來只是假象,根本沒有積極想要彌補家屬;判他死刑,法律才能成為員警執法的後盾,讓人民相信司法,否則如果輕判,是否意謂日後員警遇到逃犯、歹徒時,可以轉身離去?死者家屬也出庭泣訴,案發至今1年多,仍經常憶及此案畫面,讓他們十分痛苦,並質疑為何犯錯的是被告,卻要家屬承擔無止盡的痛?要求法官盡快判死。殉職員警凃明誠二姊更對林說,「每次開庭,看著你在發呆、打瞌睡,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你在監獄裡毫無愧疚,而我們卻活在痛苦裡。」被害家屬委任律師強調,被告雖自稱接受判死,但審理過程卻一再企圖卸責、脫罪,也沒有彌補家屬、修復關係;鑑於對方先前曾犯強盜罪被判刑7年多,國家機關已經給予他調到外役監服刑的自新機會,他卻犯下更嚴重的殺警案件,顯然已無教化可能性,應該判死。林的辯護律師主張,此案屬偶發案件,被告購買作案用的彈簧刀只是為防身並非預謀殺人,加上是受員警噴辣椒水刺激,才一時氣憤殺人,且有重度酒精障礙,犯案前也曾喝酒,酒癮亦屬《精神衛生法》中的精神疾病,請求法官參酌刑法59條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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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死囚釋憲求生失敗 大法官判決「連身條款」合憲
38名死囚中的35人,認為最高法院規定的:「更二連身條款」及「重大連身條款」違反公平審判等原則,聲請釋憲。司法院憲法法庭今天下午3時宣判,認定上述連身條款合憲,35名死囚無法從此次釋憲案脫身,也未能獲得重新審理的機會。最高法院《刑事分案實施要點》規定,「原審更三審以上再行上訴之案件」及「重大刑事案件發回更審再行上訴案件」應由原承辦股辦理,即俗稱的「連身條款」。死囚黃春棋等35人,認為最高法院分案的連身條款違反憲法公平審判、審判獨立及平等原則等,陸續聲請釋憲。由於總統蔡英文多次強調廢除死刑是普世價值,去年9月3日蔡英文出席「總統與高中生面對面論壇」,回應死刑存廢議題時聲稱,「無須依賴嚴厲的刑罰來嚇阻犯罪」,顯示她廢死立場不變。另外,許多主張廢死團體向來與執政的民進黨關係密切,釋憲結果出爐前,外界都十分懷疑這些因素是否會影響憲法裁判結果。另外,由於法務部近年鮮少執行死刑,加上最高法院去年起開始不判死刑,形同實質廢死,名律師陳長文曾指出,倘蔡政府「有意」將「廢死」作為政策方針,就該開天窗說亮話,而非用暫緩執行死刑以拖待變!政府有責任向全民交代死刑存廢何去何從。1987年被綁架殺害男童陸正的爸爸陸晉德,也曾痛批法務部竟然拖2、30年,不執行最高法院定讞的案件,他斥責法務部「為什麼不執行死刑、阻擋死刑?」並強調:「我們老百姓不同意!」台灣歷次民調皆有超過8成以上民眾反對廢死,加上去年8月22日台南員警曹瑞傑、凃明誠執勤時慘遭殺害,不但家屬悲痛不已,也讓全民義憤填膺。法界一度傳出大法官可能透過連身條款釋憲案替死囚解套,引發極大民怨,結果大法官還是認定連身條款合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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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寒假作業1/死刑和誹謗罪怎麼判? 憲法法庭左右為難
今年農曆春節期間適逢新冠肺炎疫情減緩及國門開放,悶了許久的民眾莫不歡欣鼓舞,不過司法界有群人,面對這個難得的假期卻絲毫不能放鬆,那就是被認為是「第四審」的司法院大法官,因為春節連假過後,他們就得為38個死囚釋憲案作出憲法裁判,還要處理包括誹謗罪除罪化在內的重大釋憲,堪稱是大法官們高難度的「寒假作業」。其中最讓大法官頭痛的首推38死囚釋憲案。38死囚釋憲案起源於黃春棋等死囚們以「更二審連身條款」違憲為由聲請釋憲,再併入民進黨重量級人士、前立委高志鵬貪污案衍生的法官迴避案,成為這次釋憲案的主要源由。所謂「更二審連身條款」是司法院為讓案件早日確定,1987年起函令最高法院,要求死刑、無期徒刑等重大刑案,以及案件經二次以上發回更審,再上訴最高法院,須由同一法官審理,避免案件一再發回,影響當事人權益,不料竟成為38死囚爭取翻案、以及衍生高志鵬的貪污案能否再審的契機。38死囚之一的黃麟凱殘殺2人遭判死刑定讞,他主張最高法院法官重複審判他的案子違憲。(圖/報系資料照)由於總統蔡英文多次強調廢除死刑是普世價值,去年9月3日蔡英文出席「總統與高中生面對面論壇」,回應死刑存廢議題時聲稱,「無須依賴嚴厲的刑罰來嚇阻犯罪」,顯示她廢死立場不變。另外,許多主張廢死團體向來與執政的民進黨關係密切,這些因素是否會影響憲法裁判結果,讓外界十分好奇。不過,台灣歷次民調皆有超過8成以上民眾反對廢死,加上去年8月22日台南員警曹瑞傑、凃明誠執勤時慘遭殺害,不但家屬悲痛不已,也讓全民義憤填膺。大法官最後究竟要選擇「上意」、還是民意,大家都在看。大法官另外一個高難度的寒假作業,就是3月14日要召開言詞辯論的誹謗罪應否除罪化釋憲案。本案源起朱姓台商、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盧映潔、電台負責人許榮棋等人不服被判誹謗罪確定,聲請釋憲。根據大法官會議在2000年間做出的釋字第509號解釋,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就不構成誹謗罪。509號釋憲案雖然維持了誹謗罪,卻大幅降低了被告的舉證責任,從「言論須為真」,變成「有理由信其為真」就可過關。誹謗除罪化可能導致許多爭議案件無疾而終,圖為中國小姐張淑娟到北檢控告媒體人周玉蔻加重誹謗。(圖/趙世勳攝)不過社會上對於誹謗除罪化的聲浪一直沒停過,總統蔡英文在2016年到2017年召開的司改國是會議第5分組,決議廢除包括誹謗罪在內的妨害名譽罪,理由是妨害名譽罪會影響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還會增加警察和檢察官的負擔。司改國是會議統計了2014年到2016年間,全國地檢署共偵結28073件妨害名譽案,僅有5745案起訴,而且這3年內所有妨害名譽案判決,幾乎沒人被抓去關,似乎未能達到刑罰的目的。反對誹謗除罪化人士則認為,一旦除罪化後,民眾遭到抹黑和污蔑只能尋求民事賠償,「難道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亂罵人、造謠生事?」另外,現在電腦科技日新月異,網路霸凌事件層出不窮,還有人因此想不開輕生,如果廢除誹謗罪的目的僅為了減少檢警和法院工作量,就犧牲掉尋求正義的管道,似乎也無法符合民眾的法律情感。贊成與反對都言之成理,看來大法官有得傷腦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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殉職員警曹瑞傑今生日 殺警案首開庭審理 胞兄泣訴:「判死將會是最好生日禮物」
今年8月22日台南市員警凃明誠、曹瑞傑遭到明德外役監逃犯林信吾殺害,台南地院今天開合議庭審理殺警案,而今天剛好也是曹瑞傑的生日,他的哥哥曹瑞龍在庭上表述意見時說,這是第一次沒有弟弟瑞傑的生日,「如果今天判死刑,會是最好的生日禮物」,他希望能趕快判決死刑定讞,不要讓阿公阿嬤撐不到正義到來那天。凃明誠(左)二姊開庭時陳述,希望家屬跟員警在天之靈,都能等到一個符合公平正義的判決。(圖/報系資料照)兩名員警的家屬在播放警車監視器影像及法醫說明涂明誠傷勢時,情緒潰堤,哽咽頻頻拭淚,凃明誠二姐涂怡婷甚至抱頭掩耳,不忍再聽,她說每次開庭都讓她想起可怕的記憶,但不管多可怕、多難過,她都不會逃走,請庭上看到她們(家屬)的努力,希望她的弟弟、瑞傑能等到一個符合公平正義的判決,「做錯事的人可以得到應有的懲罰。」殺警案在召開兩次程序庭後,今天首度開合議庭審理,從下午2點一直審理到傍晚5點半,檢方共傳喚廖姓計程車司機、台南市警局鑑識中心簡姓主任潘姓法醫3名證人,檢方與林信吾辯護律師則針對林嫌當下有無酒醉、有無毀壞凃員槍套(何人開第一槍)等問題交叉詰問證人。林嫌到案時向警方供稱犯案時是因為「喝太多」,但計程車司機說,林嫌案發後從土城高中搭計程車時,對話與表現正常人無異,也沒有聞到酒味,「不像是喝醉的人」;鑑識中心主任則當庭指出,凃的槍套安全鈕遭破壞,應為有人外力拉扯奪槍導致,法醫逐一講述兩人身中55刀過程,而曹瑞傑手握刀刃企圖抵擋,手部還被傷到幾乎斷掌,身上有4刀深及骨頭,頸部等多處刀傷,還是在無法抵禦下的狀況,還遭到林嫌持續刺砍。法醫陳述,凃全身有銳利刀傷17處,頸動脈遭到切斷,曹則被砍殺38刀,頸部有11處切割銳利傷口,右手虎口則有貫穿性傷口,手掌傷口長達5公分,左手、手肘均有切割傷,左手掌傷口達8.5公分,韌帶遭切斷形同斷掌,左右手傷口嚴重,均為「抵抗傷」,顯示曹員曾徒手握住刀刃,遭刺殺過程還不斷設法抵擋。曹瑞傑胞兄曹瑞龍說,這4個多月來他痛苦到無法入眠,還為此住院19天,今天特別向醫生請假,讓他能出院開庭,每年12月20日他們兄弟都會一起過生日,他無法接受弟弟已經不在人世,感覺自己快要生病,還想抓林信吾家人來傷害,但他想給弟弟留下好名聲,更相信老天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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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殺警案7日首度開庭 曹瑞傑家屬當庭痛罵凶嫌「畜牲」
震驚社會的台南殺警案7日在台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凶嫌林信吾在法庭上表示,案發時因為喝了酒,下意識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又被警員凃明誠噴辣椒水刺激到,才失控動手殺警,雖然林信吾坦承犯行,也曾寫信給法官希望能判他死刑,但林的辯護律師仍請求精神鑑定與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而檢方與訴訟代理人則認為沒必要;兩殉職員警的家屬都到場,情緒難掩激動,痛罵林是「畜牲」。林信吾在法庭上多數時間都低頭無語,對於法官詢問,他說自己行凶前有喝酒,當時沒有想太多,他知道對方是警察,主動持刀靠近,受到辣椒水的刺激,有點憤怒,無法控制自己,「好像有點發狂」。法官也詢問被害人家屬的意見,曹瑞傑的哥哥說今天全家人都到場聽審,要求法官速審速決,立刻判林死刑,「入18層地獄,死10個林信吾都不夠,他不是人而是畜牲」,他痛斥林仍在狡辯,甚至說出自己「每天都想殺人,我才要去鑑定…」也被法官當場制止。凃大姊說,檢察官出示起訴書,一字一句的念,就讓他想到凃、曹2人的痛苦,她說自己從來沒想過會進法院,就像置身夢境,但這個夢很痛,每一分鐘都快昏倒,但庭上卻是聚焦在凶嫌有沒有控制能力,讓她無法承受,「真的非常痛苦」。整場庭訊長達2個半小時,期間檢辯雙方大陣仗攻防,雙方各執一詞,法官陳碧玉說,將等待合議庭評議後決定,定於11月11日上午再開準備程序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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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外役監再出包 受刑人「逾期未歸1個月」一查竟是大烏龍
日前明德外役監逃犯林信吾返家探親未歸,在逃亡時殺害曹瑞傑、凃明誠2名員警,引發社會譁然,也凸顯外役監的管理問題。近日有媒體爆料,又有一名明德外役監受刑人逾期未歸1個月,監方坦承是行政疏失。據《壹蘋新聞網》報導,爆料民眾指出,明德外役監有一名受刑人在17日持出監返家探視證明,到北部當地警察機關報到,但警方一看,核准日期為8月13日到8月15日,馬上請受刑人留下。爆料民眾說,「監所回覆公文打錯了,修正時間為9月17日到9月19日。」他直呼,這種錯誤真的很離譜,竟然連日期都可以弄錯,讓他不禁質疑外役監的管理有問題。對此,明德外役監表示,這確實是監方的行政疏失,才會讓證明書的日期有誤,會檢討並做出懲處,避免再發生類似的事情。據了解,19日有200多名受刑人回家探親,監所人員給受刑人證明書後,會請他們再核對內容才會放行,該名受刑人是首次返家,應該是不清楚流程,到了派出所報到才知道日期有誤。受刑人向警方表示,他的證明書「真的是監所發的」,警方向監所查證並修改日期後,叮囑受刑人這3天都要來報到,而受刑人都有照做也有依規定如期返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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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女魔頭10年奪3命2度判死…「更審逆轉判無期」法官認:非故意 逃死關鍵曝
台南殺警案引起社會譁然,死者凃明誠胞姊在鏡頭前激動怒吼,「去你X的廢死團體!都給我滾去十八層地獄」,讓死刑存廢的議題再度浮上檯面。女魔頭江雲卿於2010年間連續殺害3名計程車運將,全案進入法律程序後,一、二審皆判處江女死刑,然而到了更一審,法官認為她並非故意殺人,改判無期徒刑定讞。案件審理期間,江雲卿雖坦承下藥劫財,但辯稱她的目的只是要強盜財物,並沒有要取人性命的意思,「雖然我知道他們服用摻入安眠藥水的酒類後,泡澡會在浴缸昏睡,但是我不知道那樣會溺斃,我強盜財物後急著要逃跑,根本沒想到這麼多,犯案後都走得很急,不知道運將後來溺斃」,否認有殺人犯意。不過,一、二審都認為,江女不可能在被害人清醒時盜取財物,一定是等對方昏迷後才下手,加上她曾供稱「一般人在浴缸裡睡著會溺斃」等語,顯示被告在可預見死亡結果之情況下,仍放任3名運將浸泡在注滿水的浴缸,最終導致3人溺斃,儘管其具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仍難辭其咎,判處江雲卿死刑。沒想到,更一審法官卻表示,雖然江雲卿「客觀上」存在可預見死亡結果之可能性,但她過去以相同手法犯案時,有3名被害人未死亡,亦可作為被告於行為當時在主觀上並無會發生死亡結果預見之推論,當有二種推論可能性存在時,即不能必為不利於被告之推論,最終認定江女非故意殺人,改判無期徒刑。全案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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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割喉無辜童嗆「殺1、2個不會判死」…狠男神預言無期定讞 死者家屬慟喊:司法已死
台南殺警案引起社會譁然,凃明誠姐姐一度在鏡頭前激動怒吼,「去你X的廢死團體!都給我滾去十八層地獄」,讓死刑存廢的議題再度浮上檯面。男子曾文欽2012年殘忍殺害年僅10歲的方姓男童,成為台灣犯罪史上第2名隨機殺人犯,做案動機及情節震驚台灣社會,引起輿論譁然。全案進入法律程序,歷審法官皆認定,曾男長期受憂鬱、激燥、焦慮、吸食安非他命產生之幻覺所苦,且過去有精神病史,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讓死者家屬心碎直呼「司法早就死了」。台南市10年前發生轟動一時的「湯姆熊割喉案」,年僅10歲的方姓男童被發現陳屍廁所,頸部有明顯刀傷,疑似遭人割喉殺害。警方獲報後,火速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同日下午6時許在釣蝦場逮到凶手曾文欽。恐怖的是,曾嫌遭逮後竟稱「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甚至狠嗆如果自己沒被抓,還會繼續犯案。湯姆熊割喉命案震驚社會。警方調查,曾文欽殺人後,隨即驅車返回租屋處,換洗沾染死者血跡的衣物,之後又到釣蝦場的附設網咖睡覺,還將車牌拔掉躲避追緝,最後仍遭警方逮捕。曾男落網後,承辦檢察官蔡英俊未等警方移送,便主動驅車前往分局進行偵訊,訊後以曾嫌所犯本刑為5年以上重罪、並有逃亡之虞等理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據了解,曾男落網後曾說「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到了審理過程又改口自己是想死才殺人,「我完全沒有想要吃免費牢飯。想吃牢飯的話,竊盜、搶劫都可以。我是想自殺才殺人,因為先前自殺多次都不成」,並稱「說殺1、2個人不會判死,是覺得說得越可惡,死得越容易。」命案現場血跡斑斑。2014年10月,台南高分院維持一審判決,判處曾文欽無期徒刑,服刑前應至指定場所受監護5年。判決結果再度引發社會爭議,檢察官決定上訴三審;同年12月,最高法院以二審不應僅以當時犯罪嫌疑人之案後醫學鑑定報告作為凶嫌精神問題之依據,而是要綜合犯嫌犯罪前後之言行為由,發回更審。2016年1月,更一審合議庭認為,曾男行凶時意識正常,審酌聯合國兩公約,不得對精神或智能障礙者判死刑,且今日刑罰制度不是為了滿足「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之應報觀念,雖然執行徒刑25年後可能假釋出獄,若矯治無用亦可監禁終身,亦不致危害他人,加上被告並非無教化遷善的可能,判處無期徒刑。結果出爐後,方童姑姑痛批「司法早就死了,我早就沒期待了。」2016年5月5日,最高法院判處曾文欽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似乎印證了曾嫌所說的「現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 湯姆熊割喉案的判決引發輿論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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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人魔10年殺3人…「鐵條塞下體」性侵8旬嬤:跟20歲比看看 死刑定讞18年沒槍決
台南殺警案引起社會譁然,凃明誠姐姐一度在鏡頭前激動怒吼,「去你X的廢死團體!都給我滾去十八層地獄」,讓死刑存廢的議題再度浮上檯面。男子張人堡29年前殘忍姦殺一名83歲老婦,並在10年內陸續殺害2人,遭判處死刑定讞至今已18年,卻仍在等待槍決,讓人不禁對司法威攝力打上問號。據了解,張人堡19歲時開始吸食安毒,1993年3月下部隊到海巡313中隊服役,隔年服兵役完成返回嘉義時,因不滿母親同居人大聲咆哮、拳打腳踢,故在衝突中將其殺害,因此入獄服刑。時隔近7年,獲得假釋的張人堡出獄後,認識了一名比自己年長11歲的余姓女友,雙方進而交往,並在台北市士林區定居。2003年8月8日,張人堡不滿女友嘲笑他是沒用的男人,又被對方持水果刀劃傷手臂,一氣之下竟從余女手中奪下利刃,隨後朝她的胸部猛刺1刀,見對方一息尚存,似乎想開口說話,他不但沒心軟,還心想「怎麼還沒死?」接著又再補2刀,並以內褲摀住被害人口鼻,直到確定余女已經完全斷氣才鬆手。警方運出箱屍。張男犯案後將屍體塞進行李箱,原本打算趁著夜深人靜時,將箱屍從3樓吊掛到1樓,再運往別處丟棄,不料塑膠繩承受不了重量,垂降到一半應聲斷裂,行李箱掉落到1樓鐵皮屋頂,同時發出巨響。張男擔心驚動住戶,慌亂之下將屍體藏在水塔下方,再向余女友人借車搬運,卻被對方察覺有異,於是報警。警方獲報後,立即逮捕張人堡並展開偵訊,不料竟意外破獲另起殺人案。檢警查出,張男服役期間外出洽公,行經苗栗後龍鎮外埔時,見83歲老嫗獨自走在產業道路,遂心生歹念,先用木棍敲昏阿嬤,再拖往旁邊的甘蔗園性侵,事後擔心事跡敗露,遂以石頭重擊被害人臉部致死,並拿走死者身上的金項鍊,逃逸無蹤。檢警透過DNA鑑定,查出張男涉及另一起殺人性侵案。檢警發現屍體時,赫見老婦的肛門遭1支粗鐵條插入,深入體內達53公分,畫面怵目驚心。雖然警方在死者下體採集到男性精液,礙於當時DNA鑑定技術尚不發達,監視器也不普及,加上命案現場地處偏遠,根本沒有目擊者,因此遲遲未能破案,直到多年後發生士林箱屍案,才透過新技術比對出張男就是凶手。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法官認定,張人堡年幼時曾遭年長者欺負,在心中留下陰影,成年後懷恨在心,因此被害人都是年紀較長的婦人,雖然他有反社會人格,犯案時仍有辨識能力,卻仍在10年內殺害3人,2004年判處死刑定讞。時隔18年,已50歲的張人堡仍在獄中等待槍決,而被害人家屬也還在等待正義伸張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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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殺警案/殉職2警密錄器曝光!涂明誠悲鳴討水喝 曹瑞傑懇求:先救學長
台南市上月底發生警員凃明誠、曹瑞傑殉職案,台南地檢署今日偵結,起訴兇手林信吾並求處死刑,而2名殉職員警的密錄器也曝光,涂員在生命的最後口渴討水喝,曹員則是費盡最後的力氣大喊,要趕來支援的警員陳俊安「先救學長」,檢方表示,現場錄音「慘不忍睹」,無人能否認本案確為情節最為重大之罪行。檢方今日求處林信吾死刑,求刑理由則表示,林信吾將涂員和曹員砍成重傷,2人當時垂死已無威脅,但兇手沒有一絲一毫憐憫,反而在現場恣意搜刮,搶走警用槍彈後離去,將2名被害人棄於8月正午的烈日下「曝曬等死」。而2名殉職員警生前最後密錄器也曝光,支援員警陳俊安趕抵時,涂員從警用巡邏車後座下車,手持礦泉水瓶想討水喝,陳員的密錄器更錄到涂員討水喝的悲鳴,但他因遭割喉而失血過多、難以言語,陳員未能理解其聲音意思。曹員當時也傷勢嚴重,但他以堅強意志力反覆試圖坐起,「卻又次次倒地」,他當時仍心繫同事,懇求陳員「先救學長」,呼喚陳俊安返回對涂員施救,現場錄音慘不忍睹,讓檢方無比不捨。檢方表示,被害2人死前承受至深至鉅的身心折磨,痛苦難以想像,更無法以筆墨形容,而他們是認真執行職務的員警,卻無故遭受暴行,但凡親見2員警皮開肉綻的遺軀,或勘驗不忍卒睹的現場影音,無人能否認本案確為情節最為重大之罪行,因而求處林信吾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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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殺警案/曹瑞傑身中38刀「反覆坐起又倒地」喊:先救學長 他悲痛還原現場
台南市民權派出所員警涂明誠、曹瑞傑上月22日,追捕外役監在逃犯嫌林信吾不幸殉職,台南地檢署7日將涉嫌殺害2員警的凶嫌林信吾起訴並求處死刑。檢方也指出,當時趕往現場支援的陳姓員警趕抵現場時,看到身中38刀的曹瑞傑反覆試圖坐起,但因傷勢過重又次次倒地,且還用盡最後一絲力氣呼喚陳員「先救救學長凃明誠!」逃犯林信吾當時藏身墓厝石造墓桌後方之林,因擔心蹤跡被員警發現,先持刀砍殺凃明誠,導致對方身中17刀,隨後曹瑞傑駕駛巡邏車趕抵現場,發現涂員臥倒在地,且當時林信吾還持刀逼近,雖後更是朝著曹員猛砍,導致曹頭部、頸部、胸部、腹部等處,足足有38處刀傷。台南地檢署今天(7日)將涉嫌殺害2員警的凶嫌林信吾起訴並求處死刑,痛批林嫌將2員警殺成重傷倒地後,反而強盜員警凃明誠的彈匣後揚長而去,讓氣息奄奄的2員警在南台灣曝曬等死,而支援的陳員趕抵現場時,看見身中38刀的曹員因傷勢過重,反覆試圖坐起卻又次次倒地,但仍用盡最後一絲力氣呼喚至路邊求救的陳員,請他務必先去救凃明誠。檢方認為,2員警死前承受至深至鉅的身心折磨,痛苦難以想像,更無法以筆墨形容。2名被害人只是認真執行職務的員警,卻無故遭受凶嫌暴行,但凡親見其皮開肉綻的遺軀,或勘驗不忍卒睹的現場影音,將無人能否認本案確為情節最為重大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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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殺2警烈日下曝曬等死 林信吾遭檢列7大罪狀求處死刑
台南市安南區8月22日發生殺警案,凶嫌林信吾殘忍殺害員警曹瑞傑、凃明誠還奪槍,逃亡17小時在新竹被逮。台南地檢署經過2周的偵辦在7日偵結,檢察官列出7大罪狀,將林信吾起訴並求處死刑。檢方指出,對這種極惡之徒重刑不足以形成有效威嚇,只能將他與社會永久隔絕,才能避免慘劇再度發生,且若不處以極刑,社會大眾將失去對法規範的認同,潛在犯罪者也會心存僥倖,對執法員警形成莫大威脅,決定求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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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殺警案/殘殺2警「烈日下曝曬等死」 林信吾遭檢列7大罪狀求處死刑
台南市安南區8月22日發生殺警案,凶嫌林信吾殘忍殺害員警曹瑞傑、凃明誠還奪槍,逃亡17小時在新竹被逮。台南地檢署經過2周的偵辦,在今(7日)偵結,檢察官列出7大罪狀,將林信吾起訴並求處死刑。台南市員警曹瑞傑、凃明誠在追緝贓車案時,遭到林信吾割喉殉職。林信吾22日深夜11點左右騎車,持槍進新營區新進路一家超商搶劫逾7000元,隨後棄車在新營區延平路,再搭計程車逃往高雄,轉搭和欣客運北上,最後在新竹落網。林信吾坦承犯行,被警方依殺人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地檢署於今天偵結。檢方認定林信吾犯行明確,依加重竊盜、強盜殺人、殺人、加重強盜、妨害公務,以及兩項槍砲罪將他起訴,並具體求處死刑。由於林信吾先前就因強盜案件,被判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4月確定,先後在台南看守所羈押、台南監獄執行,並在2021年12月21日經遴選到明德外役監執行,享有寬緩的處遇卻沒受矯正,脫逃後拒捕,還殺害2名員警。檢方認為,林信吾蓄意殺警,卻沒有對垂死的2名員警存有一絲一毫憐憫之心,甚至搶走警槍和子彈,情節重大,犯案後畏罪逃亡,將倒臥血泊、奄奄一息的2名員警丟在南台灣8月正午的烈日下曝曬等死。另外,林信吾犯案後還會清除犯案痕跡,搭乘計程車、公車、火車多地逃竄,不斷製造查緝斷點,可知他的精神狀態非常清楚,能夠縝密思考並做出客觀對己有利的判斷,而且先前就已經入獄,獲得進入外役監服刑的寬典,還犯下重罪,顯見他主觀上不願意接受矯治,客觀上矯治也無效。檢方指出,對這種極惡之徒重刑不足以形成有效威嚇,只能將他與社會永久隔絕,才能避免慘劇再度發生,且若不處以極刑,社會大眾將失去對法規範的認同,潛在犯罪者也會心存僥倖,對執法員警形成莫大威脅,決定求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