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治療
」 彰化彰化國小姊妹車禍命危「搶救第14天」 姊頸椎開刀…妹血壓忽高忽低
彰化縣伸港鄉國小陳姓3姊弟上月22日過馬路被撞飛,8歲弟弟僅左腿扭傷沒有大礙,但10歲姊姊和9歲妹妹傷勢嚴重,在醫院搶救已經14天,但姊妹昏迷指數依然是3。相對而言,姊姊病情較穩定,昨天已經睜開眼睛,但由於頸椎脫位嚴重,壓迫到脊椎,今天開刀進行頸椎減壓及固定手術,而妹妹的血壓不穩定、忽上忽下,醫院持續補充營養劑。秀傳醫院表示,本月4日首度在療程中搭配音樂療法,在姊姊病床旁播放動畫電影原聲帶的曲目,當時她的眼球已能轉動;昨天更進一步,眼睛已經偶爾能微微睜開,只是眼神仍飄忽不定,尚未完全清醒,雖然如此,但已是極大進展。院方透露,陳姓姊姊的病情雖有進展,但其頸椎脫位嚴重,有壓迫到脊椎,脖子極可能是癱瘓狀態,後續將視情況使用神經再生治療。今天上午進開刀房施行頸椎復位神經減壓固定手術,並在下午順利完成,未來會觀察病情,也計畫用幹細胞治療腦幹及頸椎的損傷。而傷勢最嚴重的妹妹在彰基搶救,由於頭部嚴重重創,至今仍沒有任何反應,骨科醫師執行「右大腿骨折」固定手術,並增加營養供給。彰基外傷科主治醫師李坤樺今天上午查房,發現血壓高110~120,低60~70,心跳105,血壓忽上忽下,持續給予營養劑補充治療,期待能盡快進入穩定期。據了解,74歲肇事蕭姓男子表示,當時經過路口是綠燈,但小孩用衝的,等到看到人時已經來不及了,他也到處求神,希望姊妹能好起來。至於為何「從未考取駕照」?他解釋因為沒讀書,怕考試考不過,才沒考駕照。
彰化國小姊妹花「遭撞命危」 姊姊終於睜眼院方超感動
彰化縣伸港鄉陳姓姊妹2月22日遭休旅車撞飛命危,引發全台熱議,歷經13天搶救,在眾人集氣祈福下,其中,小姊姊昨(5)日終於能微微睜開眼睛,讓醫療團隊為之振奮,也讓家屬十分感動。秀傳醫院表示,前(4)日首度在療程中搭配音樂療法,在陳姓姊姊病床旁播放動畫電影原聲帶的曲目,當時她的眼球已能轉動;昨天更進一步,眼睛已經偶爾能微微睜開,只是眼神仍飄忽不定,尚未完全清醒,雖然如此,但已是極大進展。院方透露,陳姓姊姊的病情雖有進展,但其頸椎脫位嚴重,有壓迫到脊椎,脖子極可能是癱瘓狀態,後續將視情況使用神經再生治療,期盼姐妹2人能早日恢復平靜生活。
搶救彰化遭撞小姊妹第13天 10歲姊姊已能睜眼
彰化縣伸港鄉上月3姊弟過馬路遭撞飛,9歲妹妹及10歲姊姊命為送醫搶救邁入第13天。彰化秀傳醫院傳出好消息,姊姊已經偶爾能睜開眼睛,後續要等腦部細胞是否能在治療後康復,至於頸部脫位問題將視情況決定是否使用「神經再生」治療。彰化秀傳副院長李佳穎表示,姊姊已經偶爾能微微睜開眼睛,但眼神仍飄忽不定,似乎還沒有清醒,但確實又有些進步,讓團隊很興奮。昨(4)日核磁共振結果,腦部的結構血液供應及灌流大部分都已經恢復,再來就是要等腦部細胞的連結是否能在治療後逐漸恢復,因為這與是否能神智清醒的關係最大。不過姊姊的頸椎脫位的情況較嚴重,還壓迫到脊椎,所以目前脖子可能是癱瘓的,自從受傷後一直用頸圈固定著,未來將會視姊姊清醒程度來決定是否使用神經再生治療。彰化伸港鄉陳姓3名小姊弟於2月22日晚上6點多,行經伸港鄉建國路與美港公路路口,遭蕭男無照駕駛休旅車撞飛,所幸弟弟傷勢較輕,腳扭傷部分已差不多康復,目前已可以返校上課;姊妹倆則是頭部、胸部及全身多處擦挫傷及骨折,當場失去生命徵象,分別送往彰化秀傳及彰基醫院急救後恢復心跳,但至今仍屬於重度昏迷。
男子軟骨受損疼痛不堪! 接受「自體軟骨修復手術」重拾籃球魂
54歲從事室內裝潢的詹先生,年輕時期就熱愛打籃球,去年5月因長期運動造成膝關節傷害而持續疼痛,不但工作受影響,就連球場都去不了。詹先生尋求馬偕紀念醫院骨科部運動醫學科主任陳暐錚治療,接受「自體軟骨修復術」,手術隔日即以拐杖輔助下床,3天後順利出院,術後1個月可以患肢跺踏地,3個月就恢復日常行走。膝關節軟骨受損3大原因陳暐錚表示,根據健保署統計,2017年膝部關節炎就醫83.7萬人,較2016年增加近5萬人,其中接受膝關節置換手術人數約2.5萬人。造成膝關節軟骨受損的原因很多,如年齡增長的關節老化、運動傷害(過度或使用不當)、外傷等,若輕微的軟骨受損未能妥善治療,則容易演變成退化性關節炎。早期退化性關節炎並不易察覺,患者可能僅有暫時性的關節痠痛,若未能早期發現,日後可能演變成慢性發炎持續惡化,最終將導致關節四周增生及關節囊肥厚,關節變大,嚴重者可能導致關節無法自由活動,影響行走能力。關節老化運動傷害(過度或使用不當)外傷(半月板磨損、韌帶損傷)自體軟骨修復術 再生醫學新進展陳暐錚指出,膝關節軟骨是保護膝關節的最後一道防線,據有吸震及減少關節摩擦的功能,軟骨若受損便會造成膝關節隱隱作痛或腫脹。考量詹先生年紀輕,有持續工作的需求,且不能毀了年少時的「籃球夢」,於是建議採取恢復期短、傷口小的一次性自體軟骨修復術。醫師表示,一次性自體軟骨修復術屬於微創手術,只需經由膝關節兩側各一個1至2公分的傷口,分別從患者自體不需受力處取出微量健康軟骨,不需耗時培養,在手術室中以特殊酵素活化切碎後,立刻可以植回受傷部位。植入之軟骨隨著時間,逐漸生長成與人體軟骨相近的「類透明軟骨」,術後可以刺激軟骨生成的復健活動輔助,病人平均術後3至4週可以脫離拐杖行走,半年至1年回診追蹤軟骨生長狀況即可。以詹先生為例,因年輕時的運動傷害以及裝修工作的負擔,讓膝蓋軟骨的傷害加重擴大,不僅須放棄年輕時熱愛的籃球,連工作以及生活都已經受到影響。這樣的膝蓋軟骨傷害以往沒有更好的治療方法,只能保守治療緩解症狀,或是最終選擇人工關節置換。新的軟骨再生治療,以目前臨床追蹤患者術後恢復觀察,已追蹤超過10年仍然維持高滿意度。詹先生術後恢復良好,他表示由於長期運動及工作因素,右膝已經進行過3次關節鏡治療,沒想這次在工作時摔了一跤,左膝就連下樓梯都沒有力氣,原本打算更換人工關節,但考量使用年限15年左右恐70歲時需再更換,與醫師討論決定採自體軟骨修復,手術後不但可以迅速恢復工作,而且還保住了籃球夢,讓他感到相當開心。4大關節軟骨療法比一比陳暐錚表示,骨髓刺激術是目前最普遍治療膝軟骨的方式,須先將膝軟骨底部的骨頭鑽數個小洞,使其受傷出血,促進纖維軟骨形生成,手術時間短,但缺點是纖維軟骨與人體自然的透明軟骨不同,使用年限較短,依照個人體質及生活習慣大約可以維持2至5年;人工膝關節置換術是膝關節損傷治療的最後方式,但置換人工關節的同時,會犧牲原本可能相對正常的組織,例如韌帶,而且可能會影響後膝關節活動力,傷口較大。陳暐錚強調,避免軟骨受損最重要的是維持良好及正確運動方式,因軟骨沒有神經,所以初期即使軟骨受損也不容易被察覺,可能發現的徵狀有微微痛感以及觸摸不到痛點的深層痠痛感,活動時膝關節摩擦發出喀喀響或是感覺到關節活動不平滑等,建議一但膝關節發生不適,有類似徵狀時,應尋求專業醫師協助診斷確定問題。醫師最後提醒,自體軟骨修復術是微創關節鏡手術,禁忌相對較少,但仍建議術後2周內避免過度負重,最好配戴護具或是使用拐杖分散重量,以免影響到軟骨生長。可以進行抬腿或膝蓋彎曲、伸直訓練,第3、4周左右再開始進行復健,循序漸進的增加練習及踩踏。
長庚、史丹佛合作大突破 打造「幹細胞外泌小體」再生治療法
越來越多證據表明,人類「誘導多功能幹細胞」大部分再生能力的治療效果,在於它們所釋放出外泌體的效果。林口長庚醫院心臟內科李振宏醫師和褚柏顯教授的研究團隊,與美國史丹福工學院Sarah Heilshorn教授合作,突破現狀,獲得提取人類「誘導多功能幹細胞」外泌體的方式,打造出安全性更高、排斥更少、療效更好的幹細胞外泌體治療方式。林口長庚這項基礎試驗和研究獲得成功,除了為之後幹細胞治療和轉譯研究帶來進展,更將是未來發展台灣再生醫療的重要起點。研究成果並榮獲國際項尖國際期刊「生醫材料(Biomaterials)」於2022年12月發表和刊登。「胚胎幹細胞」一直被認為是再生醫學的重要細胞來源,而且已經被廣泛探索並運用於未來各種疾病的可能治療用途和方向,包括心肌梗塞、視網膜疾病、脊髓損傷、傷口復原和中風後的神經元修復。但「胚胎幹細胞」一直受限於許多疑慮,包括注射活性幹細胞進入人體,有微小的機會產生畸胎瘤,需仔細追蹤。且因細胞結構完整尺寸大,容易產生排斥,在人體內的穿透力較差,也無法通過血腦屏障,應用範圍有限。因此目前再生醫學的尖端研究方向,都在尋找不須直接注射活細胞的新治療模式。而人類「誘導多功能幹細胞」最早是由日本學者山中伸彌(Shinya Yamanaka)的研究團隊於2007年發表和證實,它與「胚胎幹細胞」非常相似,同時也克服了之前「胚胎幹細胞」一直被人們詬病的兩個重要的疑慮:一是移植後的免疫排斥和另一是使用人類胚胎的道德考量。林口長庚心臟內科李振宏醫師指出,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人類「誘導多功能幹細胞」可取代「胚胎幹細胞」的研究範疇,而且它大部分再生能力在於它分泌的外泌小體(通常直徑為30-150nm)會通過擴散作用,作用於鄰近的細胞,誘發再生能力,以達增生修復之效果。李振宏醫師解釋,在很多情況下,使用幹細胞治療方式時,若是換成幹細胞所衍生的外泌小體治療時,外泌小體的治療也會有和幹細胞治療的同樣效果,甚至增加了細胞本身的存活率。而且使用幹細胞直接療法時,實驗過程通常需要有非常嚴格的儲存和運輸方法才可以維持幹細胞的活力和表現,並需要小心使用細胞表徵方法的偵測來避免之後可能的畸胎瘤產生。但外泌小體治療與細胞治療相比,不易引發排斥而且安全性相對較高;外泌小體也被發現具有抗發炎、延緩衰老,甚至可穿透血腦屏障等許多優勢。因此使用源自於幹細胞來源可治療的成分,並避免直接使用活細胞的治療策略,已被認為更易於利用、生物製造和量產,成為未來轉譯成臨床治療方法的一個重要的進展。由於美國史丹福醫學院和工學院積極投入人類「誘導多功能幹細胞」和外泌體的研究,因此李振宏醫師由醫院派往美國史丹福與工學院Sarah Heilshorn教授進行討論和研究,找出了利用當前的生醫材料,克服困難取得幹細胞外泌體的方法。李振宏醫師表示,目前「人類誘導多能幹細胞」的培養,必須藉由小鼠肉瘤癌細胞的可溶性基底膜所提取的分離物,來維持它的原始特性。然而,使用這種方式培養「人類誘導多功能幹細胞」取得的外泌小體,未來並不適合臨床人體的試驗和應用。本研究團隊是以人類蛋白的重複氨基酸序列為基礎,精準建構地設計出非從傳統動物體中產生的「類彈性蛋白」,不但能成功培養好人類「誘導多功能幹細胞」,還發展出分離外泌小體可靠的技術,讓我們更容易取得幹細胞所衍生的外泌小體。林口長庚醫院心臟內科系褚柏顯主任強調,經過設計重組的非動物來源的蛋白胜肽基質,可以穩定和安全的用於製造幹細胞衍生的外泌體,並改變其後續對於治療的促生存效力,此發現可望提供再生醫學治療許多疾病全新和可靠的研究方向。林口長庚醫院溫明賢副院長表示,這項重大的成果也促使各種人體臨床試驗研究積極進行中,希望對於未來的疾病治療帶來突破性進展。例如,使用癌症來源的外泌體作為標誌物,可用於檢測和預測癌症治療後的效果和反應。另外,也可利用幹細胞外泌體的再生治療效果解決許多棘手的問題,如腦中風、阿茲海默症、心肌梗塞、糖尿病以及關節退化等等疾病。這項基礎試驗和研究獲得成功,除了為之後幹細胞治療和轉譯研究帶來進展,更將是未來台灣高階醫療發展的重要里程碑。
再生醫療法明日關鍵協商 醫療改革聯盟疾呼「懸崖勒馬」
立院院長游錫堃明日下午,將針對引發爭議的再生醫療法草案主持協商,台灣醫療改革聯盟、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天召開記者會,質疑恐將於立院三讀闖關的再生醫療法草案,規定太寬鬆,有讓病人淪為最新技術下的白老鼠之疑慮,呼籲衛福部即刻刪除引發爭議的再生醫療法第9條第2、第3款規定,以免破壞我國長期以來之「人體試驗法規」,避免病友花大錢成為生技公司白老鼠,權益卻無法獲得有效保障。再生醫療法草案時隔六年再度於立院闖關,但爭議依舊,草案多數有爭議的條文,目前都保留協商,由於爭議太大,支持立法與反對立法者逕渭分明,立院衛環委員會已召集過兩次協商都沒結果,主持協商的立委吳玉琴宣布送交院會,請立院院長游錫堃明日親自主持協商,如果屆時朝野仍無共識,不排除交給院會表決。由於政院希望儘速通過此案,民進黨立委又有優勢席次,一般預料,本會期前可望三讀。台灣醫療改革聯盟董事長劉淑瓊今天在記者會中強調,引發最多爭議的政院再生醫療法第9條規定太寬鬆,允許醫療機構可在「非治療特殊病人之緊急需求」的情況下,只要有「初步人體試驗」結果,就可進行「異體(非病患本人細胞)細胞治療技術」,還不用審查。但在無法完全證實該療法安全性下,寬鬆條件(指開放異體細胞相關風險)恐侵害病友權益。劉淑瓊表示,「再生醫療法」草案仿效日本規定,但內容卻比日本更寬鬆,不過,日本京都大學今年研究報告已指出,日本實施再生醫療法10年後,日本國內細胞療法爭議案件變多、臨床試驗卻減少,25%申請細胞療法引用報告,是從掠奪學術研究期刊內容而來,難以證明療法安全,醫生專業也常與申請治療疾病關聯性不足,值得立委協商時引為借鏡,謹慎替病患權益把關。劉淑瓊說,衛福部原本在朝野協商中,也知第9條規定太寬鬆,一度將有爭議的第2款與第3款刪除,僅保留「治療危及生命與嚴重失能」的第1 款可免審查,但朝野協商時,卻有執政黨立委強硬施壓,要求改回原本爭議性很高的院版草案,他們希望衛福部能堅持原來的修正方案。曾在衛環委員會審查草案時,堅決反對開放異體細胞再生治療、遭綠營立委「圍剿」的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說,若維持原本院版,以後小型客製化再生醫療技術就能用其他人(異體)或動物(異種)細胞,但過去再生治療多為透過自體細胞培養進行,若非要開放異體(非病患本人)與異種(動物)使用,都需要更嚴格規定才能進行。他擔心,一口氣放寬漏洞太大,也嘿在朝野協商替醫團發聲,希望維持衛福部的修正方案。台灣醫藥品法規學會理事長康照洲也疾呼,未經嚴謹科學驗證而使用的再生醫療細胞技術,與民間偏方無異。他強調,立再生醫療法應該是為確保再生醫療品質、安全與有效性,但政院草案送入立院後,已經有不少學者專家連署,表達草案內容與立法目的牴觸,他鄭重呼籲維持修正版第9條,勿貿然開放異體、異種再生醫療。
再生治療大鬆綁1/醫、藥界歧見深 病患既期待又怕被傷害
攸關國內再生治療(細胞治療)大鬆綁的「再生醫療法」及「再生製劑條例」草案已完成初審,4月21日朝野協商,由於蔡總統已多次宣示推動再生醫療法、要讓生技業成台灣下個「兆元產業」的決心,外界推測立院本會期三讀可能性極高。但醫界、藥界對「雙法」歧見仍深,包括胚胎幹細胞利用等「醫學倫理陰影」也揮之不去,相較歐美細胞治療規範嚴格,日本也開始對「鬆綁」重行檢討之際,台灣卻再次堅持大鬆綁,當醫院可設生技公司進行再生治療、還不用「臨床實驗」,是迎來紮實商機、還是又一波「本夢比」炒作?患者權益保障又何在?都是問號。再生醫療,俗稱「細胞治療」,是指將病患本身細胞(自體細胞),或別人的細胞(同種異體細胞),經過體外培養或加工程序,處理過細胞再引入患者體內,盼能達到治療或預防疾病目標。亞洲國家中,日本細胞治療起步最早,台灣則在2018 年 9月,由衛福部發布「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特管辦法)修正條文,開放6項細胞治療技術,包括自體免疫細胞治療,用於標準治療無效的癌症病人與實體癌末期病人,自體軟骨細胞移植用於膝關節軟骨缺損等,衛福部再生醫療審議會針對醫院申請個案審查、許可,讓再生醫療「技術」可實際應用,向患者收費。細胞治療屬於醫學新領域,國內醫院及生技業者常呼籲政府鬆綁管制規定,以利再生醫療發展,不過,病患則擔憂治療會不會沒有預期效果,淪為「花大錢買希望」,圖為研究人員製作再生醫療製劑。(圖/生技中心提供)為了加速發展再生醫療產業,第九屆立院也開始審查再生醫療法,但當時醫院認為「再生醫療是技術不是藥」、盼不受「藥師法」藥品調劑規定限制,被藥界抗議嚴重扭曲「醫藥分業」原則,醫界、藥界激烈角力,審查最後無疾而終。政院之後則比照日本作法,將再生醫療法草案一切為二,改採「製劑(藥品)」與「治療(技術)」雙軌模式再拼立院審查。「製劑」有條件開放在二期臨床試驗後就能用於臨床治療;但在此同時,醫院卻能以「治療」為由,將再生醫療視為「技術」,連國際規範的二期臨床試驗「都不必做」,逕行對患者實施再生治療,也未強制藥師參與,讓外界聯想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的高端疫苗研發,堅持以「免疫橋接」問世,結果花了納稅人大錢還折兵,因獲國際承認少,「行銷國際」美夢慘澹收場,倒是股票行情令人刮目相看。立委徐志榮質詢時說,即使醫院堅持再生治療是「技術」,但是該「技術」也仍涉及無菌培養環境,溫度、調劑、運送,甚至病患己身耐受能力,「再生醫療法」第10條,卻未沒有明文要求醫院內傳統醫療協力人員(例如護理師、藥師)共同參與,只規範醫師「這妥當嗎」?薛瑞元則輕描淡寫的說「會符合GMP規範(適用於製藥、食品等行業的強制性標準)」。相較於上屆立院審查再生醫療法、醫界與藥界各有堅持互不相讓,第十屆立院初審再生醫療「雙法」的過程相對平和,有爭議條文留待4月19日協商,圖為朝野立委於再生醫療法初審通過後,在立院衛環委員會,與衛福部長薛瑞元合影紀念。(圖/報系資料照)立委林維洲呼籲衛福部別模糊以對,他樂見再生醫療法儘速完成立法,但「魔鬼常藏在細節裡」,對患者而言,再生治療是陌生的領域,細節攸關權益,尤其癌末再生醫療動輒百萬起跳,爭議不應丟給醫院、病患自己看著辦。他舉例,醫師全聯會明明認為「再生製劑有別於一般藥品」,藥師全聯會卻堅持再生製劑就是藥品「絕無模糊空間」,政府應協調醫、藥界歧見,設法讓更多專業人士貢獻所長,才可能讓患者權益受到保障。一位再生醫療專家坦言,再生醫療「雙法」未禁止「異體細胞」使用,表面看商機無限,但非「自體細胞」、病患承受的風險只多不少,當再生醫療不再限癌末或罕見疾病患者,包括美容、美白甚至活化關節、以幹細胞為名義的治療都能沾上邊,再加上醫院可成立再生醫療生技公司,雖相關商機爆發可期,部分上市上櫃生技業者股票價格近來更早一步傳出「蠢動」,不過,患者、家屬是否真能慎重選擇、在撲天蓋地商業宣傳中握有主導權,不致因價昂卻不保證療效、拖垮人生?當再生醫療雙法完成立法,醫病關係、醫學倫理面臨的挑戰才剛開始。
再生治療大鬆綁2/病患、家屬花大錢恐「只買到希望」 政府不能神隱
時隔四年,再生醫療法、再生醫療製劑條例再度於立院闖關,一位上屆立院就參與審查的立委觀察,藥界、學界對再生醫療雙法質疑仍舊,但醫界反對聲音變少。此次積極推動立法者已記取教訓,除對質疑聲「冷處理」,還傳出私下透過醫院、醫學校院動之以情「別擋生技發展、讓患者乾等」,再加上適逢大選年,立委也不願得罪醫院,只「點到為止」,幕後顯有高人指點,但無解的依然是「病患權益誰來把關」的老問題?此次再生醫療法草案改採「製劑(藥品)」與「治療(技術)」雙軌模式,再拼立院審查。竹縣藥師公會理事長、新竹縣議員林禹佑直言,不論再生治療是技術或藥品,最後都要打入人體,不懂為何期盼排除「藥事法」、「藥師法」規定?他說,就算再生醫療是新領域,已執業藥師求學時未必接觸過,但醫師亦是如此。重點是基於醫藥專業分工原則,不論是調劑或製劑管理,都與藥師過往的經驗與基礎專業知識習習相關。醫師處方、藥師管理藥物、調劑,為病人把關劑量、交互作用、藥物品質,才最能保障病人權益。此外,藥師定期換照前都要修習新學分,為跟進再生發展,目前已有開設相關課程,藥界也正在討論如何加強藥師在這方面的職能提升。至於患者家屬面對再生醫療該如何自保?林禹佑建議,若要接受再生治療,若本國案例仍屬稀少,可多加詢問國外已有完整人體試驗的成果,至於「再生醫療技術」,則應在術前多方探詢其可能風險與效果,以及國內外執行情況、有無加入臨床實驗之可能,資訊越透明,才能幫助病人及其家屬做出決定。一位在國內大醫院執掌調劑、頗孚聲望醫師指出,當今國際最有名再生製劑無異是諾華藥廠研發CAR-T免疫細胞製劑,該製劑治療棘手的淋巴瘤、骨髓瘤療效超過七成,且經嚴格的完整臨床實驗驗證,研發超過10年,才拿到美國藥證,雖仍可能引發患者強烈發炎、且療程收費高達台幣千萬,但仍被病患視為最後救命稻草。該醫師感嘆,CAR-T在重金、人力研發下才終成國際醫界焦點,反觀台灣只重再生醫療鬆綁,當醫院不必臨床實驗即可治療,藥廠業者為何還要再按部就班費心研發再生製劑?不僅接軌國際有疑問,癌症患者療程動輒數百萬,如何降低患者負擔、監管療效,衛福部責無旁貸。由諾華藥廠歷經十年、投入研發的再生醫療製劑CAR-T,因為有效治療血癌比例不低,台大醫院也有治癒個案,再加上經過完整四期臨床實驗,療程價格雖破台幣千萬,還是讓不少患者充滿期待。(圖/報系資料照)「媽媽是乳癌末期患者,在中部教學醫院接受化療,醫生說會替媽媽申請健保標靶治療提高療效,偶然間我在醫院看到細胞治療免化療痛苦廣告很心動,打電話詢問,對方開價250萬,雖然不能百分百保證療效,但家人仍認真考慮讓母親施做,弟妹們還說錢若不夠,願分別向銀行借信貸湊齊,慢慢還」,從事業務助理工作的小堤(化名)說。小堤告訴CTWANT,治療機構不保證細胞治療療效,讓她非常掙扎,擔心花錢讓媽媽成白老鼠,好在主治醫生聽說後,質疑其療效,不贊同家屬「花錢只買到希望」,她母親也因等到標靶治療病情受控,否則也不知是否已背上大筆債務,若仍無法救回媽媽,小堤說她一定會認為人生沒希望了,畢竟家屬面對生死抉擇已「心亂如麻」,難以分辨及查證再生醫療療效、安全性等諸多細節。藥品的臨床實驗,向被國際公認是把關藥品品質的基本「科學證據」,「再生醫療法草案」審查時引發極大爭議遭保留協商的第九條條文,即明訂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技術,在哪些情況下才能免做臨床實驗逕行實施。其中,第二項條文明訂「(醫療機構)經執行人體試驗結果,證實其安全性及初步療效」要件,遭外界質疑文字模糊,即使再生醫療法有損害救濟條文,但人體試驗結果、安全性、初步療效認定都由醫院說了算,又缺臨床實驗數據,萬一治療環節出問題,患者病情惡化甚至過世,病患、家屬恐難以討公道,如何處理必須更多集思廣益,恐非官員一句「都有GNP」就會有解。新竹縣藥師公會理事長林禹佑指出,醫師能對症下藥,藥師則更能把關藥品劑量、交互作用、病患承受力等,醫師藥師共同合作,將可以讓再生醫療對病患權益更有保障。(圖/翻攝自林禹佑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