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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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控火車站強盜奪2命…男喊冤「我在7百公里外」 坐牢22年提國賠
大陸雲南省男子李金被控於1994年10月14日在元謀火車站殺害2名旅客,雖然他否認涉案,仍於1997年遭判處死刑,後改判無期徒刑,最終於2017年出獄並提出申訴,直到2023年才獲得平反。李金近日提出國賠,要求賠償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申訴合理支出,共計人民幣3772萬餘元(約新台幣1.6億元)。《紅星新聞》報導,1994年10月14日淩晨,元謀火車站招待所發生一起搶劫殺人案,旅客白鶴林、姚素華被發現在房間內遭搶劫殺害。次年9月27日,李金被帶走收容審查;1996年4月,家住元謀的普發成、普發能兄弟也被帶走審查,3人被指共謀搶劫殺害白、姚2人。1997年2月,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李金和普發成死刑、普發能死緩。3人上訴後,經四川高院發回重審,成鐵中院更審改判李金無期徒刑、普氏兄弟無罪。李金再次上訴,同時檢察機關提起抗訴。四川省高院審理後認定,李金夥同他人搶劫殺人,維持無期判決。經多次減刑後,李金於2017年7月7日走出監獄,其被羈押時間實際達21年9個月又10天。李金出獄後再次提出申訴,並稱案發時他人在雲南盈江縣打工。2019年11月,媒體以《喊冤者李金:命案發生時,我在700公里之外》為題報道此事,引發輿論廣泛關注。2020年6月,四川高院啟動再審程序,認定李金的供述與客觀證據存在一定矛盾,真實性存疑,且現場無客觀證據指向李金作案,認定其夥同他人犯罪的證據沒有形成完整的證據體系,未達到證據確實、充分的法定證明標準。2023年12月,四川高院再審認為原判認定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改判李金無罪。本月5日上午,李金的代理律師、雲南金東方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具堆,向四川高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要求賠償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申訴合理支出,共計3772萬餘元,並要求四川高院公開賠禮道歉、恢復名譽等。「28歲失去人身自由,直到50歲才刑滿釋放。如果沒有含冤入獄,這近22年我應該結婚生子,過著平常的日子,而不是在冰冷的鐵窗和森嚴的高牆下度過。我失去太多了東西了,按規定我可以申請國家賠償。」李金透露,在去年年底改判無罪後,他並未出去打工,目前靠低保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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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學友演唱會補償方案曝光 意外曝光明年台北巡演計畫
歌神張學友因醫師診斷為呼吸道感染、醫囑須進行必要的休養,今(6日)起一連三場《張學友60+巡迴演唱會》小巨蛋演出確定停辦,主辦方剛剛宣布退票及補償方案,選擇不退票者,可轉換為2025年《張學友60+ 台北演唱會》同價位門票,請務必保留您的票券以茲憑證。如選擇退票者,由購票會員本人向KKTIX提出申請後,將票款退至購票會員本人的帳戶,相關退票方式請洽詢https://dometw.kktix.cc/events/cd6e37d2。退票申請日期:自6月11日中午12:00起至6月24日23:59,已購票者未於退票日期前提出視為不退票。至於持有6月7日票券觀眾且申請退票者,偕同購票會員本人提出申請,可申請補償方案如下:1. 交通費:必須同時提供下列兩者憑證,申請交通費補償憑證一:來自雙北地區(台北市、新北市)以外縣市居住地證明, 例:水費/電費/電信費帳單等任一即可。憑證二:可提供高鐵票/火車票/客運票(乘車日期以演出前日、演出日、演出次日等三日為限)之購票憑證者。 2. 住宿費:必須同時提供下列兩者憑證,申請住宿費補償憑證一:來自雙北地區(台北市、新北市)以外縣市居住地證明, 例:水費/電費/電信費帳單等任一即可。憑證二:需提供住宿地點於雙北地區及住宿日期為6月7日演出日當晚的住宿憑證。3. 補償費用限高鐵票/火車票/客運票,雙北地區住宿費用,不含期間所衍生的費用,如餐飲及其他車資。4. 需寄回相關乘車憑證、住宿費發票,郵寄地址,圓頂工作人員再審核完成後,以e-mail或電話通知。5. 所有憑證確認後,將補償費用以匯款方式至觀眾本人帳戶。四. 補償費標準1.高鐵票/火車票/客運票:依所搭乘車票票面金額實支實付。2.住宿費用以新台幣6000元(含稅)/每房每晚為上限。3.住宿訂單初始成立時間,不得晚於6月7日19:30時。五. 請於6月11日12:00起以電子郵件提供補償方案所需憑證,並留下姓名與方便聯繫的電話至JCTaipeiRefund@gmail.com六. 如有其他任何問題,請以文字簡訊留下您的聯絡方式(專線僅提供簡訊聯繫)0967-002-016(遠傳電信)0967-002-017(遠傳電信)0967-002-018(遠傳電信)0901-001-581(台灣大哥大)0901-001-582(台灣大哥大)0901-001-583(台灣大哥大)0911-813-964(中華電信)0911-814-025(中華電信)0911-814-043(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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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學友3天演唱會全停辦 退票、補償方案一次看
「歌神」張學友原定6月7日至9日在台北小巨蛋的演唱會,因為感染RSV(呼吸道融合病毒)而宣布取消,主辦單位也公告退票及補償方案。 超級圓頂在臉書專頁指出,因張學友經醫師診斷為呼吸道感染、醫囑須進行必要的休養,對6月7、8、9日場次已購票的朋友們所造成的不便,為此我們深感抱歉,並提出以下方案:一、選擇不退票者,可轉換為2025年張學友60+ 台北演唱會同價位門票,請務必保留您的票券以茲憑證。二、選擇退票者,由購票會員本人向KKTIX提出申請後,將票款退至購票會員本人的帳戶,相關退票方式請洽詢https://dometw.kktix.cc/events/cd6e37d2。退票申請日期自6月11日中午12點起,至6月24日晚上11點59分,已購票者未於退票日期前提出視為不退票。三、持有6月7日票券觀眾且申請退票者,偕同購票會員本人提出申請,可申請補償方案如下:1.交通費:必須同時提供下列兩者憑證,申請交通費補償憑證一:來自雙北地區(台北市、新北市)以外縣市居住地證明, 例:水費/電費/電信費帳單等任一即可。憑證二:可提供高鐵票/火車票/客運票(乘車日期以演出前日、演出日、演出次日等三日為限)之購票憑證者。 2.住宿費:必須同時提供下列兩者憑證,申請住宿費補償憑證一:來自雙北地區(台北市、新北市)以外縣市居住地證明, 例:水費/電費/電信費帳單等任一即可。憑證二:需提供住宿地點於雙北地區及住宿日期為6月7日演出日當晚的住宿憑證。3.補償費用限高鐵票/火車票/客運票,雙北地區住宿費用,不含期間所衍生的費用,如餐飲及其他車資。4.需寄回相關乘車憑證、住宿費發票,郵寄地址,圓頂工作人員再審核完成後,以e-mail或電話通知。5.所有憑證確認後,將補償費用以匯款方式至觀眾本人帳戶。四、補償費標準1.高鐵票/火車票/客運票:依所搭乘車票票面金額實支實付。2.住宿費用以新台幣6000元(含稅)/每房每晚為上限。3.住宿訂單初始成立時間,不得晚於6月7日晚上7點半。五、請於6月11日中午12點起以電子郵件提供補償方案所需憑證,並留下姓名與方便聯繫的電話至JCTaipeiRefund@gmail.com六、如有其他任何問題,請以文字簡訊留下您的聯絡方式(專線僅提供簡訊聯繫)0967-002-016(遠傳電信)0967-002-017(遠傳電信)0967-002-018(遠傳電信)0901-001-581(台灣大哥大)0901-001-582(台灣大哥大)0901-001-583(台灣大哥大)0911-813-964(中華電信)0911-814-025(中華電信)0911-814-043(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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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遭騙700萬還負債「壓力大罹癌」 年邁父母打零工過活!詐欺男判7年
高姓男子向魏、謝、侯等3位女子,謊稱自己從事醫療器材買賣,因病人開刀急需資金,如果提供資金周轉、投資,就可以分得高額利潤,使得3人皆被詐300萬元以上不等金額,其中魏女被騙700多萬元,畢生積蓄歸零還負債,更因還債壓力過大而罹癌,3人皆要求法院對高男從重量刑,彰化地院審結依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罪判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判決書指出,高男在2021年時並未任職於醫療器材公司,也沒有實際經營醫療器材買賣,卻在同年3、4月至12月間,向陳、謝、傅、林4人借用銀行帳戶金融卡、存簿、印章供其使用,自己申辦的銀行帳戶,也做為詐騙帳戶。高男在同年3月間起,佯稱自己從事各項醫療器材之買賣,且病人開刀急需資金,若提供資金周轉、投資,將可分得高額利潤,並以投資醫療器材等理由,向魏女取得現金共366萬多元、轉帳匯款386萬多元、無卡存款32萬多元,分242次共詐得785萬多元;謝女分46次,共詐得333萬多元;侯女分70次共詐得373萬多元,其間,高男為取信謝、侯2人,分還款各97萬多元、200萬多元;高男為拖延還款給謝、侯2人,更偷刻銀行戳章,偽造銀行匯款單,並以通訊軟體LINE各傳送偽造匯款單的照片給2人。法院審酌高男正值青年,並具有正常智識程度及謀生能力,竟不思以正當途徑賺取財物,反利用魏、謝、侯3人的信任,一再欺騙,3人遭詐欺款項均達數百萬元,金額龐大,犯罪情節甚重。且高男在警詢、偵訊中均否認犯行,直至法院準備程序時才坦承犯行,雖有意願與3人洽談和解,卻又稱出監前並無能力賠償,使3人所受損害未受彌補。另考量高男之前就曾因偽造文書等案件,被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2月,竟再以類似手法詐欺3人,足見高男歷經前案偵審程序後,仍未記取教訓,再審酌3人都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以避免再有人受騙,其中魏女表示,畢生積蓄全部遭高男騙走,還有其他負債,因為要償還負債壓力過大,今年罹患癌症,年邁父母因此需要打零工過活,造成家庭支離破碎;法院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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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康建生技4死案兇嫌自述精神病不慎槍擊 要求重審遭駁回
2022年犯下南投縣康建生技公司4死、1重傷槍擊案的槍手李鴻淵,經南投地院與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一、二審,判處3個死刑、1個無期徒刑與13年有期徒刑,案件現由最高法院三審審理。李鴻淵向二審提起重審,理由包括罹患精神疾病,「無法控制或難以控制」,高院依草屯療養院鑑定指出,李未受幻覺或妄想影響,也知行為違法,受情緒蒙蔽未能深入思考後果或代價而犯案,後駁回重審。李鴻淵犯後羈押期間抄寫佛經,並坦承犯行,一審和二審認為其心理鑑定顯示沒有顯著教化可能性,且連續槍擊5人均採「行刑式手法」,視人命如草芥,分別判處3個死刑,合併執行死刑。該案在三審時,最高法院先依1個殺人等罪嫌,對李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而一、二審對於另外3個殺人罪,因憲法法庭仍在討論死刑違憲與否,至今尚未審結。李鴻淵自寫狀紙,向高院台中分院二審提起重審之訴,其理由有二,第一是依「美國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診斷準則」,究其案發前後的身體精神狀態,雖知道殺人為法所不許,但因精神疾病導致「無法控制或難以控制而殺害被害人之可能」,應有再審機會。李自述,第二是法院忽略他當時與被害人爆發肢體衝突,雙方拉扯、奔跑時「不慎」槍擊對方,並非蓄意殺人。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為,一審法院囑託衛福部草屯療養院鑑定結果,李鴻淵無明顯精神症狀,將自己人生挫折歸因於康健公司而興起報仇的想法,事前擬訂計畫,犯後開車逃逸,還變裝擾亂追查,殺人時未受幻覺或妄想等影響,也知道自己行為違法,當時是受情緒蒙蔽,未能深入思考後果或代價而犯案。至於第二部分,法官強調,李鴻淵是心智正常的成年人,知悉用槍近距離槍擊被害人右鼻側,極可能取被害人的性命,主觀上具有殺人的直接故意甚明,卻說不具直接故意,意即不慎殺人,此說不足採信,駁回再審之訴,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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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修《老人福利法》…健保署長估健保基金1年短少400億 保費面臨調漲壓力
藍白立委提案修正《老人福利法》,由中央支應65歲以上長者保費,並設條件補助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者。健保署長石崇良估算,依委員提案的門檻計算,健保基金1年將短少400億,相當於半個月安全準備金。若通過,保費將面臨調漲風險,受薪族群不僅要多繳保費,政府公務預算也來自稅收,形同被剝兩層皮。立院5月30日針對《老人福利法》修正案進行審查,藍白立委提案補助長者保費,並指出,基於憲法平權概念,長者不應因居住的縣市不同,而有不同待遇,由於衛福部長邱泰源當時仍在日內瓦,相關法案留待擇日再審。依《健保法》規定,政府每年度負擔的總經費,不得少於每年度保險經費扣除法定收入後金額的36%。石崇良表示,若長者保費由政府補助,就會計入36%中,政府挹注健保基金的金額將減少,導致健保基金短少。隨著長者越來越多,石崇良說,越往後面保費收入減少更多,加上醫療使用增加,就會導致費率調漲,加劇年輕世代負擔,引起公平性問題,更何況,政府的財源是稅收,也是這批人在繳,就像「一隻鵝被拔兩次毛」。健保署以去年統計資料試算,若補助65歲以上長者保費,門檻設定在中低收入者,預計健保基金會短少18億元,若依立委提案內容,補助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者,則會讓健保基金短少400億之多,約莫等於半個月安全準備金,保費將面臨調漲壓力。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直言,不論是補點值、補長者保費,健保似乎已被視為金庫,一直被當作提款機;人口老化、少子化之下,繳保費的人越來越少,收入少,還要增加補助,已是「前方吃緊,後方緊吃」,民眾不僅越來越苦,還會加速健保破產,健保的費基須重新檢討,依人口趨勢來調整收費方式,才能讓健保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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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縣綠議員組團北上立院 張麗善搖頭批阻擋改革
雲林縣長張麗善24日表示,民進黨過半時期,國會監督放水,現在只因國會不過半,就要阻擋國會改革,縣內還有民意代表要到中央去抗議起鬨,自己覺得非常不智與不妥。立法院國會改革法案24日再審查21日尚未審查完成的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包含立委行使調查權、聽證權等,以及《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等條文,衝突震盪全台,雲林縣議會24日總質詢時,藍綠白也對此議題交鋒。對此,民進黨雲林縣議會黨團24日表示,當日下午會號召黨公職下午北上聲援,縣議員洪如萍批評,若同樣事件發生在雲林縣議會,相信縣長張麗善也無法接受。縣議員張維崢表示,立院國民黨總召傅崑萁直指,綠營24日要動員黑道北上,自己也率領雲林鄉親正要北上,「所以我是黑道嗎」。縣議員林文彬則說,藍白以改革名義行擴權、越權。權力本來就需要制衡與節制,若立院權力無限擴張,司法院與監察院功能何在。縣議員蔡岳儒則強調,從小老師就教導沒有討論就沒有民主,班規都要討論,然而藍白擴權法案沒有經過正式討論、全民檢視、審視就隨便通過,簡直藐視台灣人民,24日黨團議員站出來,除表達立場外,也期待大家站出來表達對心聲、意見。對此,民眾黨雲林縣議員陳乙辰反批,一般當家不鬧事,結果吵最兇的卻是執政的民進黨,簡直詭異。此外,法案過去是民進黨強烈主張的,現在在國會優勢不再就反對,雙標太難看,呼籲民進黨要懸崖勒馬。國民黨雲林縣議長黃凱則回顧,2012年民進黨就曾提案國會調查權,現在卻極力反對,甚至策動民意反對,令人錯亂,呼籲縣民思考其中貓膩,不要隨波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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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男女假冒記者「闖入立院」發菊花 藍委擔憂出現過激犯罪行為
立法院國會改革法案於今日(24)再審查,先前17日、21日審查時,綠藍白三黨發生激烈肢體衝突,而今持續審查後續法案,立法院場外也有民眾聚集。不過國民黨立委廖偉翔就表示,23日時有一對男女冒充記者闖進立法院,質疑立委的安全受到威脅。國民黨立委廖偉翔於23日下午在臉書發文,以「陳抗失序|陳抗人士偽稱身份非法侵入立院,立委人身安全拉警報」為題,說明有助理同仁在立法院研究大樓內發現一男一女兩位不明人士形跡鬼祟,四處發送與近日陳抗訴求相似的白色傳單,上面寫著「我要求點名投票」,送的也不是太陽花,而是祭奠用的黃色菊花,但不知其意欲為何。該對男女被發現後,管理人員也上前詢問,但女子卻不敢露面,先聲稱自己是公報處職員,又聲稱自己是華視直播助理騙警察,從影片中可以看到,多名助理詢問女子,「為何冒用記者證拿給警察(檢查)」、「之後又改口說自己是公報處人員」、「為何要欺騙警察」,女子則大聲反駁「我沒有騙警察」。廖偉翔也表示,「最終沈柏洋的助理卻說只要請他們離開就好,不讓其他人進行查證,顯見是在對其行為縱容包庇,更對本院駐警造成困擾。我認為陳情抗議是民主的價值,但是民進黨委員在議場內偷表決卡、搶奪文件等『類犯罪行為』很可能已經對支持者產生示範作用」。廖偉翔指出,如果今天潛入立法院的不肖人士,放的不是菊花而是其他危險物品,不只對國民黨委員造成潛在威脅,也同時對民進黨、民眾黨甚至在立院工作的議事同仁造成危險,「我認為民進黨應該呼籲支持者保持理性,避免做出過激的犯罪行為,否則整場陳抗活動將瀕臨失序,民進黨更需要為此負最大責任」。貼文曝光後也引起兩派網友論戰,不少人紛紛留言表示,「身無寸鐵的女生進入立法院,被你寫的像鄭捷拿刀要砍一樣,而帶著大量軍人與彈藥庫在台灣外海要演習的敵人,也沒見你譴責」、「不良示範,要勿枉勿縱」、「為了公平正義、藍綠平權,也請同一組人馬多送2打菊花給綠委如何?」、「好誇張喔,大家要小心」、「請委員們務必小心,居然有閒雜人等混進來辦公大樓,太恐怖」、「隨便人都可以進去,人身安全就很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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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改法案21日再審 柯建銘:藍白若強硬通過必提釋憲
由於立法院17日審理國會改革法案直至午夜12時相關程序仍為完成,朝野雙方將於下週二繼續審理。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尚未表決結束,究竟通過的為何種版本,國民黨團都不清楚,倘若相關議案通過,一定提出釋憲。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總幹事長吳思瑤、副幹事長林楚茵和洪申翰、立委沈伯洋、鍾佳濱18日召開「弄權一時,淒涼萬古韓傅黃聯手賣台,自己的國家自己救」記者會。柯建銘表示,藍白合推國會改革議案,是將台灣推向不可逆的環境。台灣民主已經完全死亡,所有的國會職權行使法一路沒收、不給予發言,這何其惡質?他和吳思瑤、莊瑞雄前兩日都向韓國瑜表示,「歷史關鍵就在你手上,我們30年來表決幾萬次,輸沒問題,但是要有合法的表決程序」,所以他昨日在議場時向跟韓國瑜拜託「找個角度大家可以走,為什麼要硬幹?真的急著賣台嗎?」柯建銘批評,昨日議會離譜的是從來沒有討論過就表決,無人知道內容,這絕對不能接受,30年來,從來沒發生過的事情,台灣民主一路走來有民主程序,願賭服輸我們越挫越勇,成為世界民主典範,但是現在卻成為香港化。他強調,《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尚未表決結束,倘若完全通過以後,一定提出釋憲。吳思瑤指出,昨日讓國人看見了暴力、冷血、作票的國會,台灣的民主在哭,中國的習近平卻在笑。國民黨與民眾黨搶著在台灣成為中共的代理人,讓台灣的議會香港化、人大化。她指出,上一次在台灣的國會出現舉手表決,甚至是在民國78年,批評藍白兩黨議員淪為人大代表。吳思瑤表示,藍白立法委員力拼在517通過國會擴權法案,為的就是在520前夕,劍指新任總統賴清德及卓榮泰內閣下馬威。她批評,昨日議會發生黑箱喬條文、程序不正義、議事不中立、表決不公平現象,質疑立法院長韓國瑜主持議會缺乏透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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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推動工程!讓花蓮不再因災害淪孤島 蘇花安環評過初審
蘇花安全提升計畫(蘇花安)2月初次送環評審議,因土石方挖填量等問題,被環委要求補正再審,昨第2次審議,環委建議通過,不需要進行二階環評,但要求7月31日前補充土石方去化、易崩塌路段落石防護措施等7項資料,再送環評大會。對此,花蓮縣政府樂觀其成,希望後續能加速推動工作進程,確保東部交通路網安全性,讓花蓮不再因災害淪為孤島。環境部14日第2次審議蘇花安計畫,環委關切土石方處理方式,交通部公路局說明,土石方將用在工程區標內及標間、公共工程土石方交換利用,或送至土資場、目的事業處理廠,採鐵路運送更為直捷,亦能減輕汙染及降低台9丁線及台9線交通衝擊。交通部公路局長陳文瑞表示,東部邊坡高聳,碎石經常從700、800公尺高度落下,近年極端氣候造成短時間強降雨,加上颱風、地震侵襲,公路局花費許多心思維護蘇花公路。他指出,0403震後至5月11日止,餘震超過1400次,蘇花公路沿線未來恐因落石頻繁致封路或道路中斷次數增加,顯見蘇花安有必要性,盼盡速通過環評。環委表示,蘇花安計畫衍生土石方量相當大,應說明土石方標案間交換無法執行時,採取的替代方案。另外,隧道鑽炸產生土石方的處理時機、噪音與粉塵影響,也都要提出影響及減輕措施。經閉門會議討論,環委建議蘇花安計畫通過,不需要進行第二階段環評,7月31日前補充資料,再送環評大會。陳文瑞說,如果今年8月經環評大會審查通過,蘇花安預計2027年發包施工、2032年完工。花蓮縣行政暨研考處長吳昆儒表示,樂見蘇花安環評通過,希望中央加速啟動整體工作進程,提供東部民眾安全回家的路,促使國內外遊客願意到花蓮觀光。無黨籍花蓮縣議員魏嘉賢說,相信蘇花安能保障用路人安全,雖然興建工程時間長,但至少已讓花蓮人看見希望,未來或許也能成為推動觀光的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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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好扯2/法務部、最高院實質廢死 強盜性侵殺害退休師竟免死
許多司法官懷疑,傾向廢死的司法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為了成就「人權美名」,似乎將所有資源集中在死刑釋憲案,想趕在自己下台前宣判,才會拉低實體判決結案數。另有司法官坦言,司法界早已實質廢死,法務部和最高法院,已好幾年不執行死刑、也不判決死刑定讞,許宗力和憲法法庭內支持廢死的大法官「好名」,硬要處理死刑釋憲案,引起8成以上的國人憤怒。以法務部來說,2020年4月1日槍決燒死6親人的翁仁賢後,至今整整4年就沒有執行死刑了。法務部在2024年1月5日的說法是:「只要救濟程序完結,法務部一定依法執行」,並稱「死刑執行不待救濟程序終結即執行,反而是違法」。不過根據法務部2020年修正的《執行死刑規則》,對於執行死刑有諸多限制。有檢察官認為,這個規則不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相關限制已逾越國會通過的《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也是另類的司法奇蹟。法務部聲稱,《執行死刑規則》,源自於1999年訂頒的《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規定聲請再審、非常上訴中等情形不得執行,2005年加上聲請釋憲程序中不得執行之規定,沿用至今。如果法務部認為這個規定不合理,早該修訂,怎麼會每次遇到死刑爭議,就搬出這個規定當擋箭牌?沈文賓(左)殘忍殺害兩人,是最高法院最後一個判決死刑定讞犯。(圖/報系資料照)最高法院也不遑多讓,一向躲在反死刑輿論的風暴背後,自從2020年3月底判處三峽雙屍命案兇手沈文賓死刑定讞後,至今超過4年了,未再判決死刑定讞,不管被告多麼窮凶惡極、罪無可逭,最高法院刑庭法官統統看不見,一樣以可教化或兩公約為由,撤銷發回下級審的死刑判決,導致案子多次更審後,最後二審只能改判無期徒刑,上訴後,馬上獲得最高法院維持而判決免死定讞。近來最受爭議的「強盜性侵殺害退休女老師案」,就是一個血淋淋的殘忍案例,高雄男子劉志明2014年12月間,酒後尾隨曾獲師鐸獎的陳姓退休女老師,趁陳老師上車之際,侵入車內,拿鐵鎚暴打她13下後,搜刮皮包內2000元現金,並以手指侵入下體,甚至咬掉乳頭吐掉。如此兇殘、人神共憤的惡行,一審高雄地院、二審高雄高分院共5度判處死刑,最高法院竟然一再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只好在2024年5月7日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引發全民憤怒。男子劉志明不滿女友提分手,竟在路上隨機殺人,持榔頭將女老師暴打慘死。(圖/報系資料照)有法官實在看不下去,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PO文,痛批始作俑者就是司法院長許宗力,這位法官分析,許宗力為了成就死刑違憲案,2016年就任司法院長後,先從最高法院下手,進行溫水煮青蛙式的「基礎建設」,以達實質廢死目的,所以找些挺他的最高法院人選進去,這些人進入最高法院後,又再拉些他可以控制的自己人進去。「然後用各種連小學生都說服不了的理由,一再撤銷下級審死刑判決」,目的就是為了達成許宗力的基礎建設,「但這些人大概知道自己在幹什麼讓人不齒的好事,因此不敢自為判決」。意指這些主張廢死的最高法院法官,透過一再撤銷發回的手法,逼下級審就範,將「整個結構形成到澈底貫徹意志,甚至連句話都不用說。」如果最高法院確實如此,再加上憲法法庭和法務部對死刑的態度,難怪大家不相信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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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國民黨沒收提案討論機會 鍾佳濱:民進黨啞巴吃黃蓮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8日續審國會性平、秘密會議等國會改革法案時,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發言時拍桌怒嗆「這個東西在這裡不用再開了,浪費人民時間」,隨後在人數優勢下表決就散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指出,過去民進黨在立院席次過半時,會讓在野黨的提案有討論空間,但現在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具人數優勢,不讓民進黨的提案有表決的機會,還反指民進黨反對福利法案,讓執政黨啞巴吃黃蓮。在立法院的表決是有規矩的,同樣幫民眾特定族群爭取福利的案子,可能各黨都有,可是同樣類型的每個案子排進審議時,第一個案子表決通過了,就不會再審第二個;如果第二案就表決過了,第三案就不用表決了。過去這類對選民來講的福利法案,民進黨在過去8年是多數,黨團會爭取在野黨不要做議事杯葛跟衝突,當時都會讓其他在野政黨的先拿出來表決,民進黨對在野黨的提案還是會反對,但是表決到民進黨的提案的時候,提案就會過。鍾佳濱解釋說,這種作法對於小黨來說,可以跟他們選民訴求「我們有幫你爭取,但是沒有通過」;另一方面,民進黨可以跟民眾說,「因為我們支持,所以這個案子過」,所以是「1個表決,大家各自表述」,政黨之間相安無事。但是現在國民黨是最大黨,現在對於同樣類型的提案,國民黨把自己擺在第一案表決,民進黨當然不可能支持,因為如果國民黨版的法案通過了,民進黨的提案放在後面的類似提案就不用表決了。鍾佳濱舉例說,立法院在8日三讀通過的《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國民黨在上周抽出了民眾黨、國民黨及立委傅崐萁自己的提案,拉出來表決,其實後面還有37個各委員的類似提案,結果國民黨的提案表決通過了,他就把影片傳出去,告訴民眾說「你看我們要幫忙里長調高事務費,里長可以做事,民進黨都在反對」,其實民進黨也有提案,只不過排在後面,根本沒有機會表決。「現在國民黨的議事策略,他會主動地、優先去挑一些對特定族群有利的類似福利法案,他也知道這個福利法案各黨都會提類似的版本。」鍾佳濱說,國民黨對此類法案會優先拿自己的版本出來表決,像是對原住民的禁伐補償,上週就演過一次了,國民黨的案子先表決,民進黨當然要反對,國民黨就對民眾宣傳「你看,原住民的補助,反對都是民進黨」,在在地方大量傳播,可是民進黨也有提案,但提案在後面沒得表決,民眾不知道民進黨也是支持的。鍾佳濱說,以前民進黨具有多數的優勢,所提的案子一定會通過,所以讓小黨的提案先表決,來換取在野黨不要議事杯葛,但現在國民黨知道民進黨做為執政黨不會鬧事、不做主動發起議事衝突,所以他們就把自己的提案排第一個,還讓民進黨啞巴吃黃蓮,「我想民進黨一定要想出反制對應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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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告大日侵權!法官裁定停審「先與基市府好好打官司」:有結果再審
基隆東岸商場爭議未歇,主富服裝公司(NET)主張出資興建商場2到4樓建物,擁有產權,被基市府收回後,17日訴請法院裁判所有權,NET同時也控告大日「口頭承諾」把建物移轉基市府構成侵權並求償。基隆地院30日開庭時審判長表示,對於NET因建物所有權喪失而向大日問責「百思不得其解」,並建議NET與基市府的「官司好好打」,等該案訴訟有了結果再審,經與兩造律師討論後,裁定先停止訴訟。基隆市前市長林右昌任內與大日公司簽約,委由大日負責營運東岸地下停車場和1樓空間。後基市府針對東岸商場去年底重新招商,由微風集團出線。但NET主張地上2至4樓為其獨自出資增建,擁有產權,市府於2月1日移交後,NET不滿向基市府提起產權之民事訴訟,尋求法院裁判所有權歸屬,4月17日第1次開庭,下次庭期是6月5日,將再開言詞辯論庭。而NET除控告基市府外,也同時控告大日侵權,基隆地院30日開庭審理。 NET律師指出,大日在與市府開會討論增建2至4樓時,曾「口頭承諾」未來會把建物移轉給市府,因此讓基市府誤認有產權,才使得大日與市府契約終止後,NET喪失向進駐2至4樓商家收租權利。大日律師則反駁,大日公司當時有以減租方式協助NET興建2至4樓商場,現有建物並非NET獨自出資興建,因此也無獨立產權。大日與NET簽定的合作契約,內容有大日與市府契約終止後,雙方契約隨之終止,以及把納入契約範圍的2至4樓空間移轉基市府等條款。審判長表示,大日對於東岸商場2至4樓建物並無權利,NET僅以大日對市府的口頭承諾而提告侵權,讓他「百思不得其解」,不明白NET為什麼那麼急。審判長說,若訴訟繼續進行,「今天我就可以結案」,並建議NET與市府的案子先好好打,打完後本案再審。最後審判長當庭與雙方律師討論後,裁定停止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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拚生機!最老死囚寫信給大法官:可以一句話這麼草率地判死刑?
死囚王信福寫信表示,「死刑的案件是不是要很慎重?是否為求其生不可得?為什麼我的案件,法院可以一句話這麼草率地判死刑?」(圖/翻拍司法院官網)法憲法法庭昨進行死刑辯論,攸關37死囚是否可「逃死」,引發全國關注;涉殺警案的「最老死囚」王信福透過律師寫信給大法官「希望爭得死刑違憲的判決、求一線生機」,但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在法庭上直言「死刑是讓被告為自己犯下的罪刑負責」。72歲王信福因涉槍殺2員警在2011年判死定讞,至今未執行槍決,是目前台灣最老死囚;他在憲法法庭開庭前,寫信給律師向大法官轉達他的心聲「要剝奪一個人的生命,難道不再需要聽其辯解了嗎?」王信福信中指出「明明不是事實的事卻得不到理解,申冤而心有不甘,但願大律師們能在法庭上爭得死刑違憲之訴求」,希望 「求得一線生機,再力爭之餘地,換得洗刷汙名的機會」王信福的律師李念祖表示,法律不許被害人報復,憲法也不該允許政府「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不要將死刑冒充「被害人的賠償」;法官認為該死就判死,量刑時一再使用「人神共憤」、「令人髮指」等字詞,這種缺乏客觀的情緒語言,提供死刑是不理性的證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代表、監委高涌誠指出,人權保障在於生命存在,現存的死刑制度以剝奪人民生命為刑罰制裁,侵害基本權的核心及本質,與法治國家保障人權目的及國際人權公約相悖。但代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發言的律師陳淑貞表示,高達96.7%被害人家屬反對廢除死刑,請憲法法庭不能夠忽視,而且目前死刑制度仍存在,就應該執行死刑,否則犯罪被害人的人權要如何獲得保障,死刑制度是合憲的,不應廢除。陳淑貞律師在法庭外接受採訪時說,台南殺警案的家屬認為,廢死根本是「沽名釣譽、政治操作」。歐盟自從2003年廢死後,就有人開始在台灣大力主張廢死,但主張廢死比例歷經這麼多年依然沒增高,反對廢死聲浪依然存在,甚至比例還居高不下。王信福不但寫信給大法官、想藉釋憲程序「逃死」外,另監委王美玉、高涌誠今年3月也籲請法務部對王信福案研議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最高檢察署昨表示,最高檢已於今年3月22日分案,正由檢察官依法研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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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還廢死讓犯罪剋星不忍了! 5年來476件殺人案僅判1死刑定讞
法務部檢察司長郭永發2024年4月23日代表法務部,率隊最高檢察署及調辦事檢察官參加憲法法庭召開的死刑辯論,郭永發代表法務部在法庭上答辯指出,近5年來476件殺人確定判決中,僅有1件死刑定讞,顯見死刑案件審判程序嚴謹。曾經承辦前立委羅福助盜墾案、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洩密案,以及理律律師事務所盜領案的郭永發強調,死刑是不得已的最後手段,希望憲法法庭作合憲解釋。郭永發表示,大法官3次解釋合憲解釋,死刑不當然違反生命權保障,生命權受憲法保障但並非絕對,死刑不當然侵犯人性尊嚴,死刑不當然構成酷刑,罪責原則。他舉出日本和南韓判決為例,根據日本最高法院1983年的判決、及南韓憲法法庭2010年的判決結果,都認為死刑沒有違反比例原則,極端情況及犯罪,死刑可以通過死刑的憲法審查。郭永發說,死刑是否違反平等原則要看個案,刑法的死刑可以用兩公約來補充,就是限於情節最嚴重,及日本「永山基準」情節最重大,死刑可以被接受,死刑例 外適用原則;我國的死囚有再審或非常上訴及憲法訴訟救濟,且沒有次數限制,訴訟期間也不能執行死刑,死刑已有特別程序保障。他說,大犯罪結合犯須符合情節最嚴重之罪,例如強制性交殺人及強盜 殺人,且刑法19條也沒有違憲,行為時的責任能力及量刑時刑罰受害性,只是量刑階段。死刑的特別程序保障,最高法院的言詞辯論程序規定,生死辯有強制律師辯論,另外在國民法官法也提高死刑評決數,也有用公正公約補充審判程序保障,死刑有特別程序保障,實務上死刑量刑基準有程序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