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規定
」代理教師找嘸人1/北市師資連15招找嘸人 廣開教甄員額鮭魚返鄉都是成因
過去常聽見偏鄉缺教師,但今年連台北市都缺代理教師,萬華的西門國小開出代理老師職缺從第一次招考起,直到第十五招都還找嘸人,多所位於精華地段的國小開學前代理師資還找不齊,新北市也有學校傳出招考9次的情況。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表示,此現象不只和代理教師全年聘,也與全台正式教師大開缺有關。2021年全國各縣市因疫情而停辦教師甄試,解封後,各縣市紛紛大舉甄選正式教師,今年教育部進一步要求各縣市代理教師比例必須低於8%,全台同步開出6200個正式教師缺,許多早已取得的教師證的代理老師紛紛「上岸」,加上今年全台各縣市代理教師薪資統一齊頭為12個月全年聘,不少代理教師認為雙北物價高,因此選擇返鄉任教。一名李姓代理老師透露,原本代理教師聘期大多是從每年開學9月1日到隔年6月30日學期結束,過去只有嘉義市與金門縣初聘就有12個月薪資,而台北市則是續聘後給滿12個月,其餘縣市代理教師薪資則是10個月到11個月不等,等於7月至8月會有兩個月空窗期,無法請領失業補助,加上代理老師兼職規定多,又須校方核准,往往讓人卻步。過去各縣市代理老師各有10至12個月不等的聘期,今年由桃園市長張善政開第一槍,宣布市內代理老師全年聘,隨後各縣市跟進。(圖/報系資料照)《教師法》授權地方政府自行規定代理教師聘任期限,因此各縣市聘期不一。去年底立法院通過提案,要求教育部修改「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自今年8月開始,必須給代理教師12個月聘期,然而今年2月份,桃園市長張善政開第一槍,宣布市轄國中小及公立幼兒園代理教師皆有完整聘期,隨後全台縣市宛如骨牌一般全都跟進。教育部也宣布將補助全國112學年度第一學期(8月1日起)代理教師完整聘期所需經費差額之50%,爾後將由各縣市編列預算經費保障代理教師權益。一名台北市資深學校行政人員指出,雙北教師甄試大多較早舉行,有代理老師後來也考上家鄉的教甄,在北部經濟壓力較大等因素放棄北部職缺。另為因應國教署考核項目之要求,各縣市教師甄選大量開缺,原就取得教師證者幾乎人人都能「扶正」為正式教師,教師需求大的反而招不到代理教師。對此,台北市教育局表示,台北市本學年度教師甄選作業為5月20日、桃園市5月28日、新北市6月4日、高雄市6月18日。今年聘不到代理教師是與教育部整體政策及全國師資制度相關,雙語類科及英語科開缺人數增加,惟報名人數無隨之增加,致缺額未補足,後續若仍招不到代理老師,會由校內教師或聘請退休、兼任教師協助課務、行政、導師職務,不會影響學生受教權。 2021年,台南女中開出12個正式教師名額吸引1984人報考,今年全台大開正式教師缺,許多代理老師紛紛上岸。(圖/報系資料照)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表示,根據她在社群上的觀察,雙北去年就有缺師現象,但大家僅以為是疫情影響,並無意識到師資不足以及漸漸沒有人要當代理老師的問題,原先台北市代理老師有教師證即可以年資敘薪,初聘雖只有11個月,但是續聘可為12個月,算是全台條件不錯的,但今年全年聘之後對北市衝擊尤其明顯,師資開始有往中南部移動的趨勢,開學前不再是聽到偏鄉缺老師,反而是都會區缺老師。除了雙北國小代理教師荒之外,偏鄉教師荒也是一大問題,黃湘仙坦言,偏鄉缺老師原因不外乎就是生活基礎條件不吸引人,「交通不方便,容易斷水斷電,不想去是人之常情,所以才有偏鄉加給,鼓勵大家前往偏鄉任職」,而早在全國修法以前,離島去年早有12個月完整聘期,當時就已發現離島區域老師缺額減少,可見其實只要把福利往上提升,缺師的問題就會往下緩解。
陳吉仲抹黑北農韓國瑜時代菜土菜金 柳采葳提3點怒嗆:胡扯
台北農產運銷公司昨(26)日進行選董座及總座人事改選,期間因9席董事提前離席,未達應出席董事人數,人事改選將延至30日,導致董總座難產。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柳采薇批評,農委會主委陳吉仲為了讓新潮流啃食北農,簡直是甚麼鬼話都說得出來,硬是拿不同年份和環境的資料抹黑韓國瑜北農時代「菜土菜金」。柳采葳批評,陳吉仲拿不同年份、不同環境的交易環境來抹黑韓國瑜北農時代「菜土菜金」,然而陳吉仲的表格卻顯示,翁震炘時期,高麗菜批發每公斤平均價格比韓國瑜在北農任內高1.73元,而蔬菜批發每公斤平均價格也高2.71元,「根本胡扯鬼扯!」柳采葳提出3點打臉陳吉仲,第一,韓國瑜和翁震炘時期的環境根本不同,翁擔任總經理這幾年,颱風這幾年少很多,暴雨也變少,菜價當然穩定,再來,近幾年物價越來越貴,硬要說菜價才多這幾塊,不是很丟臉嗎?「按照這樣的神邏輯,雞蛋漲價也算陳吉仲的政績囉?」此外,翁震炘疑似技術性壓低菜價,柳采葳認為,這幾年北農配合農委會,將盛產的蔬菜,技術性的擋在市場外面,像是控制菜車每天到量限制,甚至有農民表示,北農為了要配合農委會政策,以沒有標準的檢驗,大量檢驗蔬果,刻意將某些蔬果擋在外面或是進行銷毀,甚至還有誰不聽話就多檢驗的潛規則,如此一來,菜量沒有過量,自然菜價就穩定。又或者是提前用耕鋤補助的方式,解決菜量過多,造成菜價崩跌的問題,但最後受傷的還是農民。第三,北農不專業是陳吉仲造成的,柳采葳痛批,為什麼陳吉仲要特別拿韓國瑜出來講,就是因為北農要改選,陳吉仲希望他的人,也就是現在的總經理,新潮流的翁震炘留任,柳采薇直指,當初新潮流為了把翁震炘硬推進北農,史無前例的更改農委會兼職規定,翁震炘當時是農金局副局長,理當不能兼任農委會底下的北農,是不能借調的,但是農委會為了他解套,說翁震炘是配合國家重大政策,讓他留職停薪去北農。至於翁震炘到底配合了什麼國家重大政策,就只是帶來了一個副總經理「陳平軒」,沒有農業經驗,沒有專業能力,只有「我的老闆是陳吉仲」可以說嘴。
交警石明謹兼球評挨罰20萬 遭降級罰款爭逆轉GG了
台北市交通大隊警員石明謹兼差擔任球評遭移送懲戒,懲戒法院第一審認定,他在電視台擔任足球賽事評論員,賺車馬費等283萬多元,並領取足協出席費5400元,違反公務員不得兼職規定,判降1級改敘,罰款20萬元,石不服提上訴,今天(15日)遭第二審駁回定讞。46歲石明謹在台灣足球界享有盛名,但懲戒法院第一審調查發現,石未經服務機關許可,從2011至2018年間,擔任愛爾達電視台足球評論員,共出席190次,領車馬費283萬3850元,也擔任足協紀律委員,領出席費及交通費共5400元。雖然石多次宣稱沒有違法兼差,但合議庭認為,《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所謂「業務」只要以經常、持續的行為,做同一目的社會活動就是業務。合議庭認定,石的違法行為讓民眾有公務員不專心公務,政府機關公務紀律鬆散的不良觀感,嚴重損害政府信譽,有懲戒必要,判降1級改敘,罰款20萬元。
北市交大警員兼差球評挨罰20萬 不服提上訴
台北市交通大隊警員石明謹因擔任球評,今年7月懲戒法院第一審認定,他在電視台擔任足球賽事評論員,賺車馬費等283萬多元,並領取足協出席費5400元,違反公務員不得兼職規定,判降1級改敘,罰款20萬,他不服提起上訴。另石明謹不滿懲戒法院限制閱卷提起聲請,懲戒法院認為,今年10月18日已准許他及律師閱覽證據除限閱資訊外,也提供閱覽考績會的相關會議紀錄內容與他有關聯者,大部分未遮隱全部給閱,並無不准許他與律師知悉該部分內容之情形,駁回他的聲請。45歲石明謹在台灣足球界享有盛名,昨判決出爐時,他人還在電視台播東奧足球賽;稍晚他回應表示,這次沒言詞辯論,直接書面審判決,他連說明機會都沒有,律師會據此提上訴。懲戒法院調查,石未經服務機關許可,從2011至2018年間,擔任愛爾達電視台足球評論員,共出席190次,領車馬費283萬3850元,也擔任足協紀律委員,領出席費及交通費共5400元。懲戒法院第一審認為,《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所謂「業務」只要以經常、持續的行為,做同一目的社會活動就是業務,將石判降1級改敘,罰款20萬元。
體育法初審通過 麟洋配以後可商業代言
東京奧運男子羽球雙打金牌「麟洋配」,因具台灣土地銀行球員的公務員身分而無法代言商業廣告,引發爭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國民體育法》第22條修正案,曾任國家代表隊的運動選手,若具公務員身分,得經其任職機構同意後接受商業代言,亦即「麟洋配」未來經過合庫同意,就可以代言商品廣告。「麟洋配」(王齊麟與李洋)獲東奧男子羽球雙打金牌後,台灣啤酒等企業有意找兩人代言,卻因為他們所屬的台灣土地銀行是公營事業,受《公務員服務法》「不得兼職與經營商業」的限制而難如願。對此,包括民眾黨團、立委林奕華等18人、立委林宜瑾等24人及立委鄭正鈐等28人均提出《國民體育法》第22條的修正版本,他們要讓像「麟洋配」這樣的頂尖運動選手,即使具公務員身分,也可接受商業代言。林奕華表示,我國公營事業包括台灣土地銀行、台灣電力公司等,長期扮演支持、栽培體育選手的重要角色,不僅培育基層選手,更將職業運動員納入正式編制,然而因此限制了運動員從事廣告代言活動,不利於運動員協助運動行銷。教育部次長林騰蛟回應,教育部認為應先進行《公務員服務法》修法(考試院主政),鬆綁對優秀運動員的代言規定,再看是否要修改《國民體育法》。經朝野立委熱烈討論,立法院教文會昨初審通過《國民體育法》第22條修正案,增訂「曾任國家代表隊的運動選手,若具公務員身分,得經其任職機關(構)同意後接受商業代言,不受《公務員服務法》有關經營商業及兼職規定之限制;其商業代言之範圍、限制、程序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主管機關(構)定之」。鬆綁具公務員身分的國家代表隊選手,經任職機構同意後,可以代言商品廣告。
違規兼職1/助研究員兼職理事長疑未報備 中研院民族所:會追蹤
中央研究院是我國的國家學術研究機構,直接隸屬總統府,是台灣學術最高殿堂,中研院民族學研究所的助研究員黃智慧是國內文化人類學、民族學、日本研究與台灣原住民研究、沖繩研究的專家,民族誌田野工作範圍遍及台灣、日本與沖繩;但有讀者向本刊爆料指出,黃涉嫌違反中研院的兼職規定,在外擔任民間協會理事長,還籍此募款。曾與黃智慧共事的A女士向本刊爆料,黃涉嫌違反院方「不得兼職」的規定,擔任「台灣故鄉文史協會」創會理事長,卻未向中研究報備,並在舉辦活動的時候讓自己的協會參與翻譯工作,還以此對外募款。A女士說,中研院每年補助有限,而黃智慧「兼職」的協會運作,包括活動申請、申報,全是在中研院的助理室進行,用的是中研院的薪資;她還指出,黃智慧與「國立台灣史前博物館」辦的活動,找來「台灣故鄉文史協會」合辦,還請自己的兒子擔任臨時助理,A女士曾向中研院政風室檢舉,但調查後認為此舉屬於灰色地帶,並未違法。中研院政風室調查後回覆A女士,黃智慧未向院方申報擔任「台灣故鄉文史協會」理事長,涉嫌違反兼職相關規定,但權責單位是人事室,政風室將會把案件送交院方,讓相關單位議處。中研院政風室回覆本刊表示,關於黃智慧「兼職」未申報一事,仍在調查中;中研院族學研究所所長辦公室指出,中研究每年都會進行兼職的調查,所有人員應該都有填寫,若是有未報備的,院方也會追蹤調查。黃智慧否認未報備兼職「台灣故鄉文史協會」創會理事長,她強調,因為從事行動人類學研究,認為學者應該要一起解決社會上的問題,因此參與非常多的社會活動,創辦過原住民的基金會,也推動過文化資產保存;她強調,這些活動都有呈報院方,而且都是無給職,不僅如此,維持這些非官方組織還常常要倒貼錢。黃智慧說,中研究正式的助理薪資都必須很清楚,不可能有積欠的情況。黃智慧直指,投拆她的人,一定是一位曾協助掃描圖片的女畫家,黃指出,這位畫家並非正式的助理,精神狀態不好,並曾向民族學研究所所長投訴過黃,但在所長約好見面時卻爽約。
違規兼職2/領中研院薪水卻要做協會工作 離職助理組「復仇者聯盟」
讀者向本刊爆料指出,中研究助研究員黃智慧涉嫌違反中研院的兼職規定,在外擔任民間協會理事長,還要求辦公室的助理也違規「兼職」。「她用中研究的經費聘助理,卻來做私人協會的事。」另一位離職的前助理B先生指控,黃智慧要求辦公室的助理處理她兼職協會的事務,等於領中研究的薪水卻從事「兼職」,但助理為了工作,都敢怒不敢言。B先生還指控,黃智慧的「台灣故鄉文史協會」舉辦「跨越黑潮」、「台北100年」等活動,會向外界募款,通常一場活動可募得十萬至二十萬元新台幣,但卻常積欠肋理的薪水。他指出,因為黃智慧留學日本,研究內容也多與日本有關,因此辦公室聘有日本人,而黃還欠一名日籍助理二十萬元。「她最近又要辦活動,出錢邀日本人來台灣參加,但使用的經費都是省著摳我們(助理)的錢才有的。」B先生不滿地說,一些離職的前助理還組了一個「復仇者聯盟」,從他之後所有離職的助理都會加入這個群組,分享「被壓榨、剝削」的經驗。中研院政風室回覆本刊表示,關於黃智慧「兼職」未申報一事,仍在調查中;中研院族學研究所所長辦公室指出,中研究每年都會進行兼職的調查,所有人員應該都有填寫,若是有未報備的,院方也會追蹤調查。黃智慧否認未報備兼職「台灣故鄉文史協會」創會理事長,她強調,因為從事「行動人類學」研究,認為學者應該要一起解決社會上的問題,因此參與非常多的社會活動,創辦過原住民的基金會,也推動過文化資產保存;她強調,這些活動都有呈報院方,而且都是無給職,不僅如此,維持這些非官方組織還常常要倒貼錢。黃智慧說,中研究正式的助理薪資都必須很清楚,不可能有積欠的情況。
處理車禍涉嫌偽造文書 球評警察不起訴
因兼職足球球評遭警方移送公懲會究責的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萬華分隊警員石明謹,因今年初處理處理一場交通事故時,被控故意劃錯現場圖、剪接行車記錄器,包庇吳姓公車司機,涉嫌偽造文書、滅證。台北地檢署認石員罪嫌不足,今不起訴石員及吳男。44歲的石員因熱愛足球運動,曾任足球教練、創辦足球雜誌,常上電視節目擔任球評,遭檢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不得公務員兼職規定。警方認為,石8年間兼職收入達200多萬,且近1年來有14件車禍事故公文延宕,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究責。檢警調查,今年1月11日傍晚6時,林姓機車騎士行經萬大路、民和街口,撞上公車右側,摔車導致頸椎脊髓損傷、左手擦傷。林提告吳姓公車司機及石明謹、謝姓交警涉犯過失傷害等罪。檢方依鑑定結果,認定吳男無過失,不起訴吳男、石員、謝員3人確定。但林男日後再指控石員變造剪接行車記錄器、劃錯現場圖寬度,且他沒有和解意思,石還自行填寫「息事案件」存參。但檢方勘驗認為,行車記錄器未經變造,至於A3「息事案件」是因林妻有到場同意和解,依罪嫌不足,今不起訴石、吳2人。
公懲會審判長爆料 長官不時關切管中閔案
台灣大學校長管中閔去年遭公懲會認定,管在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期間兼職賺稿費,判決申誡處分;當時審理的審判長石木欽今爆料,指稱時任司法院祕書長的呂太郎大法官,在審理中三番兩次不法關心打探管中閔案的審理狀況。對於這些指控,呂太郎大法官及司法院都尚無回應。監委指控管中閔在2012年2月到2015年2月,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兼 任國發會主委期間,透過匿名「常態性」為《壹週刊》撰寫社論,以賺取稿費,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兼職規定,違失情節重大,通過彈劾送 交公懲會審理。公懲會審理後認定,管中閔經常匿名投稿到周刊寫社論共賺取稿費67萬多元外,還罵行政院團隊及閣揆,讓民眾有公務員不專心自身政務,公務紀律鬆散的不良觀感,嚴重損害政府的信譽,將他判處申誡確定。但當時任審判長的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今天指控,去年2月2日準備程序及8月19日行言詞辯論以前,歷經多次調查程序之進行,耗費很多時間,這段時間,他與呂太郎見面至少超過3次以上,呂太郎每每利用見面討論其他業務之機會打探。石木欽說,呂太郎會在聊天時突然插播一句「你手上管中閔案現在進行的如何了?」接著,就突然不說話,後來呂還利用其他業務接觸之交談機會,總是不忘突然「插播打探」一下,且每次聽完後,呂都說都會向院長許宗力報告。石木欽質疑,司法首長是不能介入或探詢所屬所辦案件之進度,「假如法官辦案,首長問法官辦案情形,法官會有何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