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持有
」 買房 江宏傑 福原愛 夫妻 頭期款越南卡拉OK晚間飄異味!警上門驚見3人試圖落跑 頂樓再逮6人身上全藏毒
越南卡拉OK店飄異味!北市中山分局員警日前獲報,中山北路一段一處地下室的私人招待所越南卡啦OK店,被人報警有妨害安寧與異味飄出,不過當警方到場時,不但在空氣中聞到濃濃的K他命味,還發現3人試圖從後門落跑,並有4男3女藏在頂樓,其中5人還是失聯移工,當場將負責人在內等10人全數帶回偵辦。據了解,警方先是獲報中山北路一段一處地下室卡拉OK店晚間有妨害安寧與怪味飄出,當即派員前往現場,孰料警方才剛到就聞到空氣中彌漫濃濃的K他命味,上前敲門店家更未回應,讓警方察覺有異,循線至後門時發現有3人準備逃離,當即將3人帶返進入場所,並對該場所實施臨檢。警方進入店內後,也當場垃圾桶發現毒品咖啡包17包殘渣袋、包廂內有摻有愷他命殘渣6支煙蒂,後於清查大樓時更當場查獲有4男3女可疑越南籍人士躲藏於頂樓,並查獲共同持有摻有二級毒品安非它命咖啡包43包(總毛重2OO多公克)、三級毒品愷他命20包(總毛重:19公克 )。現場查獲負責人41歲的武姓負責人、工作人員及客人等共10人,其中經查有5人身分為失聯移工)。全案訊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入出國移民法案移請地檢署及移民署續辦。中山分局重申,秉持對「毒品零容忍」的態度,將持續掃除毒品危害,持續溯源瓦解販毒集團,打造無毒家園,以淨化社會治安、保障市民安全。
台南槍擊丟包醫院命案 開槍男子遭判刑23年!國民法庭判決理由曝光
去年發生的台南安南醫院丟包案,台南地院歷經9天的國民參審程序,7日晚間8點多宣判,林澤峰被判處徒刑23年,林昱凱無罪。其中,國民法庭在判決理由中,還特別列舉3大從重因素及5大從輕因素,作為林澤峰的判刑依據。國民法庭指出,林澤峰承認持有改造手槍及子彈,以及開槍射殺徐男,但否認持槍抵住對方胸口開槍,辯稱是相隔1個汽車寬度的距離射擊最後一槍;然而,根據法醫師出具的鑑定書及到庭說明,認定林澤峰是持槍抵住被害人胸口射擊最後一槍,因此殺人罪部分重判徒刑19年。國民法庭還認為,徐男所受「入口處有灼燒痕跡」、「入口處無火藥刺青(子彈進入皮膚,與皮膚接觸時,所產生的火藥反應,屬於非接觸性且近距離槍傷的特徵)」,加上子彈造成體內「入口小、中間大、出口小」的傷勢,符合接觸性槍傷特徵。同時,林澤峰開槍後離開再返回案發現場,隨即搶下徐男載往安南醫院的行為,目的是將其盡速送醫,並非為了延遲或阻斷對方接受救治。國民法庭強調,林澤峰直接故意抵住胸膛槍擊徐男剝奪其生命,造成難以回復的結果,並使被害人家屬承受無盡的傷痛;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報告也認為,林澤峰具有反社會性人格,有高度再犯可能性;林澤峰接受量刑前社會調查時,曾提及「再次發生仍會開槍」而呈現的犯罪後態度,在在都是該法庭從重量刑的因素。另外,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報告指出,林澤峰於成長過程中,因家庭及校園的負面成長經驗,形塑他以暴力解決問題的行為模式;他於行為後旋即將徐男送醫,曾經嘗試彌補惡行;案發之後攜槍投案,且大致上配合調查並承認犯罪;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報告表示,如果經過長期的心理治療及輔導,仍有改善行為的可能性;接受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時,林澤峰曾陳述「知道沒有資格剝奪他人生命」的態度,均為國民法庭從輕量刑的因素。至於林昱凱部分,國民法庭也說,不能充分證明林昱凱與林澤峰有共同持有手槍子彈並殺人的意思,呈現在法庭的證據,也無法證明林昱凱有幫助林澤峰犯罪的意思,因此決定判處無罪。
娘家擁蛋黃區房!婆婆逼賣掉「新房共同持有」:代表夫妻同心 她1決定帥爆
不少人在婚前就已買房,婚後是否要改成夫妻共有,需要2人好好溝通。一名人妻抱怨,婆婆要她賣掉娘家給的台北蛋黃區的房子,改去買中壢的新房子,且名字要掛夫妻共有,以表夫妻同心,在詢問先生意思後,讓她果斷決定離婚。人妻在《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表示,結婚快3年,目前住在娘家的台北蛋黃區大樓,未來會繼承這間房子,然而婆婆卻希望她去說服娘家父母把這間房子賣掉,接著把賣掉的錢拿去買中壢的新房子。人妻透露,婆婆認為,買中壢的新房子離婆家的距離近一些外,剩下的錢還可以拿來做生活基金,做其他不同運用,而這間新房子最好是夫妻共同持有,代表著夫妻同心,「我問了先生怎麼想,他覺得婆婆說得沒有錯,所以我提出離婚了。」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離開這個可怕的人家」、「不要臉,什麼都沒出也敢拿」、「還好妳腦袋清楚」、「她想得這麼美,怎麼不乾脆不要醒來,一直夢下去好了」、「真噁心,沒本事還想要共同持有」、「婆婆怎麼不賣他們自己的房子,然後買中壢新房子,房子給你們共同持有」。也有網友直言,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妳婆婆跟妳老公當妳娘家跟妳是笨蛋啊?為了公平對待,叫妳婆家也出相對的金錢來合買新房,房子共同持有,表示夫妻同心,別打妳娘家房子的餿主意。」
15年前買房頭期款娘家九成、夫家一成 現逼賣掉「房款平分給小叔結婚」
有媳婦分享,15年前買房的時候媽媽給九成的頭期款,婆家只出1成,現在房價狂升,夫家逼他賣房,還要他把賣掉的房款平分,再把錢給小叔結婚買房。對此,許多網友都看不下去,建議「就給十分之一」、「不賣,就給當年的十分之一,算利息還給他們」。原PO於19日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指,15年前買房時,媽媽出90%的頭期款,婆家只出10%,房子則是共同持有,共同還貸,豈料現在房價升了那麼多,夫家看準時機逼她賣房,賣掉的房款再平分,把錢給小叔結婚買房。此文一出,大批網友紛紛傻眼,直言「叫他們去死!」、「叫他們吃屎去吧」,也有人建議「就給十分之一」、「不賣,就給當年的十分之一,算利息還給他們」、「你不賣他們又能怎麼樣,若當時娘家有金流證明就找律師吧」、「找律師」、「你不簽名他們也沒輒」、「 這些年房貸誰繳的?話說小叔買房關你們什麼事?退10%還她」、 「金流拿出來 平分不可能」、「燒給他們~結案」。
惡霸違建1/台南虱目魚名店擴建2樓大違建 市府拖3個月貼紙條令停工
台南市學甲區有一間在地人的私藏名店,在網路上被評為「只有在地人才知道」、專賣虱目魚小吃的店家今年3月突然發生火災,猛烈火勢波及隔壁民宅,造成民宅毀損,但火災過後,該間店面卻被控訴,不但不願賠償鄰屋的災損,甚至還將原有的1樓違建擴增成2樓;興建過程有民眾多次向台南市政府檢舉,竟被回覆「未施工」、「未有主體結構」不算違建,直到8月初,店家硬生生將鐵皮結構初步搭建完成,讓民眾傻眼。據了解,該間虱目魚小吃店在地經營至少40餘年,甚至被美食部落客評為「只有在地人才知道的小吃店」,卻在今年3月突然傳出火警事故,火勢之猛烈造成整間小吃店當場付之一炬。事後,消防局初步調查勘驗後,認定起火原因為「柴火烹調」所致。S男無奈站在自家已被燒毀的房屋內表示,雙方對於賠償金額談不攏,對方僅願意賠償20萬元。(圖/黃威彬攝)一位店家的遠房親戚、S姓民眾出面控訴,小吃店火勢延燒,造成他家老宅一室一廳一衛毀損,他在接到通知後緊急趕到現場,發現老宅焦黑一片,相當心痛。起初對方承諾願意賠償,並將內裝恢復原樣,孰料如今火災過去已近半年,但對方僅將內裝拆除就沒有任何動作,且只願意賠償20萬元,與工班所估價的60萬元相差甚遠。據悉,該處地段位於學甲區慈濟宮旁,該地則為祖輩留下,為多人共同持有,早在民國30多年就已搭建2棟鐵皮屋,分別做為虱目魚小吃店與民宅使用,而民宅前半部也租人作為店面經營,儘管均屬違建,因是早年建造而就地合法。但火災過後若要重新搭建便會成為新違建,虱目魚小吃店卻在未向台南市府申請建照的情況下,明目張膽地重新搭建,甚至還打算將原有1樓鐵皮建築擴增成2樓建築。小吃店已從原有1樓建築擴增成2樓違建,而市府直到8月6日才張貼告示,表示該處為違建應即刻停工。(圖/黃威彬攝)整件事情中,讓S姓民眾最為不滿的是,早在火災過後,他發現對方對於賠償態度愛理不理,一心只想趕快將房屋拆除重建,第一時間就已向台南市府檢舉,卻被市府回覆「將依違章建築處理要點辦理」,後續親自致電市府卻得到,「未發現施工,不算違建」的回覆。而3個月後,對方已開始進行整地,並有怪手等重型機具進駐,S姓民眾再次檢舉,台南市府的回應卻是「未發現主體結構,不算違建」。直到今年8月初,所有鋼梁已全面架設完成,讓S姓民眾當場傻眼。本刊記者8月8日實際前往查看,發現現場鐵皮建物已初步搭建完成,但未有施工,鋼梁上則貼有一張2日前來張貼的A4大小通知書,載明「建物應向主管機關申請執照後始得建造,不得擅自建造、使用或拆除,請即刻停工並補辦相關合法程序」,但直至今日該處違建仍在學甲區土地上聳立。針對上一代恩怨,當事店家不願多做回應,至於被控違建與不願賠償一事,店家表示,目前已在進行財產分割,「我們是守法的公民,一切遵照法律程序來走」。
工程師買房!35K女友一聽喊「共同持有」狂拉去簽約 他怒噴:妳有啥資格
情侶一起買房問題多,因此不少人都建議婚後再一起持有。一名工程師無奈透露,好不容易買了房子,女友得知後竟問是否登記兩人名下,還一直拖著他去簽約,讓她很傻眼。原PO在Dcard表示,自己是工程師,月收大概8萬元以上,女友則是一般職業,月收大概3.5萬元,平常出去吃飯都是他在付錢。他質疑,「很不理解女友錢是能花去哪些地方?平常小弟工作壓力真的很大,很常忙到半夜,努力賺錢,今年終於去訂了間房子了,這時候女友卻問說,房子是我們一起買的嗎?」原PO傻眼地說,女友之後還問「應該會登記在我們兩個名下吧」,讓他瞬間翻白眼,不明白女友怎會覺得自己有資格說這種話。原PO提到,因為那天工作回家很累,所以就敷衍回「是,我們一起買的」,豈料那天過後,女友就一直纏著他問什麼時候要簽約,「女友沒拿半毛錢出來,只說之後房貸會幫忙負擔一起出。」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共同持有的前提下是都有出錢,分擔比例自己討論」、「還沒結婚房產共享什麼意思」、「等結婚再談這種事,婚前你買的,你扛,當然是你名下」、「這種我直接分手」、「明顯婚後不想工作,想當工程師貴婦太太的」。
1個月給「2千零用錢」 她見老公3年偷3萬私房錢氣炸:對婚姻不忠
雖然有些夫妻會在婚後討論由誰掌管家庭財政大權,但有些人希望在婚姻中保留一定的財務自主權,會選擇藏私房錢,認為擁有一些不被另一半知曉的錢能夠給自己帶來更多的安全感和自由,但要是被發現恐怕會引起紛爭。日前就有一名女網友指控,丈夫在結婚三年間偷偷藏匿了3萬元的私房錢,甚至直呼,「你這樣做法就是對我們婚姻不忠,你這樣做法就是想要背叛我,背叛婚姻」。該名女網友在臉書粉專「靠北婚姻2.0」表示,老公被自己發現偷藏私房錢還不認錯,「當時真的眼瞎了才會嫁給這種不誠心的男人,對老婆有隱瞞偷藏錢就是有所企圖,男人有錢就會作怪,想也知道藏錢就是要作怪」,她指出,丈夫曾經猶豫不決,對於婚後薪水上繳的要求反應顯得不太願意,最終在她父母介入後才同意,「難怪結婚時要求薪水上繳就在那邊猶豫不決,非得要我叫我爸媽跟你協商後才同意薪水上繳」。原PO認為自己有考慮老公的生活需求,「你早餐我買的,午餐吃公司,晚餐回家吃,這樣一個月零用錢給你2千元已經很多了。天氣熱買杯飲料也綽綽有餘,當初我信任你,可是你卻不信任我,藏錢就是對婚姻不忠,結婚3年居然藏了3萬元的私房錢」。原PO控訴,錢的金額不是重點,而是老公的做法讓自己厭惡,「你這樣做法就是對我們婚姻不忠,你這樣做法就是想要背叛我,背叛婚姻。當初眼瞎了才會選你,我當初可是一堆男人追求我,但我不想太早結婚,可是沒想到年紀大後,那些男生就不追求了,你們這些男人真是變態只喜歡年輕,當初我年輕時什麼鬼話都能說各種承諾都說,結果我年紀比較大時一個一個搞消失,最後去相親才認識你」。原PO也表示,一開始是看老公老實不會亂搞,認為對方會對婚姻忠誠老實,「因為之前被感情傷害跑醫院好幾次,因此傷到身體,很難懷孕了,當初你答應我不會逼我生小孩,說不生也沒關係,我非常感動,認為你會體貼我,而且你當時承諾說,婚前買的房子會改為共同持有,我才相信你對我的愛,但我還是看錯人」。原PO認為,老公缺錢可以跟自己說,只要有正當理由、能說服自己,「我可以多給你幾百元,甚至一千元也行,但你卻不跟我而是選擇藏錢,這種做法非常傷我的心,男人還是男人,一定是想要偷吃才會先準備錢,有錢就會作怪」。貼文曝光後也引起網友熱議,不少人紛紛留言表示,「妳真的要看醫生」、「放了他吧!他值得更好的」、「老公真可憐」、「好好笑喔,我也覺得你老公一定是想作怪,趕快先下手為強,把他離去海口吃韓吉好了」,但也有不少網友認為是反串文,「好像AI寫的創作文」、「標準的反串文」、「缺流量到這樣」。
媽贊助300萬頭期款! 男一聽「登記她名字」瞬間臉垮:不合理嗎?
「跟未婚夫一起買房,房子掛我名下不合理嗎」?有名女網友分享,準備跟未婚夫買房,自己媽媽出300萬頭期款,男方則是沒有,未來房貸是共同負擔,而男朋友身上有車貸跟學貸,且沒有存款之前還有被詐騙過,因此媽媽說名字要掛在女兒名下否則不出頭期款,豈料男友得知後卻面有難色。對此,網友則持不同意見。原PO於11日在Dcard發文指出,近日準備跟未婚夫買房,總價1050萬,自己媽媽出300萬頭期款,男方則是沒有,剩下750萬兩人未來房貸共同負擔,而男友家是單親沒有存款,之前還有被詐騙過,且身上還有車貸跟學貸。對此,媽媽說要買的話,名字要掛在女兒名下,否則不出頭期款,但是當她跟男友溝通後,對方卻面有難色,感覺不是很想要,也沒有給出正面回應。原PO面對如此反應,也不敢亂講話,「我怕他會自卑覺得是因為他們家沒有頭期的關係,怎麼解」?她補充,媽媽已經買一間房子給她了,只是坪數比較小,考慮到未來會生小孩等等,所以才打算再買一間,而男友家裡也有間不動產是掛家人的名字。此文一出,有網友勸她「這種男友趕快放生,不知道在面有難色什麼,你媽光是知道妳要嫁去吃苦,內心是多心疼的事情」、「放生吧,雙方家裡經濟差很多,對方狀況也不好,結完婚後也是會為了錢吵不停」、「建議婚前就買好房登記掛妳的名字,不然妳媽150萬就進對方口袋了」。另一派則認為,「男生也有說要付房貸欸,又不是完全沒付錢」、「是我也不同意欸,頭期款才幾成,後續繳費的都超過了,還不能共同持有,那我會不想繳」、「婚後再買,共同持有啊,不然男方保障在哪裡?」、「他應該是擔心,他未來有出房貸,但是這是婚前買的,名字又是妳的,對他來說完全沒保障」。
拿爸600萬遺產買股、跟朋友吃喝 無業男超慌:快被我花光
近日一名網友表示,爸爸過世他拿到600萬遺產,還有一棟舊透天和農地,而他借媽媽200萬後,自己投資股票、整修房子、跟朋友吃喝等花了不少,現在快把錢花光了。有人建議,他最好去找工作。原PO在論壇《Dcard》發文,「四年前爸爸過世,我得到大約600萬的存款、一棟很舊約30~40年的兩層透天以及和親戚共同持有的農地,我的部分約有400坪。存款部分,媽媽說借她200多萬玩股票,她每個月給我四千元,房子部分因為舊透天有神明廳所以目前家人都住在舊透天,而農地因為是跟親戚共同持有加上土地法修改,目前也是動不了的資產。」原PO說,他快30歲,身上有400萬,但現在錢都快被他揮霍光了,「我完全沒有理財的觀念和認知,剛拿到時還不敢亂花,後來迷上一些收藏然後又沒工作兩年,股票跟朋友一起當航海王又賠了好幾十萬,還到處跟朋友吃吃喝喝,還有稍微整修舊透天,總想著到時候工作就有錢補回來了,但實際上每個月薪水三萬多根本入不敷出,還是看到什麼就要買,真的一花下去就回不去了。」原PO指出,他最近沒工作,存款剩幾張亂買的股票,家人都以為他有錢,也一直在上班,他才有慌張的感覺,「我知道一切都是我自作自受,原本可以有更好的做法,但事到如今我只能以剩下資源來改善。」原PO談到,「目前我想把借媽媽的200多拿回來請她幫我買ETF,然後我分紅給她,看看一個月能不能多領一些錢,或是把老舊透天花一些錢整理出租,然後回媽媽現在原本租人的地方住,工作再去打個工就好,但我活該浪費了自己的資源,拜託大家不要罵我,我是想跟大家分享我的心情還有詢問大神們能不能給我一些建議或是分享。」此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先找個工作,然後從初級班開始學理財,努力先讓自己收支平衡後再想別的」、「你適合窮活 手上有錢就會花掉的人不適合有太多錢」、「錢給你媽存好你好好工作,不要想東想西」、「說真的幾百萬到底能幹嘛?讓你可以自以為不用工作真好」。
退休男遭騙3000萬房產手法曝光 80人投資群組勸投錢「全是假帳號」
桃園市蘆竹區李姓男子遭詐騙集團以「投資理財」名目詐騙,連居住房產都被拿來過戶,再將得款交付詐團,經其女兒在網路曝光引發社會關注;檢警在調查李姓男子金流時發現,過程中都是李親自交付款項給詐團人員,且都是現金交付,至於房產部分確實已過戶,買家亦被列為本案關鍵人物,專案人員正全力追緝涉案對象。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檢警專案人員調查,整起案件起源於李姓男子今年初透過通訊軟體「LINE」加入某詐團投資群組。起初,有位「林美曦」女子加入李男LINE好友,後再將李男加入有80人的投資群組,內有自稱是教授、操盤老師等不同人物帳號,這些帳號先後與李男聊天,聲稱「大家都靠投資給孩子賺錢買房了,你也應該讓你女兒不要這麼辛苦」等語,李男被慫恿後動心,逐漸掉落詐團投資陷阱,先後在新北市永和區仁愛公園附近面交4次現金,後來又在桃園區蘆竹郵局臨櫃匯款2次,總計交付約960萬元。後來詐團聲稱,李男投資款項賺了4000餘萬元,又告訴李男若想拿回投資獲利,必須給付1600萬「服務費用」。李男手中已無現款,詐團索性建議他將現住蘆竹區房產賣掉,剛好有認識金主可以幫忙,於是居間將李男介紹給一名吳姓男子,李男為取回先前交付款項,最後以2400萬元將居住房產過戶,由於該房產名下女兒也是共同持有人,女兒事後獲悉後非常生氣,才將整起事情在臉書上曝光。警方已鎖定1名涉案男子,將全力追緝到案,以釐清整起案件來龍去脈。至於李男被過戶房產是否能取回,據了解,買家吳姓男子目前亦被列為本案關鍵人物,警方將傳喚到案了解房產交易過程是否有違法之虞。
廟產好誘人1/借名登記返還6月關便門 9成宮廟不甩
台灣寺廟林立,過去因為法令和登記資格限制,廟產往往借名登記在部份管理委員會成員名下,然而成員凋零由後代繼承其遺產,卻因而與廟方發生「爭產」糾紛。內政部透過《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釐清產權,這套法律即將在今年六月落日廢止,而全國目前僅不到1成約6百家寺廟完成產權移轉,未來廟方與信眾爭端恐怕爭端難息。 根據內政部資料顯示,全國大大小小寺廟估有3.3萬多座,當年許多寺廟為了活化信眾的龐大香油錢,不少轉而投資購置周遭農地,然而寺廟本身沒有登記與昔日農地所有人必須具農民身份等限制,廟方大都把投資的廟產登記在部份廟方委員名下,全台 7千多座寺廟有類似狀況。 2022年6月起,內政部頒布《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廟產正名暫法),為期2年至今年6月11日截止,只要符合特定條件的借名登記的土地、房屋,免跑法院,就能辦理「正名」拿回委身他處的廟產,截至4月清查竟只有559家依正名暫法轉移或註記完成,執行率不到一成,其中全台最多宮廟的新北市完成約510筆更名或預告登記、台北市完成了39筆、台中市則完成了27筆,農業信仰大縣雲林縣也完成了30筆登記。《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上路後,不到一成的寺廟循此法成功將廟產「正名」,北市松山靈隱寺開山堂即為少數成功的案例。(圖/翻攝自松山靈隱寺開山堂) 位於桃園市龜山區主祀王爺的廟宇首任主委「建銘」(化名)說,眼前13甲大片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35年前由廟方陸續花了新台幣百萬購入,當時廟方尚未取得寺廟登記證,且當時《農業發展條例》規定,必須具「農民」身分的自然人才能持有農地,因此當時借名登記掛在6位農民廟委身上。 20年來,省道開闢與外來人口移入,該廟因公共設施完竣,需繳納地價稅,共同持有廟委也概括承受,近期因《廟產正名暫法》授權即將屆滿,廟方積極聯繫當初借名登記的出名人,沒想到因廟委過世衍生後續繼承等原因,現況竟達60多位繼承人共同持有,其中20多位後代移居國外聯繫困難,另有3位兄弟有意私吞僵持不還,眼看正名暫法大限6月落日,廟方追了2年心急如焚又無可奈何,未來行政便門一關,若繼承人再過世,廟方拿回廟產只剩下司法追討一途。 對此,雲林縣民政處宗教禮俗科長吳承翰表示,內政部原本要鼓勵各大廟宇藉這波便門,整理名下不動產,盼先為未來產權糾紛「拆彈」,然而實況並沒那麼簡單。以農地來說分為「一般農業用地」與「特定農業用地」,這幾年配合《國土計畫法》,不少蓋在一般農業用地的廟宇,已經紛紛申請變更為「宗教特定事業用地」,「正名」釐清廟產所有權;然而大多廟宇卻落在特定農業用地,礙於政府高舉糧食自給大旗,即使雲林等各縣市政府帶頭喊出修《農業發展條例》開活路,讓一定時期前蓋在特農地的廟宇能補申請宮廟登記證並變更為宗教事業用地,農業部也死守寸步不讓。宜蘭縣冬山鄉「慈濟祖宮」占地達2,000坪建築物全為違建,縣政府多次勒令停工未果,並於2023年08月遭縣府強制拆除。(圖/報系資料照) 內政部宗教禮制司副司長羅素娟則稱,其實正名暫法也有照顧買農地的廟方,期限內只要檢具廟方購買與納稅證明經民政局認可後,縱使不能移轉回廟方產權,地政事務所地籍謄本也會有「限制登記」註記,具有限制效果。官員補充,一旦買賣或繼承等,都必須要與廟方協議取得共識為之,也不可任意設定抵押,即使出名者過世,註記也會延續,信眾不用因為廟方買的是農地,就擔心廟產遭任意變賣。
獨家/芙蓉大樓都更速度加快?大同林蔚山表弟行使共有優先承買權 加入尚志資產簽約8家團隊中
大同(2371)「活化芙蓉大樓產權重大一案」新增買家,該棟建物共同持有人菁霖公司在4月15日通知尚志資產就共有部分行使優先承買權,原簽約的8家開發商建商中「都更大王」楊岳虎的璞永、璞慧與璞慶共三家公司,改為兩家,另一家改為菁霖。CTWANT調查,菁霖李家與大同創辦人林家有親戚關係,公司負責人為前董事長林蔚山的表弟。據了解,大同董事長王光祥對於處分芙蓉大樓一案,態度淡然,感到鬆了一口氣,因為終於可以兌現「活化資產,配發股利」的承諾;至於沒有由大同或尚志資產主導都更案,他個人雖未對此特別發表看法,但經營團隊部分幹部覺得遺憾!今年3月26日大同召開重訊息說明記者會,宣布大同已將持有芙蓉大樓產權約63%部分,與8家建商、開發公司完成簽約,總額為131.25億元,預計處分利益72.63 億元,大同有望補足百億累虧發放股利。當時公布的8家簽約對象,包括璞永建設、璞慧建設、璞慶開發、海悅國際開發、敦富開發建設、鋐富開發、濟盟建設,以及台灣樂菲公司,則在4月15日公布其中一家璞永建設改為菁霖(股)公司,係因在規定的15天內,就共有部分行使優先承買權,因而經過協商之後,璞永改為菁霖,仍維持為8家簽約商。大同發言人丁爾昆表示,目前大同活化芙蓉大樓資產,為台北市大安區懷生段二小段431、431-1地號土地及2273建號等11筆土地及建物,建物門牌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36號地下2層至地上第6層及第13層至第15層。至於芙蓉大樓活化資產案的交款時間等,目前還未向外公布,大同發言人丁爾昆表示,大同還在努力中,希望若能在今年6月底的下午3點半前進帳的話,便有機會讓大同下半年可以配發股利。根據《鏡周刊》報導,包括壽險業、上市建商等五組買家向尚志資產出價搶買芙蓉大樓,在短短20天內,最後由有「都更天王」之稱的璞永建設(包含璞慧、璞慶)董事長楊岳虎領軍的建商團隊取得,成員還有海悅國際開發、白天鵝建設機構、藝人賈永婕老公王兆杰的德杰集團及一名科技業老闆等共同投資,未來將由持分3成多的璞永主導開發案,銷售則由占比2成多的海悅負責。據了解,楊岳虎在出價錢已先拜訪與大同共同持有芙蓉大樓的另一名屋主,也就是大同林家的親戚李家,取得默契之後才組隊與尚志資產洽談;如今,菁霖也在15天期限內就共有部分主張行使優先承買權,加入芙蓉大樓都更團隊。
毒蟲藏民宿持大量毒品!警趁他出門拿外送壓制 同夥跳窗仍被逮
北市南港分局日前接獲線報,指出一名30歲的林姓男子持有大量毒品,且其平常出入謹慎,座車均懸掛偽造車牌,警方經數月追查後,日前見時機成熟,一舉在新竹縣湖口鄉的一處民宅,趁著林男等人拿外送時,衝上前將人壓制在地,而屋內的同夥察覺有異,試圖跳窗逃跑,仍遭警方火速架梯爬窗壓制。據了解,30歲的林姓男子其持有大量安非他命、大麻與海洛因等毒品,且其身上還因7條罪嫌,包含槍砲彈藥、藥事法、洗錢與毒品等遭到通緝,其中一條還需服刑2年7個月。不過林男為躲避警方追緝,其平時出入更是相當謹慎,其賓士座車平時出入均懸掛偽造車牌,但仍被警方追蹤發現其在新竹縣湖口鄉的一處民訴外落腳,警方也趁著他出門拿外送時,一舉上前將人壓制在地。而屋內的同夥聽到聲響,也嚇得從2樓窗戶爬出試圖逃逸,但仍被眼尖員警發現,立即架梯上2樓火速逮人,隨後在屋內查獲9人共同持有大量毒品,現場查扣海洛因、安非他命、大麻、現金75萬餘元、手機14支、假車牌12面等贓證物。全案後續也依偽造文書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將幾人送辦。南港分局呼籲,將持續加強查緝各類毒品,並向上溯源向下刨根積極偵辦,全力打擊販毒集團不法犯行,以淨化社會治安,給民眾安心之生活環境。
桃園逾9萬筆「總價1044億」土地無人繼承 列冊滿15年將公開標售
桃園市地政局12日議會工作報告,民代關心土地未辦理繼承狀況,地政局表示,累積未辦繼承土地有9萬6326筆、面積1427公頃、建物3659棟,依今年公告現值總價1000多億元,呼籲民眾應辦理繼承,若列冊滿15年沒辦繼承,將公開標售。市議員錢龍、黃婉如等針對土地未辦理繼承狀況指出,大筆土地沒有辦理繼承,要求地政局應該做好宣導,讓民眾知道,才能保障民眾權益。地政局長蔡金鐘答詢時說,未辦理繼承原因多,有的是土地持分太細,或是找不到人,也有繼承權問題而起爭議。地政局有多元宣導方式,例如結合稅務等單位,或是利用機會在外設攤、掛布條等宣導,也會在「熱區」舉辦說明會。蔡金鐘說,如桃園、中壢因為地價、房價較高,民眾繼承意願也會較高。他舉例,台北市地價、房價高,未辦繼承人數相對就比較少。蔡金鐘表示,如果6個月內未辦登記就會罰款,若超過1年,就會開始列冊管理15年,期間若還是沒有辦理繼承,就會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所得歸國庫,呼籲民眾可以到地政局官網「不動產繼承專區」查詢。蔡金鐘也提到,遺產繼承沒有性別差異,男女都有繼承權,若是無法整合繼承人的意見,也可以先依照《民法》第1151條及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規定,由繼承人其一或數人代表全體繼承人,申請登記共同持有即可,未來達成協議再分割,避免被罰款或者遲遲未辦理繼承,導致遺產遭標售。未辦繼承中較為特殊如桃園區福元段1筆土地面積高達2427.23平方米,公告現值1.9億元,龜山舊路坑三段土地距離桃園長庚醫院1.5公里,面積2萬455.37平方米,公告現值2.06億元。石門水庫附近也有1位民眾名下有42筆土地面積達3萬320.9平方米,公告現值達4億。
剛和江宏傑上演大和解!福原愛突求粉絲幫忙「這件事」 最新動態曝
江宏傑、福原愛2021年7月8日宣布離婚,結束5年婚姻,隨後2人的官司如火如荼展開,去年7月27日男方飛到日本東京召開國際記者會,淚控前妻未執行判決,大動作提出刑事告訴。雙方律師日前在東京共同召開記者會,宣告2人終於達成和解。官司落幕後,福原愛今(17日)更新社群,要粉絲幫她一個忙。福原愛日前現身記者會並親自道歉,隨後發聲明表示「從今天起也是新的開始,謝謝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我關心我。」福原愛今日在小紅書PO出穿搭照,只見她換上了3套不同的春天穿搭,並對著鏡頭擺拍,希望網友們幫忙挑選哪一套比較適合。知情人士透露,福原愛有意爭取2024年巴黎奧運球評工作,似乎打算復出。回顧經過,江宏傑去年7月27日在日本東京召開記者會,指控福原愛在2021年訴請離婚後,2人共同持有權益,但女方卻沒有履行相關約定,也從去年7月24日後徹底失聯1年,所以在去年8月23日向日本法院提出訴訟。今年7月20日,江宏傑收到日本法院的判決結果,獲得勝訴,法院也要求福原愛必須履行相關命令。不過,福原愛當時人在大陸時且滯留多時,導致法院難以進行強制執行,男方律師不得不訴諸刑事告訴,正式向日本警視廳報案處理,讓她面臨遣送危機。福原愛才發現事態的嚴重性,並緊急向律師求助,最終決定和江宏傑和解,這場延燒2年8個月的激烈戰火也總算暫時落幕。業界人士分析,福原愛此時選擇和解,首先是考量到不要有案底在身,否則連大陸都混不下去,再來是和解時間點選在巴黎奧運前夕,如果成功挺過爭議,事業就有望轉機,或許她會在日本或大陸爭取2024年巴黎奧運球評講解的工作,以專業能力扭轉負面形象。
福原愛、江宏傑大和解! 業界人士曝「2關鍵原因」
江宏傑、福原愛2021年7月8日宣布正式離婚,結束5年婚姻,隨後2人的官司也如火如荼展開,去年7月27日江宏傑更飛到日本東京召開國際記者會,淚控前妻未執行判決,大動作提出刑事告訴。如今台灣時間昨(15日)下午1時,雙方律師在東京同一場地共同召開記者會,宣告2人終於達成和解。不過業界人士也分析,福原愛會突然願意出面道歉並和解,一方面是因為逃亡大陸,踩到日本法院判決紅線,另一方面其實也和即將到來的巴黎奧運有關!江宏傑去年7月27日在日本東京召開記者會,他指出與前妻福原愛在2021年訴請離婚後,兩人共同持有權益,但在去年7月23日,福原愛卻沒有履行相關約定,也從去年7月24日後徹底失聯一年,所以江宏傑選擇在去年8月23日向日本法院提出訴訟,而在今年7月20日,他也收到日本法院的判決結果,江宏傑獲得勝訴,且其內容為法院要求福原愛必須履行相關命令。但福原愛當時逃往大陸時並滯留多時,導致法院難以進行強制執行,男方律師不得不訴諸刑事告訴,正式向日本警視廳報案處理,讓她面臨遣送危機,她才發現事態的嚴重性,並緊急向律師求助,最終決定和江宏傑和解,這場延燒2年8個月的激烈戰火也總算暫時落幕。業界人士分析,福原愛此時選擇和解,首先是考量到不要有案底在身,否則連大陸都混不下去,再來是和解時間點選在巴黎奧運前夕,如果成功挺過爭議,事業就有望轉機,或許她會在日本或大陸爭取2024年巴黎奧運球評講解的工作,以專業能力扭轉負面形象。
曾面臨命危!利菁透露已交代「身後事」 上億財產繼承人曝光
資深藝人利菁近日重磅復出,接下三立新節目《天后出發吧》,而這也是她首次挑戰外景節目,同時她也為這個新節目吃了不少苦。利菁過去曾因為腦動脈瘤等問題3度面臨命危,而她也透露自己已經跟老公交代過身後事規劃。根據《三立娛樂星聞》報導,最近利菁接下新節目《天后出發吧》,這也是她首次挑戰外景節目,平時很少曬太陽的她透露為了新節目已吃了不少苦頭,白皙的雙腿還一度因為錄影導致血管爆掉。據報導,利菁每次開刀都很正向,總覺得自己不會有事,不過她也直言每次最煎熬的其實都是老公。2012年時利菁曾因為免疫力失調引起細菌感染,住進加護病房,而當時老公就簽了3張病危通知書,「我跟他講說如果那天到了,你讓我先走。」同時她也坦言,兩人已經討論過身後事。2014年利菁再度為了腦動脈瘤接受線圈栓塞手術,她回憶當時腦中的畫面就像在放煙火,接著就是一股火燒上身體,也因為不能麻醉,所以利菁就咬牙苦撐了1.5小時。而她每次生病被告知要動刀也毫不猶豫,就連老公也都攔不住她,利菁幽默地說「可能他希望拿到我的財產吧」。利菁坦言,自己無法接受老公比她先離開的痛苦,「我人生最大死穴就是很容易捨不得,我很惜情,但萬一發生了,我也跟他說我會勇敢再找下一個,不然我怎麼辦?他也可以再找啊。」擁有上億資產的利菁透露財產是跟老公共同持有,到時如果自己先走了,資產中有一半都會歸給老公,剩下的則會分給其他家人,「因為我的家人們也很辛苦。」
養不起仍堅持生2胎…男友逼婚後「共同管理薪水」 妹子崩潰:不想結了
情侶若觀念不合,很容易產生摩擦。一名29歲女子抱怨,原本打算奔三的時候結婚,最近發現男友婚後打算共同管理薪水,做什麼都得經過對方同意,讓她不禁卻步思考:「這婚該結嗎?」原PO在臉書《婚姻家庭甘苦談》社團提到,家裡只有她和弟弟,自從工作後,2人每個月要各拿1.5萬回家,主要是用來繳房貸,大約還有15年。感情方面,她和男友交往4年論及婚嫁,對方最近得知她固定要拿錢回家,直接潑冷水:「結婚之後,妳就不能拿錢回家了,因為那個房子之後一定是留給妳弟,妳一定分不到,為什麼還要繳?」原PO覺得男友一直在算計她的錢。(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原PO解釋,法律規定若爸媽離開,房子就是她和弟弟分,但男友卻認為弟弟會霸佔房子,更提議結婚之後,雙方的薪水一起用,認為她賺到了,因為男友月薪有7、8萬,還想好以後小孩的花費,不但想生2個,還要她一起負擔開銷。原PO好奇,養不起就生1個就好,怎料男友堅持要生2個,還說「妳的錢加進來就夠了」,讓她相當傻眼,自己其實不願意答應,覺得對方在算計她的錢,想用什麼錢還得經過同意,「他說他沒有占我便宜,因為他收入比我高,而且他要用錢一樣要經過我的同意」,但她絲毫不想管男友的花費,也因為這件事,猶豫是否該結婚。經歷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他就是要AA制啦,雖然妳賺得少也要妳一起負擔,他就是不想全擔下來!」、「這婚姻不適合妳,但和弟弟共同持有房產也不算太OK,女人還是完全擁有自己的最保險」、「任何的問題,在結婚前沒有共識,很難走的久,要是以後遇到問題呢?沒有另一半的支持,會比哭還難」。原文。(圖/翻攝自臉書)
婆婆逼媳婦買60年老公寓…掛保證「穩賺不賠」 達人3點抖殘酷真相
房價只跌不漲,讓許多想買房的人卻步。不過,一名人妻被婆婆逼買房,是一棟60年的老屋,認為都更後「穩賺不賠」,但她發現實際屋況很糟,勢必要發費一筆錢修繕,因此拒絕該提議,結果被婆婆罵沒有遠見,雙方吵了好多天,仍沒有結果。原PO在臉書《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抱怨,婆婆看上一間屋齡60年的公寓,評估地段不錯,若買下來等都更,保證穩賺不賠,也可以拿來出租,補貼房貸。只是到現場看房,發現屋況相當糟糕,要修繕的一大堆,認為婆婆把事情想得太簡單。原PO覺得這方案不可行,直接拒絕婆婆,表明沒興趣,怎料卻被責罵「沒主見」,逼他們拿錢投資,並承諾幫忙出頭期款,但房子是登記老公和婆婆共同持有。婆婆掛保證「穩賺不賠」,更提議可以把房子拿來出租。(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對此,網友紛紛留言建議:「60年就已經差不多走到危樓的界線了!公寓持分後土地剩多少有算過嗎?」、「如果要出錢,一定要有主控權,不然問題多」、「買誰的名字?共同持有就不必了吧⋯」、「60年老老房,房貸成數不高啊…要三思」、「不要修繕放著就好,現在很多買這種,前提是要打聽好真的會都更,因為真的會賺不少」、「其實婆婆想法不錯,想要你們賺錢」。到底老房子是否有機會都更?房地產達人「阿宅-雙碩士地產顧問」提醒,若老公寓真的能都更改建成功,房價通常可以賺1倍,房價1千萬轉眼間變成2千萬,簡直跟中大樂透沒兩樣。殘酷的是,台灣大部分的老房子,注定難以都更,原因包括「最多都更案的區域,不是最老舊的,而是房價最貴的」、「如果周邊還有其他可開發土地,都更案不可能多」、「頂樓有加蓋、一樓作店面,很難配合都更」。臉書原文。(圖/翻攝自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
日據時期人民土地變國有解套了 憲法法庭宣告最高院判例違憲
台灣光復後,不少日據時期人民土地未向政府登記,卻被納為國有土地,憲法法庭認為最高法院70年台上字311號判例規定,民眾在土地登記為國有15年內,未請求塗銷國有登記,已完成時效變成國有地的判例違憲,不符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意旨,民眾可據以聲請再審翻案,各級法院也不得再援用上述判例。不過主張日據土地被登記為國有地的民眾,需要提出相關證據,例如日本殖民政府的「台帳登記」,或土地登記簿的記載等土地權利憑證,以及是否有長期居住該土地的事實,還有國家是否曾要求人民繳納地價稅、田賦等稅捐,並由法院依具體個案認定才能翻案。此外,如國家已將土地交易給第三人,就無法追回了。憲法法庭粗估,曾引用最高法院上述判例的判決書,約有170幾則,至於其他案例能否翻案成功,有待觀察。經營鐵材行的彰化民眾石豊田主張,位於彰化縣大村鄉的祖產土地當初為祖父石羅和他人共同持有,還有日據時期土地台帳在案,台灣光復後,國民政府推行土地總登記政策,土地共有人之一的石老松雖提出申報,但未完成申報程序,該地遂在1965年被依無主地處理,登記為國有,田男提告要求國家返還土地,遭法院判決敗訴確定,遂聲請釋憲。本案田男經憲法法庭判決勝訴後,將有機會拿回祖產土地,不過由於該地2021年被大村鄉公所斥資6787萬元,興建全鄉首座社區式長照綠建築─福興日照中心,田男曾在動土典禮現場抗議,當場出示多份文件與訴訟判決,強調這塊土地為祖父等人所有,父親年年繳稅卻仍被政府強行收回,要求公所暫停計畫以免未來面臨拆屋還地。未來鄉公所該如何處理本案土地爭議,備受各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