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裸照
」 裸照 性侵13歲女配合中壢警當誘餌「遭性侵得逞」 警界闖大禍登上BBC
真是丟臉丟到國外!桃園市一名13歲少女,在2020年遭一名張姓男子誘拍裸照、逼迫性交易,少女本以為向警方報案,可以幫自己伸張正義,但她配合中壢警方當誘餌,竟在警方監控下,遭張男性侵得逞,消息曝光引發輿論一面倒批評。而這件荒唐的警界醜聞,也登上了英國媒體《BBC》,報導中除了詳述案情發展經過,也檢討了台灣目前尚無法律規定,警方是否可以招募未成年人進行臥底調查的現況。回顧整起案情的發展,這名受害的桃園13歲少女,當初是在2020年,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張男,遭他誘騙拍自拍裸照,對方並以公開裸照當理由,威脅少女進行性交易。受害少女在家人陪同下,到中壢分局報案,並同意配合警方辦案當誘餌,於同年11月某日深夜,與張男見面,員警則在附近埋伏。沒想到,少女後來遭張男恐嚇上車,還被載到300公尺外路邊強迫口交得逞,但乖乖配合警方當誘餌的少女,居然在警方的眼皮下遭性侵,警方全程都未出面抓人,警方後來是到了張男放少女下車,才出面逮人。由於警方未善盡保護少女責任,消息曝光後,引發各界譁然。而中壢警方辦案如此荒腔走板,導致未成年少女遭性侵得逞的消息一出,也引來英國媒體《BBC》的報導。《BBC》在新聞報導中指出,兩名負責辦案的中壢員警,對少女未善盡保護責任,同時檢討了台灣現行的法律現況,提及台灣目前尚無法律規定,警方是否可以招募未成年人進行臥底調查,認為是後續警界與法界的檢討方向。針對這起案件,桃園市警局指出,根據督察室專案調查,認定中壢分局偵查人員未能注意少女人身安全,損及被害人重大權益,市警局除了深表歉意,也針對違法部分,分別依刑法第277條傷害罪,及第130條廢弛職務罪嫌,將時任小隊長吳建明、偵查佐陳昭慶,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市警局表示,時任中壢警分局長陳錦坤,督導不周記過乙次,偵查隊長林國基督導不周,也記過乙次,小隊長吳建明記過二次,偵查佐陳昭慶記過乙次;另外,吳、陳2員改調行政警察工作。《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又是中壢分局!要13歲少女當餌害「被性侵得逞」 她嗆:只會求績效讓長官升官
桃園市中壢分局爆出嚴重疏失,慘害未成年少女遭性侵。一名報案並配合警方要求,充當誘餌引出找她性交易的13歲少女,竟在員警眼前被張姓男子帶走並性侵得逞,且警方直到張男放少女下車才逮人,消息曝光引發各界譁然。少女2020年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張男後,被誘騙拍自拍裸照、以公開裸照威脅性交易,於是在家人陪同下到中壢分局報案。少女同意配合辦案後於同年11月9日深夜與張男見面,員警則在附近埋伏,未料,少女從遭恐嚇上車,到被載到300公尺外路邊強迫口交過程,警方都未出面抓人。時代力量發言人余佳蒨怒批,這起發生在2020年的事件,竟要經由起訴書揭露並引爆民怨,中壢分局才要「瞭解過程,釐清責任」,態度之敷衍令人髮指,加上該分局2021年發生違法盤查的「大外割」事件,今年也出現報復性毆打的「超商浩克」事件,顯見問題並非在個別員警,而是該分局缺乏法治觀念,只會要基層追績效讓長官升遷,從未落實檢討。余佳蒨直言,這是完完全全的違法值勤,若中壢分局喪失檢討能力,除應咎責分局長、所長、偵查隊長外,上級督導單位也應說明如何整頓,別讓憾事再發生。律師陳又新也痛批,少女在警方監控下遭張男性侵得逞,這已不是「烏龍」一詞能概括,且讓未成年少女當誘餌誘捕嫌犯是「明顯違法、不當的偵查行為」。對此,中壢分局回應,事前曾多次告知少女不得單獨上車、離開警方視線,未料還是上車,員警想追車也追不上,後來好不容易找到並逮捕張男,且少女對車內發生的事情隻字未提,等後來在法院審理才得知此情節,後續會再深入追查,若同仁有疏失,定會追究相關刑責。
摳門阿公買春只付不到一半錢 她逼到田裡威脅公開裸照討欠款
台南市已婚男子阿國(化名)和蔡姓美容師發生關係後,越走越近並成為情侶,在阿國提出要和蔡女分手後,蔡女不滿因此將不雅照傳給其家人,蔡女更曾跑到他田間威脅給錢,不然就要公開裸照,更表示在交往的4年當中,阿國每次都只給不到一半的金額,少說也欠她近50萬元。事後南檢起訴蔡女恐嚇取財,並違反個資法,判6個月徒刑。據了解,阿國有家室,並已成為祖父,但他在2016年因性交易認識蔡女,隔年分手時,蔡女不願,因此透過社交媒體共傳了14則訊息,告訴阿國家人,他不僅在外約砲,更欺騙感情與金錢,同時附上與其交往時拍下的裸照。阿國表示,蔡女拿著照片到處找他家人麻煩,不僅有次拿出他的裸照問他妻子認不認識,更恐嚇他若是不匯錢,就要對他不利,嚇得他前後分別匯給蔡女5萬和2萬元。法院判決指出,雖然有看到蔡女到其家中或田間,卻不能證明蔡女有拿裸照出來,且無法證明蔡女說過「不付錢就公布裸照」,而阿國所提出的匯款紀錄也僅能顯示2人有過性交易糾紛,究竟阿國是不是因為心生恐懼才匯款不得而知,因此蔡女並未觸犯恐嚇取財,但因為散播阿公個資,判違反個資法處6個月徒刑。
前台大準研究生竟是蘿莉控 騙80少女拍裸照!最小才8歲惹怒法官下場曝
1名考上台灣大學研究所的林姓男子,2017年間被控誘騙81名未成年少女拍下裸照,更涉嫌與1名少女發生關係。最高法院日前宣告104年2月的刑期定讞,二審高等法院判決林男共106年10月有期徒刑,高院昨(1)日裁定,應執行6年,另外得易科罰金刑應執行1年6月。可抗告。回顧案情,林男2014年5月到2017年7月間透過臉書、LINE等通訊軟體,以Nacky等暱名,偷帥哥照片或假扮成少女,向被害少女佯稱要「互相欣賞身體」,誘騙少女自拍裸露影片或照片,一旦被害人給照片,林男就以此威脅公開裸照,繼續強逼對方給出更多照片。檢警調查發現,林男拍下的裸照、影片,檔案量高達120G,被害人有81人,年齡最小8歲,其中1人被以外拍為名,誘騙到飯店開房間,除了拍下裸露照片外,還被林男撫摸胸部及下體得逞;林男依姓名、學校等方式分類收藏照片,甚至上網和多名網友分享。林男被捕後全數坦承犯案。一審將他拍攝裸照部分判刑3年,猥褻少女部分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二審高院以一罪一罰的方式,總計宣告不得易科罰金的刑度達106年10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日前將104年2月與34個月(得易科罰金)駁回上訴定讞,另外將對某少女拍裸照的2罪,撤銷發回更審。高等檢察署針對林男定讞部分,向高等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高院審酌各項因素後,最後裁定,不得易科罰金刑的部分定應執行6年;另外得易科罰金部分定應執行1年6月。可抗告。據了解,林男2017年間考上台大研究所,因為犯行曝光,已經被台大註銷錄取資格,因此並未進入台大就讀。
By2姐Miko沉默13天發聲:別從別人嘴裡判斷一個人 疑暗示妹住院中
李靚蕾揭露王力宏私生活複雜,還正面對決By2妹妹Yumi,公開裸照頭貼打臉Yumi,讓外界超震驚。時隔13天,Yumi姐姐Miko打破沉默,「可惜新年卻帶不走謠言給心裡帶來的創傷,希望我身邊最在乎的人,能儘早出院恢復身體健康。」似乎暗示妹妹住院中。Yumi日前驚傳掛急診。(圖/翻攝自微博)Miko表示,這些年的社會壓力龐大,有些人學會了隱忍,但世界上超過75%的成人,並沒有找到發洩情緒的出口,「我們應該花多一點時間,去關心和愛護更重要的人。」她直言,入行十三餘年,見過很多世面,也經歷了大風大浪,但不代表遇到所有事情不卑不亢,「我捍衛著青春、捍衛著夢想,從不忘記當初因為熱愛音樂而入行,也從不忘記在外拼搏沒家人在身旁,依然相信靠自己也可以很堅強。」她喊話,不要從別人的嘴裡去判斷一個人,因為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一瓶汽水到底好不好喝,只有自己喝過才可以作出判斷,與人為善,不要與人為惡,萬物皆有裂痕,那是光照進來的地方。
李靚蕾證據「王力宏親手交出」? 網揪出驚人內幕:活該,栽在省錢太摳
李靚蕾揭露王力宏私生活複雜,還正面對決By2妹妹Yumi,公開裸照頭貼打臉Yumi,讓外界超震驚。而王力宏的回應,也一再坐實了摳門的指控。網友好奇,李靚蕾的證據如何取得?眾人鍵盤辦案,發現從微博客戶端似乎可以發現貓膩,很有可能是王力宏為了省幾千塊錢,親自交給對方的。大陸知名娛樂博主「游魚論」在微博提出疑問,「王力宏不會是真的親手把證據交給李靚蕾的吧?」他指出,一開始看到網友貼出2人的微博客戶端,吐槽王力宏小氣,自己用iPhone13,卻給老婆用12時,還覺得大家是在挑毛病,沒想到結果令人跌破眼鏡。大家整理出王力宏與李靚蕾的微博客戶端。(圖/翻攝自微博/游魚論)博主「游魚論」分析,2019年開始,李靚蕾真的疑似在用王力宏淘汰下來的手機,「不是我說,如果是真的,你也太心大了吧!」他認為,手機裡面的訊息是很容易被恢復的,結果你一個明星,手機都敢隨便給別人,對一般人來說,老婆可能不是別人,但是手機裡有一堆約砲證據,甚至可能還有By2孫雨的裸照頭像這種東西的王力宏來說,你不是一般人啊,這也敢?博主「游魚論」直言,「真的是……活該涼啊。」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手機這個事兒,我也注意到了,自己用最終的13,老婆還用著舊款,是真摳門」、「估計是太自戀了,覺得她愛他到卑微,不可能做對他不利的事」、「真是很有意思,賺那麼多錢,換手機也只給自己換,然後栽在省下來的幾千塊上」。
22歲混血辣模墜樓亡!母悲揭「陪酒墮胎」被威脅公開裸照 網列6大線索
北市一名22歲混血羅姓模特兒日前被家人通報失蹤,不料昨(4日)被發現在大同區住家墜樓身亡。由於羅女在網上小有名氣,不幸消息傳出後,引發關注,就有網友整理出6大線索。而羅女的母親則傷心地說,「誰能讓我進霸社!我要曝光很多資訊,反正都破罐破摔⋯⋯誰對誰錯?誰被污衊。」自稱是羅女老公的帳號昨(4日)晚間在PTT發文尋人,稱羅女患有重度憂鬱症,有輕生疑慮,請看到的人儘速打電話聯絡警方或家屬。據了解,羅女去年4月與老公結婚;在這之前,她曾在IG限時動態發文,「我只想跟大家說,今天我死,是張XX(羅女老公)害的,我要海葬,掰掰。」而社區主委接獲消息,想起日前有住戶反應,突然聽見墜地聲音,查看後發現大樓外牆的管線確實有重壓痕跡,立即報警,果然在管道的陰暗處找到羅女,但人已明顯死亡。警方表示,暫時排除外力介入,待檢方相驗,才能確認死亡時間。由於羅女外型亮麗,在網路上小有名氣,IG追蹤超過3萬粉絲,消息一出,引發討論。網友整理出線索,羅女8月25日發文疑似預告輕生;9月4日凌晨IG由張男發限動說失蹤,推測此時張男已控制其IG;羅女母親9月4日晚間發文說,女兒已失蹤48小時,得知可能是9月2日就已經有嘗試聯絡,而聯絡不到人。網友在留言下方整理出線索。(圖/翻攝自臉書/Hiro Wu)網友分析,羅女母親9月4日也在臉書提及,女兒的臉書被人控制,而由羅女的IG限時動態得知張男最晚於當天凌晨就已有其臉書及IG的使用權;到了9月5日凌晨,張男說自己已地毯式搜索、失蹤申請、請人幫忙找過羅女,主觀表態不明其下落;同天,羅女母親臉書公布女兒已死亡消息,透露是9月3日在張男住處社區跳樓身亡。針對指控,男方一律否認。(圖/翻攝自臉書/Hiro Wu)網友也整理出羅女母親在臉書的留言,羅女母親表示,女兒在男方家人那邊並不受待見還遭受家暴,且懷孕有小孩後,男方跟男方家人都不管,女兒只好自己去酒店陪酒賺錢,把小孩拿了,男方手上還握有羅女的裸照,威脅女兒不能去大陸唸書,否則要將裸照等不好的事情公開。母親淚訴女兒悲慘遭遇。(圖/翻攝自臉書/Hiro Wu)此外,羅女母親也在臉書悲痛發文,「人在做天在看!我等報應。誰能讓我進霸社!我要曝光很多資訊,反正都破罐破摔……誰對誰錯?誰被污衊。」不過對於這些指控,張男一概否認,雙方各說各話,真相恐怕要等到警方調查完後才能進一步釐清。◎給自己一個機會:張老師專線1980、安心專線1925、免付費生命線1995。
13歲少女遭「性侵懷孕」跳樓輕生 46歲多金男沒在怕!爽PO旅遊照炫耀
網路交友暗藏危機!大陸一名未滿14歲的祝姓少女,透過手機認識了46歲的邱姓男子,邱男誘騙少女自拍裸照給他,之後以此威逼她外出見面並對她性侵。少女因此懷孕,家人也帶她前往警局報案,但邱男一副事不關己的模樣,竟還爽發旅遊照片炫耀;少女最後罹患憂鬱症並跳樓自殺,當地警方才終於逮捕邱男。綜合陸媒報導,邱男從商,名下有多間公司,去年他靠微信「附近的人」功能認識少女之後以話術和金錢誘騙,讓涉世未深的懵懵少女自拍私密照傳給他。少女家人出示少女手機的對話記錄,控訴邱男威脅少女不見面就公開裸照,而且還靠著裸照當把柄性侵少女。醫院鑒定報告確認邱男就是胎兒的生理父親。(圖/百度)少女去年8月第一次被邱男性侵,之後多次威逼少女出來開房間,最終甚至威逼她介紹其他小蘿莉!今年2月3日,少女被母親發現已經懷孕,隔天家人就帶著她報警,並在2月6日讓她進行墮胎手術;醫院當時做出診斷,判定少女已經罹患重度憂鬱症,也靠DNA確認邱男就是胎兒的父親。少女從家中窗戶跳樓輕生,她的母親控訴她遭邱男威逼。(圖/百度)少女從家中窗戶跳樓輕生,她的母親控訴她遭邱男威逼。(圖/百度)今年6月少女看到居住的小區有人跳樓輕生,之後她接了一通電話,讓她的情緒更加低落,於是也學著鄰居跳樓,結束短短14年的生命。至於邱男對少女家人報警一點也不在意,性侵案成立後1個多月,他還跑到西藏拉薩旅遊,少女輕生前5天,他也發了乘坐高鐵商務艙的影片炫耀。但是少女的死引發輿論,成都市雙流區人民檢察院在少女死後1個多月,也就是7月28日,終於批准逮捕邱男。(圖/百度)
「開副本、公開妳照片」 男子要脅散佈裸照逼女子還錢
苗栗縣1名鍾姓男子(32歲)日前透過網路認識1名郭姓女子,並在2019年9月同意借款1萬元給郭女,大約一個月之後因為催討不成,鍾男爆氣,傳訊給郭女要脅「開副本,公開裸照」,台南地院法官依《恐嚇罪》判處鍾男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鍾男借款給郭女同時,要求她拍攝裸照、私密影片作為擔保,但事後郭女無法還款,鍾男在去年10月12日傳訊郭女,要脅「就不要逼我開妳副本,公開照片、影片,讓妳在台南丟臉待不下去。」郭女因為擔心自己裸照遭外流,馬上向警方報案。而鍾男到案後則辯稱,郭女遲遲不肯還錢,電話也都沒接,似乎想賴帳,他在盛怒之下,才會傳訊給郭女,並堅稱沒有恐嚇的意思,不可能真的公開私密照片或影片,鍾男在法庭上提到「開副本的意思是在臉書上敘述她欠錢的行為,照片會打上馬賽克處理。」最後,台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鍾男確實以「公開不雅照片、影片」的相逼,不採信他的說詞,且鍾男犯案後堅持不認罪,再加上他有《妨害性自主罪》前科,最後依《恐嚇罪》判處鍾男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捐卵+裸貸」仍還不完債! 女大生為買iPhone借高利貸
一時衝動消費帶來一身債,為了還債還造成身體永久傷痛,真的很不值得。大陸校園近年「網路貸款」氾濫,不少大學生紛紛落入高額借貸陷阱,湖南長沙就有女大學生為了買iPhone掉入高利貸的陷阱,被迫捐卵、自拍裸照、試藥來還債,如今不僅尚未還清債務,每天擔心伴隨著未知的後遺症。買iPhone入錢坑!女大生捐卵試藥。 (圖/翻攝自搜狐)就讀設計系的曉雯(化名)去年6月畢業後,除了偶爾兼職,其餘則靠著父母每月提供2000至3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616至1.29萬元)的生活費生活。曉雯表示,自己2016年底時不小心將手機弄丟,一時衝動花了7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萬元)購買了一支iPhone,隨後便開始過著相當拮据的日子。家教甚嚴的曉雯,遲遲不敢告訴父母,最後在朋友的推薦下,透過「網貸平台」借了人民幣2000元(約新台幣8600元),不過曉雯還款後並未收手,因為談戀愛,導致開銷越來越大,借貸的次數也更頻繁,額度沒了就換別家借,直到所有平台都拒絕借貸,積欠了5萬元人民幣(新台幣約21萬元),為了還債,曉雯透過網路,認識捐卵仲介,對方聲稱,若順利取得,可拿到4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7萬元)的酬勞,但她體檢不合格,只好改成「盲捐」,酬勞降為2萬元(約新台幣8.6萬元)。入不敷出的曉雯,還曾嘗試到醫院「試藥」,獲得4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7萬元),甚至試過「裸貸」,就是全身赤裸、手持身分證自拍,當作簽借據,若違約,放貸人將公開裸照,逼迫借款人或其家人還款。曉雯的一時衝動,讓她至今相當懊悔,一方面擔心裸照不知道哪一天會被公開,另一方面不知道試藥有沒有後遺症,每天過得提心吊膽。
前男友威脅公開裸照!女大生吞藥輕生 家屬忍淚器捐:他爸是警察
女大生小靜(化名)因被前男友鄭磊(化名)威脅公布裸照,內心承受不住壓力吞200多顆藥輕生,經搶救後腦死;家屬決定將小靜的器官,捐獻給移植手術,遺愛人間。痛失愛女的母親表示,因為對方的父親是警察,女兒才一直隱忍不敢報警。綜合陸媒報導,小靜就讀於福州外語外貿學院長樂校區,是名大四學生,於上月28日服藥自殺,被人發現時口吐白沫,倒臥在地上抽搐。而手機中可以看見前男友鄭磊傳訊,「馬上把你的裸照發在學校論壇裡,這就去調查你爸媽,如果再不回消息,就等著校長找你談話,在學校看我怎麼抓你。」對此家屬質疑,就是鄭磊威脅要公開裸照,才會害死女兒。小靜的母親聲淚俱下表示,女兒沒有報警是因為鄭磊的父親是當地的一名警察,鄭磊威脅要調查家裡,甚至把裸照發給學校、傳訊騷擾,女兒害怕被報復才會遲遲沒報警,雖然有告訴輔導員,但學校態度消極。威脅騷擾訊息。(圖/翻攝自海峽都市報)校方則在微博發出聲明指出,女學生不排除因與社會青年戀愛受挫等個人原因致輕生,具體以警方調查結論為準。而警察則表示,相關單位正積極追查,鄭磊也被依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至於鄭磊的父親透露,自己也是女學生吞藥送醫後才知道事情,該承擔的責任絕對不避諱。由於小靜急救後呈腦死,醫療費用龐大,家屬決定放棄治療,將小靜的眼角膜、肝腎等器官捐贈,遺愛給5名不同患者。小靜舅舅悲痛地說,「小靜是偉大的,她挽救了5個人的生命,她為一個處在黑暗世界的失明者帶去了光明,我們一起為她祈禱願受捐者替我們小靜好好活下去。」【自殺警語】◎給自己一個機會:張老師專線1980、安心專線1925、免付費生命線1995。
20歲妹戰10男!過程全錄下...事後翻臉 男網友:以為賺到了
免費的通常最貴!年約20幾歲的女子小芬(化名)透過發陌生訊息認識了10幾名男生,並與他們發生性關係,拍下影片,沒想到事後卻翻臉;她揚言,若不給錢就要公開裸照。山東濟南高新法院審理後,認定小芬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因此判她10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萬元。綜合陸媒報導,小芬從2014年4月開始,先後分別以QQ、短信、微信等方式認識,認識了10餘名男子,再與他們發生性關係,並拍下性愛畫面;完事後她不動聲色,過幾天就傳送威脅簡訊,若不給錢就要公布裸照,最後得手約45萬元(約新台幣194.7萬元)。小芬被抓後,以自己患有精神疾病,拒絕認罪;她在法庭中聲稱,因為自己有病,對所做的事情完全忘記了,細節不清楚。法官審理後認為,小芬進行鑑定後是沒病的,而她的行為屬預謀,且有敲詐勒索的主觀故意,金額特別大,構成敲詐勒索罪,因此判她10年有期徒刑,罰金2萬元(約新台幣8.6萬元),不法所得都要退還給被害人。法官指出,大家不應該想通過投機取巧的方法獲得不正當利益,同時網路交友需謹慎,不要自以為好事來臨沾沾自喜,結果掉進別人早已設下的陷阱。
小六女與男網友開房 拒3度邀約遭恐嚇公開裸照
桃園市一名25歲陳姓男子,在交友軟體上上認識了一名12歲女童雉美(化名),2人約出來發生2次性關係後,陳男想再約卻遭雉美拒絕,便以公布裸照恐嚇對方,雉美因害怕報警,最後新竹地院法官依姦淫幼女罪和恐嚇罪判處陳男1年10月。根據《自由時報》報導,2018年7月間,陳男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了正在就讀小學六年級的雉美,兩人聊了幾天後,便相約出來並發生關係,2個月後又在新竹開房間。後來雉美發現陳男只是想與她發生性關係,而非認真想交往,開始拒絕與陳男見面,陳男因此以裸照威脅雉美,若她不赴約便公開裸照,雉美嚇得報警處理。事後陳男已與雉美家人達成和解,新竹地院法官依姦淫幼女罪與恐嚇罪判其1年10月,緩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