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判決書
」折翼青鳥1/欠款棄單黑歷史遭掀 募款幹部迭有爭議
近期國會改革浪潮方興未艾,議場外反動者集結的「青鳥」活動從立法院擴及國外,然而由各地台僑自發組成的「海外青鳥公媽應援團」中,募款Line群組發起人、重要幹部Lilian卻遭指控欠款多年不還,接著還有健身團員大爆她經常參與團購後棄單,缺乏應有的責任感,總是讓揪團者在後方「擦屁股」。海外青鳥應援團從本月4日凌晨,在美國紐約時代廣場大型電子看板,以每5分鐘託播30秒影片,內容包含珍珠奶茶、同婚和民主燈塔等圖樣,為期1天宣傳台灣的國際形象。而為了負擔大約新台幣百萬元上架費,Lilian在各大平台募資,一時各地積極響應,3小時便募集超過預期的2倍以上經費,匯集海內外台灣人熱血沸騰同時,發起人本身卻爭議迭起,實令人有些難堪。一名在補教業工作多年的陳老師表示,自己與Lilian在中央大學是系上同學,2022年時,自己為了雕塑身材,在Lilian鼓吹下,交了9堂課、價值新台幣11,250元的健身「學費」;Lilian自此卻搬出孩子嗷嗷待哺、身心疲憊不堪等理由,推託不授課,同時在她要求退款後卻被無情封鎖,一拖2年了,毫無音訊,某次場合中與同學聊起Lilian,才得知同學中至少有10人同淪被欠款的窘況,看在同學的情份上,大家只好認栽,直到三催四請,Lilian才拖拖拉拉還款。青鳥行動重要幹部Lilian外型亮眼,長年從事社會運動,近期因青鳥案爆紅,來自同學的各項指控卻接踵而來。(圖/翻攝自Lilian IG頁面)陳老師說,直到近期Lilian在「青鳥」運動爆紅,公眾媒體前義憤填膺、陳辭慷慨激昂,與昔日的認知形象迴異,自己實在看不下去,「下巴都快掉了下來」陳老師表示,她進一步在臉書撰文揭露Lilian欠學費不還,而Lilian一開始還閃爍其詞,推稱應早已還款完成,卻又在4日低調地轉來22,500元,表裡不一。更難堪的是,仍有不少朋友因不懂得撰文抗議,竟被當「塑膠」,至今沒拿到欠款不說,所有通訊軟體更已遭Lilian全面封鎖,苦不堪言。無獨有偶,另名被害人的朋友賴小姐也向本刊表示,Lilian曾號召同好一起加入鋼管舞社群,而由於鋼管舞衣著貼身,大多需要量身訂做,一次編舞下來,每人花費近萬是常有的事,Lilian卻多次在團購後再棄單,主辦人往往只能自己先代墊。賴女說,光自己知道的就高達3次,棄單粗估至少3萬元,都由主辦人摸摸鼻子墊付,沒想到搖身一變,Lilian竟能轉身變成新一代社運女神,「搞得我不知道要怎麼教小孩」。一名青鳥活動志工則對本刊坦言,Lilian涉及不少支付延宕案,以公開判決書揭露者就有3起,分別與「健身工廠」、融資公司皆有數萬元不等的金錢糾紛,Lilian身負募款財務重責,若遇上有人質疑其作為時,她會將對方踢出群組,對外則揚言不惜興訟,實在難以孚眾。他說,Lilian在群組中作風強硬,以頗受好評的青鳥圖騰為例,名設計師謝凱婷源出於對活動支持,根本不會計較圖騰報酬,卻無預警在Lilian主導之下慘遭退群,爭議不斷。知名部落客Katie謝凱婷設計了青鳥行動圖騰,卻慘遭管理方「海外青鳥公媽應援團」踢出群組,不僅設計費打水漂,連版權都爭取無望。(圖/翻攝自矽谷美味人妻臉書)13日凌晨,本刊透過網路電話取得Lilian回應,間接證實相關指控並非空穴來風。她說,無暇理會私人的爭議虛實,因為自己正全力投入時報廣場的廣告任務,而在自己決定站到浪尖時,就已經準備面對諸多嗜血的指控,她只希望青鳥活動成功、讓世界看見台灣。未來不再回應任何攻擊,自己沒有要成為公眾人物,以後也不會再參與任何公民行動。大仁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蔡政峯說明,任何捐款都必須向內政部確認,確實有此立案單位,接著直接募款單位指定的法人帳戶,若透過中間人層層轉送會有風險,如同閩南語俗諺「寄話會多,寄錢會少」,這類「海外青鳥公媽應援團」代收風險很高,即使真的讓廣告上架,外界也會進一步質疑所收經費與刊登支出是否相符,不僅捐款者難以心安,經手人也會萬箭穿心,絕非聰明作法。蔡政峯說,民眾若遇到私下開團的課程,可以截圖對話等,匯款也要註記清楚,以免真的開課不成,費用又遭拖欠不還上民事法院時,兩手空空無從舉證。
明知麵包過期1天…他花13塊買下事後竟提告 法院判店家賠3百倍
大陸廣州市一名男子小孫(化姓)在當地一家日用品店購物時,發現了一份過期一天的面包,當下花人民幣3元(約新台幣13元)買下,又在事後將商家告上法庭索賠。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日前公開了該案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廣州某日用品店應向原告小孫退還貨款3元,支付賠償金1000元(約新台幣4483元)。《每日經濟新聞》報導,公開判決書顯示,2023年5月6日,小孫在廣州一家日用品店內購物,其中一個流心麵包價值3元,生產日期為2023年2月6日,保質期至2023年5月5日。小孫在店內已發現該麵包過期了,但他仍選擇購買,但並未食用該麵包。事後,小孫將日用品店告上法庭,要求對方當面或書面道歉,退還購物款3元,賠償1000元及承擔本案維權支出費用。小孫提交了涉案食品過期的證據,包括支付憑證、購物視頻,拍攝有在被告日用品店貨架上選購涉案食品、查看該食品外包裝信息,直至結帳付款的購物全過程。法院認為,生產者、經營者禁止生產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同時,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或者損失3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本案中,小孫在被告處購買的涉案食品已經超過保質期,被告作為直接銷售涉案食品的銷售者,在涉案食品外包裝上明確標示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情況下,對過期的涉案食品未能盡到及時檢查和下架處理的義務,仍銷售給原告,應認定屬於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情形,應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故小孫要求被告退還貨款3元並賠償1000元,於法有據,法院予以支持。鑒於涉案食品早已過保質期,法院責令小孫自行將該食品作無害化處理或銷毀。而小孫自認其明知涉案食品過期仍選擇購買,且未食用涉案食品,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小孫的人格權受到侵害,故其要求被告賠禮道歉,理據不足,法院不予支持。綜上所述,判決被告廣州某日用品店應向原告小孫退還貨款3元,支付賠償金1000元。
遭爆「枕頭悶臉」險害黃嘉千窒息!夏克立怒揭背後陰謀:被女方設計
女星黃嘉千與夏克立的16年異國婚破碎,女方還控訴遭到夏克立家暴,離婚官司自2022年開打後,2人纏訟至今仍未落幕,更有一名加拿大鄰居董小姐爆料,她曾帶黃嘉千去醫院驗傷,如今加國聖保羅醫院驗傷單內容也被曝光。鄰居董小姐向週刊爆料,先前黃嘉千遭到夏克立暴力毆打後曾向她求助,當下她也立刻開車送黃嘉千前往醫院診治,途中甚至接到男方來電,放話如果找到黃嘉千「我要殺了她!」死亡威脅內容令董女聽了不寒而栗。對此,加國聖保羅醫院驗傷單今(21日)被揭露,內容提及黃嘉千曾遭夏克立連搧3次耳光,甚至以枕頭悶住臉部長達10秒,「據說他以往曾多次令她窒息無法呼吸」;另外根據加拿大法院於2022年家事法管轄權的公開判決書指出,夏克立的家人曾親眼目睹他激動撞牆、毆打自己等自我傷害行為。針對遭控拿枕頭悶前妻,夏克立否認動手,指黃嘉千之所以謊稱被枕頭悶臉,是因為她從來就沒有受傷,此說法不但不會留下任何痕跡,也能構成家暴要件,怒批「這是被設計的。」夏克立再三強調,自己從未對黃嘉千動粗,更否認自己曾說出死亡威脅,控訴一切不利傳言都是女方在自導自演,更點名力挺女方的3人企圖汙衊,「郎祖筠我會告你,竇智孔我會告你,董小姐我要你去監獄,真的太過分了。」
T台女主播宮鬥下咒?張靖玲轟古彩彥是元兇 她親上火線 駁「符咒說」 曬判決書
TVBS新聞台去年5月爆發「宮鬥劇」,前主播張靖玲弄污破壞古姓女主播座位上的水晶球等事,遭古裝設針孔攝影機錄影,新聞台主管將張調職,同年9月再記9大過解僱,張不服提告要求回復原職,士林地院民事庭18日駁回張靖玲請求,而張日前在接受周刊訪問時否認霸凌指控,同時爆料古彩彥迷信風水,而在電腦螢幕跟桌下擺放符咒,痛斥她才是整起事件元凶。對此,古彩彥24日透過社群發聲,「各界很關心的『符咒』,是法院認證的『保身符』」。古彩彥無奈地在臉書寫下,「聽說今天我又紅了」,並嘆誇大造謠的內容對被害人傷害很大,「過去一直有人問我為什麼不澄清,因為多數吃瓜群眾不在乎真相」,針對被指下符咒,古彩彥則是公開判決書澄清,「各界很關心的『符咒』是法院認證的『保身符』」,她並補充,「就像你我身上、車上配載的平安小物,因此所謂『下符』衍伸出的所有的劇情…..不就只是借題發揮嗎」?包括TVBS也發出聲明,張靖玲對同事進行不法侵害,且不接受職務調動,更長達4個多月未提供勞務,公司在釋出一切善意,仍然無法得到正面回應後,不得已只好依法開除張員。本案經士林地院審理後,亦判決本公司完全勝訴,顯見法院認同本公司的處理方式合情合理合法。TVBS的聲明指出,「對於張員因為敗訴而持續對外散布有損公司及相關同仁聲譽之事,許多敘述與實情不符,且有違法之虞,本公司將與律師討論後,再決定是否對張員採取法律行動,至於其他受牽連同仁如為捍衛自身權益而向張員提起訴訟,本公司亦表支持」。根據《鏡週刊》報導,前年5月TVBS爆發宮鬥之亂,前主播張靖玲指控是因為古彩彥引起,透露古彩彥在秦姓主播接任某節目後,當對方視為敵人,私下不僅說她壞話,甚至認為秦姓主播桌下放很多鞋盒,都是為了擺陣等,更爆料古彩彥私下迷信風水,曾帶著風水師到辦公室,並在座位及桌下貼上符咒,連電腦螢幕休眠模式時都會飄出一張符咒。對於同事間的不友善,古彩彥直球對決,直接在臉書曬出法院判決書全文,證實張靖玲私下的霸凌行為,捍衛自身權益。《CTWANT》提醒您:民俗信仰僅供參考,請勿過度迷信!古彩彥在臉書無奈發文表示所謂的「符咒」是「保身符」。(圖/翻攝自臉書)
公民老師傳授「如何查判決書」 國二生輸入爸爸名字臉都綠了
網路帶來便利性,但也隨時隨地的紀錄著我們的一舉一動。一位匿名網友昨(15日)便透露,近日他透過公民老師學到如何在網路上查詢公開判決書,結果竟然在輸入父親的名字後,意外發現媽媽曾經外遇,且爸爸還開告那名外遇對象,讓他不知該如何是好。一名網友昨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發文表示,「公民課老師教我們查公開判決書,可以知道陌生人是否有前科。結果,我查到爸爸告媽媽外遇的對象……」,讓他不知該如何是好,因此上網以匿名的方式分享。貼文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議,「孩子,少點好奇心,會過的比較快樂」、「既然無意查到了,自己知道就好,待時間解決一切。」、「你幾歲了?冷靜,慢慢再觀察,正常生活,自己要好好管理好」、「這樣沒有個資疑慮嗎?」「隱私有這麼好查嗎?」也有網友PO出網站截圖,「就是司法院判決查詢,輸入關鍵字可以查到一堆判決」,其他人親身試用後也表示「剛好同名同姓吧?我很好奇的輸入自己名字居然有欸」、「我查到我討厭的女生給人家設仙人跳。」原PO接著也在貼文留言區回覆,聲稱自己今年國二,還有2個正在讀小學的妹妹,並解釋他本來是查爸爸的名字,結果上面也有媽媽的名字,並非只是剛好同名同姓。
大貓案外案3/受害者痛批關10年就出獄 籲公布性侵犯照片與地址
「大貓偷拍案」主謀權自立出獄後持續犯案,又下藥性侵至少10名女童,8月20日在警方追捕過程中畏罪跳樓,昔日被害者黃嘉虹聽聞此消息憤怒不已,質問「是誰放他出來的!」她認為司法機關忽略性侵加害者出獄後的追蹤與輔導,才導致傷害不斷發生,希望相關單位徹底檢討,別讓無辜孩子再受玷汙。據了解,權自立在2001年下藥性侵6名少女,並將畫面拍成影片販售,一、二審判決權自立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但這匹惡狼不甘心,反而不斷上訴求輕判,最終判處1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定讞,但他坐牢10年仍不知悔改、出獄後仍持續犯案。重獲自由的權自立改名成「權子源」,並開始從事「包車導遊」,甚至經營紛絲專頁,經常在網上大曬「親子照」並分享帶團經驗,網路上的形象陽光開朗,私下卻仍伸出魔爪、持續下藥性侵女童,連鄰居家的3個孩子都不放過,至今至少有10名女童受害。權自立驚見警方找上門,向警方謊稱到4樓拿東西,趁機跳樓想逃跑,卻因此摔死。(圖/翻攝中天新聞)作惡多端終究會紙包不住火,警方在8月20日循線至開南大學找上權自立,得知難逃法網的權自立謊稱要去4樓拿東西,趁警方不注意,權自立便翻牆跳窗,從4樓一躍而下,搶救送醫後仍回天乏術,死訊曝光後,受害家屬和昔日被害人雖然覺得罪有應得,但仍氣憤怒不已。昔日「大貓偷拍案」受害者黃嘉虹認為,台灣法律可能因兒少、性侵等案件較特殊,怕受害者的生活會被影響,而不公布加害人姓名,讓她質疑,這樣的做法究竟是保護加害者還是受害者。「兒少、性侵等法律可能制定的不夠周延,政府應該公開判決書,只要遮蓋被害人名字就好」黃嘉虹強調,政府不應將被害人當作是性侵犯的「遮羞布」,應將性侵者的照片與住家地址公諸於世,讓左鄰右舍瞭解是否有性侵犯藏匿社區中,勿讓加害者成為治安隱憂。黃嘉虹認為權自立的死是「惡有惡報」,也質問「是誰放他出來的」,她質疑司法機關忽略性侵加害者出獄後的追蹤與輔導,才導致性侵悲劇不斷發生,希望相關單位徹底檢討,別讓無辜孩子再受玷汙。昔日被害人黃嘉虹呼籲政府公布性侵者的照片與地址,勿讓加害者成為治安隱憂。(圖/CTWANT資料照)
金評中心「防疫險客訴3130件」未說是哪一家公司 立委批應修法「全都露」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作為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的主要受理申訴、調處的單位,卻未像司法院網站公開判決書案,而是僅公開處分書部分內容,尤其是將業者名稱去識別化,讓保戶不易了解相關保單可能面臨的情況,就連受理防疫保單各家產壽險的申訴案件也無法一一揭露,因此立委林楚茵要求金管會應就公平待客原則加以處理。金管會保險局陳清源組長對此回應,金管會站在消費者保護的立場,已要求評議中心及各公司在官網上公告「防疫保單」客訴量讓消費者瞭解,也會把客訴案件納入公平待客的評鑑,對於保險公司名稱的揭露將帶回金管會做討論。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也提到,據了解,目前在《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業者與申訴民眾達到共識,因此金融評議中心只能去公司識別化,並未全部揭露處分書內容,將朝修法加以研議。立委林楚茵表示,防疫保單風波造成社會動盪,若要從中記取教訓,就應該公開客訴件數及類型,在5月23日即提案要求各公司及金融評議中心每2個月公布一次防疫保單客訴件數,但礙於《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規定,金融評議中心只能去公司識別化的揭露客訴案件量,讓保障消費者的法規反成為業者規避的依據。保險局則是就此發函給各產壽險公司,於自家官網公告受理防疫保單的承保、理賠、申訴等數據,經CTWANT記者上網查詢富邦、國泰、中信、新安東京海上、和泰、泰安產險等,皆設置「防疫險服務專區」及公告統計資料。CTWANT記者並點入「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官網,則設置「防疫保單爭議與線上申訴受理專區」,可以看到統計至6月1日的資料,去年受理防疫險相關案件達189件,今年2,941件,兩年下來目前累計達3,130計,已解決221件,處理中還有2,550件。
法院判登報道歉 憲法法庭審理認定違憲
名嘴陳敏鳳與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盧映潔等4人,因民事爭訟案件被法院判決須在網路或報紙上刊登道歉啟事,憲法法庭審理釋憲後認定,強制媒體道歉恐侵害新聞自由,要求人民公開道歉則侵害言論及思想自由,25日判決民法195條「強制道歉處分」違憲。憲法法庭判決主文指出,本件聲請人可在判決送達之日起30天內,依法提起再審之訴;聲請人盧映潔等已執行強制道歉部分,再審法院應廢棄原確定判決,改以其他方式回復當事人名譽,但「免」再強制執行。憲法法庭表示,陳敏鳳被前總統馬英九提告求償,須判賠60萬元及在報紙頭版刊登道歉啟事,她與其他聲請釋憲人如果未執行,再審法院可以改判決,刊登判決書的全部或一部等適當處分,免公開道歉。這件受法界關注的釋憲案,第一件聲請案是男子朱育德被法院判令道歉,他不服聲請釋憲,大法官2020年在憲法法庭開庭,當時以法庭之友身分出庭的法官協會代表周俞宏法官認為,判令道歉像洗門風一樣,要求被告自我羞辱。盧映潔等3人後來也陸續提出聲請案,憲法法庭將4案合併審理後,認定《民法》195條第1項後段規定,名譽被侵害者得請求回復名譽的「適當處分」,所謂的適當處分,不包括法院以判決命加害人道歉的情形,才符合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及思想自由的意旨。因2009年大法官作成釋字656號解釋,認為回復名譽的適當處分,如以判決命加害人公開道歉,未涉及加害人自我羞辱等損及人性尊嚴情事,沒有違背憲法比例原則等,昨天憲法法庭判決也變更此釋憲解釋。憲法法庭認為,強制公開道歉導致人民必須發表自我否定的言論,涉及言論自由內容的管制,且加害人為新聞媒體時,強制其公開道歉可能干預其新聞自由,從而影響新聞媒體所擔負的健全民主、公共思辨等重要功能。憲法法庭強調,以公開判決書或被害人勝訴啟事的方式,就可讓社會大眾知悉法院已認定被告妨害他人名譽的行為,法院判令公開道歉,就是容許被害人以加害人的名義,違反加害人的自主之言論,且非出於真意的道歉並非道歉。憲法法庭認為,心口不一的道歉是否真正能填補損害有疑問,法院判決命加害人公開道歉,不論加害人是自然人或法人,就算未涉及自我羞辱的情事,也顯非不可或缺的最小侵害手段,違反憲法保障的人民言論自由及思想自由,判決違憲。本案判決結果,11位大法官同意、4位不同意。
鄭爽起訴2千萬元民間借貸糾紛案遭駁回上訴 張恒不滿:會繼續申訴
中國藝人鄭爽與張恒之間的訴訟仍打得火熱,3月31日,上海二中院公開鄭爽起訴張恒2000萬元民間借貸糾紛案的判決書,作出終審判決,駁回張恒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張恒需償還鄭爽2000萬借款。 而4月1日張恒也發長文表達對於案件結果的不滿。據《騰訊網》報導,鄭爽與張恒戀愛期間曾轉帳2000萬給對方,備註為借款,在感情出現問題後,鄭爽向張恒索要2000萬無果便開始起訴對方,2019年11月鄭爽起訴張恒2000萬元民間借貸糾紛案立案,2020年11月案件一審判決張恒敗訴,張恒提起上訴。張恒表示仍會持續申訴。(圖/翻攝自微博/張恒KN)3月31日上海二中院公開判決書認定張恒敗訴,判定「張恒是否為鄭爽創造了財富、鄭爽是否應向張恒支付相應的報酬或分紅等與本案民間借貸糾紛並不屬於同一法律關係」,從而判定張恒上訴失敗,維持原判,張恒需償還鄭爽2000萬借款。張恒再三強調,「第一,自己並未找鄭爽借過錢;第二,上海第二中院完全無視一審程式上的違法,並完全扭曲我方律師的上訴請求內容,並且繼續無視法律公佈未生效的判決書;第三,自己也從來沒有教唆鄭爽做陰陽合同逃稅漏稅。」歷歷指證認為都是法院扭曲事實。張恒轉發代理律師的文章,表示會繼續維護自己的權益。(圖/翻攝自微博/張恒KN)張恒更在文末表示,相關完整的材料、聊天證據、微信語音證據,他都會去從頭整理,慢慢發出來,「在我把所有事實講出來之前,我是不會倒下的。」同日稍早前,他也曾轉發過自己代理律師的微博文章,並聲稱,「我會繼續維權!哪怕最後是輸!」4月1日上午,張恒代理律師周俊對此判決表示「震驚」,她發文稱:「作為鄭爽和張恒民間借貸案件二審中上訴人張恒的代理律師,昨天居然是從娛樂媒體的推送中得知案件判決結果,然後在二中院的公眾號中看到了判決書的全文(包括當事人的相關資訊),而當事人與代理律師至今仍未收到法院的判決書,也就是二審法院公佈了一份尚未生效的判決書,二中院這樣無視司法程式的操作讓我震驚!」目前,代理律師周俊發聲和張恒的態度一致,並不認可判決結果,希望能再次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