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事故
」 公車 車禍 追撞公車事故頻傳都有「超時駕駛」 議員批北市府負起缺工責任
近來公車事故頻傳,11月29日台北市又發生公車追撞4輛停等機車,雖疑因駕駛身體不適吃感冒藥恍神釀禍,但國民黨市議員曾獻瑩調閱資料發現,司機事發前3天均超時駕駛,且北市公車駕駛缺工嚴重,導致司機疲勞駕駛,市府也應負起責任,不該讓駕駛背負這麼大的責任。曾獻瑩3日赴市政總質詢指出,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公車駕駛1天不得開超過10小時,但上述肇事司機事發前3天都超時工作達10個半小時至11個小時,到第4天就出事了。他進一步調閱發現,根據北市公車超時駕駛評分的紀錄,今年每一家業者都有超時駕駛,甚至有業者在這個項目拿0分,表示1年稽核4次,每次都有超時情況才會被打上0分,去年多達7家業者拿0分,可見疲勞駕駛多麼嚴重。曾獻瑩說,北市公車駕駛缺額高達3成,司機非常辛苦,出事卻把責任都推給司機,「駕駛很無辜,要跑滿趟次,民眾也很危險,難道市府放任等悲劇發生嗎?」呼籲不該讓駕駛背負這麼大的責任,超時駕駛又要有這麼高的注意力,市府和業者都該負起責任,解決疲勞駕駛。蔣萬安表示,上月已要求公運處推行改善措施,要求公車業者補足人力,絕不允許違法違規超時駕駛,雖然缺工是結構性問題,但不能成為安全疑慮的藉口,會要求客運業者遵循法規,補足駕駛,甚至不排除各種措施手段調整路線,就是要業者落實規定,補足人力,「安全絕對不能打。」公運處長李昆振回應,會持續稽查工時並檢討機制,優化路線,根據駕駛情況適當調配班次,與其班次脫班或漏班、讓駕駛超時或精神不濟工作,都是不對的行為。
驚悚!台南客運擊落電動自行車「捲車底」 16歲女命大險遭輾
近日公車事故頻傳引發社會關注,台北市中正區17日才發生2台公車及1台計程車碰撞,造成1死15傷,未料台南市北區18日晚間7時許,又傳出和欣客運右轉與16歲謝姓女高中生騎乘的電動輔助自行車擦撞,導致電動自行車捲入車底全毀,所幸謝女驚險逃過一劫僅雙腳擦傷,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謝女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行經公園路與和緯路口時,不料1輛和欣客運正好駛過該路段,但疑視線死角,導致客運右轉時不慎撞上電動自行車,導致該車慘遭捲入客運底部,整車受損嚴重幾乎全毀,造成謝女跌坐在客運右側前輪處,僥倖保住一命,僅四肢擦挫傷且意識清晰。警方表示,18日晚間7時50分獲報,公園路與和緯路口發生客運與電動自行車碰撞事故,初步了解有1人受傷,警方火速在5分鐘內趕抵現場,到場後救護員先將傷患初步清理傷口,接著迅速送往永康奇美醫院治療,所幸傷勢並無大礙,後續也已通報謝女家屬及校方前來照料,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調查釐清。
嚇壞路人!板橋公車疑拋錨煞不住 衝上人行道「卡紅綠燈柱」
新北市板橋區18日上午發生一起車禍,一輛公車疑似因機械故障失控衝上人行道,直到撞上紅綠燈桿前才停住,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車上10餘名乘客也平安無事。警方今日上午8時05分獲報,新北市板橋區新海路與英士路口發生一起公車事故,一輛橘5公車在左轉時疑似因機械故障導致失控,衝上人行道,直到撞上紅綠燈桿前才停住。事故發生後,公車無法繼續行駛,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車上10餘名乘客則由其他公車支援接駁離開。警方接獲報案後,海山分局新海派出所迅速派員到場指揮交通,進行疏導。約40分鐘後,現場於上午8時50分恢復通行。至於公車確切的故障原因,相關單位仍在進一步調查中。海山分局提醒,若遇到車輛故障或其他緊急情況無法繼續行駛,駕駛人應立即啟亮方向燈,將車輛滑離車道停靠在路肩,再啟亮危險警告燈,並在車輛後方50至100公尺處設置故障標誌,提醒後方來車注意。駕駛人也應立即撥打110報警,尋求警方協助確保安全。
北市公車追撞釀1死15傷 北檢裁定2肇事駕駛10萬、30萬交保
大都會客運一輛49路公車今天(17日)上午9時許,行經台北市忠孝東路準備右轉鎮江街時,於路口處停等並執行指差確認程序,突遭後方大有巴士212路公車追撞,致碰撞路口行人與計程車,造成1死15傷之重大事故。台北地檢署今晚複訊後,裁定大都會客運54歲陳姓男駕駛10萬元交保、大有巴士23歲謝姓女司機30萬元交保。台北市政府公共運輸處表示,113年11月17日上午9時5分忠孝東路與鎮江街口公車事故,查係大都會客運49路公車行駛於忠孝東路準備右轉鎮江街,於路口處停等並執行指差確認程序,遭後方大有巴士212路公車追撞,致碰撞路口行人與計程車,造成1死與15傷之重大事故。事發後,北市府立即啟動重大事故與重大創傷小組進行搶救作業,市長蔣萬安非常關切本案並要求交通局與公運處督導公車業者負起責任及檢討肇責。臺北市交通局副局長常華珍已率公運處副處長紀勝源、大都會客運總經理李建文與大有巴士協理王榮光前往醫院探視與慰問,並由公車業者先行提供每位3,000元慰問金。李建文表示,已經和大有巴士達成共識,全力配合警方釐清肇事責任並已逐一慰問傷者,大都會客運及大有巴士承諾會負責傷者的全部醫療費用,同時兩家公司都將分別慰問罹難者家屬,依照肇事責任負擔賠償,另將配合主管機關落實行車安全各項規定,確保類似不幸事件不再發生。據了解,本次傷者中有7名泰籍旅客,均為輕傷業已離院,預計11月18日返國,大都會客運也將聯繫泰國代表處,若泰國籍乘客後續身體還有其他有狀況,公司都會負責賠償。由於肇事司機涉及過失致死罪嫌,警方偵詢後將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公運處強調,本案將釐清肇事責任後,依公路法進行裁處,並將確實要求公車業者負賠償責任,後續亦將啟動公車行車事故專案輔導實施計畫,要求公車業者確實檢討事故發生原因,提出改善計畫與策進作為,以確保行車安全。
北市公車追撞釀1死15傷!肇事司機過失致死送辦 市府要求業者負賠償責任
大都會客運一輛49路公車今天(17日)上午9時許,行經台北市忠孝東路準備右轉鎮江街時,於路口處停等並執行指差確認程序,突遭後方大有巴士212路公車追撞,致碰撞路口行人與計程車,造成1死15傷之重大事故。事發後,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嫌將肇事司機移送地檢署偵辦,北市公運處也將依法開罰。台北市政府公共運輸處表示,113年11月17日上午9時5分忠孝東路與鎮江街口公車事故,查係大都會客運49路公車行駛於忠孝東路準備右轉鎮江街,於路口處停等並執行指差確認程序,遭後方大有巴士212路公車追撞,致碰撞路口行人與計程車,造成1死與15傷之重大事故。事發後,北市府立即啟動重大事故與重大創傷小組進行搶救作業,市長蔣萬安非常關切本案並要求交通局與公運處督導公車業者負起責任及檢討肇責。臺北市交通局副局長常華珍已率公運處副處長紀勝源、大都會客運總經理李建文與大有巴士協理王榮光前往醫院探視與慰問,並由公車業者先行提供每位3,000元慰問金。李建文表示,已經和大有巴士達成共識,全力配合警方釐清肇事責任並已逐一慰問傷者,大都會客運及大有巴士承諾會負責傷者的全部醫療費用,同時兩家公司都將分別慰問罹難者家屬,依照肇事責任負擔賠償,另將配合主管機關落實行車安全各項規定,確保類似不幸事件不再發生。據了解,本次傷者中有7名泰籍旅客,均為輕傷業已離院,預計11月18日返國,大都會客運也將聯繫泰國代表處,若泰國籍乘客後續身體還有其他有狀況,公司都會負責賠償。由於肇事司機涉及過失致死罪嫌,警方偵詢後將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公運處強調,本案將釐清肇事責任後,依公路法進行裁處,並將確實要求公車業者負賠償責任,後續亦將啟動公車行車事故專案輔導實施計畫,要求公車業者確實檢討事故發生原因,提出改善計畫與策進作為,以確保行車安全。
台中公車再出事故!駕駛不慎撞分隔島 乘客摔倒頭部受傷送醫
台中市24日晚間再次傳出公車事故,繼日前巨業客運撞死女大學生事件後,當晚7點50分左右,1輛由郭姓司機駕駛的公車行經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時,因不慎撞上快慢車道分隔島,導致57歲林姓女乘客摔倒,頭部受傷送醫。警方初步調查,公車當時行駛在公車專用道上,經過東大路時,疑似駕駛分心,右側車頭直接撞上分隔島,車上當時載有20多名乘客,幸無其他重大傷亡,針對事故原因,警方將進一步調查。有乘客事後在社群媒體上發文無奈表示:「我只是想搭去買泳褲,台中公車又撞了,真可怕!」這篇貼文迅速引發網友熱議,許多人對公車駕駛的安全性表示擔憂,有人驚呼:「BRT道也會撞?我傻眼」,還有人質疑司機是否過度疲勞,直言「有點扯」。
印度喀什米爾巴士墜30層樓高峽谷! 已釀36死19傷
印度北部查謨與喀什米爾地區(Jammu And Kashmir)於15日發生一起嚴重死亡車禍,有輛載有55名乘客的巴士在山路上撞破護欄,並墜入約91公尺的峽谷。不幸的是,事故目前釀成36人死亡、19人受傷,其中6人傷勢嚴重。據NDTV報導,這起意外發生在喀什米爾的多達縣(Doda),當地位於查謨和喀什米爾邦(Jammu and Kashmir)首府斯里納加爾(Srinagar)東南方約200公里。部長辛格(Jitendra Singh)表示,目前的傷亡人數為36人死亡、19人受傷,其中6人傷勢嚴重,目前部分傷者被轉移到吉什德瓦爾地區(Kishtwar)醫院和多達政府醫學院,也將安排直升機持續救援傷患。對此,總統慕爾穆(Droupadi Murmu)表示,「我對這起公車事故造成數名乘客不幸身亡的消息深感悲痛,我向遇難者家屬表示哀悼,並祈禱傷者早日康復。」印度總理莫迪(Narendra Modi)則說,「巴士事故令人痛心,我向失去親人的家庭表示哀悼,我祈禱傷者早日康復。」目前莫迪已表示,會向事故罹難者家屬每人提供20萬盧比(約新台幣76992元)的賠償,受傷者將獲得5萬盧比(約新台幣19248元)的援助。目前的傷亡人數為36人死亡、19人受傷,其中6人傷勢嚴重。(圖/達志/美聯社)
鴨霸客運1/老婦騎車遭公車擦撞命危 家屬控業者擺爛神隱
1954年創立的「台北客運」公司曾多次在台北市公共運輸處、新北市交通局主辦的公車營運服務評鑑競賽中獲得佳績,但本刊卻接獲投訴,該公司的264路公車撞上1名7旬老婦人後,僅留下一個電話號碼,之後即不聞不問,老婦人兒子阿明(化名)痛訴,「事發到現在快一個月了,連一句道歉也沒有,更別說談賠償,實在太鴨霸!」被撞老婦人的兒子阿明氣憤地說,「一個老人家被撞成這樣,客運那邊只留下個電話號碼,到現在也沒有任何人來道歉。」阿明越講越氣,也考慮主動對客運及司機提告過失傷害。本刊調查,264路公車是往返於捷運蘆洲站與板橋之間的客運,去年12月10日上午8時許,潘姓老婦人騎著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與中正南路口時,被264路公車從旁邊撞上,據了解,當時公車在外側車道,準備切進內側車道時,撞上當時騎在公車旁的潘婦,潘婦遭撞後當場倒地不起。據警方調查,客運司機是在路邊載客完、準備切往外側車道時和阿明母親發生擦撞。(圖/張文玠攝)警消獲報趕抵後,立即將潘婦送往三重醫院急救,事故造成潘婦肋骨斷了3根、腦內膜下出血一度命危,經過多日救治,所幸最後恢復意識,但是艱苦的治療過程,卻折磨的老婦痛不欲生,日後更得時常回診,還要熬過痛苦復健期。「我媽媽現在只要動作比較大,就會全身痛,還時常會頭暈、頭痛。」阿明說。阿明指控,在老婦人送進醫院急救到出院,客運業者派出1名負責人和家屬互換電話後,就不聞不問,也沒有誠意談賠償等問題,直到現在快1個月了,業者一句慰問、道歉的話都沒說。據了解,老婦人目前的醫療費用約10萬元,阿明打算對客運公司及司機提告《過失傷害罪》,並向客運業者求償,只盼客運業者能出面好好面對,別用沉默回應家屬的要求。根據規定,公車、客運或遊覽車皆需投保最基本的「強制險」,乘客死殘200萬及體傷20萬元,還須加保「乘客責任險」,每一乘客死殘保額不得低於150萬元。在公車事故頻傳後,全台陸續有許多公車業者也開始投保「第三人責任險」,但對於公車與行人或車輛發生事故,基本上賠償金額仍是以協調產生,且業者多採醫療費實支實付及部分慰問金的方式進行理賠。這場車禍造成阿明母親肋骨斷了3根、腦內膜下出血一度命危。(圖/張文玠攝、讀者提供)律師江皇樺表示,若是民眾遇到此狀況,待相關肇事責任釐清之後,當事人可以對客運業者及司機提告《過失傷害罪》,但須注意時效必須在6個月內,提告之後地檢署會傳喚業者到案,「這時候業者就一定要出面了,而他(當事人)就可以選擇和解,或是直接進行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對此,本刊致電台北客運稽查課黃姓課長,他大聲喊冤,「除了事發當下有到場協助,我們後續都有持續了解。」黃課長解釋,當時雙方在電話中約定好等「車禍事件初判表」出來再談後續事宜,他強調,並沒有不聞不問,過程中都有持續打電話關心老婦人,不了解哪個環節出了差錯,導致產生誤會。
鴨霸客運2/台北客運黑歷史曝光 公車駕駛曾撞死老婦逃逸
台北客運創立至今走過68個年頭,曾榮獲客運評鑑前5名,但本刊卻接獲民眾投訴,指去年12月10日,一輛264路公車撞倒一名騎車老婦人,但客運業者留下電話號碼之後就神隱不理,老婦家人無奈之下只好向媒體求助。本刊調查,光是去年,台北客運就曾發生多交通意外,甚至有肇事駕駛疑似肇事後逃逸。去年3月23日清晨7時許,1名年約70歲的老婦人行經松山路與福德街口時,遭1輛由馬姓男子(60歲)駕駛的台北客運公車輾過當場死亡,但事後該名駕駛卻疑似肇事逃逸,馬男辯稱是沒有注意到,案發後自己依照原路線載客,並返回總站,並非蓄意逃逸,對此,台北客運表示願意負完全賠償責任。除此之外,去年8月20日12時許,台北客運263路公車疑似煞車失靈,整輛車撞上1輛轎車,造成車內2名乘客受傷,有網友在臉書將案發經過po上網路,驚悚畫面引發熱議。2019年8月2日上午7時許,台北客運一名曹姓司機開公車在中和區興南路的南勢角捷運站靠站,沒注意劉姓男子正要下車,就關車門起步,劉男左腳遭車門夾住、倒地被拖行數公尺,不僅鞋褲破損,右膝韌帶開刀住院,他向客運及司機求償100萬元,新北院地院判曹男與台北客運應連帶賠償59萬餘元,包含精神慰撫30萬元,可上訴。2017年8月2日新北市一名吳姓婦人搭乘台北客運57路公車,因楊姓公車司機疏於注意,在開啟車門供乘客上下車時貿然開門,害她左側肩頸挫傷,還併發疑似左側胸廓出口症候群及左肩肌關節炎等,她向楊男及客運公司求償150萬元,新北地院判決台北客運及楊男應賠償吳婦25萬餘元,可上訴。客運業者都會投保第3責任險,來賠償發生意外時乘客的醫療費用。(圖/張文玠攝)根據規定,公車、客運或遊覽車皆需投保最基本的「強制險」,乘客死殘200萬及體傷20萬元,還須加保「乘客責任險」,每一乘客死殘保額不得低於150萬元。在公車事故頻傳後,全台陸續有許多公車業者也開始投保「第三人責任險」,但對於公車與行人或車輛發生事故,基本上賠償金額仍是以協調產生,且業者多採醫療費實支實付及部分慰問金的方式進行理賠。律師江皇樺表示,若是民眾與公車發生意外糾紛,待相關肇事責任釐清之後,當事人可以對客運業者及司機提告《過失傷害罪》,但須注意時效必須在6個月內,提告之後地檢署會傳喚業者到案,「這時候業者就一定要出面了,而他(當事人)就可以選擇和解,或是直接進行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對此,本刊致電台北客運稽查課黃姓課長,他大聲喊冤,「除了事發當下有到場協助,我們後續都有持續了解。」黃課長解釋,當時雙方在電話中約定好等「車禍事件初判表」出來再談後續事宜,他強調,並沒有不聞不問,過程中都有持續打電話關心老婦人,不了解哪個環節出了差錯,導致產生誤會。針對這類交通案件,律師江皇樺表示,待相關肇事責任釐清之後,當事人可以對客運業者及司機提告《過失傷害罪》。(圖/江皇樺提供)
內湖公車事故釀1死 記者返家才知死者竟是父親當場崩潰
台北市內湖區21日晚間8時許,47歲的三重客運許姓司機疑似因駕駛疲勞打瞌睡,不慎誤踩油門,使公車一路衝撞上人行道,造成1死1傷。一名許姓記者因剛好在事故地點附近,便搶先趕赴現場協助同事採訪,沒想到返家後竟接到警方來電,才驚覺死者竟是自己的父親,當場崩潰痛哭。根據《自由時報》、《中時新聞網》報導,事發當時許姓司機駕駛著三重客運藍26路線公車,行經內湖路一段,靠近捷運西湖站路口,卻疑似因疲勞打瞌睡,誤踩油門使整輛公車暴衝上一旁的人行道,不但撞倒24輛機車,還使當時坐在機車上休息的54歲許姓行人身受重傷,一名正在路邊巡邏的西湖派出所員警也遭波及,兩人被緊急送醫治療。而事發當時,一名電視台許姓記者剛好在附近用餐,聽聞發生重大車禍急忙趕赴現場協助同事進行採訪。由於警方到場後便將事故現場進行封鎖,因此這名許姓記者始終不知傷者身分,直至採訪結束返家時接到警方來電,才驚覺剛才採訪完的車禍現場傷者竟是自己父親,而許姓記者父親因在遭遇車禍時頭胸皆受到重創,經搶救後宣告不治,讓他當場在派出所內崩潰痛哭失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