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警察
」 國道 車禍 國道1號 國道公路警察局 警政署國道1號嚴重車禍!「大貨車追撞3車」火燒車畫面曝
國道1號泰山路段今(8日)上午8時2分許驚傳一起嚴重車禍,1輛大貨車因不明原因追撞2台小客車及1台小貨車,並導致小貨車翻覆起火,可見撞擊力道之大。目前警消已趕赴現場,並暫時封閉大車車道,持續滅火中。該起事故如今已造成後方回堵5公里。對此,高公局北分局、國道公路警察同仁已在現場進行事故車輛處理中,目前成立緊急應變小組積極處理中。此外,也提醒用路人提前改道行駛,行經壅塞路段時小心駕駛。
國道驚見血滴子!前車噴出「飛輪」路上亂跳 後車驚呼:生死一瞬!
國道1號台中后里路段,4日發生一起離奇事故,一輛銀色廂型車行駛在外側車道時,左後輪突然因不明原因使輪胎和輪軸芯直接脫落,彈跳噴向內側車道的轎車,所幸轎車駕駛躲避及時未造成傷亡,但驚險畫面已全被行車紀錄器拍下。影片曝光引發討論,警方也表示將調閱影像追查,並通知車主到案說明。一位網友4日在社群平台Threads貼出一段行車紀錄器畫面,心有餘悸寫下:「前面車子解體,今天下午差點死在高速公路上!」這名原PO表示,自己是一名攝影師,4日去台中拍攝結婚登記寫真,收工回程時行經國道1號台中后里路段,遠遠就發覺一輛銀色廂型車「怪怪的」。正當想離前車遠點,因此開到內側車道準備超車時,對方的後輪胎突然脫落往外噴,差點砸中原PO車頭,「我一個急煞,怕輪胎撞到分隔島反彈,再加速過去,真的是生死一瞬間呀!」影片曝光嚇壞網友,許多人紛紛留言「幸好沒事!以前頂多看到單純輪胎噴掉,這次竟然還插著一根棒體」、「路上這麼空輪胎偏偏來找你欸,還好沒事」、「我們也有遇過一樣的在夜晚版,還有看到火花,整個錯愕」。還有經過同樣路段的網友留言表示:「國道后里地磅站前,我有看到輪子。」,還附上一個哭泣貓貓的表情。對此,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隊表示,尚未接獲民眾報案撞擊掉落之輪胎或機件,將調閱影像追查,並知車主到案說明。另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之1規定,汽車行駛道路車輛機件、設備、附著物,不穩妥或脫落者,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1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警方還提醒,用路人行車前需檢查車輛機件運作是否正常,若有其他車輛因此發生撞擊,將會有民、刑事責任。
酒駕男逆向狂飆4公里撞上迎面而來車輛 釀3車毀損3人受傷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大隊接獲通報,23日10點18分在國道北向174公里沙鹿路段,發生嚴重車禍,警方趕到現場後,發現肇事主因竟是39歲的陳姓男子酒駕,且瘋狂逆向行駛長達4公里,陳男車輛迎面撞上39歲田姓男子所駕駛的自小客車,強烈撞擊後,陳男車輛的零件彈飛,砸中另1輛由30歲林姓男子駕駛的小客車,造成3車損毀,2人不同程度受傷,警方隨即將陳男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根據警方初步調查,陳男在酒駕後,不但沒有遵守交通規則,還逆向從北向南行駛在中線車道,最終與同樣行駛於中線車道的田姓男子正面對撞,強烈的碰撞導致陳男車輛零件四散,並波及到後方林姓男子的車輛。事故當時占據國道內外側2條車道,經過約30分鐘的拖吊及清掃作業後,路段才恢復通暢,由於發生在深夜的離峰時段,車禍雖然驚險,但並未對當時的車流造成嚴重影響,受傷的田男及其乘客2人已被送往醫院治療,所幸傷勢輕微。針對陳男的違法行為,警方已依《公共危險罪》將其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同時,陳男在國道上逆向行駛的行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6款,將被處以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的罰鍰,至於事故的詳細原因,警方仍在進一步調查釐清中。警方呼籲駕駛人切勿以身試法,酒後務必找代駕或使用大眾交通工具,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劇。
今年拋飛死亡16人!國道1號AI系統即起上路 電眼嚴抓「未繫安全帶」
近期國道發生多起A1交通事故(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僅9月斗南、林口2路段即分別造成3人及1人死亡。調查發現死者均因「未繫安全帶」而被拋飛出車外。國道公路警察局統計,2024年1至9月間,高速公路因未繫安全帶而導致死亡的事故共有16人,比去年增加6人,佔總死亡人數的27.1%。為維護民眾安全,並提升執法強度,國道警方在上週五(18日)於國道1號湖口路段率先啟用AI執法設備,以機器自動拍攝經過車輛,針對未繫安全帶的駕駛進行取締。系統將以AI辨識違規事實,再由人力篩選舉發。國道公路警察局表示,未來若AI系統成效良好,將擴大至全線高速公路。國道警方呼籲,民眾開車上路必須繫妥安全帶,以保障自身安全,已在網路公告AI執法路段,提醒民眾多加注意,此外,並將持續透過既有執法機制加強取締,以降低因未繫安全帶造成的交通事故傷亡。
國道1號驚魂夜!疑似高速追逐釀3死1傷慘劇 車輛翻覆血跡斑斑
國道1號南下237.5公里處,23日深夜10時 26分發生一起嚴重車禍,2部自小客車疑似在行駛過程中變換車道不慎碰撞,導致雙方車輛失控翻覆,現場慘不忍睹,造成4人傷亡的悲劇,警方表示,2車皆嚴重損毀,車體扭曲變形,有3人因傷重不治,僅1人輕傷生還,初步調查顯示,這起事故可能因為追逐所致,但詳細肇事原因仍在調查中。根據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四公路警察斗南分隊的說明,23日10時26分接獲報案,表示國道1號南下237.5公里處的中線車道,發生2部自小客車的碰撞事故,事故發生後,現場一片狼藉,黑色自小客車與銀色自小客車翻覆於中線及外側車道,車輛嚴重變形,事故情況令人震驚。現場警方指出,黑色自小客車內,23歲的邱姓男子輕傷,鎖骨骨折;而同車的22歲蕭姓男子則當場倒臥於路中央,當時已無生命徵象,經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而銀色自小客車內的50歲廖姓女子遭猛烈撞擊後,當場被拋出車外,倒臥地面,留下大量血跡,49歲鄭姓男子則半身被卡在車內,同樣失去生命徵象,2人隨即送醫,但傷勢過重,皆在醫院宣告不治。事故發生後,有目擊者在網路上分享事故現場的照片,並發文指出,疑似2部車輛早在西螺段就開始追逐,隨後不幸釀成這場悲劇,貼文引發網友熱議,許多網友呼籲大家要珍惜生命,並避免在道路上進行危險的追逐行為,否則不僅危害他人,也可能賠上自己的性命。事故發生後,警方迅速封鎖現場進行處理,並對事故雙方進行初步調查,由於黑色自小客車的邱姓傷者僅有輕傷,且酒測值為0MG/L,因此肇事責任及雙方駕駛的身份仍在進一步釐清中,相關細節尚待確認。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四大隊呼籲所有用路人,駕駛車輛時應謹守交通規則,尤其是變換車道時,必須提前打方向燈示意其他車輛,並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確保行車安全,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是極為危險的行為,可能導致無法預見的嚴重事故。
慘烈!國道2車疑追逐碰撞成廢鐵 「男女噴飛墜地」釀3死1傷
國道1號南下雲林縣虎尾路段昨(23日)晚間發生死亡車禍事故,2輛自小客車不慎碰撞翻覆,導致3人死亡、1人骨折送醫,至於詳細肇事原因,以及雙方駕駛是何人,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該起重大交通意外發生於昨天晚間10時許,一輛黑色自小客車與銀色自小客車在國道1號南向237.5公里處發生車禍,撞擊力道之大導致車輛雙雙翻覆,車身嚴重扭曲毀損,幾乎撞爛慘成廢鐵。國道1號南下雲林縣虎尾路段23日晚間10時許發生死亡車禍事故,2輛自小客車不慎碰撞翻覆,撞擊力道之大導致車輛雙雙翻覆,車身嚴重扭曲毀損,幾乎撞爛慘成廢鐵,該起意外也釀成3死1傷的憾事。(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這起事故也釀成3死1傷的憾事,黑色轎車內的22歲蕭姓男子遭拋出車外,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仍因傷重不幸身亡,另一名23歲邱姓男子的右鎖骨骨折,所幸經治療後已無大礙。事發當下,另一輛銀色轎車內的50歲廖姓女子也被拋飛重摔在地,而49歲鄭姓男子則是「半截身體」卡在車內,2人均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遺憾雙雙宣告不治。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四大隊初步調查,2輛自小客車疑似在變換車道時不慎發生碰撞,詳細事故原因尚在調查中,也有用路人在臉書社團貼文指出事故車輛「在西螺就在追逐了,到大林就出事。」由於這起車禍事故情況嚴重,目前仍在釐清肇事駕駛為何人,以及針對死者進行抽血檢驗,確認是否涉及酒駕情事。
國道警察紅斑馬汰舊換新 6800萬購入34輛BMW型號曝光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為提升執法效能及安全性,斥資6800萬購入34輛BMW 520i警規專用車,並於18日由警政署政風室科員翁宜婷帶領,完成驗、交車儀式,盼新駒上線能提升執法機動性及執勤安全係數。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遵照充實警用車輛方案,以每部200萬元購入34輛巡邏車,性能不僅與市售版無異,警用裝備更是一應具全,尚具備歐洲原廠警用車規格的車身強化結構,並使用高效複合動力科技,降低油耗同時提升操控性與轉向精準度,不僅兼顧該局員警執勤需求及效能,更大幅提高員警的執勤安全係數。國道公路警察局汰換掉年滿7年巡邏車,為提升執法效率及保障員警執勤安全,購入34輛BMW巡邏車,今日上午於國道公路警察局本部完成交車驗收程序,預計將新車分配至國道警9個大隊做使用。國道公路警察局長廖美鈴於驗收後期勉員警應秉持「保養重於維修、維修重於購置」等觀念,讓設備長年維持在最佳狀態,在遇到情況時能及時發揮機動力並維持安全性,妥適在工作場域上運用專業職能,為民眾迅速排除狀況。
他國道上「車沒油」竟報案叫警送 遭拒絕怒嗆:你們薪水都是我們付
近日一名駕駛因車輛在高速公路上沒油,要求警方送500元的汽油到場,遭警方拒絕後,甚至在電話中怒嗆「服務一下也不行還要開單,你們的薪水都是我們付的」,讓警方相當無奈。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在臉書粉專上分享了這起離譜事件,貼出了當時的對話經過。根據粉專說明,該名駕駛在車輛無法行駛後致電報案,要求警方送500元的汽油到場。警方拒絕該請求,並告知他缺油屬於違規行為,員警到場後將依法開單,這也令駕駛感到不滿,覺得警方是在威脅自己。駕駛甚至在電話中怒嗆,「服務一下也不行還要開單,你們的薪水都是我們付的」,而警方只能無奈回應,表示沒有無提供送油服務,建議駕駛使用拖吊車協助。但駕駛堅持車輛沒有故障,不需要拖吊,僅要求送油。面對駕駛的態度,警方也感到無奈,並崩潰喊冤,「老天鵝啊,真的心好累。」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強調,車輛在國道上缺油、缺水屬於違規行為,員警到場後將依法開單告發。警方呼籲駕駛們務必在上路前檢查車輛的「三油三水」及胎壓,避免發生類似事件,提醒民眾當車輛因故障或緊急情況無法行駛時,應立即滑至路肩停車,並設置警示標誌,以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粉專也在留言區表示,汽車在行駛途中,因機件故障或其他緊急情況無法繼續行駛時,應滑離車道,在路肩上停車待援,並在故障車輛後方五十公尺至一百公尺處設置車輛故障標誌警示之,「建議高公局合法拖吊車到場,就儘速離開現場,以確保安全,而缺油缺水上國道都是違規的行為,呼叫員警到場,是會被開單喔」。
國1桃園路段「聯結車擦撞護欄翻覆」 駕駛受困救出送醫仍不治
59歲鄭姓男子駕駛營半聯結車,今(30日)清晨行經國道1號北向52.5公里機場系統路段,不明原因擦撞外側護欄,車輛側翻於外側路肩及外側車道,鄭男受困於車內無意識,經警消以破壞器材破壞車體後救出,但送醫後仍不治,事故原因警方還在釐清中。59歲鄭姓男子駕駛營半聯結車,行經國道1號北向52.5公里機場系統路段,今天清晨不明原因擦撞外側護欄,車輛側翻於外側路肩及外側車道,鄭男受困於車內無意識,經警消以破壞器材破壞車體後救出,但送醫後仍不治,事故原因警方還在釐清中。(圖/翻攝照片)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表示,勤務指揮中心30日5時18分左右接獲通報,國道1號北向52.5公里機場系統路段有大型車輛翻車事故,發現59歲鄭姓男子駕駛營半聯結車,行經國道1號北向52.5公里機場系統路段,不明原因擦撞外側護欄,車輛側翻於外側路肩及外側車道,鄭男受困於車內無意識,經警消以破壞器材破壞車體後救出,送醫急救無效宣告死亡。事故現場3車道,占用中線、外側車道及路肩處理,後方回堵約8公里,國道警方於後方管制輪流開放車道車輛通行,9時4分肇事車輛排除,現場全線恢復通車,已委請醫院抽血檢驗駕駛是否有酒精濃度反應,詳細的事故原因有待警方進一步釐清。警方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依速限行車,並保持安全距離,隨時注意前方動態,不要疲勞駕駛,以免一時疏忽或分心,造成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危害,不論駕駛及前後座乘客均應繫妥安全帶,以維行車安全。
國1楊梅段2貨車追撞!「3豬仔越獄」車道亂竄 害後方車流塞爆
又有豬隻掉在馬路上亂竄!國道1號楊梅段21日凌晨5時許發生一起交通事故,32歲林男駕駛裝載豬隻的貨車行經事發路段時,不慎追撞因故障在路肩滑行的1輛大貨車,導致3隻豬掉在路上逃脫並四處亂竄,事故造成後方車流一度塞爆,警方獲報到場,趕緊追捕豬隻並實施戒護,直到上午8時順利排除狀況。據了解,林男駕駛裝載豬隻的貨車沿國道1號楊梅段行駛,行經北上73公里處時,疑行駛途徑太靠近路肩,右前方車頭不慎擦撞因故障在路肩滑行的大貨車左後方,強大的撞擊力導致有3隻豬掉在車道上,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後方車流也因此事故一大早便塞爆回堵。警方表示,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公路警察大隊楊梅分隊,上午6時許接獲指揮中心通報,稱國道1號楊梅段北上73公里處發生2車追撞,員警到場後上前查看2名駕駛,所幸皆未受傷,同時連忙追著在國道亂竄的3隻豬並在一旁戒護,經酒測,2人皆無酒駕情事,現場狀況直到上午8時許順利排除,恢復正常交通,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國1楊梅段火燒車!貨車「燒成火球」剩骨架 駕駛急停路肩逃命
國道1號楊梅路段7日上午6時許驚傳火燒車意外,1名43歲張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行經事發路段時,車輛因不明原因突起火燃燒,張男見狀嚇得趕緊將車停靠路肩,迅速下車逃生,消防局獲報立即派遣各式人車前往救援,火勢在延燒37分鐘後順利撲滅,所幸無人傷亡,詳細起火原因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張男駕駛小貨車沿國道1號南向74.3公里行駛,行經楊梅路段時,貨車突竄火舌,嚇得他緊急將車停靠路肩,及時下車逃生才未受傷,不久後整輛車陷入火海中,不斷竄出大量濃煙遮擋車道,造成後方交通受阻,該路段甚至一度紫爆回堵6公里,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消防局表示,新竹縣消防局上午6時54分獲報,國道1號楊梅路段南向74.3公里有貨車起火燃燒,迅速派遣各式人車趕抵灌救,7時31分成功撲滅大火,此起事故幸虧未造成人員傷亡,後續警方也已通報相關單位到場協助拖吊小貨車,排除現場狀況,詳細起火原因仍待火調人員進一步鑑定研判。警方說明,國道公路警察局呼籲駕駛應遵守交通規則,上路前應確實檢查車輛,避免因車輛零件損壞,造成行車危險,若發現車輛有異狀,務必立即停靠路肩或避車彎,隨即下車退到安全處並利用「1968App」向警方通報求援。
國1驚見紅牌重機自撞護欄 騎士最高罰3萬6000並吊牌6月
國道一號南下路段 31日上午,1輛紅牌大型重機發生事故,這輛重機正在桃市龜山43公里處的爬坡路段行駛時,不慎擦撞內側護欄後自摔,造成騎士受傷,經國道一隊巡邏車攔查後,派遣救護車到場協助處理,經過初步檢查,騎士梁姓,55歲,身體受輕傷,主要是左手和左腳部有擦挫傷,但並未前往醫院就醫。根據警方的調查,梁姓騎士從圓山交流道進入國道,沿途經過林口、龜山路段,行駛時在內側和中線車道之間隨意變換車道,最終,在國道一號南下43公里處的內側車道擦撞護欄,隨後失控自摔,梁姓騎士的酒測值為0,但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梁騎士任意變換車道及未經公告允許的重機上國道,將面臨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的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國道一隊表示,該騎士的行為已違反相關法規,警方將依法處罰,事件在社交媒體上引起了熱議,臉書《重機車友/各區路況天氣、資訊分享中心》的網友們分享事故的影片,引發關於重機騎士安全駕駛的討論,有網友指出,騎士不應占用內側車道,並呼籲大家要遵守交通規則,以免發生類似事故。國道一隊強調,在尚未開放大型重機上國道之前,所有重機車友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避免在未經公告允許的路段行駛,警方也呼籲用路人,若發現重型機車違規上國道,應在不違規的前提下,使用「1968APP警政報案」向公路警察大隊報案。
開上國道沒繫安全帶!男女出車禍「直衝擋風玻璃」驚悚勸世影片曝
國道1號北向27公里三重路段發生一起車禍意外,一名27歲李姓男子於今年6月26日上午8時許駕駛自小客車上路,怎料疑因未注意車前狀況,不慎撞上64歲顏姓男駕駛,導致李男臉部受傷、副駕駛座的女乘客右膝受傷,所幸2人送醫治療後並無大礙。對此,國道公局警察局也公開事故影片,勸世喊道「安全帶重不重要,自己想想看。」國道公局警察局在臉書粉專PO出一段勸世影片,只見車內的李姓駕駛行駛在國道上,下秒直接追撞前方車輛,由於2人均未繫上安全帶,發生車禍碰撞時,李男及女乘客雙雙向前衝撞擋風玻璃,事故發生後女乘客才急忙繫上安全帶,讓國道警方在影片旁白中無奈直呼「現在繫???Why?」國道1號北向27公里三重路段發生追撞事故,車內駕駛及女乘客因沒繫安全帶,2人紛紛直衝擋風玻璃,畫面十分驚險。(圖/擷取自Facebook/國道公路警察局)國道警方表示,所幸李姓駕駛當時的車速並不快,但只是一個小追撞,2人就直接噴向擋風玻璃,更何況國道時速動輒破百,若是不繫安全帶,恐被拋出車外釀成嚴重傷亡,「如果車速100不繫安全帶,往往直接飛出去,安全帶重不重要,自己想想看。」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留言熱議,「真的不要命了」、「高速公路行駛不繫安全帶,真的拿生命在開玩笑,撞到了先吃一張紅單,好在小撞不然晚七天回家了」、「什麼年代還不繫安全帶」、「插安全帶插銷的還是一堆人,不見棺材不掉淚。」對此,國道警方也指出,去年國道發生交通事故,因「未依規定繫安全帶」的致死人數為15人,佔總死亡人數比率21.7%,截至今年則有10人未繫安全帶發生車禍身亡,示警民眾發生交通事故時,未繫安全帶的致死機率,比依規定繫安全帶的使用者高出3.6倍。
男女機車雙載闖國道!見警棄車翻護欄往邊坡逃 竟是「這原因」落跑
國道3號北向中寮隧道27日下午5時許,有1對男女共乘機車誤闖國道,警方獲報立即出動紅斑馬前往攔查,未料2人見狀竟棄車並翻越護欄往山坡落跑,警方隨即在後方緊追,2人最終仍被逮獲,經調查才發現2人是逾期居留的越南籍移工,後續警方詢後將2人移送至移民署。據了解,1對男女共乘機車誤闖國道遭民眾舉報,警方迅速派遣紅斑馬前往進行盤查,沒想到2人一看見警察,竟當場棄車,先翻越護欄隨後往山坡地逃逸,警方則在後方追逐,跑了10餘公尺後,仍順利將2人逮捕,員警核對身分後,竟發現2人是越南籍逾期居留移工,男子逾期居留達3個月,女子則為4個月。警方表示,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第五大隊昨日下午5時許獲報,國道3號北向中寮隧道口外側路肩有機車誤闖,迅速派遣線上巡邏車前往攔查,但車上2人卻將機車停放在北向373.3公里外側路肩後,翻越護欄並爬下邊坡逃跑,最終仍被逮,事後警方發現將2人是越南籍逾期居留移工,隨即移送移民署收容。警方說明,對於2人騎機車誤闖國道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規定,「不得行駛或進入第一項道路之人員、車輛或動力機械,而行駛或進入者」可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國道3號聯結車失控撞緩撞車 瓶裝水灑滿車道車流回堵2小時
國道3號北向138.8公里苗栗西湖路段,23日上午9時50分,發生一起重大車禍事故,31歲的葉姓聯結車駕駛在行經該路段時,疑似因分心駕駛撞上停,在外側路肩的緩撞車,造成聯結車上的貨物散落滿地,占據中線和外側車道,事故造成嚴重的交通擁堵,直到上午11時40分,才完全處理完畢並恢復正常通車,幸運的是,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具體原因仍在調查中。根據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公路,警察大隊和消防局的報告,事故發生後,警消單位迅速抵達現場,發現聯結車駕駛葉姓男子,在北向行駛時未注意前方路況,結果撞上停在路肩的緩撞車,該緩撞車正在進行護欄油漆作業,其上設有警示標誌,用於保護正在作業的工人,葉姓駕駛的聯結車未能及時避讓,直接衝撞緩撞車,導致聯結車上的瓶裝水等貨物掉落並散落在兩條車道上。事故造成大面積的交通擁堵,瓶裝水散落的貨物佔用了中線及外側車道,使得路段交通陷入混亂,經過2個多小時的處理,消防人員和清理工作人員,終於完成現場清理工作,將散落的貨物清除並恢復了正常通車。警方表示,葉姓駕駛在此次事故中並未受傷,緩撞車上的作業人員也沒有受到影響,警方已對事故進行調查,初步懷疑葉姓駕駛可能因分心或注意力不集中,而未能及時發現緩撞車。警方呼籲,駕駛人在行車過程中應保持高度的專注力,遵守行車安全規定,尤其是在遇到道路施工或其他特殊情況時,更應謹慎駕駛,隨時注意車前狀況,保持與前車的安全距離。
國一五楊高架火燒車!車竄濃煙起火燒到剩骨架 駕駛乘客急逃生
20日晚間8時45許,五楊高架北向38.5公里林口路段發生一起火燒車事故。國道公路警察局獲報後,派遣巡邏警車迅速前往現場查看,同時通知119派遣消防車支援。警消人員迅速抵達現場,並封閉輔助車道及外側路肩進行處理。國道一號林口段驚傳火燒車。(圖/國道公路警察局提供)據了解,64歲的陳姓男子駕駛小客車行經該路段,發現車輛異常,緊急停靠路肩後車輛突然起火燃燒。所幸陳男及時發現異狀,並與車上乘客2人迅速下車逃生,未受任何傷害,亦未波及其他車輛。警方與消防人員到達現場,迅速撲滅火勢,避免進一步災情發生。現場已排除火災,後方車流未出現堵塞情況。國道交通控制中心也隨即透過CMS系統提醒駕駛人注意行車安全。
車牌遭偽造「嫌犯到處違規」 北部男狂收罰單…報警1個月結果超心寒
偽造車牌案例時有耳聞,而且防不勝防。北部一名男子抱怨,自己的車牌號碼遭到別人偽造,對方到處違規,讓他不斷收到罰單,但報警到現在將近1個月,警方卻遲遲沒有下文,讓他相當苦惱。原PO在《爆料公社二社》透露,路上若碰到一輛賓士S320,車號為「8259-GF」的車,請立刻報警,因為對方偽造他的車牌號,又違規又行駛高速公路。雖然他早在6月14日就報案提告偽造文書,但嫌犯仍逍遙法外,一直在市區和高速公路往來,包括五股交流道、圓山交流道、台北市、五股工業區、蘆洲區等,行徑相當囂張。原PO呼籲,若有看到請不吝報警,讓匪人繩之以法。原本他相信法治,所以不願更換新牌,一直到近日,發現案情毫無進展,才決定發文爆料,「但還是要請各位多多幫忙!」原PO呼籲網友幫忙留意。(圖/翻攝自爆料公社二社)消息曝光後,引發一番討論,網友一面倒表示,「台灣可悲的地方,不是有名人物,警察不會理你的」、「這種只有願不願意花時間抓,沒有抓不到那種事情,最後吃虧的絕對是車主本人」、「講個笑話,我相信法治」、「警力吃飽喝足閒閒的」、「在台灣被偽造車牌通常都自己舉證,要不然只能吞下去喔!」另外,還有一名女網友分享自身經驗,慶幸遇到盡責的高速公路警察幫忙找到人,「監理所只能建議你要儘快換牌,不然監理所、ETC跑不完」,而且嫌犯還不願和解,因為只判3個月易科罰金,「民事我們也懶的告了,因為對方就是擺爛啊!」唯一的建議就是趕緊去換牌,以免麻煩。
殉職好苛1/殘酷!國道警護6命遭毒駕撞死不算殉職 同事貼血制服幫叫屈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厚德派出所員警黃瑋震,13日遭毒駕黃國維撞上不幸身亡,英魂驟逝留給大眾無限哀思,卻因其撫恤金問題而引發熱議,事實上,警職人員認定殉職條件十分嚴格,護6命而遭毒駕撞死的國道警陳啟瑞最終被判定為因公死亡,最後一刻都握著無線電的英勇,和染血制服皆無法改變銓敘部決定,如今又傳出值班台遭撞身亡的八堵分駐所警員蘇昱宏恐不算殉職,更重創警界士氣。據了解,從2010年到2023年間,共有1萬1964人因公傷亡,當中包括1萬1851名傷殘警員,以及100名因公死亡員警,而真正被認定殉職、得到最高撫卹者僅有13人。過去的「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規定,在執行一般勤務若遭遇危難事故,要「奮不顧身,以致死亡」才能被認定為殉職,直到2018年才修正為「處理對其生命有高度危險之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修改規定背後,卻是員警生命的代價。在2000年到2017年間,共有58名警員因公亡故,包括55人遭認定為因公死亡,僅3人被判定為殉職,當中更藏著國道警察多位英魂,其家屬痛失至親,卻無法獲得最高撫卹。2017年8月,國道警察陳啟瑞、楊宇辰接獲任務前往處理車輛拋錨案件,卻在戒護車內6位民眾時,被毒駕的黃志龍駕駛的拖板車高速撞上,陳啟瑞身受重傷,急救後宣告不治,楊員當時下車詢問狀況,也因而雙腳骨折,車內的民眾則僅獲輕傷。陳啟瑞的靈車在公祭後還繞行到竹林分隊,警界同仁含淚敬禮致敬,他卻不是最後一位染血的紅斑馬。(圖/翻攝畫面)直到生命最後一刻,陳啟瑞都手拿無線電,盡職盡責的保護民眾,身上的制服更遭鮮血染紅,其身後更留下當時還在讀高中的兒子,國道公路警察局當時發文哀悼,悲痛「爸爸上班去,從此不再回家來」,這卻不是最後一次血染紅斑馬。2018年4月,國道警察局第4警察隊新市分隊警員郭振雄、葉家豪執勤遭大貨車追撞身亡,當時50歲的郭員僅差2個月就要退休,38歲的葉員則留下年僅6歲和3歲年幼女兒,此噩耗也讓新市分隊氣氛低迷,更有同事將程員的制服整齊疊好放在其床鋪上,無聲地向兄弟致敬。時任國道警察局長朱正倫承諾會以因公殉職的方向往上呈報,但2名警員和陳啟瑞最終仍僅被認定為因公死亡,也因他們的離世才打動內政部,因而修改「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如今又傳出值班台遭撞身亡的八堵分駐所警員蘇昱宏不算殉職,嚴格到幾乎苛刻的殉職規定再次重創警界士氣。郭振雄意外身亡後,其同仁將制服整齊疊在他的床上,無聲地向兄弟致敬。(圖/報系資料照)
警政高階警官異動!78人調動 林國清接南警局局長
內政部警政署16日下午發布高階警官人事異動,指出基於現階段推動治安工作需要,以有效發揮整體治安功能,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等職缺,經參據各適任人選之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工作績效、發展潛能、職務倫理及內外勤職務歷練等原則作通盤檢討後報奉內政部核定(布),相關調整如下:(計78員,統一於113年7月19日【星期五】辦理交接【到任】)1、警政署警政委員林國清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2、警政署主任秘書李政曉陞任警政署副署長3、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局長廖恆裕陞任警政署主任秘書4、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吳敬田陞任警政署警政委員5、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廖材楨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總隊長6、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總隊長李安淳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7、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呂新財調任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局長8、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張淑芳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9、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王文澤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0、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林新晃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教育長林富助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2、警政署保安組組長李權哲調任嘉義縣警察局局長13、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主任秘書陳杏結調任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副局長14、警政署秘書室主任陳進吉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副總隊長15、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林温柔調任警政署保安組組長16、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臺長陳明志調任警政署交通組組長17、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副總隊長簡吉照調任警政署勤務指揮中心主任18、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副總隊長黃富村調任警政署秘書室主任19、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主任秘書陳永昌調任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20、警政署專門委員游永中調任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臺長21、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主任秘書方國璽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副總隊長2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陳昭甫調任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主任秘書23、警政署警監督察王世芳調任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主任秘書24、警政署警監督察朱信憲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主任秘書25、警政署警監督察林沐弘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主任秘書26、警政署警監督察陳建臻調任警政署專門委員2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分局長陳金城陞任警政署專門委員28、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分局長陳朝新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29、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分局長黃南山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30、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分局長吳明彥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31、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分局長邱顯良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3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分局長張泰賓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33、嘉義縣警察局副局長林英仁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3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陳炯志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35、新竹市警察局副局長柯政君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36、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陞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3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分局長張耀仁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分局長38、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分局長周哲民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分局長39、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分局長許城銘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分局長4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分局長李憲蒼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41、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秘書室主任劉全原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分局長42、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分局長謝龍富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分局長4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分局長陳建龍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分局長44、警政署公共關係室科長李智源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分局長45、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分局長黃國政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分局長46、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徐俊生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分局長47、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法制室主任楊力強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48、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分局長劉文雄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分局長49、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分局長蔡啟仁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分局長50、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分局長張鶴瓊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分局長51、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鄭文銘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分局長52、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李維振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5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洪漢周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5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分局長陳祥麟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55、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分局長廖誌銘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分局長56、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和平分局分局長沈能成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分局長57、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劉明興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和平分局分局長58、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鄭鴻文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59、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分局長顏勤峰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分局長60、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施衣峯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分局長61、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洪國哲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62、警政署保安組科長施宇峰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白河分局分局長6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防科科長劉柏陞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6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分局長陳柏彰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分局長65、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分局長林俊賢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分局長66、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楠梓分局分局長陳膺方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分局長6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分局長陳奕良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楠梓分局分局長68、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分局長徐釗斌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分局長6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分局長陳楨筌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分局長70、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九大隊大隊長陳義宏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分局長71、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分局長何正光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分局長7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郭子弘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分局長73、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許豐統調任新竹市警察局副局長74、金門縣警察局副局長邱幼媚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75、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葉志誠調任嘉義縣警察局副局長76、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許再周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7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犯罪預防科科長汪大宇調任金門縣警察局副局長78、警政署後勤組科長蘇榮明調任連江縣警察局副局長
西螺休息站凌晨上演驚魂記!剪刀狂男挾持女店員 警民合作當場智擒
國道西螺休息站的新東陽販賣部內,11日凌晨4點34分,上演一場驚魂戲碼,1位持剪刀的男子挾持女店員,場面驚險,引發眾人關注,最終男子在警方和熱心民眾的合力勸說下棄械投降,未造成人員傷亡。西螺休息站狂男狹持女店員,警方緊急安撫對峙。( 圖/翻攝畫面)根據目擊者描述,這起事件發生時,有1位熱心民眾迅速報警,警方在接到報警後,立即趕抵現場,持盾牌與嫌犯對峙,現場的熱心民眾也積極協助,分散嫌犯的注意力,最終,嫌犯在警方和民眾的聯手勸說下放下剪刀,走出櫃檯,隨即被壓制逮捕。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隊刑事組長王以筌,對此事件進行說明,警方在4點11分接到通報,指西螺服務區賣場內發生糾紛事件,立即派遣員林分隊前往處理,到場後,發現33歲蔡姓男子情緒極不穩定,並持剪刀挾持店員,員警到場後,經過不斷的周旋和疏導,安撫蔡男的情緒。在警方和現場民眾的合力努力下,蔡男最終同意釋放店員並放下剪刀,警方隨即將其帶回分隊進行偵辦,王以筌強調,任何侵犯他人行動或意思表示的行為都已經觸法,一經查證屬實,絕不寬貸,將依法處理。據了解,事件中的女店員雖然受到驚嚇,但並無大礙,警方已安排心理輔導員對其進行心理疏導,確保其能夠盡快恢復正常生活,蔡男則被警方帶回進行進一步的調查,警方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處理此案件。警方呼籲,遇到類似突發事件時,民眾應保持冷靜,迅速報警並聽從現場指揮,不要輕易進行危險行動,並在專業人員到場前盡量避免與嫌犯正面衝突,以確保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