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101專櫃嗆櫃姐「讓人沒工作是我的專長」 挨告下場曝光
2023年,一名執業律師在台北101購物中心逛街,因不滿專櫃小姐服務態度,除對她飆罵三字經,還丟出自己的名片嗆聲:「讓妳沒工作是我的專長」。櫃姐不堪受辱提告,律師賠錢換取櫃姐撤告妨害名譽,至於恐嚇部分,犯罪嫌疑不足,台北地檢署28日處分全案不起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本案發生於2023年11月間,一名執業律師在101一間品牌專櫃挑選服飾時,認為李姓櫃姐態度不佳,事後再回專櫃想找李女反應時又找不到人,律師在店內失控表明自己的身分,並飆罵髒話表示要客訴李女,讓李女沒工作,並聲稱還「會常常去找李女」。李女自覺受到威脅,控告律師涉嫌公然侮辱及恐嚇等罪。公然侮辱部分經調節後,律師賠錢換取李女同意撤告。不過恐嚇部分非告訴乃論,北檢偵後認定,男律師所言僅為一時情緒宣洩,並無具體惡害告知,因此最後以罪嫌不足等由處分不起訴。
搞烏龍!三重便衣警錯認通緝犯誤抓特戰老兵 全被起訴下場出爐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1名便衣警員翁姓男子,因誤認路過的黃姓退伍特戰兵為通緝犯,導致雙方爆發激烈扭打,最終導致警民互告,法院經過審理,於25日宣判黃姓男子無罪,而翁姓警員則因《傷害罪》和《強制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及拘役10日。案件起於2022年9月20日,三重警分局永福派出所的翁姓便衣警員,在後竹圍街175巷埋伏,目標是李姓通緝犯,當晚8點多,居住在附近的黃姓男子路過此地,因體型與李姓通緝犯相似,翁男便上前搭住黃男肩膀盤問。黃男是退伍的特戰傘兵,誤以為遇到混混找麻煩,便本能地還手抵抗,未料反而加深翁警誤解,認定黃男就是通緝犯,企圖強力逮捕,雙方爆發激烈扭打,黃男甚至過肩摔將翁男撂倒在地,翁警大聲呼救,埋伏的江姓便衣警員趕來支援,但也被黃男踢中胸口,最終,3人皆掛彩,黃男被帶回派出所後,警方才發現是抓錯人。事後,黃男在網上發文並召開記者會,痛批警方傷人,並指控4位警員涉嫌傷害等罪名,翁男則反告黃男涉嫌傷害,檢方調取事發現場監視畫面,認為雖然翁男誤認黃男,但沒有逃離或呼救,反而動手,同時,檢方認為翁警在黃男被制服後,仍對其揮拳、噴灑辣椒水,並辱罵三字經,強拉黃男到派出所廁所沖洗眼睛,涉嫌公務員假借職務機會傷害、公然侮辱與強制等罪嫌,遂對翁男提起公訴,另外3位警員則獲不起訴處分。在法庭上,黃男強調自己無辜,並聲稱翁警未出示證件便動手,讓其誤以為是混混,且父親在身後,不敢還手,只能不停告訴翁警「你認錯人」,但對方仍不聽,繼續攻擊。法院經過審理後,25日下午4時作出判決,黃姓男子無罪,翁警員因假借職務之權力故意傷害,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又因假借職務之權力故意犯強制罪,判處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按照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
Toyz入獄又出事了!暗指網美「玩4P」 她嗆:亂說話會付出代價
Toyz(劉偉健)日前因販毒被判刑4年2個月,上月16日正式入獄。豈料,他近日又因過去在直播中暗指網美與原子少年前成員小孩「玩4P」,被依妨害名譽等罪起訴。網美表示,希望那些重傷她的人能好好處理接下來的所有事。網美昨(24日)在IG發布士林地檢署起訴書,內容提到,劉偉健2022年10月在YouTube開直播討論網紅糾紛時,將手機號碼訊息公開予觀看者知悉,此外,談論到該名網紅與他人間妨害性自主糾紛案件言論,將其剪輯精華,使不特定人均能共見共聞,而以侮辱性及涉及個人隱私之不實事項之言論指摘網紅,足以貶損網紅之名譽。網美昨(24日)在IG發布士林地檢署起訴書。(圖/翻攝自網美IG)檢方認為,劉偉健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罪,因此將他起訴,並建請法院分論併罰。對此,該名網美表示,亂說話是會付出代價的,不了解情況沒必要去隨意揣測,不管是劉偉健還是何先生,2位的官司結果都足以證明她的清白,自己從未有過任何約砲或多人濫交的行為,沒想到無心與友人的玩笑,會被曲解成這種意思。網美說,「我也從這次的事情中了解到,我不該失了分寸,無論是多親密的人,都不該亂開玩笑,引人誤會,也希望那些重傷我的人能好好處理接下來的所有事。」
詭異!苗栗男夜闖宮廟往天公爐「倒不明液體」 3廟宇受害警追緝中
苗栗縣後龍鎮的清海宮21日凌晨2時許,驚傳遭到可疑人士傾倒不明液體至天公爐裡,疑對宮廟做出侮辱性行為,警方獲報到場後,立即採證追查,竟發現共有3間廟宇皆有同樣情況發生,員警調閱監視器面後,目前已鎖定1名男嫌犯,後續警方將循線追緝他。據了解,監視器畫面顯示,1名男子身穿黑色上衣及長褲,手上持有一罐塑膠瓶,他趁夜深人靜時,騎機車到清海宮,鬼鬼祟祟地將不明液體傾倒至放置在戶外的天公爐,並焚燒符籙及用劍插在符籙上,疑似在施法破壞,隔日廟方發現後,趕緊報警處理。警方表示,竹南警分局22日下午1時許接獲民眾通報,後龍鎮清海宮發生天公爐被人倒入不明液體,警方到場採證後,經調查,發現當地的山邊媽祖廟及後龍南清宮也有類似情形發生,初步研判應是同一人犯行,目前已鎖定1名中年男子,過去也曾有破壞外縣市天公爐行為,將通知他到案說明,目前警方正循線追緝中。竹南警分局呼籲,民眾對於壇廟、寺觀、教堂、墳墓或公眾紀念處所,應保持尊重,勿有公然侮辱之行為,否則可能遭面臨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
新竹男不滿檳榔西施服務「潑糞」報復 二審改判有期徒刑4個月
新竹市1名有毒品與詐欺前科的陶姓男子,2022年在當地一家檳榔攤,因不滿檳榔西施的服務態度,竟然憤而潑糞,事件經歷了一審與上訴,最終法院改判陶男犯強暴公然侮辱罪,處有期徒刑4個月。事情發生在2022年4月,陶男在新竹市某檳榔攤消費時,對檳榔西施的服務態度感到不滿,心生怨恨陶男,於4月24日凌晨約4時,向1名不知情的友人借1輛機車,回到該檳榔攤,當檳榔西施步出檳榔攤時,陶男拿出預先準備好的糞便,裝在洋芋片罐子裡,朝檳榔西施潑灑過去,導致其渾身沾滿糞便,狼狽不堪。事發後,檳榔西施立即報警提告,警方調閱監視器,確認行兇者為陶男,一審新竹地院簡易庭依《公然侮辱罪》判處陶男罰金新台幣5000元,然而,檳榔西施對此判決不滿,決定上訴。二審合議庭法官重新審理此案,認為原審雖然判決有據,但未能完全反映事件的嚴重性,法官指出,陶男在公共場合,以糞便潑灑檳榔西施,不僅是公然侮辱,更是以物理之強暴手段貶損其人格尊嚴,因此,該行為應被認定為《強暴公然侮辱罪》。法官進一步指出,陶男有毒品與詐欺等前科,且為具有正常智識的成年人,在面對服務態度問題時,陶男不選擇理性溝通,反而以潑糞這種極端手段表達不滿,行為惡劣且應受譴責,最終,法官撤銷原判決,改判陶男有期徒刑4個月。
按喇叭開戰!台南女騎士怒罵「Ugly」下場慘了 挨告遭罰9000元
口出惡言前要三思!台南市1名女騎士今年1月騎車外出,行經事發路段時,與1名男騎士發生行車糾紛,她竟怒罵他「Ugly」挨告,女騎士辯稱,有按一下喇叭,但覺得是他先挑釁的,後續經台南地院審理,女騎士被依法判處罰金9000元,得易服勞役9日。判決書指出,女騎士今年1月間騎車行經台南市某路段,過程中與男騎士發生行車糾紛,女騎士心生不滿,竟罵他「Ugly」、「神經病」、「你是什麼東西」等不雅言論,他不甘受辱持事證報警並對她提告,女騎士到案說明,坦承有罵他「Ugly」,但當時她有按一下喇叭,是對方先挑釁及妨害自由,她過去曾有公然侮辱前科但與此事關聯,她也表示看不清楚道路監視器截圖畫面。檢方說明,男騎士經偵訊,詳細描述事發過程,包含雙方騎車路線圖、車輛詳細資料報表、13張路口監視器截圖照片及錄音檔等證據佐證,檢方認定事證確鑿,未採信女騎士說詞,後續將對她進行起訴。台南地院審理,事發當時女騎士未透過理性及和平的方式處理,竟出言辱駡,造成男騎士受辱,考量她僅坦承部分犯行,且至今仍未與他達成和解或諒解,最終依《公然侮辱罪》判她罰金9000元,得易服勞役9日,可上訴。
情緒失控男子派出所內罵警員「X你媽的」被捕 最終無罪釋放
近日,一起在派出所內辱罵警員的案件引發廣泛關注,男子黑黑(化名)因在派出所內,對警員使用髒話「X你媽的」而被當場逮捕,士林地方法院法官經審理後,認為其行為尚屬輕微,最終裁定無罪,案件目前仍可上訴。案件發生在2023年10月,黑黑連續2日無故前往派出所滋擾執勤警員,根據檢方起訴書,當時派出所副所長勸戒黑黑離開,不料黑黑當場對著穿著警服的警員辱罵2次「X你媽的」,隨即被警員以現行犯逮捕,檢方指控黑黑觸犯《刑法》第140條前段之侮辱公務員及同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然而,黑黑在庭上辯稱,當天他其實是想報案,但被警員驅離,情緒激動下才脫口而出髒話,而且只說1次,士林地院法官當庭檢視了警員的密錄器檔案,發現黑黑確實在影片中1分43秒時說出1句「X你媽的」,但在1分53秒的第2句髒話,無法確定是否為黑黑所說,且證人也坦承,無法確認第2句髒話是黑黑說的,不過,證人提到,在黑黑被壓制時,再次罵髒話。法官進一步檢視黑黑被壓制時的密錄器檔案,並未發現其有罵人的情況,法官表示,黑黑過去多次報案,經查核均屬無端報警,因此當天被警員請離派出所,但站在黑黑的角度看,他可能因為報案未獲得回應,自認受到警員刁難,因而與警員發生口角,在被警員要求離開時,雙方再度起衝突,黑黑情緒激動下脫口說出髒話。法官認為,黑黑的行為冒犯及影響程度尚屬輕微,與反覆、持續的恣意謾罵行為不同,未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範圍,因此,難以認定黑黑故意貶損警員的社會名譽或人格,況且在被警員勸離時,也配合自動離開,並未做出其他妨害公務的行為,難以認定他主觀上有妨害公務的犯意。最終,士林地院法官裁定黑黑無罪,但全案仍可上訴。
8旬翁搭火車逼女子換座遭拒罵「豬狗不如」 桃院審結罰6000元定讞
「博愛座」爭議近年頻傳,桃園市一名8旬李姓老翁在2022年9月搭乘台鐵北上區間車時,因同坐博愛座的王姓女子拒絕互換座位,竟辱罵「妳不是人」、「豬狗不如」,後經王女提告起訴,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李翁不服上訴,桃園地院近日審結,改判罰金6千元定讞。判決書指出,李翁在2022年9月7日上午,從桃園火車站搭乘台鐵1148列次苗栗往瑞芳區間列車,坐在第1車廂博愛座,之後向坐在身旁有側邊靠板的王女提出互換位置要求,遭王女拒絕,李翁在車廂內當眾辱罵「妳不是人」、「妳說妳應該就是豬狗不如」等語,王女向鐵路警察局台北分局報案提告。桃園地檢署調查時,李翁否認公然侮辱犯行,辯稱「我認為王女要敬老尊賢,要有愛心,不然連禽獸都不如,當天自己身體不舒服,且有低血壓,雖然已坐在博愛座,仍需要王女的位置可倚靠側邊靠板,因此要求跟她換位子,但她不肯」,檢方認為李翁言行已貶抑王女名譽,偵結向桃園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桃園地院簡易庭審酌,李翁與王女素不相識,僅因細故爭執即公然侮辱,理性溝通及情緒控制能力實有不足,兼衡李翁始終否認犯行,未見反省,也未和解,犯後態度不佳,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李翁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0000元。李翁不服提上訴,桃院審理時,李翁仍否認言詞侮辱,法官當庭勘驗列車監視影像畫面,以及王女遭李翁辱罵的錄音蒐證音檔,李翁在對話中確實出口「妳不是人」、「你說你應該就是豬狗不如」等語,王女則反問李翁「你現在是沒有位置可以坐嗎?」李翁在審理中指稱,當天雙方都坐在紅色博愛座上,因自己頭暈,希望換座靠牆,但王女不同意,起爭執後才口出「你不是人」等語。法官認為李翁言語表達的意思,即認為年輕人不應該坐在博愛座上,否則就不是人、豬狗不如的意思,審酌李翁未尊重王女的名譽權,當眾辱罵的言詞貶損王女名譽,且犯後未獲原諒;另審酌李翁犯後態度、年齡、碩士畢業智識程度、自陳家境小康、婚姻家庭狀況以及前科素行等,審結撤銷原判,改判處罰金6000元,並諭知得易服勞役,全案定讞。
OL博愛座遭指鼻逼讓座!傳「老人提告傷害」網不忍了轟爆 友淚求影片
博愛座爭議存在許久,近日北捷發生一名林姓女子因上班一整天很累,坐在博愛座休息,結果遭2名長者指著鼻子罵,憤而撞柱,導致滿臉鮮血,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外傳李姓長者已對林女提告,而自稱是林女的朋友在網路上尋求大家幫忙,看是否可提供相關影片。一名女網友稱自己是林女朋友在Dcard發文,表示事發的隔天陪林女到派出所做筆錄,目前得到對方已提告,「但我們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對方有傷害到我朋友,精神上的壓迫傷害需要更有利的證據支持,現行法律還是傾向肉眼可見的傷害。」女網友說,「我朋友知道自己動手傷人確實不對,但對方造成她精神的壓力也有錯,她只是希望得到公平的審視,所以上來請求社會大眾的協助,希望當天晚上有在場錄到相關影片的朋友能夠私訊我們,愈多愈完整愈好,再麻煩大家幫忙了,非常謝謝大家。」貼文一出引發討論,不少人留言「太讓人生氣了,博愛座已經報導多少次是給有需要的人,不是老人座」、「幫你朋友加油,也希望他早日康復」、「對方也有挑釁的行為,從影片來看也挺兇的,或許蒐證以後可以讓情勢有利於你們」。另外也有人整理出4建議,性騷擾行政申訴、性騷擾刑事告訴、強制罪、公然侮辱皆告下去,至於那個老人想提傷害罪也難成立,除非有被打到紅腫或被指甲抓流血,不然無法構成傷害要件;第二,能否調出捷運公司車廂內的監視器錄影畫面;第三,建議林女也提告,要先去報警;第四,請去醫院驗傷,去身心科掛號,這些都可以佐證。
想跟年輕人換博愛座遭拒 阿伯罵「你不是人」下場慘
一名長輩阿志(化名)搭台鐵時,想跟年輕人王男換博愛座遭拒,阿志罵對方「你不是人」、「你年輕人坐在這裡,你不應該坐這裡,你說你應該就是豬狗不如」挨告,儘管他辯稱,他都只是「假設」,事後也道歉,最後法院還是依公然侮辱罪判他罰6000元。得易服勞役6日。判決書指出,阿志在2020年9月的區間車上,不滿同樣坐於博愛座的王男不願跟他換位置而生口角,阿志罵,「你不是人」、「你說你應該就是豬狗不如」,貶低王男的名譽。阿志辯稱,他因為頭暈希望跟王男換位置,才能靠牆,但王男不同意,他才講「你不是人」、「你說你應該就是豬狗不如」等,這是假設性用語,他的本意是如果王男不把博愛座的位置留給老年人,去坐綠色(一般座)位置,就是豬狗不如,但他是說「如果」等語。法官認為,「你不是人」、「你說你應該就是豬狗不如」等語詞,指失去人性、沒資格當人,連畜牲都不如、道德低下之意,自屬貶低他人之侮辱性用語,王男非主動挑起紛爭的人,且使用博愛座實無過錯,更非殺人放火之輩,阿志也已獲得博愛座的位置可供坐下,最後判阿志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6000元。得易服勞役6日。
懶得下樓取餐!北市女「怒飆外送員3字」慘賠2000元
近幾年受到疫情影響,民眾紛紛改變餐飲消費習慣,促使外送服務蓬勃發展,不過卻也因此衍生出相關消費糾紛,北市一名錢姓女子因不願自行下樓取餐,竟飆罵張姓女外送員三字經,張女憤而告上法院,經台北地院審理,依《公然侮辱罪》判處錢女2000元罰金,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該案發生於2023年8月1日下午5時許,當時錢女透過外送平台Uber Eats訂購餐點,同日下午6時許張姓女外送員將餐點送抵後,隨即詢問錢女是否能下樓取餐。怎料,錢女不但不願親自下樓,還脫口「態度那麼差,不要做外送員,X你娘」等語辱罵,雙方在一樓門口爆發激烈口角,氣得女外送員一狀告上法院。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錢女出言侮辱等行為足以貶損張女的人格及社會評價,考量錢女坦承犯行、態度良好,雖有意願和解,但張女向法院表明沒有要求償,只希望錢女受到處罰,故依《公然侮辱罪》判處2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2日,以示懲儆,全案仍可上訴。
獨家/李妍瑾前夫任德榮被「家暴」離婚 撐不過4個月農曆年前已分手
女星李妍瑾和「小人物」任德榮在3日爆出婚變,時報周刊CTWANT接獲讀者爆料,指李妍瑾和任德榮已在今年農曆年前就已離婚, 據任德榮親近友人透露,他會痛下決定和李妍瑾離婚主因是因為被女方多次家暴,據悉任德榮10多年前和李妍瑾第一次交往時,曾經買名牌包送給女方,之後兩人吵架就遭到女方大打出手,也導致第一次分手。仔細算算李妍瑾和任德榮兩人婚姻從2023年9月28日起,僅維持短短4個月時間,而已成李妍瑾前夫的任德榮背景也正式曝光,是年約45歲四海幫的高級幹部,本身從事私人借貸金融相關行業。李妍瑾前夫任德榮年約45歲,是四海幫的高級幹部,本身從事私人借貸金融相關行業。(圖/翻攝自臉書)而10多年後再度舊情復燃,任德榮和李妍瑾再次交往卻又再度被家暴,主要原因是李妍瑾的經濟壓力太大,婚後依然對於財務處理意見分歧,理念不合頻起爭執,男方受不了屢次被打,甚至男方親友也曾目睹,短命婚姻維持僅4個月時間,撐不下去,最後只能選擇放手離開。去年9月任德榮單膝下跪向李妍瑾求婚成功。(圖/讀者提供)去年8月22日七夕情人節李妍瑾大方認愛任德榮,男方在同年9月9日於高雄展覽館安排驚喜求婚,現場邀來20多人左右的管弦樂隊演奏電影《暮光之城》主題曲〈A Thousand Years〉,任德榮還在悠揚的樂聲伴奏下,單膝下跪向李妍瑾求婚,當時李妍瑾還搞笑說:「趕快拿MIC跟我講啦!」任德榮才說出:「李妍瑾讓妳久等了。」如今一切都成為追憶。其實早在2016年10月30日,李妍瑾就曾因搭小黃動手打司機,當天她參加派對結束後,和女友人搭上賀姓駕駛的計程車,途中李妍瑾不滿駕駛行車方式,讓友人身體不適,雙方起了口角。李妍瑾開門下車、踹座椅,賀姓駕駛也下車與李妍瑾對罵,雙方互毆均受傷,對簿公堂。李妍瑾和任德榮兩人在2023年9月28日公證結婚。(圖/翻攝自李妍瑾臉書)之後台北地院依公然侮辱、傷害罪,各判李妍瑾拘役40天,賀男拘役70天,2人都可易科罰金4萬元、7萬元,李因認罪獲得緩刑機會,條件是支付公庫5萬元。賀男上訴,遭高院駁回定讞。《CTWANT時報周刊》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8成5民眾反對廢除死刑!近7成無法接受「死刑違憲」
財團法人台灣民意基金會27日公布國人對死刑存廢民調結果,有高達84.6%民眾不贊成廢除死刑、僅10%贊成;而如果大法官做出「死刑違憲」的決定,有69.5%表示不能接受,僅24.2%能接受,顯示台灣民意高度支持維持死刑,若大法官決定廢死,執政黨將付出無法估計的政治代價。法界人士認為,以日前憲法法庭針對公然侮辱罪及侮辱公務員罪「合憲性限縮解釋」的判決結果,研判大法官應不會直接判決死刑違憲,而是讓死刑制度繼續存在、但嚴格限制。37名死囚可能獲得廢棄重新審理或非常上訴的機會。該民調顯示,對於「國內死刑存廢問題最近再度成為社會關注焦點。一般說來,您贊不贊成廢除死刑?」有4.9%非常贊成,5.1%還算贊成,21.3%不太贊成,63.3%一點也不贊成,4%沒意見,1.4%不知道。台灣民意基金會表示,反對廢除死刑是台灣人難以動搖的共識,這樣的大規模人群又一致強烈反對特定法律修改,「在台灣是聞所未聞,見所未見」。另外,當詢問「如果司法院15位大法官最後做出『死刑違憲(也就是廢死)』的決定,請問您能不能接受?」有4.7%非常能接受,19.5%還算能接受,23.7%不太能接受,45.8%一點也不能接受,5.2%沒意見,1.1%不知道。值得注意的是,該民調進一步細分政黨傾向,民進黨支持者中,也有高達62.3%不能接受「死刑違憲」。台灣民意基金會指出,當1成國人贊成廢除死刑,8成5反對的狀況下,憲法法庭大法官若做出「違憲判決」,在何種程度上可以改變國人對廢死的態度?答案是:15.1%。也就是說,未來若大法官決定廢死,也很難改變台灣社會大眾反對廢死的態度,執政的民進黨勢將付出無法估計的重大政治代價。台灣民意基金會「國人對當前死刑存廢相關議題的態度」民調時間今年5月20日至22日,對象為全國20歲以上成年人,採市話與手機並用的雙底冊抽樣,市話占70%,手機30%。有效樣本1077人,市話757人,手機320人;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約正負2.99個百分點。對此民調,司法院指出,依據《憲法》規定,大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死刑釋憲尚在審理中,呼籲各界給大法官純淨審判空間。法務部則維持立場,強調死刑並不違憲,法務部與多數民意站在一起。針對是否廢死,法務部也主張,應該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做決定。
釋憲贏了!楊蕙如養網軍辱公務員判5月定讞 判「違憲」發回高院重審
楊蕙如2018年指揮網軍,在「關西機場事件」,侮辱外交部大阪辦事處及公務員,她被依《刑法》140條的「侮辱公務員執行職務罪」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確定。她不服提釋憲,憲法法庭併案審理後,今天(24日)判決侮辱職務罪違憲,楊蕙如有罪判決廢棄發回高院。憲法法庭認為,人民對政府機關及其職務,包括法令政策制定及各項公務執行之異議、質疑、批評等意見及評價,本即具有監督施政、促進民主的重要功能,此等不涉事實真偽之意見及評價,例如人民抽象咒罵特定政府機關之職務行使,縱其使用語言刻薄粗俗或顯屬發洩情緒者,應認仍屬質疑或批評公權力之言論,而受憲法言論自由之保障。公然侮辱職務之言論,亦難以想像會對公務執行產生明顯、立即之妨害。侮辱職務罪係以刑罰處罰此等言論,亦與刑法最後手段性原則有違,而已侵害憲法第11條保障言論自由之核心,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憲法法庭認為侮辱公務員罪,應限於行為人對公務員之當場侮辱行為,係基於妨害公務之主觀目的,且足以影響公務員執行公務之情形,於此範圍內,始與憲法第11條保障言論自由之意旨無違。
馬路上爆發衝突 台中男怒罵「毋成囝」…法院判賠金額出爐
有些人在情緒激動時會口出惡言,不過罵人可是會吃上官司的,台灣先前流傳的「罵人價目表」近期又出現新案例,台中一名黃姓男子在大馬路上與謝姓男子發生口角,一氣之下大罵謝男「毋成囝」,被謝男以妨害名譽罪告上法院,日前台中地院也對此案作出判決。判決書指出,2023年8月18日晚間9時許,黃男因某些原因與謝男在路邊發生爭執,黃男辱罵謝男「毋成囝」(台語,不良少年、小混混的意思),謝男因而憤怒地提告,要求5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黃男在法庭上辯稱這句話沒有那麼嚴重,但法院審理後認為,「毋成囝」這個詞客觀上具有貶低他人人格、使人難堪的含義,足以損害他人的名譽和社會評價,因此判定公然侮辱罪成立,罰款5000元。在民事求償部分,法院審酌謝男為大專畢業,從事電商,每月收入約3萬元;黃男為高中畢業,從事小客車租賃,每月收入約20至30萬等情,業據兩造陳明在卷,復審酌被告之侵權行為情節及原告名譽權受侵害之程度,暨兩造之教育程度、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認為謝男求償50萬元過高,酌情減少為3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事實上,罵人價目表在網路上流傳已久,甚至有根據法院判決更新的版本,然而這些價目表其實只是網友抱著好玩的態度整理的,法官在判決時,不會依照這些價目表來決定刑度,且在實際判決中,法官會衡量多種因素,包括犯罪的動機、情節的嚴重性、行為次數以及對被害人造成的傷害程度。此外,法官還會考慮犯罪者的背景、家境和經濟情況,做出綜合判斷,因此每個案件的情形都是不同的,沒有固定的判決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