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河川地
」西螺濁水溪河床成「廢渣墓地」 不法業者堆置400公噸屠宰廢棄物
雲林縣西螺鎮近日爆發一起大規模環境污染案件,涉及不法業者長期將屠宰場,動物性廢料非法傾倒於濁水溪公有河川地,總數量超過400公噸,覆蓋面積達1600多平方公尺,造成嚴重環境污染,令附近農民困擾不已,並引發當地民眾的強烈憤慨,據悉,這些不法業者從中非法獲利超過百萬元,案件目前已由雲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移交至雲林地檢署處理。根據雲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的調查報告,該案件的根源可追溯至4月,警方在對濁水溪河床進行初步查緝時,發現蔡姓嫌犯及其失聯的移工助手胡姓嫌犯,多次駕駛大貨車將屠宰家禽的動物性廢料傾倒至河川地,為了徹底查清此案件,警方隨即聯絡雲林縣環保局及經濟部第4河川分署等相關單位,進行現場會勘和稽查。在4月9日的第一次查緝行動中,警方除了查獲蔡嫌及胡嫌外,還拘提林姓和張姓共犯,警方查扣清運大貨車、手機及契約書等證物。經調查,發現負責整地的林嫌及張嫌每車次可獲得4000元的報酬,估算初步不法獲利已達40餘萬元,而媒介人員和清運業者的總獲利則超過百萬元。這些不法行為導致大量動物性廢料長期堆積在河川地,經風吹雨打,蚊蟲滋生,環境惡劣,氣味刺鼻,對附近耕作農民造成極大的困擾,甚至引發民眾的嘔吐反應,警方5月下旬執行第二波查緝行動,成功逮捕負責上游清運的陳姓嫌犯。隨後,6月和7月下旬,警方又分別將詹姓、呂姓、楊姓、陳姓和莊姓等涉案人員一一查緝到案,並追溯到台中市屠宰業者,經過深入調查,警方確認這些業者在非法傾倒動物性廢料方面扮演重要角色。目前,所有涉案人員已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被送辦,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之中,雲林縣警方強調,將對類似環境污染案件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不法行為,確保河川環境的清潔與安全;同時,呼籲社會各界加強環保意識,共同維護美麗的自然環境。
扯!誆種植租河川地卻供傾倒廢土 2周囤2700噸
阮姓男子以種植作物的名義,向水利署第3河川分署承租南投縣國姓鄉烏溪旁的公有河川地,去年10月卻將租地提供給7家業者傾倒約2700噸廢土,廢土還摻有廢鐵、塑膠等廢棄物,承租人辯稱進行填土改良,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偵辦,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水利署第3河川分署巡查人員去年11月報案,指國姓鄉國姓段、烏溪旁公有河川地遭非法堆置廢土或回填廢土。南投縣環保局獲報會同警方現勘,發現該處除被回填堆置大量營建廢土,還摻雜有廢鐵及塑膠等廢棄物,若以傾倒面積2700平方公尺、回填土深約1公尺推估,大概遭傾倒約2700噸廢土。警方調閱監視器,10月下旬起每天有13至14車次的砂石車行經案發處,砂石車進入該河川地時,車斗還載運著物品,砂石車離開時車斗載運物卻清空了,研判砂石車將廢土及廢棄物傾倒在河川地上,且多輛砂石車分屬7家不同的交通公司,這7家業者皆無申請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承租人到案供稱,為了改良土質進行填土整地,允許業者載運土方回填。全案依違反《廢清法》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土地承租人及7家業者將面臨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環保局局長李易書表示,面對水利地、河川地或農地遭非法回填廢棄物情形,已攜手警方加強查緝,並輔以科技監控設備蒐證;民眾若土地有整地或填土改良需求,須向農業及土地主管機關申請,取得相關許可,方能進行農地填土改良,切勿聽信廠商可免費填土謊言,一經查獲將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