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性爭議
」碳費優惠費率不清恐面臨關說 洪申翰要求母法訂出標準
因應氣候變遷與經濟發展,環保署將向287家排碳大企業課徵碳費,今(11)日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審查《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行政院環保署及立委共提20個修正版本,立委洪申翰指出,針對企業可享有碳費優惠費率的原則與標準,現行院版草案並未規範清楚,若未來僅用子法訂定,行政部門恐會面臨民代關說的壓力。立法院社福衛環、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聯席審查《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除院版之外,包括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蘇治芬、吳玉琴、林淑芬、何欣純、蘇巧慧、陳亭妃、劉建國,國民黨立委吳怡玎、蔣萬安、張育美、洪孟楷、謝衣鳳、鄭麗文、江啟臣、楊瓊音,以及民眾黨團等共提20個修正版本。洪申翰指出,院版草案中第25條規範企業可提出「自願減量專案」,向環保署申請核准取得減量額度;第29條則規範企業可提出「自主減量計畫」向環保署申請核定優惠費率,洪批評,目前草案看不出兩者的差異,更質疑會不會企業只做一件事就可以同時享有減量額度及優惠費率。環保署署長張子敬解釋,自願減量專案和自主減量計畫不同,自願減量專案是所謂的以大帶小,就是上游的大企業帶動下游的供應鏈減量;自主減量計畫則是必須達到中央主管機關的指定減量目標才能申請,相關的細節都會在子法、細則中訂定。洪申翰追問,院版草案也沒有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減量目標的方法,所謂的減量目標是針對各別企業去訂定?還是依照產業別訂定?張子敬說明,未來不見得會針對個別企業制定減量目標,而是針對各產業別並會同經濟部等主管機關來訂定。洪申翰強調,不反對差別費率,但現行草案空白授權子法所產生的模糊地帶,極有可能讓有些容易減碳的產業可以輕鬆拿到優惠費率,但很難減碳的產業不會得到更多鼓勵,反而得不到優惠。如果草案第29條不寫清楚優惠的原則和標準,最後恐淪為各企業不斷找民代向行政機關關說希望取得優惠,屆時環保署也缺乏拒絕給予優惠費率的法源依據。張子敬回應,子法一定會會商主管機關,訂清楚給予優惠費率的審核標準。洪申翰提醒,如果企業沒有達到減量目標,環保署會要求繳回優惠的碳費,但院版條文當中沒有明確的法律授權,恐引起公平性爭議,在逐條審查法案時一定會力求母法完備給予優惠費率的原則與標準。
殺人犯假釋「酒駕又被抓」 法官判免刑:對治安影響不大
屏東縣一名鄭姓男子因殺人案而被判刑,他在服刑17年後申請假釋獲准,但步出監獄後又因為酒駕而被警方逮捕。依照《刑法》若在假釋期間違法,可能會被撤銷假釋,但法官卻認為他酒駕對治安影響不大而判他免刑,引發公平性爭議。據《自由時報》報導,鄭男2000年入監服刑、2017年獲得假釋,但他今年4月騎機車時發生自撞車禍,警方對他酒測後發現他酒駕。屏東地院法官認為他的酒測值只有0.28,而且只是自撞、未肇事、對治安影響不大,如果為了這件事而讓他重新入獄、服完剩下的25年刑期,會對他將來重返社會增加難度,加上他願意捐6萬元給慈善團體,故判他免刑。(示意圖/Pixabay)不過依法《刑法》第78條第1項規定,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於判決確定後6月以內,撤銷其假釋。另外,法務部明文規定,若假釋期間沒有保持善良品行,得撤銷假釋,應繼續執行其所餘刑期。報導指出,一般酒駕初犯會判2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但鄭男不是一般初犯,而是殺人案假釋出獄,故認為法官的判決可能引發公平性爭議。不過有律師指出,酒駕並非惡行嚴重的竊盜、槍毒,如果單看酒測值0.28就要入獄25年,未免太嚴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