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帳戶
」 詐騙 洗錢 銀行 詐騙集團 詐欺勾結第三方公司大搞博弈洗錢 還出假文件騙警察「全部合法」
刑事局近日在台中破獲一個洗錢的犯罪集團,該集團透過人頭公司與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幫賭博網站提供代收賭客儲值金流的服務。刑事局逮捕包括郭姓主嫌在內的13人,並查扣1500萬元現金,同時聲請扣押涉案帳戶內高達1.6億元的不法資金。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爆發於2022年,當時多家銀行向刑事局通報,表示發現數間公司帳戶有異常交易。經刑事局經濟科及詐欺犯罪防制中心分析後,認定這些交易疑涉及賭博及詐欺洗錢行為。隨後在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鐘祖聲的指揮下,與台北、新北、台中等地警方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調查。檢警調查後發現,郭男所領導的犯罪集團,主要是透過劉姓人頭等人成立14間人頭公司,之後與第三方支付公司簽訂代收合約,為線上賭博網站處理賭客的儲值金流。而當賭客因無法提領資金而提告詐欺後,第三方支付公司的銀行帳戶被通報警示。第三方支付公司就會協助犯罪集團與賭客達成和解,並提供虛假的服務合約、訂購單及顧客資料等文件,以此詐騙司法單位解除帳戶警示,掩飾其洗錢行為。專案小組於10月8日在台北市信義區、台中市等地同步展開行動,除了逮捕相關嫌犯,也查扣了大量證物,包括電腦、手機、銀行憑證、點鈔機及合約書等。為徹底追查不法所得,警方進一步聲請扣押涉案帳戶內1.6億元資金,以及市價超過2200萬元的房屋和土地。刑事局提醒,透過網路或電子設備進行賭博,有觸犯刑法第266條賭博罪的可能。同時也呼籲第三方支付業者,應確實執行洗錢防制義務,並依數位發展部規定辦理服務能量登錄。
柯涉侵占政治獻金案...北檢扣押木可3883萬 民眾黨回應了
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繼針對圖利威京集團111億元部分,查扣京華城土地後,懷疑柯文哲與親信李文宗,以成立木可公關公司,將肖像權授權給木可製作競選商品,將支持者購買價金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後挪用,涉嫌背信、侵占等罪,為將來追徵沒收柯的犯罪所得,日前再向台北地院聲請扣押木可公司銀行帳戶共3883萬7712元獲准。另檢方為釐清民眾黨財務管理模式,昨以證人身分傳喚民眾黨財務長梁秀菊作證,訊後請回。據了解,梁春菊曾任北市主計處處長,2019年柯文哲成立民眾黨後,延攬擔任財務長,梁以「管錢嚴謹」著稱,但僅管理中央黨部財務,對於柯競選總統的帳務及政治獻金並未過問,檢方昨傳喚她作證,是為釐清民眾黨黨部管理財務及政治獻金模式。據調查,柯文哲親信李文宗,2022年以妹妹李文娟名義成立木可公司,柯文哲去年宣布參選總統後,就把肖像權授權給木可公司,木可取得獨家授權後,與廠商合作販售柯競選小物募款。去年5月20日柯文哲競選總部成立,再跟木可簽訂契約,約定由木可公司進行公關、小物兌換,競總則支付作業處理費、授權或委託金額,總計柯競總共匯15筆金額共3213萬2623元給木可公司。今年8月爆發柯文哲政治獻金申報不實案後,民眾黨認為木可授權金過高,要求木可返還1360萬元的溢繳款項。檢方懷疑,柯文哲、李文宗疑涉利用成立木可公司,將支持者購買競選商品的資金,假藉名目匯入木可公司,再予虛報挪用,涉及背信、偽造文書、侵占等罪嫌,為日後追徵柯、李犯罪所得,因此聲請扣押木可公司相關帳戶。對此,民眾黨強烈譴責檢方「用司法手段凌遲柯文哲」,並重申,柯文哲從未透過任何形式侵占政治獻金,對於政治獻金遭漏報、誤報,柯獲知後便下令清查,並在今年8月29日向外界逐一交代,北檢說法嚴重誤導視聽。
磁能吸金1/「磁能車」吸金1億落跑 男逃亡9年轉行改賣最夯「外泌體」
北市文山二分局萬盛派出所日前於轄區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違規闖越斑馬線,警方查詢過後驚見男子所背出的身分證字號者早已「死亡」,將男子帶回派出所盤查後發現,他竟是9年前涉嫌犯下磁能車吸金上億元的慶驊國際能源有限公司負責人「謝均權」(65歲),至今還疑似繼續吸金,且開設保養品公司,販售時下最夯醫美產品「外泌體」。萬盛派出所所長朱俊碩眼尖發現,謝男出示的駕照表面已破損不堪,但大頭照卻是新的,因而察覺有異。(圖/翻攝畫面)13年前謝均權聲稱開發出免加油、免加水、免充電的磁能機車,以此為號召吸引投資人,吸金超過1億元,後來被踢爆全是假的,因此謝男在2011年時遭判刑4年。他在2015年向法院聲稱女兒罹患肺癌,為讓女兒在他入獄前能得到妥善照顧,因此在2015年的2月決定和女友舉辦婚禮,因此希望能夠暫緩入獄,孰料謝男這婚一結竟直接人間蒸發,事後法院則沒收其100萬元保證金。謝均權2011年時打出「免油電」磁能車,針對退休人士進行吸金,號稱投資10萬元,每月可領回7000元現金。(圖/資料照)在逃亡的9年期間,謝男過起隱姓埋名的生活,一切生活事物均不用本名,若真的遇上盤查就熟背朋友個人資料蒙混過關,因此他在被捕當下除了自己的本名,竟一度忘了自己的出生年月日與身分證字號。為了在逃亡過程中也能繼續生活,謝男轉行開了「台灣福爾摩沙公司」專營美妝保養品,對外販售時下最夯美容聖品「外泌體」,主打顆粒小易吸收,並有絕佳組織修復能力,促進膠原蛋白形成與抗氧化,以此達到美容效果。謝男為了躲避警方查緝,不使用自己名下所有銀行帳戶,甚至就連公司也都由其他人登記掛名,再對外自稱自己在該公司內擔任「執行長」,人稱「謝董」或「謝執行長」,但實際上根本無人知道謝男的真實姓名,並透過公司帳戶來維持自己所需之金流,就連網銀也全是登記在公司帳戶下,而他手機內的所有社群平台全都不是用謝男本名註冊,以此躲過檢警耳目。據了解,謝均權日前從板橋搭乘捷運抵達文山區萬隆捷運站一帶,準備前往客戶家中支付貨款,卻因為違規穿越道路而遭到正好巡邏經過的員警攔下。警方依慣例向謝男盤查身分,謝男當時也立即背出一串身分證字號供警方查詢,孰料當警方查詢後卻發現謝男所稱之身分證字號之自然人「已歿」,讓警方察覺有異,要求謝男如實交代自己的身分。北市文山二分局萬盛派出所所長朱俊碩和員警景暐傑攔查民眾未依規定穿越馬路,意外逮獲逃亡9年的吸金案主嫌謝均權。(圖/翻攝畫面)謝男起先仍堅稱自己所報身分無誤,更掏出一張印有自己照片的駕照,試圖證明自己的身分正確無誤,不過警方卻眼尖發現謝男拿出的駕照,儘管印有監理站鋼印,大頭照也確實是謝男本人近期照片,但整張駕照上卻僅有謝男的大頭照是新的,其餘邊角顯得相當破舊,因此將謝男帶回派出所釐清身分,進而查出他是逃亡9年的吸金通緝犯。謝男被捕後即被押解歸案,如今謝男所要面對的不僅僅只是已被判刑確定的4年刑期,還再因持有朋友假駕照被依偽造文書、侵占遺失物罪移送偵辦。
澎恰恰捲合約糾紛「被控違約恐嚇」 本人親發聲回擊
藝人澎恰恰鬧出合約糾紛,一名影視大亨控訴他違約,與另名金主合資開公司、簽經紀約,還私接工作,甚至出言恐嚇。對此,經紀人駁斥指控稱「很荒謬」,而澎恰恰本人也在臉書發聲了。王姓影視大亨告訴《鏡週刊》,去年底聽說澎恰恰和簡姓經紀人的合約即將到期,他打算和對方合作,找上共同友人陳女合開公司,3人各出25萬元成立娛樂公司,並簽下經紀約,今年1月起澎恰恰赴中國演出的經紀約歸公司所有,違約得賠償公司資金的100倍。王男後來才得知,陳女常借錢給澎恰恰,還出資讓澎恰恰拍影片,是金主。不過,陳女2月底不滿王男提議開線上會議,在群組發飆,鬧到不歡而散,到了3月1日,陳女領走公司帳戶的43萬,隔天要求終止合作。王男認為合約依然有效,澎恰恰卻傳訊甩鍋,還嗆聲寄存證信函沒有用,「如果再有人跟我提到任何您與我的事,既然您不願用法律處理,那就衝著我來,檯面上的檯面下的都隨您,我等您」,讓他覺得被恐嚇。澎恰恰和經紀人駁斥指控。(圖/翻攝自澎恰恰臉書)對此,簡姓經紀人坦承澎恰恰有向他借錢,且雙方還有合約,並沒有鬧翻,也強調澎恰恰有心要處理債務,卻常被身邊的人扯後腿。台灣經紀人多多也向《三立新聞》表示報導很荒謬,「一開始他們合作就鬧不愉快,因為理念不合就結束關係,後來阿吉仔大哥幫忙牽線,現在澎哥的海外工作是由阿吉仔大哥介紹的窗口處理,澎哥的粉專上面也有清楚寫窗口是誰」。另外,澎恰恰本人也在臉書發文,「本公司基於多位友人提出合作、加快還債速度、多方發展、讓收入增加,一直抱著樂觀其成的態度,王先生與陳先生在中國的合作,真實的情況是未開始啟動,合作已經解散,王先生甚至在解散後,立即提出與澎恰恰另啟合作,基於理念不合,並未成行」。聲明指出,澎恰恰的直播是在這些事情之後由友人阿吉仔推介,而開始思考直播如何運作,同時也獲阿吉仔邀約在演唱會中演出,完全與王先生無關,直播也開始不久,海撈之說更是誤導,「許多朋友願相助,本公司都感謝,但也不希望無限上綱,本公司對幾位與澎恰恰合作的友人完全知情,所有溝通、接洽的管道皆由本公司負責」。
桃市議員張肇良涉貪389萬 檢起訴求刑10年
民進黨籍桃園市議員張肇良2020年擔任鄭文燦的市政顧問時,涉嫌在龍潭農地租地違法搭建鐵皮屋租給超商,不但在施工期偽造假的施工告示牌,遭檢舉後又偽造假陳情書向公所陳情,以長官身分要求時任龍潭主祕的現任區長黃世琪和陳姓工務課約僱、周姓建管處約僱3人逕自放水將興建違建改列為既成違建,免優先拆除,不法獲利近400萬,檢斥張全案首惡還推諉卸責,依圖利罪起訴並具體求刑10年,另黃也是敗壞官箴、矢口否認,建請從重量刑。張肇良2018年落選後受聘為桃園市政顧問,卻涉嫌在2020年間,在龍潭區的一處都市計畫內農業區租用土地,違法搭建鐵皮建物當店面承租給超商,興建過程中為避免遭發現是違建,指示呂姓員工偽造不實的「建築物施工中標示牌」規避耳目,但違建仍於2021年初遭檢舉,業管違建業務的市府建管處周姓約僱人員、龍潭區公所陳姓工務課約僱技術員共同認定違建是「施工中違建」,列為最優先拆除對象。張肇良獲悉後,未經地主同意、授權偽造「陳情書」,經周姓僱員指點,持偽造「陳情書」假借民眾陳情程序,向龍潭區公所陳情,時任龍潭區主任秘書的黃世琪(現任區長)和陳姓、周姓僱員明知先前已將張的違建列為最優先拆除的「施工中違建」,竟為張大開方便之門,違反《建築法》、「桃園市政府違章建築處理要點」規定,非法將興建中的鐵皮違建改列為非優先拆除的既存違建,使得張的違建排除在優先拆除行列。張於2021年5月間將此違建以每月9萬7000元出租給連鎖超商經營,並於去年5月間調漲租金為10萬元,讓張自2021年5月19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止,因而獲得出租不法利益389萬 3400元。桃園地檢署認為,本案雖已時過多年,但獲報後立即指派檢察官盧奕勳積極偵辦,在偵辦團隊鍥而不捨,分析相關金流、資訊,隨即於今年7月17日執行搜索,並向法院聲請羈押張肇良獲准,另扣得張名下公司帳戶239萬5431元。檢察官偵結依圖利、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張肇良等5人,並具體求刑張肇良有期徒刑10年。另外,檢方認為黃世琪和周姓建管處約僱,接獲請託後違法為之,敗壞官箴、損害政府機關威信和民眾信任,更矢口否認犯行,建請對2人從重量刑;至於陳姓約雇考量他是在直屬長官張肇良和黃世琪多方施壓下、擔憂失去工作為之,和偽造標示牌的呂姓員工始終坦承犯行,積極配合調查,建請量處適當之刑。
去年才被押!詐團收買銀行主管 警再逮他開後門設公司帳戶幫洗錢
聯邦銀行張姓經理與滕姓襄理先前因涉嫌協助詐團洗錢,導致聯邦銀行去年12月遭金管會重罰1200萬元後,因而遭到起訴並解雇,孰料刑事局今年3月接獲有民眾遇到投資詐騙遭詐4900萬餘元後,循線溯源竟發現張姓經理與滕姓襄理涉嫌開設1人公司帳戶,利用公司帳戶可以一次提領大筆金額、免通報登記等漏洞,協助詐團提領贓款。據了解,刑事局先是獲報有民眾慘遇投資詐騙,損失4900萬餘元,循線過濾分析金流後,鎖定以林姓男子為主的詐欺集團,其以未上市股票等話術,要被害人下載指定APP後進行「投資」。不過刑事局進一步分析相關金流後卻發現,詐團疑似收買銀行主管,由銀行主管放行開設1人公司帳戶,利用公司帳戶可單次提領大筆金額,且不需通報等特性,以此將詐得的金額全數領出。警方進一步追查後鎖定聯邦銀行的55歲張姓經理與37歲的滕姓襄理2人涉嫌重大,張姓經理疑似缺錢花用,利用銀行打詐特性與詐團高層聯繫上,找上其下屬滕姓襄理,明知詐團找來的1人公司帳戶幾乎都是遊民或是弱勢家庭等人頭,卻放行開設公司帳戶,以此從中獲得一筆報酬,若詐團順利詐得金錢,張姓經理還可再從中抽取費用,可謂賺得盆滿缽滿。而這也並非首次張姓經理與詐團勾結,其去年才疑似因收受詐團報酬,協助詐團提款、轉帳,降低詐團洗錢的難度,總計處理金流至少5000萬元,粗估有65人受害,因而遭到檢警搜索而被羈押,其所屬的聯邦銀行也因此遭到金管會重罰1200萬元刑事局今年4月至6月分3波查緝,共查獲林姓水房金主、張姓銀行主管等17人到案。全案訊後依違反刑法詐欺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銀行法等罪移送偵辦。刑事警察局呼籲,詐騙手法不斷推陳出新,對於素昧平生的網友分享鼓吹投資未上市股票,由網址下載非官方APP等型態之投資詐騙手法,民眾不可不防。提醒民眾,如有接獲疑似詐騙電話或訊息,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110或前往鄰近派出所當面查證,以免受騙。
「中國輝達」無預警宣布解散!逾4百員工一夕丟飯碗 連資遣費都沒有
號稱「中國輝達」、融資人民幣25億元(約新台幣112億元)、曾估值人民幣150億元(約新台幣676億元)的GPU公司「象帝先計算技術(重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象帝先)於8月30日召開全員會議,宣布公司正式解散,全員終止勞動合同。《鈦媒體》報導,象帝先管理層在全員會議上透露,該公司與投資方簽了一份B輪滿5億元(約新台幣22億元)的對賭協議,但最終未達成協議條款,所以被股東起訴,目前公司帳戶已被凍結,當前及未來也無資金進來,因此全部員工都解約,欠薪記在帳上,後續將繼續尋求新投資人爭取和起訴股東商議接觸帳戶凍結,股權資金全部退還員工。不過,象帝先管理層沒有透露公司具體執行方案,也未說明對賭協議的更多細節。脈脈和小紅書信息則顯示,多位員工稱,象帝先還拖欠了他們2個月的工資,公司將不會給予賠償金。另有消息稱,此次裁員涉及全部400多名員工。據2021年公司在電子科技大學招聘宣講數據顯示,公司規模已超過200人,其中成都60餘名員工中有1/3為電子科技大學碩士畢業生;工商信息顯示,2023年報中,象帝先重慶實體參保人數僅84人,此前最高時為255人,其他子公司和附屬企業實體均未公開具體參保信息。據推算,這次裁員人數或有數百人。
「反諷寫法還真的變有罪了?」 陳佩琪生日文:不會被擊垮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陷政治獻金風波,他的妻子陳佩琪也因自曝用兒子名義開公司引起熱烈討論。陳佩琪今(16)日透過臉書表示,「因反諷寫有犯意,但還沒執行,我好怕,所以請從輕量刑,這種反諷寫法還真的變成有罪了?」,並表示「我不會被擊垮的」。陳佩琪今天生日,一早於臉書發文表示,最近讓大家擔憂了,請大家別為她擔心,「我不會被擊垮的,我有為自己奮戰的勇氣與能力,我會勇敢地做足準備 ,今天承納來自大家的祝福,謝謝大家!」陳佩琪表示,她的兒子已經成年,兩度自己走入銀行開戶,取名和自己所學有關的公司名字,請問這犯了哪一條法律?她參與是開戶前幾天和兒子商討公司名稱叫什麼好,「請問我這樣違反什麼公務人員服務法?」接著說明,已詢問過銀行,得知公司負責人本人親自前來銀行開戶的畫面就像開一般戶一樣,會保存下來,銀行說他們都如此,這樣可以釐清非自由意願開戶或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開戶,且開戶人自己走入銀行的監視器畫面也會保留六個月,但這只有檢調可以申請調閱。陳佩琪續指出,起初戶頭的十萬元是兒子自己的,餘額明細和開戶至今零交易的證明,她先PO出一張存摺,正式銀行證明則是等到法院開庭前再由兒子正式提出申請,這樣證明日可以壓在最近開庭日那天,父母親沒投入任何錢,未來有的話也會控制在每人每年可贈與的244萬額度內,超過也會申報贈與。接著表示,退休後有一些生涯規劃,以她年紀應該是合理的,畢竟現在少子化和高齡化,民眾黨也積極推動壯世代理念,她參與這公司的是就是「開戶前和兒子商討過公司名稱叫什麼好」,「請他趁回國白天銀行開門時趕快去弄」,「請問這樣我違反什麼公務人員服務法?」陳佩琪發出一張公司帳戶的明細,是在7月27日兒子回國後,去銀行將籌備戶轉成正式帳戶的明細,10萬本金多了113元應該是利息,當然有人會質疑本子是否沒刷到最後,所以最接近出庭日時,她會再請兒子申請最後的餘額明細,看看期間有否資金進出或什麼錢入帳,也會提供公司成立的章程, 看裡面除負責人外,是否還有任何人擔任任何職務。10日在臉書上反諷寫說有犯意(犯意就是退休後想再繼續做事),但還沒執行(因她還沒退休未去做),「我好怕,所以請從輕量刑,這種反諷的寫法還真的在名嘴、政論節目和民代口中變成有罪了?」。陳佩琪表示,曾想努力找退休後工作,現在才知道公務人員在職期間發想自己退休後下一個非旋轉門條款的工作,就會違法,「是要對公務員思想控制,叫他們退休前不准先發想找下一個工作?連「想」都不行?」至於很多病人關心她退休後醫療工作的地點,這種有專業旋轉門條款限制的工作,陳佩琪表示,自己很小心,還沒開始找,等到退休後再找較安全,否則公務人員尚在職就「想」找下一個工作,「又會被祭旋轉門條款說尚未退休就有兼差意圖,或直接冠違法兼差的罪名?!跟大家講這是在台灣!」而昨(15)日不想受訪,陳佩琪表示,是因為現場這麼多記者,身邊沒人能控場,一訪就沒完沒了。她覺得過去一段時間常常是記者睹訪到他們夫妻任一方,就會拿某方說的話去問另一人,另一人常不知道對方講什麼,若回應,要是雙方表達詞彙或語詞稍有不同,又會被作文章好幾星期,所以這種兵乓球式的訪問是可免則免。陳佩琪接著說明,昨天請假沒去上班,因當下不知道會被困在捷運地下通道多久,只好第一時間先請假,「後來智菡來救我,也順道載我去大稻埕網美咖啡店吃早午餐,很久沒如此悠閒時光了,生日前夕謝謝她幫我拍了美美照」。
建商老闆出口黃金逃稅!欠稅4.5億拒繳 執行署討14年聲請管收
1名蒲姓男子在北市經營建設公司,該公司於民國94年9月至95年12月間應取得而未取得會計憑證金額合計48.4億餘元;其後又於95年12月至97年8月期間出口黃金,未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金額逾62億,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安分局分別裁處營業稅罰鍰2億4,206萬餘元及6,870萬餘元。同一期間,蒲男公司於96至97年間從事出口黃金至香港賺取價差之利潤,應分別於97年5月及98年5月申報前一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惟亦未辦理申報,分別經移送機關核定所得稅額加計滯納金9,940萬餘元及2,671萬餘元。該些金額均未繳納,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執行,至今年8月13日,罰鍰及稅捐加計滯納利息尚欠4億5,539萬餘元,臺北分署是日向法院聲請管收蒲男獲准。經查,蒲男公司曾在97年6月10日將負責人變更登記為王姓男子,但王男當時正被羈押於士林看守所中,經詢問原因,王男表示係姓名遭人冒用登記。此外,臺北分署查得蒲男公司在98年2月13日至3月10日間有13筆外匯匯入水單金額共計1億2,483萬餘元,並於各該款項入帳後之1分鐘至20分鐘內即遭不同之3人以現金方式提領,而該3人均供稱不認識王男,係前負責人蒲男指示他們協助提領現金,提領後即將現金交給蒲男。臺北分署就此多次訊問蒲男,蒲男坦承確有請親朋好友幫忙提領現金,提領完畢後仍用於國內收購黃金再出口到香港,其從來沒有見過王男,也不知王男是誰找來擔任負責人。除此之外,臺北分署再追查得知,用來收受香港外匯匯入款項之銀行帳戶係蒲男在96年1月間開立的,該帳戶於公司在97年6月10日變更登記負責人後,未更換公司之大、小章。由此推知,蒲男於公司變更登記負責人為王男後,仍持有公司的銀行帳戶及大、小章,並用來收受出口黃金至香港之匯入款項,蒲男實質控制公司之財務,當係實際負責人。實際負責人利用公司出口黃金,提領現金後拒繳欠稅遭管收。(圖/法務部執行署台北分署提供)蒲男除了於98年2月至3月間利用公司帳戶及資金外,其在訊問中另外自承,公司結束出口黃金業務時,還剩下約1,500萬元,已經退還給包含其在內之5名出資人,其本身拿了200萬元。此些行為在在顯明,蒲男在公司欠稅年度後,有行政執行法第17條第6項第1款及第3款所定之「顯有履行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之管收事由。台北分署歷次訊問中,蒲男均拒絕透露其所稱之另外4名出資人之人別資訊,是否真有該4人存在,至為可疑,而於法院開庭時,仍堅持不願答覆,該1,500萬甚有可能尚保留在蒲男手中,故有以聲請管收促其提出該財產之必要。蒲男於今年8月13日至臺北分署表示沒有能力清償欠款,惟經行政執行官詢問後,審酌蒲男有「顯有履行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乃當場留置蒲男,並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臺北分署呼籲,公司行號應依法取得並保存會計憑證,民眾亦應當依法申報並納稅,於移送執行後並應自動清繳欠款,切勿有僥倖心理而在欠稅後隱匿或處分財產。輕忽行政執行機關強力追討欠稅之決心,恐遭行政執行機關之拘提管收。如果確實有經濟之困難,無法一次清償欠款時,應主動申請分期繳納,以維自身權益。
高雄退休婦誤信假「賴憲政」慘遭騙1億 詐團騙38人撈4億27成員到案
高雄市70多歲沈姓婦人日前誤信假冒日商野村證券的詐騙集團而加入群組,又誤認股市名人賴憲政是群組老師,在3個月內陸續匯出1億元給詐騙集團,驚覺遭詐後立刻報警,刑事局接獲報案後,會同新北、台中、台北市警局報請台北地檢署明股檢察官指揮,先後拘提18名詐團成員,並約談9名涉案人到案,發現該詐團不法獲利超過4億元,被害者則有38人,全案依法偵辦中。據了解,該詐團分工縝密,48歲陳姓男子是車手頭,25歲莊姓男子則是收水負責人,他們在新竹承租套房,控制想販售人頭帳戶的民眾,並透過企業社、公司辦理9張營業登記,陸續申請29個公司帳戶以做為民眾匯款之用。而該集團偽冒日本野村證券公司,在臉書和YouTube投放廣告招募投資會員,沈婦看到廣告後與該集團聯繫,並照著指示加入群組,又誤信賴憲政為群組老師,在詐團洗腦下多次匯款。在3個月間,沈婦率續匯出1億元給詐團,直到款項無法領出才驚覺有異、立刻報警,警方獲報後深入調查,發現該名婦人並非唯一的受害者,台北某銀行蔡姓專員也匯出1367萬元,全台被害者高達38人,該詐騙集團的不法獲利則超過4億元。警方見時機成熟,先後拘提18名詐團成員,又約談9名涉案人到案,訊後將犯嫌依觸犯詐欺、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條例等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其中陳姓主嫌對案情及贓款流向堅不吐實,34歲梁姓男子和29歲張姓男子則負責在新竹套房拘禁監控販賣存戶的民眾,經檢察官聲押獲准,其餘涉案犯嫌1-5萬元交保候傳。
正峰工業涉炒股害損失千萬 董事長李育成30萬交保
調查局接獲檢舉,指國內知名電動工具機廠商「正峰工業」公司前董事長李育成在2022年辦理私募增資時,先壓低股價後,再以家族公司帳戶進場應募股票4000多萬元,造成正峰損失上千萬元,涉嫌違反《證交法》。台北地檢署6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兵分6路搜索正峰、李男住處等地點,並約談李男及親友3人到案。檢察官訊後諭令李男30萬元交保,另洪姓被告1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請回。根據網路資料,正峰公司成立於1975年,前身為正峰新能源公司,2020年11月更名為正峰工業,主要從事電動工具機及汽車燈具製造買賣業務。正峰過去主要替國外知名電動工具廠商製造OEM產品,並與世界知名電動工具大廠技術合作。據指出,正峰公司因長期虧損,2020年曾減資同時發行500萬股辦理私募,加計2021年當年稅後虧損1.35億、2022年稅後淨損2000多萬元,待彌補虧損2.22億,已達當時實收資本額一半以上。2022年間,時任正峰董事長的李男,為了改善公司財務狀況,正峰公司董事會2022年5月12日決議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普通股,私募股數不超過2500萬股,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自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五次辦理。但調查局獲報,指時任正峰董事長的李男,為了取得私募股票的利益,先以人頭帳戶買賣壓低正峰公司股價後,等股價在低點時,再指示以家族公司帳戶進場應募正峰股票4000多萬元,導致正峰公司無法從私募案獲取最大募資利益,造成公司損失上千萬元,調查局認為,李男等人涉犯《證券交易法》171條第1項第1款操縱股價等罪嫌,6日搜索正峰公司及李男住處等6處地點,約談李男3名被告到案。
入職新工作10天 財務經理「還沒領工資」竟要賠58萬…原因曝光
大陸北京市一名高學歷並有豐富工作經驗的財務管理人員,先前被一家小微企業看重,獲招聘擔任該公司的財務經理。沒想到,該名財務經理剛入職10天,就遭遇了電信詐騙,導致公司損失近百萬元,工資還沒到手,卻要賠償幾十萬元的損失。雙方上訴至法院,判決近日出爐了。綜合陸媒報導,宋汝(化名)入職某間公司擔任財務經理一職,第10天公司的人力資源主管收到了一封自稱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駱某」發送的電子郵件,對方在內容要求其整理一份公司的最新人員名單,名單需註明員工的姓名、職務和聯繫方式,並發送至指定電子信箱。之後,駱某要求人力主管馬上聯繫財務經理宋汝,讓對方添加QQ群,有相關工作安排。加入指定QQ群後,宋汝發現群裡只有駱某和某項業務的負責人「陳某」,2人在QQ群中溝通合同的簽訂、保證金退還等工作,並依照對方指示發送了公司帳戶餘額的截圖,隨後從公司的帳戶上向指定帳號轉賬85.8萬。直到被移出群組,宋汝才意識到自己可能遭遇詐騙。公司認為,宋汝作為有超過10年財務從業經驗的專業人員,未能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應就此負主要責任。宋汝則認為,其不應承擔任何責任,因為公司的財務制度存在漏洞,其工作獲取的收益歸於公司,相應的職務風險和損失也應當由公司承擔。法院認為,宋汝在入職該公司之前,具有超過10年的財務工作從業經歷,在入職公司後擔任公司的財務經理,故從財務工作的專業性、嚴謹性,以及工作職責和風險防範能力的角度來看,宋汝均應高於公司的一般財務人員及其他員工,對電信詐騙等財務工作風險也應有更高的警惕性和注意義務。法院考量勞動關係的從屬性特徵、宋汝的過錯程度和收入水平,以及公司的財務崗位設置不合理、管理不規範等情況,認定宋汝應承擔一定比例的損失賠償責任,並酌情判決其向公司賠償人民幣12.87萬元(約新台幣58萬元)。宋汝提起上訴,二審法院認為,原審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鄭文燦涉貪!白手套送錢到官邸曝「塞在桌子底下」 他見這手勢笑了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於市長任內涉嫌在華亞科學園區開發案收賄,整起事件在2017年就已被盯上,專案小組監聽到「白手套」、也就是台塑顧問廖俊松兒子向妻子提到要領500萬給鄭文燦,事後也拍到廖俊松兒子進出鄭文燦官邸的畫面,還把裝錢的黑色提袋放在地上,甚至比出「5」的手勢,似乎是在暗指500萬元,廖俊松的兒子不到半小時就離開官邸,當下也已看不到那個黑色袋子。根據《鏡週刊》報導,專案小組於2017年9月監聽到白手套廖俊松的兒子在電話中向妻子透露,要送錢到鄭文燦官邸,調查局人員隨後也拍到廖俊松的兒子拎著看起來有份量的黑色袋子抵達對方官邸,且不到半小時後就離開,而他離開時未見提到官邸內的黑色袋子。檢方在偵訊鄭文燦的過程中,提示被收押的廖俊松兒子的說法,表明對方坦承送錢到官邸,並將裝錢的黑色提袋放在地上,同時比了「5」的手勢,對此,鄭文燦則微笑以台語回「哉啦哉啦(即知道的意思)」。不過根據調查單位的監聽譯文內容,廖俊松的兒子離開鄭文燦官邸時,再度與妻子通話,對方詢問「你把錢送到了嗎?你有當面拿給他嗎?」廖僅回應「我把錢塞在桌子底下」,並未提到與鄭文燦有對話或手勢等互動。除此之外,鄭文燦也向檢方表示,自己未打開袋子,不知道裡面有錢,至於袋子去向,他毫不知情。檢方指控鄭文燦在隔年8月,以借貸名義還款500萬元,給廖俊松兒子,且雙方還有借據,這可能是因監聽譯文外洩,鄭文燦才在隔年急忙退款。此外,專案小組調查發現,廖俊松兒子僅從公司帳戶提領420萬元,跟500萬元的賄款兜不攏,針對這筆款項是否用來行賄或貝廖俊松兒子挪用,這部分檢調仍要持續追查。
3200億血汗錢不知去向!陸資管巨頭爆雷 465支理財產品竟「沒一支合法」
2023年12月,經營超過18年,中國第三大財富管理平台「海銀財富」突發公告,宣布公司多款資產管理產品出現延期兌付的贖回問題,即日起停止兌付旗下所有理財產品,造成4.6萬名中國中層財富階級人士血本無歸。至此,中國前三大第三方財富管理機構「中植集團」、「諾亞財富」、「海銀財富」全數爆雷,無一倖免。更荒唐的是,近日有中國金融媒體記者勇敢發布調查報告,指出該公司販售的465支理財商品「全數違規」,投資標的的底層資產全屬捏造,而用來募資的22間公司也全是空殼公司。之前向一般投資人募集超過800億人民幣(約新台幣3580億元)的資金池中,約有716.9億(約新台幣3200億元)資金不知去向。更不可思議的是,在海銀財富營運的18年中,中國監管機構「始終沒有察覺任何蛛絲馬跡」。機構爆雷後5個多月的時間,有關單位也拿不出任何有效解決方案,讓不少中國投資人怒火中燒,怒斥「荒唐透頂」!據陸媒《証劵時報》報導,在2023年6月時,海銀財富在全中國91個城市擁有185個「理財服務中心」,聘用1700名理財師服務著4.6萬名投資客戶。然而在同年12月中旬,在幾乎沒有任何徵兆下,這間開業超過18年,在中國僅次於中植集團、諾亞財富的第三大財富投資管理集團,在一夜之間轟然崩盤,宣布即刻起立刻停止兌付所有理財產品,以至於4萬多名投資人血本無歸。之後,《證券時報》記者耗時2個多月、橫跨中國南北8個省份的追查,發現海銀財富所發售的理財產品,沒有任何一件投資的融資額與產品說明書中的募資額是匹配的,而海銀旗下銷售的465支理財產品,更是「全數違規」,沒有任何一支在國家許可的正規金融機構備案。記者指出,他們調查的結果主要包括三種情況:第一種是底層資產完全虛構捏造,無法向底層公司主張權利;第二種是與底層公司合同、資金已經兩清,底層資產也已不存在;第三種是大規模的超募,底層融資方獲得的資金遠低於產品募資額,因此能向底層公司主張的權利非常有限。至此,海銀財富的運作模式也全面浮出水面。在銷售端,海銀財富依靠分布於全中國91個城市的185個實體銷售中心,聚集了4.6萬名擁有資產的投資人;在募資環節,海銀建立22個空殼公司以「獨立協力廠商」的面目出現,將投資人的投資款打入這些公司帳戶,並構築出一個雙層嵌套結構的龐大資金池;而作為募資工具的理財產品,借道非法的「偽金交所」登記備案,全數涉嫌非法金融;在投資環節,資金投向的底層資產,與募集說明書宣稱的嚴重不匹配,大部分資金去向不明。如今,面對700多億的資金虧空,海銀財富實控人韓宏偉向投資人推出了三種「化債」方案,包括房產、白酒、健康管理套餐。然而這三種方案的化債資產價格虛高,而且要配套現金投入。比如,假如投資人有700萬元投資款未兌付,那麼海銀會拿出一套聲稱價值1000萬元的房產抵償,同時要求投資人補足300萬元的差價。再比如,海銀推出的健康管理套餐化債方案顯示,向投資人提供價值135萬元的「健康理療套餐」,其中100萬元用於抵債,另外還需投資人支付30萬元現金填補差價。這種荒謬的化債方案被投資人形容成是「二次收割」,幾乎沒有投資人願意接受。此外,《証劵時報》的調查結果也掀起另一波質疑,有需多投資人質問,為什麼這麼一個弄虛作假的企業,可以在中國各地風生水起,做到行業前三的規模?又為什麼販售的理財產品崩盤了之後才說違規,崩盤之前怎麼就合情合理合法呢?是誰批審的?目的又是為什麼?更有人直接點名質疑,地產集團爆雷了,投資人血本無歸;財富管理集團爆雷了;投資人血本無歸;股票爆雷了,投資人血本無歸。「不知道我們的監管機構到底是怎麼監管的,個個都是爆雷之後一地雞毛,他們怎麼好意思坐在那個位置上?」
弘仁會成員組水房勾黃金盤商 洗錢8千萬!警逮20人
竹聯幫弘仁會24歲成員陳男組詐騙水房,見近來金價飆漲,找來黃金買賣盤商楊男,將騙來的贓款以假買賣黃金條塊方式洗錢,再將款項回給詐團,初步清查被害人50名,財損超過3千萬元。警方循線逮陳男、楊男等20人,全案依《詐欺罪》、《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警方表示日前接獲報案,被害人遭假投資詐騙,深入追查金流後發現新北某黃金盤商公司帳戶內,有詐欺贓款匯入。順藤摸瓜追出該公司負責人楊男與竹聯幫弘仁會成員陳男合作洗錢,案經刑事局偵七大隊與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等警局共同追查,發現陳男的詐欺集團與境外機房配合,在臉書刊登投資「股票、虛擬貨幣」詐騙廣告,並以「投資股票或虛擬幣之受災戶」等詐騙話術,取得被害人信任後詐取資產,初查50名被害人報案,財產損失超過3千萬元,其中一名70歲退休婦人,被騙走3百萬元。經查,陳男和楊男合作模式為陳男將詐騙得來的贓款,以人頭向楊男購買黃金之名義洗錢,楊男抽取11%手續費後,將款項轉為虛擬貨幣U幣回給陳男;另外也將黃金熔化加工後轉賣給其他盤商。據了解,楊男低買高賣黃金,不僅賺取黃金交易差價,從去年7月到今年4月,楊男帳戶與詐團人頭間金流高達8千萬元以上。專案小組今年發動五波行動逮人,搜索陳男、楊男等人住處及公司等相關處所,查扣百餘萬現金、金條2789公克、鑄造模具、黃金買賣合約及簽收單,另搜出刀械、空氣槍、鋁棒等犯罪工具,詢後依《詐欺罪》、《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陳男、楊男等6嫌遭法院羈押。警方正擴大清查共犯及幕後金主。
稱年化收益7至12%! P2P網路理財平台「旭新科技」暴雷停止出金
台灣首家「債權投資P2P網路理財」旭新科技,以年化收益7至12%的口號,吸引近萬人投資,日前暴雷被檢調凍結9800萬元,4月30日停止出金。業者出面喊冤,強調資金運用沒問題,卻被依銀行法起訴「很無奈」;金管會則提醒,P2P平台並非金管會核准設立,投資人務必特別當心。什麼是P2P投資理財?P2P(Peer to Peer)指的是「點對點」和「去中間化」,核心概念是透過網路平台媒合投資人與借款人,讓有閒錢也有意願的投資人,跳過中間銀行平台,直接借錢給有需求的借款人。如此,借款人取得資金,投資人去除銀行仲介者利差,獲得優於定存的更高利息,創造借貸雙贏。旭新科技是一家債權投資P2P網路理財平台,宣稱年化收益有7至12%高報酬,吸引近萬投資人認購境外債權,日前暴雷,公司帳戶內1800萬新台幣營運資金,及代管帳戶內的8000多萬元都被檢警扣押,4月30日停止出金。旭新科技電商部總監曾振威表示,目前台灣沒有相關專法,業者只能依照民法的『債權轉讓』作依據來做生意,卻被依違反『銀行法』被起訴,讓業者覺得無所適從。旭新官網上也能看見公司聲明,強調公司「資金運用沒問題」,該公司已經營運近十年,稱在2014年10月及2019年2月得到金管會回復「網路借貸平台在符合法規下業者可自行規劃」,卻在2019年5月被新北地檢署依銀行法起訴,當時訴訟到高等檢察署維持不起訴處分,2023年7月再遭台中地檢署偵查。律師陳昭琦表示,以實務經驗來看,這類生意很有大部分是詐騙集團。P2P業者並不是金管會核准設立的金融特許事業,所提供的服務自然就不得涉及吸收大眾資金,或是發行有價證券的業務行為,如果逾越,就涉及刑事責任的認定。據了解,旭新科技推出的債權認購方式最高上限5萬,由債權人匯錢給旭新,旭新再把錢和利息匯給債權出讓方,大量資金匯款到旭新,再加上宣稱期滿還本7至12%高報酬率等,讓台中地檢認為有違反銀行法之虞,提起公訴。但旭新澄清利息是來自海外借款人,旭新只當平台媒介,從頭到尾只收手續服務費。旭新科技電商部總監曾振威強調,旭新只有代收代付,過去新北地檢也曾提違反銀行法及詐欺,也獲得後續不起訴。對此台中地檢署回應,已經提起公訴,相關事證及說明待法院審理,而金管會則說P2P業者不是金管會,准許設立金融特許業務,提供服務不得涉及吸收大眾資金,但到底有無違法,還得進一步確認。
賣公司帳戶給詐騙集團「賺7500元」就被抓 台中男下場慘了
台中丁姓男子2022年加入以「貝哥」為首詐騙集團,提供公司帳戶給詐團使用並導致一名顏姓女子遭騙30萬元;丁男還協助領錢、轉成虛擬貨幣洗錢,獲利7500元。丁男遭查獲逮捕後,一審被判1年2個月、賠償顏女10萬元;二審考量其如數賠償,改判1年徒刑。判決書指出,丁男加入詐騙集團後提供自己擔任負責人的公司帳戶;詐團成員2022年1月起在臉書張貼投資股票文章,受害者顏女與暱稱「許佳佳」的人聯繫後,被告知可獲得飆股資訊,接著再向「李志傑」、「廖經理」聯繫,又被告知有黃金避險計畫。顏女誤信詐團並匯款30萬元後,丁男收到已2度轉帳的30萬元,並在當天下午臨櫃取出100萬元交給詐團成員,再依指示匯入其電子錢包的虛擬幣,轉至指定的電子錢包協助洗錢,製造金流斷點。丁男雖獲得7500元報酬,但也因此遭檢警查獲、起訴詐欺罪,丁男一審時坦承不諱並以10萬元與顏女達成和解,遭法官依詐欺取財罪判處1年2個月。丁男不滿刑度上訴後,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認為,丁男與被害人10萬元和解,並已如數給付完畢,認定他已盡力賠償被害人所受損害,與原審時情狀不同,該犯後態度自應為其刑度有利考量,故撤銷一審判決,改判1年。可上訴。
花蓮市代會主席替詐團洗錢8千萬 「入金機」避黑吃黑!警逮12人
扯!國民黨花蓮市民代表會主席李振瑋(40歲)涉嫌替詐騙集團洗錢,刑事局日前偵辦一起詐團洗錢案,循線追查竟發現主嫌為花蓮市民代表會主席李男,他成立人頭公司幫假投資詐團洗錢,粗估不法金流達到8000萬元。專案小組上月帶回李男及共犯12人,從幣商張男家中查獲「入金機」,經查,由於洗錢金額龐大,入金機能不透過銀行而是由保全公司將款項存入戶頭、同時有保全護鈔避免拿大筆現金黑吃黑事件。全案依法偵辦。警方表示,李男2021年開設人頭公司作為洗錢之用,當假投資詐團騙取被害人匯款後層層遞轉匯入該公司帳戶,後續轉換為虛擬貨幣交易紀錄,以此做為斷點躲避檢警追查。李男的人頭公司於2021年7月至11月,總計有22名被害人轉帳1900萬元至該公司帳戶,截至今年3月間為止,金流超過8千萬。而李男收到被害人匯款後,向台中綽號「白董」的職業幣商張男購買虛擬貨幣,將大筆現金轉成虛擬幣,至此完成洗錢程序。由於金流龐大,張男向保全公司租了2台「入金機」,也就是企業專用現金收款機,每台可存放最多8000張千元紙鈔、約800萬元,特別的是現金存入後僅保全公司派員,才能開門取款,有保全護鈔避免被詐團或者車手黑吃黑,還能不透過銀行,保全公司直接匯款進帳戶。專案小組經蒐證跟監,上月19日前往花蓮帶回李男、台中南屯區帶回張男等12名共犯,依《詐欺》、《組織》、《洗錢防制法》等罪移送花蓮地檢署。複訊後,李男及張男分別100萬交保,其餘共犯3至5萬交保。
找好友管理公司 命理師遭背叛「5年盜領376萬」提告結果曝
命理老師林霖經常在電視節目分析運勢,不料2020年發現她視為心腹的女子陳芮翎,用保管公司帳戶之便,5年間盜領共376萬多元,陳女被起訴涉犯業務侵占罪嫌後才坦承犯行,雙方以200萬達成調解,但她卻分文未付,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出爐。林霖本名林昹朎,在圈內頗有名氣,2014年陳芮翎向她諮商運勢,她關心對方離婚要扶養2個女兒,觀察陳女口條清晰、反應靈敏,便邀請加入她的事業,讓陳女以弛翔公司實際負責人身分與林霖的公司簽合作備忘錄,由陳女負責管理林霖公司大小事,也保管銀行帳務,但林霖2020間發現陳女購買名車代步,財務有異狀,一查驚覺被盜用公款。直到2020年底,陳女提離職雙方攤牌,林霖勸說對方只要認錯可以不計前嫌,可陳女仍冥頑不靈,讓她不得不提告。陳女一開始否認犯行,辯稱所有款項都用在開運公司和林霖個人開銷上,後來才坦承涉業務侵占,不過還是堅稱用在公司支出上,沒有私吞。檢方調閱帳戶金流,發現陳女從2015年10月至2020年底,提領林霖公司公款150次共365萬餘元,每次1~3萬元不等,另跨行轉帳4次到陳女母親公司共11萬。檢方認為陳女說詞反覆、不可採信,將她起訴涉犯業務侵占罪嫌,陳女母親因僅掛名公司負責人,沒有涉及共謀,獲得不起訴處分。最後雙方以200萬元達成調解,但卻一毛沒付,法院以公務電話聯繫詢問為何沒履行調解內容,沒想到陳女表示「沒錢」。法院審理認定陳女貪圖私利、違背誠信與職業道德,又無賠償誠意,判陳女2年徒刑,併科罰金8萬元,全額沒收犯罪所有,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