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服務法
」 彈劾 監察院 公務員服務法 麟洋配 台鐵一年到底能放多少天? 全年休假上限116天「竟無法源依據」
行政院人事總處,是專門設定每年休假日的單位,過往每年,該單位也依據全年休假上限115至116天的限制,來制定隔年的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但有媒體報導指出,其實每年休假115至116天這項限制,其實並沒有法源依據,只是政府的說法。根據媒體報導指出,休假的上限,主要是源自2000年立法院修正通過「公務員服務法」第11條的附帶決議,但該附帶決議並無法定拘束效力,且原條文在2022年已經修正,附帶決議隨之消失。除此之外,在內政部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中,也並未對全年休假上限做出規定。對如此說法,有官員並未否認,但重申「115至116天是政府一貫的主張與說法」。在先前5月1日的勞動節的爭議中,由於勞動節並不適用於公教人員,導致家庭內親子假期不一致。民進黨立委林宜瑾也為此在院會提出質詢,爭取將勞動節訂為全國休假日,當時行政院長卓榮泰在答詢時,就曾引述「公務員服務法」,強調休假上限為115至116天。但當時林宜瑾就質疑,2022年「公務員服務法」已全文修正,當初設定的休假上限115至116天僅是附帶決議,該條文已不存在,但行政院仍在遵守,質疑行政院是否未掌握法條變更。官員受訪時解釋,當初附帶決議是為實施公務員週休二日而訂定,以控制全年休假天數。然而2022年條文修正後,內容已與週休二日無關,但附帶決議仍作為控制總放假天數的依據。也有其他官員承認,115至116天的休假上限雖然是附帶決議,並未入法,但他提到內政部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只是行政命令,缺乏法律效力,應加速研擬具有法律位階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目前內政部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並未對全年休假上限作出規定。官員指出,現已有多名立委提出「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內政部也在研擬中,尚未提出具體版本。實際上,是否放假及放假的方式,「都是政策決定」。針對勞動節放假的議題,官員表示一直在研議中,但各界意見不一,有部分勞工認為勞動節放假、公務員上班,方便洽公而無需特地請假,因此希望維持現行放假方式。他強調「115至116天是全國放假日的極限,我們認為不應再增加假期。」
2025行事曆「全年放假少一天」 人事總處解釋了
行政院已核定2025年政府行政機關的辦公日曆,該年總放假天數為115天,比2023年的116天減少一天。對此,行政院人事總處官員也解釋,放假天數不同與平年和潤年的安排、元旦及12月31日落在週六或週日有關,但「該放的假不會被吃掉」。2025年的假期中,包含6個「3日以上的連假」(併同例假日),具體為農曆春節9天、和平紀念日3天、兒童節及清明節4天、端午節3天、中秋節3天、國慶日3天,需要補班的假期只有農曆春節。根據人事總處提供的數據,自113年(2024年)起,政府行政機關的全年放假日數維持在115天,112年、110年,以及104到106年間則為116天。而在90年至103年間,放假天數的平均約為113天,其中91年、94年、97年、99年及101年甚至僅有112天。對此,人事總處官員解釋,這一變化源自89年立法院修正的「公務員服務法」,要求全年總放假日數介於115天至116天。然而103年之前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當國定假日與週休二日重疊時不補休,因此假期會被「吃掉」。隨著內政部在103年修正該辦法,從104年開始,國定假日遇到例假日將一律補假,放假天數因此穩定在115天或116天之間。事總處官員說明,年度放假天數的差異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平年、潤年及特定日期的周末安排,「該放的假不會被吃掉」。人事總處也公布了2025年的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圖檔,民眾可前往下載查閱。
蔡壁如上政論節目惹議 盧秀燕:盼上班時間不談選舉或黨務
台中市政府市政顧問、前立委蔡壁如上政論節目談民眾黨事務等,引發爭議。台中市長盧秀燕29日表示,公務員也有參政權,但她擔任市長這5年半以來,以身作則在上班時間不談選舉或黨務,希望全體市府員工都能配合與尊重。盧秀燕今(29)日表示,公務員有參政權,受法律保障,但她擔任市長這5年半以來,希望大家都能專心市政,因此在上班時間不談選舉、也不談黨務,而且是由她開始以身作則,這5年半以來都是這樣子做,也希望全體台中市政府員工都能尊重與配合。蔡壁如挑戰2024立委失利後,被盧秀燕延攬進台中市府擔任有給職顧問,近日因民眾黨政治獻金案持續延燒,蔡壁如經常受邀上談話性節目談論選舉與黨務,甚至主持網路節目,引發爭議且被檢舉有兼差之嫌。疑為避免成為關注焦點,蔡壁如昨天下午臨時向市府請假,今天上午則有上班。對此,台中市政府人事處則表示,蔡壁如並不是固定主持網路節目,沒有觸犯公務員服務法,但為了避免困擾,已經提醒蔡壁如,避免在上班時間談政治話題。至於盧秀燕則明確表示,上班時間希望大家都能夠專心市政。
「以子之名」開設人頭公司 北市聯醫調查陳佩琪結果出爐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醫師陳佩琪,因涉嫌利用兒子柯傅堯當人頭開公司而引發爭議。而負責調查此事的北市聯醫於26日公布最終調查結果。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北市聯醫的調查聲明中表示,根據《公務員服務法》規定,身為公職醫師的陳佩琪不得經營商業。但對於員工的眷屬,醫院並無相應的約束力,不能對其進行要求或處分。考慮到行政調查權的限制,北市聯醫決定等待司法偵查結果後再作進一步討論。如果最終沒有進行司法調查,北市聯醫將會在適當的時機依法處理此事。由於陳佩琪曾表示,計劃在「9月27日退休後再換自己當負責人」,這一言論引發公眾質疑。為此,北市聯醫考績會曾於21日約談陳佩琪。後續考績會也發表聲明表示,目前掌握的資料尚不足,難以認定陳員經營商業,因此決定先行緩議。
國民黨批國家機器背後操作罷樑案 中選會嚴正駁斥
國民黨團17日召開「中選會無視行政倫理介入基隆罷免?揭開惡罷黑幕,正面迎戰國家機器!」記者會指出,中選會自罷免案連署文件查對過程中,用各種手段試圖放水,質疑國家機器從中干預,有違中立、公正原則。對此,中選會發出聲明指出,各地選委會依法是「選務一體」,辦理各項選務,依法受中選會監督。中選會週五審議通過有關基隆市長謝國樑罷免提案,並公告將於10月13日期進行投票。國民黨形容此次的罷免案,猶如罷凌案,罷免團體隊對於謝國樑市長的侮辱、跟騷,與霸凌有何不同?藍營指出,這是一場對抗罷凌的行動,呼籲基隆鄉親們務必保護好好做事的人,投出「不同意罷免票」,杜絕霸凌。對此,中選會表示,公職人員之選舉罷免,由中選會、市縣選委會依法辦理,為公職選罷法第6條所明定;至市縣選委會是中選會所屬機關,則為中選會組織法暨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組織準則所明定,且中選會與所屬各地選委會依法係「選務一體」,例如:公職選罷法第7條明定,「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議員及縣市長選舉、罷免,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主管,並指揮、監督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辦理之」。中選會指出,市縣選委會辦理各項選務,依法受中選會之監督,亦為公職選罷法第7條所明定。另各項選務辦理期間,中選會暨所屬市縣選委會除依法令調兼各級政府職員外,市縣選委會依法於鄉鎮市區設辦理選務單位,即鄉鎮市區公所設置選務作業中心皆有其法定應辦事項。如鄉鎮市區公所應負責選務人員招募、投開所場地洽借等各項選務,而該等選務之辦理,亦受中選會、市縣選委會之指揮、監督與監察,均為公職選罷法所定;基此,「選務一體」既為法律所定,則中選會暨所屬市縣選委會、所有選務人員均應依法律、法規命令與相關函釋辦理選務,並應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等法令規範,俾符法制自屬當然。
台鐵副站長「拿槍指鏡頭」 再發片「我有恐嚇嗎?」:除非腦袋有問題
台鐵潮州站邱姓副站長先前因拍片公審女乘客惹議,有網友翻出他拿槍指鏡頭的畫面,嗆批評者是小嘍囉,而屏東警方通知他到案說明。對此,邱姓副站長嗆,「這除非是腦袋有問題啊,不然再看我上面寫的,有沒有什麼威脅、恐嚇別人。」邱姓副站長說,內文根本沒恐嚇。據悉,邱姓副站長常把民眾的違規拍成影片,並上傳YouTube個人頻道,不過也讓人質疑在「公審旅客」,更有人發現月初他貼拿槍對鏡頭照片。邱姓副站長嗆,「這些小嘍囉,以為寫些字就可以傷到我,真的太小看我堅強的心智了。」而他也闡述一路走來的心路歷程,如果內心不夠強,怎麼敢小蝦米鬥大鯨魚。邱姓副站長11日在「我有恐嚇嗎?酸民真會自由發揮」影片中回,他那段文字沒威脅誰,也沒有恐嚇,大家說他怎麼舉槍,他又沒說要拿槍對付人,除非是腦袋有問題,不然看他寫的,有沒有什麼威脅內容,他在講他自己,是不是很好笑。有網友在下方回,「其實你這種熱血我太理解!不過台灣人愛看包裝!反而直率真正講出問題的人。」對此,台鐵公司回應,潮州站邱姓員工利用上班時間拍片,如沒有營利或兼職,沒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規定,而他在下班時在個人頻道的言論,是個人行為,至於他持物言談是否涉刑法,公司尊重檢警調查結果。警方也說,目前跟鐵路警察局以成立專案小組,會通知邱副站長到案說明,朝社維法和恐嚇罪偵辦。
民眾個資外洩 桃市都發局坦承有疏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推動國道3號增設桃園八德交流道工程計畫,桃園市政府配合辦理「變更大溪埔頂主要計畫案暨細部計畫案」公告公開展覽,市議員陳治文發現,在公展網站竟出現民眾土地謄本等個人資料,包含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等重要個資外洩。市府都市發展局坦承是同仁疏忽,立即撤回網站資料遮蓋彌補替換紙本資料,後續將追究行政責任並懲處。都發局說,變更大溪埔頂都計案公告公開展覽,日期自5月9日至6月7日,因同仁疏忽,不慎將民眾個資外洩,發現後已撤換網站資料,也檢視更正遮蔽區所公告的紙本個資內容,這是首次發生民眾個資外洩,後續將啟動內部調查並追究相關行政責任。陳治文痛批說,都發局辦理變更大溪埔頂都市計畫案公告公展1個月,提供地主、民眾參閱和提出意見,但網站上的公展內容竟有民眾的公務用土地謄本資料,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等重要個資,尤其變更都市計畫具有公益和私利的衡量,外洩這些資訊不利在地居民。如今詐騙集團猖獗,這麼重要的個資竟能在網站上看到,難保不被不肖分子盯上鎖定詐騙。市府工務局則強調,經查交給都發局的正式公文紙本,都有遮蔽地主的相關個資等重要資訊,都發局在公告公展時本來就應該遮蔽相關資料,研判應該是2單位私下往來的電子檔遭都發局同仁誤用,才會將未遮蔽個資的檔案上傳到公展網站造成疏失,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後續會嚴格要求局內同仁,在處理相關文件檔案時應特別留意,切勿外洩民眾個資。
不只NCC前委員!電信公司詐騙找門神 刑事局前副局長也被「延攬」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黃薇潔去年偵辦以合法掩護非法製作「黑莓卡」、「比特卡」漫遊網卡詐騙案時,追查出前NCC委員蕭祈宏每月領5萬元擔任電信公司顧問,最近繼而查出前刑事局副局長莊定凱自2022年退休後,疑似也擔任該電信公司顧問及另一件虛擬貨幣案的顧問,雲林地檢署15日傳訊莊定凱父子,莊定凱訊後以60萬元交保。雲林地檢署去年偵辦詐騙案件追查人頭卡手機門號,查出第二類電信業者以合法掩護非法,銷售非法網卡,去年底起訴22人,檢方進一步追查發現,前通傳會(NCC)前委員蕭祈宏擔任電信公司顧問,今年4月依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起訴蕭祈宏。檢察官黃薇潔偵辦蕭祈宏案時,意外發現前刑事局副局長莊定凱也疑似擔任電信公司的顧問,顧問費也是5、6萬元,懷疑莊定凱也疑似違反旋轉門條款擔任該電信公司顧問,15日傳訊莊定凱父子。雲林地檢署從文件抽絲剝繭認為莊定凱自2022年退休後先到一家虛擬貨幣公司擔任顧問,接著到電信公司擔任顧問,其子也是,為釐清父子任職的關係,5日傳訊莊父子,聲押莊的兒子,但雲林地院裁定請回;莊定凱訊後以60萬元交保。雲林地檢署15日聲押莊的兒子未成功低調未發新聞稿,但消息在台北傳開,雲林地檢署17日被動回應,對於相關細節相當保留。
連江縣貪官收百萬賄款還屠宰梅花鹿! 監院今全票通過彈劾案
前連江縣政府參議劉德全,今日遭監察院全票通過彈劾案表決,並列出三大原由,監察院表示其擔任建設局局長、產業發展處處長期間,向3家得標廠商索取賄款,並協助兒子詐領高達300餘萬元之計畫補助款,還以「大坵島梅花鹿數量過多」為由濫行指示,以殘忍手法屠殺83頭梅花,並遭判刑,種種行為已嚴重敗壞官箴及有損公務人員信譽及形象,彈劾案通過後,將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院的新聞稿中指出,劉德全利用職務之便,在民國105年到109年間,透各項採購案,先後向3家得標廠商收受近新台幣百萬元賄款。監察院表示,劉德全並在107、108年度地方型產業創新研發計畫,擔任評選委員會主持人及評選委員,參與審議補助案。劉德全明知其2個兒子為規避補助資格限制,卻虛設或借用5間公司申請補助,故意隱瞞借用他人名義申請補助之事,通過該5間公司之補助案申請,前後取得300萬餘元計畫補助款。監察院指出,109年間連江縣政府產發處公開招標的採購案,在胡姓廠商借牌得標後,劉德全在知道採購案契約中沒有認呵宰殺梅花鹿的依據,還以「大坵島梅花鹿數量過多」為由私下指示廠商宰殺高達83頭梅花鹿,文中提及,廠商會先在大坵島後山設置陷阱,待梅花鹿被困住後,再以繩索套住其四肢,最後以刀具刺入其咽喉、心臟或腹部等部位,使鹿隻最終失血死亡,手法非常殘忍,更有違動物保護法規定。監察院提到,劉德全已遭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以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商業會計法、動物保護法及刑法詐欺等罪提起公訴。經福建連江地方法院,以其共同犯對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故意犯背信、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等5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10月,褫奪公權5年。監察院強調,經監委蔡崇義、趙永清、王麗珍調查相關事證後,認為劉德全已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規定,違法失職事證明確、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監院彈劾審查會已在7日上午審查全票通過彈劾,全案將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連江縣前建設局長收賄百萬!狠心屠殺「83頭梅花鹿」 監院通過彈劾
前連江縣政府建設局局長及產業發展處處長劉德全於任職期間,向3家得標廠商索取賄款,並協助其2個兒子詐領計畫補助款,又濫行指示屠殺大坵島83頭梅花鹿等,行為已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監察委員蔡崇義、趙永清、王麗珍提案彈劾,經監察院審查通過。據了解,劉德全於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向3家得標廠商索取約新臺幣(下同)百萬元賄款,並藉由擔任地方產業創新研發計畫之評選委員,使其2個兒子成立之5間人頭公司取得計300餘萬元之計畫補助款。不僅如此,劉男私下指示屠殺大坵島83頭梅花鹿,遭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以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商業會計法、動物保護法及刑法詐欺等罪提起公訴。經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審理,法官以其共同犯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背信、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等5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10月,褫奪公權5年。監委蔡崇義、趙永清、王麗珍調查相關事證後,認劉德全行為已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違法失職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經提案彈劾。監察院彈劾審查會於5月7日上午審查全票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彈劾理由略以:一、向得標廠商收受賄賂部分:105年馬祖海洋伴手禮發展計畫勞務採購案,劉德全於每期案款撥付後,親自或透過其長子與廠商約定交付賄款之時間、地點並收受之(共4期,第1至3期每期金額各19萬350元,第4期6萬3,450元)。108年度離島產業升級輔導計畫勞務採購案,每期案款撥付後,由其長子出面收受該數筆賄款(共3期,第1期金額5萬7,000元,第2期金額5萬7,000元【與其他債務抵銷,未實際交付】,第3期7萬6,000元)。109年度擴充採購案,每期案款撥付後,由其長子出面收受賄款(第1期金額8萬5,000元,第2期金額8萬8,000元)。二、協助詐領補助款部分:107年度地方型產業創新研發計畫,擔任評選委員會之主持人及評選委員參與該補助案之審議,明知其2個兒子為規避補助資格限制,虛設或借用5間公司申請補助,故意隱瞞該借用他人名義申請補助之事,通過該5間公司之補助案申請,致其兒子等人持製作之不實人事差勤資料及統一發票,向連江縣政府詐得255萬332元補助款。108年度地方型產業創新研發計畫,擔任評選委員會之主持人及評選委員參與該補助案之審議,明知其長子向他人借名申請之補助案,刻意隱瞞該借用他人名義申請補助之事,通過該補助案申請,使其長子持不實之人事差勤資料及統一發票,向連江縣政府詐得69萬8,832元。三、濫行指示屠殺大坵島梅花鹿部分:109年間連江縣政府產發處公開招標「109-110年連江縣推動野生動植物合理利用之管理計畫(勞務)採購案」,由胡姓廠商借牌得標後,時任產發處處長之劉德全明知該採購案之契約項目,並無任何宰殺梅花鹿之依據,竟僅因其主觀上認為大坵島之梅花鹿數量過多,即在不符合採購契約內容之情況下,私下指示該胡姓廠商藉履行標案之機會,宰殺大坵島上之梅花鹿。且宰殺梅花鹿方式,係由廠商在大坵島後山設置陷阱,俟梅花鹿遭陷阱困住後,即以繩索套住鹿隻之四肢,再以刀具刺入鹿隻之咽喉、心臟或腹部等部位,使鹿隻失血死亡,手法殘忍,有違動物保護法第13條規定。
卸任經長後動向曝光!吳東亮出馬遊說成功 王美花將接台新金獨董
「花」落台新!延續「卸任經長當獨董」的傳統,在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力邀下,經濟部長王美花卸任後將轉任台新金控及台新銀行獨立董事確定成局,成為繼王志剛、林義夫後,第3位進入台新金董事會的經長。台新金與王美花對此不承認也不否認。外界預期,其薪酬應上看1500萬,即使沒有、也很接近。台新金表示,提名名單將等下周四(5月2日)董事會再討論,屆時王美花是否列名下屆獨董,就能正式明朗化。王美花520後「第二春」選擇去台新金控出任獨董,而非先前傳出的政委,或經濟部外圍財團法人外貿協會董事長。知情人士表示,因為其夫婿顧立雄早早就被鎖定國防部長一職,所以王早已決定婉拒公部門與法人的相關工作,只選擇去民間服務,主要是避免夫妻同在內閣遭人非議,也不想個人造成新行政團隊困擾。對於出任台新金獨董,王美花並沒有否認,透過辦公室表示,目前就是做好經濟部的工作,妥善交接相關業務。經濟部長下來後,去金融事業當董事的多不勝數,最近的前行政院副院長、前經長沈榮津就是一例,先去台灣金控,還當董事長,5月才要去東元電機當獨董。往前如江丙坤、王志剛、林義夫、陳瑞隆、施顏祥、張家祝、杜紫軍,都當過金融界獨董。至於王美花也去金控,非製造業當獨董,主要是「旋轉門條款」的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限制。台新金早在2007年,就有延攬卸任經長擔任獨董的傳統,開此例的是王志剛,擔任7年後再由同樣是前經長的林義夫擔任,尤其林義夫當過我國駐WTO大使,除具備國際觀,也給了吳東亮很多在國際貿易與經濟事務的建議,很受吳東亮信任,但因獨董有9年限制,台新金只好再度尋覓新人,接替林義夫的位置。相關人士透露,隨著準行政院長卓榮泰公布部會首長名單,王美花確定不續任經長,許多企業都向王美花遞出橄欖枝,延攬進入董事會擔任獨董,迫使吳東亮加快出手,挾著擔任工商協進會理事長與王美花的好交情,終於取得王美花首肯,得以「花」落台新。相關人士透露,吳東亮對於延攬卸任經長擔任獨董這項「傳統」相當自豪,除因經長在產業界人脈廣、輩分夠,對於產業的觀察也比傳統金融業更深入,吳東亮在擔任工商協進會理事長之後,對此感觸更深,因而早就相中由王美花接任林義夫,甚至親自出馬遊說。同是獨董,不同企業薪水差異很大,根據中華獨立董事協會調查,有6成不到百萬,但300萬到千萬元也有近7%,大有人在。
崇越老董接經長黑歷史遭掀 財報3度列暫收款為營收專家直呼扯
520新內閣經濟部長將由現任崇越集團董事長郭智輝出線,由於郭曾犯《證券交易法》遭判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且需支付公庫新台幣600萬元,因而遭外界質疑適任性。本刊調查,郭智輝主導的崇越公司,曾與新加坡企業議定六吋晶圓製造技術整廠輸出計畫,細節合約拆分為「廠務」、「設備」及「製程」三項,合約金額折合新台幣超過15億元。然而,彼時崇越公司為分散履約風險,僅就廠務、設備合約與對方簽約,製程合約部分則另由子公司 BEST 出面與對方簽約,且為美化業績,編制不實財報,將新加坡客戶委託購買晶圓設備的暫付款,在財報中認列為公司營收,遭認定與股價上漲具因果關係,郭智輝因而於2014年遭臺灣高等法院依《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的申報及公告不實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5年,需繳庫600萬元。緩刑期已於2019年屆滿。對此,會計師向CTWANT表示,一般不肖公司經營者確實會以暫付款或預付款方式任意挪用資金,讓虛假交易創造營收,虛增應收帳款,以維持財報好看數字。會計師攤開判決書直言,以此案來說,明顯違反《財務會計準則》第三二號「收入認列」公報規定,事實上在崇越公司尚未履約前,無論是接受訂單還沒出貨,還是就是已出貨沒驗收,該暫付款都不能在損益表內列為「銷貨收入」,頂多僅能在資產負債表上認列「預收款」。此案還三次直接「烏龍踅桌」,直接依訂單日期認列為各期的銷貨收入,對上市櫃公司來說「非常誇張」。對此,崇越集團16日晚間則解釋,此案2007年發現財報數字有出入時,該公司已主動於後重編2006年1至3季財報,崇越科技也因秉持上市公司負責態度主動更正,故高院從輕發落,判予負責人郭智輝緩刑。至於郭智輝接任經濟部部長一事,崇越強調,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28條規定,並無不得擔任情事。
檢破獲詐騙集團「起訴22人」 顧問竟是前NCC主委…下場曝光
雲林地檢署破獲詐騙集團以合法掩護非法製作「黑莓卡」、「比特卡」的漫遊及國內網卡,追查來源發現不肖電信業者,用電訊公司名義專營國外旅遊網卡,蒐集用戶個資,偽造實名認證,相關22人被依法起訴。沒想到,其中1人竟是前NCC主委,在集團擔任顧問一職。蕭祈宏是中原大學醫學工程碩士,專長電機電子、通訊傳播監理,曾任NCC委員,更擔任過祕書室主任兼發言人。卸任之後,到陳姓業者所開的二五電訊公司擔任顧問一職,以每個月5萬元從事詐騙工作。直到去年張姓車手面交取款被逮,警方追查人頭卡門號,發現電信公司牽涉其中,販售「黑莓卡」、「比特卡」給詐團,不法謀取暴利高達6.3億。檢警搜索3家第二類電信公司、7家通訊行,共拘提25人,查扣網卡多達2萬7000張、現金900多萬元,依加重詐欺、洗錢等罪起訴22人。至於蕭祈宏下場,他日前被雲林縣調查站約談,複訊後以50萬元交保,但今(16日)檢方再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將他起訴。對此,NCC發表聲明,強調一直都積極參與政府防制電信詐欺跨部會平台、強化機關橫向聯繫,共同防制詐騙,未來會持續和各界配合,戮力打擊詐欺,也期望各界能支持相關修法,持續精進打詐成效。
新任工程會主委陳金德曾遭彈劾惹議 監委酸:應更嚴格檢視自己
準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6)日公布新內閣名單,其中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將由前高雄市副市長陳金德接任,但陳金德曾遭監院彈劾,現又是建商公司獨董。對此,昔日提出彈劾的前監委仉桂美炮轟,陳掌握國家機器必須正人正己,不要只手指別人,應該以更嚴格標準檢視自己。陳金德在高雄市環保局長及高雄市副市長任內,兼任民宿及文創公司兩家營利事業負責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2018年遭時任監委仉桂美、李月德提案彈劾,最終以13比0全票通過彈劾案。仉桂美表示,監察權發動彈劾,懲戒議決是在公務員懲戒法院,雖然已付出代價,但每個手上有公權力的人,一定要正人正己,手都指向別人,卻不以更嚴格標準檢視自己,國家沒有希望。仉桂美說,就像是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的彈劾案都未通過,賴清德也曾因不進議會被彈劾過,最終也是當上行政院長,甚至選上總統,但社會自有標準,法院也有標準。對於陳金德現有建商公司獨董身分,仉桂美強調「應該要辭掉」,政府首長不能與其掌管業務相容,大法官都有解釋過,陳520上任當然要辭。對於卓榮泰聲稱陳金德確實被彈劾,但經過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決定是申誡處分,該處分是相關處分中最輕微一項。仉桂美認為,此話有失言問題,懲戒決議是法院判決,當然有其效力,雖然沒有規定申誡不能出任公職,但當官的人不能只有手指別人,應該更嚴格標準檢視自己。仉桂美感嘆,外界希望新政府有新氣象,但現在看起來是大風吹,專業愈來愈不重要,在官箴裡面不是只有法律、道德,最必要是專業有其份,結果與全民期待有落差。
土銀前襄理偷吃人妻 「上班時間幽會42次」生2子女!下場出爐
財政部近日罕見在行政院公報上公布公務人員懲戒結果,1名程姓男子自民國77年4月28日起任職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土銀)迄今,前於103年12月至108年3月先後擔任土銀仁愛、南新莊分行襄理職務期間,多次利用公出時間在旅館與他人幽會並發生性行為,且生有2名子女,經懲戒法院判決降2級改敘。根據判決書,具名檢舉人曾男前於108年9月3日、17日檢舉時任土銀南新莊分行襄理之程男與其配偶江女有婚外情,108年9月19日江女檢舉程男對婚外所生稚子未盡養育責任並不聞不問等案,經土銀調查後,被付懲戒人坦承確有婚外情事實,土銀遂於108年10月5日將被付懲戒人調任非主管職務。此外,曾男嗣於109年5月29日再次具名檢舉被付懲戒人多次利用公出時間與江女相約至旅館幽會,依起訴書所述被付懲戒人與江女間之通訊軟體LINE及臉書MESSENGER訊息紀錄、電子郵件往來紀錄所載時、地,與江女為多次相姦行為,被付懲戒人對曾男所告事實均坦承不諱;經土銀調閱被付懲戒人差勤紀錄,與檢舉內容指摘期間比對並訪談江女後,認被付懲戒人利用公出時間與江女相約至旅館幽會達42次。懲戒法院審酌,按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規定略以,公務員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放蕩等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被付懲戒人與已有配偶之江女發生相姦行為且生有2名子女,並經檢舉未盡養育責任,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公務員應謹言慎行,最終判處程男降2級改敘。
榮升鑽石級直銷!雲林美女政風遭爆「請侍親假」賺外快 廉政署出手要查了
雲林縣政府政風處一名科員吳安琪,近日遭踢爆以「照顧生病外公」為由獲得留職停薪,期間竟從事直銷業務賺外快,月收入高達80萬元,更榮升該直銷公司的「鑽石級天使」,由於依法規定,公務人員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對此,雲林縣政府政風處要究責了。根據《鏡週刊》報導,吳安琪去年底向任職單位申請侍親假獲准,她也曾在社群平台曬出與外公的床邊合照,給予加油打氣「越來越進步的外公,快要可以回家了。」怎料吳安琪卻被檢舉利用休假期間加入直銷公司,以推廣、販售保健食品來賺取佣金,涉嫌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查詢該直銷公司臉書可見,吳安琪曾被公開讚揚表現出眾,「在1月份上了『鑽石』月收入60-80萬」,才短短2個月業績直衝6位數。先前,吳安琪也曾分享從事直銷的心得感想,喊話「你要記得鑽石是埋在地下經高溫淬煉,花工夫找尋和高人琢磨的,它的價值高,耀眼卻小巧,不浮誇而謙虛,自然分享吸引人們追隨。」吳安琪請侍親假的原意本是要好好照顧家人,但她卻本末倒置經常與直銷夥伴在外招攬生意,還參加各種直銷講座。對此,廉政署表示,雲林縣政府政風處已在日前針對該案完成調查,若查證屬實將依涉犯《公務員服務法》追究其相關行政責任。
僑委會「妳胸部變大」爆性騷…被害人遭調職減薪「考績丙」 她痛訴:申訴惹怒徐佳青
僑委會駐巴西聖保羅僑教中心的歐姓女副主任日前指控張姓上司性騷擾,對方不僅說「我覺得妳最近胸部變大」,還環抱、摸臉,怎料到之後卻遭委員長徐佳青吃案、秋後算帳。被害女子今(10日)凌晨發聲,「我的公開申訴和召開記者會,完全惹怒徐佳青,危及她的政治生命,所以徐委員長對我恨之入骨。」被害女子在PTT發長文指出,迫於「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範,只能先吞下委屈,服從徐佳青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的強行調職,在去年12月中旬回到台灣,經過2個月的調查,僑委會性騷擾防治調查小組也在去年12月15日作出「職場性騷擾成立」的決議,原本想著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加上性騷成立,可以還她公道、恢復外派工作,但事實證明大錯特錯,性騷擾加害人僅僅記了申誡一支,年終考績乙等。被害女子指控,「提出申訴的我,卻面臨前所未有的報復跟追殺,除了強行給我考績丙等之外,還要因為加害人誣告我跟中資人員往來,有洩密疑慮,而被僑委會立案調查。」被害女子提到,「巴西聖保羅僑教中心性騷擾案」整件案子走到今天,態勢已經很明顯,「我的公開申訴和召開記者會,完全惹怒徐佳青,危及她的政治生命,所以徐委員長對我恨之入骨,欲除之而後快,利用各種莫須有的指控,讓我在公務單位無法立足。」被害女子不禁想問,「這就是當今政府所宣稱的『「性騷擾零容忍』、『接住被害人』嗎?公務員『依法行政』只是口號嗎?難道中華民國女性公務員的人性尊嚴就可以這樣隨意地被政務官踐踏嗎?本案徐委員長對性騷擾申訴人,不加掩飾顯露的痛恨、敵意、追殺和報復,已經超過任何人性道德和相關法規的最低底線,再不公諸於世,天理難容!我也已經對整個公務體系對於性騷擾案的處理方式喪失信心,無法再承受接下來的報復跟迫害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幫網紅女兒「紅豆妹」接業配 刑警媽違反公務人員規定送懲戒記過
可愛小網紅「紅豆妹」在網路上相當受到歡迎,甚至還參加拍攝《山裡來了熊孩子》,但如今卻爆出她的媽媽是一名刑警,經營女兒的社群網站也幫女兒簽約業配與收款,因此被檢舉遭移送懲戒法院,雖然她已離職但仍認為她在任內違反公務人員規定,判決她記過2支。5歲的紅豆妹可愛的長相與好笑的說話方式,擁有不少粉絲受到歡迎,甚至上電視節目也笑果十足,不過卻傳出她的媽媽過去是在桃園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擔任偵查佐,去年2月開始在社群網站臉書、IG及YouTube等平台,替女兒接商業廣告,她本人也經常配合入鏡演出,並收受勞務報酬,因此被認為她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判決書中就寫出,紅豆妹一年內共接了104次業配,生意相當好。不過紅豆媽辯稱,女兒雖然未成年,但仍是個獨立個體,她只是代為管理粉絲專頁,初衷只是為了替女兒紀錄生活點滴,後來才有經紀公司及廠商邀約廣告拍攝與業配,因女兒為未成年,有些合作必須以勞務報酬領據請款,所以才由她填寫。入鏡演出方面,她辯稱只是偶爾協助,並沒有額外收取個人報酬,且從未影響過本職工作。在引起爭議後,她也於今年9月18日辭職,希望藉此能夠平息風波。不過法官仍認為,她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之不得有商業行為,其行為足使民眾對公務員有不專心公務、國家公務紀律鬆散之不良觀感,因此判決廖女記過2次。
衛福部處長爆婚外情 銓敘部次長指有觸犯 「公務人員服務法」之虞
衛福部秘書處長許朝程傳出婚外情,但衛福部長薛瑞元卻說,必須觀察此事「是否影響該員公務表現」,暫不調查處置,由於這已經不是衛福部第一次爆出高階官員婚外情,遭外界質疑影響官箴,但衛福部卻依然表達「沒有違法」「屬私領域事務」,再度引發輿論譁然。但官員婚外情是否觸法,恐非僅由衛福部部長說了就算,銓敘部次長朱楠賢今天在立院備詢時就表示,衛福部秘書處長許朝程的行為,恐怕有觸犯公務員服務法第六條之虞「我是覺得有」,儘管是否懲戒,要看衛福部部長態度,但如果衛福部徵詢銓敘部異見,銓敘部將會告知必須依照規定審酌處理。政府官員接連爆出婚外情,但是不僅不必負任何責任,甚至官還越做越大,遭疑官官相護,最插進示範,是否是為怕自己哪天也被爆必須被懲處,也讓民眾忿忿不平,儘管私領域的事未必能清楚釐清,但如果完全都不處理,是否也會產生「上樑不正下樑歪」效應,破壞傳統家庭價值?立委王鴻薇今天在立院質詢時說,過去公務人員服務法第五條規定,公務員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不得驕恣貪惰、奢侈放蕩,後來在立委提案修法後被拿掉,外界就曾質疑,如果「過去」不得奢侈放蕩,難道「現在」就可以嗎,要求銓敘部具體說明,該處長搞婚外情,究竟有無違反相關法令?朱楠賢則說,公務員服務法第六條規範「公務員應公正無私、誠信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之行為」,面對王鴻薇追問衛福部官員是否已經無違反第六條規定,朱楠賢表示「我覺得有」,至於是否應啟動懲戒措施,必須由衛福部決定。王鴻薇追問,如果衛福部長官就是不願意懲戒婚外情官員,難道公務員服務法是「擺好看」的嗎?銓敘部是主管機關,要不要按照公務員服務法,法啟動懲戒?朱楠賢則表示,公務員服務法雖是懲戒公務員的規範,但不是要銓敘部拿該法令懲處各機關觸法官員,而是各機關遵循調查後提報處理,如果衛福部有問銓敘部對此事意見,一定會告知衛福部必須依規定審酌處理。
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性騷擾女部屬 監察院通過彈劾
監委林國明、王美玉、紀惠容指出,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於112年3月16日至4月17日間,利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多次對A女為具性意味之言行,經司法院性騷擾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作成性騷擾成立及申復無理由之決議在案,於監察院詢問時仍飾詞狡辯,毫無悛悔之意,嚴重損害法官職務之尊嚴與司法形象,有法官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言行不檢」之情事及違反法官法第18條第1項、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之規定,情節重大,具法官法第49條第1項之應受懲戒事由,且有懲戒之必要,因此提案彈劾,於112年12月5日經彈劾審查會通過,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三位委員表示,李伯道對A女為7次具性意味之言詞及行為,分別於112年3月16日在公務活動住宿飯店房間內拉A女雙手、環抱A女身體及撥打電話告知很喜歡A女;3月25日在辦公室親自泡茶給A女喝,並交代工友勿讓他人進入,於A女要離去時環抱她的身體;3月30日及31日以Line傳送2張公務活動照片給A女,並傳訊息「妳特別開心」;3月31日在辦公室對A女說「要等5天後才能見到妳,真是捨不得」,並環抱A女身體、撫摸背部及說A女好香;4月6日在辦公室以手機寫A女小名「You'reso beautiful」後向A女展示,於A女要離去時以雙手自A女身體側面強行環抱;4月12日在辦公室以手由上至下撫摸A女右手臂;4月17日在辦公室交付A女書箋一封,開頭寫A女小名,結尾署名「老闆」,內容有「茫然」、「不珍惜」、「不再提喝茶」等語。三位委員強調,行為人之行為及言詞是否成立性騷擾,應以「合理被害人」之標準檢視,李伯道所為環抱A女、摸A女手臂、觸摸A女身體之行為、對A女示好、稱讚之言詞及傳送給A女之照片、訊息、交付給A女之書箋,業經司法院性騷擾申評會認定客觀上具有性要求及性意味之意涵,且讓A女主觀上有害怕、難過、噁心、不舒服之感受,堪認李伯道對A女有為性騷擾行為。三位委員另強調,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明定公務員有保持品位之義務,法官法對於法官職位形象之要求,較之一般公務員更為嚴謹且苛求,因此法官法第18條第1項明定「法官不得為有損其職位尊嚴或職務信任之行為」;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更具體規定「法官應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廉潔自持,避免有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另法官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法官言行不檢者,得加以警告」。李伯道不僅為法官,更是職司公務員懲戒事務之機關首長,對法官職位形象之要求,較一般法官自應更加嚴格,核其言行不檢及損其職位尊嚴之違失情節已達重大之程度,業已嚴重戕害司法形象,自有移送懲戒之必要。《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