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兼職
」 公務員 兼職月薪7萬養2孩不夠用…公職男想做副業 「老婆1行為」全網看傻
公務員收入穩定,是不少人心目中的鐵飯碗。不過,1名35歲的男網友透露,自己目前擔任公職,月薪7萬元,存款約30萬元,但他平時需要養育2個孩子,加上老婆工作不穩定,常常覺得薪水不夠用,不禁好奇「有什麼副業可以利用閒暇時間推薦學習的嗎?」話題引發討論,大批網友瞬間揪出1關鍵。原PO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稱,自己今年35歲,擔任公職月薪約7萬元,雖然薪水很穩定,但工作沒什麼成就感,未來發展性也不算好,加上平時得養育2個孩子,妻子的收入又不穩定,有時甚至沒工作,所以常覺得薪水不夠用,想利用閒暇之餘從事副業,目前只想到靠投資增加收入,希望過來人提供意見。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換一個有工作的老婆就好」、「叫你老婆去上班,7萬養2個孩子完全不夠,沒錢還愛生」、「叫你老婆出去工作吧,找個3萬塊的工作對家裡幫助很大,這就是最好的副業了」、「必須走出舒適圈,沒有祖產就只能雙薪,不改變,你們早晚還是要面對錢不夠用」、「7萬她怎麼敢待在家,我準老公目前也是7萬,我5萬我們都覺得不夠花」。另外,也有人提醒「公職不能兼差,不要因小失大,請配偶去上班吧」、「公務員兼職的限制蠻多的,建議先研究一下,或是掛到太太名下」、「公職做副業就是小心觸法」、「公職想要兼職必須要先簽准吧」、「公職別隨便兼差,有多麻煩相信你懂」、「配偶隨便上個行政班,一個月三萬多塊也算小補血,你根本沒必要去挑戰兼職紅線」。
最美檢察官遭酸「忙著當網紅」四處演講 他怒:不需要靠這賺錢
新北地檢署「美女」檢察官陳漢章(樂檢),先前偵破「天道盟太陽聯盟」犯罪集團,專業能力有目共睹,引人注目的是他其實是男兒身,因經常在社群分享「OOTD(Outfit of the day,今日穿搭)」走紅,擁有逾5.1萬名粉絲追蹤。不過,近日有網路文章稱「檢察官忙著當網紅」,疑似暗指樂檢不顧正職工作,讓他氣炸回應。陳漢章在IG發文稱,自己對於網路文章通常不會回應,因為不想蹭別人熱度、也沒有想要帶話題的意思,但此時正值他要出書之際,還是得端正一下視聽,最近有篇文章寫到「有的法官、檢察官忙著當網紅,也有人四處演講或當起斜槓作家。日前,更驚爆替詐騙集團運錢的法官,還有部分法官沒有審查,把案子丟給法官助理寫,檢察官把困難案子丟給檢事官。」他認為,這位文章作者把這些人臚列在一起,想必他們對作者而言都是相當不齒,「但我要先說明的是,不是隨隨便便的人都可以叫網紅的,嚴格來說,除了這人的追隨者人數已經有一定經濟效應存在之外,還要以此為業,用此管道賺取利益之人.以這樣傳統的定義下,網紅其實就可能有違反了公務員兼職禁止的問題,所以法官、檢察官是不能當網紅的。」陳漢章指出,該段文字裡強調「四處演講」、「斜槓作家」等文字,自己最近確實接了非常多演講,從政府機關、NGO、學校演講、企業演講等,但費用頂多1小時2000元,有時距離較遠,根本不足以支應交通費用,「說實話老娘我根本不需要靠這賺錢的,而且我還要請自己的假、花自己的時間去演講,其實對我來說根本虧本到不行!」至於斜槓作家,雖然陳漢章確實要出書了,但初衷是要圓太座的小夢想,否則他根本沒有意願,「講什麼斜槓作家,說得我好像很高興,我也是犧牲我的休息時間來換取太座的微笑而已!再來,我們回到『網紅』,這位作者把網紅跟著後面的情形一同臚列,讓『網紅』好像變成是一個很惡劣的事情。」
消防員想自由花錢「兼差風俗店按摩」 才賺2.5萬就被抓…下場出爐
為了錢下海!日本有一名30多歲男性消防員因為沉迷賭博,私自在非法的風俗店工作,為女性顧客提供精油按摩,賺了11萬日元(約2.5萬新台幣),為了招攬客人,工作期間還會持續與客人線上聊天,沒想到錢還沒賺夠,就被匿名檢舉,下場也曝光了。根據《Yahoo!JAPAN》、《NHK》報導,這名消防員在鳥栖市、三養基郡地區工作,明知道公務員兼職工作是違法的,卻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於2021年11月至2023年3月間,接受無店面的風俗店工作,在佐賀縣、福岡縣和熊本縣的酒店替不同的女性顧客提供精油按摩。至於女性顧客不需要什麼條件,他全盤接受,而且為了增加「回客率」,甚至工作時也會和客戶傳訊聊天。消防員為女性顧客按摩服務,賺了11萬日元。(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據了解,消防員總共進行了10次按摩服務,賺得11萬日元的收入,直到3月14日一封匿名檢舉送到消防隊,指控該名消防員從事性產業工作,「消防部門的員工是否在兼職性產業,這允許嗎?」在與當事人確認後,本人供認不諱,坦承想要隨心所欲花錢,因為他把賺來的錢都拿來賭博,用在彈珠台等娛樂開銷。對此,鳥栖暨三養基地區消防協會對該名消防員做出處分,要求停職1個月,而他的4名主管因指導監督不力,被記警告懲戒。消防隊長下田表示,他很遺憾背叛了居民的信任,未來會確保所有員工的嚴格紀律與徹底服務,來挽回民眾的信任。
交警兼職球評「被判違法」:損害政府名譽 石明謹提6點反擊:不後悔
萬華分局交通分隊員警石明謹曾多次在電視講評足球比賽,去年被檢舉兼職次數多,依涉嫌違反《公務員服務法》送辦。懲戒法院認定違法,判石明謹降一級改敘,罰款20萬元。對此,石明謹發出6點聲明,強調不會對過去所做的事感到後悔。懲戒法院指出,石明謹自1997年7月1日起擔任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警員,為公務員。在任職期間,未經服務機關許可,自2011年起至2018年間,擔任電視足球賽事評論員,共出席190次,受領車馬費283萬3850元。除此之外,自2019年1月10日起,擔任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委員,每次出席單場會議支領出席費及交通費約1100元,迄至今年5月18日止已出席5次,共領取5400元,違反公務員除依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業務之規定。石明謹提6點聲明。(圖/翻攝自臉書/石明謹)懲戒法院認定,石明謹所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前段、第14條之2第1項之規定,上述違法行為,雖屬非執行職務之行為,惟足以讓民眾有公務員不專心公務,政府機關公務紀律鬆散之不良觀感,嚴重損害政府信譽,自有懲戒之必要,因此判石明謹降一級改敘,罰款20萬元。針對判決結果,石明謹回應,懲戒法院只看了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的書面報告,沒有開庭,沒有當面聽取他的說明,也沒有傳喚任何證人,因此會依法提出上訴。他認為,自己8年轉播190次,平均一年大概約23次,扣掉世界盃或奧運期間較為密集的轉播,一年其實就10幾至20次,且他並沒有領固定薪資,是一場比賽後才領車馬費,但卻被認定是「經常性」、「持續性」的職務。石明謹表示,在中華足協擔任無給職的紀律委員,而且還不是足協的常設組織,2年半總共開會5次,領了5400元;他嘆,「這樣也算違法兼職,我應該也算是史無前例的可憐血汗兼職了。」針對懲戒法院提到,足以讓民眾有公務員不專心公務,政府機關公務紀律鬆散之不良觀感,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對此石明謹指出,這點他不認同,因為他對自己有足夠的自信,不管是對於他處理案件的當事人,或是整個政府的信譽,相信「石明謹」3個字拿出來,都不會污辱到公務員,也不會損害政府信譽。他自認,過去20年所做的事情,對於公務員形象是正面提升,所以被懲戒,自己不會對過去所做的事感到後悔。至於判決結果是否會影響心情,石明謹說,「請大家放心,不會的,先不說判決確定之前,都是無罪的,說真的就算判決確定,這也不是什麼罪,我會繼續做我該做的事,在台灣能搞體育的,不會這麼容易被干擾。」他也提及,「將近10年好像拿了200多萬,其實都花光了,我花在足球上面的錢,比我得到的要多很多,我不是在邀功,而是對我自己的評價,至少我覺得我沒有愧對台灣的足壇朋友,拿得並不心虛。」
處理車禍涉嫌偽造文書 球評警察不起訴
因兼職足球球評遭警方移送公懲會究責的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萬華分隊警員石明謹,因今年初處理處理一場交通事故時,被控故意劃錯現場圖、剪接行車記錄器,包庇吳姓公車司機,涉嫌偽造文書、滅證。台北地檢署認石員罪嫌不足,今不起訴石員及吳男。44歲的石員因熱愛足球運動,曾任足球教練、創辦足球雜誌,常上電視節目擔任球評,遭檢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不得公務員兼職規定。警方認為,石8年間兼職收入達200多萬,且近1年來有14件車禍事故公文延宕,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究責。檢警調查,今年1月11日傍晚6時,林姓機車騎士行經萬大路、民和街口,撞上公車右側,摔車導致頸椎脊髓損傷、左手擦傷。林提告吳姓公車司機及石明謹、謝姓交警涉犯過失傷害等罪。檢方依鑑定結果,認定吳男無過失,不起訴吳男、石員、謝員3人確定。但林男日後再指控石員變造剪接行車記錄器、劃錯現場圖寬度,且他沒有和解意思,石還自行填寫「息事案件」存參。但檢方勘驗認為,行車記錄器未經變造,至於A3「息事案件」是因林妻有到場同意和解,依罪嫌不足,今不起訴石、吳2人。
樂生療養院護理長兼董事 陳時中移送公懲判申誡
樂生療養院鄭姓護理長因擔任民間公司董事,遭衛福部部長陳時中移送懲戒,公懲會認為雖然鄭女辯稱未支薪,也未參與公司經營,但她的行為將導致民眾認為公務員之紀律鬆散及未能專心執行公務,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將她判決申誡。衛福部移送書指出,鄭女從2007年3月1日起任職樂生療養院,2010年兼任護理長職務迄今,因院方配合銓敘部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作業辦理查核,發現鄭女在去年4月26日起擔任車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經訪談後,她在今年1月9日已解任董事。樂生療養院因審酌鄭女擔車業公司董事是因家族因素,未實際參與經營且未支領報酬,與其護理師兼護理長職務未有角色衝突或影響工作之虞,且業已完成解任登記,情節輕微、無須停職,報由衛福部移送公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