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利益
」 柯文哲 羈押 京華城 陳重文 抗告電價漲幅比菸草製造高醫界炸鍋!經濟部政策急轉彎 醫院診所餐廳凍漲
不敵八大醫界團體壓力,電價調漲政策大轉彎。經濟部3日宣布,中大型醫院診所、餐廳、花蓮旅宿業等三大類行業電價凍漲,菸草製造業取消減半優惠,調漲14%,併同10月16日電價調整實施。經此調整後,台電估計再虧數十億元,將爭取由衛福部出錢、彌補向醫院少收的電費。10月16日電價產業調整表。經濟部周一宣布,10月16日起,一般工商業電價調漲14%,包括中大型醫院、百貨公司與旅館,僅有民生產業及用電量與值產較去年衰退的艱困產業,可以凍漲或調幅減半為7%。八大醫界團體聯合發表聲明反對,哀號經營成本壓力大增,呼籲政府補助。衛福部2日尚稱,明年不分醫療等級,都不會編列預算補貼電費。但有醫生痛批菸草製造業享有電價優惠,醫院卻無,「救命的竟比不上賣菸的」。醫界的訴求得到政府回應,電價起漲有了政策大轉彎。經濟部表示,考量民生及公共利益,已請台電恢復菸草製造業漲幅,而醫院診所、餐廳、花東旅宿業,則予凍漲,相關調整會送請審議會委員書面確認。原本這次調整電價,75%小診所並未調漲,主要是25%、計有1250戶的大型診所、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要漲價,現在均凍漲。餐廳則不分大小全凍漲,花蓮旅宿業一併免漲。經濟部最新說明是考量醫療、餐廳與民生物價相關性較高,所以改為不調。小商店、小餐飲店本來就不調整,而菸草製造業雖符合用電及產值衰退的優惠電價標準,但為避免引起鼓勵吸菸、違反國家衛生健康政策疑慮,調幅從7%恢復為14%。台電發言人蔡志孟表示,既然是考量民生,公司會遵照辦理。可是醫院的主管機關是衛福部,台電一貫主張就是回歸各事業目的主管機關補貼,因此會請經濟部協調,採一致原則由公務預算負責。經濟部能源署發言人李君禮強調,會比照社福、學校、農漁用電,再行與主管機關協調預算編列,由政府內部協調。對於大型餐廳電價凍漲,商總理事長許舒博表示,大型餐廳同樣是與民生有關,維持不調很合理。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表示,感謝政府重視醫界的財務韌性,聽到醫界的心聲,快速地給予回應,避免「健康台灣」淪落到「菸草台灣」。
航前董座張綱維涉掏空36億!法官重判14年 判刑7大犯罪事實曝光
前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被指控掏空公司資產近36億餘元,台北地檢署2020年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張綱維等人,他被羈押歷經350天才交保。經過4年審理,台北地方法院30日一審判決出爐,張綱維被判14年有期徒刑,法官認為,張綱維先以詐欺手法欺騙法院誤認遠航擺脫債務、重建更生,再以不實借款契約侵占遠航資金,又涉逃漏稅、擅自將遠航停航,漠視民眾權益、嚴重破壞經濟秩序。張綱維被控掏空遠航資產,重判14年有期徒刑。(圖/黃耀徵攝)據了解,張綱維在2020年4月遭羈押,歷經長達350天,他在2021年3月以1億元交保,離開台北看守所後,張綱維表示出來之後第一件事情,就是回去探望肺腺癌第四期的母親。整起案件歷經漫長審理,30日判決出爐,張綱維不得易科罰金,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刑1年;沒收32億餘元的不法所得,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張綱維為遠航及樺福集團實際負責人,先向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及重整監督人佯稱有資金挹注遠航,不用負擔任何利息或資金成本,實際卻是用月息2%到4%之民間借款出資遠航,又將借款本金、利息轉嫁遠航承擔,且一方面讓樺壹公司貸款出資遠航,一方面又讓遠航償還樺壹公司的貸款,形同樺壹公司憑空取得遠航股權,使遠航財務惡化。遠航2019年12月無預警停飛,被民航局罰鍰、廢照與註銷航權。(圖/鄭清元攝)另外,遠航向樺壹公司租用飛機,依約遠航支付給樺壹公司的租金可扣除維修費用,但張綱維等人卻將之認列為遠航的維修收入,明知樺福公司出售土地給禾豐泰公司,遠航並無仲介,卻讓遠航認列佣金收入,以此虛增遠航收入,張綱維虛增樺福公司佣金支出,藉此逃漏樺福公司應繳之稅捐。張綱維明知「安泰-樺壹貸款案」、「安泰-銘漢貸款案」中,安泰的授信條件為由遠航承擔債務,卻在重整聯席會上隱匿該授信條件,讓法院及重整監督人以為遠航只需要負擔不超過年利率2.5%的利息。他另又以「轉調樺壹款」名義,將遠航資金移轉到樺壹公司保管,並挪用該筆資金,達成侵占。誇張的是,張綱維為避免侵占犯行曝光,不實製作「借款契約」作為會計憑證,同時又拿遠航的資金挹注樺福集團,金額超過樺福、樺壹公司為遠航借款的金額,又讓遠航背債,行掏空遠航之實。當民航局要求遠航解決資金貸和關係人款未回收問題,張綱維卻讓遠航向樺福公司購買小坪頂房地,藉此打消29億餘元應收關係人款,遠航當時已有可運用資金不足問題,影響其經營存續,張綱維此舉讓遠航財務更加嚴重惡化。他還同時代表樺富公司買地,一方面為讓樺富公司少繳稅,偽造金額不實之買賣契約,墊高購地費用,另一方面又把樺富公司購得之土地登記在自己名下,侵占樺富公司資產。接著,遠航向民航局表示暫停航線,並向員工表示停止一切飛航營運,同時在官網上公告,自2019年12月13日起停航,還在監控會議中,向民航局表示遠航只飛到同年月12日,未依規定即擅自停航。法官認為張綱維以投資人身份參與遠航重整,卻以不法手段詐得遠航重整完成之龐大利益,當取得重獲新生之遠航經營權後,貪圖私利,又將遠航資產充作私人金庫,還將手中不易變現的不動產轉讓遠航以抵償其掏空款項,嚴重違背公司治理原則,破壞社會經濟秩序。張綱維同時未體認飛航大眾運輸特許事業負責人之社會責任,無預警宣布停航,致使社會大眾、員工、上百名滯留在外旅客嚴重恐慌,出面後且聲稱是「員工誤判情勢擅發停業通知」,將攸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飛航事業經營視為兒戲,漠視消費者權益,嚴重侵害特許經營權之公共利益,不宜薄懲。法官考量張綱維處核心要角地位,犯罪參與最深,掌握全部犯罪所得,又矢口否認犯行,應處較重之刑。至於副董事長鄭晴文等人配合製作不實會計憑證及財務報表,使張綱維得掏空遠航,所為亦應非難。法官認為鄭晴文等人為聽命行事,也未從中獲取犯罪所得,雖矢口否認犯行,但偵查階段積極供述與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實,並配合查找相關帳冊等資料,使偵查機關得順利追查,因此得量處較輕之刑。另同案被起訴的時任合作金庫董事長廖燦昌、副總經理黃伯川與協理陳世卿,均獲判無罪,可上訴。廖燦昌等人本案被控施壓當時合庫部屬,違反授信規定核准超額貸款給遠航,涉犯《銀行法》等罪嫌。法官審理認為合庫沒高估遠航擔保品價值,遠航當時的聯徵資料也看不出異常,且因遠航剛完成重整,合庫進行1個多月徵信作業才通過,並收取較高利息。法官認為本案合庫承辦人所稱「有壓力」,是因需估價擔保品眾多、作業時間過於緊迫加上遠航所提資料不齊全,並非來自廖燦昌等人施壓,據此判廖、黃伯川與陳世卿及另4名合庫職員與承辦人均無罪。
釐清「金阿波羅」呼叫器爆炸案 士檢再傳2新證人
黎巴嫩當地17日晚間發生大規模呼叫器爆炸案,造成多人受傷與死亡。真主黨成員使用之呼叫器,被起底是由台灣廠商「金阿波羅」所製造,引起國際輿論。士檢近日分他字案積極調查,上週以證人身份傳喚金阿波羅董事長許清光及代理商BAC公司在台辦事處吳姓女業務員,訊後請回。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23日再傳喚2名新證人,預計傍晚抵士檢複訊。黎巴嫩發生型號「AP924」呼叫器(BB Call)大規模爆炸,造成數千人死傷。該呼叫器被查出貼上「Gold Apollo」字樣,顯示為台灣廠商「金阿波羅」製造,對此,金阿波羅董事長許清光喊冤,稱呼叫器是授權給匈牙利公司「BAC Consulting KFT.」貼標製造。由於此事件涉及中東戰事,士林地檢署主動剪報分案,由國安專組主任檢察官周姿君指揮調查局國安站偵辦,19日請許清光及吳姓女業務員以證人身份至國安局說明,並經2人同意搜索新北市汐止區及台北市內湖區等4處地點,查扣帳冊、授權合約書等相關文件,訊後請回。士檢也在20日發布聲明表示,呼叫器爆炸案為社會矚目案件,攸關國家與人民安全等公共利益維護,士檢指揮警調等單位積極蒐集相關資訊釐清事實,後續也將適時對外說明案情,請民眾放心;同時也強調未發現有國人涉及爆炸恐攻之情事,呼籲各界不用過度臆測。
金金併三角戀27天落幕 金管會果斷決定值得喝采
金管會在中秋節前夕宣布、9月16日召開臨時記者會,宣布緩議(即駁回)中信金申請投資新光金進行「非合意併購」案,讓中信金8月底出手搶親台新金、新光金「金金併」所造成的紛擾在第27天落幕。市場都擔憂這場涉及規模鉅大的金控業版圖角力會越演越烈,沒想到,金管會能頂住壓力、及時出面,並堅守《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條賦予的主管機關監理角色,從市場健全發展及維護公共利益出發,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駁回中信金的申請案,更明確指出中信金對進行中「新新併」的合意併購用公開收購的突襲干擾,既便有適用法條,仍牴觸金融穩定與造成公共利益的不確定性,更明確指出中信金申請案的具體不足。這次金管會明快的處置,不僅讓金融市場盡速回歸穩定,也展現出維護金融秩序、確保合理競爭環境的決心,同時宣告金融整併的遊戲規則,對未來健全發展立下一致性規範,國人應予以高度肯定。金管會的審查意見點出中信提案至少有4大疑義與不足,才予以緩議,包括(1)投資計畫內容對於各種整併可能狀況未有完整規劃,致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不完備。(2)對於如未能完成整併之釋股處理欠缺具體執行內容。(3)對被投資事業壽險子司財務狀況掌握不足,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4)公開收購以換股為支付對價方式,對雙方股東權益保障不足。上述每一點,金管會均詳實明確說明理由,足證金管會的用心及對業者申請案的尊重。另一方面,也間接證明中信金的申請案,本身確實就不是一個健全的提,既準備不足又是倉促成軍,與市場普遍看法不謀而合。金管會也明確表示,金融市場是特殊行業、合意進行中不能插入非合意收購而造成股東選擇的不確定性,因此在合意併購股東會召開前就提出惡意併購,將造成股東決策的不確定性而影響公共利益。此番表態,等同對金融機構併購的競合畫出明確紅線,實在是監理的一大進步,將為日後合意併購案提供更穩定的機制、降低潛在風險(即第三者藉機干擾)。另外本次也宣示非合意購併購以現金收購為前提,以確保股東權益。對未來非合意併購定調,足以讓有意者需衡量自身的財力不敢輕率為之,於啟動時能有更周全的規劃,避免紛爭,維持市場秩序。筆者認為,新政府處理上台後首樁金控整併案爭議,能夠明快處置,讓所有金融機構都吃了一顆定心丸,對未來併購案提供更健全發展的環境!金管會值得再一次的掌聲鼓勵。本文為讀者投書,不代表本台立場本文投書者 : 前僑光科技大學校長、現任僑光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系特聘教授楊敏華
快訊/金管會「不同意」中信金併購新光金 四點理由予以緩議全文曝光
金管會16日晚上七時舉辦臨時記者會,副主委邱淑貞、銀行局局長莊琇媛共同主持,邱淑貞當場表示予以緩議,也就是沒有同意。由於準備文件不是很足夠,以10%~51%股權的計畫不是很完整,並欠缺具體的執行內容,且對子公司的財務認知不足,也未對增資提出完備計畫,且在換股、現金對雙方的股東權益是不足的。中信金控於8月26日向金管會提出申請投資新光金股權計畫書,金管會依規定原應在9月16日之前給予准駁的答案,後於9月4日請中信金補件,因此准駁期限延到9月24日。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16日陪同主委彭金隆視察國泰世華銀打擊詐騙集團成果,會後接受媒體訪問台新金、中信金「搶親」併購新光金控一案,他強調合意併購、非合意併購在法令上是中性的,金管會原則與主管機關的責任,係維持金融市場穩定發展,大股東、公司高階經營人員等相關市場參與者也須有共同責任與認知,共同維持市場穩定與發展。以下為金管會對於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申請投資新光金融控股公司一案,予以緩議的新聞稿全文。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下稱中信金控)申請以公開收購方式投資新光金融控股公司(下稱新光金控)已發行有表決權普通股,持股比率10%至51%一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審查後發現,投資計畫內容對於各種整併可能狀況未有完整規劃,致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不完備;對於如未能完成整併之釋股處理欠缺具體執行內容;對被投資事業壽險子司財務狀況掌握不足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及公開收購以換股為支付對價方式對雙方股東權益保障不足等疑義,故予以緩議。金管會說明,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1條規定,金管會肩負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維持金融穩定及促進金融市場發展之責任,且權衡金融控股公司法(下稱金控法)第1條,金控法之立法目的在促進金融市場健全發展,並維護公共利益等考量,進行本案之審查,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緩議本案之申請,理由如下:一、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金控公司以投資及管理被投資事業為限,且此投資目的非為一般財務投資,係以合併或納為子公司為目的。故核准投資之前提,在於申請投資當時,金控公司應以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為要件,以避免影響金融機構經營穩定及妨害金融市場秩序。依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下稱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5目規定,中信金控應提出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本案申請前,新光金控董事會已通過與台新金控合併決議,並發布重大訊息。而中信金控申請計畫書載明,預定收購之持股比率為10%至51%,收購成立最低要件為10%,未妥適規劃不同收購比率後續整併計畫,於無法確保對新光金控具有絕對控制力下,後續可能衍生股權與經營權紛爭,對未來金融市場秩序維持有重大潛在疑慮。且後續亦可能有投資標的因合併案等事由而變更,致與本次申請投資計畫不符等不確定性因素存在。對於上述疑慮,經檢視中信金控申請書件所提整併方案與說明,及對後續各項可能狀況之評估與處置,尚難認為足以符合於申請投資當時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二、依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18款,中信金控應提出若未於期限內完成整併,所採取具體明確之釋出持股方案,惟中信金控釋股方案內容有欠具體,且若遲未能完成釋股,將有影響新光金控或中信金控股東權益、新光金控經營穩定與金融市場秩序等之疑慮。三、依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4目,中信金控應提出被投資事業未來三年財務狀況之評估,新光人壽係新光金控重要子公司,檢視中信金控所提內容與依據,未顯示能充分掌握目標公司壽險子公司損益及財務狀況。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故難以確認中信金控具備對新光人壽財務狀況之掌握與對其確保健全經營之準備。四、中信金控擬以部分現金、部分發行新股為本次收購對價,雖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下稱公開收購辦法)第 8 條規定得以現金、國內外有價證券及其他財產作為收購對價,惟該辦法適用於所有行業,金融業尤其是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等高度監理且涉及廣大消費者利益之行業。若屬非合意併購又以發行新股為公開收購對價,實際收購價格屬不確定。一旦發動收購,雙方股價可能受到干擾,潛藏不利應賣人權益問題。故本會近年來均不鼓勵以股票為對價之公開收購。且公開收購辦法於91年修正,由核准制改為申報生效制後,迄今共計 195 件公開收購案,僅 6 件以股票為對價,2 件涉及證券商之併購,且公開收購比率均逾 80%。涉及收購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均無以股票為對價之前例。而且目前唯一金控併金控之案例,也是採現金收購。金管會強調,金控公司均為金融市場上之領導公司,金融業經營更要得到社會與客戶的信賴,在併購上也要做各行各業的模範。金融市場雖然是一個自由競爭的市場,但任何併購行為不能有礙金融秩序與市場穩定,彼此競爭更要相互尊重,以建立金融市場專業形象並維持市場的秩序與穩定。本案並不影響金管會持續鼓勵金融機構透過整併,以擴大經營規模、發揮綜效與提高競爭力之施政方向。
中捷連年虧損...35億資本額明年將用罄 增資20億元
台中捷運綠線2021年營運至今連年虧損,中捷公司資本額35億元預計明年初用完,台中市政府10日市政會議通過中捷將分3期增資共20億元。消息傳出,藍綠議員看法不同,國民黨議員楊大鋐認為交通建設發展重要,該增資就增資;民進黨議員林祈烽、黃守達則要求中捷應加強開源。中捷連年虧損每每成為議會討論話題,到底何時能轉虧為盈?中捷強調,單一路線營收無法達到收支平衡。楊大鋐認為,交通建設為經濟發展之母,台中捷運路網還未完成,未來藍線、橘線、屯區捷運都在規畫中,考量「現在不做未來會更後悔」,該增資就增資。林祈烽說,大眾運輸肩負區域發展及公共利益,雖不宜過分計較盈虧,但中捷不該把連年虧損的狀況視為當然,在路網尚未建構至一定規模前,更應盡力開源節流,除加強轉乘便利性,也可參考北捷、高捷營運模式,結合知名圖文作家推出聯名彩繪列車及相關周邊商品,透過多方廣告行銷提升運量,不然再多錢也難填補這個大錢坑。黃守達表示,台中捷運路網還沒建構完成,中捷虧損、增資是預期中結果,但市府也應積極建構捷運周遭轉運系統、完善路網,提升民眾搭乘意願,且多方嘗試利用閒置空間作為行銷延伸、加強開源,才是長久經營之道。國民黨議員李中強調,中捷去年業外收入僅2500萬元,若比照台鐵將軌道沿線柱子作為廣告標的出租,廣告營收至少可以達到1年1億元以上;此外,中捷節流措施刪減技術工人也不對,節流不應影響營運安全,要求中捷設法開源。中捷指出,綠線營運開始即受到疫情警戒衝擊,運量大幅減少,近來運量逐漸回穩,目前平均日運量約4.9萬人次;中捷資本額為35億元,去年實收資本額也為35億元,扣除累積虧損及今年度必要營運支出,預計明年實收資本額有用罄風險,決定分3年增資20億元,分別為6億元、7億元、7億元,將補正明年度預算書後送議會審議。
柯文哲遭羈押禁見住多人房 親友「送物品」僅能透過律師
民眾黨主席、前北市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2日無保請回後,北檢抗告,昨(5)日再開羈押庭,被羈押禁見送往土城看守所。台北看守所也表示,柯文哲處於羈押禁見狀態,親友如需送物品,只能透過律師處理。柯文哲上週經歷了三天三夜的審訊後,台北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及違背職務收賄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9月2日凌晨,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然而地檢署對此裁定不服,於9月3日下午5點左右提出抗告。9月4日高等法院撤銷台北地院的裁定並發回重審,最終在9月5日,台北地院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柯文哲也在晚間被送往土城看守所。台北地院也公布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弊案的判決理由,法院指出,經過訊問,柯文哲對部分事實並未提出爭議。他明知將容積率提高至超過560%的做法違反法令,卻仍堅持推動,意圖明顯,迥然若揭,最終使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及其京華城獲取超過200億元的不法利益。依據《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柯文哲涉嫌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法院指出,為保障柯文哲在未來的對質權利及證人證言的可信性,且考量他所涉圖利罪最輕刑期為5年以上,確有證據顯示他可能會銷毀證據或與共犯串供,因此為保全證據並保障公共利益,法院認為無法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羈押。最終法院裁定將柯文哲羈押於台北看守所,並禁止接見及通信。根據《中央社》的報導,台北看守所表示,柯文哲於昨日下午6時33分抵達後,依照羈押規定進行了安全檢查和健康狀況記錄,並安排他入住多人舍房,確保與案件相關的其他被告分開。看守所副所長陳啟森指出,由於柯文哲處於羈押禁見狀態,親友如需送物品只能透過律師處理。至於柯文哲的情緒、食慾及舍房內的狀況,陳啟森強調,這些涉及個人隱私,不便透露。
柯文哲遭羈押!看守所首日三餐曝光 恐每天洗冷水澡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於昨(5日)被裁定收押禁見。而柯文哲也在昨日下午5點50分被押上囚車送往台北看守所,北所安排他入住三人房。據了解,柯文哲在北所的第一日三餐中,早餐是銀絲卷配奶茶等簡單菜色,且由於看守所有熱水管制,柯文哲可能得每天洗冷水澡,舍房內也沒有冷氣。柯文哲於8月30日遭到檢調搜索並被帶回,經過近70小時的訊問後,原先台北地院於9月2日凌晨裁定無保請回,但隨後台北地檢署提出抗告。台北地院於9月5日第二次召開羈押庭,法官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台北地院也公布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弊案的判決理由,法院指出,經過訊問,柯文哲對部分事實並未提出爭議。他明知將容積率提高至超過560%的做法違反法令,卻仍堅持推動,意圖明顯,迥然若揭,最終使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及其京華城獲取超過200億元的不法利益。依據《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柯文哲涉嫌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法院指出,為保障柯文哲在未來的對質權利及證人證言的可信性,且考量他所涉圖利罪最輕刑期為5年以上,確有證據顯示他可能會銷毀證據或與共犯串供,因此為保全證據並保障公共利益,法院認為無法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羈押。最終法院裁定將柯文哲羈押於台北看守所,並禁止接見及通信。柯文哲也在昨日晚間被押往看守所,並獲分配到三人房。看守所為他準備了晚餐,包括香滷豬腳、紅燒魚丸等,但是否進食由柯自行決定。而根據看守所9月的菜單,柯文哲今日的三餐為,早餐銀絲卷配奶茶;午餐黑胡椒豬肉、炸魚、海帶芽蛋花湯;晚餐紅燒牛肉、蔥燒培根、芹香貢丸湯。此外,因看守所在電力和水資源使用上有規定,柯文哲的房間沒有冷氣,可能每天都要洗冷水澡。至於柯文哲的律師團,當被問及是否會提出抗告時,雖未發表正式回應,但柯文哲的律師鄭深元於今一早8時15分就現身看守所,不排除是為抗告做準備。面對大批媒體追問,鄭深元低調快步走,「先律見好不好」,不願意對案情多做說明。
柯文哲遭北院裁定羈押 網見「迥然若揭」傻眼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2日才被台北地院無保請回,檢方不服提出抗告成功,昨(5日)裁定結果出爐,柯遭收押禁見,前往土城看守所過夜。台北地院也隨後公布判決理由,但當中出現的「迥然若揭」一詞引發熱議,許多網友對此感到疑惑。台北地院公布了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弊案的判決理由,法院指出,經過訊問,柯文哲對部分事實並未提出爭議。他明知將容積率提高至超過560%的做法違反法令,卻仍堅持推動,意圖明顯,迥然若揭,最終使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及其京華城獲取超過200億元的不法利益。依據《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柯文哲涉嫌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法院指出,為保障柯文哲在未來的對質權利及證人證言的可信性,且考量他所涉圖利罪最輕刑期為5年以上,確有證據顯示他可能會銷毀證據或與共犯串供,因此,為保全證據並保障公共利益,法院認為無法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羈押。最終,法院裁定將柯文哲羈押於台北看守所,並禁止接見及通信。由於在法院的新聞稿中,提到「柯文哲明知將容積率超過560%批給京華城違背法令,卻仍堅持執行,意圖明顯,迥然若揭,並因此讓共犯沈慶京及其京華城獲取200億餘元的不法利益,」法院認為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然而該新聞稿中的「迥然若揭」引發網友批評,有人質疑法官是否誤用了成語。有網友在PTT八卦版上發文表示,「迥然若揭是啥?法官自以為國文很好?」說明「迥然若揭」並非標準成語,應是法官將「迥然不同」與「昭然若揭」混用,但兩者含義差異極大,「還以為法官國文很好,不會成語就不要亂用好嗎」。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解釋,「迥然」是指差異很大的樣子;而「昭然若揭」是指形容含義或真相非常清楚,顯而易見。文章曝光後,許多網友也質疑法官的語文水平,「一開始看到也是滿頭問號」、「重點就只有一個 法官認為他『明知』」、「這很明顯是形似字分辨錯誤」、「你是想吃雞鴨飯嗎」、「你書讀得比法官多?」、「不可質疑法官」、「賣弄文筆結果出包」。
贊聲基隆「反霸樑」 羅智強籲查柯文哲更要查林右昌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5日表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遭控涉入京華城高容積案被裁定羈押禁見,但基隆前市長林右昌任內也有官員收賄遭起訴,未見檢察官搜索基隆市政府與林右昌,實在費解。台北地方法院5日傍晚裁定,柯文哲遭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原遭無保飭回,經台北地檢署抗告後,高等法院撤銷原處分發回,北院5日再度召開羈押庭,審理結果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據了解,羈押庭承審法官認定,柯文哲在京華城案的容積增加的圖利罪部分明知違法、執意為之,罪嫌重大。至於柯文哲是否收賄,法院持保留態度,仍待檢方查明,因偵查持續滾動中,仍會有新動態,因此柯可能會翻供、串供。裁定書更進一步指出,柯文哲的供詞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還有彭振聲等人不同,因此認定柯文哲有滅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此外,法院認為因京華城案的不法利益恐高達新台幣200多億元,因此以維護公共利益角度出發,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進一步認定有羈押之必要,因而裁定羈押。對此,羅智強5日晚間到基隆市新豐街土地公廟,力挺現任基隆市長謝國樑「反罷免」時指出,當日傍晚柯文哲被裁定收押,而要不要被收押是經過司法的檢驗,該辦就辦。然而,民進黨前市長林右昌在基隆問題一堆,例如承包基隆市東岸、信二立體停車場整建工程、2022年傳出疑似弊案的「大日開發行賄案」,日前基隆地檢署已經起訴11名基隆市政府官商,問題多半在前市長林右昌任內發生,但檢察官卻靜悄悄,毫無搜索基隆市政府與林右昌的消息,實在啟人疑竇。羅智強直言,反對者對謝國樑不實指控滿天飛,比方基隆馬拉松因人力調度延期,竟被抹黑成謝國樑為了迎接立法院長韓國瑜而下令改期,實在冤枉,也呼籲基隆市民10月13日投下罷免案「不同意票」。羅智強感性表示,自己是基隆長大的孩子,謝國樑真的受到很大的委屈,希望基隆市民站出來,能讓正義之聲伸張。※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共事近30年 蔡壁如堅信柯文哲清白
台中市府顧問、前民眾黨立委蔡壁如5日表示,自己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清白仍有信心,但民眾黨務與政治問題,自己因台中市府員工身分,不便回答。台北地方法院5日傍晚表示,柯文哲遭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原遭無保飭回,後經台北地檢署抗告,高等法院撤銷原處分發回,北院5日再度召開羈押庭,審理結果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據了解,羈押庭承審法官認定,柯文哲在京華城案的容積增加的圖利罪部分明知違法、執意為之,罪嫌重大。至於柯文哲是否收賄,法院持保留態度,仍待檢方查明,因偵查持續滾動中,仍會有新動態,因此柯可能會翻供、串供。此外,柯文哲的供詞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還有彭振聲等人不同,因此認定柯文哲有滅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再者,法院認為因京華城案的不法利益恐高達新台幣200多億元,因此以維護公共利益角度出發,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進一步認定有羈押之必要,因而裁定羈押。對此,蔡壁如向本刊指出,自己從台大醫院到台北市政府柯文哲第一任市長時期,共事這麼多年,自己一直相信柯文哲清白。她說,柯文哲或許有些自負,但也是自我要求很高的理想主義者,自我約束力更是沒話說,像2014初出茅廬選市長時,便經歷過MG149這麼複雜的案子,當時柯文哲也坦然面對交代清楚,所以很有信心,到今天都相信柯文哲清白。蔡壁如強調,2019年被明列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時,便已離開市府,2020順利當選後,更是忙著處理立委工作,也無暇再過問北市府的事情。她也說,柯文哲遭裁定羈押禁見,不是有罪認定,自己仍認為柯文哲清白,但很擔心柯文哲60多歲突受連環壓力,身體吃不消。※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前正副市長雙雙羈押禁見 游淑慧遺憾籲蔣市府討回北市權益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5日傍晚表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與前副市長彭振聲雙雙因京華城重建容積案遭到羈押禁見,儘管自己支持徹查不法,仍不免替市民感到遺憾。台北地方法院5日傍晚表示,柯文哲遭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原遭無保飭回,後經台北地檢署抗告,高等法院撤銷原處分發回,北院5日再度召開羈押庭,審理結果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據了解,羈押庭承審法官認定,柯文哲在京華城案的容積增加的圖利罪部分明知違法、執意為之,罪嫌重大。至於柯文哲是否收賄,法院持保留態度,仍待檢方查明,因偵查持續滾動中,仍會有新動態,因此柯可能會翻供、串供。此外,柯文哲的供詞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還有彭振聲等人不同,因此認定柯文哲有滅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再者,法院認為因京華城案的不法利益恐高達新台幣200多億元,因此以維護公共利益角度出發,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進一步認定有羈押之必要,因而裁定羈押。對此,身兼台北市議會調查京華城案專案小組召集人的游淑慧指出,京華城高達840%容積重建案是台北市近20年涉案層級最深、牽涉利益也最高的司法案件,尊重司法單位基於證據之下的偵辦作為。她呼籲,自己做為議會專案小組召集人,台北市政府所有關係人都要誠實且全力配合偵查,畢竟任何弊案都是台北市之恥,一定要盡快讓真相水落石出,讓蔣萬安市府討回屬於台北市的公共利益。※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遭羈押禁見! 北院裁定理由曝:證詞與沈慶京等人不一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其遭到北檢聲押禁見後,2日凌晨北院裁定無保飭回,北檢3日不服提抗告後,高院4日下午發回北院更裁,而5日下午北院重開羈押庭後,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其相關理由也曝光了。北院指出,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證資料等顯示,柯文哲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給京華城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致使沈慶京等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其圖利犯罪嫌疑重大。北院表示,就目前聲請書所述內容及偵查檢察官掌握之案情,雖形式上已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之要件,不過柯文哲是單純圖利沈慶京,或是與沈慶京期約,甚至收受違背職務賄賂,仍有待檢察官進一步證據查明。法官呂政燁表示,由於偵查為浮動狀態,將會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犯罪輪廓,甚至進一步轉成賄賂罪重刑,或許柯文哲為避免受到重刑,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在後續對案情避重就輕,甚至翻供,抑或是勾串共犯或證人,且柯文哲的證詞與已經被羈押之共犯沈慶京、應曉薇、彭振聲等所述不一,認定有事實足認柯文哲有因犯重罪而有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呂政燁也指出,考量柯文哲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之動態平衡,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尤其刑事訴訟法對勾串共犯或證人並無有效預防規定,無法如刑事訴訟法第118條規定以僅能於柯文哲逃匿時沒入保證金之具保擔保之。呂政燁強調,為保全證據,且經衡量後,本案貪污犯行,造成沈慶京等在京華城獲有二百餘億元之不法利益,影響社會層面深遠,應偏向公共利益維護,故認為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羈押必要,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及第105條第3項規定,羈押被告於台北看守所,並禁止接見、通信。
快訊/柯文哲慘了!捲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 立刻專車移送土城看守所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上周歷經三天三夜的審訊後,北檢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與違背職務收賄罪,對柯文哲聲押禁見,2日凌晨北院對其裁定無保飭回;3日北檢不服裁定,於下午5時許提起抗告,高院4日撤銷北院裁定,發回更裁。而根據最新消息,北院重開羈押庭後,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柯文哲稍晚將上銬,由囚車送往土城看守所,看守所今晚晚餐內容為香滷豬腳、紅燒魚丸、炒食蔬,湯品則是小魚味增湯。回顧整起事故,京華城都更容積率爭議弊案,北檢日前發動大規模搜索,對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其助理吳順民聲押獲准,並在傳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前台北副市長彭振聲等人到案,並依涉犯圖利與違背職務收賄罪將2人聲押,其中柯文哲2日被北院裁定無保飭回;而彭振聲則被聲押獲准。北院告示螢幕上顯示對柯文哲「准予羈押併禁止接見通信」。(圖/民眾提供)對此,北檢不服北院裁定,3日下午提起抗告,高院4日認為,從彭振聲、威京集團子公司鼎越前董事長朱亞虎與時任都發局總工程司─都委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的證詞等內容,顯示柯文哲有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的情形,相關案情仍有究明之必要,因此撤銷北院無保請回之裁定,發回更裁。法官對於裁示柯文哲羈押禁見的三項說明全文條列如下: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證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則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二、本件就目前聲請書所述內容及偵查檢察官掌握之案情,雖形式上已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之要件。然被告所為,究僅係被告單純圖利京華城共犯沈OO、抑或與共犯沈OO期約甚至收受違背職務賄賂,仍有待偵查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查明。而偵查係一浮動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之犯罪輪廓,甚至轉成賄賂罪重刑,則被告為避免受到重刑,縱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翻異前詞,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況被告所述,仍與已為本院羈押之共犯沈OO、應OO、彭OO等所述不一。為保障被告將來反對詰問權及證人證言之貞潔,且被告目前所涉犯最重之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部分,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因犯重罪而有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三、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之動態平衡,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尤其刑事訴訟法對勾串共犯或證人並無有效預防規定,亦無法如刑事訴訟法第118條規定以僅能於被告逃匿時沒入保證金之具保擔保之;為保全證據,且經衡量後,因本案為貪污犯行,造成共犯沈OO在京華城一案即獲有二百餘億元之不法利益,影響社會層面深遠,應偏向公共利益維護,故認確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羈押必要,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及第105條第3項規定,羈押被告於臺北看守所,並禁止接見、通信。
柯文哲1句話令人搖頭 前都委會委員:「不應以不知道一語帶過」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弊案,歷經8月30日以來3天3夜的審訊後,昨(2日)凌晨北院根據「4大理由」對其裁定當庭釋放,無保請回。柯文哲則聲稱,他直到今年3、4月才知道京華城案840%容積率的事情。對此,前北市都委會委員曾光宗今也在臉書發文痛批,政治人物位於一定的高度,必須能明辨是非,特別是面對京華城案涉及如此龐大的利益,而且前後歷經6年的審議時間,不應該以「不知道」而一語帶過。現任中原大學建築系特聘教授、臺灣建築學會理事長的曾光宗,今早在臉書發文分享「京華城案之我見」,他表示,作為曾經審查過此案的都委會委員,他認為除了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之外,還有許多重要且深層的議題,需要社會及專業界一起來省思,「我個人於2017.01.01至2020.12.31期間,受聘擔任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簡稱都委會)委員。依據會議記錄,都委會與京華城有關的會議約共有10次,其中在我任期內共召開過5次,我出席4次會議,請假1次。」曾光宗續稱,他在出席的4次會議中,除初次他因不熟悉此案,沒有表達意見之外,後續的3次會議中,他因已了解申請單位(京華城)的提案理由與內容不合法,且極為不合哩,因此基於專業判斷,均提出「反對」的意見,「我的相關發言內容,可參閱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會議紀錄。由於我於2021年之後已不再受聘,也因此於2021.09.09都委會第783次會議,通過京華城容積獎勵20%時,我已不是委員,無法了解該次的審議過程。」針對歷經多年的京華城案,他也非常敬佩於3年前就已注意到此案有問題的市議員,以及於今年開始努力追查此案的市議員們,讓此案不致掩埋在歷史之中,偷渡成功。他也表示,有關京華城案,他個人的看法如下:一、對於政治人物而言:政治人物位於一定的高度,必須能明辨是非,特別是面對京華城案涉及如此龐大的利益,而且前後歷經6年的審議時間,不應該以「不知道」而一語帶過。而且期間都有委員持反對意見,表示此案有爭議,更必須傾聽與了解反對的理由及因果得失。二、對於主管機關而言:作為主管機關的都發局,對於此案必須要有基本的專業立場與判斷,不應將不合法的個案直接送入都委會,如此將會陷委員於不義,且有推卸責任之嫌。而且期間更不應該幫申請單位提出「解套」的程序與方法,此點希望檢調單位能再明察。三、對於民間財團而言:民間財團取得自己原本的利益(法定建築容積)是合理的,但如果想要以不合法的程序與方法竊取額外的建築容積(容積獎勵)則萬萬不可,因為容積獎勵屬於公共財,為全體市民所共有,此種公共利益須有效保護,不應隨意地送給民間財團。四、對於委員而言:擔任都委會的委員應秉持第三方之公正中立的立場審議相關提案,如遇違反相關法令或不適宜的提案內容時,應適時地勇於提出反對意見。特別是在重要的審議會議中,如未發言或發言內容十分含蓄與模糊,最後均會被機關視為「同意」,此點更需留意。五、對於容積獎勵機制而言:此點最為重要;容積獎勵原本為一立意良善的機制,但由於其背後牽涉了非常多的利益,因此包含京華城案的所有爭議,均因此機制而起。其實不僅僅台北市,包含其他縣市目前對於容積獎勵都有過於浮濫之問題,甚至產生種種弊端。此現象除違反公平正義之外,更對都市產生極大的環境負荷,後續衍生出的都市環境問題,最後仍是由全民買單。曾光宗也補充,有關京華城案,目前媒體大多聚焦在政治人物身上,但他個人認為京華城案對於民眾而言,是一個非常好的「公民教育」機會,藉此可以重新檢視政治人物、主管機關、及民間財團,這對建立公民社會應有極大的教育意義。相對地,對於建築及都市計畫等專業界而言,曾光宗認為此案更是一個非常適切的「專業教育」案例。其中明確界定相關委員的角色與倫理規範為首要,另外更重要的是藉此重新檢討現行的「容積獎勵機制」,此時就有賴於中央主管機關從法制面及執行面整體地予以檢討修正,以減少弊端的產生,並促使容積獎勵應用在迫切且真正有需要的地方。
爆料李孟諺既凌厲又精準 藍指綠派系角力恐更激烈
交通部長李孟諺因突然爆出婚外情辭官,陰謀論也立即滿天飛。中國國民黨對此指出,李孟諺是技術官僚出身,過去少有爭議,這次遭爆桃色風暴,令人質疑是日益激烈的民進黨內派系鬥爭延伸,並指有心人士已經覬覦交通部長的「肥缺」。國民黨強調,賴清德上任以來,施政還未見到明顯建樹,民進黨內對官位角力爭議,卻已蓋過賴政府的施政表現,絕非人民之福。如果執政黨內部派系只想著爭權奪位,不思政策周延性與人民所需,勢必對政府施政的穩定性造成負面影響,進而影響人民利益的維繫,盼民進黨學到教訓,勿讓私人道德倫理行徑影響國家公共利益,對社會風氣造成負面影響。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受訪時則說,從民進黨第一代的「雙人枕頭」張俊雄、柯建銘,再到了第二代的羅致政、李孟諺,甚至還有第三代更年輕的丁允恭,民進黨「桃花事件」可說是代代相傳、一脈相承,民進黨像是一個「桃花窟」,但是綠營支持者顯然不在乎,過去甚至有政務官外遇生子還升官,既然已經有了「前人」標準,李孟諺外遇事件對綠營支持者而言原本其實不算什麼。游淑慧說,但李還是火速下台了,主要是因此次桃色風波與過去爆料方式不一樣,並非由周刊踢爆,也不是小三爆料,而是透過網路社群媒體傳播,看起來更像是內鬥,否則,沒有理由接二連三爭議,都是朝著李孟諺而去。不只游淑慧認為這次的爆料並不單純,明顯針對交通部長的「肥缺」而來,不少立委也私下議論紛紛,李孟諺被爆料,爆料者不僅有備而來,而且還選在所有媒體都在狂追民眾黨假帳案之際,導致「李外遇案」顯得格外突兀而醒目,選擇在PTT上貼文爆料、還留下女方線索更是罕見。立委透露,這篇時間點註明上午11點貼出的爆料文, 一開始並沒有受到太多重視,因為上班時間看PTT的網友不多,但隨後網路上就開始瘋傳PTT貼文的網址,許多人點開後都還不知道是交通部長被爆料。由於爆料手法獨特,雖然有人、事、照片,但是爆料者未署名,再加上,爆料文並特別提及「剛被起訴、還在喊冤」的賴清德子弟兵陳宗彥,李孟諺也被外界認為是賴清德子弟兵,似有要對賴總統施壓之意,媒體第一時間也不知真偽,不敢貿然跟進報導、都想要問到李孟諺回應證實後再處理。反倒是李孟諺得知此事後知道紙包不住火,被媒體問到此事後,匆匆結束考察行程,未與隨行媒體一起搭高鐵返回台北,就臨時脫隊趕回台北,向卓揆報告此事並善後,不知李是否深知「爆料者恐怕還有很多料」,立即請辭滅火,讓賴總統、閣揆卓榮泰也都很難說不,「李的請辭新聞甚至比他被爆料新聞更早出現」,也讓立委看了嘖嘖稱奇。李孟諺火速請辭,讓賴清德總統有更多時間,與卓榮泰思考繼任交長的人選佈局,但賴清德子弟兵接二連三因為「桃花案」出事,也再度引發外界側目「台南怎麼了」。立委謝龍介則向賴總統喊話,除了肅貪、反黑,也要肅桃花,並建議賴請內政部宗教司前進台南市府、民進黨南市黨部斬桃花。謝龍介肯定李孟諺火速請辭,解除賴清德及卓揆的壓力,但交通部是第一大部,部長再度因桃花案折損,對才剛就職不久的賴團隊是不小打擊,他建議賴清德應該徹底做一次內部調查,確保沒有閣員還沾到桃色事件,若讓團隊形象一再被打擊,絕非好事。
三重信義公園停車場得標商造假 1100萬押標金遭沒收
新北市政府持續建設停車場,以解決民眾停車需求,不過三重信義公園停車場新建工程卻被審計處檢討,得標廠商以不實資格文件得標,得標金額超過資本額可承攬限額。對此,交通局表示,為顧及公共利益,市府今年核准繼續履約,但1100萬元押標金將不予發還。議員呼籲市府應全面檢討採購流程,確保公共工程品質與安全。新北市長侯友宜力拚停車場建設,自上任以來共完成99座新建停車場,提供1萬1465格汽車位及8170格機車位,交通局也持續申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經費興建停車場,來解決停車空間不足問題。其中,位於三重區三和夜市附近的信義公園地下停車場,原定在2019年1月決標、2021年9月完工,但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缺工缺料等影響,歷經6次流標,終於在2023年決標。三重信義公園停車場新建工程預算4億5580萬餘元,採「最有利標」方式決標,審標作業分成資格標審查及評選會議2階段,去年7月開資格標時,得標廠商於投標時繳交營造業聲明書,並載明符合投標規定,經評選為最優勝廠商,決標金額4億5580萬元。審計處卻發現,該得標廠商卻被查出資本額僅3600萬元,依其法定可承攬限額為資本額10倍,即3億6000萬元,但工程預算金額及決標金額均超過該得標廠商法定可承攬限額,不符「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4條規定,影響採購公正、公平,要求交通局查明並妥善處理。交通局回應,得標廠商違反《政府採購法》以不實文件投標,但經檢討、評估後,認為終止契約反而不符合公共利益,因此在今年1月簽報市府核准繼續履約,但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不予發還押標金1100萬元。民進黨議員顏蔚慈表示,該案多次流標後,最終得標廠商竟不符資格,顯示採購過程中存在嚴重瑕疵,呼籲市府全面檢討採購流程,確保公共工程品質與安全,此外,她批評,該工程規畫混亂,人行道僅部分施工,未能整體改善市容及治安。
兒養豬場貸1.3億「補助涉貪」?陳明文告中天被打臉 北檢全案不起訴
民進黨前立委陳明文去年遭爆以兒子陳冠廷名義貸款1億元蓋養豬場,引發軒然大波,陳明文不滿中天粉專「民間特偵組」刊出文章及影片,質疑「陳明文父子豬農事業,農委會溢助?」陳提告中天新聞部賴姓製作人加重誹謗罪及違反《選罷法》,台北地檢署7日「打臉」陳明文,認為中天確有採訪陳明文父子及當地豬農,報導內容並非憑空捏造,且陳時任立委,補助是否涉及不法,屬可受公評事項,全案不起訴處分。陳明文因2011年間3000萬元購買嘉義縣竹崎鄉山子門段61-3、61-6及61-7地號共3筆土地,該3筆土地原本是舊式養豬場,陳明文買下後登記在兒子陳冠廷名下。但不久3筆土地於2011年11月25日、2022年4月22日及2023年4月21日分別向竹崎鄉農會設定抵押貸款新台幣2500萬元、9200萬元及1900萬元,合計設定抵押貸款1.3億元,引發各界關注。「司法改革黨」黨主席張靜律師、資深媒體人黃越宏曾赴最高檢察署告發陳明文。去年7月22日,中天電視臉書粉絲專頁「民間特偵組」刊出標題「補助涉貪」、影片題目「陳明文父子豬農事業,農委會溢助?」陳明文向刑事局提告中天新聞部節目開發中心賴姓主任製作人加重誹謗、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檢方調查時,賴女表示,各新聞台都有報導此事,依據各新聞報導、採訪陳明文父子本人及駐地記者的採訪影片,還有農委會主委的聲明,所做的綜合報導,加上張靜、黃越宏曾赴最高檢告發陳明文等人圖利、背信罪,報導內容並無不法。檢方勘驗中天及各大新聞台的新聞影片,認為中天確有採訪陳明文父子及雲林蔡姓豬農,報導內容並非徒託空言、憑空捏造,賴女有相當理由確信報導內容為真實,並為相當程度之評論,沒有誹謗及意圖使人不當選罪的犯意。而且陳明文時任立委,其作為、人格、誠信,均為民眾所關心,且與公共利益有關,屬可受公評之事項,不構成誹謗及意圖使人不當選罪之要件,賴女罪嫌不足,予不起訴處分。PTT鄉民表示「法院認證」、「才貪1億有很多嗎?11萬比較嚴重吧」、「明文規定耶」、「法院認證,檢調不用查?什麼台灣狗屎司法」、「其他農民貸的到1億嗎?真不虧有黨證」、「這算法院認證貪一億了?檢察官又睡著了」、「借貸關係而已,大阿哥都不知道家裡有錢」、「中天是不是官司勝率最高的電視台啊?」、「被認證了塔綠班,再說沒有貪污啊」、「丟300萬,都不報警的有錢人會貪這?」酸爆陳明文。
被爆「以兒名字貸款上億元」怒告中天 北檢打臉陳明文:時任立委可受公評
民進黨前立委陳明文去年遭爆以兒子陳冠廷名義貸款1億元蓋養豬場,引發軒然大波,陳明文不滿中天電視臉書粉絲專頁「民間特偵組」刊出文章及影片,質疑「陳明文父子豬農事業,農委會溢助?」,陳提告中天新聞部賴姓製作人加重誹謗罪及違反《選罷法》,台北地檢署7日「打臉」陳明文,認為中天確有採訪陳明文父子及當地豬農,報導內容並非憑空捏造,且陳時任立委,補助是否涉及不法,屬於可受公評事項,全案不起訴處分。陳明文因2011年間以新台幣3000萬元購買嘉義縣竹崎鄉山子門段61-3、61-6及61-7地號共3筆土地,該3筆土地原本是舊式養豬場,陳明文買下這3筆土地後登記在兒子陳冠廷名下。但不久3筆土地於2011年11月25日、2022年4月22日及2023年4月21日分別向竹崎鄉農會設定抵押貸款新台幣2500萬元、9200萬元及1900萬元,合計設定抵押貸款1.3億元,引發各界關注。「司法改革黨」黨主席張靜律師、資深媒體人黃越宏曾赴最高檢察署告發陳明文。去年7月22日,中天電視臉書粉絲專頁「民間特偵組」刊出標題「補助涉貪」、影片題目「陳明文父子豬農事業,農委會溢助?」,陳明文向刑事局提告中天新聞部節目開發中心賴姓主任製作人加重誹謗、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檢方調查時,賴女表示,各新聞台都有報導此事,依據各新聞報導、採訪陳明文父子本人及駐地記者的採訪影片,還有農委會主委的聲明,所做的綜合報導,加上張靜、黃越宏曾赴最高檢告發陳明文等人圖利、背信罪,報導內容並無不法。檢方勘驗中天及各大新聞台的新聞影片,認為中天確有採訪陳明文父子及雲林蔡姓豬農,報導內容並非徒託空言、憑空捏造,賴女有相當理由確信報導內容為真實,並為相當程度之評論,沒有誹謗及意圖使人不當選罪的犯意。而且陳明文時任立委,其作為、人格、誠信,均為民眾所關心,且與公共利益有關,屬可受公評之事項,不構成誹謗及意圖使人不當選罪之要件,賴女罪嫌不足,予不起訴處分。
在野黨為何多認釋憲結果不樂觀?藍委臉書見端倪
憲法法庭今天召開國會改革法案釋憲辯論會,代表立法院參與辯論的藍委翁曉玲在臉書上表,今天對參與辯論者而言很辛苦燒腦的一天,她是立法院代表人開場第一位,主要申論四大聲請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機關,包括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立法院民進黨黨團,聲請其實都不合法,憲法法庭應不予受理。翁曉玲指出,立院推動國會改革法最重要目的,是要維護人民對政府「 知的權利」,讓五權中唯一能代表人民的立法院,有更好的法律工具可以去深入了解政府施政和執法過程,讓民眾知道,政府到底做了什麼?而這也是民進黨柯建銘等立委先進們多年來的立法心願。她還說,遺憾的是,民進黨政府提出違憲聲請,打壓多數民意,這才是真正的藐視民主。翁曉玲今天在憲法法庭中表示,國會職權法案是國會行使職權時的法律依據,主體是國會(立法院),而非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這些機關並不符合聲請釋憲的要件,憲法法庭應不予受理。此外,總統還未到國會報告?行政官員也沒人因說謊被處罰,監察院更沒有調查中的案子與立院是同時調查的,因此,眼前並沒有重要且客觀的公共利益受損,立院黨團提釋憲,並不符合聲請釋憲的要件。她鄭重呼籲大法官,請不要破化權力分立原則,侵害立法權的核心領域,讓司法機關蒙上政治化的污名。儘管藍委大聲疾呼,指綠營四單位其實都不具提釋憲申請的資格但是憲法法庭都已經進入辯論階段了,不過,外界認為,大法官既然已經都同意上述四單位派代表參加辯論,「不受理」的可能性極低。台北市議員張斯綱則表示,觀察憲法法庭審理國會改革法暫時處份的辯論,到今天上午的辯論,給他的感覺就是大法官給的「一個過場」「演戲」,包括憲法法庭及提出釋憲要求的機關都不會違逆「當今聖上」的想法,釋憲結果確實不容在野黨樂觀。他表示,若再加上政院處理NCC副主委延任案的作法,嚴重侵害立法權,在野黨處境恐將日益艱困,尤其立院通過的法案,只要執政黨不滿意,就可以透過釋憲由憲法法庭「沒收」,不論國民黨或者民眾黨都要想想「如何面對新政治惡霸」,否則,未來新立法恐難出立院。他還說,一般民眾其實對「釋憲攻防」等法律程序並不理解,最後仍會回到信者恆信的局面,他認為國民黨只可能透過輿論突破,並多與法學界的老師、朋友多接觸,多學習,豐富說理的內容,才能爭取民眾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