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污水廠
」遭指八里污水排放管阻塞 新北市政府:別拿舊照片混淆視聽
新北市議員黃淑君拿出海外放流管阻塞照片,質詢八里污水處理廠海放管阻塞,新北市府今(6)日發布聲明表示,八里污水處理廠目前由台北市政府代管,且北北基三市已花費十多億元經費,陸續完成改善,目前台北市政府定期派員檢視,絕無設備損壞污染北海岸等情事發生,呼籲外界不要拿已完工的施工前照片混淆視聽。新北市府水利局表示,八里污水處理廠於1997年由台北市政府代管,依操作需求及設備情形,北北基三市政府自1997年起已辦理4期汰換改善工程,共計11億元。其中海放管已於2015年起至2018年辦理修繕汰換,已完成50支「墨西哥帽」噴流口全部更新及相關設施修復,總經費2.2億元,後續台北市政府均委託潛水員每三年檢視1次,絕無設備損壞污染北海岸等情事發生。新北市府指出,八里污水處理廠由台北市政府負責營運操作,其檢視各單元操作情形、處理功能及設備健全度等關鍵問題均會提出設備改善汰換需求。汰換改善計畫報請由三市政府、中央及專家學者組成之淡水河系管理委員會共同審議。新北市府表示,八里污水廠至目前已完成撈污機、進流閘門、曝氣沉沙池、初沉池刮泥機、放流抽水機組、回收水單元、電力系統、儀控系統、污泥處理及污泥乾燥等設備汰換,且2023年至2026年將持續辦理第5期工程,計畫辧理緊急發電機、主變電站及附屬設備、瓦斯貯槽、鍋爐及地下管線等項目改善,預估經費3.6億元,維持妥善率90%以上。且處理後放流水質符合國家標準,整體污水處理系統功能正常無虞。新北市府指出,海洋放流管於2015年即已檢視及修繕,議會質詢所出示之照片,係當時海放管豎管上方噴流口更換時,由水下拆解後吊離之照片,該工程已於2018年完工,不應拿已完工的施工前照片混淆視聽,且依環保署規定每3年需至水下檢查1次,台北市政府最近1次檢查為2021年辦理水下檢查及海底人工攝影,並將檢查報告送環保署審查,目前該海放管之排放功能正常無虞。
缺席八里汙水廠清點會勘155場惹議 新北市水利局回應了
新北市水利局今(26)日回應關於缺席八里污水廠清點會勘155場一事,強調未出席原因是與原定的移交原則不符所致,另提報之補助計畫32.8億元,中央一直未核定,因此每次均以正式公文表達不派員出席,並非新北市缺席。新北水利局長宋德仁說,自交接議題之初即表達交接原則為先「收集系統」完成後再辦理「八里污水處理廠」移交,因尚未到實質清點八里廠設備移交程序致無法進行,且每次均函文明確表達新北市府立場,故北市議員所稱「辦理155次八里廠移交」會勘,新北市府未派員參加,是有違新北市府交接原則與立場,屬認知上的不同。他說,另營建署也於2020年12月22日召開協調會議,結論為請新北市先行派員至八里廠了解設備操作情形,作為未來交接之預備動作,並非辦理實質移交之事實至為明確。本府亦依營建署長主持之會議結論於2021年1月6日起每週派員至現場針對設備單元進行「了解」,以加速未來移交清點速度,至今年4月已派員至八里廠了解設備狀況及操作情形共130次,並無延宕情事。宋德仁強調,八里污水處理廠交接涉及雙北數百萬污水用戶之生命財產安全與權益,是很嚴肅的課題,需謹慎、務實、有條件、有步驟依程序進行方能成就,其系統及設備已建置迄今逾26年,為避免氣候異常所產生之系統性風險發生,須全面檢討該系統安全性問題,遂由新北市政府提出可行的改善計畫,積極爭取中央補助,以保障市民的安全與權益。宋德仁表示,新北市政府依中央指示提出「淡水河系污水抽水站緊急應變及備援改善計畫」向中央爭取改善經費,並依行政院秘書長2021年1月14日函囑提報至北北基三市政府共同辦理「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營運管理委員會」,後在2021年8月27日第21次營管會議審認通過,決議總經費32.8億元請中央優先補助,在優先施作6處紓流設施達到功能後,辦理收集系統移交接管,後續再辦理八里污水處理廠移交事宜,盼中央盡速核定,以利進行系統改善及後續交接。
斥資170億元興建11座再生水廠 2026年日產33.4萬噸水
為防範缺水危機,經濟部、內政部營建署及地方政府等單位,自2013年起推動再生水廠建設,斥資170億元,預計在2026年前興建11座再生水廠,達到再生水量將達每日33.4萬噸。經濟部水利署表示,自102年起就已開始共同推動再生水廠建設,隨著汙水下水道接管率提升,陸續推動11座再生水廠示範計畫。其中,第1座高雄鳳山溪再生水廠已於2018年8月完工,每日產水達4.5萬噸直接供應中鋼。第2座台南永康再生水廠則將於2021年4月起分階段產水達每日0.8萬噸,配送給南科園區廠商使用根據計畫,每1至2年都能有1座再生水廠完工。水利署說明,再生水廠的興建有賴完善的下水道建設及處理等級高的汙水處理,更需要有就近的工業用水者,早年興建的八里污水廠就,因這2個條件不足,導致興建再生水廠不易營運。 為達成115年全台灣系統再生水廠,使用公共汙水廠放流水,供應每日33.4萬噸再生水的政策目標。水利署與營建署及相關地方政府共同推動「公共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示範推動方案」、「前瞻基礎建設水環境計畫-再生水工程」、「公共污水處理廠再生水推動計畫」等計畫,共計籌設包括桃園北區、新竹竹北、台中福田、豐原及水湳、台南永康、安平及仁德、高雄鳳山、臨海及楠梓(或岡山橋頭)等11座再生水廠,經費合計約170億元。水利署表示,再生水廠不易營運,如何建立永續經營的商業模式,歡迎各界關心的學者專家提出建言,共同尋求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