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勤獎金
」 勞動部 颱風假 颱風 新冠肺炎 勞工小火鍋徵人月薪5.5萬!網一看「驚人工時」轟:心涼一半了
近年來餐飲業面臨人力缺口的問題,因此不少業者為了徵人或留住人才,祭出提高薪水及福利等措施。近日一名網友就曝光某間小火鍋店的徵才資訊,只見業者大方開出5.2萬至5.5萬元的高薪,希望徵2名正職人員,不過眼尖網友就發現,該工作的工時換算下來長達13.5小時,此文一出,許多人傻眼直呼「看到時間心就涼一半了」、「根本沒有高到哪」。該名網友日前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發文,分享1則小火鍋店的徵才訊息,從截圖中可見,店家想招聘2位正職人員、1位計時人員,每月薪水達5.2萬至5.5萬元,不過上班時間為早上10點半至凌晨12點,工作內容包括接待客人、備料、餐點製作及環境清潔,此外還要負責定期庫存盤點、完成主管交辦事項等,員工福利部分則有全勤獎金、供餐、定期聚餐。對此,有眼尖網友就發現,該工作的上班時間換算下來,每天工時高達13.5小時,許多網友看完紛紛傻眼,直呼「基本上是加班費累計」、「看到時間心就涼一半了」、「上班22天等於一般人的33天,這樣很高嗎?」、「時間其次,重點是上到凌晨去了」、「時間那麼長,每天休息算1.5小時、月休8天,根本沒有高到哪,狗都不做」、「13.5x22=297,每個月上班297小時,換算下來時薪185」。
康芮颱風逼近!月底發薪日恐放颱風假 勞動部:雇主應提早作業
康芮颱風逼近,勞動部強調,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是否出勤,重點在於防災與避險,應以勞工之安全作為首要考量。勞動部表示,已發布「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明定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之出勤管理、工資給付及有關權利義務等事項,事業單位可依產業特性,與勞工事先妥為約定相關事宜,又因月底將近,可能適逢許多公司的發薪日,提醒雇主提早薪資作業,預為因應。勞動部說明,颱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報各機關停止上班,勞工因天災而未出勤,非可歸責於勞工,雇主宜不扣發當日工資,亦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勞動部指出,事業單位如因營運性質仍需要勞工從事工作,除應照給當日之工資外,也宜再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勞工在上、下班途中若不幸發生職業災害,在治療、休養期間,雇主應給予勞工公傷病假,並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標準給予其職業災害補償。勞動部提醒,雇主倘未參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辦理,以致違反《勞動基準法》之工資、工時等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權益。
女工具人「苦幹10年」只領38K 全場苦勸:不能光指望升職加薪
一名網友上網求助,表示自己在一間成立11年的公司工作已經10年,算是元老級員工,且因為期間有過幾次職務調動,對公司許多部門的工作內容都相當熟悉。她表示,自己目前是月薪38K的一般行政職,因為接下來有機會晉升主管職,她期望的薪水區間是在5.5到6萬左右,因為與過去薪資落差很大,讓她有些擔憂是自己異想天開,還是低估了自己的價值,所以上網徵求建議。沒想到看到她的自述,其他人紛紛勸她不要指望靠升主管的加給達到期望薪資,靠跳槽為自己的身價加值可能性還高點。一名網友近日在Dcard發文求問「主管職的薪水多少才算合理」。該名網友自述,自己在總部位於中部的某間公司工作,公司成立11年,她已經入職10年,算是「元老級員工」,且期間因為公司需求有過幾次職務調動,因此對其他部門的工作內容也相當熟悉。原PO還表示,該公司的年終獎金往往與公司認定的表現掛勾,她10年來的獎金都在公司屬於前段,自認表現應該是受到老闆肯定。原PO自述,目前是一般行政職,但也兼做人事、採購、教導員等工作,月薪含全勤獎金為38K。由於最近有晉升主管職的機會,而她對工作的預期薪資是5.5到6萬左右,讓她有些擔心是自己開太高,還是把自己低估了?面對原PO的提問,不少網友表示不太看好她靠升主管職為自己加薪的期望,「一般公司不會一口氣幫員工調薪幅度超過一萬,因為公司有制度」、「如果是有制度的公司,什麼職務價格多少,在內部都是查得到的,不是你開口要多少就多少」。還有不少網友替原PO抱不平,表示雖然不知道該公司起薪多少,但是以10年年資來看,很難想像薪水竟然還只有38K,「10年資才領38K,而且工作內容各種雜,這公司有你真的是賺爛了」、「10年38K……怎麼待的下去?」、「為什麼資歷那麼久了,薪水不如一個普考公務員?」最後,網友普遍建議她如果對薪水不滿意,還是考慮靠跳槽幫自己加職,「感覺你已經被當成超級工具人了」、「公司賺爛,請拿著好的履歷去投其他同業」、「做十年職員三萬多,公司要升你上去薪水不會有多好的,有機會出去走吧!早出去對你是好事」、「我做三年30k,直接跳槽變50k,前公司聘了3個人頂我的位子」。還有細心網友提醒,即便決定要跳槽,同樣有「眉角」要注意,「個人是覺得如果要跳槽還是先升比較好,至少轉職履歷上面的職務是寫主管」、「不管能夠調到多少,妳至少也要調薪、升職後再走,不然下一間公司會覺得妳做這麼久升不上去,會不會是妳本人有問題」。
颱風天注意!宣布停班課「6都外送全停」 違規最高罰10萬元
第18號颱風「山陀兒」今天(1日)已增強為強烈颱風,預計明天(2日)中午從南部登陸,今天至週四(3日)上半天影響臺灣最巨。颱風天風強雨大,不少民眾不想出門,會選擇叫外送,但根據6都「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若該縣市宣布停班課,應停止外送服務,違者可開罰10萬元。為保障外送員安全,目前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皆有制定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若政府機關因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期間應停止從事外送服務,違者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另一方面,UberEats、foodpanda也表示,為了保障外送夥伴安全,若各縣市政府宣布停班、課,該地區將配合規定停止外送服務;若無宣布,則會視該地區風雨或路況決定是否提供外送服務。勞動部也提醒,山陀兒颱風逼近,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是否出勤,重點在於防災與避險,應以勞工之安全作為首要考量。勞動部發布「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已明定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之出勤管理、工資給付及有關權利義務等事項。勞動部說明,颱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報各機關停止上班,勞工因天災而未出勤,非可歸責於勞工,雇主宜不扣發當日工資,亦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事業單位如因業務性質需要,需特定勞工照常出勤者,應由勞雇雙方於事前約定;有工會者,應徵得工會同意,無工會者,應經勞資會議同意;未有約定或工作規則未規定者,則可參照前開要點辦理。勞工照常出勤者,雇主除照給當日工資外,宜再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勞工在上、下班途中若不幸發生職業災害,在醫療期間,雇主應給予勞工公傷病假,並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標準給予其職業災害補償。
凱米颱風放3天颱風假「扣3300元」網苦求別再放 他最慘:1萬被扣光
中度颱風山陀兒來勢洶洶,中午前後暴風圈已經接觸台東、恆春半島陸地,且強度不斷增強下不排除轉為強颱,氣象署預估1日颱風將開始北轉,2日中心在台灣南端登陸,1日至3日上半天影響最有感。目前花蓮縣、台東縣、屏東縣已於稍早宣布30日晚上停止上班、上課。然而,卻有不少網友坦言沒很想放颱風假,哭喊放一天扣1100元,上次凱米颱風「放3天扣了3300元」,讓她許願「拜託明天不要放假」。有名女網友於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許願「拜託明天不要放假」,指她放一天扣1100元,上次凱米颱風放3天就扣了3300元,哀嘆「我只是個領政府規定基本月薪的小社畜」。不僅如此,還有網友在PTT八卦版發文分享,除非雨真的很大,不然自己其實沒很想放颱風假,因為他一個人在家也沒事做,好奇問「大家跟我一樣嗎?」此類文章一出,便引起共鳴,網友紛紛留言表示,「沒事...上次連續2天,我損失快1萬」、「我放一天扣1600...」、「上次我先生用掉三天特休抵,因為他底薪高會被扣很多」、「我7月也扣了5100元超痛」、「我比你慘,颱風假也一定要上班,薪水沒有加倍,公司頂多補貼計程車費」、「我上次凱米放三天大概5200元飛了」。對此,勞動部提醒,山陀兒颱風逼近,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是否出勤,重點在於防災與避險,應以勞工之安全作為首要考量。勞動部發布「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已明定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之出勤管理、工資給付及有關權利義務等事項。勞動部說明,颱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報各機關停止上班,勞工因天災而未出勤,非可歸責於勞工,雇主宜不扣發當日工資,亦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事業單位如因業務性質需要,需特定勞工照常出勤者,應由勞雇雙方於事前約定;有工會者,應徵得工會同意,無工會者,應經勞資會議同意;未有約定或工作規則未規定者,則可參照前開要點辦理。勞工照常出勤者,雇主除照給當日工資外,宜再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勞工在上、下班途中若不幸發生職業災害,在醫療期間,雇主應給予勞工公傷病假,並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標準給予其職業災害補償。
官員每晚到夜店駐唱! 他10年沒進辦公室還爽領全勤獎
錢多事少離家近的工作相信是不少人的夢想,先前有網友透露,自己遭公司遺忘了近8個月,期間爽領高薪,賺了121萬元,誇張經歷引發熱議,未料近日在泰國,有名地方政府官員過去從未進過辦公室上班,始終領著全額薪水、全勤獎金,晚上甚至到夜店擔任駐唱歌手,如此離譜行徑持續10年才被踢爆。根據《Thaiger》報導,這起事件在泰國臉書專頁「Watchdog」被曝光,這起離譜至極的貪官事件發生在安通府(Angthong),這位政府官員連續10年領取全額薪水和全勤獎金,但他從未進到辦公室上班。報導稱,這名隸屬防災部門的官員,除了從未到辦公室辦公,平時晚上還在一間夜店擔任駐唱歌手,也因為日夜顛倒的生活,導致他白天都會水過頭無法準時起床上班,這位「爽官」長期缺勤,卻始終領著全額薪水和全勤獎金,相當離譜。不過這名官員偶爾會在地方首長召見時才會出現在辦公室,但時間極不固定,就連地方首長對他翹班一事也早有所聞,若有需要這位官員簽署的文件,部門主管都會要他來辦公室補簽,以此應付上級主管審查,而這位官員每次簽完文件後就再次消失,過去10年也未受到懲罰。整起事件被踢爆後在泰國引發輿論譁然,對於這官員的離譜行徑,有網友認為「一點也不意外」,更直言「全國各地的政府一定都有像這樣濫用職權的行為」,也有民眾對泰國現有的監督機制是否足以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
中秋節「準備請假連休了嗎?」 他哀嚎:老闆要親發三節獎金
下周二(17日)即將迎來中秋節,然而今年沒有彈性放假,要連假出遊只能排休。因此也有網友笑問,「偷偷地問大家,有人16日已經準備請假的嗎?」文章曝光後也引來不少上班族爽喊,「我們公司直接放假4天」、「豈止16日,13+18日攏呼一樂去。」但也有人嘆「老闆要親手發中秋節獎金,不能請。」有網友昨(13日)在《Threads》好奇發文詢問,「偷偷地問大家,有人9/16已經準備請假的嗎?」貼文曝光至今已吸引3200多個讚,以及130多則留言。貼文曝光後也因此引發網友熱議,有公司官方帳號炫耀,「我們公司直接放假4天」,還有人歡呼「公司自己叫大家放假欸,沒特休的直接請假不扣全勤」、「已請好的我」、「我朋友直接請兩個禮拜,我叫他30日星期一再來上班」、「豈止16日,13+18日攏呼一樂去」、「主管請假了,身為社畜怎麼能請假,當然要把握沒大人的時間」。還有大學生也加入請假行列,「916開學,打算放到918了。」不過也有人哀嚎「老闆要親手發中秋節獎金,不能請。好聰明,當全勤獎金在發」、「想請,結果特休已經全部拿去請確診休假了」、「禮拜一有專題課,做不出成品就死當,不敢請」、「我昨天就請假了」。還有網友打算偷吃步,「我我我...我那天會肚子痛」、「身心調適假已準備」、「準時9/16早上8點打電話請假」、「生理假就是要用在這種時候ㄚ。」
基本工資明年變28K 男員工力挺「替窮人多想想」慘遭網打臉:假象
勞動部近日拍板,明年最低工資將調漲至28590元,時薪也從183元漲至190元,消息引發民怨。不過有男子力挺,因為他自己一家3口有受惠,不解為何大家都在罵,「能否替我們窮人多多著想」。原PO在《Dcard》討論區提到,最近基本工資宣布調漲,但多數人都在罵,「每個人都說只有爽到外勞」,但對他來說自己是開心的,因為扣掉加班和全勤獎金,底薪也是領基本工資,而在工廠當作業員的爸媽也一樣,都只領27K。原PO進一步表示,他看到人力銀行大部分職缺,薪水也都是介於27K~29K,發現台灣人領基本薪資的人還是很多,因此他希望月入數十萬,甚至數百萬的網友們可以將心比心,能替窮人多多著想,因為就算基本薪資不漲,物價還是會漲,「我們真的很努力了」。原PO認為調漲基本工資是好事,遭大批網友打臉。(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貼文曝光後,隨即遭到大批網友打臉,「漲基本工資受傷最重的,是薪資略高於基本工資的人」、「你不用開心啊,基本薪資漲,所有物價跟著大漲,你全家薪水能買到的東西會比漲薪水前還要少,你會過得比以前還慘,不知道你在對眼前調薪的假象高興啥」、「因為只有不到20%的人受益,幾乎80%的人會受負面影響」。另外,還有人更指出,基本工資調漲,很多店家也會跟著漲價,「實質上是大多數的人消費力下降,所以反彈的主因不是漲工資,而且物價又要上漲了」。
火鍋店徵人「月薪34K起」!老闆嘆找不到人 全場狂搖頭:會餓死
現在全台面臨人力短缺的困境,尤其旅遊業及餐飲業更是長期鬧人力荒。對此,一名網友日前分享火鍋店的徵才資訊,內容可見該工作工時為9小時,月休8天、薪水3萬4千元以上,但卻一直徵不到人,讓原PO不禁好奇詢問「給這樣真的很爛嗎?」此文一出,引起熱議。原PO在PTT上發文表示,自己經常到這間位於內湖的火鍋店用餐,日前發現店家公布徵才資訊,早班跟晚班的工時都是9小時,薪資含全勤是3萬4千元以上,此外還有1個月8天的休假,以及免費供餐、公司聚餐、員工折扣、全勤獎金、三節禮金、年終獎金等福利。原PO認為,這份工作的內容算相當簡單,但卻一直徵不到人,導致他每次去用餐都要等待,「不是沒人結帳就是沒人擦桌帶位」,該店老闆也曾向原PO抱怨「都找不到人」,讓原PO感到相當疑惑,好奇詢問「這樣是有給很爛嗎?怎麼都沒人要來?」此文一出,引起網友熱烈討論,許多人認為是薪資太低的問題,「台北34K會餓死」、「這薪水太低了吧」、「月休8的餐飲,我看過開5萬還找不到人的」、「這什麼鳥數字,我寧願去超商大夜班」、「34K真的不如去跑外送,還不用看臉色」、「台北搖飲料都有40K了」、「這種薪資就是給在地年輕人或中年老人在做的,沒有家庭負擔、不用租房的」。還有過來人留言指出「火鍋店的工作內容比較複雜,下班就滿身汗臭味和油煙味」、「哪裡簡單了?內外場都要跑一天9小時」、「這個還要桌邊服務,有點硬」、「有些餐廳餐飲品項複雜也是很累人耶」、「生意好的餐飲業很累,一直走一直動」。
颱風假「薪水照給」…員工喊「遇排休吃虧」 網無奈:公告最公平
放颱風假出勤究竟有無薪水?近日一名網友發文指出,她是老闆的身分,原本颱風假都會支薪,但卻有員工認為自己剛好遇到排休不公平,讓她不禁疑惑「是不是不給薪水,就不會有人覺得自己吃虧了?」這名網友在Dcard上以「我是老闆,颱風假要給大家薪水嗎」發文表示,以前遇到颱風假時,她一直都會給員工薪水,不過這次卻遇到問題,有些員工稱遇到排休而想改假,否則就不公平,而這也讓她相當困擾,直言「到底什麼才是公平?那是不是我颱風假不要給薪水,就不會有人覺得自己吃虧了?」貼文一經曝光,迅速引起大量網友討論,紛紛留言道,「颱風,依法規來說,本就可以不支薪」,「颱風假根本就不屬於勞基法裡面的休假,要用颱風假換休假的,根本在強詞奪理吧」、「以員工角度想,別人的假免費,他卻要花錢請假,當然覺得不公平」、「我待過科技業美商跟日商,基本上就是颱風假放假且支薪,當日必須出勤者雙倍薪資,請假者可以退回自己的假」。而也有人建議,「不給薪,大家都很公平,對於老闆也很公平」、「公告:因颱風假支薪,某些同仁認為影響公平,以後颱風假一律不支薪,把矛盾丟還給他們就好了」、「堅持不用改假,既然有人有聲音,颱風假支薪就拿掉,以示公平」、「建議直接告知統一不支薪,這樣老闆如果給了,算福利,沒給,算權利」。實際上,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若因颱風、洪水、地震等因素阻礙交通致延遲到工或未能出勤時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勞動部先前也曾說明,「颱風假」並非勞基法規中正規的假別,只能依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中的規範,如果碰到颱風假是正常「工作日」時,員工有上班就是正常給薪,沒出勤而沒給薪資亦是合法的。而勞動部也指出,此時「宜加給工資」,鼓勵雇主能給予,但沒有多給也不構成違法。
台北連放2天颱風假「老闆LINE群組丟1句話」 他糾結了:後悔沒去加班
中度颱風凱米強勢來襲,導致不少縣市暌違多年連放2天颱風假,也讓員工非常開心,但老闆卻笑不出來。對此也有網友坦承,自己在家放假時,突然看到老闆在LINE群組丟出1句話,讓他有點後悔沒去辦公室,「反正台北也沒什麼風雨,去加班給老闆印象深刻」,貼文引發網友熱議。原PO近日在PTT八卦版以「老闆:這兩天有來加班的我會放在心裡?」為題發文透露,老闆在LINE群組傳訊息感謝今天來辦公室加班的同仁,還強調「他會放在心裡面」,讓原PO有點後悔沒去加班,「反正台北也沒什麼風雨,去加班給老闆印象深刻,搞不好年終老闆會送大禮或年終獎金加倍,如果可以升遷更好。」也讓他不斷糾結「老闆這樣說到底是什麼意思啊?」貼文曝光也引發網友熱議:「睡吧,夢裡什麼都有」、「今天謹記,明天忘記」、「會記住你這奴隸多好用,以後當狗操」、「有在心裡,但還是不給加薪」、「騙員工的啦」、「你會相信也是夠好笑的」、「一句話涵蓋了情勒+恐嚇,快辭職吧」、「我反而希望老闆不要記住我」、「以後颱風天就自動要進辦公室了」、「人家買房換車的時候,你還在加班咧」、「這就是台灣老闆的正常發揮。」對此,勞動部日前也指出,依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颱風發生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告各機關停止上班,勞工因而未出勤者,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亦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至於勞工如到工時,是否加給工資,由勞雇雙方協商議定之。
禁止外送!凱米颱風停班課「外送員不得出勤」 業者違規恐挨罰10萬
颱風「凱米」在菲律賓東方海面上逐漸向北北西移動,並預計增強為中度颱風,甚至可能升級為強颱;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呼籲,北市各事業單位及營造工地立即採取全面防颱措施,確保勞工安全,預防可能帶來的災害,其中若政府單位宣布停班停課,外送平台業者應即時通知外送員停止工作,違反規定依北市自治條例可處最高10萬元罰鍰。台北市勞動局長高寶華強調,在颱風期間,特別是外送服務和新聞記者這兩個領域的勞動風險最高;對於外送服務,雇主應在颱風期間重新評估外送作業風險,考慮淹水、強風、大雨、道路受損等情況,並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防護措施。高寶華指出,於政府機關宣布停止上班期間,外送平台業者應即時通知外送員停止工作,有違反規定依「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可處最高10萬元罰鍰,勞動局也呼籲媒體業者針對記者的危險情境進行評估,提供相應的專業安全訓練,確保新聞採訪的人員和裝備的安全。勞動局表示,各營造工地於施工架上張掛的帆布或廣告物在強風來襲前亦應暫時拆除,以免風壓太大導致施工架倒塌而傷人,同時塔吊塔柱應加強固定,並將旋轉煞車放開,風速每秒16公尺以上時,嚴禁使用塔吊作業。勞動局提到,另塔吊、鋼骨等易導電之場所或機具應設置及檢查避雷設備。土方開挖工程及鄰近河岸工程須做好擋土設施及排水工程,以避免積水而導致鄰房地層下陷坍塌或傾斜,靠山區坡地工程須留意坍方落石及土石流的發生,儘早做好防颱安全措施。針對颱風期間相關出勤工資問題,高寶華說明,依現行勞動部公告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只要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區或正常上下班所經過的地區,該轄區首長宣布停止辦公,勞工無法出勤時,雇主依該要點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要求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並於出勤紀錄以颱風停班註記,事後也不得強迫勞工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的行為。高寶華呼籲,事業單位切勿忽視颱風的威力,強調外勤作業的安全性,應立即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措,保障勞工的生命安全,颱風過後也應注意工作場所的復原情況,特別是防護設施和設備的安全性,以防止事故發生。
有望放颱風假!居住地、上班地不同調「都可休」 外加1情況也免出勤
中度颱風「凱米」過去3小時強度略為增強,暴風圈亦稍擴大,其暴風圈已逐漸進入巴士海峽及臺灣東半部海面,對宜蘭、花蓮、臺東、臺中以北、南投將構成威脅。颱風來勢洶洶,民眾關心是否能放颱風假,勞動部表示,只要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報停止上班,依規定不需出勤。凱米颱風接近台灣,勞動部特別提醒,颱風來臨之出勤事宜,應以勞工安全為首要考量。勞動部已訂頒「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明確規範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等事項。勞動部說明,颱風來襲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報停止上班,勞工因而未出勤者,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亦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而原就約定居家工作的勞工,其勞務的履行,如不因颱風來襲而有影響,可以依原約定履行勞務,雇主並應照給工資;但若仍受有影響致無法提供勞務,雇主不得予以各項不利之處分。勞動部表示,事業單位如因營運性質仍需要勞工從事工作,除應照給當日之工資外,也宜再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勞工在上、下班途中若不幸發生職業災害,在治療、休養期間,雇主應給予勞工公傷病假,並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標準給予其職業災害補償。另外,勞動部官網已設置「天然災害勞工出勤權益」專區,詳細內容可至勞動部網頁(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166/28218/28230/lpsimplelist)查詢。 雇主倘未參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辦理,以致違反《勞動基準法》之工資、工時等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權益。
颱風停班勞工5大權益一定要知道 若「危及性命」可拒絕出勤
中度颱風「凱米」來勢洶洶!中央氣象署今(23)日上午11時30分發布陸上警報,颱風中心從東南東方海面,向北北西轉西北移動,暴風圈也隨著時間不斷擴大,未來強度有增強的趨勢。台北市府發言人殷瑋稍早表示,基北北桃今晚8點公佈明有無颱風假;屆時如果宣布停班,勞工5大權益一定要知道。颱風假公司要求上班,勞工一定得出勤嗎?勞動部曾表示,颱風假尚未列入《勞基法》之中,颱風假目前屬於因不可抗力而暫停工作,沒有強制雇主給予「有薪休假」,但勞工出勤路上可能危及性命,能夠行駛「退避權」不出勤,且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但能選擇不支薪。公司宣布放颱風假,等同於「無薪假」?勞動部建議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也不能視為曠職、遲到或強迫勞工採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能強迫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甚至解僱或其他不利勞工處分。勞工居住地放颱風假,公司所在地卻正常上班,可以選擇不出勤嗎?依照勞動部指出,「居住地」及「上班途中會經過的區域」都宣布停班,「公司所在縣市」正常上班,勞工仍能要求不出勤,且建議雇主不要扣薪,也不能視為曠職和扣全勤。雇主能否要求勞工遠距居家上班?勞動部曾表示,若工作性質有遠距上班需求,是否調整為遠距上班依勞雇雙方在事前談妥,但必須徵得勞工同意,員工有上班也得照常給薪,還建議可額外發津貼。勞工在颱風假正常出勤薪資如何計算?若颱風假當天原是工作日就正常給薪,休息日就得依法給予加班費,以每小時工資150元為例、出勤8小時,計算方式為「150元×1⅓×2小時+150元×1⅔×6小時=1,900(元)」。
凱米颱風挑戰強颱!勞動部說明「颱風假相關權益」
今年第3號颱風「凱米」(GAEMI)來勢洶洶,巔峰強度可達中度颱風上限,甚至挑戰強烈颱風。對此,中央氣象署也公布「各主要城市及離島120小時颱風暴風侵襲機率」,其中北北基桃及宜蘭地區都已超過80%,後續是否停班課值得關注。勞動部也針對勞工在颱風假方面的相關權益進行說明。氣象署今公布「各主要城市及離島120小時颱風暴風侵襲機率」,後續是否停班課仍得由各縣市政府評估:宜蘭縣84%、基隆市86%、台北市84%、新北市82%、桃園市80%、新竹市73%、新竹縣74%、苗栗縣66%、台中市56%、南投縣54%、彰化縣54%、雲林縣46%、嘉義縣39%、嘉義市42%、台南市28%、高雄市24%、屏東縣28%、恆春半島23%、花蓮縣74%、台東縣45%、綠島51%、蘭嶼43%、連江縣75%、金門縣23%、澎湖縣28%。氣象粉專《天氣風險 WeatherRisk》分析師吳聖宇今(22日)也發文指出,經過一個晚上的調整,今天清晨凱米颱風的結構有比較明顯的好轉現象,未來配合較佳的海溫條件,加上沒有太明顯的不利大氣因素干擾,強度將會逐漸開始有比較大幅度增強的機會,未來接近台灣時至少是中度颱風等級,暴風圈範圍也將擴大,預期將會逐漸轉變成是一個具有相當強度且範圍較為寬廣的颱風。吳聖宇分析,凱米颱風預報路徑有更往台灣修正的趨勢,預估今明兩天(22至23日)將先往偏北方向接近台灣以東,週三(24日)在台灣以東轉往西北到西北西方向移動,趨向台灣東北部近海,然後可能在週三晚間到週四(25日)上午之間颱風中心將近距離掠過東北角、北海岸近岸處,週四下午之後逐漸往大陸浙江沿岸靠近而開始遠離。預估七級風暴風圈將涵蓋嘉義以北、台東以北地區,十級風暴風圈也將經過大台北、桃園、宜蘭等地,影響的範圍可說是相當大。對此,勞動部也解釋勞工在颱風假方面的相關權益,重申依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颱風發生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告各機關停止上班,勞工因而未出勤者,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亦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至於勞工如到工時,是否加給工資,由勞雇雙方協商議定之。對於應雇主之要求而勉力出勤之勞工,除照給當日工資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但因業務性質需要,需特定勞工照常出勤者,應由勞雇雙方於事前約定;有工會者,應徵得工會同意,無工會者,應經由勞資會議同意。(詳細內容可至勞動部網站「天然災害勞工出勤權益」專區查詢)。至於颱風來襲勞工之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原則,勞動部則說明,颱風來襲時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宣布是否停止辦公及上課之訊息,僅適用於機關及學校。事業單位之勞工在何種狀況下得停止工作,宜由勞雇雙方事先訂於勞動契約、團體協約或工作規則之中,以求明確;明訂時亦可參照行政院訂頒「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之規定。如事前並無約定,可參照前開辦法及企業慣例,由勞雇雙方協商辦理。勞委會進一步表示,颱風假期間,對於工作性質有遠距上班可能者,颱風假是否調整為遠距上班,應由勞雇雙方在事前妥為約定,且必須徵得勞工同意,員工有上班就要照常給薪,也建議可以發給額外津貼。勞動部再次提醒,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之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事項,除其他相關法令已有規定者外,勞雇雙方應參照該要點,事先於勞動契約、團體協約中約定或工作規則中規定;未有約定或工作規則未規定者,亦請參照本要點辦理。
新創公司沒全勤「扣薪8千」!新鮮人見薪資單傻眼 網友:快報勞工局
在過去的年代,為了鼓勵員工出勤,許多公司都會設定一筆「全勤獎金」。不過你聽過因為沒有全勤要倒扣薪水,還可以一口氣倒扣8000元之多的公司嗎?一名18歲剛出社會的新鮮人,就來到這樣一間「新創公司」,因為沒有全勤,3萬5的月薪被倒扣掉8千元,讓她錯愕上網求助:「這種老闆可以告嗎?」網友見到該公司規定也紛紛傻眼,叫她趕緊去勞工局舉報無良公司!一名剛滿18歲的新鮮人網友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表示自己過去只打工做過餐飲業的工讀生,近日找到了第一份正職工作,到某個新創公司的辦公室上班。原本跟老闆說好月薪35000元,沒想到第一個月就因為沒有全勤,被倒扣2000元薪水,第二個月薪水更是被倒扣了8000元,讓她當月實領薪資甚至低過法定基本工資27470元。更讓她不滿的是,這些規定都是面試時沒談過,事後冒出來的規定,讓她不滿提問:「這種老闆可以告嗎?」這名原PO補充說明,老闆是一名50多歲的阿伯,說要創新的品牌,所以公司還沒有租辦公室,暫時先借用股東的辦公室上班。核算她薪資的會計也是股東公司的會計,只是老闆會交代對方幫忙算她的薪資。原PO還表示,自己的朋友跟她進入同一間公司,一開始老闆也是說開給他35000元的薪水,沒上兩天班,老闆就告訴他「你的薪水改成28000喔」,讓朋友也傻眼。此外,根據原PO拍照記錄的公司守則,該公司每天要打4次卡,空一格未打就要倒扣500元薪水,如有代打況被發現,則代打者與被打卡人都要算曠職1天。此外,遲到的扣薪要以分鐘為單位計算,事假臨時說沒提前請會算曠職,要倒扣3天薪資,病假若無醫生證明,則視同事假規則扣薪。甚至還有補充條款:「其餘不足相關規定會在另行公布。」種種視勞基法如無物的條款,讓網友全都看傻了眼。原PO拍照記錄下的公司守則。(圖/翻攝Dcard)對於這名原PO網友的遭遇,網友紛紛留言提醒:「第一次看到沒全勤扣8000,笑死」、「曠職一天扣三天薪水也違法,拿著去檢舉吧」、「本薪有被扣到,在對方不知情的狀況下擅自更改勞動契約,已經觸法了」、「沒打卡扣薪已經違反勞基法囉,想不到還有白紙黑字這麼好」、「遲到只能依照比例扣薪,比如妳沒調薪之前三萬五,每分鐘扣超過2.4元就是違法,妳有非常多可以告她的點。」還有網友大翻白眼表示:「光是看到『會在另行公佈』…連公司文件都可以在再不分就覺得很鳥」、「這老闆也是白癡,直接留證據要給你檢舉。」
新鮮人妹子錄取4萬工作 一看薪水少2000元傻了:整個大失誤
找工作是一門學問,需要做好功課來準備面試。一名女子入職新公司,怎料領薪水才發現,金額與原本談的少了2000元,一看明細才發現自己被坑了,經歷曝光掀起一陣討論。當事人在社群平台《threads》表示,工作第1個月收到薪資條,一看數字卻覺得不對,因為當初和主管談的薪水是4萬元,有一條叫做「全勤2000」,她不解是什麼意思,問了同事才知道規定,如果遲到超過3次就領不到,因此她只領到3萬8。這個結果讓人出乎意料,「我整個大失誤」,身為職場小白的她,萬萬沒料到,還有這種坑。當事人覺得被公司坑了。(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貼文一出,引來網友討論,「全勤本來就含在底薪裡面,遲到3次才扣全勤已經是天使了」、「全勤獎金算在薪水裡面真的有夠X耶,遲到幾分鐘就扣幾分鐘,我覺得合理啊,遲到一點點就倒扣薪資超不ok,為什麼不是額外當獎金」、「所以說…為什麼一個月會遲到3次?」另外,也有專業人士分析,「遲到不應該」跟「有條件支薪」是2件事,如果談判過程沒有提及支薪條件,就是被資方佔便宜,因為勞動契約的條件可以隨便加,他建議當事人如果很缺錢就先待著,但自己要了解,這樣的公司不正派不宜久留,累積實力有機會就快跳。原文。(圖/翻攝自threads)
何種情況可放「低溫假」、天氣太熱有「高溫假」嗎? 6大QA一次看
霸王級寒流來襲,中央氣象署指出,今(22日)至週三(24日)受寒流影響,各地天氣非常寒冷,有10度以下氣溫發生的機率。目前陽明山國小已決議,寒假國小課後照顧班、幼兒園課後留園放「低溫假」,明(23日)與週三停課2天。針對何種情況能放低溫假?由誰決定放假?《CTWANT》為此也整理出6大QA供民眾參考。何種情況可以放「低溫假」?根據相關法規條文,只有風災、水災、地震、土石流等天然災害屬於停班課範圍,低溫、高溫並無列入,除非因為天氣太寒冷導致災害,縣市首長就可考量發布停止上班或上課,學校也可視狀況決定停班停課。地方政府是否能自行評估?內政部長林右昌日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若天氣寒冷對社會運作及學生上學造成影響,地方政府可以依照相關權責宣布停班停課。北市教育局也表示,22日白天起寒流南下且持續降溫,請各級學校首長掌握天氣資訊,並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8條及第9條第3項:「學校首長視實際情形自行決定停止上班及上課」辦理,若決定停班停課,要報教育局備查。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20日指出,之前105年1月也是有一波強烈寒流來,所以在針對陽明山上的山區學校,也請學校評估當時寒假期間有一些課程或活動,如果有狀況就請校長依據既有的天然災害停班停課作業辦法,跟教育局報備之後,就會停止上班、上課,「所以這一次一樣,我們就循例辦理,我們都有相關的作業辦法」。另外,新北市長侯友宜也表示請教育局針對各學校狀況評估,以學生安全為最大考量。上班族能放「低溫假」嗎?「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僅適用政府機關及學校,民間企業並不適用。不過,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雇主在寒流期間要多關心勞工,就能少一點災害,且要留意勞工保暖措施及身體狀況,若未依相關法令規定,採取低氣溫環境作業各項安全衛生及應變措施,導致勞工罹災,將依法查處究辦,最高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另外,若勞工居住所在地或通勤路線所屬縣市首長宣布停止上班,勞工可以不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其他不利處分。且勞工若應雇主要求而出勤,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戶外工作沒低溫假怎麼辦?2021年,職安署訂定「寒冷天氣期間戶外作業安全健康指引」,要求雇主寒流期間做好勞工禦寒保暖措施,防止低溫引起的危害。對於戶外作業的勞工,雇主應留意低溫特報,特別注意低氣溫作業風險,採取必要應變措施,如穿戴保暖衣物或防護具、實施工作調配等、建立伙伴互助系統、實施低氣溫作業危害預防教育訓練及規劃人員身體狀況不適之緊急處置等適當措施,若未依規定致勞工罹災,將依法查處究辦,最高罰15萬元罰鍰。夏天炎熱有「高溫假」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013年邀請醫療、法律專家學者與衛生福利部、勞動部、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及其他機關開會後獲共識,因高溫難以明確定義,政府機關現階段不適合以法制化方式規範高溫停班停課。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去年(2023年)在立法院受訪時也解釋,高溫假在國外非常少見,連美國都未訂相關規範,因此會再搜集更多資料做比對,同時也呼籲,雇主應做好預防熱危害之措施。戶外工作是否也應比照室內工作訂有高溫作業標準?鄒子廉表示,室內高溫作業規範是規範室內有鍋爐、火爐、高爐等產生熱源的場所;戶外高溫作業部分,勞動部在設置規則有明確規定「戶外高溫作業相關防範措施」,要求雇主提供遮陽、熱危害評估等管理措施。他強調,戶外也有高溫作業安全指引,可要求事業單位做改善,外界或有誤解,我國早有規範、也有法效性。鄒子廉進一步說明,在炎熱夏季,勞動部同時啟動高溫戶外作業專案檢查,若查到違反缺失,就通知改善;不予改善者,可罰3~15萬元;而若勞工在外從事工作發生中暑或熱疾病,而產生職業疾病,就直接罰3到15萬元。
才剛宣布放颱風假 妹子秒收店長私訊「哪一天補班」...她不敢吭聲全吞了
颱風「海葵」挾狂風暴雨登台,包括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花蓮縣、台東縣、澎湖縣、連江縣、金門縣等14縣市周一(4日)宣布停班課,就有一名女網友發文抱怨,她所在的地區當天剛好放颱風假,沒想到竟被店長要求「擇日補班」,讓她無奈直呼,「放颱風假根本沒意義!」該名女網友在Dcard發文表示,9月4日當天因為政府宣布停班課,因此她也賺到一天颱風假,沒想到還沒放到颱風假,就收到店長傳訊詢問,「妳想補班哪一天?」礙於她還是新手菜鳥不敢出聲反抗,只能默默接受。「第一次遇到放颱風假還需要補班!」原PO認為,老闆的做法是在變相剝奪員工休假權益,讓她忍不住苦嘆,「提前讓我休假,之後再讓我補上班,這樣的話放颱風假根本沒意義。」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留言熱議,「那就是扣掉明天的薪水,颱風假是無薪假」、「我們公司是給我們選要無薪假還是補班,或是用特休去休」、「如果不敢說什麼也只能這樣,不能接受的話就再考慮適不適合囉...」、「正常來說是給員工選,但你們公司可能只是想說這樣不用扣1天薪水,是一個自以為貼心的做法。」事實上,據勞動部公告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指出,勞工若因天然災害無法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另勞工若應雇主要求到班,除了當日工資照給外,應給付勞工加班費,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等協助。
新人「戶籍在高雄」要請颱風假 主管怒喊誇張:公司在台北
海葵颱風襲台,今日全台有14縣市停班停課,一名網友在PTT上表示,今早接到一名入職沒多久的新人打電話告知要請颱風假,還要求不得扣全勤獎金,因為「戶籍在高雄」,但「公司明明在台北」,讓他聽了超傻眼,直呼誇張。文章在短時間也引起網友兩派熱議。原PO於PTT八卦板已「戶籍在高雄,台北上班自己放颱風假」為題發文,表示今早到公司收到新人請假訊息,對方理由是「因戶籍設在高雄,今日高雄放一天颱風假,所以要跟著放假」,讓他傻眼連喊兩次「但公司在台北啊!」對方還以颱風假不支薪為由,要求不得扣全勤獎金,讓主管氣喊「現在人怎麼這麼誇張啊?」貼文曝光後,網友也分成兩派,有人震驚表示,「請他提出在高雄居住通勤的證明」、「颱風假何時在看戶籍地了」、「他如果能證明自己每天台北高雄通勤,就給放啊」。另外也有網友力挺新人,提出不一樣的看法「是看居住地啦,只是說大概是假日就回高雄,不想回來上班吧」、「法律規定,她可請假,你可不支薪」、「主管這樣就氣? 不爽就直接資遣啊,什麼爛公司」、「人家台北高雄通勤不行嗎」。對此勞動部指出,颱風來襲時,如果有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報停止上班,勞工可基於安全考量可選擇不出勤,針對未出勤者,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也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其他不利處分。另外,勞動部也強調,雇主如果沒有參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辦理而違反「勞動基準法」工資、工時相關規定,都可處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