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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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支實付險確定改革 7/1起全面採正本理賠
金管會今天(27日)表示,實支實付醫療險與實支實付傷害險全面採「正本理賠」,確定7月起上路,換言之,7月起民眾買到的新實支實付保單,將全面都會是正本理賠。保險局表示,目前絕大部分壽險公司實支實付都已是正本理賠,影響不大,保單條款可在配套10月上路前的過渡期逐步修改。7月是保險市場最大分水嶺,有兩大險種必須改革。首先,是實支實付型醫療險與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險,保險金理賠應落實損害填補,以「正本理賠」為原則。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現在各壽險公司賣的實支實付醫療險,也都已經是正本理賠了,僅剩下少數壽險公司是副本理賠,7月上路影響不大,請各壽險公司依照損害填補原則處理,但在實支實付配套措施上路前有一段過渡時間,保單條款修正、聲明書等,會請壽險公司要求配合上路時程,完成商品修正理賠作業、內控作業。蔡火炎強調,實支實付險正本理賠,不會溯及既往,如果是在7月後的續保件,依然可以依照原保單條款進行,但7月起新賣的實支實付險保單,就要依照損害填補原則、正本理賠。另分紅保單新制也將在7月上路,要求分紅保單的分紅機制要透明、不能過度宣染「分紅夢」、不能以高分紅作為宣傳話術,並要求現金流量測試,分紅保單要設區隔帳戶等。7月上路的還有旅平險「意外死亡及失能給付」費率調降10%,產、壽險公司賣的旅平險保單都適用,等於民眾在7月之後買的旅平險會更便宜。金管會已告知所有保險公司,如果是6月底前預收保費且於年7月1日後生效的旅平險保單,採退還溢繳保費,或彈性調整保額等方式來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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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商銀前董座挪用11億遭檢方起訴求刑15年 王貴鋒1.5億元交保
台中商業銀行前董事長王貴鋒涉嫌挪用銀行的公款,租購豪車、私人飛機、遊艇等,於21日遭新北地檢署起訴,檢方也請求法官聲押,不過法院裁定王貴鋒以1.5億元交保。據了解,檢方發現王貴鋒在擔任台中銀保經公司負責人期間,將董事長的核決權限提高至1億元,想藉此彰顯自身財力,但同時避免在年報中揭露真相,因此以租用公務車的名義,向周哲男租購了勞斯萊斯幻影和全球限量99台的奧斯頓·馬丁「Zagato」超跑,供自己享受,但租期屆滿後未將車輛過戶給公司。此外,王貴鋒還租用了周哲男的「龐巴迪挑戰者350型」私人飛機,帶著家人和朋友出國旅遊,他又租用台北市中山區的豪宅作為招待所,與朋友們一同抽雪茄、打牌聚會,賓客中不乏政治人物和藝人,且這些聚會的裝潢費、酒水和服務費均由公司支付。王貴鋒還透過贊助卡丁車比賽的方式,使周哲男的公司獲利3億餘元,導致銀行損失達11億1827萬元。檢方審酌後,認為王貴鋒否認犯行,圖自己享受或滿足虛榮心,利用自己的職權或影響力,架空內控制度,從事奢侈行為,仍辯稱是公司業務必需,由公司報銷,且以大股東身分控制台中商銀及其子公司期間,絕對控制人事,具體介入公司營運,台中商銀之內控制度已形同虛設。檢方認為,王貴鋒此種傲慢心態,視公司治理於敝屣,視法律於無物,不處以重刑,難以矯正其犯行,為導正公司治理樣貌,回復金融秩序等,從重求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億元。此外,檢方也認為,台中商銀不維護全體存戶或股東利益,改正形同虛設的內控制度,防免弊案於未來,亦不願積極主動追償過去所受損害,消極以對,未將台中商銀最佳利益置於最優地位,將可隨時撤換任何一席董事王貴鋒的利益置於最優地位,未見企業誠信文化改善及內控制度優化之跡象,因此請求從重科予罰金5億元。法官也裁定王貴鋒以1.5億元交保,王貴鋒的親友隨即急忙籌款,檢方則預計將對此裁定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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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業納管、壽險沿用「覆蓋法」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這樣說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21日任滿一個月,下午與銀行局長莊琇媛、證期局局長張振山、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綜合發展處長胡則華共同召開媒體聯訪記者會,彭金隆對於租賃業、BNPL納管範圍與法規、大型壽險公司期盼接軌IFRS17能否沿用覆蓋法等的在地化措施等態度立場與看法,加以說明。對於媒體詢問,外界有建議租賃業、BNPL等納入金管會監督管理範圍之案,彭金隆認為「租賃業現在不是無法可管,是可透過民法等法規,現有五千、六千多家業者各家樣態各異,還需多加了解研究趨勢,解決社會疑慮」。目前租賃業者已有自律規範,督促成立公會、透過銀行貸後管理與上市櫃公司內控內稽加以控管。彭金隆也提到他對於保險業2026年接軌IFRS17表示「會順利、樂觀」的看法,就目前各家保險公司試算等準備情況,他認為不宜談個案,不便為業者打分數,但對於大型壽險公司有聲音希望接軌IFRS17之後,能否沿用覆蓋法等的在地化措施,彭金隆首度表達看法。有大型壽險公司建議,在投資股票、基金的部分,能不能繼續沿用現在的覆蓋機制,因為假設沒有覆蓋機制的話,變成壽險資金進股市的話,變成景氣好、股市好的時候會大賺,假設股市不好的時候會大虧,將會影響整個財報表的穩定性,希望金管會能給予相關的配套措施。彭金隆說,接軌IFRS17的時間已定,由於大家的目標一致,在乎的是方法,有些國家已經早我國三年採用,就方法論、參考係數來看,各國有做一些調整的差異性,目前我們正透過「在地化與過渡化」兩大措施讓保險業者可以較溫和漸進方式進行,台灣有其特殊的背景與現況,IFRS17是比較剛性的準則,客觀事實是接軌後就沒有覆蓋法,但也有一些學者思考此況,從整個國際市場來看,會來思考。彭金隆也提到,就新一代清償能力的層面法規來說,參考韓國為例,是會動態調整的,就連韓國也幾乎是在接軌前的最後一刻也還有在微調的情況,未來也會保有彈性、空間的調適做法,沒有終點,但要做甚麼之前都要試算。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則說,保險局目前並沒有接到業者提供的建議方案,金管會也確實有注意到韓國之況,我國也有需自己面臨的挑戰與問題。彭金隆今天宣示金管會接下來要建立「安全與發展並進」的新金融市場的「金融安全、發展與創新」二大基礎與六大施政面向,包括「強化金融資本韌性與風險管理」、「健全市場紀律與公司治理」與「促進金融市場發展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加速金融科技創新發展」、「強化永續金融發展」,其中,在金融安全與發展創新中間,須「落實普惠金融、消費權益保護與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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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出新怪獸1/打詐科技偵查政院索「空白授權」立委巧諷「王膝知」恐更多
行政院去年力推打詐五法後,打詐績效不彰仍為全民詬病,不到一年又火速推「新打詐四法」,並將有侵害人權隱憂的「科技偵察」手法合法化,還要立院給「空白授權」,檢警從而可以監控民眾網路流量紀錄,事前不需法院許可,事後不用通知民眾,立委擔憂立法後,不僅打詐能用,《國安法》、《反滲透法》也能援用全面監控網路「想看就看」,形同宣告「大監控時代」來臨。詭異的是,朝野目前正為民進黨中央是否利用電信業者違法提供個資,監控在野黨吵得沸沸揚揚,但對政府援引新打詐四法授權任意監控民眾網路、手機,就連無辜第三者都可能陷入被監控危機,雖然人權團體多番提出警告,朝野立委聽者藐藐,爭議的打詐四法依舊火速完成初審、送院會協商。新打詐四法涵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案,及《洗錢防制法》修正案,其中合法化科技偵察標的頗受爭議,包括監控民車GPS訊號、民眾網路流量記錄,用熱顯像儀監控民宅室內活動、監控民眾手機訊號等。而執法單位運用的偵查工具「M化車」就是虛擬基地台,凡是M化車停留的周邊500公尺、360度內範圍所有手機訊息皆可以全面截聽,可追蹤嫌疑犯罪足跡及通聯,被視為「破案神器」,警政署、海巡署與國安局都採購並使用中,但過去因無法律授權依據,法院屢以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作出拒絕採認的判決。不法集團犯案手法日新月異、還會利用最新科技犯案,警方也被迫採取科技偵察辦案,圖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設立的「鷹眼隊」,可透過路口監視器鎖定嫌犯移動蹤跡。(圖/趙世勳攝)立委羅智強說,詐團魔高一丈,檢警壓力可想而知,只能用科技偵察應對,但保障基本人權是合法科偵的前提,檢警雖擔心事前申請錯失時機,但事後亦應通知當事人,方便救濟求償。他還說,不同科技偵察手段應有不同人權保障考量。例如草案明訂M化車要法官許可,立委就更關心M化車蒐集資訊銷毀及申訴救濟,目前爭議最大的是,新法授權司法警察可監控包括「IP位址」在內等民眾六項使用網路流量資料,凡監控不超過24小時,事前不必申請、事後不用告知,侵害人權疑慮甚鉅。法務部長鄭銘謙、次長黃謀信堅持,事後通知與否,應尊重司法院(法官)決定,法務部未來也會有「內控」,但羅智強開酸法務部說,檢方長期宣稱「偵查不公開都有內控」,但近年高達7000多件檢方「偵查公開」疑案,卻無任一案成立,「內控保證」一說不具公信力。民進黨立委莊瑞雄提醒,昔日「馬王政爭」爆出特偵組非法監聽,不僅特偵組因而被廢,通訊監察保障法還大翻修,如今民眾使用手機頻率更甚市話,但監控當事人與無關第三者之間資料應有不同的標準,否則很可能又出現「監控A手機,卻辦B案件」,當檢警可任意執行監控,當事人卻渾然不覺,事後該如何針對人權被侵害求償。立委莊瑞雄直言,「馬王政爭」驚爆特偵組非法監聽,如今民眾使用手機頻率更甚市話,因此新打詐四法雖讓科技偵察合法化,但監控當事人與無關第三者應有不同程度的處理標準,避免人權遭侵害的疑慮。(圖/方萬民攝)他說,電信單位配合新打詐四法,未來將存取更巨量的客戶上網紀錄,至於業者要保存個資多久、能否交叉比對,以及駭客入侵與外流詐團,這些都不是法務部內控管得上的,當心打詐養出難以控制的新怪獸。莊瑞雄向來力挺政院決策,言談間雖未提到「王義川偵防疑雲」,卻巧用政爭往事顯然「用心良苦」,提醒政府擅開科技監控「後門」,恐怕後患無窮。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林俊宏指出,「網路流量紀錄」包含手機使用行動網路,產生的「手機辨識碼」、「IP位址」、「連線時間、用量」、「瀏覽網址」等,未來科技偵防標的是否涵蓋全民上網歷程,法務部有必要更清楚釋疑,至於開放司法警察任意調取個人資料,也應訂出更清楚要件,就算有緊急狀況,也需有第三方中立機關事後審查機制,才能保障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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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湳市場凌晨火警!火海吞噬店舖攤位14輛消防車出動救援 幸無人傷亡
台中市水湳市場14日凌晨發生火警,一家店舖突起大火,波及臨路四處攤位,整片區域陷入火海,消防局迅速反應,派遣14輛消防車、48名消防員緊急趕往現場,在20分鐘內控制住火勢,幸運的是無人傷亡。台中市消防局於14日凌晨2時9分,接獲火警報告,迅速調動第八大隊及水湳等5個單位,副大隊長沈建民親自擔任指揮官,現場的建築物為2層磚造、3樓鐵皮加蓋,起火時店鋪未營業,當消防人員抵達時,1樓建築及臨路攤位四處已被熊熊烈火吞噬。消防隊立即布署水線進行搶救,火勢於凌晨2時27分得到控制,並於2時28分完全撲滅,經過搜索確認,無人受傷或受困,初步調查此次火災燒毀1樓雜物及四處攤位,燃燒面積約30平方公尺,目前,起火原因仍在調查中。台中市消防局提醒民眾,夏季高溫乾燥,火災風險增加,務必注意防火安全,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也呼籲商家及居民平時應加強防火措施,共同維護市場安全,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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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BOX母公司掛牌急喊破局控被刁難 統一證重訊反擊:未達上市標準
知名串流音樂平台KKBOX母公司科科科技(6950)原先預定19日在證交所主板掛牌上市,不過12日竟拋出震撼彈,「很遺憾本公司未能如期於台灣證交所順利掛牌上市」,指控主辦券商統一證券刁難,導致上市流程終止。對此,統一證12日晚間發重訊指出,「公司並非故意刁難不送件」。根據統一證所發的聲明,「本公司詢價圈購作業均依照相關法令及內控作業流程辦理,本案科科科技之合格圈購單累計數量未達應提交詢價圈購1萬3837張之承銷總數量」。統一證還指出,公司承銷作業合法辦理,並非故意刁難不送件,「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無法進行承銷價格訂價作業,並非報導內容所指已達上市標準,亦非本公司多所刁難、不願送件」。統一證同時向投資人發出通知訊息,表示這次公開申購的申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均不加計利息予以退回,預計6月13日辦理未完成訂價退款作業。據了解,科科科技為配合初次上市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取詢價圈購與公開申購同步公開承銷作業,承銷總數為1萬8500張,其中公開申購張數暫訂1845張,詢價圈購暫訂價格區間為85元至88元,表定13日抽籤、19日掛牌。另據金管會證期局指出,上市案在金管會是備查,通常上市案通過6個月掛牌,若有延長可能無法上市,證期局需要確認上市程序是否合理,也會請證交易所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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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玲上網記錄恐全露? 羅智強要求科技偵察強制告知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天在立院司法委員會質詢時大酸,在法務部的「有效內控下」,台灣已進入「偵查大公開」時代,因從108年到112年底,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之虞的案件,高達7255件,卻沒有任何一位檢察官被懲處,包括楊文科案、林姿妙案、高虹安案偵查期間,都被特定媒體「偵查大公開」,他痛批法務部的「內控機制」根本是笑話。羅智強話鋒一轉說,法務部積極推動打詐四法,根據草案,未來檢警監控網路,可以在特定前提下,不向法院事前申請、事後不通知被監控者,法務部雖強調「有內控不損及人權」,但在「偵查大公開」時代下,誰還相信法務部「內控」?他舉例,若檢警查到林志玲網路流量記錄,只要監控不超過24小時,林志玲在這段時間內瀏覽過的網站將一覽無遺,這些記錄若又被外洩給詐欺集團或媒體,林志玲卻完全不知,這合理嗎?對於羅智強的指控,法務部次長黃謀信頗不以為然,他強調7255件的數字「只是列管案件數」,對於羅智強嗆聲「難道還要我調媒體內容給你看」,黃謀信說「這些案件各地地檢署都有檢討」「新竹地檢有檢討,但最後認為沒有偵查不公開」,羅智強聽到後更生氣的說「謝謝啊」「眼睛瞎了才會說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羅智強說,法務部的「偵查大公開」連監院都看不下去,108年就出具正式調查報告,明確指出檢調偵辦社會矚目案件,違反偵查不公開情形嚴重,侵害人權,他本人也是受害者,只是他無法追查是誰外洩偵查過程,也沒有檢察官被懲處。他警告,避免「打詐四法」侵害人權只靠法務部「內控」將後患無窮,全國1400位檢察官,法務部能保證不會有任何一位檢察官,將個人資訊洩漏給媒體?也不會有不肖司法警察,將民眾資料賣給詐欺集團,實際案例不是已有司法警察因此被起訴?他將提案,未來凡涉偵辦民眾,都要引進「偵查不公開法制化」概念,事後一定要通知當事人,並用法律明訂補救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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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詐修法讓檢警能調民眾網路紀錄 連綠委都擔心「養出怪獸」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今天質詢時,提醒法務部長鄭銘謙,法務部為了「打詐」修改「通訊監察保障法」,新增將民眾的「網路流量記錄」資料納入檢警辦案時可向電信業者申請調閱的對象,將形同要求電信業者長期保留手機、網路使用者的大量數據,包括上了哪些網頁都鉅細靡遺。他擔心此舉將讓電信業者擁有使用者「更巨量的資料」進行分析比對「恐將養出更可怕的怪獸」,這些資料一旦被駭客攻擊偷走,後果更難設想。莊瑞雄說,根據「通訊監察保障法(簡稱通保法)修正案」草案,法務部未來將可要求電信業者提供民眾(嫌疑人)「網路流量記錄」,內容包括「個人用戶、電信使用人的通訊設備識別資料、網際網路位址及位置資訊、通訊時間、連線用量與封包數量、網域名稱、應用服務類型及協定」等記錄,未來詐騙嫌疑人包括「曾瀏覽的網頁」檢警都有機會清楚掌握,隨時可向法院申請調閱、要求電信業者提供。立院司法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打詐四法」中的通訊監察及保障法修正草案,鄭銘謙在報告時說,該項修正案主要針對檢警未來辦案可調閱的民眾六種「網路流量紀錄」的定義,並規定調取「網路流量記錄」前要先經過法院同意,並新增兒少性剝削條例、國安法、反滲透法、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相關的罪責,強化查緝能量。不過,由於「通訊監察及保障法修正草案」內容,攸關人權、隱私權保障,以及手機、電信業者的個資隱私保護,即使執政黨立委也有不少疑慮。莊瑞雄也一再「委婉」提醒法務部長鄭銘謙,面對來自民間團體及各黨立委的質疑,不能僅用「行政單位有內控機制」「未來草案三讀後就會以子法規範」千篇一律的回覆,必需要更積極的向外界說明,並補充草案不足之處,否則為了「打詐」倉促修法,恐怕將養出「更恐怖的大怪獸」,後患無窮。莊瑞雄表示,釋字631號釋憲文,「人民權益」顯然比「刑事訴訟中的刑事訴追利益(例如破獲詐騙案)」,位階更高,該解釋文同時也釐清「人民秘密通訊自由」的保障範圍。莊瑞雄指出,「通訊監察」與「搜索」「扣押」同為刑事訴訟所使用的偵察手段,但檢警對嫌疑人祭出搜索、扣押,在向法院申請許可時,當事人還有機會行使必要的防禦權。但如果將「網路資料」也列入「通訊監察」的對象,監控使用者網路恐怕「來無影、去無蹤」「神不知、鬼不覺」,當事人未必能申請救濟,尤其監控手機內容就是當事人自己的聲音及談話,當事人甚至連「聲明不符」的機會都沒有。此外,莊瑞雄也質疑,通訊監察法新增將「網路流量紀錄」納入監控範圍,但草案規定(檢警)卻沒有告知當事人被監控的義務,法務部的設計,令人費解。鄭銘謙則在幕僚猛給小抄的情況下說明,是否要給予「被監控網路流量記錄」者通知救濟,應由司法院做通盤考量,但莊瑞雄顯然不滿意這樣的答覆,強調憲法保障人民通訊自主權,大法官會議解釋也提過「人民生活私密領域不受侵擾及個人資料自主權」,但不論司法院或法務部僅一再強調(通訊監察)行政機關會有內控,但卻沒有將(網路通訊監察)告知當事人規定,顯然不恰當。他強調,以往立院在通訊監察修法過程中「監聽蒐證」就已爭議不斷,例如「馬王政爭」爆發後,整部通訊監察法幾乎都大翻修,監聽也變成「一人一狀(法院核准檢警一次監聽申請、只適用一個監聽對象)」。莊瑞雄因此警告,法務部目前要求電信業者提供的六種「網路流量記錄」,究竟要監控民眾使用網路的哪些部份,法務部應該先對民眾講清楚。莊瑞雄還表示,因修法,電信業者未來可能以「配合政府」為由,更能理直氣壯的長期保存使用者電信、手機及網路使用記錄,業者將因此累積更巨量的使用者個資,可作為分析、比對上網習慣,甚至提供與政治相關的活動行為分析,會不會又引發外界憂慮,為了「打詐」養出一頭「難以控制」的大怪獸?鄭銘謙在答詢過程中,雖曾試圖說明法務部調取使用者個資,未必會詳細到瀏覽每個網頁都清楚呈現,但莊瑞雄仍認為,鄭銘謙還沒看懂問題的嚴重性,就算調閱「網路流量記錄」也需要法官同意,他仍認為讓電信業者永遠保留客戶的網路、電信使用資料,外界一定會有疑慮。他還批評,法務部總是動不動就說「有行政監督、內控」,回應立委及民團的質疑,但業者長期保存資料,法務部哪有辦法「內控」?那些是電信業者的事。鄭銘謙雖再度強調「法務部子法會管理」,但莊瑞雄說,就算有子法,當電信業者保留巨量資料,如果又被駭客侵入奪走,萬一又被有心人利用,法務部修法要打擊犯罪的美意,會不會又成為詐騙集團的「新養分」?果真如此,豈不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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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偵法先立法個資保護再說?曾是「檢方」的吳宗憲這樣看
立委吳宗憲今天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如果打詐四法完成立法後,透過這些法律蒐集到的大量民眾數位資訊要如何處理?是否能比照德國的作法,成立「外部中立單位審查、定期向國會報告」?他也建議法務部,會同司法院、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就相關數位個資進行完整配套,包括未來檢、警要針對嫌疑人通訊裝置「使用木馬程式」,應該要讓立院瞭解大致作法。法務部長鄭銘謙則說,法務部未來將會制訂「內規」要點,讓執行單位有所依循,正在看質詢資料的吳宗憲聽到後,抬頭問鄭銘謙「所以法務部還沒有訂定保障科技偵察個資的規範?」,鄭銘謙說「等到立法後就會訂定內控機制」。吳宗憲聞言顯得有點訝異,要求法務部在兩個月內提供立院「如何保障科技偵察下的民眾個資」作法,並對鄭銘謙說「法務部總不等科技偵察保障法」都三讀了,檢察官都開始上線科技偵察了,還不知那些科技偵察個資要如何保護管理,他建議法務部思考,比照德國、找政府外部的中立第三方進行審查。吳宗憲強調,「打擊犯罪大家都支持」,但民眾都怕政府蒐集的個資又被濫用,畢竟「王義川風暴」雖然檢方還沒查出結果,但已經讓民眾人人自危,人心惶惶。此外,針對嫌疑人「設備端通訊監察」的部份,他也認為,法務部應該先提供立委「未來會怎麼做」,雖然具體程序並不在這次修法過程中,但未來檢警如果要對嫌疑人通訊設備「放木馬」,起碼應說明大致方向。鄭銘謙說,未來個人資料委員會成立後,會負責「科技偵察下的個資保護」業務,但吳宗憲並不滿意,提醒鄭銘謙,即使個人資料委員會成立,也只是政府下設的單位,雖然它標榜是「中立機關」,但是最後又會不會變成另一個NCC,遭質疑中立性、被罵到臭頭?這是全民最關心的事。吳宗憲今天質詢時也說,他曾任檢察官,一直認為偵辦案件如果涉及「人權保障」的部份,交給法官認定,就能避免由偵察機關自己下決定,在破案優先廈,不小心影響到人權,以前搜索權還在檢察官手中的時候,外界批評會被濫用,後來才移到法官手中,相當程度防範搜索權遭濫用。但他也說,因為司法院遲遲不修法,他在擔任檢察官時,確實也聽過不少檢察官抱怨因為沒修法,GPS也不能用、「M號車」也不能用,耽誤辦案,但即使如此,他個人仍希望「科技偵察」能夠透過修改刑事訴訟法實現,而非像現在單獨立「科技偵察法」,既然科技偵察各種類型案件都適用,搜索、扣押規範又都在刑事訴訟法中,只有「科技偵察」不由刑事訴訟法規定,獨立專法規範,他非常有意見,尤其「搜索」「扣押」有法官進行審斷、保留,科技偵察卻不必,雖然此舉可能有助提高「偵辦效率」,但未來也可能形成「法務部訂定的規定、卻要司法院法官遵守」之質疑,不僅體例很怪,更可能會引發「球員兼裁判」、無法充分保障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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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新聞自由 藍白修法判決前新聞台執照有效付委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陳玉珍、羅智強等人日前召開記者會,提案修正「衛星廣播電視法」,明訂新聞自由入法、從嚴註銷換照條件,並且採「先司法後行政」,在司法判決前新聞台執照仍有效,且溯及既往。該草案今日順利付委,立院交通委員會將擇期審查。11名藍委領銜提案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內容明訂,新聞台執照被註銷者若提起行政救濟,於訴願期間或行政訴訟確定判決前,執照繼續有效,此外,條文明訂,修正案通過後,效力溯及既往,適用爭訟中案件。該案連署立委除羅智強、陳玉珍、王鴻薇等50多人外,民眾黨立委張啟楷、林國成、麥玉珍也參與連署。修正草案說明特別指出,鑑於履行憲法對新聞自由的保障,以及健全衛星廣播電視發展與維護公眾視聽權益與多元化,現行對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規範未盡周全,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註銷執照、不予換照,衝擊新聞自由、民眾視聽權益與多元化,以及將形成不可回復的損害。修正草案規定,參照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規範,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分公司的執照,有效期間從6年延長為9年。為避免NCC以「營運不善之虞」註銷「新聞台」執照,草案也加嚴註銷執照條件,要求主管機關應先「窮盡一切手段」,協助營運不善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經輔導後,讓申請人予以補正資料,若屆期不補正、補正不全且持續不改善時,才得駁回其申請。至於註銷、換照的審評鑑程序、審查項目、評分基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訂定,並需每5年檢討一次,送立法院審查。立院院會會今天議程開始後,先處理報告事項,現場沒有立委對藍委提案的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付委提出異議,草案順利交付交通委員會審查。2020年12月12日,NCC以多次違規及內控機制失靈的理由,關掉中天新聞台。中天不服,打官司已連17勝,包括換照申請訴訟,北高行也發回更審,在野黨認為,這些例證證明中天新聞台禁得起考驗,NCC為政治目的亂扣帽子「雙標」,NCC則堅持上訴,在野立委則痛批NCC已淪為執政黨箝制新聞自由的東廠,並提案修法,保障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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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銀行員投資失利「竟盜領61客戶存款」 她盜430萬手法曝光
有銀行在去年驚爆有女行員挪用61名客戶共430萬餘元存款,這名北市某分行前交易櫃員陳女,因投資失利、急需用錢,從2022年12月至2023年6月,擅自拿客戶印鑑多蓋取款憑證,更將客戶資料重建在自己存摺磁條,偽冒客戶簽名取款,及代收信用卡或房屋稅未即時入帳等手法挪用,此舉害銀行遭金管會開罰800萬,今依違反《銀行法》將陳女起訴。根據檢方表示,北市某分行前交易櫃員陳員從2022年12月到去(2023)年6月,擅自以客戶印鑑多蓋取款憑證取款、將客戶資料重建於自己之存摺磁條,再偽冒客戶簽名取款等手法挪用客戶資金,影響61人,挪用金額達430萬元。據了解,陳員,2022年12月卻因投資失利、急需用錢,先利用客戶繳稅、勞健保機會,涉違背職務侵占款項,以及客戶繳信用卡費時,收受款項後侵占入己。陳女原以為自己神不知鬼不覺,直到去年6月29日分行接到沈姓客戶反應疑遭盜領款項,銀行追查下,才知竟是自己人,陳女見紙包不止火坦承一切。銀行隨後啟動內部稽核,發現陳女除了去年6月28、29日盜領客戶存款上百萬元,還利用經辦客戶現金繳納信用卡費、稅款等機會,在存根聯蓋上收款印章,款項卻未上繳銀行,藉此私吞現金共共272萬餘元。銀行今年2月發佈新聞稿指出,第一時間主動清查可能受影響的客戶,以確保客戶權益,並向主管機關通報重大偶發事件,並解僱陳姓女櫃員,檢方接獲銀行報案,發現陳女僅花7個月,以72次不法手段共得手430萬5136元,陳女到案坦承犯罪。士林地檢署認定陳女違背其職務,致生損害銀行客戶權益,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陳女,若罪名成立,可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而金管會認銀行未落實執行磁條重建覆核機制、未落實執行代收稅款章戳保管、代收信用卡款作業程序,及未確實督導員工遵守行為準則,顯示銀行未能執行內控,懲處8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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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網路簽賭狂輸借高利貸以債養債 遭6煞「塞進賓士車」警深夜攻堅救人
新北市36歲簡姓男子有賭博惡習,因網路簽賭而欠下大筆債務,他竟選擇借高利貸「以債養債」,向多家錢莊商借24萬元,又因還不出來而於22日遭6人押走,還要求他打給父親出面解決債務,警方獲報後前往攻堅救人,當中更赫見一名穿緊身褲的女子,並搜出K他命毒品等證物,全案依法偵辦。據了解,簡男平時在工地開卡車和怪手為生,但他有竊盜、傷害和賭博等多項前科,平時更沉溺於網路簽賭而欠下大筆賭債,他在無力償還下選擇「以債養債」,向多家錢莊借高利貸。簡男從2024年初開始,陸續向地下錢莊借款,其中一家借5萬元實拿3萬2 000元,借3萬元實拿1萬2000元,還必須每7天還款2萬6000元,同時簽立5萬及3萬元的本票,逾期一天另外加3000 元,外一家則是借6萬元實拿3萬元,每日需還3000 元,簽訂6萬本票;最後一家則是借10萬元實拿8萬元,每七天還2萬元,簽訂本票10萬元,逾期支付1萬元賠償金。而簡男連自己欠下多少債務、哪一家要還多少都難以記清,最終更因無力償還而於22日下午遭6人押走,簡男遭控制行動、球棒威嚇,並將他塞進賓士車內控制行動,還要求他打給父親出面解決債務,簡父被嚇得報警,警方則於同日深夜救人。警方在三峽佳興路一處停車場發現簡男身影,並派遣大批警力攻堅救人,成功將32歲賴男、28歲簡男、31歲向男、28歲陳男、25歲紀男及21歲張女等人制伏,。這群惡煞則否認指控,表示自己是好言相勸要簡男趕快還錢,但員警檢視賴男手機了,發現竟還有「上游指示」,要求惡煞「拿童軍繩綁起來」等語,並在向男和紀男車上搜出毒品K他命等證物,訊後依刑法妨害秩序、加重妨害自由、重利、恐嚇及毒品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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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興蘆竹廠驚傳火警!11車27人迅速救援 3年內已起火4次
桃園蘆竹的PCB大廠欣興(3037),於5月21日下午4時45分驚傳火警,起火點是廠區二樓的機台,現場危險物品眾多,引發高度關注,消防局接報後,迅速出動11輛消防車及27名人員趕赴現場,並在20分鐘內控制住火勢,幸而無人傷亡。目前,消防單位正在釐清起火原因。蘆竹廠區的火警發生後,已迅速且安全地撤離人員並自行撲滅火勢,隨後通報消防單位,初步評估顯示,火警對公司經濟損失並不大,具體損失金額尚在調查中,事故並未造成人員傷亡,起火點及具體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鑑定。對於後續處理,欣興承諾將全力配合消防單位調查,並進行全面檢討和改善,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公司也表示,將針對廠內安全措施進行加強和升級,以確保未來生產安全無虞。值得注意的是,這並非欣興公司首次發生火警,2020年10月28日,該公司位於桃園龜山工業區的山鶯廠曾發生火警,不到5個月後,同棟廠房又因拆除管線不慎引發火災;此外,2023年8月19日,桃園大誠廠的電鍍藥液儲存室也曾起火。此次蘆竹廠區的火警事件,讓欣興公司在3年內共經歷至少4次火警,安全管理再度受到考驗,面對接連不斷的火警事故,欣興公司需要更加重視安全防護措施,並進一步強化內部管理,確保員工和廠區的安全,避免未來再度發生火災,給公司和社會帶來更大的損失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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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元就能買到《清明上河圖》?故宮爆國安危機 真相竟是內部人搞烏龍上傳
國立故宮博物院珍藏的《清明上河圖》等40萬張國寶名畫,日前被爆出數位圖檔外洩,在「淘寶網」只要人民幣10元(約新台幣45元)就能下載,引發「國安危機」,調查局也介入偵辦。案經士林地檢署調查後,卻發現竟是故宮搞烏龍,承辦人員將珍貴高清圖檔放至免費下載平台,一般民眾隨手就能取得,全案日前簽結,2名被查出有下載的民眾也在取證後請回。故宮去年3月爆發名畫圖檔外洩事件,有人發現在大陸淘寶網上,只需花10元人民幣,就可取得《清明上河圖》、《快雪時晴帖》等高清數位圖檔。故宮認為這些國寶圖檔都有加密、列管,懷疑有駭客利用破解程式入侵,此事後來有立委質詢,懷疑故宮遭網路攻擊,全案演變成國安事件,調查局也加以偵辦。據了解,士檢根據IP循線追查,日前傳喚2名曾到故宮網站下載圖檔的民眾到案,但調查後發現竟是故宮內部管控的問題,有承辦人員將名畫的高清圖檔,誤傳至一般人不需付費,就可點選進入的低階圖檔區。2人證稱,他們下載時沒有用任何破解程式,沒有付費也沒被阻擋,就是直接到網站上下載圖片,士林地檢署偵訊調查後,認為本案沒有事證涉及犯罪或有國安問題,日前全案簽結。間接證實故宮內控出紕漏,完全是故宮內部人員疏忽造成,根本未被駭客入侵,徹底是一場烏龍。故宮近來頻傳出包,去年翠玉白菜等15件國寶在台南市美術館展出,竟被鏡頭拍到兩名工作人員在毫無保護措施的翠玉白菜旁簽文件,相隔不到3公分,又發生南院清潔人員隨意進出庫房,此外,清乾隆青花花卉盤也被摔破,種種疏失去年遭監察院專案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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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林台76線下方工廠「火光驚現」 滾滾濃煙竄出 30分撲滅惡火
彰化縣員林市台76線快速道路3日晚上9點多傳出驚心一幕,下方1間鐵皮工廠發生火災,大火夾帶濃煙直竄,消防局隨即出動10車34人前往滅火,花30分鐘將火勢撲滅,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起火原因有待調查釐清。據悉,警消晚上9點多接獲報案,台76東西向快速公路下方鐵皮工廠驚見惡火,消防局立即調派10輛消防車輛、1輛救護車和19名消防人員跟15名義消趕往現場,抵達現場後,因是下班時間,火場內沒人,所幸無人傷亡。火災現場為1家經營電動捲門和烤漆板工程的鐵皮工廠,消防人員抵達時已陷入火海,隨即使用圓盤切割機進行破壞,再帶上梯燈和燈繩火速前往火場內灌救,在20分鐘內控制火勢,並在半小時後撲滅,後續殘火處理,也因濃煙過大,立即動用排煙機進行排煙作業。消防局表示,有駕駛開車經過,發現工廠起火且火勢快波及路邊,立即通報119,此次事故造成,現場燃燒面積約25平方公尺和財損約10萬元,詳細事發原因待火調人員進一步調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