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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 電動車 兵役 林姿妙 行政院留德任教當逃兵!31歲音樂才子「自首卻未獲緩刑」法官曝理由
服兵役是大部分男性的必經之路,但各種腦洞大開的逃兵事件卻屢見不鮮,桃園一名31歲黃姓男子自「出國留學」後就沒再返台,因未履行義務役遭到起訴,黃男雖主動自首,不過法官卻因「1理由」拒絕黃男的緩刑請求。根據判決書指出,黃男自2022年9月6日以就學身分出境,根據移民署規定,役男出境博士就學最高年限為30歲,經區公所於2023年1月發函催告返國當兵,但始終未見黃男報到入營。事後黃男委託父親向桃園地檢署自首,並出具德國美茵茲大學音樂學院的工作證明,檢方認定自白,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7款「役齡男子意圖避免徵兵處理」,起訴黃男。桃園地院審理認為,黃男服役前出國就學後滯留他國不歸,嚴重妨害國家徵兵及公民履行義務的公平性及國防兵員充足等情狀,判處黃男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至於黃男辯護人請求緩刑,法官審酌,黃男明知已逾法律規定役男出境就學最高年齡限制,應即返國服役,顯無不能返國服役情事,綜合考量充實國家兵力動員能量、維持徵兵制度運行順暢及兵役有效管理的公共利益,加上為了杜絕役男「即使出境,只要完成支付一定金額等緩刑條件,即可免除憲法上服兵役義務、脫免妨害兵役刑事責任」的錯誤認知,且役政單位已准黃男改服替代役,但他仍未返國服役,因此拒絕黃男的緩刑請求。
遭停職後首度現身 林姿妙元旦升旗淚喊清白:人在做天在看
被控涉貪一審有罪而遭停職的宜蘭縣長林姿妙1日表示,自己正派做事、「人在做天在看」,盼鄉親繼續支持宜蘭縣政府。林姿妙被控涉貪案12月31日一審宣判,當日宜蘭地方法院裁定依《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合計判處12年6個月並褫奪公權6年、沒收新台幣3,250萬元犯罪所得,內政部也即刻依法停職,由副縣長林茂盛代理。回顧案情,林姿妙遭控涉貪案爆發於2022年1月,當時宜蘭地檢署大動作指揮廉政官搜索縣府與縣長官邸等處,並帶回林姿妙、其女林羿伶還有縣府局處長等20多人漏夜偵訊,當時諭令林姿妙80萬元交保,還聲押了數名縣府官員獲准,並於8月23日對林姿妙等15人提起公訴。檢方起訴書指控,林姿妙2018年使用羅東鎮土地做為競選總部,而該地地主2019年因另一塊土地遭徵土增稅112萬元而向林姿妙陳情,林竟然指示局處違法認定徵稅標的符合「農地農用」而豁免徵收土增稅,換取地主2020年提供國民黨總統大選宜蘭縣競選總部所用,粗估不法獲利約240萬元。檢方也查出,林姿妙名下帳戶從2017年到2019年間,金流高達7,800多萬元,與自己合法收入顯不相當,也懷疑有利用支票與人頭帳戶洗錢嫌疑,進一步依犯違背職務收賄罪、偽造文書罪、特殊洗錢罪與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起訴林姿妙。林姿妙遭停職後,原計畫主持的元旦升旗典禮改由林茂盛主持,不過林姿妙仍以貴賓身分受邀出席。1日上午林姿妙抵達宜蘭運動公園之時天色濛濛亮,她到場立刻與林茂盛及其他縣府主管相擁致意,輕聲加油打氣。林姿妙重申,自己沒有做錯事,正派、戰戰兢兢,「人在做天在看」,現場民眾也大聲高呼「縣長加油」,林姿妙也以貴賓身分同框其他縣府主管、立法委員陳俊宇、吳宗憲、宜蘭縣議長張勝德等人登台,齊唱國歌。※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遭控涉貪一審有罪將停職 林姿妙喊上訴到底爭清白
宜蘭縣長林姿妙31日表示,當日宜蘭地方法院裁定依《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合計判處12年6個月並褫奪公權6年、沒收新台幣3,250萬元犯罪所得也將依法停職,簡直是「羅織罪名、政治迫害」,自己不能接受,一定上訴到底。林姿妙遭控涉貪案爆發於2022年1月,當時宜蘭地檢署大動作指揮廉政官搜索縣府與縣長官邸等處,並帶回林姿妙、其女林羿伶還有縣府局處長等20多人漏夜偵訊,當時諭令林姿妙80萬元交保,還聲押了數名縣府官員獲准,並於8月23日對林姿妙等15人提起公訴。檢方起訴書指控,林姿妙2018年使用羅東鎮土地做為競選總部,而該地地主2019年因另一塊土地遭徵土增稅112萬元而向林姿妙陳情,林竟然指示局處違法認定徵稅標的符合「農地農用」而豁免徵收土增稅,換取地主2020年提供國民黨總統大選宜蘭縣競選總部所用,粗估不法獲利約240萬元。檢方也查出,林姿妙名下帳戶從2017年到2019年間,金流高達7,800多萬元,與自己合法收入顯不相當,也懷疑有利用支票與人頭帳戶洗錢嫌疑,進一步依犯違背職務收賄罪、偽造文書罪、特殊洗錢罪與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起訴林姿妙。宜蘭地院2022年10月起召開數10次準備程序庭,並於2024年6月起進入審理,10月連開8次言詞辯論庭,10月23日辯論終結,而初始認罪的前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前農業處長康立和、前農務科長吳東原3人當庭翻供,並控訴宜蘭地檢偵訊時「不正取供」並進一步聲請勘驗偵訊光碟,宜蘭地院2023年9月開始勘驗,2024年6月勘驗完畢後,才進入審理程序。林姿妙批評,檢方張冠李戴、羅織罪證,自己一生清白,絕沒做壞事,縣府公務員也無端被捲入,平白遭到汙衊。檢方則指控,林姿妙涉指示多名局處首長聯合犯罪,可謂官箴敗壞,審理期間更涉利誘認罪官員,讓翻供的官員升官。林姿妙強調,面對31日法院一審的判決結果非常憤怒及痛心,現在還不了解法院為何判決自己有罪,收到判決理由後會與律師討論,但一定會提出上訴,捍衛自己的清白。※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涉貪污一審遭判12年6月 林姿妙將立刻停職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及貪汙案,一審於31日判決,林姿妙下午神色自若,親自到法院聽判決,並強調自己一生清白,宜蘭地院一審判處林姿妙12年6月,她則將立刻停職。檢方調查,林姿妙在首任縣長任內,2019年間涉入涉入羅東鎮1558地號免徵土地增值稅及多筆財產來源不明,檢廉2022年1月13日搜索宜蘭縣政府、縣長官邸等30多處,並依貪污罪聲押林姿妙,法官裁定80萬元交保。檢方在2022年8月23日依《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財產來源不明罪,以及《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偽造文書等罪名將林姿妙起訴,並求處22年6月重刑。宜蘭地院一審判決則於31日下午出爐,法官判處她12年6月有期徒刑,依《地方制度法》將立即停職。
元旦新制來了!最低工資調漲至28590元 2025年「17項新制」一次看
2024年已經走到盡頭,行政院綜合業務處今(26)日於院會報告「2025年元月起實施之重大政策及惠民措施」,內容包含「照顧」、「發展」兩大方面,內容包含勞工最低工資上路並調漲、軍公教調薪3%、調高2024年度免稅額等稅制優化措施、擴大發放文化禮金(文化幣)、提高重要癌症篩檢率、續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等總共17項政策。行政院也強調,惟因立法院預算審議尚未通過,且「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後,部分政策可能受影響。「照顧」方面:第一、勞工最低工資上路,同時為連續第9年調漲,明年月薪將由27470元,調整至28590元;時薪由183元調整為190元,約257萬名勞工受惠。第二、軍公教人員調薪3%,係自2018年來第4度調薪,實質薪資提升14.7%;另中央機關約僱人員、工友及約用人員之月薪調整至不低於最低工資1.1倍(約31449元)。第三、調高2024年基本生活費用及2024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身心障礙、幼兒學前、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等減稅優惠,約687萬戶受惠,明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適用;因應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調高2025年遺產稅、贈與稅之課稅級距金額;調增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銷售貨物」業別由8萬元調高至10萬元,「銷售勞務」業別由4萬元調高至5萬元,約12萬家受惠;延長購買復康巴士及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免徵貨物稅至2029年。第四、推動「青年百億海外圓夢基金計畫」,透過「築夢工場組」、「海外翱翔組」、及「年度旗艦計畫」3大實踐途徑,提供大專校院學生及青年海外學習機會,鼓勵青年開拓國際視野。第五、提高重要癌症篩檢率,擴大肺癌、乳癌、子宮頸癌及大腸癌等之公費篩檢對象及年齡範圍,並新增婦女人類乳突病毒篩檢項目。第六、延長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至2026年,補貼戶數並由50萬戶提升至75萬戶。第七、提高托育人員薪資、準公共托嬰中心及準公共居家托育人員獎助金額。第八、放寬自動查驗通關系統申請及使用資格,有戶籍國民申請使用自動查驗通關系統年齡自12歲以上調降至10歲以上,身高限制自140公分以上調降至120公分以上,並開放無戶籍國民得以「免許可」申請及使用自動查驗通關系統;在臺設有戶籍且已成年人,護照已逾期且資料頁記載事項不需變更之民眾,可全面使用自然人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上網申請換發護照。「發展」方面:第九、延長實施現股當沖證券交易稅稅率減半(1.5‰)3年至2027年,並自2025年1月6日起,取消創新板投資門檻,可交易人數由30萬戶增加至1,300萬戶。第十、續推動「投資台灣三大方案」至2027年,並擴大適用全球臺商及外人投資企業,聚焦五大信賴產業、服務業及大健康產業,以及要求具備AI運用元素,預計3年可創造投資金額6,000億元及4萬個就業機會。第十一、推動「中小微企業多元振興發展計畫」,以「3策略、3配套、1窗口」,協助中小微企業落實數位轉型、淨零轉型及發展通路,同時提供普惠貸款、租稅優惠及信保機制等配套措施,並建立單一服務窗口。第十二、推動「1集、2轉、3加3」稻米產業精進措施,鼓勵農民加入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加碼獎勵雜糧旱作,目標於3年內,提高產地乾穀價格每公斤3元。第十三、持續發放16至22歲青年1,200點文化幣,並推動13至15歲試辦發放600點文化幣。第十四、為振興花蓮觀光,自2025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持電子票證搭「台灣好行」(含行動支付),可繼續免費搭乘花蓮路線,其他路線則享半價優惠;「台灣觀巴」花蓮地區套裝行程推出1折優惠,其他地區則享2人同行1人免費優惠。第十五、實施碳費徵收制度,2025年排放量正式納入碳費徵收計算,2025年試申報不繳費,2026年起,收費對象約281家公司(計500廠),將依據2025年排放量及適用之費率進行繳費,預估至2030年可減量3,800萬公噸CO2e(二氧化碳當量)。第十六、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民宿及其他住宿業不得提供容量180毫升以上之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及乳液,亦不得於營業場所陳列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及浴帽等個人衛生用品供消費者自由取用,鼓勵消費者自備。第十七、改裝排氣管(替換用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上路,民眾安裝非原廠(改裝)排氣管,可購買噪音合格認證排氣管,或自費委託環境部許可噪音實驗室進行噪音檢測;如未辦理排氣管變更登記,將處900元至1800元罰鍰。
涉貪案12/31宣判! 林姿妙:司法會還清白
宜蘭縣長林姿妙25日就職6周年,縣府開記者會闡述6年來施政成果,由於宜蘭地方法院31日將宣判林姿妙等官員涉貪案,若林姿妙一審遭判有罪,依《地方制度法》必須停職,由副縣長林茂盛代理。面對下周的判決,林姿妙回應說:「相信司法會還我清白,我正派經營,謝謝大家。」林姿妙昨率縣府團隊以象徵合作的「牽罟」為主題,展現交通建設、民生福祉、環境永續、經濟發展、社會照護、觀光亮點等施政領域的努力與成果。但攸關她能否繼續擔任縣長的官司將在下周二宣判,外界相當關注。2022年1月13日檢廉搜索、約談林姿妙等官員,全案與羅東鎮一塊土地疑似非農地農用,卻免徵上百萬元土地增值稅有關,檢方以林姿妙涉嫌貪瀆重大為由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法官裁定80萬元交保。當年是選舉年,林姿妙涉貪案使她選情備受衝擊,她登記參選縣長前1周被檢方起訴,林痛批是政治追殺。不過同年底縣市長選舉,林姿妙在6搶1局勢中擊敗主要對手民進黨候選人江聰淵,以11.9萬餘票、50.67%得票率連任。林姿妙涉貪案共15名被告,連同林姿妙在內計有8名縣府官員、2名羅東鎮公所人員,其餘5人為林姿妙女兒林羿伶、林姿妙前助理張桂綾,以及礦業公司負責人和2名地主。全案今年10月23日辯論終結,檢方依收賄罪求處林姿妙20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所涉的特殊洗錢罪求刑2年6月,併科罰金200萬元。宜蘭地院定31日下午判決,如貪汙部分有罪,林姿妙將成為本屆縣市長中,繼新竹市長高虹安後第二位被停職者,雖然宣判日逼近,但林姿妙行程未受影響,昨也以司法會還她清白回應外界。
借名登記「因非法定名義人無須繳稅?」 法界提醒多留心免遭國稅局罰款
根據律師執業個人觀察,許多客戶偏好使用借名登記規劃資產,所以借名登記相關的權益及稅負問題越發重要,借名登記依照我國現行法規定下,可能會涉及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及遺產稅問題。首先,依照國稅局認定,個人獲取借名登記土地之售地利益,應列為其他所得申報所得稅。該局舉例甲兄與乙弟各出資共同購買A農地,並約定借名登記在乙弟(出名人)名下,嗣後甲兄與乙弟同意出售A農地,並依二人協議,甲兄(借名人)獲取售地款。針對這筆售地款,國稅局認為,甲兄(借名人)取得該筆借名登記財產的售地利益,依照所得稅法規定,依法要課徵所得稅。【註1】或許有人會問:個人出售土地不是免稅嗎?但是須注意,依照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所規定,個人出售土地其交易之所得免稅,只限於土地登記簿上之所有權人。而借名人(甲兄)不是土地登記簿上的所有權人,依照現行多數實務上看法,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為借名人與出名人間之債權契約,因此,借名人(甲兄)僅僅取得對登記名義人(出名人,乙弟)終止契約返還土地的請求權。換言之,當出名人(乙弟)出售土地取得價金,屬於債權買賣行為,當出名人(乙弟)將價金返還給借名人(甲兄)時,借名人(甲兄)取得該筆借名登記財產的售地利益,依照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依法要課徵所得稅。更進一步說明,可以參照最高行政法院101 年度 4 月份第 2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說明:出售土地之交易所得,免納所得稅,係因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土地,已受土地增值稅之核課,為免重複課稅 ,故不再就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而不動產借名行為是因為出售土地移轉登記移轉所有權的行為,故屬出售債權而非出售土地,所以沒有免課所得稅的適用。其次,借名登記可能涉及土地增值稅的問題,土地增值稅是針對土地所有權人之土地,於移轉時因自然漲價所課徵的稅。借名登記原因關係終止後,而請求移轉借名土地給實際所有權人時,應向請求登記移轉之土地實際所有權人課徵土地增值稅。也就是當借名人 (甲兄)終止借名關係時,出名人(乙弟)即負有返還所有權之義務,此時,甲兄要取回「借名登記」的土地要申報課徵土地增值稅。最後,借名登記也可能涉及遺產稅的問題,假設借名人 (甲兄)過世,因甲兄生前將土地借名登記在出名人(乙弟)名下,死亡後經由法院判決,該土地屬於甲兄財產,甲兄的繼承人必須把該筆借名登記的土地以「土地登記返還請求權」財產併入遺產, 自判決確定日起六個月內補報遺產稅。【註2】因此,借名登記因為不是法定名義人不用繳稅的說法是不正確的,或者千萬不要用投機方法,藉由借名登記來規避應承擔的義務或責任,若有需要仍應找專業律師討論才是保障自己的權益的方法。【註1】借名人所獲取之售地利益,是實現債權處分之利益,屬於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之其他所得,應以其收入減除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依法課徵綜合所得稅。 【註2】須特別注意的是,此時甲兄所遺留的是請求土地登記返還的債權,所以課稅標的為「土地登記返還請求權」並非「土地」,所以繼承人無法適用都市計畫法第50條,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遺產稅的規定。
電動車車主注意!汽燃費最快2030年開徵 依馬力課收
政府為鼓勵民眾使用電動汽機車,目前電動車輛免徵牌照稅及汽燃費,但電動車數量越來越多,將衝擊道路養護的經費來源,交通部已討論稅收多年。立委昨再度關心汽燃費議題,交通部預估最快2030年開徵,並依馬力課收,最高不超過1萬5720元;至於牌照稅免徵,預計明年底就會退場。汽燃費的本質接近道路使用費,稅金用於道路養護,但車主繳交同樣的稅金,每人使用道路的多寡不同,因而產生公平性問題。交通部評估汽燃費改革多年,除現行隨車徵收外,也考慮過隨油或和里程徵收。不過,隨油徵收將影響到用油不用路的農機具,且未來也收不到電動車的費用;若按里程徵收,雖能反映較真實的車輛使用狀況,但要面對查核的難題。3種方案各有優劣,交通部傾向維持現行的汽燃費隨車徵收模式。立委林俊憲昨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中質疑,針對「汽車燃料使用費」是否改成「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費」,以及稅收是否從隨車徵收改為隨油或隨里程徵收,運研所曾編列700多萬元研究,答案卻是各有優劣、不建議改變,做法不負責任。林俊憲指出,電動車數量增加,用油車就減少,交通部應說明清楚電動車會不會課稅、何時課稅。他說,近期網路上已有許多電動車主討論,甚至有人估算每年會被課10多萬的稅,造成車主及銷售端憂心。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目前國內小客車約600多萬輛,電動小客車近9萬輛,電動車比例僅占1%多。他補充,交通部定的徵收門檻,是電動小客車50萬輛、電動機車240萬輛,目前各約9萬輛、70萬輛,預估最快2030年開徵。林福山說,目前小客車汽燃費最高為1萬5720元,電動小客車馬力再大,也不會超過這個數字。財政部延長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預定2025年12月31日退場。財政部官員表示,日前已行文經濟部,詢問有無修法延長免稅期限需求,由於牌照稅是地方稅,財政部會做通盤考量。根據統計,截至今年8月底,掛牌純電車約8萬輛,免稅額21億元。
行政院拍板!延長關鍵原物料稅負減徵措施至明年3月
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昨召開穩定物價小組會議,考量國內物價受颱風致災遞延效應影響、國內外食費、食物類等漲幅仍高,決議延長關鍵原物料稅負減徵措施至明年3月底。這已是第14波減徵措施,若明年第1季國際農工原料價格趨緩、國內物價持續趨穩,且未來展望維持穩定,即可據以研議政策屆期退場。聖誕節慶及元旦跨年等活動將至,大型飲宴活動增加,推升國內餐飲消費需求。為穩定農產品價格,充裕供應冬令所需各類農產品,鄭麗君會中特別指示農業部持續監控批發市場行情變動,及落實各項調配供應措施,確保市場供貨無虞、價格平穩。鄭麗君表示,國際農工原物料已逐步回穩;惟部分原物料仍高於110年12月實施減徵措施時水準,同時考量國內物價受颱風致災遞延效應影響、國內外食費、食物類等漲幅仍高等因素,會中決議延長關鍵原物料稅負減徵措施至明(114)年3月底,持續從源頭減輕業者營運負擔,穩定民生物價。若明年第1季國際農工原料價格趨緩、國內物價持續趨穩,且未來展望維持穩定,即可據以研議政策屆期退場。行政院指出,秋季為台灣平地產區蔬菜重要種植季節,惟自9月起受豪雨及颱風影響,作物受損或延遲種植致11至12月份蔬菜供應減少,農糧署已輔導農民團體適時釋出倉儲甘藍供應至台北果菜市場;全台全聯福利中心、大潤發、愛買、家樂福等1572個通路據點推出甘藍優惠專區,每顆100元以下。行政院表示,12月為蔬菜盛產期,加上近期天氣回穩,適合蔬菜生產,蔬菜到貨量漸趨充裕,菜價預期可趨於平穩;當令水果如柑橘類等果品正值產期,供應穩定;聖誕節前土雞可由每週192萬隻增至228萬隻(+19%);白肉雞由每週520萬隻增至570萬隻(+10%);羊隻由每月2,400頭增至6,160頭(+1.6倍);水產品由平日310公噸提升至340公噸(+10%)。行政院表示,今年以來,國際農工原物料已逐步回穩,多數國際農工原物料價格已回落至110年12月實施減徵措施時水準,僅部份品項價格仍然較高。鄭副院長表示,考量近期受豪雨及連續颱風等氣候條件不穩影響影響國內蔬果價格,國內外食費、食物類等漲幅仍高,致11月CPI年增率升至2.08%,加以春節節慶將至將帶動消費採買需求增加,綜合考量各面向因素,原實施第13波減徵關鍵原物料稅負措施至本年12月底,會議決議啟動第14波措施,延長至明年3月底,以減輕國內業者營運負擔,穩定民生物價。減徵措施包括免徵進口黃豆、小麥、玉米營業稅;免徵小麥進口關稅;奶油、烘焙用奶粉、冷凍牛肉關稅稅率減半;汽油貨物稅每公升調降2元、柴油貨物稅每公升調降1.5元;水泥(卜特蘭一型)貨物稅減半。鄭麗君亦責請經濟部、農業部持續與公協會及主要業者聯繫,促請業者酌情調整商品價格,確實將降稅利益回饋消費者,以落實稅負減徵措施的政策原意。另請經濟部、農業部、國發會、財政部、主計總處等相關部會,持續掌握國內外情勢,若明年第1季國際農工原料價格趨緩、國內物價持續趨穩,且未來展望維持穩定,即可據以研議政策於明年三月後屆期退場。
電動車依馬力徵收汽燃費 交通部:最快2030年開徵最高1萬5720元
因應2050淨零碳排目標,政府鼓勵民眾汰換油車換用電動車,且在電動車尚未達到一定比率前免徵燃料費,目前電動汽機車掛牌數量約97萬輛,交通部規劃,電動小客車達到50萬輛、電動機車達到240萬輛,將採「隨車徵收」課徵汽燃費,預估最快2030年開徵,汽燃費依照各車款的馬力課收,最高不超過1萬5720元。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16)日上午審查鐵道局、運輸研究所,以及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報告114年度預算。立委林俊憲質詢時提到,交通部在2018年稱「汽車燃料使用費」容易造成誤解,改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費,實際上就是使用者付費,當時運研所編列兩筆錢,共700多萬元去研究,最後研究報告結果是各有優缺點,所以不建議改名。運研所所長林繼國說明,當時研究比較了隨油徵收、隨車徵收及隨里程徵收去綜合評估,現階段建議維持隨車徵收,未來可以視技術、里程、車重的技術發展調整。林俊憲問及,電動車是否會課徵汽燃費,何時會課徵、如何課徵?林繼國說明,因為現在還在政策鼓勵,未來電動車達到一定普及程度,一樣會隨車按照排氣量換算馬力進行合理課徵。林俊憲指出,現在很多電動車主很惶恐,到底會不會課稅、如何課稅,有網友估算一年可能要繳10幾萬或7、8萬的稅費,會不會影響電動車銷售、造成現有車主的慌恐,但如果交通部課徵汽燃費一定要對外說清楚,不要造成車主的恐慌。交通部長陳世凱表示,電動車達到一定數量才會徵收,目前數量還沒這麼多,還需要一段時間。交通部司長林福山答覆,目前電動小客車掛牌數將近9萬輛,佔全部掛牌600萬輛小客車,比例僅佔約1%,目前還沒實質影響到汽燃費的分配,預估2030年開徵。林俊憲認為,汽燃費這個名稱也會改掉,並不適用於電動車,這筆錢其實是道路維護跟安全管理的費用,使用者付費是公平的,車子有開上路就應該繳這比稅,只是政策要清楚。林俊憲提醒,重點是必須讓社會大眾清楚政策,並建議開公聽會,讓民眾更了解。陳世凱也允諾會舉行。林福山會後受訪補充,目前電動小客車掛牌數約9萬輛、電動機車約70萬輛,依照規劃電動小客車達到50萬輛、電動機車達到240萬輛會課徵,預估2030年是一個考量時間點。至於徵收費用部分,小客車汽燃費最高為1萬5720元,電動小客車馬力再大,汽燃費最高就是15720元;至於名稱,去年10月交委會提案討論,就是維持現行條文。
父過世留房地 兄弟分割繼承免報繳土地增值稅、契稅
桃園一名周姓男子多年前和弟弟共同繼承父親過世遺留的2處房地,並登記為公同共有,不過之後協商各取一處房地。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分割繼承不動產,不論分割的結果與應繼分是否相當,土地部分依照土地稅法第28條但書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稅務局分享一則個案,周姓男子多年前和弟弟共同繼承父親過世遺留的2處房地,因未能談妥如何分配,就登記為兄弟公同共有,最近和弟弟終於協商好各自取得1處房地,疑惑是否要報繳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對此,稅務局解答,分割繼承不動產,不論分割的結果與應繼分是否相當,土地部分依照土地稅法第28條但書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建物則非屬契稅條例第2條之課稅範圍。稅務局指出,繼承人如先辦理公同共有登記,嗣後再辦理分割繼承者,亦同。稅務局提醒,民眾分割繼承雖無需申報土地增值稅及契稅,但繼承人訂立之遺產分割協議書,依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規定,須按協議成立時不動產價值(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總額)貼用千分之1的印花稅票或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再持憑向地政機關辦理分割繼承登記。
台北男逃兵役「出國18年」除役才返台 法院判決出爐
台北一名沈姓男子於2006年6月自德霖技術學院企管系休學後,為了躲避兵役申請出國,直到達除役年齡才歸台。對此,台北地院也做出判決。判決書指出,沈姓男子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申請短期出境,本來沈男應在2006年11月前返國,然而經區公所發函催告,沈男卻仍逾期未歸,直到今年初,沈男達除役年齡35歲後才返國,經警方緝獲到案並由市府函送偵辦。法院表示,沈姓男子係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7款之役齡男子意圖避免徵兵處理,在2006年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在經過區公所發函催告後仍未返國,因此未能接受徵兵。法院審酌後認為,沈男明知役齡男子有依法服兵役之義務,卻漠視上開義務,妨害國家兵役之管理,直到除役後才返國,實有不該。法院指出,沈男大學畢業智識程度、已婚、育有未成年子女、現為當鋪股東、每月分紅新台幣8萬元、須扶養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母親、外公及其親屬等。法院衡量沈男犯後坦承犯行,以及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無前科之良好素行、未接受徵兵處理影響國家兵力徵集制度有效性程度(規避之役期為1年2月)等,最終判處有期徒刑五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2000元折算一日,也就是30萬元。
與高雄爭鋒!北市將大力發展「表演經濟」 蔣萬安:未來全面停徵娛樂稅
行政院9月拍板授權地方可停徵特定項目娛樂稅,台北市議員吳世正28日認為,北市應率先全國,完成免徵部分娛樂稅規畫。台北市長蔣萬安回應,非常贊成免徵娛樂稅,並「向議員和議會報告,台北市未來會全面停徵娛樂稅」,大力發展演藝、文化、表演和運動產業的蓬勃發展。吳世正表示,娛樂稅是1942年稅制,當時民生經濟低迷,為充實國庫及提倡戰時儉約生活風氣提出的特別稅,但這麼多年後,電影、表演、戲劇、舞蹈等已成大眾娛樂,顯然稅制已不合時宜。吳世正說,行政院會已經通過交由地方政府決定是否免徵娛樂稅,待立法院同意後,希望台北市可率先全國響應,不要等宣布通過,才開始研究,讓其他縣市搶先錯失良機。吳世正指出,高雄正與北市爭鋒頭,「不收錢、不收租金,果然刺激了藝文活動在高雄舉行」呼籲蔣萬安下達指示免徵娛樂稅,尤其台北有大巨蛋優勢,少1、2%的稅收,但對於舉辦大型活動來說,成本少好幾百萬,主辦單位就有意願,進而帶動娛樂經濟,增加的稅收可能就不只2、3億。蔣萬安說,非常贊成免徵娛樂稅,台北市是最有潛力發展演唱會經濟的城市,有強大的消費力、最多的演藝場館且規模最大,也有便利的交通,也是國際化的大都會,再加上大巨蛋啟用後,除辦體育賽事,接下來也要辦演唱會,他們非常有信心未來發展大巨蛋經濟。蔣萬安表示,希望台北市能吸引國際巨星、一流的團體及運動選手來市內進行賽事、演出,成為國際巨星來亞洲絕對不會錯過的城市,「所以我明確的向議員和議會報告,台北市未來會全面停徵娛樂稅」,大力發展演藝、文化、表演和運動產業的蓬勃發展。
川普走馬上任 首要退出《巴黎氣候協定》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9次締約方會議(COP29)11日將在亞塞拜然首都巴庫登場,然而美媒8日報導,美國總統當選人川普的政權交接團隊已準備好一系列行政命令,其中包括再次讓美國退出《巴黎氣候協定》。與此同時,歐盟執委會主席范德賴恩(Ursula von der Leyen)透露她與川普的通話內容,指歐盟考慮進口美國天然氣,以避免川普對歐洲貨品加徵關稅。美國現任拜登政府一直強調綠色政策,並在可再生能源項目上投入數十億美元。他在上任首日,即簽署美國重新加入《巴黎氣候協定》的命令,以扭轉川普在2017年任內退出協定的決策。《紐約時報》報導,在川普勝選後,其團隊已備好一系列行政命令,好讓美國退出這項要求各國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國際條約。不僅如此,其他行政命令包括,縮小《古蹟法》給予永久保護的一些土地或歷史古蹟的規模,以允許更多的鑽探和採礦活動。川普預計還將結束向亞洲和歐洲龐大市場出口新的液化天然氣禁令,並撤銷一項允許加州和其他州實施更嚴格汙染標準的豁免。紐時援引匿名消息指出,政權交接團隊部分成員正討論將環境保護署總部遷出華盛頓。這些舉措在在顯示,川普意圖推翻拜登的環保政策。川普政權交接團隊發言人李威特(Karoline Leavitt)回應路透稱,川普會「履行競選中的承諾」。值得注意的是,范德賴恩8日在歐盟領袖非正式會議後說,歐盟目前仍從俄羅斯進口大量液化天然氣,「我們為何不以價格更低的美國液化天然氣取而代之呢?這將降低我們的能源價格。」川普在競選期間,曾揚言美國應就進口產品加徵20%關稅。范德賴恩7日致電川普,認為若要免徵關稅,必須進行多項舉措,「首先是接觸,再討論共同利益,然後談判」。她表示,進口更多美國液化天然氣,是歐盟在明年1月川普宣誓就職後,有可能採取的貿易策略,也是她與川普通話時,提到的話題之一。法國廣播電台指出,美國已是歐洲最大的液化天然氣供應國,但從俄羅斯進口的液化天然氣仍穩居第二。隨著俄烏戰爭持續,歐盟官員正想方設法遏制莫斯科,但俄羅斯的天然氣和液化天然氣,不在制裁範圍內。
內政部:沒有要向寺廟加稅 籲民眾勿聽信流傳不實謠言
內政部表示,近期接獲部分宗教人士反映,有人謠傳政府要向寺廟增加稅收。內政部今(5)日嚴正澄清這是假訊息,政府對於寺廟沒有新增任何稅收。內政部表示,登記有案的寺廟,其寺廟建築物及座落土地如果已登記為寺廟所有,可向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免徵房屋稅、地價稅;也可依規定向當地國稅機關申請免稅證明,存款利息就可以免繳所得稅。內政部強調,政府沒有對於寺廟新增任何稅收,呼籲大家不要聽信、流傳不實謠言。
別等被課稅才滿頭問號 地主必懂「地價稅、土增稅」指南
不論是持有農地、道路用地、公設保留地(公保地)的大地主還是繼承部分土地的小地主,只要繼續持有或想移轉土地,就免不了為「稅賦」所苦。別因為「懶得處理」就這樣放著好幾年,因為不同用途的土地有著不同的稅務規定,不僅影響到土地的日常負擔,還會在未來的遺產分配、贈與或是轉售時產生顯著的影響。如果不熟悉這些差異,可能在無意中承擔不必要的稅負。不同土地利用方式有不同的土增稅和地價稅免徵規範。(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許多民眾覺得「我家的地就是放著而已啊!不用管它」,實際上以什麼樣的方式「被放著」可是影響很大。我們先針對每年11月都要徵收的「地價稅」以及與買賣息息相關的「土增稅」,來看看農地、公設保留地和道路用地在稅務上的差異。踏取國際開發因近期大舉收購新店區十四張B單元區段徵收土地時,意外發現既使市府對該區域內地主數次召開說明會也提供多元諮詢管道,尚未能將稅務觀念普及,針對一般民眾比較容易踩的誤區、例外進行分享。我們先就與近期要徵收的「地價稅」來探討:●「農地」:是不需要課徵地價稅的!但如果農地變更為與農業無關的使用,例如:景觀步道、造景假山等,則會在變更後的下一期課徵地價稅。●「道路用地」:想要免徵地價稅?請先符合這兩項條件:➊ 無償提供民眾通行。➋ 不是法定空地。常見的誤區在於:「我的道路用地免費提供給鄰居使用,為什麼還要繳地價稅?」因為地上有建築改良物,或是該道路用地其實屬於建築房屋應該要保留的法定空地,所以並不符合免徵要件,應繳交地價稅。●「公保地」:公保地在保留的期間,若繼續被當作「建築」使用的話,作為自用住宅使用依舊按2‰稅率課徵地價稅,其他使用則統一按6‰稅率課徵。唯有「沒有做任何使用且和使用中的土地隔離」、或作為「農業使用」可達免徵。有想要買賣家中土地的朋友們,可得緊盯「土地增值稅」了:●「農地」如果作為農業使用,則買賣與「自然人」是免課徵土增稅,也免徵所得稅。但若是移轉給法人,則仍需課徵土增稅。且要注意的是,坐落在農地上的「農舍」交易財產所得,就可能要計入個人綜所稅課徵。●「道路用地」的土增稅細節可需要多加注意。先討論免徵的情況:➊屬於都市土地範圍內,屬都市計劃法指定的公保地。如:公共設施用地別為道路用地,徵收前移轉,檢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在申報時可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 ➋不屬於都市土地範圍內,但已開闢完成,或一計劃核定作為公共設施道路使用,並且使用地編定為交通用地。但上述2項都記得檢附鄉鎮市公所核發相關的證明書,才能申請免徵土增稅。容易發生的爭議像是:1. 都市土地住宅區的道路用地「提供公共通行的道路用地,但是屬於都市土地住宅區,或是非都市土地交通用地,但不是被徵府徵收/協議價購移轉者,將因為其不屬於政府徵收、可徵收、或依法得徵收的道路用地」所以一樣需要徵收土增稅。2. 非都市土地精編定為交通用地,且依法和定為「公共設施用地」者,則仍需繳納土增稅。●「公保地」在尚未被徵收前的移轉可免徵土增稅,另「原則上」被徵收時免徵土地增值稅。為什麼特別強調原則上呢?因為如果是以「市地重劃」的方式取得的話,仍需課徵土徵稅;而「區段徵收」的方式則免徵。土地相關的稅收要減徵、免徵都需依照法令規定,各有不同的提前申請限制。土地持有者們都應該了解不同土地類型,在不同情況下的稅賦差異和對應策略,可以讓你在合法範圍內減輕稅務壓力,也避免在交易或移轉過程中承受額外負擔。趕快檢查你的土地使用情況,看看是否符合減免條件,或尋求同踏取國際的專業建議,將土地的價值發揮到最大!作者介紹 / 踏取國際開發 協理 藍德義致力協助民眾化繁為簡了解不動產從無到有的各項大小事,辦理土地買賣/都更與危老顧問及整合/閒置資產活化諮詢/商住工農不動產買賣/資產管理及家族傳承/地政士相關業務/各項稅務諮詢及節約稅費規劃…等。不動產相關疑問,歡迎線上諮詢,LINE ID為「@447asmbe」。
獲偷腥亡夫3億股票!正宮「耍1毒招」害慘小三女兒…逼私生女吞5千萬遺產稅
小小年紀卻因「私生子」身分慘背上千萬債務!一名陳姓男子與周姓妻子育有3名子女,在外還偷偷跟小三生下一名女兒,陳男亡故前將價值3億的股票全給正宮,但因股票贈與時間不到2年,因此依法需納入遺產稅,怎料正宮全家人竟神來一筆「拋棄繼承」,害得陳男的6歲私生女需繳5735萬元的遺產稅。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相關法規有違憲之虞並聲請釋憲,日前憲法法庭判決出爐了。該案發生於2016年6月間,外遇的陳姓男子將名下約3億多元的鋼鐵股,全數送給周姓髮妻,並申報核定「免徵贈與稅」,沒想到2017年12月陳男卻不幸逝世,而依照《遺產與贈與稅法》第15條第1項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下列個人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其遺產總額,依本法規定徵稅:1.被繼承人之配偶。2.被繼承人依民法第1138條及第1140條規定之各順序繼承人。3.前款各順序繼承人之配偶。」換句話說,該筆股票贈與需列入陳男的遺產稅。令人驚嘆的是,周姓正宮得知後,隨即與3名子女辦理拋棄繼承,而身為「私生女」的6歲女童便成為唯一法定繼承人,她雖繼承1567萬元的遺產,卻因「生父元配」的轉嫁稅務神操作,害慘才6歲的她,莫名吞下5735萬元的遺產稅。女童家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相關法規有違憲之虞,裁定停止審理並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8日判決,認定條文擬制遺產的受贈人為被繼承人配偶時,與其他繼承人應如何負擔遺產稅,欠缺明確規範,若導致配偶以外其他繼承人須就被繼承人配偶因受贈產生的財產增益負擔遺產稅,不符憲法保障平等權之意旨,侵害到人民受憲法保障的財產權,因此「部分違憲」,故要求財政部需在2年內檢討修法。
林姿妙涉貪案「檢求刑20年褫奪公權5年」 預定12月31日下午宣判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及貪污與洗錢案,經法院近2年調查審理後,全案今(23)日辯論終結,檢方依貪污收賄罪向法院求處林姿妙20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是15名被告中求刑最重。審判長諭知,本案較為複雜,訂於今年12月31日下午2時半宣判,若裁判書製作過久,宣判時間可能往後展延。據《中央社》報導,林姿妙、林姿妙女兒林羿伶與宜蘭縣政府團隊等涉及貪污、偽造文書、財產來源不明、洗錢等罪嫌,2022年8月23日被宜蘭地方檢察署起訴。起訴後,因其中不少被告在宜蘭地方法院準備程序庭當庭翻供,指控檢廉不正取供,辯方一度聲請勘驗偵訊光碟,審理程序冗長。起訴書指出,林姿妙等人以處理民間地主所有的羅東鎮公正路段1558地號免徵新台幣112萬土地增值稅,換取地主陳正勳等人提供羅東鎮98地號土地(當初為2018年林姿妙參選縣長的競選總部),之後作為國民黨2020總統大選韓國瑜宜蘭競選總部使用,讓林姿妙獲有免拆等利益達新台幣240萬元。此外,林姿妙自民國99年3月1日起擔任羅東鎮長,及民國107年12月25日擔任宜蘭縣長後,除每個月有新台幣3萬元租金收入、還有月薪15萬元之外,卻有上千萬元來源不明的現金,並指示被告助理張桂綾以已開立的支票,存入向他人租用或無償借用的金融帳戶後提領,以這樣洗錢方法製造向他人循環借貸的假象,涉犯洗錢防制法的特殊洗錢罪嫌,還有貪污治罪條例的財產來源不明罪嫌。《中時新聞網》指出,林姿妙等15名被告中,林姿妙求刑最重,檢方依貪汙收賄罪向法院求處林姿妙20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而林所涉的特殊洗錢罪,求處2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200萬元。林姿妙女兒林羿伶也被依貪汙收賄罪求處12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10年,褫奪公權4年。貪汙圖利罪科刑部分,時任農業處長康立和6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財稅局長盧天龍7年6月,褫奪公權4年;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黃志良6年,褫奪公權4年;時任農務科長吳東原,有期徒刑7年6月,褫奪公權4年;建管科長林志揚6年,褫奪公權4年;都計科長龍非池6年,褫奪公權4年;時任羅東鎮公所經建課長趙竑勳6年,褫奪公權4年;羅東鎮公所經建課員黃耀智6年,褫奪公權4年。地主陳正勲與劉石純則被依貪汙行賄罪均求處5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檢方依特殊洗錢罪求處林姿妙的助理張桂綾1年徒刑。檢方依偽造文書罪求處礦業公司業者林錫欽3月徒刑,緩刑2年,須向公庫繳交6萬元。15名被告中除林錫欽認罪,對檢方科刑無意見外,林姿妙等14名被告均向法院請求無罪判決,林姿妙還在法院中重申,自己一生清清白白,正正當當,沒有做過不法的事,希望法院還公道判無罪。此案地院將在12月31日下午2時30分宣判,審判長諭知,本案較為複雜,如因裁判書製作時間太久,宣判時間可能會延期。
欺文盲簽同意書1/原民嬤不識字 控建商騙簽約無償提供土地
一位住在台東的原住民阿嬤不會講漢語、也不識字,僅能勉強歪斜地寫出自己的名字。阿嬤的家人向本刊爆料,卻有地政士承諾只要阿嬤同意把自家的土地作為鄰旁建案出入道路使用,簽名同意就能獲得一筆「道路補償金」,然而事後家人檢視當初的同意書內容,發現條文完全沒有提及補償金。阿嬤認為無良建商與代書意圖不法所有,共同誘騙取得這筆上千萬元土地,已提起詐欺之訴。這筆佔地150多坪的土地就位在台東縣成功鎮三民里吉林街上,土地原所有人是現83歲的原住民蔣姓阿嬤。阿嬤透過小她30歲的弟弟翻譯說,二年多前有一名代書(地政士)主動聯絡她,聲稱她家後面的一塊土地要蓋社區,要求提供一部分自家土地讓建商「辰堡建設」的車輛進出,允諾會給阿嬤一筆道路補償金酬謝,並因而取得阿嬤簽署「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事後,阿嬤眼見建案已漸漸成型,卻遲遲沒有收到錢,才告訴在北部從事油漆工作的兒子,家人返家後看了當初的同意書,發現內容僅敘明同意她名下的2筆土地「提供作公眾通行之道路用地,不得任意破壞或藉故刁難」,還註明這份文件溯及日後的繼承人、代理人,卻沒有隻字片語提到補償金。蔣阿嬤的兒子(左)從北部返家時,才得知母親被代書騙以為提供土地給建商路過可以拿到補償金。(圖/記者趙世勳攝)蔣阿嬤堅信會有補償金,家人向台東縣政府及成功鎮公所查詢,得到答覆公文都指該筆土地並非縣府與鎮公所的都市計畫道路範圍,地方政府也無相關土地徵收計畫;也就是說,阿嬤簽了同意書後,地政士向縣府申請,認定她的土地公告為現有巷道,但並非政府徵收道路,所以沒有補償金的問題。家屬詢問台東縣政府,關於建商委託地政士告知「道路補償金」並要求簽署同意道路使用的文件。縣府則回覆表示,此事「無涉台東縣政府辦理都市計畫區內現有巷道認定作業要點」,換句話說,縣府推得一乾二淨,指建商或地政士與地主簽什麼文件與縣府無關,縣府只是依規定辦理,經查證「顯見通行之初土地所有人並無阻止之情事」,認定蔣阿嬤的土地為現有巷道。「附近的地價每坪8到10萬元,被公告成道路的土地有156坪,價值一千多萬元,怎麼可能無償提供做道路,有那麼大愛嗎?」蔣阿嬤的兒子成年後北漂工作,因為吸入太多油漆溶劑氣體而罹患鼻咽癌,所幸發現得早,接受化療後已痊癒。他說,這塊土地是祖先留下來的財產,之前家族需要錢曾向銀行抵押,現在仍在償還貸款、繳稅金(公告為現有巷道的部分現已免徵),如今不僅要讓建材及大型機具通過,未來還要供社區居民出入,也不可以利用,當然也不能蓋房子,實在太不合理。蔣家親屬認為,該建案的土地原可由右邊的道路進出,卻欺騙不識字的老人簽署同意使用左側的土地,因而在路口綁白布條抗議。(圖/記者趙世勳攝)蔣阿嬤的弟弟指出,蔣家的親戚都住在附近,建商的這塊建地也是向一位蔣家遠親所購得,這塊地另有一條出入口,因為原本那條道路比較狹窄,他聽朋友說,臨接道路的大小會影響建築的容積,建商可能因此把腦筯動到蔣阿嬤的土地上,但無論如何,都不該騙老人家。蔣阿嬤透過弟弟翻譯說,原本以為土地借別人過,還有錢可以拿,沒想到家傳的土地在她手上變成公家的道路,「不知道以後見到祖先,要怎麼跟他們聊天?」張姓地政士喊冤說,因為有仲介的客戶要買蔣家後方其他親友的土地,她請蔣阿嬤簽的同意書內容大意,是把蔣家土地讓作出入道路,建商願意分攤部份地價稅,但卻又說土地使用同意書不是她經手的,也不是她說有補償金的。辰堡建設陳先生說,蔣阿嬤的這塊土地當初是他們自己向縣府申請舖設道路,用政府的錢舖的路、蓋的水溝,本來就應該屬於公眾使用的道路。蔣家人所說的道路補償金,應該是地主跟縣府之間的事,蔣家人曾要求建商把土地買下,再捐給政府作道路,但辰堡建設只是地方上的小建商,無法讓人予取予求。辰堡建設委任律師李容嘉指出,民事庭一審已判決辰堡建設有權使用這條道路通行,全案目前二審中,行政法院也將在12月判決。這塊地做為道路已經20年,就算說是蔣家人的私人通道,辰堡建設的建地也是向蔣家人所購買,其中也包括蔣阿嬤名下的地。
歐盟對陸電動車加徵關稅 福斯CEO:「不如用投資代替懲罰」
歐盟週五(4日)表決通過對中國反補貼稅提案,引發歐洲汽車製造商的擔憂。根據路透今(6)日報導,德國福斯汽車集團執行長布魯姆當天對德媒表示:「歐盟應該考慮調整針對中國電動汽車的關稅,與其徵收懲罰性關稅,不如推動中企在歐洲投資。」布魯姆認為,歐盟應該重新考慮關稅政策,允許中國汽車製造商通過投資來避免關稅。他表示:「與其徵收懲罰性關稅,不如積極考慮為投資提供補貼。那些在歐洲投資、創造就業機會且與當地公司合作的企業,應該在關稅方面受益。」歐盟成員國4日以10票贊成、5票反對、12票棄權的結果,表決通過了針對中國電動汽車加徵反補貼關稅的提案。目前歐盟對中國電動汽車徵收10%的關稅,歐盟擬對自中國製造的電動汽車疊加收取17%至36.3%的關稅。歐委會貿易防禦司司長馬丁·盧卡斯9月底曾表示,即使在表決通過、關稅上路後,歐委會仍願繼續與中方談判,以達成避免徵收關稅的潛在協議。美國彭博社也指出,在此次投票中,棄權票數量之高反映了歐盟成員國內部的疑慮,這表明許多成員國對此舉可能挑起對華貿易戰的不安。歐盟對於中國電動車的保護主義做法可能嚴重違反世貿組織規則,干擾了正常的國際貿易秩序,不僅阻礙中歐貿易投資合作,延緩歐盟自身綠色轉型進程,甚至可能影響全球應對氣變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