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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陸 俄羅斯 美國 中國 foodpanda俄羅斯傳自「敘利亞前線」撤軍 路透:無意放棄2基地
有敘利亞的官員透露,俄羅斯正逐步從敘利亞北部前線和阿拉維派山區的哨所撤軍,同時運回部分重型裝備和高級軍官。然而俄羅斯並未撤離其在敘利亞的兩個核心基地,即赫梅米姆空軍基地與塔爾圖斯海軍設施。根據《路透社》的報導,俄羅斯自2015年干預敘利亞內戰以來,敘利亞北部前線和阿拉維派山區的哨所這兩座基地一直是俄軍活動的重要支點。然而隨著敘利亞總統巴沙爾阿薩德下台,俄羅斯基地的未來引發外界關注。據與俄方有聯繫的敘利亞高層軍事人士透露,撤軍和設備調動是為了根據當地形勢重新部署力量,目前並無完全撤離的計劃。報導中也指出,赫梅米姆空軍基地與塔爾圖斯海軍基地是俄羅斯在敘利亞軍事部署的關鍵。塔爾圖斯基地自1971年啟用,是俄羅斯在地中海唯一的維修和補給中心。赫梅米姆則成為俄羅斯在非洲與地中海地區僱傭兵和軍事活動的主要中轉站。此外,俄方還在敘利亞設有電子監聽哨所。根據衛星圖像顯示,赫梅米姆基地停放了至少兩架安東諾夫AN-124運輸機,這些世界上最大的貨機正在裝載設備。俄軍車隊近日被目擊沿連接赫梅米姆和塔爾圖斯的高速公路行駛,車上載有步兵戰車和後勤車輛。雖然俄羅斯表示正與敘利亞新政府商討基地問題,但目前未有實質結果。一位敘利亞反抗軍高級官員稱,這些基地的未來將由敘利亞人民決定,並未在當前的談判中提及。與此同時,俄羅斯可能正在通過高加索地區調動物資,運往利比亞的哈迪姆空軍基地。駐伊斯坦堡的地緣政治分析師約魯克·伊西克認為,這可能是俄羅斯全球戰略調整的一部分。對於俄羅斯及其他外國勢力在敘利亞的長期存在,一些當地民眾表達了不滿。一名來自拉塔基亞、現居賈布拉的居民向路透社表示。「我們不希望俄羅斯、伊朗或任何其他外國勢力剝奪我們的權利。」儘管撤軍跡象明顯,赫梅米姆基地內的俄羅斯士兵仍如常執行任務,基地活動保持穩定。根據Planet Labs的衛星影像,塔爾圖斯港口附近仍停泊著三艘俄羅斯軍艦,包括兩艘飛彈護衛艦和一艘加油船。
樂天好多事2/昔因私接商演「違反工作規則」解僱 前領隊浦韋青提告贏了
中職樂天桃猿啦啦隊樂天女孩Rakuten Girls,目前是中職6支球團中人數最多的啦啦隊,總人數高達34人,人數直逼樂天一軍球員。不過就有粉絲發現,今年開始樂天女孩的曝光量不如其他5隊,即便在9月以紅白兩隊推出單曲,依舊挽回不了聲勢,還有廠商跟業界人士私下透露,向球團洽詢工作,不但訊息回覆慢,報價還高於行情,導致相關單位不太想找樂天女孩上節目或是代言。有著「地表最正啦啦隊」封號的Yuri,先前在直播中透露自己想離開樂天女孩。(圖/林士傑攝)今年7月樂天傳出拖欠女孩薪資,當時一度傳出母公司「日本樂天」營運有狀況,導致樂天球團人事大變動,雖然球團即刻回應表示,「因為合約進度的問題,所以女孩的款項有點延遲,預計會在月底前付清女孩款項」,但其中像是有著「地表最正啦啦隊」封號的陳怡叡(Yuri),6月突在直播中說自己「找不到任何繼續留下來的理由」,曝被欠薪、整個月沒被排應援工作,甚至長達半年沒有其他商業活動,讓她相當灰心;而待了7年的巫苡萱也曾說不一定會續約「如果有其他隊來談也可以」。樂天女孩今年將女孩分成紅隊(學姊隊)、白隊(學妹隊),紅隊隊長、副隊長由筠熹、若潼擔任,並推出單曲〈Big Dream〉。(圖/翻攝自Rakuten Girls粉專)此外,去年底樂天球團因前領隊浦韋青以及前樂天女孩經紀人陳元凱(Stanley)幫啦啦隊私接商演的事件,遭到廉政署以「背信罪」調查處置,當時以被告身分帶回浦男及球隊啦啦隊前經紀人陳元凱訊問,另傳喚4名樂天女孩作證。白隊(學妹隊)隊長、副隊長則是菲菲、雅涵,白隊也同時推出單曲〈I’m the one〉。(圖/翻攝自Rakuten Girls粉專)回顧整起事件,起因於樂天桃猿隊認為領隊浦韋青、經紀人陳元凱等人涉嫌替樂天女孩私接商演活動牟利,為此向廉政署報案。桃園地檢署1月30日指揮廉政署搜索、約談9名嫌疑人及6名證人到案說明,檢方並於2月初將浦韋青與前經紀人陳元凱起訴。事後,樂天球團以浦韋青「違反工作規則」為由予以解僱,浦韋青自認並未與陳元凱勾結私接案件,更無欺瞞公司之違法行為,不服公司處理方式,遂向法院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涉背信遭解雇的樂天前領隊浦韋青(左)提告贏了。(圖/報系資料照)法官認為,浦韋青依兩造勞動契約之法律關係,請求確認兩造間僱傭契約存在,並依勞動契約約定、民法僱傭關係等規定,請求樂天球團應按月給付18萬3000元,以及按照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應予准許,全案仍可上訴。浦韋青上月開始擔任台灣國際棒球交流發展協會理事。
全球首例!比利時推「性工作者勞動法」 性工作者享病假、退休金
比利時成為全球首個為性工作者提供全面勞工權益的國家,新法律將於8日正式生效,賦予性工作者病假、產假薪資以及退休金等保障,標誌著該行業邁向合法化與制度化的重大進展。根據外媒《衛報》的報導,今年五月時,比利時議會通過了一項開創性的法案,將性工作者納入與其他員工相同的就業保護範疇,目的是打擊該行業中長期存在的虐待和剝削問題。根據新法律,性工作者將享有僱傭合約與法律保障,包括失業救濟、健康保險及其他基礎勞工權利。報導中指出,比利時自2022年起將性工作合法化,但當時並未提供任何法律保障,導致性工作者處於法律的灰色地帶,無法享有基本的勞工權利。此次新法的生效為性工作者提供了多項核心保護措施,例如拒絕性伴侶或特定行為的權利,並確保此類拒絕不會成為解僱理由。僱主需符合「良好品格」標準,並在營業場所提供安全設備,如緊急按鈕、清潔設施和避孕用品。不過新法並未涵蓋家庭工作者或從事脫衣舞與色情表演的工作者。對此,比利時性工作者聯盟表示歡迎,稱這是「向前邁出的一大步」,為結束對性工作者的法律歧視奠定基礎。不過該聯盟同時也警告,新規定可能會被某些地方政府利用,藉「安全」和「衛生」之名制定嚴苛的地方法規,進而限制性工作者的生存空間。另一方面,一些女權主義組織對此表達了憂慮,比利時法語婦女理事會在法案發布時便批評,其可能對年輕女性和人口販運受害者造成「災難性」影響,並認為該法案實際上默認並延續了性別歧視暴力。
幫樂天女孩私接商演被炒!前領隊浦韋青提告勝訴 稱:沒對不起棒球
中華職棒樂天桃猿隊前領隊浦韋青2023年遭人告發,涉嫌夥同部屬私接樂天女孩商演活動牟利,遭桃園地檢署起訴,後於2024年2月被樂天開除。浦韋青不服公司開除,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浦目前仍未證實有刑事責任,樂天解雇方式違反比例原則,可用記過方式警告維護紀律而非免職,故判決樂天應自解僱後到復職前,按月給付18萬3000元薪資,可上訴。回顧整起事件,起因於樂天桃猿隊認為領隊浦韋青、經紀人陳元凱等人涉嫌替樂天女孩私接商演活動牟利,為此向廉政署報案。桃園地檢署1月30日指揮廉政署搜索、約談9名嫌疑人及6名證人到案說明,檢方並於2月初將浦韋青與前經紀人陳元凱起訴。事後,樂天球團以浦韋青「違反工作規則」為由予以解僱,浦韋青自認並未與陳元凱勾結私接案件,更無欺瞞公司之違法行為,不服公司處理方式,遂向法院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一審法官根據多名證人論述,認定未經公司同意私接樂天女孩商演活動的,是前經紀人陳元凱。陳也證稱,在外成立公司與樂天簽約,都是自己行銷案件,與浦無關,由此難以證明浦知道陳在外有私接商演活動。法官認為,就算認為浦對下屬陳元凱監督不力、有失職之嫌,公司可依據工作規則對浦採取警告、記小過或記大過處分,而非以免職作為唯一手段。法院認為,原告依兩造間勞動契約之法律關係,請求確認兩造間僱傭契約迄今仍存在,並依兩造勞動契約約定、民法僱傭關係等規定,請求被告應自今年年2月6日起至原告復職之前1日止,按月給付原告18萬3000元,及自各該月次月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均為有理由,應予准許,全案還可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浦韋青12日透露對司法判決結果的心情,強調:「感謝司法還我公道,也感謝這段期間陪伴我的家人、好友。我沒有犯罪!我沒有對不起我所愛的棒球,接下來我知道也還會有困難要面對,往後我還需要一關一關過,謝謝大家。」
外送酷斯拉2/勞動部喊反外送平台併購 專家斥報酬公式不揭露根本白搭
二大外送平台Uber Eats與Foodpanda合併案正由公平交易委員會審查中,勞動部長何佩珊卻罕見發言公開反對合併,直言業者與外送工會未能有效溝通協商是主因。專家更直言,二公司尚未合併就藏計價公式、拒絕有效溝通,未來若合併案通過,更不甩外送員權益。據了解,由於兩大平台合併一過,將盤據外送市場超過95%市佔率,加上超高廣告投放與合作店家數,將實質達成「壟斷」效果,勞動部多月來受到一波坡來自各地的外送工會陳情,其中不外乎「停權要透明」、「報酬有保障」、「定型化契約」及「全時段保險」等4項外送勞動權益,至今都未獲有效回應。本刊調查,由於外送平台的運費組成結構及訂價機制不透明,外送員提供運送服務應實際拿到多少運費,目前仍未有共識,遑論勞動保障不足,目前連基本的勞退、勞保都沒有,不小心賺多了還得面臨健保「二代補充保費」大開口,加上外送產業仍屬持續擴張階段的新創產業,外送工會紛紛要求訂定《外送產業專法》,希望包裹式管理外送大小事。國內兩大外送平台併購案備受矚目,政大教授王立達認為勞動部主責勞工權益保障,勞權與公平交易是兩個不同性質的問題,勞動部不該對公平會的審查案指指點點。(圖/翻攝自王立達臉書)文化大學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教授李健鴻表示,《外送產業專法》立意良善,但是實在窒礙難行,光「主管機關」是哪個部會就吵不完,畢竟要拚產業發展之時,勞動權益往往因此遭犧牲,各產業不會在同法中,並行發展與勞權保障。他說,機車運費爭議歸交通部管轄、外送者保障是勞動部職司、平台發展是經濟部輔導、新創產業更攸關數發部政策,在「公公婆婆」眾多窘況下,「就是卡在那」,無助發展。李健鴻舉例,義大利《就業法》專注於外送者對外送平台的僱傭關係保障,就有明列夜間加成、假日加價等措施,也兼顧外送者最低薪資標準,並入法保障進到外送者口袋的每一分錢,比起現行預告修法,只有保障「平台」能向客戶收哪些錢,會不會給外送員「還不好說」,更遑論刻意被平台屏蔽的「外送者報酬計算公式」。他認為,台灣不妨以「附加條款」方式,在《勞動基準法》項下附加外送者保障條款;在《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項下明定運價公式;在《產業創新條例》項下列出優稅等扶持產業措施。如此一來,會比實施《外送者保障專法》,更具可行性。公平交易權威法學者、政大教授王立達則批評,勞動部喊聲以作秀效果居多,實質影響不大,因為外送工會訴求包含「停權要透明」、「報酬有保障」、「定型化契約」及「全時段保險」等四項,都是外送員工作上個別權益保障事項,本來就該由勞動部管轄。勞動部明知我國法院認為外送員並非勞工,現行勞動法規無法作為保障外送員工作權益之法律依據,卻無視於外送工會主張的長年呼籲,遲遲不啟動立法行動以保障外送員權益,卻甩鍋平行單位函請公平會否決這項結合,推卸本身應推動立法以保護外送員權益之重要職責。外送平台Uber Eats稱全方位地保障了外送者安全,但對於被「屏蔽」的酬勞計算公式,則推稱由AI智慧計算,不便公開釋疑。(圖/報系資料庫)王立達直言,《公平交易法》雖然授權公平會進行結合審查,但目的並非包山包海,主要是聚焦維護各市場有效競爭;至於直接保護外送員上述各項工作權益,並不在《公平交易法》審查因素之列,勞動部發函行為已經違法。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則認為,勞動部喊聲反併購,主要是在最後審查UBER EATS和FOODPANDA結合案件時,為避免實質壟斷市場後橫行霸道,而在許可決定書中以四點勞動訴求作為附帶條件,但勞動部直接發函拉成併購前提,儘管立意良善,但針對個案「確實怪怪的。」他呼籲勞動部別轉移焦點,內部能先做的立法草案與溝通,更重要的是跨部會合作,要求平台把「外送員計價公式」如實揭露,畢竟每筆訂單都是辛苦勞動,不該淪為摸彩活動,跑單多少錢都老闆(平台)說了算。對於勞動部表態反對,Uber Eats公關回應強調,平台和勞動主管機關和外送員工會針對推動服務承攬外送員的福利和保障的目標一致,平台多次率先採取行動提高安全保障,例如提供「第三人責任保險」、反光背心,並且持續精進外送員App功能,促進彈性的接單方式,以及整體外送體驗,也將持續與各外送產業工會溝通,盼取得共識。至於「報酬公式」何以屏蔽?平台則推稱是人工智慧,涉及內部作業,不便揭露。
UberEATS吞熊貓生變? 勞動部部長何佩珊表態了
UberEATS宣布將合併台灣的foodpanda,目前已送至公平會審查,勞動部部長何佩珊16日備詢時指出,已向公平會正式發函表達反對合併之意。林淑芬表示,職安署曾認定部分外送員為僱傭關係,平台除了訴訟外也修正契約,呼籲勞動部應用專法協助外送員,並推定外送員具有僱傭關係;王鴻薇說,有部分地方政府用自治條例要求外送平台投保第三人責任險,未料近日法院以保險非地方自治事項為由撤銷,呼籲應用專法統一要求。立委羅廷瑋則說,勞動部2018年11月委外研究就建議應訂定兼顧雙方的勞動法規,但等了5年11個月至今還沒有立法,不止衍生車禍、責任歸屬,還有停權問題,應在任內完成外送員專法;立委楊瓊瓔提醒,外送員目前僅有六都有自治條例管理,目前有超過15萬名外送員,勞動部何時可以提出專法?何佩珊說,外送員專法需要審慎討論,還在討論主管機關要由哪個部會管理,如果由勞動部那只能管到外送員,因此先透過交通部運價規則讓運費透明化並透過雙方對話平台持續討論相關議題。
性平三法上路半年 公共場所仍是重災區、肢體騷擾為大宗
112年5月開始的#MeToo運動,引發各界對性暴力議題之關注,並讓許多過往曾遭受性騷擾的被害人有勇氣挺身而出,為建立有效、友善、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行政院會同衛福部、教育部及勞動部進行性平三法,即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的修正,並於今年3月8日起全面施行至今已滿半年。性平三法新法今年3月8日上路,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法後,施行至今已滿半年。衛福部今(30)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性騷擾防治施行情形,通報案件量穩定持平,其中以公共場所肢體騷擾最大宗,被害人仍9成為女性。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提醒,性騷立案以被害人主觀感受為主,民眾日常中應尊重他人,避免成為加害人。衛福部統計,截至今年6月總共受理1710件申訴案件,較去年同期略降,經各縣市主管機關審議完成共1213件,約2成仍在審理中,其中性騷擾成立案件669件、佔55%,不成立案件則有269件、22%,理由多為證據不足;被害人有九成為女性,與以往無太大落差。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明,性騷擾行為樣態以「肢體騷擾」為大宗,佔42.5%,其次為「傳送色情圖片或偷窺偷拍」26.9%、「言語騷擾」約20%、「跟蹤尾隨」則有約6%;發生地點以「公共場所」為大宗,其次為數位媒體、大眾運輸工具、私人住所。張秀鴛指出,性平三法如同漏斗,若有師生關係,即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應向所屬學校申請調查;若與執行業務、僱傭關係有關,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申訴管道為雇主或縣市機關;其餘則適用性騷擾防治法,可向行為人所屬單位、單位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或性騷發生地警察機關提出申訴。張秀鴛表示,性騷擾成立案件中有8成行為人會提出訴願,約6成行為人否認性騷擾,主張自己遭污衊或與被害人兩情相悅;另有38%認為自己無性騷擾犯意。張秀鴛提醒,很多自認幽默的話語或行為,如「穿那麼暴露根本就是在引誘別人」、「帥哥胸部很堅挺喔」,或未經對方同意隨意勾肩搭背、訊息傳送與性有關的照片等,都可能讓他人感到不舒服、被冒犯。張秀鴛強調,不論行為人有沒有犯意、是不是故意,性騷擾事件認定上以被害人主觀感受為主,並以客觀人證、事證、物證作為重要判斷標準。每個人身體界線並不相同,提醒民眾在日常生活中,應尊重他人的界線、注意與他人互動分寸,避免在不知不覺中成為加害人。衛福部提醒,為強化公共場所性騷擾防治,各公共場所主人除平日應落實員工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設立申訴管道及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且公開揭示外,性騷擾事件發生時應協助被害人申訴及保全證據、協助通知警察機關到場處理,於事件發生後亦應檢討、改善場所安全,建構友善安全的環境空間。衛福部強調,民眾遭遇性騷擾事件,可向行為人所屬政府機關、學校提出申訴;若行為人為最高負責人,可向所屬單位的縣市主管機關申訴;或向事件發生地警察局提出申訴,進行調查後送各地方政府社會局進行審議。衛福部呼籲,性騷擾防治沒有人是局外人,每個人都可以成為友善第三人,透過主動介入、關懷被害人,打斷性騷擾情境或轉移焦點等方式,共同營造、維護性騷擾零容忍的環境。
寶寶交給月嫂「變超乖」? 陸寶媽揭穿秘密:半夜餵嬰兒安眠藥
2022年,中國上海市一名雇用月嫂幫忙照顧嬰兒的寶媽發現,原本每晚都要驚醒數次的寶寶,再也沒在夜間吵鬧過。然而在她的追查下才發現,月嫂照顧寶寶的秘訣,竟是半夜爬起來餵寶寶吃安眠藥,於是立刻報警。據陸媒《新聞晨報》報導,上海一名寶媽柯媛(化名)為了照顧好出生幾個月的兒子小寶,透過某公司僱傭了史姓月嫂,以日薪人民幣308元(約新台幣1400元)的價格請她住進家裡照顧孩子。不過柯媛發現,自從史姓月嫂開始照顧小寶,原本每夜都要驚醒數次的孩子,忽然開始一覺到天亮,再也不曾在夜間驚醒吵鬧。柯媛觀察後發現,史姓月嫂每到凌晨2點,就會餵熟睡中的小寶喝水,讓她對此起了疑心。於是在2022年8月17日凌晨,史姓月嫂又一次餵小寶喝水時,翻找了史姓月嫂的包包,在裡面發現一瓶用於鎮靜助眠的谷維素片(Oryzanol)。根據公開資料顯示,谷維素片主要用於神經官能症、經前期緊張綜合症、更年期綜合症的鎮靜助眠。藥品的使用注意事項中強調, 孕婦、哺乳期婦女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兒童必須在醫生指導和成人監護下使用。發現這瓶藥物後,柯媛立即選擇了報警。警方到場後,將史姓月嫂使用的保溫杯、奶瓶和谷維素片均帶回了派出所。由於谷維素片並不屬於毒品,不在公安機關司法檢測中心的檢測範圍之中,於是在2022年8月25日,柯媛與史姓月嫂與某廠商檢測中心簽署了《委託書》,對當晚寶寶的飲用水進行了成分檢測,結果顯示,檢測樣品中含有0.35mg/kg的谷維素。史姓月嫂宣稱,該檢測中心的人員使用了不乾淨的礦泉水瓶承裝樣品,才導致送驗樣本受汙染。她並宣稱自己攜帶的谷維素是因為照顧小寶壓力過大,為了保證睡眠才給自己買的。而小寶不再夜啼,則是因為她向家政指導老師學習後,得到對方「半夜給寶寶餵水有助於緩解哭鬧」的建議。事後,史姓月嫂組張自己在8月17日工作時被雇主柯媛指責為給孩子餵藥。而柯媛的無故報警,直接導致了她被派出所留置了12個小時。8月18日,因為柯媛的不滿,史姓月嫂不得不從雇主家中搬離。史姓月嫂認為,按照日薪308元計算,雇主一家拖欠著她15天的公司共計4620元(約新台幣2萬800元)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柯媛支付勞務費4620元。而柯媛提出反訴,認為史姓月嫂作為月嫂,為輕鬆工作違背職業道德,在嬰兒飲用水中投放谷維素片,對孩子的神經發育造成影響。因此史姓月嫂不僅不應收取勞務報酬,還應為其造成的損害賠償柯媛一家醫療費、營養費、律師費等共人民幣16000餘元(約新台幣7.2萬元)。上海法院審理認為,本案爭議焦點在於史姓月嫂提供育嬰服務的過程中,是否給小寶的飲用水中加入了谷維素。根據在案證據,柯媛一家在懷疑史姓月嫂投放藥物後,立刻報了警。民警出警後對涉案水杯等進行了暫存。因此,涉案相關物證真實可信。但是,某檢測公司在提取樣品檢測過程中,程序存在不當,影響了《測試報告》的證明效果。不過,本案所涉檢測並非司法鑒定,因此不應嚴格適用程式不當情況下的證據排除規則。檢測結果顯示,提取樣品確實含有了谷維素成分。在本案中,沒有任何證據顯示雇主柯媛或檢測機構有誣告史姓月嫂的必要,因此檢測樣品受污染的可能性並不大,該《測試報告》仍具有一定的證明力。上海法院最終判定,柯媛一家有理由拒絕履行支付服務費的合同義務,經過綜合考慮,法院判令史姓月嫂應在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賠償寶媽一家醫療費、護理費、仲介費、精神損失撫慰金等共計1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