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罪
」 北捷 鬥毆 砍人 新埔站 傷害罪80歲翁駕車不滿被攔竟持「鐮刀」返場 女警壓制時不慎掛彩
台南市關廟區20日上午10點多,發生一起駕駛不滿交通管制,持鐮刀返場鬧事的案件,1名80多歲吳姓男子開車,行經南雄路2段施工路段,因遇到交通管制無法通行,被義交人員示意迴轉,吳男不滿被攔,當場與交通管制人員爆發口角,一旁的工人見狀試圖勸阻,但衝突仍持續,吳男隨後駕車離開現場。不料,約10分鐘後,吳男情緒未平,竟持鐮刀騎機車返回現場,揚言理論,警方獲報後趕赴現場進行處理,發現吳男情緒激動,對員警及周圍人員作勢攻擊,甚至揮動鐮刀,期間1名女警在壓制吳男時不慎受傷,但所幸警力迅速控制局面,成功將吳男逮捕。警方指出,吳男的行為涉及妨害公務及傷害罪,已將其依現行犯逮捕,並送辦調查,警方呼籲,民眾遇到道路施工或交通管制時,應保持冷靜配合,切勿因一時衝動引發不必要的法律問題。
89餐敘上演肉搏戰!他出聲遏止遭報復 惡煞烙人毀大門慘了
嘉義市日前發生一起打架衝突,某民間社團在飯店餐敘時,其中1名許男因與內部意見不同,因而和另名葉男爆發口角,進而演變成推擠鬥毆,社友翁男出聲制止也慘遭波及,造成許男及翁男受傷自行就醫,事後葉男對翁男插手心生不滿,憤而找來另名葉姓友人一同前往翁男住家叫囂並毀大門,最終他被傳喚到案依法送辦。據了解,1間民間社團日前在飯店內舉行餐敘,未料許男在席間因內部事項與葉男發生爭論,進而爆發推擠衝突,觀戰的翁男看不下去出聲遏止,沒想到卻連帶遭受波及,與許男一同被葉男痛毆受傷,事後2人離開現場自行就醫,不料葉男仍怒火中燒,因而找來另名葉姓友人助陣,2人隨即前往翁男住處討說法,但翁男避而不見的行為令葉男心生不滿,一氣之下竟與同夥砸毀其住家大門後揚長而去。警方表示,日前獲報後立即調閱監視器鎖定犯案人車,事後已傳喚葉男到案說明過程,後續他將依涉犯《妨害秩序罪》、《傷害罪》及《毀損罪》被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統神拳擊賽後「遭黑衣人打頭」怒喊告 警帶回2男調查
昨(21)日晚間「統神」張嘉航與「蹦闆」呂育銓「拳上2024」比賽在台北小巨蛋熱烈舉行,最終由蹦闆取得勝利。然而賽後卻在後台爆發肢體衝突,統神遭到兩名黑衣男子攻擊頭部,現場一度混亂,警方迅速介入調查,並以妨害秩序及傷害罪嫌偵辦全案。統神賽後質疑比賽裁判判決的公平性,與相關人員討論後準備離開時,經過蹦闆休息室卻突遭辱罵「賴皮豬」。統神回應「誰說我賴皮」,隨後一群黑衣人包圍他,並發生推擠,期間有人趁機攻擊其頭部,導致受傷。統神的妻子003見狀立即報警,警方趕赴現場後雙方已停止衝突。事後,統神對施暴的陳姓男子(36歲)及李姓男子(20歲)提出傷害告訴,警方也將兩人帶回調查,並調閱監視器釐清事發過程。事後統神在臉書上發文表示,因為自己是拳擊外行人,當下只是質疑裁判的評分標準,認為比賽不公平,沒想到竟遭蹦闆的友人嗆聲三字經辱罵,還被攻擊後腦勺,「今天我已經說了,我願賭服輸,錢我會給蹦闆,沒有必要再去做挑釁的言論,更甚者攻擊別人。」統神不滿表示,「我真的不明白到底蹦闆的那些工作人員,有什麼好因為這個原因辱罵動手攻擊別人。」最後他強調,這件事情到此為止,動手的人他將會提告。目前警方已調閱監視器介入調查。目前警方也已受理統神的告訴,並將兩名嫌疑人帶回製作筆錄,後續將持續調閱監視器畫面,釐清責任歸屬。案件朝妨害秩序及傷害罪方向偵辦。
黑幫父為兒出頭撂33人毆打國中生 法院重判4年10月
桃園市平鎮區2名國中生因在校園內發生碰撞,雙方在LINE群組互嗆。有黑道背景的陳姓國中生父親得知後,叫來33人與對方學生及家長6人談判,還教唆手下施暴,造成對方腦震盪、骨折。桃園地方法院昨(19)日宣判,陳父被依多項罪名判處有期徒刑4年10月,其餘涉案幫眾則分別判刑6月至3年10月不等,全案仍可上訴。去年3月桃園地檢署接獲接獲平鎮警分局通報,竹聯幫信堂成員涉嫌毆打國中生。檢方蒐證後查明,竹聯幫信堂陳姓副會長之子因與同校6名學生在網路發生言語糾紛。陳父得知後,邀約對方學生與家長談判,並組織30餘名幫派成員助陣,談判過程中持刀械言語恐嚇,毆打對方學生與家長,導致被害人不但有腦震盪、骨折等傷害,更因陳父出言恐嚇要對方的命,使被害人身心受創。檢察長俞秀端表示,校園應保持純淨,不容幫派組織介入,指派檢察官陳映妏指揮偵辦。經過蒐證後,檢方傳喚證人到案說明,拘提陳父等33名涉案人員到案。檢方指出,陳父等3人以眾欺寡、傷害學生等行為惡劣,涉嫌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妨害自由及傷害等罪嫌,情節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父因兒子校園糾紛聚眾施暴,行為惡劣且造成被害人身心創傷。於昨(19)日宣判陳父依指揮犯罪組織罪、聚眾施強暴罪、與少年共同犯傷害罪及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罪,合併判刑應執行4年10月。其餘涉案幫眾則依罪行輕重,判處6月至3年10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越籍移工疑欠債遭同鄉持刀狂桶 犯後回宿舍睡懶覺遭新莊警活逮
新北市新莊區17日凌晨1時許發生傷害案,33歲蔡男陪同36歲越籍移工黎男到化成路211巷一帶,與同樣是越籍移工的34歲陳男商討債務問題,過程中談判破裂,陳男竟持水果刀對陳男猛刺,造成其背部刺傷。新莊警獲報後沿線追查,於宿舍中逮到陳嫌,當場逮捕銬回警局訊問,全案依傷害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據了解,衝突原因係梨男與陳男有債務糾紛,為討論相關事宜黎男才在蔡男陪同下,抵達上述時、地與之談判,到該處後僅黎男一人下車,怎料雙方談派破裂,陳男一氣之下拿出預藏水果刀,刺向黎男後逃逸。陳男遭逮後聲稱黎男積欠他14萬未還,陳男經治療後卻表示只有欠對方2萬元,且已經還清,兩人說詞有明顯出入,詳細的爭執原因待進一步釐清。警消獲報後趕抵現場,黎男背部有深度4公分傷口,送往亞東醫院治療後無礙,警方獲報後會同頭前派出所及偵查隊警員積極查緝,經調閱監視器後於10時許在化成路211巷某處鎖定陳嫌,經查後發現陳嫌犯案後就返宿舍倒頭大睡,警方於現場起獲行兇工具,上銬帶返警局,訊後依傷害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行車糾紛!三重騎士突持刀傷人 62歲小黃司機遭緊急送醫
新北市三重區於16日晚間10時許,發生一起行車糾紛引發的傷人事件,一名計程車司機與機車騎士疑似因駕駛過程發生爭執,爭吵中機車騎士突然持利器攻擊,導致62歲的計程車司機肩膀與膝蓋被劃傷。據悉,16日晚間10時許,新北市三重區過圳街發生一起暴力事件。一名計程車司機與機車騎士因行車糾紛在街頭爆發激烈爭執,期間機車騎士突然持利刃攻擊,導致司機肩膀與膝蓋受傷後逃逸。所幸受傷司機意識清楚,已被緊急送醫治療。警方接獲報案趕到現場時,發現受傷的計程車司機仍留在原地,立即協助將其送醫治療,並展開調查。透過監視器畫面,警方迅速鎖定嫌犯車牌,於案發1小時內將涉嫌行凶的機車騎士逮捕,並於深夜11點多進行偵訊。至於此案的詳細起因仍有待進一步釐清,目前傷者仍在醫院接受治療,警方正依傷害罪嫌進一步偵辦中。
「深海閻王」遭斷腳筋竟淪淫狼…先因猥褻女童判1年半 再爆性侵14歲少女
綽號「深海閻王」的柔道高手王毓霖,2016年曾與自稱朱元璋後代的北市前里長、道場負責人朱雪璋相約比武,不料遭朱設局砍斷腳筋。事後,朱雪璋被依重傷害罪判6年定讞,如今正在獄中服刑。而王毓霖在傷勢康復後,進入國小擔任柔道教練。他2021年爆出擔任教練時,強拉女童坐腿上強吻遭判刑1年半,沒想到又因另涉性侵14歲少女,被依妨害性自主罪遭起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今年已43歲的王毓霖今(16)日上午為妨害性自主案,從北監被提訊到士院。他這次被提訊,是因為曾在2023年5月20日,透過網路與年僅14歲的少女相約北市某間運動中心後性侵得逞。事後少女在社工及其外婆陪同下報案。偵查時,王毓霖坦承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少女,也明知對方年紀尚小,而少女表示曾向王毓霖告知自己幾歲,且自己的照片也有穿學校制服。檢警勘驗運動中心監視器發現,2人案發當天下午5時23分進入運動中心,約5時40分離開,檢警事後從少女外陰部、胸罩左罩杯內層處等處,檢驗出王毓霖DNA,故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將王起訴。同年6月1日,王在臉書發文,聲稱自己「無心之舉」讓身邊的人受傷,還寫下「我可以被侮辱,被欺負,但是沒辦法被冤枉。」隨後試圖輕生,所幸被及時救回。此前,王毓霖於2021年擔任某一所國小課後才藝課柔道班教練,曾在上完柔道課程後,以整理教室為由留下一名女童,將女童抱到自己的雙腿上強吻其臉頰、嘴唇。女童雖表示拒絕,但王仍不斷撫摸她的臀部,還恐嚇「不能告訴別人」,否則就要打她。當晚女童返家告知母親此事,在父母陪同下報案。王毓霖到案後辯稱是「和女童開玩笑、只是和小朋友玩」,否認強制猥褻。但一審基隆地院、二審高等法院都拒絕採信王毓霖,依強制猥褻罪判王男1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投資失利怒斷人腳筋痛失感覺、運動功能 高雄男判決結果出爐
高雄夏姓男子2020年間投資陳姓男子的便當工廠失利,讓他慘賠400萬元,不滿陳男避不見面,夏男上網購買外送員制服、外送箱內藏槍械,四處找尋陳男,前年11月底,遇到陳男外出用餐時,持刀砍斷陳男左腳筋,一審被依重傷害、非法寄藏槍等罪,判8年2月,還須賠償陳6264萬餘元,他與檢方均提上訴,高雄高分院認定他惡性重大,改判8年6月。可上訴。2020年間,夏男看好陳男經營的便當工廠獲利頗佳,即拿400萬元投資,不料他投資後,公司營運狀況不如預期,夏男的投資全賠光,陳男避不見人,令夏男心有不甘,四處尋找陳男準備報復。2022年11月28日上午,他穿上網購的外送員制服,以外送箱帶著西瓜刀和一把改造槍彈,騎車出門行經高雄市區一家肉粽店,發現陳男在裡面用餐,夏男隨即持刀上前朝陳男左腿後側、右腿前側揮砍,陳男重傷倒地,送醫治療後,因傷及左腿肌肉神經、動靜脈及骨折,致左下肢機能嚴重受損。犯案後逃逸的夏男經警方循線逮捕到案,依殺人未遂、持有非法槍械等罪送辦。一審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夏男擁有槍彈,卻捨棄槍彈改用西瓜刀砍陳男腳部,認定不具殺人犯意,改依重傷害及槍砲罪合併判他徒刑8年2月。夏男、檢方均不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法官認定,夏男在光天化日之下砍傷陳男,下手很重,影響社會治安甚鉅,且未與陳男達成和解,非法寄藏非制式手槍罪判刑5年8月,重傷害罪從重改判7年,合併改判8年6月徒刑。被害人陳男左腳被砍斷腳筋,喪失感覺與運動功能,陳男另提民事告訴向夏男求償6384萬餘元,高雄地院民事庭審理時扣除陳男已領的120萬元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後,判夏男應賠應賠6264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首席女調查師陳梅慧慘死國道!竹檢撇陰謀論「致命傷勢曝光」 火速起訴肇事駕駛
金融犯罪首席調查師陳梅慧和任職刑事局的男友日前因案應訊,陳梅慧在返程時不幸在國道新竹路段車禍身亡,引發外界質疑是否涉入警界內鬥或是擋詐團財路。新竹地檢署16日偵查終結並開記者會說明,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37歲肇事駕駛徐姓男子,至於外界關注的多重疑點,檢方認為,排除肇事駕駛故意製造車禍之可能,另外起訴書也曝光了陳梅慧傷勢,是全車當中最嚴重者。首席女調查師陳梅慧車禍案偵結!(圖/翻攝自臉書)起訴書詳載了陳梅慧搭乘該輛車上駕駛和乘客的傷勢,與陳女同車的張男前額擦挫傷、左側第四肋骨骨折、背部、左膝鈍挫傷、右小腿擦傷;謝警因而受有頭部外傷併臉部撕裂傷、四肢多處擦傷、右臀部挫傷等傷害;陳梅慧的主管黃耀文則有頭部外傷併臉部擦傷及頸部挫傷、左下肢擦傷、腦震盪症候群等傷。至於在後座的陳梅慧傷勢最嚴重,她當下被破百公里高速撞擊,左額部外側擦挫傷、左臉部外側擦挫傷、左上排牙齒斷裂、下頷部擦挫傷及撕裂傷、左胸部多處骨折、左胸部及腹部出血、左腹部外側擦挫傷、右上臂正面外側擦挫傷、左手肘背面擦挫傷、左大腿骨折、左膝部正面內側擦傷、左小腿正面擦傷、右膝部正面內側擦挫傷、右小腿正面淤傷、胸腹部鈍力損傷等傷害,經送醫於113年12月4日5時15分,在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不治死亡。竹檢指出,同車者傷勢的嚴重程度有如此懸殊,懷疑是和撞擊點有關,針對陳梅慧可能被肇事駕駛以製造假車禍之方式故意殺害,竹檢針對疑點澄清表示,當時車是公司其他員工幫忙叫的車,且警方進行車輛勘驗時無發現任何可疑的GPS、追蹤定位器等。肇事駕駛有乘客的派車單、訂購記錄、機票及證人證述可查。這位金融犯罪調查師,4日凌晨她因捲入洩密案遭台中地檢署傳喚開庭後北返途中,在國道遇6車連環追撞死亡,消息引發外界討論,陰謀論四起,對此,主任檢察官黃振倫表示,若是故意製造假車禍,理論上會追逐或跟蹤,前車是死者搭乘的車輛,後車為徐姓男子駕駛的車輛,根據雙方沿路的eTag紀錄,發現有2至3分鐘的差距,時速平均約為108公里,所以2台車距離差約為3.6公里,因此肉眼很難看清楚前面的車輛。另外,對於盛傳陳梅慧上車前就被毒殺傳聞,黃振倫提出相驗報告,表示絕無此事,肇事的徐男車上有裝行車記錄器,但徐男之前發生車禍取出卡片,申報初險未裝上去。檢方認為,徐男犯刑法過失致死罪嫌和過失傷害罪嫌,同時致被害人陳梅慧死亡、其餘乘客和駕駛受傷,以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為想像競合犯,請從一重之過失致死罪嫌處斷,徐男在有偵查犯罪前即向承辦警員自首,請法院審酌是否減輕其刑。CTWANT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華僑市場爆全武行!2攤商「持塑膠椅」攻擊 7人打成一團畫面曝
屏東東港華僑市場14日中午12時許發生亂鬥事件,經營攤位的60歲劉男與54歲周女因機車停放問題起爭執,進而演變成雙方一共7人爆發肢體衝突,過程中還拿塑膠椅攻擊,直到1名女子倒地不起,雙方才就此罷休停手,當時在一旁用餐的「跛腳嬤」嚇壞,趕緊杵拐杖逃命,後續涉案7人皆被警方移送法辦。據了解,在華僑市場經營攤位的劉男與周女,因機車停放問題起口角,緊接著劉男妻小及周女員工也加入戰局,一共7人陷入混戰,未料進而演變成「3打4」等局面,雙方在用餐區前大打出手,甚至還持塑膠椅攻擊,一路從左邊打到右邊,還不斷飆罵不雅字眼。火爆場景令用餐中行動不便的阿嬤嚇壞,因而趕緊起身在親友攙扶下杵拐杖逃離,此次亂鬥直到1名身穿粉衣的女子因挨打痛倒在地,無法起身後才終止,也造成雙方人馬共7人皆輕傷。警方表示,東港分局14日中午12時許獲報,有民眾指稱屏東東港華僑市場發生群鬥,警方迅速派遣警力趕抵現場,但到場後已無打架情事,後續全案訊後7人依涉犯《妨害秩序罪》及《傷害罪》被警方移送地檢署偵辦。
外送員、大學生淡水街頭上演全武行! 疑行車糾紛釀禍場面一度火爆
新北市淡水區13日中午12時30分發生肢體衝突,29歲外送員徐男行經學府路與水源街一段路口時,與20歲大學生周男疑因行車糾紛爆發口角進一步演變肢體衝突,警方獲報火速到場,事後雙方互控傷害罪,詳細事發原因尚待進一步釐清。據周遭監視器畫面可見徐男騎在路中間,周男從他左側逼近並超車,戰火線一觸即發,兩人先是爆發口角,進一步演變成肢體衝突,徐男將周男推倒,在馬路邊扭打拉扯,場面相當火爆。淡水警分局獲報後立刻派員前往排解,到場時雙方紛紛見血已無肢體衝突,雙方互告傷害罪,此外周男還指控徐男在衝突中掐住他脖子,多告一項妨害自由,警方依規定受理並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基隆KTV命案定讞!馬籍男大生遭刺身亡 兇嫌判11年徒刑維持原判
2023年11月,馬來西亞籍的基隆海洋大學男大生,在基隆市一家KTV與友人歡唱時,因與不認識的陳姓男子(29歲)發生口角衝突,竟遭對方持折疊刀刺中右腿,因失血過多不幸身亡,經一審基隆地方法院判決,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1年,另依《傷害罪》判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法官維持一審原判,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至最高法院。根據判決書內容,案發當日凌晨4時許,陳男與友人在KTV與馬籍男大生發生爭執,情緒失控的陳男竟掏出隨身攜帶的折疊刀,刺向男大生右側腿部,刺傷股動脈,行凶後陳男與友人迅速離開現場,並丟棄作案凶器,馬籍男大生當場大量出血,經緊急送醫搶救後,因失血性休克及多重器官衰竭仍宣告不治。案件原定為國民參與審判案,但因陳男及其律師申請改以通常程序審理,法院考量後認為案情明確,程序變更申請獲准,一審法官依照《傷害致人於死罪》及《傷害罪》對陳男進行量刑,判處11年徒刑及4個月刑期,檢方及陳男不服上訴,但高等法院認為一審審理程序及量刑均無不當,檢方及辯方亦未提出新的有效證據,最終維持原判,駁回上訴。
六合夜市爆全武行!2男「這原因」起衝突引騷動 全被帶回慘了
高雄六合夜市7日晚間11時許發生一起糾紛衝突,1名59歲吳男與67歲張男因排隊上廁所而起口角,進而引發推擠事故,造成2人皆受傷,警方獲報立即派遣4至5名員警到場處理,抵達後隨即將雙方帶返派出所調查,全案訊後2人將依法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據了解,有民眾在六合夜市發現大批警察出沒,並將1名老翁包圍並往後帶走,此舉也引起不少關注,令在場民眾好奇究竟發生什麼事,事後此畫面也被拍攝並上傳至網路社群上,結果竟是2名男子在超商排隊上廁所起衝突,分別為吳男與張男,過程中雙方進而互相推擠皆受傷。警方表示,7日晚間11時30分皆獲六合二路某超商通報,指稱有2名男子起爭執,甚至爆發肢體衝突,警方迅速派遣4至5名警力趕抵壓制,到場後隨即依規定受理,將滋事的吳男與張男帶返派出所偵查,後續全案將依《傷害罪》函送2人至高雄地檢署偵辦。
鬆餅店驚魂夜!13、16歲2少年持刀闖店砍傷店員 疑因網路債務糾紛
宜蘭市7日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持刀砍人事件,18歲的張姓男店員在鬆餅店準備打烊時,遭2名少年持西瓜刀闖店砍傷,根據警方調查,這起事件起源於債務糾紛,嫌犯年僅13歲與16歲,疑因網絡爭執心生怒氣,攜刀來店報復,2名嫌犯在案發後向警方投案,並將依《傷害罪》移送少年法庭處理。事發當晚,宜蘭市的這家鬆餅店即將打烊時,2名少年突然闖進店內,毫不猶豫地向張姓店員發起攻擊,張男及時用手擋住攻擊,但仍被砍傷,左上臂和後背各中一刀,受傷的張男迅速翻越櫃台,逃到隔壁店鋪尋求幫助並報警求救,店內的突然暴力場面引發現場目擊者的恐慌尖叫,經過急救後,張男被送往醫院治療,幸無生命危險。警方調查發現,2名嫌犯與張男之間存在債務糾紛,這場暴力事件源於嫌犯在網絡上與張男發生爭執,並決定以暴力手段報復,嫌犯在砍人後將西瓜刀丟棄,並在市區漫無目的地徘徊,據目擊者報導,2人一度引起當地民眾的恐慌,並在警方介入後自行到派出所投案。警方確認,嫌犯年紀分別為13歲和16歲,其中13歲的林姓少年是主謀,與16歲的趙姓少年共同策劃此次暴力行為;目前,警方已將案件移交少年法庭,並依《傷害罪》對2名嫌犯進行處理,警方呼籲社會各界加強對青少年的關懷與教育,避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拿槍尻員工頭「逼簽自願離職單」 台中男子遭判刑5個月
台中市日前爆發一起極其誇張的勞資糾紛案,男子阿德(化名)因離職問題與林姓老闆發生衝突,過程中竟遭林姓老闆持空氣槍攻擊頭部,甚至威脅逼迫簽署自願離職相關文件。後續林姓老闆也因為自己的行為遭判刑5個月。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6月,在阿德向林姓老闆提出離職後,雙方約定在一間酒吧協商,沒想到過程中,林姓老闆發現阿德正用電子設備錄音,便拿出空氣槍敲擊阿德額頭,並放出狠話「你不知道我在做什麼的嗎」、「你試試看,我一條一條跟你算」,甚至拉動空氣槍滑套做出準備擊發的動作,最終迫使阿德簽下自願離職單及免責書。根據台中地院的判決書內容,後續又因離職後薪資計算問題,林男再次約見阿德及其父親,但雙方在領取薪資袋時發生拉扯。林男更在衝突中使用辣椒水噴灑阿德父親的臉部,父子倆氣憤之下報警處理。林男事後坦承犯行,但拒絕賠償,與阿德父子在賠償金額上無法達成共識。後案件經台中地院簡易庭審理後,法院認定,林男的行為已嚴重侵犯受害者的身體健康及基本權利,最終以三項傷害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5個月,並准許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小六生打老師被報警…律師抖關鍵「家長道歉假的」 9大懶人包曝光
台中一所國小今年3月發生學生持樂樂棒球棒毆打老師事件,而老師不接受道歉報警,由員警將學生帶走,此舉遭市長盧秀燕痛批是「不適任老師」,結果引發軒然大波。有律師就整理出相關法律懶人包,更點出關鍵「家長道歉是假的」。朱韻婷律師在臉書專頁分析小六生用樂樂球棒打傷老師案:1.事發當下反擊:老師回擊不過當,可主張正當防衛,報警後警察是可以進校園逮捕小孩的。反之,小朋友的父母也可主張。2.事發隔天提告: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罪(告了才查),事發後6個月內都可以提告,是權利不是報復。3.警察進入校園:老師報警,員警入校園不符合警詢被告的程序,師長的陪同不能代表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有明確同意,被說成白色恐怖戒嚴時代,不無理由。4.盧秀燕震怒:「小孩都道歉了,還想怎樣?」下句「那要警察幹嗎?」卻成了反諷,跟「我做的,但我不認罪!」有87%像。5.盧秀燕要拔職:老師是否適任需懲處,並非中央說了就算。6.雙方都有話說:小孩是慣犯v.校長吃案從3月到現在調查無果、有人施壓撤告v.官官相護、提告因為是受害者v.兒子被羞辱霸凌傷痕累累、防止當事人再度攻擊v.利用權勢讓小孩情緒潰堤。7.12歲沒有刑罰也有少年法,「他只是個孩子」也要區分是兒童還是少年。8.父母多講多錯,道歉先輸一半。9.調職之外,應先檢討內控機制,警局、學校皆然。另外,林智群律師也指出4重點1.六年級學生如果還不滿12歲,不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不能用刑法,警察到底是用什麼身份要求兒童到警察局做筆錄?2.警察做法有問題,不代表老師被攻擊還不能報案,老師對學生都沒懲戒權了,被學生打,還不能報案?憲法第16條有說老師沒訴訟權嗎?3.未滿12歲不能告刑事,但可以告民事,要求父母負連帶賠償責任。4.學生攻擊老師的事情發生在3月,6月學生向老師道歉,雙方和解,結果家長7月去檢舉老師不當管教,「都和解了,還事後進行追殺,代表學生跟家長在6月時向老師道歉,根本是道歉假的,只是要讓學生避免被追究法律責任而已」。
台中爆毆師案「小六童遭警抓走」!少年法庭調查出爐:老師本就無意追究
台中市某國小今年3月間發生一起師生衝突事件,一名6年級學生與體育老師爆發激烈口角,情緒激憤下持「樂樂球棒」攻擊對方,儘管事後該名學生已認錯道歉,但老師仍氣得報警抓人,消息曝光後,台中市長盧秀燕震怒表示,孩子已知錯並道歉,但老師卻不肯放手,痛批受害者為「不適任教師」,引起公憤灌爆臉書。對此,台中地方法院今(3日)公布調查結果,指該名老師「本就無意追究」。回顧該案,該名學生與體育老師發生口角衝突後,過程中老師出手壓制學生,怎料此舉激怒學生還手回擊,當場抄起樂樂球棒毆打老師,學生事後雖已道歉,但老師仍無法接受並報警處理,員警也直接到校將涉事學生帶走,訊後移送少年法庭。對此,台中地院指出,案經少年法庭進行審前調查,少年先前並無非行紀錄,且調查時已當庭向老師道歉,法定代理人也表示以後會勸導少年控制情緒,老師本就無意追究少年,只是希望少年有所學習。台中地院表示,法官斟酌審前調查結果,認為少年不具需保護性,無裁定進入審理程序及給予保護處分的必要,因此裁定本件不付審理,被害教師並無抗告,全案確定。至於為何老師未提傷害罪告訴,但警方仍將涉事學生移送少年法庭?台中地院說明,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無論少年觸犯的刑罰法律是否為告訴乃論罪,及被害人事後是否撤回告訴,少年法庭受理後仍應就少年的非行進行實體的調查及審理,如認定有保護處分的必要,則會裁定給予適當的保護處分。
尋仇認錯人…衰男回「我是三重人」被砍到臟器外露 惡煞喊:沒錢賠
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和網友發生爭執,雙方相約在堤防談判,他找來30多人助陣,期間遇到一名黃姓男子和數名友人騎車經過,得知對方是三重人後,竟持西瓜刀朝黃男狂砍,導致被害人臟器外露,事後才發現砍錯人,一、二審均遭依重傷害罪判刑5年1月。民事部分,法院判處林男和其父連帶賠償199萬元;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林男與真實姓名年籍不詳臉書暱稱「洪福生」之成年男子因故發生爭執,2人相約於民國105年7月29日,在新北市某處堤防談判,林男遂邀集30餘人,於105年7月28日在一處街口會合。嗣於翌日0時8分許,黃男等人騎乘機車行經該處,被林男等人詢問黃「你們是哪裡人?」黃男等人答稱「我們是三重人」後,林男竟基於重傷害之不確定故意,持西瓜刀朝黃男腹部、腰部及手臂等處揮砍,致對方受有手指開放性骨折、前臂之開放性傷口、手開放性傷口、肩及上臂多處開放性傷口合併肌腱及神經、結腸之損傷,伴有體腔開放性傷口等重大難治之重傷害。林男坦承傷害致重傷之事實,惟矢口否認有何重傷害犯行,辯稱「我當時認錯人想要給告訴人教訓,但沒有要使告訴人受重傷的意思」;被告之辯護人辯以,被告因為認錯人,當初只想給誤認之仇家一點教訓,完全沒有要讓仇家受重傷之故意,且被告僅下手3刀,其中2刀砍向手部,故認被告並無重傷害罪之故意。一審認為,被告曾因不能安全駕駛交通工具、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槍枝、恐嚇、傷害等案件遭判刑,素行不佳,又以前揭方式對黃男為重傷害之行為,造成告訴人重大難治之傷害結果,判處5年1月徒刑;案經上訴,二審維持原判。民事部分,儘管林男和林父都辯稱「身上沒錢」,法官仍判處2人應連帶賠償199萬元;可上訴。
闖會館怒砍女員工!男家暴殺人未遂起訴 1原因改判傷害罪
南投縣劉姓男子因故對楊姓女子心生不滿,去年11月間闖入楊女工作的會館,持刀朝楊女揮砍,造成楊女頭部3處刀傷,所幸楊女藉刀器掉落時趕緊拾起並逃離報案。檢方依家庭暴力之殺人未遂罪起訴劉男,不過南投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難以認定劉具備殺人動機與意圖,改依傷害罪判劉1年徒刑。判決書指出,劉姓男子去年11月6日14時20分許,開車前往楊女工作的會館,持刀闖入楊女所在包廂並要求正在唱歌的客人離開後,竟朝楊女頭部攻擊數次,導致楊女頭部分別有3公分、2公分和1公分傷口,右側食指亦受傷。直到劉男的刀子掉落地上,楊女伺機撿刀衝出包廂躲避,待劉男駕車離開後,向警方報案。檢方認為劉與楊曾有同居關係,依家庭暴力之殺人未遂罪起訴劉。不過南投地院審理時,劉男否認曾與告訴人同居,且楊女亦表示「未曾和劉男交往過,劉男只是客人」等,法官認為起訴書此部分所述容有誤會。此外,劉男對犯行坦承不諱,但否認刀器是自行攜帶,也說不記得是用該把刀器攻擊,更稱可能是包廂切水果的工具;之後又改口刀子是地上撿到,法院經檢視監視器畫面與楊女、證人供詞,認劉男供詞難以採信。南投地院審酌,劉男對當天前往會館的理由前後說詞不一,楊女也證稱雙方無重大糾紛,且劉在砍人過程無威脅性言語,加上砍傷傷口無致命或嚴重情形,難以認定其具備殺人動機與意圖,改依涉犯傷害罪處劉男有期徒刑1年,扣案刀器沒收。可上訴。
陸9歲女童被三角尺打破頭! 老師一審遭判有期徒刑五年
大陸長沙一名9歲女童,日前在學校課堂中上學時,遭到老師用三角尺丟中,導致頭骨破裂重傷。而這起案件27日進行開庭,法官認為該名教師對未成年學生實施傷害,影響惡劣;但有自首等從輕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一審判決有期徒刑5年。根據《觀察者》等陸媒綜合報導,2023年9月6日約下午4點左右,大陸長沙市岳麓區博才梅溪湖小學四年級的教師宋雨明,在對學生進行課後輔導。而當時班上相當吵鬧,在她多次制止、管束學生無效後,竟將半截三角尺丟向一吵鬧學生。沒想到,三角尺意外砸中吵鬧學生前座的劉姓學生的頭部,導致劉姓學生重傷、九級傷殘。而這起案件在27日進行開庭,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宋雨明身為教師,對未成年學生實施傷害,影響惡劣,應依法從嚴懲處;同時宋雨明有自首等從輕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學校已依法承擔侵權責任並足額賠償受害者。最終,法官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宋雨明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同時駁回附帶民事訴訟原告劉某辰的附帶民事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