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證據
」 憲兵 李昌鈺全球被關最久死囚「蹲苦牢近48年」 案發58年後大逆轉判無罪
日本88歲老翁袴田巖在獄中被關了47年又7個月,是全球被關最久的死刑犯,袴田巖58年前被控是靜岡縣一起滅門血案的犯人,被判死刑,但證物上的血跡後來被發現與袴田DNA不一致,法院2014年3月將他釋放,並於去年開始再審此案。靜岡法院26日稱,警方當時提出的證物造假,還給袴田一個清白。根據多家日媒報導,靜岡地方法院26日宣布袴田無罪,法院指出,被當作證據的衣物中,一塊布料為搜查機構偽造,無法當作證據,由於袴田因長期坐牢罹患精神疾病,由高齡91歲的姊姊代替出席,開庭後,她聽到法官宣判弟弟無罪,朝法官深深一鞠躬,並在與律師握手時忍不住雙眼泛淚。綜合《NHK》等外媒報導,1966年8月18日,當時30歲的袴田被懷疑殺害4人而遭到逮捕,並於1968年9月被靜岡地方法院宣判死刑。不過整起案件疑點重重,甚至被質疑是一宗冤案,袴田巖因此在獄中被關了47年都未執行死刑。根據報導,曾是職業拳擊手的袴田巖在1961年退役,隨後在靜岡縣清水市一家味噌及大豆加工廠任職,未料在1966年6月30日,工廠老闆橋本藤雄連同其妻子、次女和長男,一家4口被發現在自家被殺害並遭縱火,靜岡縣警察到員工宿舍搜索後,聲稱在袴田的房間找到一件沾有微量血跡的睡衣,並於8月中旬依強盜殺人、縱火以及竊盜罪嫌,將袴田巖逮捕。當時袴田向警方坦承是這起縱火強盜犯的兇手。但他後來翻供,聲稱遭警方刑求逼供才承認犯行,在法庭上主張自己無罪,警方也遲遲未提出有力證據。這起案件在2023年10月開始最終再審,總共進行15次審理。最大的爭議點在於染血的5件衣物。辯方律師指出,袴田在事件發生後約2個月就被逮捕,染血的衣物因長期浸泡在味噌中,引發的化學反應將導致血跡消失,質疑搜查機構是在袴田被逮捕後偽造證據,袴田在案發58年後再審獲判無罪,根據日媒報導,這是日本戰後第5起死囚重審獲判無罪的案例。日本88歲老翁在獄中整整關了47年又7個月,是全球被關最久的死刑犯。(圖/翻攝自X)
前金防部少將貪7990元洗衣機以假亂真掩飾罪行 二審改判6年8月
前陸軍金防部參謀長林帝志少將,因一台價值7990元的公發洗衣機,從軍旅光環跌入法律深淵,林帝志在107年間將軍中發放的洗衣機偷偷寄回台南的住處,企圖佔為己有,事件爆發後,不僅試圖掩蓋自己的罪行,甚至利用手下駕駛兵購買同款洗衣機魚目混珠,試圖蒙混過關;最終,林帝志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被金門地方法院一審判處12年有期徒刑,二審法院考慮到情節,將刑期改判為6年8月,但仍褫奪公權3年。根據法院判決書的敘述,林帝志於任職金門防衛指揮部參謀長期間,某日獲知後勤處將為金防部官兵購置洗衣機,林帝志便主動提議為副參謀長配發一台,後勤處事後共購得10台洗衣機,每台價格為7990元,林帝志遂指示手下將其中1台搬到副參謀長辦公室,然而,副參謀長表達暫不需要更換洗衣機的意願,於是這台新洗衣機便暫時被放置在林帝志的辦公室庫房中。林帝志似乎早已對這台洗衣機有私心,107年1月4日,指示2名毫不知情的駕駛兵將這台洗衣機託運到其台南住處,事隔半年後,事件逐漸浮出水面,為掩蓋這個不法行為,林帝志自掏腰包花費8000元,指派駕駛兵購買同型號的洗衣機,運回金門的營區,並警告駕駛兵要小心行事,不要被部隊其他人發現這個行為。為了進一步掩飾自己的罪行,林帝志甚至將先前寄回台灣的洗衣機再度運回金門,並要求1名不知情的友人幫忙隱瞞,讓友人假借寫下「洗衣機存放證明書」,謊稱洗衣機是「一年前」交由友人借用,藉此試圖誤導調查,然而,事情終究難以隱瞞,經由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介入調查,最終在該友人家中查扣這台洗衣機,揭穿林帝志的欺瞞行為。法官在審理過程中嚴詞斥責,林帝志身為金防部少將參謀長,肩負著監督與照顧部隊的責任,卻利用其職務之便,將國家發放的公用物資私吞入己,這種行為明顯違背其職責與國家的信任,尤其是在案發後,不僅不認罪,反而試圖透過購買同款洗衣機魚目混珠,並請求友人配合偽造證據,這些行為進一步加重了他的罪責。一審法院依照《貪污治罪條例》重判林帝志12年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3年,林帝志不服上訴,二審法院合議庭則認為,一審的量刑過重,不符合罪刑相當與比例原則,最終改判林帝志有期徒刑6年8月,褫奪公權3年。此判決仍可上訴。
悶殺憲兵女友「2度辱屍」!19歲志願役遭起訴 將由國民法官審理
新北市1名19歲的許姓志願役憲兵今年5月間,懷疑同為憲兵的劉姓女友劈腿,雙方為此大吵一架,過程中許男情緒失控,憤而用枕頭悶殺劉女,甚至2度辱屍,犯行曝光後一度持刀自殘,最終被劉女胞弟壓制報警。新北地檢署今(14日)偵結,依《陸海空軍刑法》現役軍人殺人罪、損壞汙辱屍體罪等罪嫌起訴,將由國民法官審理。據了解,許男為了分擔家計簽下志願役,入伍後結識同為19歲的劉姓女憲兵,雙方進而成為情侶關係。今年5月間,許男懷疑女友劈腿,18日凌晨1時許前往女方位於泰山區的住家談判,2人吵了一整晚,過程中許男情緒失控,一氣之下徒手掐住女友脖頸,再用枕頭悶住其口鼻,導致劉女窒息身亡,犯後甚至2度辱屍。死者原本與同住姊弟約好上午一起外出,姊姊遲遲未見胞妹出房門,傳訊詢問只收到「再等等」的答覆,她驚覺有異進房查看,赫見劉女倒臥在床;許男見東窗事發,激動地衝向廚房拿水果刀自殘,揚言輕生。死者弟弟見狀急忙上前壓制,胞姊則趁機報案。警方趕抵後將許男逮捕,詢後依殺人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漏夜訊問,認為許男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第1項第5款、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湮滅及偽造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全案今日偵結,檢方依《陸海空軍刑法》現役軍人殺人罪、損壞汙辱屍體罪、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許男,將由國民法官審理。◎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離譜情侶誣告400多件只為報復 下場慘了
真惡質!一對都是姓陳的情侶,近幾個月來為報復與他們有債務或糾紛的人,竟然涉嫌假冒他人姓名,向全台各地的地檢署誣告,經清查至少400多件。此案驚動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張斗輝召開專案會議,並協調彙整相關資料提供台南地檢署偵辦。南檢持票將陳姓情侶拘提到案後,經向台南地方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南檢指出,此緣起於福建連江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鄭子薇日前受理陳姓情侶提出的告訴狀時,發覺有冒名申告及誣告等情事,進一步查出對方還以相同手法,向全台各地檢署冒名申告。經向高檢署陳報後,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7月12日召開專案會議,並協調各地檢署調查相關案件,以及協助分配各地檢署訊問轄區內被冒名申告的被害人後,再提供彙整資料給南檢參考。南檢承辦檢察官廖羽羚會同專案小組比對相關資料後,進而查出陳姓情侶涉嫌濫用他人的個人資料寄件提告,並偽造證據、告訴狀,企圖利用司法制度報復他人,讓被冒名申告者及被告為了出庭疲於奔命,行徑十分惡劣,嚴重浪費司法資源。本月19日廖羽羚指揮台南市善化警分局、台南市警局刑警大隊科偵隊等專案小組,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陳姓情侶位於台南市善化區、台中市大雅區等2處住處執行搜索,並將他們拘提到案。檢方訊問後,認為2人均涉犯《刑法》誣告、偽造私文書、偽造印章、印文、行使偽造私文書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院20日也以2人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且有羈押必要,均裁准羈押禁見。
鄭文燦涉貪2度交保…檢方不服再提抗告 「最速件」今晚送高院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在市長任內涉嫌在華亞科學園區開發案收賄,6日獲桃園地院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抗告,全案發回桃園地院更裁。桃園地院今(9日)再度召開羈押庭,最終裁定鄭文燦以1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然而檢方依舊不服,當庭再提出抗告。對此,桃園地院表示,今晚會將檢方抗告卷證送高院。桃園地院表示,就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部分,鄭文燦雖否認犯行,然依聲請書所附卷內供述及非供述證據判斷,此部分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就洗錢罪嫌部分,被告否認犯行,又依前開所述被告收受賄賂犯罪嫌疑重大,而聲請意旨所指廖俊松等人所交付之500萬元現金,法律評價上屬犯罪所得之嫌疑亦重大,然洗錢罪之構成要件著重於有無掩飾及隱匿手段,依目前事證,檢方就此部分之釋明不足,此部分應予駁回。法院指出,就洩密罪嫌部分,依卷內事證除廖俊松之供述或轉述外(含衍生證據),並無其他事證作為補強證據,至多僅能釋明有可能有相關公務員洩密,尚難認洩密之來源及為被告,是就此部分之應予駁回。檢方以本件被告有上開所指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涉犯最輕本刑7年以上之重罪,有相當理由認為被告有逃亡之虞,此部分之聲請意旨有據。桃園地院說明,檢方認為被告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之情事,進而影響相關公務員及證人等情,然被告卸任市長一職後迄今已逾1年半,是否仍於桃園市政府有影響力仍有疑義,且被告所犯涉及對價關係之構成要件,檢察官亦未釋明有哪些公務員知悉此等事實。至聲請意旨雖另以被告有秘書或司機等輔助人手,而有串證之虞,然依目前卷內事證,尚無從認定上開輔助人手有涉入。法院強調,聲請意旨雖以本案尚有諸多證據待調查及傳喚,認有羈押之必要性,然本案案發迄今多年,且被告交接桃園市長職務迄今已1年半,難認有羈押之必要性,且本件所具備之羈押原因並非不得以其他強制處分替代。法官考量本案對向犯嫌交保之金額,及被告之政商地位,認為本案准予新臺幣1200萬元交保得以替代羈押,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潛在犯罪嫌疑人及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針對法院裁定結果,檢方不服當庭再提抗告,桃園地院今晚會將檢方抗告卷證送高院。
鄭文燦涉貪2度獲交保 法院曝駁回羈押理由:卸任市長已1年半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於市長任內涉嫌在華亞科學園區開發案收賄,6日獲桃園地院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抗告,高等地方法院8日裁定撤銷交保,全案發回桃園地院更裁。桃園地院今(9日)再度召開羈押庭,最終裁定鄭文燦以1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稍早法院裁定理由出爐了。桃園地院表示,就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不違背職務收受賄絡罪嫌部分,鄭文燦雖否認犯行,然依聲請書所附卷內供述及非供述證據判斷,此部分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就洗錢罪嫌部分,被告否認犯行,又依前開所述被告收受賄絡犯罪嫌疑重大,而聲請意旨所指廖俊松等人所交付之500萬元現金,法律評價上屬犯罪所得之嫌疑亦重大,然洗錢罪之構成要件著重於有無掩飾及隱匿手段,依目前事證,檢方就此部分之釋明不足,此部分應予駁回。鄭文燦交保離開桃園地院,不發一語離去。(圖/黃耀徵攝)法院指出,就洩密罪嫌部分,依卷內事證除廖俊松之供述或轉述外(含衍生證據),並無其他事證作為補強證據,至多僅能釋明有可能有相關公務員洩密,尚難認洩密之來源及為被告,是就此部分之應予駁回。檢方以本件被告有上開所指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涉犯最輕本刑7年以上之重罪,有相當理由認為被告有逃亡之虞,此部分之聲請意旨有據。桃園地院說明,檢方認為被告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之情事,進而影響相關公務員及證人等情,然被告卸任市長一職後迄今已逾1年半,是否仍於桃園市政府有影響力仍有疑義,且被告所犯涉及對價關係之構成要件,檢察官亦未釋明有哪些公務員知悉此等事實。至聲請意旨雖另以被告有秘書或司機等輔助人手,而有串證之虞,然依目前卷內事證,尚無從認定上開輔助人手有涉入。鄭文燦交保離開桃園地院,不發一語離去。(圖/黃耀徵攝)桃院認為,檢察官並未釋明被告有勾串滅證之虞,就現今通訊發達之聲請理由,即無從作為附隨之聲請標準。又目前交付款項之對向犯即被告廖俊松、侯水文、楊兆麟等人均已指訴甚詳,且除高齡90歲之楊男交保在外,其餘被告均已裁定羈押禁見,本案案發迄今許久,相關蒐證照片已顯現在卷,故難認聲請意旨就此部分之聲請理由有據。法院強調,聲請意旨雖以本案尚有諸多證據待調查及傳喚,認有羈押之必要性,然本案案發迄今多年,且被告交接桃園市長職務迄今已1年半,難認有羈押之必要性,且本件所具備之羈押原因並非不得以其他強制處分替代。法官考量本案對向犯嫌交保之金額,及被告之政商地位,認為本案准予新臺幣1200萬元交保得以替代羈押,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潛在犯罪嫌疑人及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
懷疑感情不忠「拿枕頭悶死女友」 19歲憲兵羈押禁見
新北市泰山區18日發生一起兇殺案,19歲的許姓憲兵因懷疑劉姓女友感情不忠,雙方在談分手時起口角,許男拿枕頭悶殺她,複訊後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19日法院裁准。據了解,許男在憲兵隊服役時,認識劉姓女憲兵,2人交往也簽了4年志願役,目前服役2多,怎料近日許男懷疑女劈腿,18日到她家談分手,2人吵一整晚。18日早上7點2人繼續吵,家屬上午還有看到劉女刷牙洗臉,本來劉女跟姊弟約10點要出門,但時間到了卻沒看見人,姊姊收到劉女傳訊息說「再等等」,因為房間異常安靜,她上前敲門,許男開門,而妹妹已失去生命跡象。據悉,許男還情緒失控,到廚房拿水果刀割手腕,劉女弟弟壓制他,姊姊趕快報案。警方指出,其實命案發生前,2人在軍中就有爭吵,長官還因此把2人調不同連,想避免衝突,怎料還事發生意外。新北地院表示,法官訊後認許男涉家暴殺人罪,有「偽造證據」事實,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禁見。對此,憲兵指揮部證實,許男、劉女都是憲兵,對此深表遺憾,也會配合檢警調查釐清肇因,已派幹部處理後續事宜,也會加強官兵生命教育。
懷疑被戴綠帽!19歲憲兵「枕頭悶殺女友」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
新北市泰山區昨(18日)上午驚傳一起凶殺命案,一名19歲許姓憲兵因懷疑同為憲兵的19歲劉姓女友出軌,雙方大吵鬧分手,許男氣憤之下竟拿枕頭悶死女友。經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漏夜訊問後,依涉犯《陸海空軍刑法》及《殺人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據了解,同為現役軍人的許男與劉女因感情糾紛,於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三段的一間民宅內發生激烈爭執,2人從凌晨天色未亮時一路吵到早上,怎料許男一時情緒失控下,先是徒手掐住劉女頸部,再用枕頭悶住其口鼻,導致劉女窒息身亡。當天上午,劉女原本與同住的姊姊、弟弟約好一起外出,但姊姊卻始終未見劉女走出房門,傳訊詢問也收到「再等等」的拖延答覆,胞姊驚覺有異進房查看,這才發現妹妹倒臥在床上,而許男眼見東窗事發,情緒激動地衝向廚房拿水果刀自殘,揚言要輕生,死者的弟弟見狀急忙上前阻止,劉女姊姊則趁機報案,警方獲報趕抵後當場將許男逮捕,詢後依殺人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經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漏夜訊問,認為許男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第1項第5款、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湮滅及偽造證據之虞, 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三重滅門血案兇殘女婿收押 法官公布張男觸犯四大法律
張姓男子因金錢糾紛,竟狠心弒殺岳母、妻子和3歲繼子,新北地檢署訊後,認為張男涉犯殺人、故意殺害兒童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重罪,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滅證之虞,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2024年5月13日裁准。新北地院指出,法官訊問張男並參酌檢察官所提出之相關事證,認所犯《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第2款、《刑法》第271條第1項家庭暴力之殺人罪,以及《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第2款、《刑法》第271條第1項、《兒童及少年福利以及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家庭暴力之故意殺害兒童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並有逃亡、偽造以及湮滅證據之事實,以及有重罪而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以及偽造證據之虞,反覆實施同一犯行之事實,而有羈押之必要,且禁止接見通信。新北市三重區的69歲劉姓女子、30歲陳姓二女兒和3歲陳姓外孫2024年5月11日被發現陳屍住家,陳姓死者的24歲張姓丈夫坦承犯案,表示因金錢糾紛和債務壓力而痛下殺手、掐死3人,而檢方13日解剖,未在遺體上發現掐痕,推論犯嫌說法並非真正犯案過程,將待法醫解剖報告出爐釐清死因。據了解,張男沉迷網路簽賭並積欠千萬賭債,更因債務壓力遷怒全家,在1日凌晨與妻子發生口角,張男供稱徒手掐死妻子,2日凌晨,張男潛入岳母房間,趁她在熟睡時掐住其脖子致死,並在相隔15小時後,於2日晚間7時許對繼子痛下殺手。
母女睡夢中被「眼鏡王蛇」咬死!他懷疑女婿放蛇殺人 警追出真相也驚呆
印度奧里薩邦日前發生駭人命案,一名母親及2歲女兒被發現命喪家中,警方起初依兩人身上毒蛇咬痕,推測母女遭潛入屋內毒蛇蛇吻而亡,但死者父親強烈懷疑女婿是幕後真兇,員警進一步調查驚覺,25歲女婿甘尼希(Ganesh Patra)真的是放蛇殺人的兇手。據《印度時報》報導,23歲女子巴桑緹(Basanti Patra)與女兒10月7日被發現暴斃在甘賈姆縣的家中,警方在發現兩人身上咬痕後,確定母女倆非自然死亡;死者父親卡利 (Khalli Patra)得知消息後,更是一狀把女婿告上法院,指控女兒、孫女被女婿放毒蛇咬死。警方仔細檢查傷口發現,「兩人被咬的位置完全相同」,都在右腳踝骨上方;求證蛇類專家也得到「兩人被咬傷仍待在同個房間不尋常」、「被咬後沒有尖叫或求救很詭異」說法。雖然警方在案發1個多月後、沒有一擊斃命證據下逮捕甘尼希,他卻很快承認自己為了賠償金殺害妻女。甘尼希供稱,自己與妻子一直有嚴重糾紛,又覬覦80萬印度盧比(約新台幣30萬)的政府賠償,在6日從弄蛇人獲得1條眼鏡王蛇,再趁妻女熟睡時放進房內,自己改睡另間房,等確定兩人死亡再把蛇打死偽造證據。員警目前正釐清詳細案發經過,與是否有其他人參與作案。
南投女消保官爽花公費瞎拚 出國玩不忘拿同事發票報帳慘了
南投縣前消保官許麗貞把每月5400元的「為民服務費」當成私房錢,用來團購、網購、與家人聚餐,連出國旅遊期間,不忘向同事索取發票、核銷費用。南投地檢署認為許麗貞利用職務之便,不實核銷費用,犯行共13次、犯罪所得3萬8585元,依《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將許提起公訴,縣府將她改調為祕書。南投地檢署今年2月搜索調查許麗貞,不料許交保後,涉嫌勾串證人、偽造證據,檢方再度拘提、聲請羈押禁見。不過法官認為,相關證人都已完成筆錄,無串證或湮滅事證事實,裁定50萬元交保。檢方指出,許麗貞擔任消保官期間,每月有5400元為民服務費,主要用途為業務推廣。2020年12月,許麗貞邀縣府員工4人,向全國漁會團購漁產禮盒10盒,許麗貞訂4盒供自己食用或贈送親友,再向團購4人收取每份990元費用,再拿著發票向新聞行政處申請縣政推行業務費。去年6月到10月,許麗貞5度帶著丈夫、女兒到瓦城、陶板屋、TOKYO蔦烏、布娜飛比利時啤酒餐廳等處用餐,並將餐費以業務推廣費報銷;甚至連出國旅遊,還不忘向縣府員工索取發票,核銷業務推廣費。許麗貞還多次向MOMO和蝦皮購物網站,訂購藤枝擴香組、中式碗禮盒,並以不實發票向縣政府報公帳。南投地檢署今(8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全案偵結,許依涉嫌《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
被判捏造證據 李昌鈺拿「血毛巾」駁指控:對判決很失望
美國華裔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遭聯邦法院認定「捏造證據」,導致2名男子遭受30年冤獄。李昌鈺在沉默數日後發表長文駁斥指控,表達對裁決很失望,更出示封存完好的證物袋照片,試圖證明自己沒有偽造證據。李昌鈺在聲明中強調,自己沒有動機或理由捏造證據,「我在毛巾的化學檢測中,並未直接表明他們是犯罪嫌疑人」,且當時出庭「只是替我在現場重建和化學檢測的科學結果作證。我作證的科學證據還包括無罪證據,例如沒在他們身上的衣物檢測到血跡」。李昌鈺也展示由他持有,放在證據袋上的證據標籤副本,指「這是明確且直接證據,能證明這條毛巾從1985年12月2日深夜23點05分,就被取證封存在物證袋內。證明我沒有偽造證據。」李昌鈺強調,毛巾於案發20年後進行「否定鑑定」,既不能解釋毛巾從未做過血液陽性測試,也不能因此得出捏造證據的結論。「毛巾保存了20多年,會發生生物降解、分解或變性」。回顧本起案件,博區及漢寧被指控在1985年殺害65歲男子卡爾,致其喉嚨被割斷、頭部遭重擊7次,全身多達27處刀傷。調查人員採集並比對現場毛髮及40多個指紋後,發現都與兩人不符,且兩人衣服、座車也無血跡,但李昌鈺在法庭提出「污漬毛巾」,稱嫌犯可能刻意避免衣物沾染血跡,毛巾更有血跡反應,該證詞及「唯一證據」,成為檢方暗示性說服陪審團「兇手清理血跡時碰到毛巾」,使兩人被判55年徒刑的關鍵。博區和漢寧被判有罪後提出上訴,而關鍵的污漬毛巾再檢測「顯示非血跡」,然而,漢寧2018年才假釋出獄、博區2019年重審獲釋,法院也在2020年因證據不足撤銷兩人罪名,但他們已平白浪費數十年光陰。
神探李昌鈺涉「偽造謀殺罪證據」 他質疑:那兩顆子彈呢?
曾任美國康乃狄克州警政廳長的美國華裔刑事鑑識學專家李昌鈺(Henry Lee),22日被美國聯邦法官裁定,對於一宗1985年謀殺案的審判過程捏造證據負有責任,這起案件造成2名無辜的康乃狄克州男子蒙受數十年冤獄。對此,前立委蔡正元也在22日以「那兩顆子彈呢?」為題發文指出,李昌鈺所承辦的案件正被全面檢視,專業信任一夕瓦解,那2004年的兩顆子彈,他有沒有偽造證據和證詞?蔡正元22日在臉書貼出「李昌鈺涉偽造謀殺罪證據」的新聞截圖,指出「那兩顆子彈呢?李昌鈺遭美國法院判決,因偽造刑事證據和證詞,害人入罪必需受審,現在李昌鈺所承辦的案件正被全面檢視,李昌鈺的專業信任一夕瓦解,那2004年那兩顆子彈,李昌鈺有沒有偽造證據和證詞?這兩顆子彈威力強大,有人連任總統、有人要選總統,非再設專案特偵組查個清楚不可!」蔡正元所指的兩顆子彈,是發生在2004年3月19日下午的「三一九槍擊案」,時任總統陳水扁和副總統呂秀蓮在臺南市金華路上進行競選活動時遭到槍擊,造成陳與呂分別於腹部與膝蓋受傷。此案件被認為對隔日舉辦的第11任正副總統選舉投票產生影響,使民進黨以得票率50.11%比49.89%的些微差距,擊敗連戰和宋楚瑜的藍橘聯盟。事後槍擊案就是經李昌鈺等人的調查後,由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及刑事警察局結案,認定該事件的嫌犯為已在同年3月29日自殺身亡的陳義雄,遭外界質疑有遭人加工自殺以滅口之嫌,且幕後主使者仍未揪出。如今,高齡84歲的李昌鈺被指控在1985年一宗謀殺案中「偽造證據」,案件審理3年後,法官判定李昌鈺需為此負責,並送交陪審團審理,若陪審團認定有罪,李昌鈺可能要支付數千萬美元,以賠償2名蒙受數十年冤獄的無辜男子。
神探李昌鈺「謀殺案作偽證」遭判有責 若被定罪下場曝光
高齡84歲的美國華裔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Henry Lee),被指控在1985年一宗謀殺案中「偽造證據」,案件審理3年後,法官判定李昌鈺需為此負責,並送交陪審團審理,若陪審團認定有罪,李昌鈺可能要支付數千萬美元賠償。據《美聯社》報導,這起引發各界關注的謀殺案偽證案,發生於近40年前的康乃狄克州新密爾福鎮(New Milford),65歲死者卡爾(Everett Carr)喉嚨被割斷、頭部遭重擊7次,全身多達27處刀傷,而30歲博區(Ralph Birch)及17歲漢寧(Shawn Henning)則被列為嫌疑人。調查人員於案發現場採集的毛髮及40多個指紋,經比對雖都與2名犯嫌不符,且衣服、座車也無血跡,但李昌鈺出庭作證時表示,犯嫌可能刻意避免沾染血跡,並舉證他在現場浴室發現疑似案後使用的毛巾有血跡反應。這些證詞及「唯一證據」成為檢方說服陪審團,使2人被依謀殺罪判55年徒刑的關鍵。漢寧2018年假釋、博區2019年重審獲釋後,法院2020年再因證據不足撤銷2人罪名,並對李昌鈺、8名警方人員及整個新密爾福鎮提告。對此,李昌鈺在同年替自己辯護,「我在57年職業生涯裡調查8000多起案件,但從未被指控任何不當行為或刻意作偽證,這是我必須為自己辯護的第一起案件」。然而,法官仍在當地時間21日判定李昌鈺需為此負責,而李昌鈺雖尚未回應,但他的其他案件已一併遭到檢視,其中包括疑似未經正當程序,將一宗謀殺案證物帶離案發現場的事件。
郭信良涉貪同案「白手套里長」 羈押提抗告遭駁回
前台南市議長郭信良被控在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案中,藉勢藉端向工程顧問公司索賄1300萬元,本月7日晚間與同案「白手套」佃西里長高進見,雙雙被台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事後,郭信良先提起抗告,但14日被台南高分院裁定駁回,並諭知不得再抗告;近日高進見也提抗告,18日同樣被台南高分院駁回且不得再抗告。檢調發現,前台南市議長郭信良見市值超過54億元的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案有利可圖,透過高進見向重劃會索賄1300萬元,得手後還對市府承辦人員施壓,要求配合辦理土地登記,甚至還涉嫌偽造合約企圖掩飾金流,經辦案人員掌握相關事證後,因2人矢口否認犯行,被南檢依貪汙罪對2人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院認為,郭、高2人所辯與卷內證物不相符,也沒有提出合理的解釋,有檢方聲請書所載的事實,以及被告與共犯部分供述、證人證述及監聽譯文等證物佐證,足認2人涉嫌藉勢藉端收賄犯嫌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事後,郭信良不服被押,委託律師於本月12日提抗告,但遭台南高分院於14日裁定駁回,並諭知不得再抗告。近日高進見也委任律師提抗告否認犯行,還辯稱此案金流是先前預購抵費地協議的和解金,原審裁定羈押認定事實有誤,並無羈押必要。不過,二審合議庭認為,高進見確實涉有檢察官所指罪嫌,且嫌疑已至重大程度,加上所涉罪名均屬重罪,也有湮滅、偽造證據事實,以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基於供述證據極易受到干擾,尚待追查的證據有遭偽造、變造或滅失的可能性,為能詳細查明被告與共犯之間的分工情節與涉案程度,以利追訴、審判的進行,原審裁定羈押被告並禁止接見、通信,並無不當或違誤。
民進黨立委參選人涉詐領助理費! 張秉鈞、父母遭聲押原因曝光
民進黨基隆市立委參選人張秉鈞21日凌晨遭基隆地檢署聲請羈押,基隆地院21日下午在審理時,認為張秉鈞、張錦煌以及陳瓊茹所供稱的彼此之間都不相符,也與證人所說不符,不排除有勾串證人、共犯,或滅證、偽造證據之虞,因此裁准羈押禁見。檢方主要是在調查曾連任四屆的民進黨籍前基隆市議員張錦煌,也就是張秉鈞的父親。張錦煌涉嫌在2009年至2018年擔任基隆市議員期間,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隨著2018年張錦煌卸任,張秉鈞順利接棒當選市議員後,張秉鈞也在民國2018年至2022年3月間沿用了父親留下的人頭繼續詐領助理費。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本案偵辦,經過長期蒐證,20日上午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兵分多路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赴張秉鈞住處及服務處搜索,並將張秉鈞及父母張錦煌、陳瓊茹等3人帶回偵訊。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20日晚間將全案移送至基隆地檢署複訊,經過漏夜偵訊,21日凌晨5時40分,基隆地檢署以涉犯重罪,且有串供之嫌,將3人聲請羈押禁見。基隆地院21日下午裁准張秉鈞、張錦煌、陳瓊茹等3人羈押禁見。在張秉鈞部分,法官認為他部分坦承、部分否認犯行,但依證人證言及相關證物,法官認定有高度逃亡可能性。另外,張秉鈞在庭上辯稱公費助理部分他全然不知情,都由父母親負責,但因與證人所陳述不完全相符,法官認為有待檢察官傳喚其他證人到庭對質釐清。因此不排除他有勾串證人、共犯或滅證、偽造證據之虞,裁定羈押禁見。至於張錦煌及陳瓊茹都全盤否認犯行,再加上彼此的相關說詞都不吻合,再加上陳瓊茹的說詞言詞閃爍、避重就輕,明顯有維護張秉鈞的地方,因此認為兩名被告有《刑事訴訟法》第1項第2、3款的羈押原因及必要性,裁定羈押禁見。
警察竟變討債惡徒 教唆黑幫擄人還傳授「滅證技巧」遭起訴
台北市中山分局勤務中心王姓員警曾借款給丁姓男子100至125萬元,但遲遲無法討回,今年1月便委託四海幫背景的李姓男子擄人討債,李男夥同5名小弟擄走丁男,拘禁期間多次毆打對方,討要欠款,直至丁男親友報案後,王男才要求李男將人釋放,並下指導棋,製造轉移債權假象,脅迫他人為其作偽證。新北地檢署今依妨害自由、教唆偽證罪起訴王男。檢警調查,王男2020年5月間曾借款100至125萬元給丁男,隔年12月間要求丁男簽下185萬元本票,作為債務擔保,但丁男卻無力償還本金,王男催討無果,便策畫暴力討債,委託在中山區宮廟認識的李男夥同小弟討債,王男也保證,若李男能討回100萬本金,其餘債款就可交由其自行分配,王男甚至提醒對方「丁男人很皮,被嚇到以後就找不到人」。李男一夥人今年1月誘騙丁男前往新北市三重區某超商,便將其騙上車,控制其行動,將丁男載往八里區某工廠私行拘禁,多次對其拳打腳踢,甚至拿燒燙的熱熔膠鞭打對方,逼迫丁男打電話籌款。丁男親友察覺異狀後報警,王男擔心東窗事發,立即聯繫李男等人停手,並要求將丁男釋放在中山分局附近,由他與丁男溝通,後續王男也要求丁男到大同分局報案,且威脅對方不能提告或撤銷告訴。王男擔憂東窗事發,後續也要求李男刪除雙方所有對話紀錄,並要他供稱債權早在丁男被擄走前就已轉移,企圖撇清暴力討債關聯性,後續還以員警身份,威脅不知情人士,偽造假的債權轉讓同意書。由於家屬報案時,提及丁男與王男有債務糾紛,檢方後續便找來廉政署與檢察事務官協助清查,由於李男小弟並未刪除通話紀錄,檢警也查出王男涉案證據。檢方指出,王男身為警務人員,不思正當途徑索討債務,還夥同暴力討債共犯催討欠款,犯後指示偽造證據、教唆偽證,企圖推諉卸責,耗費偵查資源,但考量他在偵查中坦承犯行,並積極與丁男和解,獲得對方原諒,犯後知所悔改、彌補過錯,且催討無果才會挺而走險,因此建請法院適度量刑。
名媛李珍妮批購物專家「渣女」 反提告偽造證據...求償3百萬
名媛李珍妮與「衣架大王」陳友諒分手後,得知陳男與購物專家古瀞涵交好,在臉書上發文指古女是「渣女」、「小三」,因而挨告加重誹謗。台北地院今開庭,李女否認犯罪,辯稱古女提出的證據是其經紀人變造的,已另提告向古女求償300萬元。檢方起訴指出,李珍妮懷疑陳男與她分手是因古瀞涵介入,上網下載古女的照片後,搭配「不要臉同居在男方家,男方拋棄替他生子的女方,原本要結婚,真是渣女和渣男的組合,大家請肉搜這對狗男女!」、「介入別人感情的小三,還劈腿多男」等文字上傳臉書。李珍妮今表示,古女提出的證據中,臉書帳號是她女兒建立的網路虛擬帳號,聯結手機APP使用,並沒有公開,她本人使用的帳號名字就是「李珍妮」,連LINE大頭貼都被變造,來源是古女的經紀人,質疑古女是配合周刊爆料,是要提升自己的名聲,以及誹謗她而捏造。李珍妮並指控檢察官辦案不公,只因為她有前科就起訴,這樣只會讓古女更有信心告她。因今天是審查庭,而李女不認罪,法官諭知全案將移一般法庭重新分案審理。
南韓毒婦肢解前夫全國棄屍 最高法院終審判決無期徒刑
2019年於韓國發生的「高宥貞殺人案」轟動全城,南韓濟州島一名37歲家庭主婦高宥貞,精心策畫一場殺夫行動,更淡定地將其屍體肢解,遺棄全國各處。專業是化學的她,還依靠特殊藥物抹除掉屍骨上的DNA痕跡,其作案手法之專業和狠毒,令韓國上下輿論震驚,韓國最高法院11月5日判處高宥貞無期徒刑。據陸媒《網易號》報導,南韓警方調查,去年5月25日,在濟州島朝天邑一間民宿內,高宥貞給前夫喂下安眠藥後,對其連刺多刀致死,事後更慘遭肢解。隨後幾天,高宥貞將前夫分屍,將屍塊分成30多袋,並用箱子分批將碎屍搬出,前往濟州島乘船時,將碎屍塊拋入大海,其後開車到仁川,又在垃圾回收廠繼續棄屍。姜男的遺體到目前為止仍然未被完全尋獲,此案因此成為「無屍殺人案」。高宥貞離開犯案的濟州島民宿前的監視器畫面。(圖/翻攝自MBC News)綜合韓媒報導,高宥貞和姜姓前夫2人皆出身自濟州島,不僅住在同一個社區,還就讀同一所大學,在校內某服務活動相識後開始交往。根據友人回憶,高宥貞和姜男曾多次一同前往海外從事志工服務,也曾一起出國旅行,兩人形影不離,曾是羨煞周遭親友的神仙眷侶。然而2人在新婚蜜月旅行結束前卻產生嫌隙,高宥貞和姜男於2013年6月完婚,搭機返國前,高宥貞不顧姜男勸戒,硬是要在機場免稅店購物,原本姜男想拋下妻子獨自搭機回國,但礙於規定2人必須一同搭機,導致最後錯過原本預定的班機,自此之後埋下2人決裂的伏筆。高宥貞被逮捕後,一直向警方強調是姜姓前夫試圖性侵自己,自己防衛過當,才失手刺死前夫。為了偽造證據並混淆警方日後辦案的方向,高宥貞在殺害前夫後還自導自演,用前夫的手機給自己發訊息:「對不起,我因為一時忍不住才強姦了妳。」、「我以後還要找工作,求妳別向法院告我好嗎?」不過,警方卻未發現性侵的證據,反而是根據警方沒收高宥貞手機、電腦後調查的結果,發現她提前上網搜索「殺人工具」、「毀屍」、「棄屍」、「刀鋸」等關鍵字,並提前購買安眠藥、尖刀、漂白劑、橡膠手套、洗滌劑、臉盆等作案工具。 可怕的是,買兇器時,她還不忘掃碼攢積分,作案後還若無其事地去超市退貨,行徑冷靜到令人感到畏懼。化學專業出身的高宥貞,為了徹底毀屍滅跡,疑似利用某種藥物抹除前夫屍體上的DNA痕跡,因為在疑似高宥貞前夫的人骨上,警方無法獲取到任何DNA資訊。海洋警察在莞島到濟州島航線上尋找姜男遺骸。(圖/翻攝自MBC News)此事件被媒體報導後,引起南韓全國人民關注,高宥貞殘忍血腥的殺夫行動也受到撻伐。根據調查,高宥貞並沒有任何思覺失調症等精神疾病的就診紀錄,在鄰居眼中,她就是個愛護子女、行為正常的婦女,高宥貞被逮後,她的弟弟表示相當驚訝,直言如此殘忍犯行,根本不是他所認識的姐姐。事實上,高宥貞真正的殺人動機是「認為前夫妨礙她目前全新的婚姻生活」。高宥貞與前夫離婚後獲得了兒子的撫養權,但她在過去2年一直沒讓前夫探視兒子,導致前夫向法院起訴,最後法院強制高宥貞須讓父子2人相見,日期為5月25日,然而這天卻也因此成了姜姓前夫命喪黃泉的日子。根據《首爾新聞》報導,高宥貞事後針對犯案動機,又改口稱:「因為遭到前夫輕視,他明明隨時可以來見兒子,卻總威脅我法院見,讓我壓力很大」、「離婚後我根本沒要求他要給贍養費,他也只寄過幾次而已」。而由於高宥貞娘家在濟州島經營汽車租賃,在當地相當知名,且經濟實力雄厚,姜姓死者家人深怕高家人會不惜代價聘請律師,只為了讓高宥貞早日釋放出獄,因此姜家人希望警方能夠向社會大眾公開加害人高宥貞的姓名、長相等資訊。據《韓聯社》報導,最終,韓國最高法院11月5日針對高宥貞涉嫌殺人分屍案,作出終審判決,認定其殺害前夫並分屍的罪名成立,高宥貞被判處無期徒刑。
19歲女大生被「硬上」後墮斃?淫狼竟「這麼做」惹怒家屬
大陸一名19歲女大生,2018年遭到一名惡狼性侵,這名叫做羅貝貝的女大生不甘受辱,從16樓跳下輕生。這名惡狼怕真相曝光,居然要求弟弟開車輾壓女大生,再偽裝成車禍報案;所幸在警方抽絲剝繭下,揭發這起駭人的性侵兇殺案。判決近日曝光,結果卻讓家屬痛心,因為兇手只被判處「死緩」,一旦緩刑期間過了,就能逃過死劫。女大生遭性侵後跳樓,兇手偽造車禍掩飾罪行判死緩。(圖/翻攝自新京報)事發在河南省周口市鄲城縣,羅貝貝前年7月16日深夜走路回家時,碰上剛好駕車經過的王姓惡狼,對方在酒精催化下與她搭訕,涉事未深的她便和王男回家。7月17日凌晨,羅貝貝在沙發上遭到王男伸出狼爪觸碰胸部和私處,羅貝貝不堪受辱,於是從16樓窗戶一躍而下。羅貝貝墜下樓後撞在廢舊燈杆上,燈杆有些變形。(圖/翻攝自新京報)王男發現女大生死亡後,趕緊將其屍體塞進後車箱,隨後找來親弟弟,開車將死者的屍體輾壓變形,藉此偽裝是車禍意外。不過車上的行車記錄器卻記錄下這匹惡狼的行徑,讓警方迅速掌握證據,將這對親兄弟逮捕歸案。女大生遭性侵墜樓,兇嫌判死緩引發不滿。(圖/翻攝自封面新聞)案子經過一年多的訴訟,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16日做出一審判決,王男犯下強姦罪,死刑,緩期2年執行;他的親弟弟則是犯下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王男還必須賠償家屬經濟損失1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3萬元)。對於這樣的結果,羅貝貝的父親相當不滿意,認為「為什麼不是死刑立即執行?」家屬們也認為,嫌犯的判刑太輕,未來一定會上訴。◎給自己一個機會:張老師專線1980、安心專線1925、免付費生命線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