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簽
」 Faye 陳建寧結婚4年化為烏有!丈夫訴請「婚姻無效」成功 婆婆「1違法動作」賠償100萬
北部一對情侶在辦理結婚登記前,購買了結婚空白書約,約定由雙方父親擔任結婚見證人,先讓男方父親簽名後,再交給女方父親,最後一起完成登記手續。沒想到的是,4年過後,男方卻訴請「婚姻無效」獲准,女方才知道,當年公公的簽名是婆婆偽造,她氣得告上法院,求償257萬餘元。案經審理,判前婆婆應賠償100萬元。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小美(化名)與阿明(化名)是通過親友介紹而結識交往,並在後續舉辦了訂婚婚宴。2人決定結婚後,阿明先購買了空白結婚書約,約定個由雙方父親擔任結婚見證人,阿明先帶回家簽名後,再交給小美。怎料,結婚4年後,阿明向法院訴請婚姻無效,經過判決,認定「男方父親」欄位的簽名,是由阿明的母親偽簽,簽署當日阿明父親並不在場,不發生結婚證人見證之效力,因此認定婚姻應屬無效。得知此事後,小美憤而對前公婆提告求償257萬5855元。前公婆主張,當時簽名時小美既然在場,也未明確要求讓阿明父親簽名,顯然也有過失,況且兒子決定離婚是基於其他原因,經諮詢律師後,才發現結婚書約上的證人欄位簽名有偽造情形,故提起確認婚姻無效訴訟。小美則表示,她自結婚登記後,因相信婚姻是有效存續,且願意與丈夫共同生兒育女,便積極求診治療,支出丈夫的泌尿科看診費用、人工生殖費用,最終卻因前婆婆的行為,導致她婚姻確認無效,長達5年的婚姻生活頓時化為烏有,才會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及相關費用。審理期間,前婆婆不否認偽造簽名,法官認為,前婆婆在刑事部分被依行使偽造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確定。至於小美與阿明的婚姻關係,是因前婆婆故意偽造造成結婚登記被撤銷,認小美精神上勢必感到相當痛苦,小美向前婆婆提告求償非財產上之損害,自屬有據。法官表明,考量到雙方經濟能力等因素,最終裁定前婆婆應賠償小梅10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南投警蹺班回家還詐領加班費 法官被「這原因」感動獲改判
從警28年的黃姓偵查佐,在南投縣警局集集分局任職期間,多次擅離職守返家,還偽造簽到詐領近萬元加班費,檢方依偽造文書起訴,一審認為黃員曾因瀆職遭判刑2年,仍不知悔改,依公務員偽造文書判刑1年1月,二審審酌,黃員返家是為了照顧失智父親,且遭行政處分停職中,認其情可憫,改判8月徒刑。檢方起訴指出,50歲黃姓偵查佐,2023年在集集分局任職偵查佐期間,多次上班時返家照顧年邁失智父親,卻在「員警出入及領用登記簿」簽到,再偽簽加班時數,詐領9741元加班費,檢察官偵結後,認定黃員犯罪事實明確,依公務員偽造文書罪起訴。南投地院法官審理,發現黃員在2018年間,曾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祕密消息罪,經法院判刑2年確定,在2020年6月30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卻不思悔悟,判刑1年1月。檢察官與黃員均提上訴。二審法官審酌黃男身為警員,本應恪遵職守、依法行事,卻為探視其生病且失智的父親,便宜行事,心存僥倖,逃離勤務,返回父親住處探望,又貪圖領取超勤加班費9741元,念其已繳回犯罪所得,且犯後坦承犯行,家中有生病及失智父親需要照顧,現在已面臨停職處分,一審科刑部分撤銷,改判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
大嫂覬覦上億土地 竟「埋伏鎚殺小姑」險害命…把風女兒臨陣脫逃也被起訴
台北某陳姓家族的胡姓大嫂,為爭奪家族第一代留下的東區數億土地遺產,竟找2友人與女兒共謀「鎚殺」陳姓小姑,所幸小姑在住家電梯外遇襲時驚動鄰居阻止和報警,送醫搶救保住性命。檢方今(28日)起訴胡女等4人。年近70的胡女因陳姓家族在台親人皆住同社區、熟悉彼此作息,遂於9月間請楊姓友人載她買鐵鎚,再和女兒等人在社區內埋伏。陳女一走出電梯,就被胡女持鐵鎚朝頭部猛敲,並被推拉到一旁逃生梯梯間;同層鄰居聽見陳女求救聲,外出查看並喝斥胡女等人,同時報警處理。員警抵達時陳女已倒在血泊中,送醫後即轉入加護病房,所幸搶救成功已出院,但須定期回診確認有無後遺症。現場員警除逮捕胡女,也破門抓回被鄰居喝斥後嚇得躲回家的胡女女兒,同時搜出疑為凶器之一的保鮮膜棍。檢警進一步調查母女倆對話紀錄發現,這起案件除了是預謀犯案,還有2名楊姓、詹姓男子協助接應與把風。檢方也發現,母女倆還與其他地主、建商有許多複雜民事官司,胡女先前也因出資讓女兒奧地利籍男友在台開餐廳,爆出冒名偽簽股東案遭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且本次受害者陳女也早獲保護令,胡女卻不顧禁令又持鐵槌猛打頭部,顯見殺人意圖明顯,另在場協助把風女兒也屬共同正犯,連同楊男、詹男分別依違反保護令、殺人回遂等罪嫌提起公訴。
郭台銘連署又出事 「溫泉大亨」才交保又被羈押 檢破獲百份偽造、購買連署書
郭台銘的總統連署站接連爆出行賄、買個資風波,雙北、宜蘭及金門檢警近2天都有所突破。台北、新北地檢署昨(10月31日)再約談「溫泉大亨」陳仲明及統促黨副主席李宗奎,分別以60萬交保李男、羈押陳男獲准;宜蘭地檢署拘提請人偽造連署書的蔡、謝2男,再以8萬交保謝男、聲押蔡男失敗再提抗告;金門地檢署今天羈押獲准1人、交保2人。新北市調處日前掌握情資,報請台北、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約談統促黨副主席李宗奎,以及日前獲300萬交保的「溫泉大亨」陳仲明至士林地檢署約談。台北地檢署今天裁定60萬元交保李宗奎;新北地檢署認陳仲明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新北法院聲押獲准。值得一提的是,陳仲明上月30日才指同樣涉入行賄的沈姓女密友「做錯事就承擔」,未料今天也遭羈押。宜蘭檢警查出曾涉詐欺的蔡姓、謝姓男子,本次涉嫌收購個人身分證資料,並請6名國高中生協助偽造連署書及偽簽當事人簽名,且共經手500人個資,依違反個資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拘提2人,並查獲16份連署書。謝男辯稱其無酬幫忙並都聽蔡男指示,但蔡男也否認涉案;又學生們雖稱沒拿酬勞、不知犯法,但現場查獲有筆費用供學生花用。檢方複訊後,謝男以8萬元交保,並向法院聲押蔡男,但法官昨晚裁定蔡男5萬元交保,檢方不服將提抗告。另6名學生則函送少年法庭審理,檢方也將繼續追查幕後主使。曾在2019年偵破全國首宗收購總統候選人連署案的金門地檢署,近日查獲林姓男子、林姓女子及周姓女子等3人,涉嫌以每份100元到200元不等價格,向民間收購郭台銘、賴佩霞連署書,檢警在3人辦公處所及住處查扣已完成的100份連署書及手機通話紀錄。金檢今天對林男聲押獲准,林女、周女則分別以10萬元、5萬元交保候傳。
告恩師反被起訴…F.I.R前主唱「驚人身世」起底 和天后是同班同學
F.I.R.前主唱「Faye」詹雯婷單飛後,指控前同團恩師陳建寧偽簽履約保證書等文件遭反控誣告,今年6月被檢方起訴,雙方對簿公堂,引發外界關注。據悉,詹雯婷的家境富裕,是彰化泰山企業家族第三代,就讀輔大時期跟天后蔡依林是同學,之後被陳建寧發掘組成F.I.R.樂團,如今陷入官司爭議,驚人背景再遭起底。據了解,詹雯婷為飛兒樂團第一任主唱,2004年以經典電視劇《鬥魚》片尾曲〈Lydia〉迅速走紅,2005年以《F.I.R.飛兒樂團 同名專輯》榮獲第16屆金曲獎最佳新人獎,單飛後指控恩師陳建寧在老東家華研國際的履約保證書等文件上偽簽其姓名,怒告陳、華研董事長呂燕清、總經理等人偽造文書,遭反控誣告。事實上,詹雯婷是彰化泰山企業家族第三代,父親詹仁謙曾任泰山公司營建部經理、福客多便利商店總經理(現已併入全家便利商店),但家人對其選擇進入演藝圈的決定相當不諒解,加上她個性低調,鮮少提及家世背景,因此外界也對她「富三代」的頭銜有些陌生。詹雯婷就讀輔仁大學時開始參加校內歌唱比賽,在青韻獎歌唱比賽得到個人組第一名、重唱組第一名、創作組第一名,同時也是輔大廣告明日之星第一名。值得一提的是,詹雯婷和蔡依林是輔大英文系的同班同學。蔡依林曾坦言,她跟詹雯婷的交友圈不同,進入歌壇後私下很少有聯絡,但碰面仍然會打招呼。
告恩師反被起訴!Faye出庭喊「沒誣告」…請來王牌律師辯護
F.I.R.前主唱「Faye」詹雯婷單飛後,指控遭前同團恩師陳建寧偽簽履約保證書等文件,被陳反控誣告與遭檢方起訴。台北地院今(27日)首次開庭,Faye則在王牌律師、前高檢署檢察官慶啟人辯護下,主張沒犯誣告罪。慶啟人在法庭上展開激烈攻勢,稱Faye與華研等經紀公司的任何合約,是2018年陳鎮宏律師接受Faye法律顧問諮詢,討論後由陳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強調「華研」及「無限延伸」無任何法律依據可對外查稱Faye是所屬藝人。慶啟人依此延伸,指華研、無限延伸無權管理或使用Faye肖像權,更遑論授權第三人使用。但2019年5月30日收到的保證書有Faye簽名,又稱同意並授權使用,「這不是偽文是什麼」?否認Faye犯誣告罪。慶啟人接著把戰場轉向律師法與律師倫理規範,指告訴人委任律師周宛蘭、鄧雅心,與陳鎮宏律師出自同個事務所,已有利害衝突,不能執行律師職務;並在最後聲請傳喚3名證人到庭作證。告訴代理人則舉刑事警察局鑑定保證書所示Faye簽名後,確實為Faye在2013年親簽,主張不能因為之後的文書推翻先前的文書。另Faye辯稱,自己是依據所知提出刑事偽造文書罪告訴。
陳盈潔教唆大姐偽簽本票! 遭判入獄3年2個月
曾以風飛沙、海海人生等歌曲走紅的台語歌壇大姐大陳盈潔,教唆大姐以妹妹名義簽發本票,向邱姓友人借款,最高法院駁回陳的上訴,依教唆犯偽造有價證券罪將她判處3年2月徒刑,未扣案犯罪所得43萬200元沒收,陳盈潔須入獄服刑。現年69歲的陳盈潔以要在廈門從事演藝事業為由,在2011年向邱男商借200萬元,後來再加借280萬元,邱希望能有人作保,陳女就和姊姊陳乃嘉討論後,以妹妹陳郁心名義在本票上簽字,邱事後追債時發現陳盈潔教唆偽造本票,憤而提告。陳女姊姊陳乃嘉2015年間遭法院判刑1年7月,緩刑3年確定,檢方認定陳盈潔與陳乃嘉是共犯,因此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嫌起訴她,台北地方法院將陳女判刑3年2月,但台灣高等法院改判無罪遭撤銷後,高院更一審改判1年8月,緩刑4年,最高法院又撤銷發回更審。高院更二審依證人之證述及卷內客觀事實,認定陳盈潔確有構成教唆犯偽造有價證券罪,她辯稱她對陳乃嘉為情緒性言語,並無教唆偽造有價證券之意,不足採信。更二審認為,陳盈潔因本案獲有110萬元的犯罪所得,扣除已返還之66萬9800元,餘額43萬200元應予沒收,且考量陳的責任、犯罪動機及犯後態度等,判刑3年2月,陳女提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飛兒樂團前主唱遭檢方起訴 陳建寧回應「謝謝司法還我們一個公道」
F.I.R.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詹雯婷,今(13)日依誣告罪起訴。Faye是飛兒樂團的首任主唱,她單飛後指控樂團團長兼恩師陳建寧在老東家華研國際的履約保證書等文件上偽簽其姓名,控告陳建寧及華研董事長呂燕清、總經理何燕玲等人偽造文書;陳建寧則反控Faye誣告。台北地檢署鑑定筆跡後發現是Faye親簽,陳建寧替Faye緩頰指她常忘東忘西,認定全案是誤會,2021年將所有被告不起訴。案經再議,台北地檢署二度偵查,認為Faye明知保證書上是她簽名,仍控告恩師陳建寧等人,今日依誣告罪起訴Faye,陳建寧等人仍獲不起訴處分。對於判決結果,陳建寧回應時報周刊CTWANT說:「謝謝司法還我們一個公道,法院認證親簽證明當年我們是帶著前主唱一起加入華研唱片,並沒有私簽或把誰踢出樂團的情事,多年來背負很多莫須有的指責與誤解,希望藉此真相大白,期待未來各自在音樂上好好努力,各有一片天空,感謝大家的關心!」Faye是飛兒樂團的首任主唱,該團自2004年出道,曾推出〈Lydia〉、〈Fly Away〉、〈月牙灣〉等多首夯曲,2015年飛兒樂團從華納音樂轉投新東家華研國際,2018年2月Faye宣布單飛,以本名詹雯婷加盟亞神音樂;事後傳出Faye與陳建寧及華研國際鬧翻,樂團則找來新主唱韓睿(Lydia)再出發。而本刊詢問Faye所屬的亞神音樂,至截稿前對於判決結果仍未有任何回應。
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惹禍上身 誣告陳建寧偽造簽名遭檢方起訴
F.I.R.飛兒樂團在前主唱Faye(詹雯婷)單飛後指控樂團團長兼恩師陳建寧在老東家華研國際的履約保證書等文件上偽簽其姓名,控告陳建寧及華研董事長呂燕清、總經理何燕玲等人偽造文書;陳建寧則反控Faye誣告;台北地檢署鑑定筆跡發現是Faye親簽,陳建寧替Faye緩頰指她常忘東忘西,認定全案是誤會,2021年將所有被告不起訴。案經再議,台北地檢署二度偵查,認為Faye明知保證書上是她簽名,仍控告恩師陳建寧等人,13日依誣告罪起訴Faye,陳建寧等人仍獲不起訴處分。Faye是飛兒樂團的首任主唱,2004年因「Lydia」走紅於華語歌壇,2018年2月Faye宣布單飛,以本名加盟亞神音樂;事後傳出Faye與陳建寧及前東家華研國際鬧翻,樂團則找來新主唱Lydia(韓睿)再出發。Faye指控華研有1份履約保證書簽有她名字的合約,並非她親自簽名,她也沒印象有授權他人代簽,質疑該保證書是陳建寧及華研董事長等高層涉嫌偽造。陳建寧挨告後則反控Faye涉嫌誣告及妨害名譽。檢方首度調查時,Faye指出僅授權陳建寧在相關文件上,簽她的身份證字號,但從沒在與華研的履約保證書上親自簽名。不過,檢方將保證書等文件上的簽名筆跡送請刑事局鑑定,結果認定與Faye的親筆簽名相符,認定陳建寧等人不構成偽造文書。Faye被控誣告及妨害名譽等部分,檢方認定她沒有誣告及妨害名譽等犯意,將她不起訴。但案經高檢署再議後,發回北檢續查,檢方認定Faye明知保證書上是她簽名,仍控告恩師陳建寧等人,13日依誣告罪起訴Faye,陳建寧等人仍獲不起訴處分。
男子疑逆倫弒嬤尋無屍體 二審無罪
台中市37歲男子阮哲夫,被控8年前涉嫌殺害郭姓祖母,並盜領祖母存款與保險金,弒親逆倫部分,一審因找不到屍體,合議庭認為難以殺人罪論處,判阮無罪。檢方不服提出上訴後,台中高分院1日仍以無法證明阮涉及殺人,駁回上訴,仍判無罪。盜領存款部分因阮認罪,已判刑3年6月確定。據了解,中正大學劉姓女大生失蹤16年一案,檢警調查後,懷疑其男友阮哲夫涉有重嫌,抽絲剝繭時意外發現,阮的郭姓祖母在2015年間也離奇失蹤。檢警擴大偵辦後,在阮哲夫的住處發現其祖父骨灰罈內放有郭姓祖母的可拆式假牙,檢警當時懷疑阮男已殺害祖母。但阮男辯稱,祖母在醫院另外又做了假牙、家裡發現的是祖母原先的假牙,否認殺害祖母。檢警另在阮住處天花板尋獲祖母的身分證、銀行存摺等,追查後發現阮男盜領祖母存款近313萬,更將數份保險變更申請書,偽簽祖母名後解約提領,成功詐得130萬餘元花用。阮哲夫的妹妹發現後提告,2021年9月檢方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偽造文書及詐欺等罪起訴阮男,並具體求處死刑。台中地院審理時,阮的律師抗辯,阮住處並無血跡反應,又找不到屍體。合議庭認為,在沒有尋獲被害人屍體的情況下,判殺人罪有難度,殺人部分因罪證不足,判決無罪。涉盜領存款部分,阮坦然認罪,請求法官從輕量刑,最後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判刑3年6月。檢察官針對阮男涉殺害祖母及毀棄屍體罪部分提起上訴,檢方在阮的電腦中,發現他在阿嬤失蹤前上網查詢「完全失蹤」、「絞肉機、大型」、「氰化鉀、電擊器、骨鋸」等關鍵字,疑似想利用這些手法殺害阿嬤,但台中高分院認為,無證據證明阮犯下殺人罪行,駁回檢方上訴,仍判決無罪。可上訴。
涉嫌教唆偽造本票 台語歌壇大姐大陳盈潔遭判3年2月
曾以「風飛沙」、「海海人生」等歌曲走紅的台語歌壇大姐大陳盈潔,被訴教唆偽造本票向邱姓友人借款,歷審曾將她判無罪,或宣告緩刑,但經最高法院第二度發回後,15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依教唆犯偽造有價證券罪將她判刑3年2月,未來如果上訴遭駁回,她須入獄服刑。檢方起訴指控,陳盈潔以要在廈門從事演藝事業為由,在2013年向邱姓友人商借200萬元,後來再加借280萬元,邱希望能有人作保,陳盈潔為了順利借到錢,沒有得到妹妹陳郁心的授權,卻教唆姊姊陳乃嘉偽造本票。陳乃嘉在2011年10月22日到邱男住處,在面額280萬元的本票發票人欄上偽簽陳郁心署名,偽造陳郁心與陳盈潔共同簽發本票,拿來向邱男借款110萬元,再轉交給陳盈潔。邱事後追債時發現陳盈潔教唆偽造本票,憤而提告。陳乃嘉在2015年遭法院判刑1年7月,緩刑3年確定,檢方認定陳盈潔是共犯,依涉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起訴她,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將陳盈潔判刑3年2月,高院二審改判無罪,遭撤銷後,高院更一審判刑1年8月,緩刑4年,最高法院又撤銷發回。高院更二審認為,依證人證述及卷內客觀事實,認定陳盈潔確有犯罪,她辯稱對陳乃嘉只是情緒性言語並沒有教唆偽造本票,不足採信,她構成教唆犯偽造有價證券罪,判處3年2月徒刑。更二審認為,陳盈潔因本案獲有110萬的犯罪所得,扣除已返還的66萬9800元,餘額43萬200元應宣告沒收。本案仍可上訴,不過因為是不得易科罰金之刑,陳盈潔未來如果遭判刑定讞,就得入監執行。
前議員楊實秋之子假個資應徵工作 二審判決刑期3月可易科罰金9萬
前台北市議員楊實秋兒子楊澤祖與某按摩工作蕭姓負責人有糾紛,闖進工作室竊走按摩油,蕭提告指控楊在工作契約填載不實資料,台北地方法院第二審合議庭將楊依偽造文書罪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定讞。檢方起訴指控,楊澤祖在2020年2月19日到蕭開設的按摩工作坊應徵按摩師工作時,他偽填為周姓男子的不實之個人身份資料,並於其上偽簽周的簽名後,讓蕭誤認個人資料為真,僱用其為員工。台北地院一審將楊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檢方認為判太輕而上訴,北院二審合議庭改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確定。
新光人壽很高調「找碴」 想用AI揪出黑心保險業務員
詐領保險理賠金案頻傳,其中不乏涉及離職、現任的保險業務員,內神通外鬼聯合詐欺等涉嫌犯罪行為,是否讓保險公司更加嚴守理賠把關,產壽險公司仍是各有其對策。其中,新光人壽2020年1月宣布施行的「業務員防詐欺風險控管模型」,早已引起同業討論,最近上線滿一年,新壽更是高調宣傳該機制,團隊已主動關懷近千名保戶,確保保戶保單資料正確性,不受阻絕式詐欺手法所欺瞞,可有效掌握業務員契約異常招攬行為,進而以AI技術詳細分析,防範保險業務員挪用侵占保戶款項。新光人壽也表示,預計2021年下半年取消業務員代收保費服務,有效降低業務員接觸金流機會。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圖/李蕙璇攝)對此,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長林志潔表示,由於評議中心一年來進入評議的案件多達3000多件,載體能量是很大的,除了可以回饋個案分析給予法務部、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等單位之外,案件中有部分礙於《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規定是無法受理,若因涉及刑事部分,像是銀行理專挪用客戶資產、偽簽、私刻印章、故意以不實虛偽話術引導客戶誤解等,今年起將會主動轉介到司法刑事單位可進一步偵查。
真代簽還是偽簽保戶名字?業務員勿再便宜行事了 要開始主動追究司法刑責
會為客戶代刻印章、偽造簽名及故意以不實話術引導購買保險等金融商品契約的業務員,要提高警覺勿再便宜行事了,因為相關的這類案件,有關單位將會主動轉介移送到司法單位,擴大偵辦涉及刑法部分。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長林志潔表示,她觀察財經類犯罪案件部分,對於組織體究責度不夠高,多是追究自然人部分,金融評議中心除了緊密與財團法人金融防制暨犯罪防制中心緊密結合,並會加強外部的聯繫,加強向各個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偏鄉高齡化社區、校園內做教育宣導。由於評議中心一年來進入評議的案件多達3000多件,載體能量是很大的,除了可以回饋個案分析給予法務部、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等單位之外,案件中有部分礙於《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規定是無法受理,但卻有一部分是可以轉介給司法刑事偵查單位。林志潔進一步說明較常見是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無法受理的案件類型,第一類是「非金融消費」部分的P2P、比特幣等的消費糾紛案件,將會透過與行政院消費保護處的合作,建議民眾改循此管道申訴。第二類雖則是合法的金融商品,本應屬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可受理的範圍內,但因涉及刑事部分,像是銀行理專挪用客戶資產、偽簽、私刻印章、故意以不實虛偽話術引導客戶誤解等,則是會主動轉介到司法刑事單位可進一步偵查。
檢察官辦曲棍球協會詐領補助款遭彈劾 職務法庭打臉監院不懲戒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因在彰化地檢署任內偵辦曲棍球協會補助款案,遭監委高涌誠提案彈劾,並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合議庭認定陳男沒有違反辦案程序,昨判決陳不受懲戒。監察院不滿表示將提再審,不排除另案彈劾。本案已是監委高涌誠第2次彈劾檢察官被職務法庭「打臉」。對此,陳隆翔回應,判決顯示提案彈劾的監委,以偏頗政治立場檢視,且斷章取義來誣陷他,此彈劾案顯然不合法,期盼監院紀律委員會處理監委違失。監察院擬提再審本案已繼監委高涌誠彈劾北檢檢察官詹騏瑋案後,第2次彈劾檢察官被職務法庭「打臉」,判決不受懲戒,且不懲戒理由幾乎相同。6年前時任立委的段宜康,在彰化縣長候選人魏明谷造勢場上,指控對手林滄敏擔任曲棍球協會理事長詐領補助款,當時承辦檢察官陳隆翔認定林未涉案,僅對協會李姓祕書長緩起訴。監委高涌誠認為,陳對李女以偽造文書、侵占罪緩起訴,但未論斷她盜用公印文等犯罪事實,也沒有將偽造印章、印文沒收,發還李女後結案,嚴重違反辦案程序及檢察官倫理規範,提案彈劾並移送職務法庭審理。檢察官陳隆翔、詹騏瑋不受懲戒理由一覽表陳隆翔怒轟被誣陷職務法庭合議庭認為,李女偽簽署押的行為,在法律屬於吸收關係不另論罪,況且陳已在緩起訴處分書中認定她有偽造署押的行為,而偽造的署押部分,執行檢察官可向法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陳辦案沒有違失。至於扣案的「彰化縣體育場活動組」圓戮章是否屬於公印,李女是否構成侵占,則為法律見解的範疇,不能成為懲戒事由;陳認定李女基於行政作業便利,將各校教練提供的選手名單委託他人整批刻印,主觀上無犯意,法律見解並無不妥。職務法庭認為,因無證據證明陳男有明顯重大違誤,判決不受懲戒。
【金管會吃案3】偽簽是普通缺失? 文盲婦竟有6種筆跡
【記者/吳嘉億】為了替大姊討公道,陳珮玲先向金管會陳情,但2016年至2018年間,光是其中一年,負責受理此案的金管會銀行局承辦員就換了6、7位;陳珮玲還透過3位立委協助,取得相關印鑑資料、簽字和交易紀錄,經送銀行指定的鑑定機構,結果證明「簽名與本人不符」。張陳鳳吟在中信銀的交易資料,雖然各種版本的簽名與印章很類似,不過,經過專業單位鑑定後,竟有多筆資料與張陳鳳吟本人不符。張陳鳳吟在中信銀的交易資料,雖然各種版本的簽名與印章很類似,不過,經過專業單位鑑定後,竟有多筆資料與張陳鳳吟本人不符。在中銀信表單上的3個張陳鳳吟簽名,經過鑑定也是偽造,非本人親簽。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陳珮玲請美國律師寫信向金管會主委顧立雄陳情,提供偽造開戶、授信融資、印鑑卡,以及虛構信用狀借款、挪用客戶資金進行跨境匯款、偽造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等資料,但金管會卻僅以單純的「衍生性金融商品的普通缺失」處理,完全漠視交易造假問題。「鐵證如山,金管會、銀行局卻裝瞎,僅讓處理投資糾紛的仲裁單位去判斷,擺明吃案!」陳珮玲氣憤地說,銀行未經過客戶同意就動用存款,甚至還私刻印章、偽造簽名,從調閱出來的資料鑑定,至少就有6種不同的簽名。中國信託銀行則回應,仲裁結果對於部分因銀行「作業程序未盡妥適」,判定銀行不得求償外,其餘交易印鑑、簽名與文件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均獲仲裁會認可,並確認可依法向張陳鳳吟家族求償無誤,銀行尊重這項結果,相關作業措施亦已進行檢討與改善,以維護客戶權益。更多精采內容,詳見最新出刊279期《周刊王》和2165期《時報周刊》。《周刊王》與《時報周刊》聯姻,一套雙雜誌僅需「旺透價39元」,2019/08/14起全省4大超商、全聯及美廉社強勢上架。想追蹤最勁爆消息、想掌握最Fashion、最IN的娛樂流行資訊,請點讚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want.ctw/
都更蟑螂變禿鷹 法院調查會轉彎 周哲宇:聲請非常上訴 爭取翻案生機
全台灣最牛的都更案台北市「中泰花園廣場」,拖了十幾年衍生上百件官司,這件都更案實施者麗晶企業負責人周哲宇爆料,當年扮演釘子戶的「都更蟑螂」已經長好長滿變成「都更禿鷹」,藉由栽贓抹黑的司法操弄,讓正當的強制執行變成偽造文書,要害他入獄再接手都更案。 周哲宇喊冤說,都更禿鷹為阻擋都更案,先告他製造假債權,再結合黑幫護航,讓法院不採對他有利的證人、證詞與證據,用假設、猜測理由判他2年徒刑定讞,他已委請萬國法律事務所近日內向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江惠民聲請非常上訴,希望爭取一線生機翻案。1977年,柏美建設和地主約定以合建模式,在台北市慶城街、長春路口興建中泰花園廣場164戶;完工後因和原始設計圖不符,無法請領使用執照,建商交不了屋,住戶也沒買地,雙方竟合謀進屋占地,地主成了冤大頭,40年來土地被免費占用,搞到積欠地價稅,被國稅局限制出境。直到周哲宇出面,中泰花園廣場糾葛難解的局面才出現轉圜。周買下建設公司,概括承受建設公司的資產負債,再投入巨資,由建設公司以每戶1000萬元至1,200萬元價格,買回當初建設公司以大約100萬元賣給住戶的違章建築,進行都更。引進黑幫 栽贓汙衊 周哲宇說,3年前陸續拆除收回的房屋,終於趕走都更蟑螂,但走了狼來了虎!不甘官司打輸、被離開的住戶,竟以委託處理方式引進黑幫勢力,先是栽贓汙衊,再由黑幫的御用律師,利用栽贓汙衊的材料進行司法打擊,儼然成了都更禿鷹。每逢開庭前,就有人來傳話,最好識相點談一談,可保無事,不然吃不完兜著走。周哲宇不願屈從,果然噩夢接連不斷。2016年8月,台北地院認定柏美建設的前負責人蔣炳正、周哲宇和海天保全董事長葉海瑞,偽造本票債權聲請強制執行,逼住戶賣屋牟取都更暴利,依偽造文書罪判刑2年半不等。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後今年改判周哲宇2年徒刑、蔣炳正1年4月徒刑、葉海瑞得易科罰金。法院認定,周、蔣明知柏美建設未積欠葉海瑞保全費用,卻簽發3張本票,給葉向法院聲請裁定,再強制執行查封中泰花園廣場拒不賣屋的住戶。周還以借款名義匯2520萬元給柏美建設,偽造自己對柏美也有本票債權。周哲宇說,法院的判決有諸多疑點。按照法院的「劇本」,他和蔣炳正、葉海瑞偽造本票債權對付住戶,具體證據只有證人陳仲明聲稱曾參與他們多次密謀偽造債權,找難纏住戶「殺一儆百」。第一個疑點,周哲宇控告陳仲明侵占偷賣他委託保管的房子,蔣炳正也控告陳仲明侵吞款項,霸佔柏美建設的房子,被葉海瑞強行驅離,陳跟他們都有過節,所以另案的法官都不採信陳的證詞,但判周哲宇罪行的法官,卻僅以「陳仲明縱與周哲宇有仇隙,但和蔣、葉無冤仇」輕輕帶過,就採信陳仲明的證詞而不查證是否屬實。關於所謂假債權,蔣炳正說是柏美委託葉海瑞處理糾紛的報酬,蔣的林姓前妻也證稱,確以柏美建設登記負責人身分和葉海瑞簽訂委任書,但法院卻指鹿為馬,說應該要簽保全契約,可沒有保全的事實,所以蔣炳正答應委任要給的報酬是假的。就算如此,周哲宇因購買柏美公司而承受下來的債務,如何穿越時空偽造?周哲宇無奈表示,第三個疑點是法院調查他對柏美建設的債權,至少查了2,520萬元匯款、3層資金流向,證明他確實有匯款且沒回流,但法官卻說這和偽造債權無關。另案張姓住戶也控告偽造假債權,同樣的事實證據,檢察官卻不起訴確定,果真法律像月亮,初一、十五長得不一樣。第四個疑點,周哲宇說判決的事實和證據兜不攏,簽本票的日期在100、101年,但證明偽簽的證據是在99年,簡直是「以清朝劍斬明朝官」!移花接木 暗箭傷人 法官在沒證據的情況下還推論,葉海瑞聲請強制執行時,曾提出柏美建設的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公函,是周哲宇提供的,做為判決基礎;但這件公函在早在91年就存在,柏美的老董事長林添福以前就委託過葉海瑞,周哲宇認為法官「移花接木暗箭傷人」!最關鍵的爭議疑點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實務上大多罰金,要判人去關,可說是鳳毛麟角。但法官卻以周哲宇為謀都更利益破壞居住正義為理由重判,殊不知這些住戶多是包租公、包租婆,或另有豪宅而閒置房屋,並未實際住在破舊不堪的「中泰花園廣場」。周哲宇說,他曾聲請傳這些住戶來問清楚,但法官僅願遮眼蒙耳、舉起正義大刀胡砍一番也不願調查,果然應驗每次開庭前捎來的信息,「要識相點,不然大禍臨頭」,實在讓人大開眼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