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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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幼兒園爆狼師性侵「偷拍600部私密片」 歐陽靖吐家長無奈
台北市某私立幼兒園爆出教保員涉嫌性侵幼兒,還拍攝600多部影片,受害孩童多達約20人,不料該名狼師卻未馬上停職,幼兒園負責人還繼續經營托嬰中心,引發軒然大波。對此,女星歐陽靖感嘆,政府口口聲聲說孩子是未來的希望、積極鼓勵生育,卻連嬰幼童托育安全都無法保障,「離育兒友善四個字實在是太遠太遠了」。歐陽靖今(14日)表示,這次的幼兒園性侵案讓她深夜睡不著,覺得很多事難以理解,「在這個社會中,未成年孩童的生命價值在法律上是如何被定義的?青少年擁有的是1/2個成年人的人權、幼兒是1/4個人的人權,然後嬰兒是1/10個人的人權…是這樣算的嗎?所以大人剝奪未成年人的生存權,甚至侵害兒童也不會被立即重罰?」她提到,記得曾有網友說,因為擔心小小孩表達能力不好、受欺負不會說,所以決定自學直到上小學,然而那是有後援家庭或能全職育兒的選項,都會區的雙薪家庭根本沒辦法,把小孩送托育就是賭一把,「口口聲聲地說孩子是未來的希望、積極鼓勵生育,但連嬰幼童托育安全都無法保障的環境…離育兒友善四個字實在是太遠太遠了。最無奈的是,身為家長,我們只能教孩子保護自己。」針對這起事件,北市教育局昨(13日)表示,有關本市某幼兒園教保員被控性侵幼兒一案,教育局已完成行政調查。局長湯志民表示,已嚴懲行為人、負責人及相關教保人員,共計裁處117萬元,並已於112年9月26日發布、10月1日起廢止該幼兒園設立許可,目前由司法調查持續偵查中。湯志民指出,本案行為人已由教育局認定「終身」不得任教各類教保服務機構,並依法裁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負責人亦因知悉機構內發生疑似性侵害案件未通報,由教育局認定「不得再擔任教保服務機構之負責人、董事或監察人」,並裁處新臺幣51萬元罰鍰。教育局說明,本市於112年11月因應本次重大案件,由市府召開跨局處重大性侵害案件檢討會議,精進類似事件處理程序訂定4大精進措施,包含調查屬實資訊公開、調查期間相關人員應予以「暫時停聘、停職」,避免接觸兒童之機會、強化教保服務機構及人員性平知能、並強化通報機制,以積極維護兒童權益及保護兒童安全。市府強調,若調查屬實,本市將依法處以行為人及負責人罰鍰、公布其姓名及機構名稱於市府或網站,供民眾查詢。行政調查期間資訊雖依法保密,為維護兒童權益及保護兒童安全,若機構人員涉有性平案件情形,於調查期間,服務機構應予以「暫時停聘、停職」,避免其有接觸兒童之機會。教育局將透過各類管道宣導兒童保護相關樣態及通報流程,加強教保服務機構之人員對於不當行為的敏感度,同時也增加教保相關人員性平知能研習及幼兒性平自我保護意識宣導。教育局業已修正「教保服務機構發生疑似違法對待幼兒事件通報表」,增加「是否有親屬關係」欄位,於園方通報時併同填寫,以利於通報第一時間了解行為人與負責人之關係,建立迴避機制並即時保全證據。另外,針對新聞報導幼兒園性侵案件,幼兒園負責人原亦經營托嬰中心並轉賣一案。社會局長姚淑文表示,社會局於112年7月底接獲該幼兒園之負責人,同時亦有在本市經營托嬰中心,雖然幼兒園案行為人非托嬰中心專職托育人員,基於謹慎,也為第一時間確保托嬰中心兒童安全,社會局當時即向托嬰中心調閱監視器畫面,並於112年8月將監視器畫面主動移送檢調單位查辦在案,同時也致電幼童家長說明托嬰中心負責人所開之幼兒園案件狀況、關心幼童被照顧狀況,依家長需求持續提供相關協助。該托嬰中心負責人,後於112年10月已轉賣予其他負責人經營,新承接之負責人查無不可立案情事,社會局當時於官網清楚標明該托嬰中心變更情事,並逐一通知家長,告知該托嬰中心將變更負責人相關事宜,並再次告訴家長如有相關需求將持續提供協助。為維護幼兒收托安全,社會局持續進行無預警稽查,直至目前並無發現違法或不當對待的情況。針對本案被害人及家庭,社會局亦提供後續服務及陪伴,服務包含,身心復原,媒合、提供心理復健服務補助;司法服務,社工後續陪同偵訊與出庭,連結專業人士協助取證,安排免費法律諮詢,提供相關訴訟費用補助;視需求協助申請本市性侵害被害人緊急生活扶助等資源。若托嬰中心發生相關不當對待問題,社會局將依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第 83 條,處新臺幣6 萬至 60 萬元罰鍰,情節嚴重者,得命其停辦機構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社會局將持續針對托嬰中心,採無預警方式加強查察勿枉勿縱。另外,家長若有轉托需求,社會局也會積極協助,保障嬰幼兒托育品質及安全。《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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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警涉幫民代「撤白單」1人羈押20人交保 北門派出所低氣壓
檢調追查新竹市警局保安科祕書宋瑞展因收受電玩業者賄賂,意外牽扯出不當銷白單案外案,約談28人後聲押禁見21人,最終裁定1人羈押禁見,另20人交保、限制住居等,13日有部分員警已返回工作崗位,但面色凝重,派出所內一片低氣壓。新竹市長高虹安13日則表示,已要求市警局檢討改善,避免再有類似情況發生。新竹市警局遭檢舉長期收受電玩業者賄賂,新竹地檢署今年4月指揮台北市調查處首波搜索業者,後續檢方陸續傳喚人證及疑似涉案員警到案說明,並收押宋瑞展、新竹市議會彭姓祕書,6月底再傳劉姓業者、阮姓退警,2人分別30萬交保、限制住居。檢調在鑑識還原宋被查扣的手機後,發現請託處理逕舉白單等證據,本月11日發動搜索帶回28名官警訊問,並聲押21人,最終裁定警一分局偵查隊張姓偵查佐羈押禁見,其餘人全數以3至30萬元交保,部分限制出境或住居。據悉,地方盛傳宋瑞展因與特定店家交好,經常違停在北門派出所轄區,頻遭檢舉後收到白單,就拜託熟識警察銷單,檢調可能是希望從與宋關係密切的官警中,找出電玩案突破口,但針對詳細案情,相關單位皆以不清楚、偵查不公開為由不願證實。21名被約談官警中,北門所、文華所就分別有13人、2人,12日交保後有部分官警陸續回到工作崗位,但上班時臉色十分凝重,也讓派出所內瀰漫一片低氣壓。同事透露,想到他們現在可能面臨的官司,即使想關心也不知從何關心起。市長高虹安表示,由於案件仍在偵查階段,市府全力配合檢調單位進行相關調查,主任檢察官也特別說到,此案可能回溯到3年前的案子,也因此牽涉到的員警相對比較多。北門所員警配合檢調單位偵訊期間,也在第一時間調派警力支援,確保警力執勤量能不受影響。高虹安也說,如果可以透過制度面或開單的軟硬體面來協助,也許可避免類似情事,她也指「這是非常嚴重的事情」,為防止銷單情況再發生,避免同仁誤觸法網,已立刻請市警局檢討並提出改進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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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小弟害死大哥!槍擊案最新方向曝光 林士傑心腹已到案
台南市漁會理事長林士傑槍擊案引發軒然大波,而警方持續偵查,12日逮捕張姓涉案人,13日又再逮到林士傑的林姓心腹到案,警方懷疑該名小弟在外惹是生非,又頻頻報出自家老大名號替林士傑「拉仇恨」,最終道上的矛頭才指向林,確切案情仍須釐清。警方調查,林士傑8日遭槍手連開11槍慘死,且槍手計畫縝密,犯案後先燒車滅證,又換車到高雄製造斷點,並在車內潑灑鹽酸試圖消滅跡證,警方則在第二輛車的口罩採樣,比對出張男涉案,並於12日將他逮捕。而經調查後,已確認張男並非槍手,但他曾搭乘過作案車輛,警方懷疑該車輛車主涉案,但該名車主人在海外,目前則在追緝中,持續調查後又發現林士傑的林姓心腹恐是案件主因。據了解,林男是林士傑的左右手,道上都知道2人關係緊密,而林男近日在外惹是生非,疑似惹出黑吃黑和情色糾紛,而林男沒有妥善處理,卻在外頻嗆「我老大是林士傑」想以此威嚇,警方懷疑其行徑引發仇家不滿,最終導致這起槍擊案。而林男因通緝案躲藏多日,13日遭警方逮捕,目前已被帶回六分局偵訊,確切案情則仍須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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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劍合一」殺母傷父 25歲男遭羈押!法庭喊:被附身無法控制自己
雲林縣虎尾鎮25歲林姓男子昨(12日)凌晨闖入父母臥室施暴,高喊「人劍合一」後持刀殺害媽媽、殺傷爸爸。對於犯下殺母傷父慘案,林男同日下午面對媒體表示「我很愛我媽媽」;今則在法院供稱行兇當下「被附身」無法控制自己,羈押庭庭長審酌後決定將其羈押。雲林地方法院庭長王子榮表示,裁定羈押林男有涉犯殺人重罪、犯嫌供稱被附身而無法控制自己2理由,並指後者依卷證中,林男供稱行兇當下覺得被附身無法控制自己,跟倖存父親說法吻合,考量有反覆實施之虞,決定羈押。王子榮表示,兇嫌覺得自己被附身通常可能與身心狀況有關,有待檢察官偵查期間進行精神鑑定,才能釐清犯案動機。據悉,林男自北部國立大學幼保系畢業後,待業返鄉與53歲父親、49歲母親同住透天厝,卻在12日凌晨2時許進入父母房間,毆打父母後離開;父母到客廳查看時,林男突持水果刀猛刺媽媽胸口,並砍傷擔任保全的父親。頭、手、腳多處受傷的林父,昨下午參加檢方相驗時面對媒體提問,僅表示「沒有糾紛」婉拒進一步訪問;林男則於被移送雲林地檢署過程中,告訴在場媒體「我很愛我媽媽」。林男在北部工作哥哥聽聞噩耗後,立刻趕回老家處理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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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幼兒園爆性侵!狼師未停職、負責人續經營托嬰中心 蔣萬安回應了
台北市某私立幼兒園爆出教保員涉嫌性侵幼兒,還拍攝600多部影片,受害孩童多達約20人。對此,北市教育局已完成行政調查,已嚴懲行為人、負責人及相關教保人員,共計裁處117萬元,並已於去年9月26日發布、10月1日起廢止該幼兒園設立許可,目前由司法調查持續偵查中。另一方面,台北市長蔣萬安也親上火線說明。教育局今(13日)表示,有關本市某幼兒園教保員被控性侵幼兒一案,教育局已完成行政調查。局長湯志民表示,已嚴懲行為人、負責人及相關教保人員,共計裁處117萬元,並已於112年9月26日發布、10月1日起廢止該幼兒園設立許可,目前由司法調查持續偵查中。湯志民指出,本案行為人已由教育局認定「終身」不得任教各類教保服務機構,並依法裁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負責人亦因知悉機構內發生疑似性侵害案件未通報,由教育局認定「不得再擔任教保服務機構之負責人、董事或監察人」,並裁處新臺幣51萬元罰鍰。教育局說明,本市於112年11月因應本次重大案件,由市府召開跨局處重大性侵害案件檢討會議,精進類似事件處理程序訂定4大精進措施,包含調查屬實資訊公開、調查期間相關人員應予以「暫時停聘、停職」,避免接觸兒童之機會、強化教保服務機構及人員性平知能、並強化通報機制,以積極維護兒童權益及保護兒童安全。市府強調,若調查屬實,本市將依法處以行為人及負責人罰鍰、公布其姓名及機構名稱於市府或網站,供民眾查詢。行政調查期間資訊雖依法保密,為維護兒童權益及保護兒童安全,若機構人員涉有性平案件情形,於調查期間,服務機構應予以「暫時停聘、停職」,避免其有接觸兒童之機會。教育局將透過各類管道宣導兒童保護相關樣態及通報流程,加強教保服務機構之人員對於不當行為的敏感度,同時也增加教保相關人員性平知能研習及幼兒性平自我保護意識宣導。教育局業已修正「教保服務機構發生疑似違法對待幼兒事件通報表」,增加「是否有親屬關係」欄位,於園方通報時併同填寫,以利於通報第一時間了解行為人與負責人之關係,建立迴避機制並即時保全證據。另外,針對新聞報導幼兒園性侵案件,幼兒園負責人原亦經營托嬰中心並轉賣一案。社會局長姚淑文表示,社會局於112年7月底接獲該幼兒園之負責人,同時亦有在本市經營托嬰中心,雖然幼兒園案行為人非托嬰中心專職托育人員,基於謹慎,也為第一時間確保托嬰中心兒童安全,社會局當時即向托嬰中心調閱監視器畫面,並於112年8月將監視器畫面主動移送檢調單位查辦在案,同時也致電幼童家長說明托嬰中心負責人所開之幼兒園案件狀況、關心幼童被照顧狀況,依家長需求持續提供相關協助。該托嬰中心負責人,後於112年10月已轉賣予其他負責人經營,新承接之負責人查無不可立案情事,社會局當時於官網清楚標明該托嬰中心變更情事,並逐一通知家長,告知該托嬰中心將變更負責人相關事宜,並再次告訴家長如有相關需求將持續提供協助。為維護幼兒收托安全,社會局持續進行無預警稽查,直至目前並無發現違法或不當對待的情況。針對本案被害人及家庭,社會局亦提供後續服務及陪伴,服務包含,身心復原,媒合、提供心理復健服務補助;司法服務,社工後續陪同偵訊與出庭,連結專業人士協助取證,安排免費法律諮詢,提供相關訴訟費用補助;視需求協助申請本市性侵害被害人緊急生活扶助等資源。若托嬰中心發生相關不當對待問題,社會局將依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第 83 條,處新臺幣6 萬至 60 萬元罰鍰,情節嚴重者,得命其停辦機構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社會局將持續針對托嬰中心,採無預警方式加強查察勿枉勿縱。另外,家長若有轉托需求,社會局也會積極協助,保障嬰幼兒托育品質及安全。蔣萬安表示,關於近期討論的幼兒園案,因為檢調搜查而發現更多案情細節,也讓人更加義憤填膺,「這一案,市府去年第一時間接獲通報就重點調查、廢止許可並停業,並做出當下法定上限的最高裁處。我也透過與台北市立委的溝通,進一步推動中央法規的修正、加強對孩子的保障。」蔣萬安進一步指出,這起案件,教育局在去年7月中旬一接獲通報,立即組成審查小組展開正式調查,去年9月26日發出公告廢止這間幼兒園的設立許可、停止營業。除此之外,市府也做出法定上限的最重裁處,包括對犯案人開出60萬元罰鍰,且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對於負責人沒有即時把犯案人停職、沒即時通報,共計罰51萬、廢止幼兒園許可,且「不得擔任教保服務機構之負責人或財團法人幼兒園之董事或監察人」;相關人員依法列入「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全國幼兒園都不能任用,並公告在教育部全國教保資訊網。蔣萬說說,「對於孩子與家屬,我們去年一對一地進行聯絡、協助,讓家屬能調閱監視器。過程中我請林奕華副市長、社會局全程陪伴,當時臺北市議員也持續關心,我們非常感謝。市府後續也提供服務及陪伴,包含身心復原,媒合、提供心理復健服務補助;司法服務,社工後續陪同偵訊與出庭,連結專業人士協助取證,安排免費法律諮詢,提供相關訴訟費用補助;視需求協助申請本市性侵害被害人緊急生活扶助等資源。」另外,針對該幼兒園負責人原本持有的另家托嬰中心,社會局在去年7月底接獲通報就立刻調閱托嬰中心監視器畫面、以防也有案情。市府除了將畫面提供檢調、也同步通知家長關於相關聯的幼兒園案情,並在去年十月這家托嬰中心更換負責人時,逐一通知家長、並在官網清楚標明變更情形。我也要求社會局持續進行無預警稽查,並與家長保持聯繫。蔣萬安強調,市府特別在去年11月16日召開由教育局、社會局等相關局處參與的跨局處重大性侵害案件檢討會議,決議調查屬實即公告姓名等四大精進作為,「我也進一步拜託臺北市的立委夥伴推動修法。我要特別感謝立法委員的支持,在7月12日昨天晚間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能以一年以上七年以下,還可以併科100萬元罰金等更重刑責嚴懲這些不法、進一步保障我們孩子的安全。」《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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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殺蟲劑害損失4.2億!桃園20歲男「火燒家樂福」被起訴
位於桃園市中壢區的家樂福中原店去年12月初驚傳火警,導致業者損失逾4億元,所幸並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而事故原因竟是20歲的郭姓男子「拿殺蟲劑噴打火機」才引起爆炸起火,經桃園地檢署偵查終結,將郭男依涉犯《公共危險罪》起訴。據了解,該起火警事故發生於去年12月3日凌晨3時許,當時郭姓男子與黃姓、周姓友人前往24小時營業的家樂福中原店購物,3人行經地下1樓的清潔用品區時,郭男竟拿起一旁的殺蟲劑玩鬧,直接將氣體朝著打火機噴灑,惡作劇後又將殺蟲劑放回貨架上,一行人隨即離開現場。怎料,郭男未注意到殺蟲劑噴嘴仍有殘存火源,火勢迅速蔓延,導致貨架上其他殺蟲劑接連起火爆炸,整個賣場也遭波及焚毀,不僅造成店內商品大量毀損,就連建築結構也被嚴重破壞,導致賣場損失約4.2億元,事後警方獲報到場,郭男也當場坦承犯案。案經調查,桃園地檢署今(13日)偵結,將郭男依涉犯《公共危險罪》起訴,不過考量郭男在案發時主動向員警坦承為肇事者,請法院審酌是否減輕其刑;另外黃男、周男雖同行,但未有危險行為,因此予以2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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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喊「人劍合一」刀砍父母 法官憂雲林男「再度犯案」裁定收押
雲林虎尾於12日清晨傳出弒親血案,一名25歲林姓男子因不明原因,於12日清晨持刀闖入父母的臥室,他嘴裡大喊「人劍合一」後,拿刀刺向母親,母親因胸口中刀當場身亡,父親也在搏鬥中遭到刺傷。後續雲林地檢署依涉犯殺害直系血親罪既遂及未遂(1死1傷)向法院聲請羈押,而雲林地院則認為犯有重罪的林男有逃亡之虞且有反覆實施的疑慮,最終裁定羈押。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檢方調查發現,林男大學畢業後一直待業,當晚突然回家,與父親同睡一個房間。林男的父親表示,兒子11日返家後,自己懷疑兒子可能因日前到陰廟拜拜「卡到陰」,整個人變得不對勁,原計畫於12日帶他去廟裡化解,結果12日凌晨兒子便對母親痛下殺手。在偵查階段,林男表示自己在行兇當下感覺自己被附身,無法控制自己,這一說法與林父的描述吻合。而在移送過程中,林男還對媒體表示「我很愛我媽媽」。後續雲林地院法官因此認為林男有逃亡之虞,再加上也有反覆實施的風險,最後決定將其羈押。報導中也提到,本案屬國民法官案件,將由國民法官審理,由於林男的情況,有可能涉及刑法第19條「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後續將對林男進行精神鑑定,以判定其行為能力是否受精神障礙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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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高速衝撞警車28歲員警殉職 賓士駕駛移送偵查隊不發一語
新北市三重區13日1時許發生死亡車禍,25歲黃男駕賓士逆向高速衝撞警車,直面撞上正停等紅燈的警車和多元計程車,造成1死4傷,28歲員警黃瑋震殉職。稍早肇事駕駛移送三重分局進行後續偵辦。25歲肇事駕駛黃國維10時許抵達三重分局,下警車後全程不發一語,面對提問全部拒答,看起來毫無悔意,右腳有包紮,用毛巾包住上銬雙手,戴著口罩緩慢進入三重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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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黃子佼!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三讀通過 拍攝、購買最重關7年、罰100萬
知名藝人黃子佼被爆於違法論壇購買兒少性影像,為杜絕類案,立法院會13日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重製、支付對價持有或觀覽兒少性影像罪刑、加重行為人罪責及社區監控機制。對於無故重製、付費購買持有或付費觀覽兒少性影像者,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衛福部表示,本次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加兒少性剝削行為態樣及罪刑。增訂無故重製兒少性影像罪、支付對價持有或觀覽兒少性影像罪,並提高刑度門檻,希望嚴懲兒少性影像犯罪,杜絕性影像再遭散布。三讀通過條文明定,拍攝、製造、無故重製兒少性影像在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及其他物品,以及無正當理由支付對價而持有兒少性影像、支付對價觀覽兒少性交或猥褻行為之性影像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三讀通過條文增訂,招募、引誘使兒少無故重製性影像,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併科新台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金。三讀通過條文增訂,強暴、脅迫使兒少無故重製性影像,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本次創設警察機關應建立被害人性影像數位鑑識資料庫,以利後續犯罪偵查階段,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針對以強暴脅迫手段拍攝兒少性影像者,未來也準用性侵害加害人處遇及登記報到查訪規定。此外,為強化兒少性影像即時處理,增訂無從得知網路平台業者聯絡資訊時,或認網頁資料所涉犯罪嫌疑情節重大,為避免犯罪、危害擴大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或網路業者經限制接取後,更換網域名稱或其他方法疑有第四章犯罪嫌疑情事等3種情形,主管機關即得限制接取,以遏止違法兒少性影像網站不停更換網域,減少散布性影像之情況。衛福部更進一步指出,本次修法後也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得運用科技技術方式,於網路主動巡查涉兒童或少年性影像犯罪嫌疑情事,並由數位發展主管機關依法提供相關技術協助,化被動為主動,提升防治成效。衛福部強調,於該條例通過後,將積極跨部會研修相關授權子法、行政流程與配套措施,完善性影像移除機制,並與相關部會合作,以防制兒少遭性剝削、遏止性影像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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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神打貪2/司法偵辦被描成宮鬥劇 恐影響未來肅貪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疑涉貪遭裁定收押禁見,民進黨廉政會也隨即宣布處鄭停權3年。鄭文燦原先是綠營內最被看好是接班的「大阿哥」,但如今政治路已然出現重大轉折,起碼鄭想藉參選2026縣市長東山再起的可能性已微乎其微。部分人士解讀,這是總統賴清德刻意用弊案打擊鄭文燦,但不僅民進黨人士駁斥,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12日也表示,這種幻想宮鬥劇大可不必;法界人士更批評,這種說法有模糊焦點之嫌,也可能讓司法人員有所顧慮,不利新政府未來打貪工作。 對於外界質疑,鄭文燦涉貪遭查辦是民進黨內鬥,總統賴清德想整肅鄭文燦,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第一時間就表示,完全不必有這樣過當的政治聯想,應該要回到案件本質面,尊重檢調偵查,其他部分沒有值得去評論的地方。民進黨發言人吳崢也強調,反貪腐是民進黨核心價值,賴清德總統已表達非常明確,背後也不會有任何政治力介入。 前立委邱毅在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李明賢主持的《鄉民監察院》節目中指出,地方縣市首長對於土地開發都會「便宜行事」,如果真的要嚴格查,可能有一半的縣市長都要被抓。但邱卻也認為,鄭文燦遭調查是賴總統為了報仇,不滿鄭過去靠向前總統蔡英文而打壓他。前立委邱毅、蔡正元受邀參加李明賢主持的《鄉民監察院》節目,談論鄭文燦所涉的案情。(圖/翻攝自鄉民監察院臉書)「如果現在被查辦的是一名國民黨籍的市長,是不是又會被說是選擇性辦案?」一位綠營人士說,從總統府到民進黨多位黨公職都多次表達,希望司法對鄭文燦勿枉勿縱,但仍有人把司法案件染上政台色彩。他說,本是單純的司法案件,如今涉及綠營人士就說成是派系鬥爭,如今政壇可能還有其他人涉及其他貪瀆案,如果是國民黨、民眾黨的人士被辦,可能又要說是政治追殺。 一位法界人士指出,鄭文燦的案子若要說有政治介入,那也應該是批評為何7年前沒辦,而不是質疑現在偵辦的時機與動機,因為偵辦現任首長的難度畢竟比較高,鄭文燦卸下政府官員的身分後,當然是動手偵辦的好時機;他認為,現在有人把司法案件說成是政治事件,似乎有想模糊焦點之嫌,反而增加司法人員辦案時的顧忌,若以陰謀論來說,甚至是一種脫罪的手法。經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呂象吾(左)與檢察官陳嘉義多次抗告,11日院方裁定鄭文燦羈押禁見。(圖/方萬民攝) 一名政壇人士也說,鄭文燦所涉的「工五工業區」案件中,傳出其中有二名同案被告還有一起與某英系前立委有關的案件,遭到調查中;而購買雞蛋的「超思案」、疫苗採購案,都可能涉及前朝官員。他說,如果檢調接著辦下去,未來難免又要被說成是派系鬥爭,只能希望司法人員不要受到政治風向的影響,讓賴總統「肅貪是目前政府重要工作」的宣示能夠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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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神打貪1/委任律師曾遭停業 法界:凸顯鄭文燦不懂避嫌
前桃園市長、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貪,11日在3位資深律師陪同下赴第3次羈押庭,遭法法官裁定收押禁見。法界人士指出,鄭文燦的其中一位律師從法官轉任律師不久就曾被送懲戒,後來在一起亂倫性侵案中又被送懲戒遭到停業;他感嘆,鄭文燦在自己受全國矚目的案件中卻選任有爭議的律師,凸顯他在交遊廣闊之餘,似乎不懂得避嫌,難怪會陷入種種弊案爭議。 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向法院聲押,桃園地院日前裁定500、後來加碼到1200萬元交保,檢方再次不服抗告。鄭文燦委任的3位資深律師陳永來、游琦俊與鄧翊鴻11日在聲押庭上為他辯護,但最終法官裁定收押。法界人士指出,媒體大肆報導的3位律師中,其中陳永來是曾任法官的資深律師,但也有不小的爭議。桃園市議員凌濤指控,鄭文燦與民進黨民意代表組成「購地集團」,涉及數起桃園市土地案,暗酸鄭文燦有把土地「點石成金」的能力。(圖/周志龍攝) 據了解,陳永來原為任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2007年6月轉任律師後,馬上在同年8月擔任一起貪污罪被告的辯護律師,在檢方申請羈押時出庭為嫌犯辯護,涉嫌違反《律師法》與「律師倫理規範」的職務迴避規定,經桃園地檢署移付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但最後認定,聲押庭是否屬偵查程序的預審程序,仍有爭議,主管機關也未明確規定,而且檢方也未當庭表示反對意見,裁定不付懲戒。 陳永來接著在2011年替一名涉嫌性侵自己未成年女兒的S男擔任辨護律師,但後來父親說服女兒改口,稱並沒有被父親性侵,並由陳永來擔任辨護律師,在陳陪同下向檢方自首誣告。 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書指出,S男與女兒在性侵案件中是被告、原告的相對人,而依法規定,「律師曾受委託人之相對人之委任者,不得執行其職務」,但陳永來卻先後擔任利害相反的父女雙方辨護律師;不僅如此,女兒在準備前往自首當天感到猶疑,陳還一再告訴她,因為未滿十八歲,若現在去自首,保證沒事。決議書中痛陳,如此以犧牲未成年女兒權益的方式為徐男解套,「於律師職務之行使,明顯已達玩法程度」。前桃園市長鄭文燦2022年被指涉入八德農地炒地皮,在律師陳永來等人陪同下,到桃園地檢署提告當時的桃園市議員候選人凌濤加重誹謗。(圖報系資料照) 其實這已不是鄭文燦第一次在受矚目的案件中委任陳永來。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凌濤2022年曾指控鄭文燦助長炒地,鄭文燦當時就在陳永來陪同下,前往桃園地檢署按鈴控告凌濤妨害名譽、加重誹謗罪。 法界人士感嘆,鄭文燦處世圓融、交友廣闊,也因此整合不同黨派人士,翻轉桃園國民黨長期執政,但偏偏就在受社會矚目的案件中,選擇行事作風有爭議的律師,顯示他似乎對於來往對象的篩選標準有些廣鬆,也難怪惹禍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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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涉貪爆有內鬼 地主洩「電話有人在聽」檢分案調查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嫌收賄,11日遭桃園地院裁定收押禁見,而讓法官裁定收押、拒讓已兩度交保鄭文燦「三進三出」的關鍵,據傳是偵辦內容外洩,監聽人員監聽時甚至被「打招呼」;無獨有偶,鄭文燦同案的廖姓地主,也傳出收到風聲,與友人對話時說「有人在聽」。檢調則針對疑有內鬼進行分案調查。檢方2017年偵辦鄭文燦疑涉入「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區段徵收,並收受500萬元賄款一案,並在監聽時聽到鄭文燦說:「我的電話不乾淨,有人在聽,順便問候線上朋友。」疑似有高層向鄭文燦洩密。廖姓地主也在跟朋友通電話時,表示「有其他人在聽,電話不安全」,警方驚覺涉案人早已被告知偵查行動,懷疑有人內神通外鬼。據悉,檢方目前已掌握特定對象,並已分案調查偵辦中,全案交由檢察官陳嘉義調查。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凌濤指出,擴大工業區土地近年平均價格最高1坪10萬元,工業區近2年約1坪30萬元;若變更案通過,1坪就有20萬元利潤,該案9.5公頃約28737坪,換算下來利潤高達57.47億元。另外,同案關鍵人物台塑集團總管理處前總經理楊兆麟,4日獲得交保後檢方提出抗告,但桃園地院12日重新召開羈押庭後,仍維持原1000萬交保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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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21警涉抽罰單遭聲押 警友會贊助「1人1律師」…首波1收押7交保
新竹市警察局多名警員涉嫌抽回交通違規逕行舉發單,使違規民眾免受罰鍰,檢方昨(11日)帶回28人,訊後依〈貪汙治罪條例〉聲押禁見其中21人。法院今下午2時半分3批開羈押庭,警友會則協助請律師,幾乎21人每人都可配1名律師;後續張姓偵查佐准押禁見、7警員3萬至20萬元不等交保,其餘13人仍在開庭中。據悉,此案源因新竹市地檢署偵辦市警局秘書宋瑞展、市議會秘書彭學雷所涉「電玩店收賄弊案」時,透過宋瑞展手機發現新竹市多名警員疑似被「民眾」請託,涉嫌抽回違規逕行舉發單。竹檢昨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新竹市警察局持搜索票搜索,通知涉案28人、2證人到案,訊後聲押包含官階最高為二線二星的警務員、1名退休人員共21人。新竹地院今天下午2時半起,連開3場羈押庭以處理多達21人的聲押,新竹市一分局長羅裕成表示,羈押庭有警友會協助請律師,21人幾乎每人可分配到1名律師。另已從市警局內外勤商調支援人力,暫時解決人力問題。羈押庭截至目前為止,有1名張姓偵查佐准押禁見,另有7人分別以3萬至20萬元不等交保,警局同仁也立刻帶現金辦理交保,剩餘13人仍在開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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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詐專法》三讀通過 詐騙最高將罰3億
立法院會12日三讀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將加重高額詐欺犯罪刑度,一旦詐欺獲益達新台幣500萬元者,最重可處10年有期徒刑;若獲益達1億元者,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併科3億元罰金。為有效遏止日益盛行的詐欺犯罪,行政院會5月9日通過被稱為「打詐專法」的政院版《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還有周邊《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立法,也同時通過了《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並將草案送立法院審議,立法院並於12日三讀通過。整理有關修法,牽涉領域有四:首先,「金融防詐」方面,必須建立「照會同業」徵信機制,賦予銀行法源,一旦檢測出異常交易,銀行可照會查證,確認相關資訊,以利提早攔阻不法金流。第二,「電信防詐」方面,電信事業在販賣俗稱「黑莓卡」的境外高風險電信事業國際漫遊服務之前,必須先查證使用自然人入境資料,一旦查無入境,不得提供國際漫遊服務。第三,「數位經濟防詐」方面,一旦網路廣告平台(如臉書、抖音……等)業者知悉刊登或推播的廣告明顯涉及詐欺時,必須主動或依照主管機關通知,期限內停止播送,並提供相關資料給檢警調以利調查。若違反且情節重大,最高將可處1億元罰鍰。最後是攸關能否追回犯罪所得的「溯源打詐」,一旦遭認定犯罪獲益達1億元者,除了可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外,得併科3億元以下罰金。值得一提的是,考慮犯罪舉證往往有賴內部人士吹哨,12日三讀條文也通過行政院版提出的「吹哨」條款,未來犯罪者自首後,如果自動繳交所有犯罪所得,可減輕或免除其刑,而若使警方順利扣押全部犯罪所得,進一步查獲主控者,吹哨者可免除其刑。此外,立法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行政院應設「中央詐欺詐騙犯罪防制會報」,並由行政院長或副院長兼任召集人。內部也會設置委員若干人,由行政院長敦聘政務委員、有關機關首長及具有詐欺詐騙防制經驗的專家學者擔任,也明定每4個月至少要開會一次,如有必要可併入治安會報中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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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案被告楊兆麟千萬交保!他坐輪椅遮臉離開「免押關鍵理由曝」 台塑集團急撇清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擔任桃園市期間涉嫌收賄,桃園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聲押禁見獲准,其中同案關鍵人物,台塑集團總管理處前總經理楊兆麟4日獲交保,但檢方抗告,指開羈押庭未通知檢察官,桃園地院12日重新召開羈押庭,結果仍維持原1000萬交保裁定,是否抗告,檢方仍須討論,而台塑集團業正式發出聲明稿回應。鄭文燦被控在2017年收賄,其中同案關鍵人物,楊兆麟4日1000萬交保,但檢方抗告,桃園地院12日開羈押庭,維持原裁定。(圖/報系資料照)稍早,楊兆麟的妻子與兒子也趕抵桃園地院,送來相關收據,隨後楊在兩位律師與兒子陪同下,坐著輪椅離開法院,戴著遮陽帽的楊兆麟全程低頭沉默不語,直到院外後由旁人攙扶下上車離開地院。桃院今日上午10點30分重開羈押庭,法官仍維持原1000萬元交保裁定,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涉嫌共犯或證人接觸,且除辯護人外不得與第三人談論本案涉嫌之犯罪情節或偵查所知內容。根據桃園地院說法,有關串供、滅證的部分,因鄭文燦現已經裁准羈押在案,現在除楊兆麟之外,本案主要共犯或證人已進行多次偵訊,且均羈押在案,沒有辦法認為有串供。另外,在歷經兩次搜索後,均未找到證據文件。有關於逃亡疑慮的部分,依楊兆麟的經濟實力、人脈、有親友住居在國外,再加上民國100年至112年均有匯款至國外,確實較具有逃亡的可能,不過是否羈押的必要性則另屬其他事。由於楊兆麟已達耄耋之齡,有持續在國內就醫明顯需求,身體狀況顯然不佳;經衡酌本案的公益性、採取羈押手段的必要性,並衡酌比例原則後,用相當金額具保,並佐以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的強制處分,被告及其辯護人,均不得對外透露偵查過程中相關內容,被告也不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與本案的涉嫌共犯或證人接觸下,應足以作為羈押之替代手段。回顧這起案件,鄭文燦擔任桃園市長期間,華亞科技園區外一筆9.5公頃農地地主組成重劃會,向桃園市府申請自辦重劃,主導重劃會的楊兆麟和台塑集團前副總經理兼發言人侯水文等人集資500萬元,透過與鄭文燦熟識的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向鄭文燦行賄。檢方日前聲押楊兆麟、廖俊松父子3人和侯水文,除了楊兆麟獲法院裁准1000萬交保外,其餘人皆遭羈押禁見;檢方之後提出抗告成功,高院發還更裁,桃園地院今上午重開羈押庭,稍早法院維持原交保裁定。針對這起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台塑集團也正式發出聲明稿表示,「有關媒體報導『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疑似涉及本企業退休人員,經瞭解與本企業完全無關,謹此說明」。台塑發聲明與公司無關。(圖/翻攝自台塑集團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