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任用
」 撤職 丁允恭 懲戒法院 女記者 高雄豐原高中生遭霸凌逼死「前主任教官黑歷史被挖」 1年半後懲處曝
台中豐原高中一名男學生去年2月遭到學務主任、主任教官等人霸凌,不堪壓力選擇走絕路校長羅瑞宏因此下台。校方重組調查小組,確認霸凌成立,繼涉案的前學務主任張景翔遭停聘,前主任教官張喬富也被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至於張喬富涉性騷擾部分,懲處結果尚未出爐。據了解,這名高二年學生在學校被師長霸凌,懷疑他抽電子菸、吸毒、偷錢等,雖然一再否認但未被採信,被搜身威脅送少年法庭,被逼迫休學,導致憾事發生。然而校方僅以管教不當處理,遭教育局退回要求學校重啟調查,今年2月確定霸凌成立。值得注意的是,有女學生指控主任教官張喬富才是真正帶頭的霸凌者,遭到對方多次言語騷擾,諸如「妳會不會餓?教官『下麵』給妳吃啊」、「妳交過幾個男朋友?晚上都去哪裡亂搞?」、「有沒有跟男生親過嘴、發生過關係?我可以教妳」等,還被惡意刁難,害她被學校記了18支警告,重修學分後才拿到畢業證書,但已錯過大學申請時間。對此,豐原高中今(16日),張喬富去年3月先被台中市府教育局調離,隨後前校長羅瑞宏也被拔職調校,之後張景翔被停止任用2年。不過,因為張喬富具有軍人身分,性評案部分還在審查中。◎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快訊/豐原高中生遭霸凌自殺 涉案主任遭停聘、教官停用2年
去年台中市豐原高中一名學生,疑似遭到學校學務主任和主任教官等人霸凌,最終在家裡輕生。隨後,台中市教育局隨後要求該校展開調查,認定霸凌行為成立,涉案的前學務主任已被停聘,至於前主任教官的懲處則在10月9日核准撤職,並停止任用兩年,期間不得介派為軍訓教官。台中一名學生自2021年起就讀豐原高中,因在校內被師長同學指控抽電子菸、吸毒、偷錢等行為,雖然他否認,驗尿也無毒品反應,仍遭到特別關注,列為重點輔導對象。2022年,他與其他同學走至活動中心時遭到教育主任搜身,盡管身上並無違禁品,但有同學在自述書上指控他提供違禁品,因此被記過。隨後,遭到其他老師和校安人員指控他吸毒和偷錢,並威脅送少年法庭,甚至公然搜身、搜書包及羞辱,最終在校內撒白包後選擇輕生,引起社會關注。事件發生後,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要求學校啟動調查,豐原高中成立了「霸凌調查小組」,針對不當管教及霸凌行為進行調查。最初小組認為雖然存在不當管教,但不構成霸凌。然而,因懲處與調查結果不相符合,台中市教育局要求重啟調查。時任校長羅瑞宏因此遭到大過處分並被撤職,而前學務主任雖被停聘3個月,卻在期滿後復聘,引發爭議。該名學生的父親對此感到不滿,提起申訴,教育部重啟調查,最終認為該名學生確實遭遇了針對性霸凌,並且多次懲處事件的堆疊,最終認定前學務主任及主任教官對該學生的霸凌行為成立。對此,台中市教育局表示,經學校調查後,確認前學務主任及主任教官等人涉及霸凌行為,前學務主任因不當管教以及霸凌已被停聘2年,而主任教官則由教育局召開軍訓教官人事評審會決議撤職,並已函報教育部,核准撤職並停止任用兩年,立即生效。
前駐泰代表莊碩漢「性騷擾女秘書」 遭撤職併罰30萬
前駐泰國代表莊碩漢在任職不到一年時閃電請辭,而外交部也於去年證實,莊碩漢涉及一起性騷擾事件,當時他在車內強行握住女秘書的手長達約30分鐘,並對其稱讚「很可愛」。在經過調查後,發現莊碩漢的行為屬實,隨後遭移送懲戒處分。懲戒法院最終判決,莊碩漢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併罰新台幣30萬元,可上訴。據了解,莊碩漢曾歷任多項重要公職,包括銓敘部政務次長、台灣省政府副主席、行政院發言人、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並曾任民進黨立法委員。他在2017年擔任外貿協會副董事長,2020年轉任台北世界貿易中心董事長,並於後來出任駐泰國代表。監察院指出,莊碩漢在擔任駐泰代表期間,不僅強行握住女秘書的手,還多次要求對方到其房間討論公務,讓女秘書感到害怕及不適,但因莊碩漢的職位高,她不敢抗議,這些行為明顯違反性別自主與職場性騷擾相關規定,嚴重損害外交人員的聲譽及形象。彈劾案文指出,莊碩漢身為機關高階主管及駐外代表,理應謹守行政倫理,注意自身言行舉止,避免與異性單獨相處或發生身體接觸。然而莊碩漢未能遵守分際,對女性員工的行為不當,導致對方身心受創,並嚴重損害政府機關形象。此類嚴重違規行為,不可輕縱。監察院於今年7月以11票贊成、1票反對,通過對莊碩漢的彈劾案,並將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而懲戒法院也依據性騷擾事件的情節,對莊碩漢判處撤職、停止任用兩年,併罰新台幣30萬元,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士檢前書記官偷拍21女下場慘 懲戒法院判撤職、停止任用4年
士林地檢署前書記官林顥倫涉嫌利用錄影設備在辦公場域內進行竊錄。檢方調查後,發現林男偷拍同事如廁、更衣等畫面,犯行長達3年,被害人多達21人,依法將其起訴。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林男惡行重大,判處有期徒刑4年,目前上訴高院審理中。另一方面,懲戒法院認定林男所為損害政府信譽,情節重大,今判撤職、停止任用4年。士檢去年接獲情資,指林姓書記官利用錄影設備在辦公場域內進行竊錄,立即分案由婦幼保護組陳貞卉主任檢察官偵辦,扣得竊錄所用之設備器材及相關影像檔。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涉犯妨害他人性隱私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且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滅證及勾串之虞,依法聲請羈押禁見並起訴。檢察官偵辦前開偷拍案件時,發覺該被告於110至111年擔任書記官期間,另涉嫌監守自盜,經持續深入追查,亦一併偵結,認被告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之侵占公有財物及刑法第134條、第359條、第361條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無故取得公務電腦電磁紀錄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認被告嚴重敗壞官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針對偷拍部分,士林地院審酌,被告身為公務人員且任職公務機關,本應知法守法,卻僅為了追求自己之私欲及性方面刺激,使用手機、微型攝影機、密錄器等方式,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身體隱私部位及性影像,以此方式侵害本件告訴人等之隱私,犯罪手法堪稱惡劣,處有期徒刑4年,另處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此外,林男也被移送懲戒。懲戒法院認定林男行為已損害政府信譽,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今判撤職、停止任用4年。士檢強調,被告不知潔身自愛,竟利用擔任書記官之便而為前述個人不法犯行,深感痛心,除於獲悉後主動分案調查應負之刑事及行政責任外,且已立即強化全署反偷拍監測及嚴密公務上物品保管等策進作為,積極保護被害人權益及維護機關安全。《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海鋒大隊班長「叫士兵借他150萬」遭記3大過撤職 他提行政訴訟結果出爐
海軍海鋒大隊王姓上士班長,於去(2022)年要求吳姓士兵以個人信用貸款新台幣100萬元給他花,卻未如期匯款給對方,後來不只又要吳兵融資貸款45萬元,還向洪姓士兵借5萬元,因此遭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對此,王男不服,並主張軍方的處分程序不合理,提起訴願被駁回,後再提出行政訴訟,最終經過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判定王男勝訴。根據判決書指出,關於王男的違失行為,經過海鋒大隊調查屬實,並於今年2月2日召開了人事評議會,依照3次的借款狀況,各核予大過1次懲罰,而由於其1年內累計大過3次,達到撤職標準,海鋒大隊權責長官在6日簽核並呈報王男,24日再次召開人事評議會,依照規定核予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不過,王男主張,他在3月8日才收受海鋒大隊的記3大過懲罰,並於同日收到撤職處分,表示自己是在不知情的狀態下累計3大過,且還未向上級申訴就直接收到撤職令,程序上是不合理的,因此希望法官能從輕考量,將原處分的「撤職」改為「汰除」,讓他還能有正常工作及領取退伍金可活用。該案經過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法官認為,記大過3次的懲罰處費尚未經海鋒大隊作成要式書面處分並送達王男,意旨該懲罰處分既未對外發生效力,因此當初在召開人事評議會時,王男並不符合「1年內累計3大過」這點,為海軍艦隊指揮部逕行決議,違反了陸海空軍懲罰法第20條第2項規定,故判定王男勝訴,將撤銷原處分及王男訴願之決定部分,全案得上訴。
潤寅壞律師2/超貸470億三大咖助攻 金控老董、大律師、調查官下場慘
司法史上最大超貸案潤寅案害慘銀行界,12家公股及民營銀行慘遭詐貸470億元。台北地檢署查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從2008年起,以假合約、假發票作帳騙取銀行貸款,終於在2019年包不住火逃亡海外,仍遭檢調緝捕回台。北檢承辦檢察官勾稽比對,發現潤寅案拖了11年才東窗事發,與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刻意交好3個業界大咖有關,分別是前合作金庫董事長廖燦昌、法官轉任律師的黃呈熹、以及前調查官郭詩晃。3人事後不但丟掉工作,還遭起訴判刑,下場悽慘。其中曾任合作金庫董事長的廖燦昌,堪稱藍綠通吃的銀行界「經營奇才」,他在馬政府時期當過台企銀和合庫董事長,2017年11月因「慶富案(即海軍獵雷艦詐貸案)」,遭拔除合作金庫董事長職務,不過民進黨蔡英文當選總統後,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在2019年4月間,以「用人唯才」為由,重用他擔任第一金控董事長,外界盛傳是受到新潮流系的鄭文燦和陳菊推薦,讓他秒成綠朝新貴,但遭否認。不過廖燦昌當上第一金控董座才1年多,2020年因為遠東航空22.5億元掏空案,涉嫌在合庫董座任內超貸遠航遭起訴,因此丟掉第一金控董座寶座,接著2022年底,又因潤寅超貸案遭到起訴。檢方查出廖燦昌擔任台企銀董座時,就常接受王音之致贈的「高級水果」,廖轉任合庫董座後,王轉向合庫貸款,合庫主管和承辦人員疑似因廖的壓力,明知潤寅已被列為呆帳戶,仍核貸撥款4.6億元,造成呆帳2.9億元。兩度被拔除金控董座的廖燦昌,未來將有跑不完的法院。律師黃呈熹因潤寅案遭判刑,在法院審理期間仍接受媒體採訪、相當活耀,預料將遭律師公會懲戒除名。(圖/翻攝臉書)至於曾任台北、高雄地院法官的黃呈熹,轉任律師後生意不錯,不過他曾因違反律師倫理,遭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罰停職2個月,現在又因擔任潤寅案楊文虎、王音之夫婦的法律顧問、收費1250萬元,要求員工湮滅證據及洗錢,連自己的律師事務所也藏了2台潤寅集團的電腦主機,遭判刑1年10月確定。對此,律師懲戒委員會已對他先判刑確定的滅證罪,予以最重的除名處分,洗錢罪則在2023年11月間判決有罪確定,北檢將發函律師公會,要求再次懲戒,一般預料,黃的律師資格將確定除名,永遠無法執業。另外,調查局早在2016年8月間已發現潤寅集團有問題,當時交給台北市調處專員郭詩晃承辦,王音之透過與郭熟識的潤寅集團金主、有富集團董座洪村騫關說,希望能全身而退,洪村騫指示有富開發部經理李世仁安排跟郭詩晃見面,洪幫王音之代墊500萬元現金裝在水果盒,赴郭家交給郭,2019年1月,郭向李洩密表示:「案件將調查終結。」5天後,郭將潤寅案卷證以查無不法理由「列參」,李得知轉告王,「王董:您的案件已經簽送出結案」。後來檢調查扣潤寅電腦,找出被刪的「內帳」資料,記載2張支票及「調查局郭」,才讓郭詩晃收賄內鬼犯行曝光。郭一審遭重判12年,懲戒法院另將郭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4年,併罰款60萬元。前台北市調查處調查官郭詩晃,被控向潤寅集團收賄500萬元吃案,北院重判12年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不只趙天麟搞婚外情! 民進黨員「外遇爭議」一次看
民進黨「抗中保台」代表人物、國防立委趙天麟已婚並育有3名子女,素有顧家愛妻形象,但他前天(23日)卻被爆出外遇「大陸籍女子」,2人在摩天輪的親吻照也在網路上瘋傳,引爆國安疑慮。事實上綠營政治人物的婚外情緋聞可不少,《CTWANT》為此也整理數起知名爭議。丁允恭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圖/報系資料照)已婚的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在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時,不只周旋於多名女子,還與記者Y女在辦公期間於辦公室發生3次性行為,他最終也因此在2020年9月9日請辭,後懲戒法院二審認定,丁允恭構成性騷擾,去年10月28日判他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確定。陳宗彥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被踢爆「常態性召妓」。(圖/報系資料照)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今年2月遭民眾黨立委陳琬惠踢爆,11年前擔任台南市新聞及國際關係處處長時,不但會「常態性召妓」,還會幫酒店業者關說。台北市議員徐巧芯更在直播中爆料,陳宗彥和綽號「豆哥」的酒店業者王孝瑋聯絡時,多以「找朋友」當暗語,而除了「小芸」,還有2人也是他點名過的小姐。事後陳宗彥雖然不承認,但還是在今年2月17日請辭。對此,監察院今年2月自請調查此案,但8個月過去,卻連「影子都沒看到」。谷辣斯‧尤達卡總統府前發言人谷辣斯遭爆與隨扈發生不倫戀,火速請辭。(圖/報系資料照)總統府前發言人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今年6月底時,遭媒體踢爆在去年競選花蓮縣長期間,總與李姓人夫隨扈發生不倫戀,2人甚至還計畫生小孩,並因此遭到李男正宮發現後提告求償百萬。谷辣斯事後否認破壞對方婚姻,還聲稱2人並未發生親密行為,但仍於當月28日請辭獲准。王定宇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圖/記者黃耀徵攝)已婚的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於2021年3月被爆料,疑似與時任黨發言人顏若方同居,對此他澄清2人僅是「房東與房客」關係,而且當時已經「退租」,女方也否認有不當關係。但同年4月凌晨3時許,王定宇在台南市的服務處卻遭到1名男子潑漆,寫下「X人妻很爽嗎,可惡」等字眼。陳致中高雄市前議員、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圖/翻攝陳致中臉書)高雄市前議員、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2010年7月某日凌晨,被週刊拍到開著自家休旅車、載著花名「妮可」(Nicole)的應召女子上摩鐵,事後陳致中開記者會提告求償,但高雄地院認定報導與事實相符,因此判他敗訴。
丁允恭涉性騷擾遭撤職停止任用3年 聲請釋憲結果曝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時,與女記者在辦公室發生性行為又在臉書公開與她的合照,懲戒法院二審認定丁構成性騷擾,判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確定,他不服遭認定性騷擾,主張懲戒法院見解違反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侵害他的言論自由與名譽權,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憲法法庭審查庭裁定不受理。憲法法庭第三審查庭審判長黃虹霞及詹森林、楊惠欽大法官審理後,認為丁聲請意旨,無非就公開上傳親密合照之行為是否該當性騷擾要件,執其主觀意見,逕謂系爭判決違憲,尚難謂對系爭判決有如何之牴觸憲法,已予以具體之指摘, 與憲法訴訟法前揭規定要件尚有未合,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本案起因丁允恭因職務關係認識該名女記者,2014年11月間,他與對方交往後,在高雄市新聞局長辦公室、職務宿舍與她分別發生性行為3次、1次,女記者並曾墮胎2次。2017年2月間,她因北上工作結識另名男子並交往,想要與丁分手,但丁為了挽回她,竟在臉書上傳他與女記者的親密合照,雖然10分鐘後即下架,但已遭人截圖,媒體圈許多人都因此知道丁與她交往過,她擔心丁再流出其他私密照,曾要求刪除。案經監察院彈劾丁允恭後,懲戒法院一審認定丁張貼的合照,兩人衣著整齊,女生頭靠在丁的肩上,看不出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意涵,沒有性騷擾,監察院提上訴後,案件出現大逆轉。懲戒法院二審認為,丁臉書上公開與女記者的親密合照,已造成她感受到冒犯情境,並為流言所苦,審酌一般人若處於與她相同的事件背景、環境下,也可能有同樣感受,丁已構成性騷擾,因此加重改判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確定。
超速出軌釀18死!「普悠瑪司機員」遭判4年半 懲戒法院最新判決出爐
台鐵2018年「普悠瑪出軌事件」造成18死116傷慘劇,被指涉嫌超速、關閉自動防護系統(ATP)的司機員尤振仲,除在《刑法》部分被最高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6個月定讞,懲戒法院也在近日判處撤職、停止任用4年,可上訴。尤振仲遭交通部移送懲戒法院後,辯稱已盡全力排除列車故障及尋求支援,更沒有超速行駛,但仍不幸發生憾事,不認有違失。但懲戒法院認為尤振仲接受過ATP訓練,應知該系統對行車安全之重要性,卻因誤判故障原因關閉ATP又未依規定重啟,加上當時超速,以時速140公里駛入馬新站大彎道路段,造成列車出軌翻覆。懲戒法院指出,ATP是為防止司機員疏失,避免危及乘客性命安全,但尤振仲關閉ATP又未依規定重啟,又駕駛應特別注意的普悠瑪傾斜列車,卻以140公里高速行駛於速限75公里彎道,加之他2014年擔任司機員後,於2017年被發現吸食安非他命但獲緩起訴,可見輕忽自身職務責任,釀成重大交通意外。懲戒法院依《公務員服務法》中公務員應謹慎、公務員執行職務,應力求切實規定,再參酌尤振仲事後向死者家屬道歉,但在訴訟中否認有違失,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4年。可上訴。
最貪鄉長判決出爐!苗栗温志強涉132弊案索賄千萬 遭撤職停止任用4年
苗栗縣三灣鄉長温志強任職期間涉132起貪瀆案,不法獲利高達1,289萬餘元,另涉犯洗錢罪嫌。監察院1月投票通過提案彈劾,並移送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判決結果3月15日出爐,温志強將被撤職並停止任用4年。苗栗地檢署去年8月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温志強,認定其涉嫌向得標廠商索賄,其中包括工程案129案、人事案2案、洗錢案1案,全案由苗栗地方法院審理。據法院判決書,温志強於任職期間,多次利用督辦鄉公所各項公共工程之職務上機會,向承攬政府採購標案之廠商收受賄賂,復利用三灣鄉公所109年兩度辦理清潔隊隊員甄選的機會,分別向有意應徵者或應徵者之親友收取賄款,不法獲利合計達新台幣1,289萬8,100元。温志強為隱匿其相關不法所得,另涉犯洗錢罪嫌,其所為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且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因此監察院1月10日審查,以13比0全票通過提案彈劾。判決書指出,據移送機關提供之資料,已足認事證明確,温志強任苗栗縣三灣鄉鄉長,本應清廉自持,致力推動地方建設,為民謀福利,竟利用職權索取賄賂中飽私囊;利用三灣鄉公所進行多項工程採購案之機會,向參與採購案之廠商牟取不法利益;就多件工程採購案件之發包程序,悖法亂紀;開價收受鄉公所清潔隊員職缺,並有隱匿犯罪所得等行為。法院認為温志強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形象,違法行為次數甚多、不法所得數額頗鉅,遂宣布判決,將對温志強撤職並停止任用4年,全案仍可上訴。
企圖性侵女軍官…艦長「不服撤職處分」提告 結果出爐
海軍陽字號軍艦呂姓艦長3年前酒後輕摟並擁抱女軍官,還要她一起入住飯店同居一房及在床上擁抱,並企圖性侵她,海軍司令部處分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呂男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海軍司令部處分並無違誤,駁回其訴訟。可上訴。這起國軍近年最嚴重的醜聞事件,發生在2019年5月22日晚上,時任海軍司令黃曙光得知後,高度震怒,直接派員到艦上解除呂姓艦長職務、汰除及送檢方偵辦,艦長一職則由該艦戰隊長代理。判決指出,2019年5月間,呂姓艦長與女軍官等官兵在餐廳喝酒餐敘後,酒醉的女軍官遭艦長帶到飯店房內並脫去衣物,她乘機逃至廁所內打電話向陳姓輔導長求助,告知艦長意圖不軌,海軍司令部核定懲罰人事評議會的決議,將呂處分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呂不服提行政訴訟辯稱,他從事軍職21年,認真盡責才經任命擔任艦長要職,他軍旅生涯無重大違失,軍旅21載考績均為甲等以上,只是與女軍官牽手、輕摟等偶發行為,致他軍旅生涯付之一炬,也無從請領退除給與,軍方處分違反比例原則,請求法院撤銷。北高行政法院認為,女軍官提控呂涉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現仍由基隆地檢署偵查中,本案對國軍執干戈以衛社稷的形象傷害甚鉅,且呂未能真摯面對其違失行為,海軍司令部處分撤職沒有違反比例原則,判決駁回呂的訴訟。
丁允恭桃色風波案被判3年怒回應 嫩妻PO婚紗照挺尪「幸福回擊」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在高雄市擔任新聞局長時和女記者於辦公室發生3次性行為,2017年分手後,還把兩人合拍照PO上網,造成對方困擾,故提起彈劾。懲戒法院一審認為丁允恭有損公務員形象,去年判處丁允恭撤職且停止任用公務員2年,但監察院不滿合議未認定丁允恭性騷擾,提起上訴,28日下午二審,判決丁允恭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全案確定。對此,丁允恭在臉書表示「感到憤怒與遺憾」,而她的妻子也轉發丁的文章並喊話「我老公是清白的」,隨後更PO出婚紗照表示「選擇以幸福回擊」。丁允恭確定撤職停止任用3年,他在臉書表示「感到憤怒與遺憾」。(圖/翻攝自丁允恭臉書)對於懲戒法院二審做出的判決及其理由,丁允恭得知消息後「感到憤怒與遺憾」,深覺司法體系缺乏公平正義,以及法官道德勇氣的缺乏。他表示,一審所出的判決,正確地指明他的行為並無性騷擾,可見二審的判決並不具有廣泛的共識性,也是具有爭議的判決。丁允恭妻子PO出婚紗照表示「選擇以幸福回擊」。(圖/翻攝自蔣婕妤臉書)丁允恭更指出,關於他在辦公室的不當行為,在調查與訴訟中他坦承不諱,也因此斷送了20多年以來的職涯,人生在中年重頭開始,感到特別辛苦,但他知道這是自己的感情生活不符合社會的期待的代價,應該承受。不不過他有出,對於所沒有的罪刑,他有必要為自己的清譽捍衛到底,對於所謂性騷擾的指控,他絕不接受。丁允恭妻子轉發丈夫的文章並喊話「我老公是清白的」。(圖/翻攝自蔣婕妤臉書)針對二審判決的不公不義,丁允恭表示會研議提起再審與憲法訴訟,針對性騷擾防治法第二條,聲請大法官的統一解釋,讓對「性騷擾」的法律解釋不得恣意擴張,以保護善良的公民,求取社會的公平正義。此外,包括他的蔣婕妤也轉發他的文章,並表示法律不是尋求正義的地方,今天很深刻的感受到了。根據蔣婕妤指出,「對於我丈夫的追殺我疲憊不堪,但我永遠相信,不對,不需要相信,因為事實就是事實,我老公是清白的」。她隨後還PO出數張婚紗照並表示,除了絕對力挺丁允恭的任何決定,也學會一件事,比起摧殘自己的身體讓惡人得逞,「我選擇以幸福回擊」。
看身心科服藥「熄火2年」 丁允恭:我對「性」非常害怕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曾被譽為政壇才子,他在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時,被爆出偷情何姓女記者,2人還在局長辦公室激戰,懲戒法院一審判他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二審結果將於28日宣判。丁允恭近日接受媒體訪問說,他對性產生陰影熄火2年,甚至要看身心科服藥。據《壹蘋新聞網》報導,當丁允恭被問到為何要在辦公室和何女發生性行為。他表示,他因為無法克制自己的慾望,才做出那種荒唐事,事情爆發後,他還因此去看身心科服藥,「講白一點,創傷讓我對『性』感到非常害怕」,為此,他還怕到熄火2年。丁允恭表示,「我不是沒有想過離開政壇、怎麼離開,但是沒有想到、自己也不能接受的,是以這樣『不堪』的身影離開。」、「另一方面,我很傷心的是,鋪天蓋地的負面訊息把我的人生『壓扁』在這個事件上面,好像我的人生只剩下這件事,其他部分都不見了。」丁允恭嘆,對於自己在辦公室的行為他很抱歉,丟了工作他也坦然接受,但對監察院指控他性騷擾,他覺得是很莫名其妙的事,「我必須承認曾經不當地放縱自己慾望,尤其感情生活方面是比較荒唐的,那就是自我放縱下的結果。」丁允恭說,他很謝謝妻子蔣婕妤這2年來的支持,「甚至在面對排山倒海壓力的時候,挺身保護我,我覺得她比我更勇敢,也因此決定跟她共度一生。」被問到之後,是否會從政?丁允恭表示,「我已經畏懼再站在大眾目光之下,也無法再承受鋪天蓋地的網路霸凌、媒體嘲諷,我想我不太可能再參與政治。」據了解,丁允恭曾獲時報文學獎小說首獎、聯合文學獎散文評審獎及入選年度小說選,也曾寫專欄,可以說是才華洋溢,他建中畢業後考上台大經濟系,還是台大科技整合法律所碩士,他曾任職市府專門委員、新聞局長等,在2009年當上總統府發言人。
石木欽懲戒案二審改判撤職 停止任用1年全案確定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遭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認定翁的官司訴訟期間,石的兒子卻買賣翁的公司股票,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等規定,將石判罰俸1年共354萬多元,上訴後,第二審廢棄改判撤職。全案確定。石木欽懲戒案,懲戒法院第一審經參審員共同審理後認為,石到任職台灣高等法院院長期間,2008年透過妻子以兒子名義購買翁茂鍾所經營控制的聯亞公司100張股票,並在2016年陸續售出,但這期間翁有多起 民刑事官司爭訟中。第一審審酌石木欽違失行為的動機、所生的損害或影響等,在適用法規的懲戒處分種類有限的情形下,只能依修正前《法官法》處以法定最重的罰款處分,判罰月俸1年。石離職前月薪29萬5735元,共判罰354萬8820元,第二審改判撤職、停止任用1年。
警投資吸金集團爽賺7千萬 懲戒法院判撤職停用2年
徐男和李男組成詐騙集團以高額利息引誘民眾投資,吸金高達51億餘元,檢警調查發現,已退休的前台北市松山警分局蔡姓小隊長也涉案,獲利約7千萬元,經監察院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後,認定蔡男違失情節重大,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據了解,徐、李為親戚關係,他們組成的詐騙集團以月息1%至10%、或年息18%超額利率吸金,從2012年8月起以投資澳門賭場或借款名義招攬民眾投資,5年收到51億8738萬餘元,而蔡男也於2012年投資3100萬元,獲利7千萬元,徐、李2人扣除成本後,淨賺3億5296萬元,新北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詐欺取財罪」等起訴徐等人。懲戒法院認定蔡男身為警察,卻勾結不法集團,還介紹其他員警投資,已違背《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不只危害金融市場秩序,也影響公眾對公務員的信賴,考量蔡男坦承犯行,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可上訴。刑事責任部分,蔡男遭判刑4年6月。
蘇澳港官員接受廠商招待、藉普渡索賄 分別被判刑7年、12年半
蘇澳港營運處督導方碩堂及工務科技術員王國銘,利用監督颱風災害整建等工程招標,接受廠商招待到酒店喝酒尋歡,王男還藉中元節普渡之機會向業者索賄1萬5000元,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將方、王依貪汙罪各判刑7年及12年6月。可上訴。方及王男協助工程查核、驗收、結算及請款,他們利用工程查核及驗收結束之機會,接續業者招待到酒店飲宴,王國銘並收受數萬元賄款,且王男還藉中元節普渡之機會,向業者詐取1萬5000元。行政究責部分,去年懲戒法院判決將方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王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
前北港鎮長賣清潔隊員職缺 蕭永義判10年2月定讞
無黨籍雲林縣北港鎮長蕭永義被控買賣「正式清潔隊員」職缺,收賄750萬元,讓6人成為清潔隊員,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依觸犯6個《貪污治罪條》的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蕭10年2月徒刑定讞,同時褫奪公權8年,沒收不法所得750萬元,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蕭還遭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判決撤職,停止任用公務員3年。58歲蕭永義在北港鎮長職務上兩進兩出,2005年至2018年共參選過4次北港鎮長,2005年落選,2009年當選,2014年參選連任失利,2018年捲土重來順利當選。判決指出,蕭永義為償還競選期間所積欠債務,以及應付平日紅白帖支出,竟起意買賣北港鎮「正式清潔隊員」職缺,自2019年9月到2020年9月,先後自行或透過白手套蔡姓友人等14人,要求或期約、收受120萬至150萬元不等賄賂後,分批核定6人為北港鎮正式清潔隊員,合計收賄750萬元。雲林地院痛批蕭永義身為鎮長應奉公守法、廉潔自持、為民服務,竟貪圖不法利益收受賄賂,罔顧選民付託、敗壞官箴,嚴重斲傷國民對公務員的信賴,但審酌他認罪,依6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對他判刑。蕭上訴,台南高分院認為地院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駁回上訴。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全案定讞。
丁允恭與女記者感情糾紛遭撤職 痛批司改會偽善想參加訴訟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時,與女記者在辦公室發生3次性行為,懲戒法院一審痛批他放蕩不檢且有失謹慎,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目前上訴二審審理中,司改會及台灣防暴聯盟等團體聲請參加訴訟遭駁回。丁允恭痛批司改會雙重標準,面對擔任該會執委的律師張靜涉嫌偷拍案,就未要求參加訴訟,「實在讓人深感這些『進步份子』的偽善」。丁允恭在臉書回應司改會的參加訴訟案指出,司改會被人情動員湊熱鬧「弄我」,實在讓人深感這些「進步份子」的偽善。丁說,就算我是渣男好了,這件事也是感情事件而非性平案件。司改會則說「有關婦女權利的訴訟,應鼓勵並允許非政府組織與人權機構提出訴狀和參加訴訟。」所以要加入控方,但是對於張靜偷拍案,司改會後來卻不表示意見。「怎麼這個時候就無罪推定不表意見了呢?怎麼不為了女權去聲請訴訟參加指控張靜了呢?」丁感慨表示,以前他寫專欄時,對廢死等等的進步人權議題聲援不遺餘力,而今發現,也許那些價值並不是錯的,可是打著它們騙吃騙喝的偽君子是如此令人感到齒冷,「也讓我深深感到這世界的虛矯與虛無。」丁允恭2013年10月與嚴女訂婚,他因職務之故認識記者Y女,2014年11月間,他與對方交往後,在新聞局長辦公室與Y女發生性行為3次,在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為1次,Y女並曾墮胎2次。本案經監察院彈劾後,懲戒法院第一審認定,丁行為放蕩輕率,破壞公務員形象甚鉅,但考量他坦承其事並有悔意,判決撤職停用2年。司改會等團體,以司法機關對有關婦女權利的訴訟,應鼓勵並允許非政府組織與人權機構提出訴狀和參加訴訟等理由,聲請參加訴訟,但懲戒法院認為丁的判決結果,與司改會等等權利或法律上利益都無影響,亦無受損害之虞,其等聲請參加訴訟與法不合不應准許。
丁允恭與記者在辦公室性行為遭撤職 司改會聲請參加訴訟被駁回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時,與女記者在辦公室發生3次性行為,又在臉書公開與她的合照,懲戒法院一審痛批他放蕩不檢且有失謹慎,將他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上訴後,目前二審審理中,司改會及台灣防暴聯盟等聲請參加訴訟,遭駁回。司改會等團體,以司法機關對有關婦女權利的訴訟,應鼓勵並允許非政府組織與人權機構提出訴狀和參加訴訟等理由,聲請參加訴訟,但懲戒法院認為丁的判決結果,與司改會等等權利或法律上利益都無影響,亦無受損害之虞,其等聲請參加訴訟與法不合不應准許。丁允恭2013年10月與嚴女訂婚,他因職務之故認識記者Y女,2014年11月間,他與對方交往後,在新聞局長辦公室與Y女發生性行為3次,在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為1次,Y女並曾墮胎2次。2017年2月間,Y女因北上工作與另名男子結識並交往,女方想要與丁分手,但丁為了挽回Y女,竟在臉書上傳他與Y女的親密合照,雖然10分鐘後即下架,但已遭人截圖,媒體圈許多人都因此知道丁與Y女交往過。Y女擔心丁再流出其他私密照,曾要求對方刪除,丁的行為造成Y女後續工作上的困擾,經監察院彈劾後,懲戒法院第一審審結認定,丁行為放蕩輕率,破壞公務員形象甚鉅,但考量他坦承其事並有悔意,判決撤職停用2年。
高雄高階警官接受脫衣陪酒招待 最高法院判11年定讞
台南市警局第4分局蔡姓偵查隊長「烙賽」事件引發全國關注,還衍生小隊長遭爆料酒店狂歡等風波,最高法院也審結一起高雄市警局3線1星警官孫啟義,被控擔任督察室督察期間,向酒店等色情場所業者收賄,還接受脫衣陪酒及按摩及出國招待,最高法院痛批孫嚴重敗壞警界風紀,判刑11年定讞。孫男2010年到2020年擔任高市警局督察室督察,明知劉姓男子的小吃店有越南籍女子脫衣陪酒,竟答應幫忙向警方關說,並接受脫衣陪酒、按摩服務等招待,還拿劉的2萬元,甚至委託劉修繕鐵皮屋,但沒付工程費用20萬元。孫接受劉招待去越南玩,買家電也由劉付款5萬9800元,期間警察臨檢劉的小吃店的次數和強度降低,無照營業也沒移送裁罰。刑事部分,高雄地方法院及高雄高分院痛批孫男,指他身為高雄市警察局督察室督察,督導考核員警違法犯紀行為,不知潔身自愛,未盡責督導其轄下警察,且收受業者賄賂及不正利益,更試圖將其中賄款2萬元交付受其督導的員警,敗壞警界風紀,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罪判刑11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行政責任部分,懲戒法院認定孫男嚴重敗壞警界風紀,嚴重影響社會風氣及治安,損害政府廉能紀律形象,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