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筆錄
」 台中 車禍 陳梅慧 新竹 警察快訊/醒吾男大生文化大學砍人 士檢複訊後聲押
北市文化大學昨(18日)發生砍人案件,一名就讀醒吾科技大學的19歲卓姓男大生,因不滿女網友「姐姐」被騷擾,居然把就讀文化大學的19歲劉姓男大生約出來談判。豈料一見面,卓男便亮出菜刀朝劉男揮砍,之後被壓制帶回。卓男訊後被移送士林地檢署,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據了解,卓男、劉男、女網友都是透過遊戲平台認識,3人未曾見過面。近日劉男疑似傳挑釁訊息「我有你家人的聯繫方式」。卓男因此遭激怒,雙方相約談判。豈料,雙方一見面,卓男便亮出菜刀,直接朝劉男狠狠揮去,雙方都掛彩。警方到場後將兩人送醫治療,而砍人的卓男在急診室時還淡定地滑手機,待包紮完成後,由警方帶回警局做筆錄,依殺人未遂罪送辦。卓男今(19日)訊後被移送士林地檢署,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
疑感情糾紛引衝突!醒吾學生砍人後「淡定滑手機」 被依殺人未遂罪送辦
文化大學後山昨(18)日發生2名19歲男大生砍人事件,醒吾大學的卓姓男同學傍晚與文化大學的劉男相約談判,一見面卓男就拿出菜刀朝劉男攻擊,兩人手部都受傷送醫,卓男被警方依殺人未遂逮捕並進行偵辦。據了解,兩人在網路遊戲平台認識,並同時認識一名女網友,但三人皆不曾碰過面。近日,劉男疑似用言語挑釁卓男,稱「我有你家人的聯繫方式」,激怒卓男憤而相約談判,並拿出家中菜刀赴約。兩人見面後沒說什麼話,卓男就亮出菜刀眼神兇狠地朝劉男揮去,導致劉男手部多處受傷,卓男在推擠過程中也掛彩。警方到場後將兩人送醫治療,砍人的卓男在急診室時還淡定地滑手機,包紮完成後,由警方帶回警局做筆錄。警方表示,兩人因為感情糾紛而起口角衝突,卓男約劉男至中國文化大學後門談判,並在會面時持菜刀追砍對方,所幸後門警衛室的警衛及時發現並介入,奪下菜刀並通報校方教官報警。警方趕到現場後隨即查扣菜刀,先將兩人送醫後,之後將卓男依殺人未遂罪逮補送辦。劉男做完筆錄後,在警方護送下回到宿舍,至於拿刀砍人的卓男,因為夜間停止偵訊的關係,昨晚被留在士林分局,待今天才會進行詢問。詳細案發原因、砍人動機為何,仍待進一步釐清。
陳梅慧國道遇死劫「排除陰謀論」 肇事司機遭限制出境出海…每日1行為監控
金融犯罪調查師陳梅慧因捲入洩密案,到台中應訊完北返途中,在國道上遇死亡車禍。雖然外界瘋傳「假車禍真殺人」,但新竹地檢署公布結果,排除陰謀論的說法。而肇事的徐姓司機被依過失致死與過失傷害等罪起訴,裁定執行科技設備監控及限制出境、出海,時間將持續到明年8月。陳梅慧曾協助警方破獲多起重大案件,卻被控洩密,與在刑事局科偵中心任偵查員的謝姓男友一同到台中地檢署做筆錄,4日凌晨搭Uber返程,卻遇死劫喪命。外界認為死因不單純,不過檢方勘驗監視器和行車紀錄器畫面等證據,排除陰謀論,家屬透過委任律師發聲,強調至今仍無法相信陳梅慧的離去,並「大致尊重」,認為檢警已詳盡調查。檢方依單純車禍意外,起訴肇事的徐姓司機,因犯過失致死等案件,被裁定諭知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以及每日晚間9時使用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各8月,直到2025年8月16日。新竹地院認為徐姓司機所犯過失致死等案件業已起訴移審,認被告涉犯過失致死罪嫌疑重大,為確保後續審判及執行,經給予徐姓司機陳述意見機會,被告對於是否繼續對被告為限制住居、科技監控、限制出境及出海等處分,均表示無意見。
陳梅慧命喪國道排除陰謀論 家屬悲慟發聲
金融犯罪調查師陳梅慧4日凌晨在國道遇車禍身亡,離奇事故引發外界議論紛紛,新竹地檢署16日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駕駛,並公布結果確認排除陰謀論,陳梅慧家屬悲慟發聲,表示「大致尊重」調查結果,認為檢警已詳盡調查。據了解,陳梅慧曾協助警方破獲多起重大案件,包括88會館案和創意私房,更揪出黃子佼為創意私房會員,警方在其幫助下凍結近百億犯罪所得,陳梅慧卻遭控洩密,與在刑事局科偵中心任偵查員的謝姓男友一同到台中地檢署做筆錄,於4日凌晨搭乘UBER返程,卻在北上途中遭遇死劫身亡。新竹地檢署16日偵結並召開記者會,表示徐姓肇事司機是Uber駕駛,12月3日接受派遣,前往台中市北屯區敦富路載送客人李男、郭女夫妻,準備前往機場;進一步確認發現,李男確實早在今年7月14日晚上就已買好日本大阪的行程,並訂好酒店、機票航班,預定於12月4日早上7時12分起飛,由妻子郭女在11月21日使用通訊軟體向機場機送業者叫車,具有計畫出國事實。而陳梅慧於12月3日晚間前往台中市刑大約談,直到4日凌晨1時37分赴訊結束才離開中檢,並由在偵查庭外等候的XREX劉姓員工以Uber APP叫車,載送返回雙北;司機張男接到派單後,在1時45分抵達中檢,一路行經林森路、五權路、中清路,並在2時8分上大雅交流道北行。由於事故地點屬彎道,且當時前方已有車禍發生,造成車流回堵,徐男怕耽誤乘客機場形成,以時速106至108公里行駛於內側車道,但因彎道視線遮擋,駛入77.7公里處發現前方車輛停下,以致於來不及剎車追撞前車,造成陳梅慧死亡。檢方指出,外界盛傳「假車禍真殺人」陰謀論,但叫車者並非陳梅慧本人,且2車在台中市區的足跡完全不同,是上國道後才開始重疊,若要製造車禍應該會有追逐或跟蹤情形,但勘驗2車eTag紀錄,有2至3分鐘的時間差,換算成距離車距約3.6公里,肉眼已經難以看清前車,如果要故意製造車禍,具有高度不確定性,成功率也低,還可能造成自己重傷,因此排除這一論點,16日偵結後依過失致死罪將徐男起訴。家屬日前也透過委任律師發聲,強調至今仍無法相信陳梅慧的離去,並「大致尊重」,認為檢警已詳盡調查,也感謝陳梅慧的好友以各種方式懷念她的好,希望希望社會各界與媒體尊重逝者與家屬的隱私,避免揭露私人生活及喪儀的訊息,避免使用未經授權的私人照片。
台北妹包裹被偷拆「洩慾」 嫌犯身分揭曉…竟是附近超商店員
許多人網購會選擇超商取貨,卻也成為不肖分子的目標。台北士林一名女子近日去拿包裹,不久竟收到陌生人傳來的訊息,內容是包裹、被取出的胸貼,還有對方做不雅行為的影像,仔細一看有超商制服,才發現嫌犯就是超商店員,嚇得趕緊報警處理。當事人在《Threads》發文透露,上個月訂了海外包裹寄超商取貨,隔1周在IG上收到陌生訊息,點開來看是她的包裹,還有被拆開取出的胸貼商品,以及對方拿來洩慾的照片和影片,甚至被加進不明群組騷擾,讓她瞬間愣住,害怕得全身發抖,噁心到不停反胃。她試圖傳訊息給朋友求助,結果找到疑似超商制服,當下明白一切,因為取貨的超商就在住家附近,幾乎每天都會去消費,「對方很有可能是我生活圈中的人,這件事讓我怕到不行」,事後到警局備案做筆錄,並提醒女性網購要小心注意,也呼籲變態們不要為了滿足自己的詭異性癖而犯法,「這是抓得到的!」據了解,犯案的21歲李姓男店員沒有前科,他供稱是隨機犯案亂拿包裹,未提及是否早已關注被害女子許久。警方接獲報案後,除了依規定受理妨害風化、妨害秘密、個人資料保護法外,並依被害人意願提出性騷擾申訴及保護,全案依妨害秘密、妨害風化及個資法等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此外,李男任職的超商也做出回應,表示該名兼職人員已不再排班,倘若案件情節屬實,已嚴重影響品牌聲譽,將立即解雇該名員工,並加入黑名單永不錄用,後續將採取法律行動,對該名員工提告求償。《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日女大生騎車自撞分隔島 辯沒喝酒:只吃薑母鴨
高雄市楠梓區11日凌晨發生酒駕意外,一名科大日本女留學生騎機車自撞分隔島,她辯稱沒喝酒,只吃薑母鴨,警方酒測發現酒測值0.56毫克,女學生還是無照駕駛,被函送法辦,罰1.2萬元罰單。據悉,11日凌晨4點13分,楠陽路、朝陽路口發生車禍,警消到場發現女騎士自撞分隔島摔倒,女子手腳多處擦傷,臉疑似也被撞擊,滿臉是血,救護人員緊急將她送醫。而因女子中文不流利,警方為保障法律權益,找翻譯協助做筆錄。據了解,27歲日籍女騎士來高雄讀書,跟員警講話時,全身也散發酒氣。不過女學生強調,「沒喝酒!只是吃了薑母鴨!」警方實施酒測,發現女學生酒精濃度達0.56毫克,還是無照駕駛,被函送法辦,罰1.2萬元罰單。校方指出,女學生是延修生,因為吃薑母鴨騎車自摔,後續酒駕相關調查和判罰,校方都尊重警方,至於學生的醫療支出,有健保、學保等可提供協助,目前該生已出院,後續會再啟動輔導關懷。◎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照顧奶奶10年竟遭姑姑告刑事 他心寒:以後先認清「自己是幾等親」再來孝順長輩
長輩畫大餅,吹噓自己有多少財產,結果死後讓後輩因為財產互告!有40歲的未婚網友感嘆,阿嬤被他、媽媽和弟弟一同照顧了10年,直到阿嬤過世前1年,因為爸爸過世,才交由一等親的姑姑照顧,沒想到保險理賠卻被姑姑更改受益人,導致他們一家沒辦法執行阿嬤的交代,用來支付她的喪葬費,沒想到後來甚至被姑姑提告刑事,因為阿嬤跟她說她的戶頭有上百萬,所幸他們都有把這些年照顧阿嬤的花費留下證據,因此這個刑事以不起訴處分結束,這也讓原Po直言,「如果人生再來一次,他絕對會先認清自己是幾等親,再來孝順長輩。」原Po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感嘆,如果人生再來一次,他絕對會先認清自己是幾等親,再來孝順長輩,「10年前,爸爸過世,阿嬤由我、媽媽、弟弟一同照顧。阿嬤在爸爸過世後,有老人痴呆、躁鬱、憂鬱。阿嬤過世前1年,我們把阿嬤交由姑姑照顧,原因是姑姑是一等親,我跟弟弟是二等親,媽媽是路人甲。 法律上,先生過世,媳婦跟婆婆其實沒有姻親關係,姻親關係不復存在,所以婆媳變成路人甲+乙。」直到阿嬤2022年初過世,過世後1周,原Po家人原想去申請保險理賠,用來支付阿嬤的喪葬費,這也是阿嬤多年來的交代,然而原Po卻被告知家人不是受益人,儘管「我們家喪葬費共支出十來萬,付了大部分的錢,包含驗屍費、冰櫃、禮廳、靈堂費用、頭/尾七,姑姑只付了兩萬多,也就是女兒旬+金紙。當家人還在一頭霧水,感覺有什麼事即將發生。」同年端午節前,原Po接到警察局的電話,要他們一家人去做筆錄,因為姑姑告全家人刑事,包括詐欺、偽造文書、盜領。於是他們開始準備多年來照顧阿嬤的證據,包含所有醫藥費正本、出遊照片、出國遊玩出入境資料等,「做筆錄的時候,從警察那邊得知,姑姑提告說明阿嬤的戶頭有上百萬,要我們如實交代。話說,阿嬤戶頭有沒有這幾百萬,我怎麼知道呢?存摺印章阿嬤都會輪流拿給大家保管,誰沒事會去看這些費用呢?」所幸後來這個刑事以不起訴處分結束。不過對於被修改保險受益人的保險,原Po和家人只想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以及誰是保險受益人,因為想請受益人來支付阿嬤的喪葬費,「在貴人指引下,找金評中心來評議,阿嬤神智不清的狀況下是可以更改保險的嗎? 後來金評中心宣判更改保險無效,之後我們提告保險公司,要求把保險金還給我們支付喪葬費。」再提告保險公司後,他們發現打電話請保險公司來更改保險受益人的就是姑姑,「她握著阿嬤的手蓋章,並跟保險公司說明印章遺失,所以同時辦理更改印鑑證明。其實印鑑在我這,沒有遺失。」原Po跟家人嚥不下這口氣,於是提告姑姑要支付照護費、阿嬤的生活費,「但我們敗訴了,原因是即便阿嬤生前既有存款只可應付生活費,但死後保險理賠可以支付阿嬤的醫藥費,包含開心臟繞道手術、下公車絆倒左大/小腿骨折、顛顯發作、痔瘡破掉腸子大失血等。」對此,原Po也感嘆,「法官阿,你覺得照顧一位老人家只需要錢嗎? 體力、精力、時間都不需要嗎? 本人將近40歲,未婚。 經過這些事後,有些話想對老人家、媳婦、孫字輩的說。」原Po想對長輩說,「你不要畫大餅,說自己有多少存款,你活著的時候盡量花,看要贈與還是放信託,但絕對不要誇大,讓你的後輩互告,妳高興了嗎?要不是我爸在N年前有說要把就醫收據正本留著,我們一家人刑事起訴,你的兒孫都會變得有案底…我如何在社會上立足?」原Po也向媳婦表示,「你只是姻親一等親,不要跑在別人面前孝順。一等親都沒跑得你快,你急什麼? 你的孝順別人感謝你嗎?想開點!」他也提醒孫輩,努力當個吸金的孫女,「阿公/阿嬤生前給我是贈與,一年200萬,我一定吸好吸滿,人不需要會投胎,但孫輩的一定要懂吸金!死後才是財產,這才要大家平分!」原Po還補充,姑姑在知名廟宇旁邊賣素食,有很好的人設,她賣素,但不吃素。法官問他月收入,她表示有20萬,因此姑姑根本沒有經濟困難。更扯的是,阿嬤生前住在姑姑名下的房產,死亡前1天,看護跟姑姑說阿嬤在喘,姑姑說隔天長照家庭醫生就會來看阿嬤,「但阿嬤隔天就死了,沒有送醫院喔…阿嬤喘到死…」他最後也感嘆,「我孝順過長輩,但這就是後果。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貼文曝光也引發網友熱議,「感觸很深啊⋯我家也曾遭遇類似的財產大戰,二姑還跑去國稅局用關係查阿嬤名下資產有多少,真可怕」、「我家四姊妹幾年前也經歷過類似事件,所謂人在做天在看不過是自我安慰,但求問心無愧」、「辛苦了!這經歷真的很痛很心寒」、「願意做、甘願受,無愧天地只求無悔,不問他人功果自得,福報正在來的路上」、「長輩亂說話,死後讓後輩亂成一團,神主牌可以放水流了,這是我跟我媽說的,要他們老一輩嘴乖一點。」
內湖母女雙屍案! 母女生前怒控「爛警察、一起死給你們看」
台北市內湖區日前發生母女受騙1200萬元,報案後又遭港墘派出所劉姓員警嘲諷,結果後續竟傳出母女倆因不堪打擊而選擇輕生。據了解,母女倆生前留下的文字,其中曾姓女兒痛批「爛警察」嘻皮笑臉,甚至員警跟媽媽通電話時,還跟旁邊的同事說「妳還活著喔」等酸言酸語,讓母女倆陷入絕望,走上絕路。台北市一對母女遭騙走1200萬導致輕生,內湖分局10日由分局長蕭惠珠(中)說明偵辦進度,對於劉姓員警處理案件過程不當,她也向家屬致歉並自請處分。(圖/報系資料照)內湖母女雙屍案,承辦員警在警詢過程中,居然開口嘲笑對方「詐騙新聞這麼多」、「你怎麼還活著、你怎麼還不去死一死」等,上述言論疑似成為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據《三立新聞》報導,死者生前的最後一段文字曝光,字裡行間滿是無奈。從曾姓女兒的手機備忘錄文字可見,「我跟媽媽報警後警察嘻皮笑臉一邊詢問,說錢追不回了,我不懂壞人怎麼會贏。12月6日媽媽接到警察電話,還沒出聲就聽到做筆錄的爛警察,跟旁邊的人說她已經輕生了吧。然後我媽說話後他竟然還說,喔妳還活著喔,讓母女倆陷入絕望,無奈的乾笑呵呵就如你所願,我們一起死給你們看吧」。曾姓女兒痛批「爛警察」嘻皮笑臉,甚至員警跟媽媽通電話時,還跟旁邊的同事說「妳還活著喔」等酸言酸語,讓母女倆陷入絕望,走上絕路。(圖/三立新聞網)曾姓女兒痛批「爛警察」嘻皮笑臉,甚至員警跟母親通電話時,還跟旁邊的同事說「妳還活著喔」等酸言酸語,曾姓女兒痛批「這種人是抱著什麼心態當警察」讓母女倆陷入絕望,走上絕路。這名港墘派出所的員警,曾因好人好事登上媒體版面,如今卻成為壓倒母女檔的最後一根稻草,去年還曾因為態度惡劣被民眾檢舉,但內湖分局依舊回應沒有「惡毒嘲諷」,但對比母女檔遺留訊息,家屬怎麼接受,死者兒子一天痛失兩個至親,事發後態度低調不想與外界聯繫,而承辦員警被記一支大過最重將被免職。死者兒子一天痛失兩個至親,事發後態度低調不想與外界聯繫,而承辦員警被記一支大過最重將被免職。(圖/三立新聞網)這起雙屍命案發生後,內湖分局的幹部以及警友會,各自籌錢籌了12萬給家屬,被質疑是封口費,對此,內湖分局澄清,這筆款項是處理協助相關事宜,但也讓人聯想是不是也認了員警重大疏失,才籌錢協助。除此之外,死者工作的便當店業者也表示,整起事件曝光後「警方馬上抓到車手」,業者還透露,死者經濟條件就不是很好,所以對死者打擊非常大,而死者女兒位在內湖的會計事務所,主管則是低調不回應,母女倆離世預計13日出殯,詐騙集團囂張橫行,謀財害的兩條性命,至今只有車手陸續到案,但背後詐團首腦依舊逍遙法外。CTWANT關心您:再給自己一次機會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張老師專線:1980
陳梅慧6車夾撞亡爆陰謀論?Cheap:寧相信是意外 美女律師曝難證明故意關鍵點
金融犯罪調查師陳梅慧涉洩密案,3日被傳喚,4日凌晨搭車北返途中遭車子夾殺,當場死亡。百萬網紅Cheap直言,「我寧願相信只是起意外,要不然實在太恐怖了。」美女律師李怡貞則提到,如果是這情況,很難證明殺人故意。Cheap在臉書表示,專門調查虛擬貨幣詐騙,曾協助調查創意私房的調查員陳梅慧,前幾天因洩密案去台中做筆錄,北返的路上,半夜三點在國道被6車夾撞身亡。他指出,整件事情疑點重重,自己也常半夜開高速公路,從沒看過回堵的狀況,且平常一些雞毛蒜皮的車禍,馬上就有行車紀錄器,不管是從記者群組還是警方那邊流出,這次竟然完全沒有畫面,「國道的監控、6台車的行車紀錄器,不會剛好都壞了吧?」Cheap說,「陳梅慧極具正義感且專業能力強,她的離去留下了太多疑問,同時也留下了一份不能放下的責任,我寧願相信只是起意外,要不然實在太恐怖了。」李怡貞則認為,沒有陰謀論,但是自己所理解的車禍事故案件,假設撞人的人家裡沒錢一窮二白,撞人的車子又剛好非常堅固,甚至車子根本也不是屬於肇事者所有,撞人的人只有點傷,而且也很難證明殺人故意,那麼這樣子的死亡車禍事故,就算不和解,去關也沒幾天,賠錢也賠不到什麼錢,如果有意要解決一個人,這樣的方式簡單粗暴。李怡貞說,「不知道你們有沒有曾經凌晨時段上國道?這麼剛好前車有4台,後車又直接追撞,原來凌晨的國道車況會這麼擁擠?還是就是因為很空曠,所以很好操作?無解,但有心就有解。」
「第一時間」扣下陳梅慧案發行車紀錄器 新竹地檢署下令警察封口
台灣XREX虛幣交易所首席區塊鏈金融犯罪調查師陳梅慧,4日凌晨遭撞身亡,陳梅慧涉及多起重大案件,全案疑點重重,檢察總長邢泰釗也下令調查案件真相,但早在第一時間,新竹地檢署便扣走行車紀錄器,並對警方下封口令,也讓案情越發撲朔迷離。據了解,陳梅慧曾協助警方破獲多起重大案件,包括88會館案和創意私房,更揪出黃子佼為創意私房會員,警方在其幫助下凍結近百億犯罪所得,陳梅慧卻遭控洩密,與在刑事局科偵中心任偵查員的謝姓男友一同到台中地檢署做筆錄,於4日凌晨搭乘UBER返程。但行經國道一號北上77.9公里處遭遇死劫,陳遇上6車連環車輛,其所搭乘車輛在「靜止狀態」下遭後方猛撞,陳慘遭夾擊、不幸身亡,其男友也身受重傷。案件曝光後引發各界熱議,邢泰釗6日下令調查此案,新竹地檢署則早在第一時間便扣走行車紀錄器,並對警界下達封口令,國道警察因而對相關案情三緘其口、不敢多言,也讓陰謀論傳言越發甚囂塵上。
小六生毆打老師掀議 他憶曾遭家長「威脅剁手」:未成年道歉闖遍天
台中某國小驚傳有小六生持樂樂棒球棒毆打老師,由於學生不願意道歉,最終老師只好報警處理,然而警方到學校將學生帶走做筆錄,事件曝光後引起外界熱議,該名老師遭市長盧秀燕痛批是「不適任老師」,引發軒然大波,後續盧秀燕也改口道歉。對此,就有網紅教師也分享過去曾被家長威脅「剁手」的恐怖經歷,讓他感嘆「身分未成年,道歉闖遍天」。網紅教師「我是一個豪老師」在IG上分享自己過去遭遇家長威脅的經歷,他回憶起4年前在學校任教時,曾經遇到一名家長闖入辦公室,對同事大聲質問並揪住其衣領,豪老師表示,當時他為了緩解事態,將手放在家長手上試圖勸解,但對方卻出口威脅「你敢碰我的手,老子把你的手剁下來」。豪老師表示,自己在遭遇威脅後,隔天立即學習錄製視頻和直播,以便下次再遇到類似情況時保護自己。豪老師指出,「孩子拿著軟性球棒攻擊老師,事後只要孩子道歉,老師就得接受」,他也舉例說明,照這樣的邏輯,那麼霸凌、偷竊、性騷、詐騙等行為,只要施行者身分未成年,也能以道歉為由逃避法律制裁,「哪一天,孩子到您的店吃完東西直接走,弄壞東西不是我,罵爹罵娘你咬我,您追究起責任孩子回你一句『對不起』,行了吧?」豪老師認為,若因為學生道歉就必須接受暴力行為,那麼這樣的邏輯將讓未成年犯罪者逃避法律責任。回顧該事件,該名學生與體育老師發生口角衝突,老師出手壓制學生,結果激怒學生,並拿起樂樂球棒攻擊老師。儘管學生事後已向老師道歉,但老師仍決定報警,並要求處理此事。警方將涉事學生帶走並進行訊問,隨後將案件移送少年法庭。根據台中地方法院的裁定,少年法庭經過審查後認為該名學生並無犯罪前科,且在調查過程中已當庭向老師道歉。法官認為,該名學生未來能在法定代理人的協助下學習情緒控制,因此認為沒有必要進入審理程序,也不需給予保護處分。最終,該案件未進一步審理,並已定案,受害教師未提出抗告。
小六生飆罵三字經揮棒打老師! 同校教師還原事發經過:學生看到警察才肯道歉
台中某國小今年3月驚傳學生持樂樂棒球棒毆打周姓老師的誇張事件,結果因為學生態度不佳不願道歉,校方又想要息事寧人,老師最後只好報警處理,但後續員警直接到學校將學生帶走做筆錄,因為程序瑕疵遭市長盧秀燕痛批是「不適任老師」,結果引發軒然大波。如今有同校教師還原事發過程,直言「今天某位老師上新聞了,看到校長連替他說明的機會都沒有,感到很難過。周師聞訊也感到非常沮喪,有苦難言。」有同校教師在臉書社團「教師甄試人才網/代理/私校/實驗教育/補教業」發文指出,今年3月26日(星期三)第3節體育課,老師帶某班的樂樂棒球,其中某生素有情緒障礙,當天因為分組有點久,引發他不耐煩,開始生氣飆罵,於是老師一邊請另一組趕快選出投手,一邊跟某生說已經在處理了,某生很生氣對周師說:「你處理個甚麼東西啊,浪費我時間。」於是老師對他說:「注意你的態度。」卻招他罵了三字經,然後他就自行拿了一組球具,包括10顆樂樂棒球自行去跑道練打擊。同學跟老師也習慣他這樣的行為,於是若無其事的繼續分組對抗,某生就站在跑道上往幼兒園前鳳凰木方向擊打。原PO續稱,周老師則請大家注意不要被打到,然後站在草地操場右側擔任裁判,後來某生將球都擊打完了,不想去撿,於是朝老師方向走來,邊走邊索要老師腳下剩下的兩顆球,但老師說:「其他24位同學也要分組練習,不能給你,你自己打飛的球自己撿回。」某生說:「你憑甚麼剝奪我練習的權利?」老師:「我也要顧及其他同學上課的權利。」某生:「你憑甚麼?給我」老師擋在球籃前面:「你自己去撿自己的10顆。」沒想到這時某生拿起他手上的球棒用力擊打周師左大腿,原PO補充,驚恐之餘,老師迅速繞過某生從背後往前擒抱,即使雙手被緊抱,某生仍不斷雙腳亂踢,老師憋著氣一路抱到輔導室,交給輔導主任及專輔處理,並立即告知學務主任。下午學務主任回校,老師說主任要不要打電話給家長,以免回去說法有出入,學務主任說有這麼嚴重嗎?當天直到下午4點也沒有接到學生的道歉,於是老師主動通報校安下班後決定去台中醫院驗傷。隔天,學務主任決定勸說某生跟周師道歉,好說歹說半小時後,某生來到老師辦公座位的旁邊,站著看著天花板,老師:「你是要來道歉的嗎?」沒有回應。老師:「你知道你昨天打我嗎?」某生也憤怒的說:「那你也抱傷我。」老師一聽到某生怒吼心有餘悸,連忙站起來防衛的說:「你知道你這樣的行為依照法令我是可以報警的嗎?」某生怒吼:「你報啊!你報啊!你報啊!」於是老師拿起電話報警。原PO回憶稱,後來不到十分鐘警察到了,某生一看到警察連忙跟老師道歉,老師見狀趕緊去跟警察說學生知道錯就好,有警惕就好,沒有要告他的意思。但警察說這事學校有通報校安,所以要照程序走,老師:「甚麼程序?」警察:「帶回去做筆錄,到時候說不要提告就好,不會有事。」於是師生都被帶回做筆錄。老師做完後,警察說可以先回去,老師說沒關係我等他一起,警察說已經通知家長來了,所以請老師先坐警車回校。家長當時也自認孩子行為不當,也沒有任何動作,雙方都以為事情已然結束。今年5月中,老師與某生家長都接獲少年法庭的出庭傳單,某生家長無法接受要孩子出庭的事實,於是投訴教育局,也與校長發生口語衝突,希望懲處老師。6月21日在法庭上,雖然某生當庭誣告老師激怒並壓制他,老師也詳細交代事情始末,並自我澄清沒有壓制及故意激怒的情事,最終某生自認理虧,當庭跟老師鄭重道歉,6月底雙方接獲113年度少調字第742號裁定書,旨為:少年某生陳述與老師大致相符,並承認持樂樂球棒打老師大腿之事實,惟老師不提告且某生已當庭道歉裁定本件不付審理,裁定日期為6月28日。沒想到一過不服抗告日期,7月底又接獲某生家長投訴教育局,並親自來校申請校事會議。原PO嘆,投訴內容加油添醋,指稱老師於教學中激怒某生,且惡意壓制某生,致使某生憤而持棒打老師,且老師於環抱至輔導室路途中,還騰出手來將某生的臉按壓在牆壁上拖行,因此要提告不適任教師。因為校事會議是要保護孩子,所以委員都是專家學者及家長代表組成,被告的教師必須要去對他的指控進行辯護,即使是不實指控,證據及證物都需自行準備。原PO表示,後續詢問總務處,監視器2個禮拜就會銷毀影像,因此先找到當天能作證的老師。也發現本校一樓的牆壁非常粗糙,若按壓在上面拖行恐怕有明顯紅腫會破相必須要就醫,但當天輔導處及導師直到下午4點放學都沒有發現臉上有任何異樣,學生也未提出臉部有不適,因此校事會議上律師及家長代表認為此指控不成立。且除了有多名目擊的老師澄清未有壓制行為之外,原PO也非常感謝有2個已經畢業的該班學生出面作證完全沒有壓制及傷害之行為,因此校事會議這些不實指控終於得到澄清。原以為事情已告落幕,沒想到上個月又接到某生家長去地檢署投訴,但只以他字案結束。原PO感嘆,今天看到新聞才知道某議員接受某生家長的陳情,全力在議會上抨擊此事件,市長也震怒,並且不讓校長進行說明,揚言此事務必重辦,周師聞訊感到非常沮喪,有苦難言,「感謝黃秀玲律師給予的法律分析,知道自己是站得住腳,也希望身邊的人不要被誤導。」
小六生打老師被報警…律師抖關鍵「家長道歉假的」 9大懶人包曝光
台中一所國小今年3月發生學生持樂樂棒球棒毆打老師事件,而老師不接受道歉報警,由員警將學生帶走,此舉遭市長盧秀燕痛批是「不適任老師」,結果引發軒然大波。有律師就整理出相關法律懶人包,更點出關鍵「家長道歉是假的」。朱韻婷律師在臉書專頁分析小六生用樂樂球棒打傷老師案:1.事發當下反擊:老師回擊不過當,可主張正當防衛,報警後警察是可以進校園逮捕小孩的。反之,小朋友的父母也可主張。2.事發隔天提告: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罪(告了才查),事發後6個月內都可以提告,是權利不是報復。3.警察進入校園:老師報警,員警入校園不符合警詢被告的程序,師長的陪同不能代表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有明確同意,被說成白色恐怖戒嚴時代,不無理由。4.盧秀燕震怒:「小孩都道歉了,還想怎樣?」下句「那要警察幹嗎?」卻成了反諷,跟「我做的,但我不認罪!」有87%像。5.盧秀燕要拔職:老師是否適任需懲處,並非中央說了就算。6.雙方都有話說:小孩是慣犯v.校長吃案從3月到現在調查無果、有人施壓撤告v.官官相護、提告因為是受害者v.兒子被羞辱霸凌傷痕累累、防止當事人再度攻擊v.利用權勢讓小孩情緒潰堤。7.12歲沒有刑罰也有少年法,「他只是個孩子」也要區分是兒童還是少年。8.父母多講多錯,道歉先輸一半。9.調職之外,應先檢討內控機制,警局、學校皆然。另外,林智群律師也指出4重點1.六年級學生如果還不滿12歲,不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不能用刑法,警察到底是用什麼身份要求兒童到警察局做筆錄?2.警察做法有問題,不代表老師被攻擊還不能報案,老師對學生都沒懲戒權了,被學生打,還不能報案?憲法第16條有說老師沒訴訟權嗎?3.未滿12歲不能告刑事,但可以告民事,要求父母負連帶賠償責任。4.學生攻擊老師的事情發生在3月,6月學生向老師道歉,雙方和解,結果家長7月去檢舉老師不當管教,「都和解了,還事後進行追殺,代表學生跟家長在6月時向老師道歉,根本是道歉假的,只是要讓學生避免被追究法律責任而已」。
不滿女兒文具多次失竊 高雄家長攜警入校要同學「書包物品倒出檢查」
台中市警察進校園案持續延燒,近日高雄市某國小也傳出有警察入校,1名家長因為女兒物品遺失,向警局報案,承辦員警為安撫其情緒配合到校,並要求學生將書包物品倒出。校方證實此事,不過也強調一切依法行政,員警並未接近學生,並由生教組長陪同。台中市日前有學童與體育老師發生衝突,事後因老師報警,而遭警察將其從學校帶走做筆錄,高雄市某國小11月29日,也傳出有警察進入校園。該國小群組有民眾指出,有其他家長帶著警察到班上,要求學生將書包物品倒出檢查,「說是她小孩東西不見了」。該案發生在29日下午3點左右,1名家長因不滿就讀小六的女兒,多次在學校失竊文具,氣得向派出所報案。當時學校正舉辦運動會,小六女童所在班級正與其他班比賽大隊接力,家長突然帶著2名警察進入校園,並要求其他學生將書包內的物品全部倒出來,全程近1小時。校方證實此事,並解釋該家長情緒激動,為安撫其情緒,在明確告知員警「不能搜學生書包」後,決定讓員警站在遠處,由學生自行將書包物品倒出。最後並未找出遺失的文具,校方也在事發當晚向家長說明情況,並入班加強法治宣導,同時對學生進行心理輔導。對此左營分局表示,該名女性家長於29日下午3點左右,到博愛四路派出所報案,控訴女兒多次在校內遺失鉛筆、吊飾等文具,請求警方協同前往學校。員警與家長在校門口會合後,由家長向國小學務主任說明來意,經過雙方商討,校方同意由生教組長帶領員警到學校操場旁,並由老師在操場對角集合女童班上的學生。左營分局也強調,警方是在校方同意後,並派員帶領下進入學校,一切依內政部警政署「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規定處理。員警全程站在離學生約100公尺的位置,過程中亦未與學童、物品接觸,全由校方負責進行,員警並未介入。
斥老師不適任被炎上 盧秀燕道歉:話說得太快了
台中市傳出某國小六年級學生3月因持樂樂棒球棒打老師,隔天雖道歉,但老師仍報警,該生在校園無人陪同下被警察帶回做筆錄,台中市長盧秀燕昨(2)日痛斥校長領導無方、教師不適任,臉書遭網友灌爆。盧秀燕今(3日)早受訪表示,話說得太快了,應該先了解前因後果,她向該老師致歉,針對臉書被灌爆,也表示會去了解。盧秀燕昨天說出重話,痛斥校長領導無方、老師不適任以及駐區督學一併調查,臉書慘遭第一線教師灌爆,她表示虛心受教,現在是民主自由的時代,老師家長意見、社會大眾意見也很分歧,臉書是公開的園地,「大家表示意見我都會去了解,都沒有關係謝謝」。盧秀燕表示,老師教孩子其實不容易,過程中有時候用盡方法、心力交瘁,她完全可以理解,這件事老師為何會這樣做,應該要了解前因後果,因為老師有他辛苦的地方。她也坦言,昨天說老師不適任,話說得太快了,太早下結論,必須向老師致歉。盧秀燕指出,不過,對於法律還是要有認知,《少年事件處理法》是有非常嚴謹的規定,這名學生不是現行犯,而且按照法律規定,需要有法定監護人或家長陪同才可以,否則就是違法,這種情況一定要加以檢討,否則孩子可能在學校被帶走,這是完全違法,任何人不是現行犯被帶走,空帕也會引起軒然大波。盧秀燕強調,這件事也凸顯大家在法律認知上有不足的地方,學校可能也搞不清楚應該怎麼做,家長也很驚慌,另外老師們也不知這樣做有問題,會請教育局訂出SOP,這是全國及少數我們第一個發生這樣的事件,讓大家參考,對於法律遵守及執行有更好的認識。
「偷衛生紙」變「好奇闖屋」 男子私闖鄰居住宅遭判拘役20日
台南市2024年1月發生一起鄰居擅闖住宅事件,男子歐歐(化名)清晨時分從相通的頂樓闖入隔壁鄰居A女家中,還辯稱自己是「上廁所後想偷衛生紙」,案發後,歐歐多次更改說法,最終被台南地方法院以侵入住宅罪判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2萬元。根據判決書內容,歐歐與A女住在同一棟大樓,是鄰居關係,案發當日清晨,歐歐從相通的頂樓侵入A女住處,打開房門後進入室內,當時A女察覺異狀,發現有人闖入,嚇得尖叫,歐歐見狀立刻逃回頂樓,返回自己的住處。案發後,歐歐被警方逮捕,在調查過程中,先辯稱自己在頂樓上廁所,因缺衛生紙,才會進入A女家,然而隨後又改口,表示自己是出於好奇而「臨時起意」闖入,否認有偷竊的意圖,還聲稱由於過度緊張,才會在初次做筆錄時瞎扯偷衛生紙,但其並未翻動A女的財物,進門後立即逃跑。台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歐歐未經A女同意,擅自闖入住家,已破壞其居住安寧,雖然坦承犯行且無前科,但考量至今未與A女達成和解,最終依侵入住宅罪判處拘役20日,可選擇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目前仍可上訴。
影射台南數間牛肉湯都加「牛骨粉」挨告 他道歉:沒惡意批評
近日有網友在Threads點名台南數間牛肉湯店都加「牛骨粉」,這也讓業者不滿喊告,而風波越演越烈,原PO也道歉稱,沒要惡意批評,因為母親罹癌他才想提醒消費者。警方表示,目前還沒傳PO文者做筆錄。原PO發文,他鑑定過了,牛肉湯被他打槍,基本上6家業者都用同一間的粉,他很納悶,還有人在討論哪間湯比較好喝。此文一出,讓不少消費者跟餐飲業者廣泛討論,原PO也被人肉搜,更有業者在留言處抗議喊告。也有不少人留言,「笑死身為台南人的我真的看不下去了,你的嘴巴真的有夠厲害欸有沒有粉用嘴巴吃得出來」、「把整全台南牛肉湯店家得罪光光變成吉他社」、「怎麼可以這麼猛直接噴地圖砲,到人家店老闆來跟你講了,才在那邊打太極」。據《自由時報》報導,數間業者打算提告,他們強調,牛肉湯都是天然食材製作。原PO也道歉,沒要惡意批評,因為母親罹癌他才想提醒消費者。台南市第五分局表示,已受理提告,案件移交警二分局轄區,但現在只能被動找PO文者,因為不是重大犯罪,平台公司不能提供資料。法界人士認為,牛肉湯業者與原PO都有提供相關事證,如果據刑法113條規定,如果言論出於善意,是「可受公評之事實」,不會構成犯罪。
台中7歲童騎腳踏車路口遭撞!接連被轎車輾過送醫不治 爸爸收噩耗心碎
台中市北屯區昨(3)日下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就讀國小五年級的黃姓男童,騎腳踏車沿敦化路側起步往仁平路方向行駛行駛,疑似自路邊橫越,遭後方一台機車剎車不及撞上,再被後方駕駛轎車的33歲傅姓男子輾過,送醫後宣告不治。昨日下午3點多,黃童騎腳踏車從敦化路二段的人行道斑馬線騎出,準備到對面的公園,遭騎乘機車的湯男撞上,黃童被拋飛到內線車道,又遭後方駕駛轎車的傅姓男子輾過,導致手腳受傷意識模糊,送往中國附醫急救,但他到院時已失去生命跡象,最終宣告不治。警方初步調查,湯男、傅男酒測值皆為0,湯姓男騎士表示,自己當時是直行,男童突然從人行道衝出來,「他一定是沒有在看,所以我們兩個人才都來不及」;傅姓駕駛也說,當時男童騎腳踏車過馬路,跟機車碰撞然後飛出來,他看到時已來不及反應。據了解,黃姓男童出身於單親家庭,父親在北屯區經營汽車修配廠。黃童父親晚間前往警局做筆錄,指稱兒子和往常一樣,假日騎腳踏車和朋友相約出遊,結果卻收到噩耗,天人永隔,盼警方查明真相。確切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有待警方調查釐清。
欺文盲簽同意書2/建商先聲奪人告地主 家屬車停自家門口也遭罰
住在台東的83歲蔣阿嬤指控,建商在她家旁邊蓋房子,不使用原本進出的道路,卻由地政士找她簽名同意提供自己的土地供建商通行,不識字的她原以為有補償金可以拿,沒想到同意書上根本沒提到;蔣阿嬤的家人得知後向建商抗議,並準備提告建商與地政士詐欺,沒想到建商更搶先一步提告民事,並告蔣家多人妨害自由、恐嚇等多項罪名,警察甚至對蔣家人停放在該處的車輛及圍籬開單。蔣阿嬤發覺她的土地並非縣政府徵收做道路、沒有補償金之後,與家人找建商理論,還在周圍掛起抗議布條,後來建商更開始動工,用怪手開挖蔣阿嬤的土地埋設管線,行動不便蔣阿嬤氣得坐著電動代步車,到工地前要阻止動工。而警方在接獲建商通知後,大陣仗出動十多名警力到場,甚至連分局長都親自到場,把蔣阿嬤以及及位家人驅離。鎮公所為此糾紛召開調解會,蔣阿嬤的家人與朋友出席調解會,要求建商應支付相當的金額做為阿嬤土地變成道路的代價,建商則找來台東房地產業的「聞人」陳義山代理和調,最後雙方不歡而散,建商方還提告蔣家人恐嚇,當天下午被帶到警局做筆錄。蔣阿嬤的外甥女說,當他們抗議建商時,馬上就有大批警力趕到,不僅法辦他們妨害自由,連用手機錄影都被告強制罪。(圖/讀者提供)蔣阿嬤的外甥女說,他們在朋友的建議下,原本打算提告建商與地政士詐欺,沒想到建商早他們一步,先提告民事訴訟,要求蔣阿嬤不得拒絕他人的通行權,同時必須容忍在土地下埋設電線、水管、瓦斯管及其它管線;蔣阿嬤的妹妹雖然未簽同意書,也被建商一併提告,要求拆除設在妹妹自己土地上的圍籬。除此之外,建商除了對蔣家方面出席調解會的6人提出刑事告訴,蔣阿嬤的弟弟、外甥女因為要求砂石車要先過磅,以免壓壞土地,也被控妨害自由,在9月30日第一次開庭。至於蔣阿嬤控告地政士詐騙的案件,半年前提告至今尚未開庭。蔣阿嬤與妹妹、弟弟相鄰而居,被劃為道路的土地就是三家人中間的一塊長形空地。蔣阿嬤的外甥女說,這塊地與其說是蔣家人的私有通道,還不如說是三家人的庭院,除了她母親種植的咖啡等作物收成偶爾從這邊搬運出去外,因為沒有外人會通過,大部分時間都是用來堆放物品及停放車輛;但自從被公告為現有巷道後,警察竟然對停放的車輛開罰單,甚至連她母親設在自己土地上的圍籬也被開單,反而對於建商越界在母親土地上做排水溝的行為不聞不問。「我的車根本不會擋到工程車出入,更何況這裡又沒劃紅線,連黃線、白線都沒有!」蔣阿嬤的弟弟不滿地說,他的車從以前就停在自己家門口,而且靠邊停車,並不妨礙其它車輛進出,但竟然接連被警察開了2張罰單,雖然金額不高,但令人不服氣;另外,他原本放在門口的花盆,也被警察要求移走。「這本來是我們家人的地,現在被騙,成了道路,竟連東西都不讓我放,車也不能停,太欺負人了。」蔣阿嬤的弟弟不平地說。蔣阿嬤與建商民事官司的委任律師湯文章表示,蔣阿嬤的土地被認定為現有巷道,形式上看起來合法,但實質卻很有問題,自己的土地被迫無償提供給他人使用,會勘時還沒通知利害關系人到場,老人家當然不服氣。他質疑,建商建案所在的土地,原本另有一條路可供出入,縣府卻又把蔣阿嬤的地認定為現有道路,其公告程序很有問題,未來會在法庭上為蔣阿嬤爭取應有的權益。蔣家人把阿嬤的這塊地當作庭院使用,也會放置物品、停放車輛;但被公告為現有巷道後,警察竟然來開單取締違停。(圖/讀者提供)律師鄧湘全指出,簽約、簽同意書是一種意思表示,根據《民法》第 88 條規定,如果意思表示的內容有錯誤,或是表意人事後察覺事情跟他原本認為的不一樣,可次從知道事情真相後一年之內撤銷他的意思表示(簽約);同法89條規定,如果表意人是被騙,也一樣可在知道被騙後一年內撤銷。撤銷的方法可以用口頭或書面,只要能證明已讓對方知道就可。鄧湘全建議,雙方要簽約時,若有一方看不懂合約的文字,為了避免日後發生糾紛,最好請一位見證人,證明雙方充分理解合約內容。張姓地政士喊冤說,因為有仲介的客戶要買蔣家後方其他親友的土地,她請蔣阿嬤簽的同意書內容大意,是把蔣家土地讓作出入道路,建商願意分攤部份地價稅,但卻又說土地使用同意書不是她經手的,也不是她說有補償金的。辰堡建設陳先生說,蔣阿嬤的這塊土地當初是他們自己向縣府申請舖設道路,用政府的錢舖的路、蓋的水溝,本來就應該屬於公眾使用的道路。蔣家人所說的道路補償金,應該是地主跟縣府之間的事,蔣家人曾要求建商把土地買下,再捐給政府作道路,但辰堡建設只是地方上的小建商,無法讓人予取予求。辰堡建設委任律師李容嘉指出,民事庭一審已判決辰堡建設有權使用這條道路通行,全案目前二審中,行政法院也將在12月判決。這塊地做為道路已經20年,就算說是蔣家人的私人通道,辰堡建設的建地也是向蔣家人所購買,其中也包括蔣阿嬤名下的地。
新北蘆洲今晨墜樓案!76歲婦人從9樓落下當場死亡 兒到場悲痛認屍
新北市蘆洲發生墜樓案!一名76歲的林姓女子今(4)日清晨6時許,從社區9樓墜落,路過民眾急忙報警,警方到場時,林女已無生命跡象,初步勘驗現場,排除有外力介入,兒子已抵達現場指認身分,詳情有待警方釐清。今天清晨6點多,林女獨自一人搭電梯上9樓,因不明原因墜落身亡,警消獲報到場時,林女已明顯死亡無需送醫。警方勘驗現場並調閱監視器,初步排除外力介入可能。經查死者為該棟社區住戶,警方通知其兒子到場指認、情緒悲痛,隨後至派出所協助做筆錄,檢察官將相驗釐清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