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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釋 死刑 無期徒刑 美國 吳明達死刑犯可能直接被釋放?吳宗憲曝:司法院幕僚坦承無解
大法官日前開憲法法庭,宣布死刑部分合憲,引發實質廢死爭議。有立委質疑,37個已經被判死刑定讞的死刑犯,可能因此被放回社會?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直批,法務部長鄭銘謙迴避回答關鍵問題,這些人若回到無罪推定程序就要放人,羈押最多也15個月,連司法院幕僚都私下承認跟他坦承這些問題無解。吳宗憲22日在《大新聞大爆卦》節目表示,他為了要騙人民說,這37個死刑犯,大法官實質廢死了,但是這37個也不會出來?他為了騙人民這樣子,她竟然可以跟法務部長鄭銘謙一搭一唱。結果吳思瑤問的問題,跟鄭銘謙回答的東西完全不一樣!吳思瑤問說:這37個死刑犯現在會不會放出來?鄭銘謙說,他現在收容中...什麼的,跟你扯一大堆,然後:收容不會計入刑期、所以不會出來...云云。「但是那天我剛好是會議的主席,所以我很生氣!但是我也沒有罵鄭銘謙,我就問鄭銘謙:你為什麼沒有回答吳思瑤的問題?」吳宗憲質疑,因為吳思瑤的問題是要問你:這些人會不會出來?她是要問給人民聽,但你就套好招、騙人民說不會出來?所以自己那時候就跟鄭銘謙說:你沒有回答吳思瑤的問題,你回答她「她要的答案」而已!之後自己質詢鄭銘謙的時候,就問到他完全答不出來。吳宗憲指出,因為這37個死刑犯,在檢察總長非常上訴完畢之後,回歸到普通法院審理,這些人就會走回「無罪推定」的程序了!那無罪推定中的話,法院不讓他回去,只有一個辦法,就是把他羈押!但是我國的羈押,《刑事訴訟法》第101跟101-1條,他就只有那幾個條件能夠羈押。「不符合這幾個條件的話,是不能羈押!」吳宗憲強調,自己今天看這37個死刑犯,幾乎都不符合這些條件!那不是就是回到普通法院審理之後,你人就押不了了?就算你法官願意裁定羈押好了,最長也只能押15個月:羈押3個月、延押12個月,走完之後,人還是得放!吳宗憲直言,結果大法官(釋憲結果)又要求要精神鑑定、要什麼鑑定,15個月根本走不完!「所以在判無期徒刑的時候,人就放掉了!」還沒判,人就放掉了;判了以後,他們又可以申請假釋,又可以回歸到社會。所以這些東西就是,大法官也都沒想到這個問題;大法官只是在他的宣判文字裡說:大家要注意羈押的問題。但是他們根本搞不清楚,這些人根本不能押!這鄭銘謙不會不懂,司法院秘書長、法官也不會不懂。吳宗憲提到,在場有很多司法院的幕僚,都是法官、檢察官,自己幾乎都認識,還包括自己在檢察官實習時候的指導老師,自己就說如果講錯了當場反駁都可以,但是大家都講不出話來。甚至有幾個回家之後,晚上打電話給自己,說:你講的這幾個問題,真的是無解!.
少輔會去哪2/乾哥乾妹判9年!學者籲輔導回歸專業 斥衛福部:推什麼推
新北市土城區乾哥乾妹割頸案震驚社會,郭姓少年為幫林姓少女出頭,竟持刀殺害同學,2人近日遭分別判處9年和8年有期徒刑,再度引發輿論譁然,並掀起大眾對於少年犯罪的重視,中正大學犯防所教授鄭瑞隆表示,隨著時代更迭,如今少年管教方式已從管教大於保護,到如今的保護大於管教,主張應讓少輔會回歸專業,由主管機關警政署交由衛福部或教育部。中正大學犯防所教授鄭瑞隆也對此痛批衛福部怠惰,如今對於兒少保護理念已是保護大於管教,但少輔會卻始終在警政體系底下。(圖/翻攝自鄭瑞隆臉書)少輔會全名少年輔導委員會,目前隸屬於警政署轄下,並被歸類在各縣市府的少年警察隊中,其中以北市發展規模最久,組織架構也最為完善,但根據地方預算不同,對有的縣市政府來說,少輔會幾乎成為名字空殼,或人力嚴重不足,因縣市政府實在拿不出相關預算;儘管少輔會被掛在警政體系底下,但在少輔會工作的人幾乎都是約聘社工,主要服務對象以12-18歲未成年少年,針對偏差行為與曝險少年進行輔導,並有少年團體輔導與教育宣導活動、少年犯罪區域預防工作與志願服務工作。回顧少輔會編制歷史,北市為我國第一個成立縣市,早在民國60餘年便已成立,在當時市政規劃下隸屬於警政署,針對所謂「問題少年」的處置方式主要以「管教」為主。知情人士就透露,早年因台灣仍在威權時期,對於問題青少年的處置方式會交由警政署來做為主要權責機關,是因當年思想以「管教」為主,常會把人叫來打一打、罵一罵再放回去,因此由警察作為主要機關可說是再合適不過。不過隨著聯合國通過兒童權利公約,台灣自詡為半先進國家,自2014年也開始著手針對兒少權益進行修法,藉此完整保障,同時也從過往的管教大於保護理念,逐漸改成保護大於管束,以此呼應兒童權利公約,並在2019年大幅修正少事法,隨後在2022年訂定少輔會設置辦法,讓少輔會從地區變成全國性。然而隨著新北國中割喉慘案的發生,犯案的郭姓少年與林姓少女,少事庭法官審理後認為2人已有悔意,且犯案時為未成年,得以減刑,分別判處2人有期徒刑9年與8年,換算下來如後續順利申請假釋,僅需關7、8年就可重獲自由,引起社會譁然。郭姓少年家庭狀況也隨之曝光,郭母在其國小時於租屋處燒炭自殺,房東甚至還向第一繼承人的郭姓少年求償、其祖父有槍砲彈藥前科,其父親再婚後離異,繼母因毒品案件入監;而郭姓少年更被起底前科累累,曾疑似將K他命捲成K菸吸食、對女國中生丟雞蛋霸凌,要求她下跪磕頭,更曾擔任過詐團車手,因此進出少觀所。少年兇性的養成,除讓社會大眾憤慨的同時,也有不少人在問,「到底哪一個環節出了錯?」。新北割喉慘案發生後,網友也肉搜出郭姓少年犯後態度囂張,還直接在法院比YA拍照,如今一審因其未成年被酌量減刑,讓鄭瑞隆痛批「法官沒有看到被害家屬的傷痛」。(圖/翻攝自郭姓少年IG)中正大學犯防所教授鄭瑞隆則痛批衛福部怠惰,如今台灣對於兒少保護的理念改變,但少輔會卻始終在警政體下底下,警政單位僅能針對已發生刑案著手處理,並無有人員接受相關專業輔導訓練,可以針對問題少年們進行輔導矯正,少輔會由警政作為主要權責機關,「專業職能真的夠嗎?」。鄭瑞隆表示,以新北割喉案來看,郭姓少年的出生失養失教,「國家沒有看到這群少年們真正的需要,以一種眼不見為淨的方式來逃避」,選擇在現有制度下變動最小的方案來進行,忽略少年所需的不是「強制力」,而是社會資源整合,為何不從源頭開始做起,而是要等到鑄成大錯後才交由警方處理?況且衛福部底下明明有「社會家庭署」,怎麼看都是社會家庭署的職責範圍。鄭瑞隆也指出,社會安全網中的核心角色是「社工」,社工是讓安全網能成網的關鍵,可以針對個案所需,從而整合各項資源、輔導與教育等,但對警方來說,警方從一開始的訓練中就從未接觸過相關領域,針對需要輔導矯正個案,幾乎無所適從,「明明只要行政院召集協調就能處理,卻每次都因警政署辯不過衛福部而被迫吞下業務,衛福部你推什麼推?」。而一審判決出爐,鄭瑞隆認為法官確實輕判,法官因少年當庭悔悟且因其未成年就對其酌量減刑,「但當場悔悟不代表真心悔悟,更忽略少年殺的也是未成年人」。他強調,如果郭姓少年真的只是要給教訓的話,大可以針對手腳,而不是從脖頸一刀割下,根本就是輕率殺人,直言「法官沒有看到被害家屬的傷痛」。
15歲少年無照撞死3人 網憶「葉少爺事件」:最多關3年
台北市昨(17日)發生一起嚴重車禍,造成3死的悲劇,而肇事者是一名15歲的曾姓少年,無照駕駛祖父的車出事。目擊者指出,事發後曾男下車時神情輕鬆,甚至嘻皮笑臉,這也讓網友聯想起當年「葉少爺」酒駕害死3人的事件,引發熱議。據悉,肇事的曾姓少年晚間疑似趁著外公出國,從永和的住處偷拿外公的車輛鑰匙,隨後前往外公將車輛停放的汐止停車場,將車輛從汐湖2橋一路開往肇事的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準備前往訪友,卻疑似在會車時過於緊張,加上不熟悉車輛機械操作,導致車輛暴衝進撞進一間豬血湯之小吃店內,造成3名正在用餐的2男1女當場無生命跡象,並有老闆娘和其員工燒燙傷送醫。警方在曾男包內發現電子煙彈,但檢測結果未發現毒品反應,酒測值亦為0,排除毒駕與酒駕可能。不過對他進行酒測,結果顯示酒測值為0。而採集其尿液與血液進行檢驗,檢測結果亦未發現毒品。至於少年隨身物品中的電子煙煙彈,在經確認後也確定未含毒品成分。警方表示,曾男父親在接到通知後才知道兒子偷車肇事,隨即趕到警局協助釐清案情。事故相關調查仍在進行中,曾姓少年預計今日下午被移送士林地院少年法庭進行後續處理。此案也在PTT八卦版引起廣泛討論,許多網友聯想起2012年的葉少爺酒駕事件,不少網友擔心曾男因未成年而獲輕判,「最重3年,搞不好還緩刑」、「未成年無罪」、「最多關3年」、「未滿18,家庭功能失調,其情可憫可教化,3年」、「葉少爺成年酒駕還害死3個人,也只關了3年,難怪這15歲的還能笑得出來」。據悉,「葉少爺酒駕事件」是2012年4月25日發生於台灣高雄市的一件酒駕肇事案件,肇事者葉冠亨酒駕行經高雄市中央公園中華三路,先是撞上違規迴轉的垃圾車,隨後又撞擊正在晨跑的47歲證券公司副理李幸蓉。李幸蓉當場因頭顱遭車輛保險桿削斷,慘死現場。三天後,李幸蓉的丈夫許明義因無法承受喪妻之痛,猝死於家中,留下年僅8歲的女兒。此外,葉冠亨的同車友人陳岡逸(24歲)因傷重不治,也在事故後送醫死亡。這場車禍共直接導致兩人死亡,並間接造成第三人死亡。此案於2013年11月27日宣判,最高法院維持前審判決,認定葉冠亨犯下公共危險罪,判處6年徒刑;同案被告王嘉祥則因業務過失致死罪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案件至此定讞。葉冠亨於2016年12月23日服刑3年後獲得假釋出獄,此案引發社會強烈不滿。
「北市幼兒園」毛畯珅性侵幼童判關28年 高等法院今開庭
北市私立幼兒園先前爆出教保員毛畯珅2年間對10餘名幼童性侵害、性騷擾,並持有600多部偷拍影片。台北地方法院也於今年8月份時,針對此案作出判決,毛畯珅涉犯224罪,合併執行刑期為28年。而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也將在今(17日)下午開庭。據了解,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於2022年至2023年間,爆發負責人暨園長之子毛畯珅對10餘名幼童性侵害、性騷擾之事,案件爆發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該園經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裁定已於去年停業。台北地院審理後,於8月16日宣判一審判決結果,法官認定毛畯珅涉犯224罪,合併判刑28年,全案仍可上訴。監察院也表示,行政調查部分,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認定毛畯珅涉性侵害、性騷擾行為屬實,已就行為人之行為及該園負責人違反通報義務責任,分別於2023年9月20日、8月15日處以罰鍰、公布行為人之姓名及機構名稱,並自同年10月1日起廢止設立許可。不過一審判決出爐後,受害者家屬對結果感到不滿。他們聯合發聲指出,雖然毛畯珅被判處總刑期達1252年6個月,但最終只需服刑28年,並未判處無期徒刑。受害者家屬呼籲,二審法官應嚴正看待此案,並期望毛畯珅被判無期徒刑,且不應給予減刑或假釋的機會。此案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將於今日下午首度開庭。◎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女子懷疑男友外遇查看手機! 驚見「媽媽被他性侵」影片崩潰
澳洲一名女子因為懷疑男友外遇,於是便查看對方手機。沒想到,她竟意外發現,自己昏迷不醒的母親,遭到男友性侵,全程還被拍攝下來,讓女子相當崩潰。根據《每日郵報》報導,澳洲一名女子先前因為懷疑自己25歲的男友外遇,便查看對方的手機。沒想到,竟在手機裡面意外發現,男友性侵自己酒醉後昏迷不醒的母親的影片。而這起案件近期在法庭上審判,男子在法庭上承認,自己在2022年至2023年期間,犯下有關的強姦罪和參與侮辱性或有辱人格的拍攝行為。對此,法官安東尼(Anthony Allen)認為,男子女友一家人將他當作自己的家人,他卻做出令人如此震驚的事情「你拍攝了對她的冒犯行為,這一事實尤其有辱人格和侮辱性。」最終判處他5年徒刑,3年內不得假釋。事後,女子悲痛表示,自己看到母親被性侵的影片後「我留下了終身的傷痕。」並表示「我身為子女,竟然讓這樣的人進到我們家,我感到羞愧,我們家再也無法和從前一樣。」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愛女逝世8年 王婉諭仍憂:台灣進步要靠一次一次的血跡
2016年3月28日,台灣曾發生震驚社會的「小燈泡事件」,3歲女童「小燈泡」隨母親前往西湖捷運站迎接家人,卻在途中遭思覺失調症患者王景玉持刀砍殺。小燈泡遇害當下,台灣社會正處於激烈討論死刑存廢的氛圍中,小燈泡的母親王婉諭也曾多次被媒體問到是否支持廢除死刑,但她當下僅表示:「與其說希望他被判死刑與否,不如說更想知道他為什麼會做下這件事情。」而王景玉在近3年的審理過程中,分別在一、二審委託榮總與台大醫院進行精神鑑定,結果呈現出其犯行受到精神疾病的影響,因此符合《刑法》第19條減刑的條件,最後在2020年4月15日由最高法院以無期徒刑定讞。對此,王婉諭夫妻曾公開在臉書發表聯合聲明,認為「判決不符合期待」。近日,王婉諭接受CTWANT訪問時,談到了這中間的思考,以及說明認為判決部符合期待的原因。王婉諭提到,她後續有機會讀到王景玉的精神鑑定報告,報告中追溯他從國小到高中的求學經歷,也找到了他的親友們了解狀況。她在了解王景玉的成長過程後,覺得在他逐漸惡化到失控殺人前,其實有很多可能得到協助的機會,然而他就是一步一步的不斷墜落,最終犯下無可挽回的大錯。講到這裡,王婉諭在約1個小時的訪談過程中,首次出現帶著猶豫與遲疑的表情,坦稱:「當時在量刑訴求上,是一個非常辛苦的狀態」。王婉諭表示,她與丈夫能理解「廢死」議題是一種普世價值,也期待或許某一天台灣能成為一個足以接納廢除死刑的環境。但前提應該是大家對國家的社會安全有足夠的信心,同時對國家整體的福利制度有足夠的了解,覺得社會已經準備好可以接納「廢除死刑」的舉措了。但她也坦言,「我覺得這條道路還是非常遙遠的。」她皺著眉頭,似乎努力找尋精準且合適的說法,「對於我們來說,我們的恐懼和害怕是他(指王景玉)沒有辦法順利復歸社會,因為國家制度沒有辦法救助他,所以我希望他不要出來造成更多的傷害。」8年過去,喪女之痛仍然未曾從王婉諭身上淡去,她也仍然在害怕「萬一王景玉未來獲得假釋回到社會中,社會有沒有準備好面對這件事?」(圖/黃鵬杰攝)王婉諭自述,她之所以會表示「判決不符期望」,是因為在整起事件中,感受到國家有太多的不作為,就像此前提過關於社會安全、關於精神衛生,都還有許多國家可以協助、輔導的不足之處。但是國家表現得只把「判刑」當成唯一的責任,彷彿只要將王景玉判了刑,不管是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國家的責任就已經了結了。至於該怎麼避免類似的事件再次發生,或是萬一王景玉未來獲得假釋回到社會中,社會有沒有準備好面對這件事?沒有,沒有任何後續交待。王婉諭苦笑表示,「我覺得這也是我們為什麼後來一直試圖在堅持這些道路,就是『國家不做我們就自己來做』,大概是這個概念。」但王婉諭強調,雖然她在訪談中提到許多認為國家不作為的地方,但是她並不認為政府所有公部門的人都不了解問題何在,或缺乏執行的意志,只是具體到個別的公務員,有沒有收到鼓勵與支持,能夠堅持去做這些事情。她提到在競選過程中,曾得到一位已退休政務官的站台支持,對方還表示自己是第一次站台支持一個候選人,讓她感懷於心,「這其實足以看到,他對我的表現是肯定的,然後他也知道這些事情他們該做,但是過去因為沒有一個監督制衡的角色,讓他在裡面也做不了這些事情。」她再以少子化問題舉例,「我們都知道少子化問題絕對是國安危機,我們也知道家長托育照顧孩子的辛苦,但政府在做的事情就是發現金、發補助。」她表示,政府絕對知道該怎麼做,但是沒有民意代表或者其他監督者的角色,能夠推動、逼迫政府部門去做這些事。王婉諭表示,想讓台灣的未來變得更好,接下來需要所有公民站出來成為改變的一份子。因為民意代表就是公民所推舉出來。台灣的進步動力中,有許多熱血的民眾在默默努力,重要的是要讓這股民間的動能凝聚起來。訪談最後,王婉諭透露接下來的打算,「我覺得台灣的進步,很悲哀的是,它需要靠一次一次的血跡,也就是發生重大事件、有人付出生命作為代價後,才有辦法往前一點。但我們更擔心的是,即使有人犧牲了也沒辦法進步。所以我們現在即便是一個沒有立法院席次的政黨,仍然希望能夠凝聚民間的力量。當不幸的事件發生時,至少我們能藉著群眾的目光放在議題上,努力去推進一點什麼。只有在這種時候,政府才有機會感受到壓力,才會有決心去做該做的事。」「我覺得我沒有那麼悲觀,我覺得公部門很多的人都知道問題在哪裡、知道怎麼做。但他可能礙於很多的現況,比如政治現實、量能上的現實、長官們考量的現實,所以沒有辦法去做。我覺得只要我們能夠建立起橋樑,或者借助機會給他們搭起這個舞台,他們可能就能夠往前推進。」※編按:本文採訪時間發生於2024年9月10日,而憲法法庭9月20日才做出「有條件合憲」判決。關於「死刑存廢問題」,王婉諭女士在9月20日之後另在臉書發佈有「更完整論述」。●衛生福利部致力於推動全國心理健康促進,提供心理衛生教育、宣導、心理諮詢、心理諮商及個案關懷訪視、社區支持資源連結等服務。➤全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查詢▸http://pse.is/58urj8➤更多心理健康促進資源▸https://pse.is/6k6lav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不該僅是「禮遇」而是基本對待 王婉諭談「犯罪被害人權益保護法」
2016年3月,台灣曾發生震驚社會的「小燈泡事件」,3歲女童「小燈泡」隨母親前往西湖捷運站迎接家人,卻在途中遭思覺失調症患者王景玉持刀攻擊。在小燈泡遇害後,小燈泡母親王婉諭深感政府對「被害人」權益保障不足,部分機制甚至可能造成被害者的2度傷害,因此投身政壇,一手推動保障犯罪被害人的權益。2023年1月7號,立法院三讀通過《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法,不僅讓政府的介入協助成為受害者們的基本權益保障,也大幅簡化了各種補助補償金的申請、審議方式。王婉諭近日接受CTWANT的訪談時談起這段經歷,她指出其實過去當刑事案件發生時,在法庭上面只有審、檢、辯三方角色。審理就是法官,檢察官則是代表國家起訴被告,辯方則針對行為人來進行辯護。不可思議的是,她與丈夫在小燈泡案件中才理解到,即便是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屬,其實在這個結構裡是沒有位置的。被害人家屬只能透過請求與檢察官溝通,由他代表國家來處理這些事情。因此,她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曾指出,她與丈夫身為這起刑事案件最直接的當事人,然而在案件的偵查、訊問、鑑定乃至於最終上訴過程中,他們全都一無所知,猶如整起事件中的「邊緣人」,一切關於案件的進展消息都是透過媒體才得知,讓她倍感難過。王婉諭步出法庭後接受媒體採訪。(圖/報系資料照)「我覺得非常荒謬,明明受害者家屬應該是事件中受影響最深刻的人,但我們卻沒有任何的角色可以表達我們的意見。」王婉諭表示,雖然他們夫妻可以上法庭聆聽審判,還被告知「有話可以舉手發言」,然而她後來有機會接觸了更多被害人,才發現這是因為小燈泡案件全國矚目,「原來這些全是禮遇!」王婉諭事後更發現,在眾多的案件中,受害者與受害者的家屬們要面對重重壓力,比如要在激動的情緒下快速決定是否要解剖遺體、經濟狀況不佳卻要操辦後事、在孤立無援的狀況下面對陌生的法庭,或面對大批媒體追逐的壓力,事後還可能要面對長達數年的訴訟過程、長期的傷害復健或者心理創傷治療等。然而,王婉諭認為,對於被害人與家屬的保護,應該是政府的「責任」,而非一種「恩賜」,被害者或其家屬在法庭上表達意見的機會不該只是「禮遇」,而是每一個被害人基本應該要得到的對待。舉例來說,被害人在法庭活動中應該要有角色,監察機關應該在犯罪人被羈押、起訴、保釋、假釋的時候,第一時間通知被害人和被害人家屬,而不是只能過媒體瞭解進展。王婉諭直言,犯罪事件的發生不僅是被告本身的問題,往往也代表著制度有問題,國家應該在犯罪事件中須負擔一定責任,保障被害人得到的協助「基本權益」。在過去,國家雖設有「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但因沒有明確的責任歸屬,以至有逾半數的被害者與家屬直到事件結束多年,都不知道有這個單位存在,更遑論得到協助;且過去每個犯保協會分會僅有2、3名正職人員,協助能量相當有限。另外,政府認為「救濟被害人」並非國家的責任,因此是「代位求償」原則,代替受害者向被告討取補償金,倘若事後國家無法從被告處取得補償金,甚至會收回原先先行發給被害者的補償。修法後,制度進行了大幅度調整,首先是員警、檢方到法官,在案件進行的過程中就會去檢視被害者符不符合「被協助」條件,如果符合樣態時就應主動告知犯保協會,讓協會能盡早介入,提供被害者法律、心理、經濟上的援助。此外,過去犯保協會組成由監察機關兼任,在處理事件時往往帶著司法人員的冷靜與審視,可能帶給被害者二度傷害,「其實協助被害人的角色,與檢察官的訓練是完全不同的。協助被害人需要同理心,你需要瞭接這些人心理上需要的是什麼、生活上需要什麼。」因此,在王婉諭提出的修法條文中,調整了犯保協會體系的理事長、顧問群們,不再只有檢察系統的人,而是有更多不同領域的人,可以給予被害者需要生活上、心理上、乃至於法律上的協助。另外,過去審議補償金會議時,雖然會提供被害人未付金或是補償金,但是因為犯保協會的人員多是檢察官體系訓練出來,所以他會逐條詢問「你今天難過嗎?吃不吃得了飯?」,「你今天有多傷心?」、「你喪禮費用要這麼多嗎?」等冰冷又令被害人備感難堪的問題。王婉諭表示,她始終記得審議補償金會議上,她被問到「葬禮費用需要這麼高嗎?」的錯愕。圖為2016年小燈泡告別式的布置一角。(圖/報系資料照)修法後,費用審議制度將改成「定級定額」制,由執法單位依照相關規範處理,如死亡、重傷等皆明訂不同分級的給付金額,採簡易審查避免原本因詢問不同細項導致被害人受到二次傷害的問題,而簡化的審議程序,也會讓補償金的發放變得更快。不過,王婉諭同時指出,這次修法仍有未盡人意之處,接下來要關注的,是犯保協會的營運問題。目前全台大概有11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但是每個犯保協會大概只有2名左右的專職人員,資源相當吃緊。她在提出法案時,曾經希望政府能讓犯保協會的費用基金化,或是費用由國家協助,但是最終沒有爭取到,因此很擔心未來能不能順利營運下去。●衛生福利部致力於推動全國心理健康促進,提供心理衛生教育、宣導、心理諮詢、心理諮商及個案關懷訪視、社區支持資源連結等服務。➤全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查詢▸http://pse.is/58urj8➤更多心理健康促進資源▸https://pse.is/6k6lav
捲雙子星弊案被判7年半! 賴素如入監1384天假釋出獄
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因台北雙子星弊案遭判決7年6月,2020年12月30日發監,她服刑期間表現良好,入監服刑1384天,14日獲准假釋出獄,下午由雙胞胎姊姊陪同前往士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聆聽假釋期間注意事項,並依保護管束規定向觀護人報到。媒體詢問將來計畫,賴素如僅雙手合十回答「謝謝」。60歲賴素如是律師出身,曾任4屆台北市議員、前總統馬英九在國民黨主席時的辦公室主任。她被控索賄1500萬元、收受100萬元賄款,在北市議會提案護航太極雙星公司。調查期間,賴素如聲稱「這些錢是政治獻金,並不是賄款」,曾委由律師以古詩「粉身碎骨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發表聲明,但法官沒採信,最終仍被判刑7年6月確定。2020年年底,賴在親友陪同下到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仍表示自己一生俯仰無愧於天地,行事光明磊落,沒有犯罪,法官為了清倉而結案,正義公理到底在哪裡,她不服氣也不甘心,真的很冤。入監服刑前一刻,賴素如表示,雖然她的行動自由受限制,但內心卻是翱翔的,依舊會捍衛自己名譽。賴素如與親友和支持者痛哭擁抱後,入獄服刑。經過近4年,賴素如在監表現良好,法務部矯正署核准假釋。昨她出獄時,身形比入監時消瘦,戴鴨舌帽、口罩,由雙胞胎姊姊陪同步出宜蘭監獄,並依規定在24小時內赴戶籍地所在的士林地檢署報到。
曾為台灣重大槍擊要犯黃村驚傳病逝 家屬證實享年58歲
曾為國內重大槍擊要犯綽號「黃川」的黃村,1994年在雲林縣虎尾鎮「水玲瓏KTV」持槍殺人和多起槍擊案後入獄,2019年出獄後決定聽驟逝父親的話「好好做人」。豈料,黃村驚傳病逝,家屬證實他昨(13)日因病過世,享年58歲。綽號「黃川」的黃村在80年代在道上名聲響亮,1994年犯下殺人罪且連續多年犯下槍擊案,直到2009年落網入獄,2019年出獄後健康狀況不佳,親弟弟為雲林縣前議長黃凱,黃凱曾捐肝救兄。不過,黃村的家屬證實他於13日下午病逝,享年58歲,黃家也火速布置好靈堂,地方各界人士紛紛前往弔唁。不過黃村的親弟弟黃凱因涉貪汙案仍遭到羈押中,據悉,黃凱的律師有在黃村病危時聲請具保停押,卻到了黃村過世都未獲准,目前律師仍在爭取讓黃凱回家送哥哥最後一程。黃村當年與十大槍擊要犯之首、林來福身旁的「軍師」潘旭晃(黑狗)合夥,在道上闖出一片天,但1994年7月20日黃村在雲林縣虎尾鎮「水玲瓏KTV」與店員發生衝突,聯合手下持槍押人外,更用槍托活活打死KTV的蔡姓總經理。沒想到黃村案發後獲得不起訴,2001年又因另一起殺人罪遭檢察官起訴,自此開始逃亡,卻在接下來8年不斷犯案,也一度被警方「要案查緝專刊」列為首要緝捕對象;直到2009年黃村在桃園龜山落網,被判處17年1月有期徒刑,但在2019年5月31日聲請假釋獲准,出獄3天後他的父親驟逝,他也決定遵循父親遺願「好好做人」。
進口「泳具」貨櫃中竟藏大麻 跨國運毒集團5人遭起訴
基隆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基隆調查站,破獲跨國運輸毒品集團利用貨櫃走私二級毒品大麻,查扣48包,總淨重逾10公斤。檢方近日偵結,將李姓等5位被告,依組織犯罪、走私管制物品、運輸毒品等罪嫌提起公訴。關務署基隆關6月間查驗貨物時,發現自加拿大申報進口的「泳具」貨櫃中藏有毒品大麻,立即通報航基站並請基檢指揮偵辦。據檢方調查,李姓等5名被告曾因加入詐欺犯罪集團入獄,服刑完畢或假釋出獄後仍不知悔改,與跨國走私運毒之犯罪集團謀議,私運毒品進口牟利。據調查,李姓被告負責安排大麻購買、裝載及運輸進口等事宜,另林姓、陳姓、蘇姓、陳姓等被告則擔任接貨人,處理報關、匯款等,分工設下斷點以躲避追緝。基檢擴大偵辦後更查出,該集團以相同手法走私另一批大麻入境,專案小組掌握情資及毒品流向,隨即查扣該批貨物開櫃查驗,再度扣得大麻24包,累積共48包,重量逾10公斤。基檢近日偵結,認李姓被告涉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發起、主持、操縱與指揮犯罪組織、懲治走私條例之走私管制物品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運輸第二級毒品等罪;另4人則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參與犯罪組織、懲治走私條例之走私管制物品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運輸第二級毒品等罪,將5人提起公訴。
限縮死刑適用範圍 法務部擬修法訂「特殊無期徒刑」
憲法法庭針對死刑釋憲作出合憲判決,但限縮死刑適用範圍,外界解讀是變向「實質廢死」,立法院國民黨籍司法委員會召委吳宗憲火速排定,要求法務部、司法院於7日專案報告。法務部在書面報告提出3個重點,將修法保障精障者人權,只要行為人在犯罪時、審判中甚至定讞後,有精神疾病或心智缺陷,皆不得判處、執行死刑。但為平衡死刑條件限縮,法務部將修法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訂定「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也就是死刑釋憲文中指出,死刑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符合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的情形。所謂正當法律程序,包含最終審適用強制辯護、須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才能判死;且為保障人民生命權、訴訟防禦權,精神障礙和心智缺陷者不得判處死刑,即使已判決定讞,也不得執行。法務部書面報告指出,將遵循憲判要求,完備法律程序。研議在《刑法》第19條或57條或63條規定中,增訂「對於此類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之人,不得科處死刑規定」。另外也將修正《刑事訴訟法》第465條停止執行死刑事由規定,對於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情形,致其受刑能力有欠缺者,不得執行死刑之相關規定」。因應死刑有條件限縮,法務部表示,對於故意殺人就個案犯罪情節綜合判斷犯罪動機、手段及結果,無法科處死刑的情形,將檢討另定提高假釋門檻的「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檢視刑法第77條就目前無期徒刑假釋制度,研議「層級化區分假釋門檻」。外界同樣關心,37位舊案死囚如何處理,法務部指出,法院撤銷確定判決前,仍依法收容。即便最高檢察署提起非常上訴,也會建議法院於撤銷死刑確定判決時應裁定羈押。若法院裁定不予羈押,將依法提起救濟。吳宗憲表示,法務部的書面報告都是老生常談,他要求法務部講的是37個死刑犯如果非常上訴審理期間裁定不羈押,到底該怎麼處理。畢竟確定判決前人都是無罪的,死刑犯非常上訴,到底有沒有法源依據可以限制?37名死刑犯,有人如果改判無期徒刑,可能馬上聲請假釋,這部分7日也會要求法務部說明清楚,所謂的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實際作為及規畫為何?
實質廢死論戰2/死刑名存實亡、無期仍可假釋 誰重視被害者法界吵翻
憲法法庭日前做出判決,宣布死刑「有條件合憲」,為死刑執行設下強制辯護、言詞辯論及一致決等多道關卡,遭外界質疑等同實質廢死引發譁然,在法界同樣爭議不休,被害者家屬則盼能讓兇手得到他們應得的懲罰,別使被害人遭二度傷害。根據此判決,在被告行為時、審判時及執行時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之狀況者,不得科處、執行死刑,因此為賭持槍殺死好友及其員工的沈岐武、懷疑妻子外遇縱火釀5命的林旺仁及殺害母親、婆婆、丈夫詐領保險金的林于如,3位死囚可以提起非常上訴,有機會逃死,且在修法前不得執行死刑。為詐領保險金殺害母親、婆婆及丈夫的「驚世媳婦」林于如,因心智缺陷有機會逃死。(圖/報系資料照)外界則質疑精神疾病是否將成為「免死金牌」?被害者家屬更氣憤難平,新北校園割喉案家屬日前在記者會上透過視訊控訴,犯下殺人罪的犯人已違反憲法,剝奪他人生命權;台南雙警命案家屬也質問「誰來保障被害者生命權?」沈岐武因賭博糾紛槍殺好友及其員工,遭判死刑的他如今可提非常上訴逃死。(圖/報系資料照)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分會前主委、律師陳淑貞表示,不應將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列為「一律不執行」,而應以個案的狀況去檢視;同時應該建立更嚴謹的精神鑑定制度,以專業的科學醫療說服大眾,犯行前的精神狀況也應加入考量。陳淑貞表示,大法官沒有直接將死刑廢除,但「一致決」在實務上及程序上非常難達成,未來不太可能再判處死刑,這也讓受害者家屬認為「沒有還公道」,釋憲結果無論支持或反對死刑雙方都難以接受。陳淑貞也認為被告在監獄中應強制勞動,以補償受害者家屬,負擔監獄成本;同時應將「服刑透明化」,讓受害家屬了解其在監獄中的狀況、是否有悔悟或補償受害家屬的計畫,更應該讓受害家屬對其提出的假釋表達意見或投票參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分會前主委陳淑貞律師呼籲,應讓受害家屬對罪犯假釋有表達意見及投票的權利。(圖/報系資料照)前台北地院法官、執業律師吳孟良則認為,死刑無法回復,若有冤判不可逆轉也無法補救,若允許公權力反向剝奪人民生命,理論上實在說不通。此次釋憲以間接、繞道的方式達到廢死效果,考量到現階段台灣民情,避免「直接廢死」可能造成的社會輿論動盪,對政經環境有好處。吳孟良說,即使沒有實質死刑但仍有無期徒刑,雖然目前中華民國相關法律沒有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但2005年修法後,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已從需服刑滿15年提高至25年,才有機會申請。他說,對犯人而言,也許他的一生也只剩下一個25年,等到申請假釋也已垂垂老矣,長期的隔離也已近乎一生。死刑存廢雙方各有立場,如今釋憲結果形同實質廢死,孰對孰錯沒有唯一解答,如何使犯下「最嚴重」之罪刑的犯人獲得相應懲罰,同時降低再犯率也避免冤案發生,或許各界需要更多傾聽與溝通,在其中找到平衡。
法務部因應死刑條件限縮 擬另訂「特殊無期徒刑」
針對死刑釋憲結果,國民黨籍司法委員會召委吳宗憲火速排定,要求法務部、司法院於7日專案報告。法務部於書面報告有3重點,將修法保障精障者人權,只要行為人在犯罪時、審判中甚至定讞後,有精神疾病或心智缺陷,皆不得判處、執行死刑。另為平衡死刑條件限縮,法務部也將修法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訂定「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也就是死刑釋憲文中指出,死刑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符合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的情形。所謂正當法律程序,包含最終審適用強制辯護、須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才能判死;且為保障人民生命權、訴訟防禦權,精神障礙和心智缺陷者不得判處死刑,即使已判決定讞,也不得執行。法務部書面報告指出,將遵循憲判要求,完備法律程序。首先為盤點實體法規,強化法律密度。此部分又分為針對精障或心智缺陷者不得判處死刑部分,研議於刑法第19條或刑法第57條或刑法第63條之規定中,增訂對於此類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之人,不得科處死刑之規定。另外在將修正刑事訴訟法第465條停止執行死刑事由規定,對於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情形,致其受刑能力有欠缺者,不得執行死刑之相關規定。因應死刑有條件限縮,法務部也表示,對於故意殺人就個案犯罪情節綜合判斷犯罪動機、手段及結果,無法科處死刑之情形,將檢討另定提高假釋門檻之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檢視刑法第77條就目前無期徒刑假釋制度,研議層級化區分假釋門檻。另一部分是檢視程序法規,建構嚴密程序。法務部表示,將修正監獄行刑法,增訂受刑能力規範。從書面報告可解讀,此部分同樣是保障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情形,致其受刑能力有欠缺者,不得執行死刑,刑事訴訟法或監獄行刑法應檢討修正。針對死刑強制辯護,法務部也與與司法院共同研議,修正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修正刑事訴訟法第388條、389條,第三審強制辯護、言詞辯論規定。外界同樣關心,在釋憲如同實質廢死的狀況下,37件死刑舊案如何處理,法部部指出,37位人犯於法院撤銷確定判決前,依法收容。即便最高檢察署提起非常上訴,也會建議法院於撤銷死刑確定判決時應裁定羈押。若法院裁定不予羈押,將依法提起救濟。憲法法庭也指出,死刑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者,法務部對此將全面檢視暴力犯罪行為態樣,嚴懲重罰暴力犯罪。將全面檢視現行刑法規範密度是否有不足之處,落實對於重大暴力犯罪嚴懲重罰之目標,斷絕挑戰司法公權力之妄念。吳宗憲表示,法務部出的書面報告都是老生常談,他要求法務部講的東西是37個死刑犯如果非常上訴審理期間裁定不羈押,到底該怎麼處理。畢竟確定判決前人都是無罪的,像這種死刑非常上訴,到底有沒有法源依據可以限制?另外若37名死刑犯,有些人如果改判無期徒刑,是可以馬上申請假釋,這部分下週一也會要求法務部說明清楚,所謂的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實際作為及規畫為何?
新北割頸案判決出爐 葉元之嘆:殺一個人只需關三年
新北市某國中去年底發生震驚全國的割頸案,新北地院30日宣判,行凶的郭姓少年與涉嫌教唆的林姓少女分別判刑9年及8年,讓受害者家屬難以接受。國民黨立委葉元之30日表示,少年犯服刑三分之一就可假釋,殺害一條人命只需關三年,這樣的刑罰根本沒有嚇阻作用,呼籲教育部在國中增設校安人員,以保護學校師生。葉元之指出,目前社會上詐騙橫行,詐騙集團與幫派結合,到校園吸收學生擔任車手,造成有幫派背景的學生人數增加。刑期過輕的判決,反而可能讓他們覺得殺人不需付出嚴重代價,助長他們為向幫派老大示好,更加逞兇鬥狠。這種現象不僅使校園環境面臨更大的威脅,也讓學生與家長們的安全感逐漸喪失。葉元之表示,一般老師面對幫派少年,通常「無法管」也「不敢管」,上會期他多次提案在國中增設受過訓練的「校安人員」,確保校園安全,這是許多國中老師的心聲,但教育部政策牛步,僅回應已在國中增設「學務組副組長」,但學務組副組長也是一般的文職老師,還是無法面對幫派少年,現在很多學校的學務組長都是代理老師,就是許多正式老師不願接這個「困難」的工作。葉元之呼籲,「校園安全至為重要」,教育部應該勇於承擔責任,正視校園安全問題,提出更具體、更積極的對策來保障學生安全,唯有提供足夠的校安人員、加強對校園暴力的預防與處理,才能真正讓家長與學生對校園環境感到安心,讓校園成為學習知識和成長的安全場所。
割頸案國中乾兄妹獲輕判!楊爸斥乾哥鬼扯「刀自己飛進來」 怒喊一定上訴
新北市某國中郭姓少年,2023年底幫同校「乾妹妹」林姓少女出頭,持彈簧刀攻擊楊姓男同學,造成對方頸部受傷、大量失血日離世,全國震驚。新北地院少年法庭30日審理後,判處郭姓少年9年、林姓少女8年徒刑。對此,楊姓少年父親一度哽咽落淚「真的判太輕了」,直呼難道一條人命比貪污還要不值錢嗎?更批「司法都壞掉了」,揚言會繼續上訴。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楊爸爸30日在一審判決出爐後與新北市議員石一佑視訊通話,提到判決結果,直呼「很好笑的台灣法律耶!」質疑郭生開庭時一直說他只是要刺大腿,「但我兒子身高175公分,他才差不多160而已,刺大腿會刀刀斃命嗎?」。說到激動處,楊爸爸甚至一度哽咽落淚,「真的判太輕了,一條人命比貪污還要不值錢嗎?不知道法官在做什麼,司法都壞掉了,我受不了,哪有人這樣判的,我兒子的公平都不知道要去哪裡找!」他強調,已經跟律師討論了,對於這樣的判決無法接受,一定會上訴,「這種判決誰能接受?我兒子這麼優秀,這樣子誰接受得了?」。對於林姓少女,楊爸爸也痛斥,林女出庭時一直說有去阻止,「但是一開始旁邊有同學阻止她們兩個時,林女還叫旁邊的人『不要多管閒事』,這是對的嗎?最後我兒子已經躺在那邊,她才說有去阻止,阻止個屁!」此外,郭生開庭時還企圖撇責,狡辯稱「人不是我殺的,刀子也不是我的,(刀子)不知道怎麼飛進來的」;楊爸爸痛斥,事實上案發當天郭生吃早餐時,就有亮出這把彈簧刀,中午案發前的一個下課時間,郭生去找同儕時,也有亮刀,「然後他說他不知道自己有帶刀?刀是自己飛進來?那之前兩度亮刀呢?也是直接飛進來嗎?」。石一佑則表示,有和楊爸爸討論過,「可以的話當然是希望(郭少、林女)判死刑,但我們也清楚,有少事法在(死刑)根本不可能,但起碼也不要判這麼少,判個8、9年,關沒幾年就可以假釋,出來以後換個名字就大尾了!」。另外,郭生的父親稍早表示,「覺得兒子已經有後悔了,司法該怎麼判就怎麼判」;而楊爸爸則回應,「(郭生、林女)在法庭上一直不肯承認,你認為他們有悔過嗎?更何況我們的法律是這樣的嗎?殺了人有悔過,就能輕判嗎?這已經本末倒置了吧,當時他們都沒有給我兒子任何機會耶,然後殺了人,只要輕輕地說『我有悔過了』,這樣子就可以了嗎?」。
死刑「有條件合憲」 藍委提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修法
憲法法庭20日針對死刑作出「有條件合憲」的判決,卻設下判死的嚴苛條件,被質疑「實質廢死」。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游顥、黃建賓、林沛祥26日召開記者會,痛批大法官創設重重限制,導致判死刑比登天還難,提議將無期徒刑分為三級,新增一級無期徒刑,即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新增二級無期徒刑,服刑滿40年方得假釋,以及三級無期徒刑,即維持現行制度25年可聲請假釋。吳宗憲指出,大法官這次埋下3大魔王關卡,「欠缺就審能力不能判死」、「法官須一致決」、「欠缺受刑能力不能處死」。「就審能力」部分,對一般身心障礙被告,現行法就是強制須有律師幫他辯護,如果沒錢,法院也會派公設辯護人給他。但大法官就殺人犯被告,若無法自我辯護,卻要求不能判他死刑,不就導致殺了人的被告只要在審判時裝瘋賣傻,就可免於死刑的懲罰,等於是我犯殺人罪,反而越不容易判死。吳宗憲提到,有些人認為有了無期徒刑就可以廢死,因為無期徒刑比死刑更讓人恐懼,然而我國並沒有終身監禁的無期徒刑,現行刑法雖規定服刑滿25年就可以聲請假釋,但根據法務部112年的統計資料,無期徒刑只要17.9年就可以假釋,隨時可能假釋趴趴走;且日後殺了人關不到18年就可以出來,因此他也質疑,如此降低犯罪成本,恐讓再犯率升高。吳宗憲建議,將無期徒刑分為三級,新增一級無期徒刑,即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新增二級無期徒刑,服刑滿40年方得假釋,以及三級無期徒刑,即維持現行制度25年可聲請假釋。
男警以為彈匣清空 女友盧他教開槍「下秒一斃了她」
美國佛州一名男警教導女友如何開槍,竟不慎射殺女友,導致對方頭部中彈身亡。這名叫做雷斯利(Leslie Boileau)的男警被捕後供稱,當時忘記已經放入彈匣,才會釀成這起悲劇。雷斯利面臨過失殺人指控,同時不得假釋。男警不慎射殺25歲女友。(圖/翻攝自X) 根據《紐約郵報》等外媒引述雷斯利的說法,由於女友波莉娜(Polina Wright)表示想要學習開槍,但是他卻忘記剛才已把彈匣放入步槍,因此朝波琳娜方向開一槍,子彈直接射入對方額頭。雷斯利撥打911通報,表示在家裡「意外射殺女友」。警方到場時發現,波琳娜頭部中彈身亡,手槍還放在大腿上,凶器步槍也在現場。透過現場證據證明,雷斯利「在示範使用步槍時,意外擊發了一枚上膛子彈,導致這起致命事件」。報導稱,雷斯利已經擔任警察8年,事發當天,他與25歲的波莉娜出門吃晚餐時,各自喝了3杯瑪格麗特雞尾酒。返家後,他剛好收到最近訂購的清槍工具,於是拿出一把AR步槍和一把9毫米手槍開始清潔槍械,並且進行了「第一次空槍射擊」,也就是在無實彈的情況下射擊。未料當女友表示想要學習開槍,雷斯利進行「第二次空槍射擊」時忘了已裝填彈匣導致憾事發生,雷斯利當場落網並面臨過失殺人指控,目前被關押在馬里昂郡(Marion County)監獄不得假釋。男警不慎射殺25歲女友。(圖/翻攝自X)
死刑有條件合憲 國民黨嘆:達到實質廢死目的
憲法法庭20日作出「死刑合憲,但增加『僅得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等限制」的解釋,國民黨對此結果表達遺憾,指出憲法法庭透過空洞、適用不易的「犯罪情節屬最嚴重」,加以死刑判決應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達到「實質廢死」目的,與絕大多數台灣人民感受有相當大的落差。國民黨強調,民進黨在黨綱的《自由人權》章節直接寫明,「研議廢止死刑的可行性」,直指民進黨廢除死刑的終極目標。這次釋憲結果幾乎宣示實質廢死,彰顯民進黨恐怕仍會以分階段的方式,不顧民意反對,逐步推進廢除死刑。國民黨指出,廢除死刑本來就是立法工作,更是政治問題。大法官的判決結果,雖然縮限範圍,但已經明確證明「死刑合憲」,民進黨主張廢除死刑毫無憲法基礎,應該清楚表態對於死刑態度,並修改廢死黨綱。尤其,賴清德身為民選總統,更應有明確態度,而並非用尊重釋憲結果,一筆帶過。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李彥秀表示,憲法法庭判決看似進一步保障被告人權,但在修復式司法成效依舊不彰的今日,欠缺配套的憲法解釋,不過是再次深化死刑存廢議題的社會對立,更是讓問題治絲益棼。李彥秀分析,法務部在釋憲辯論時提出,近5年476件殺人案,只有1件判死定讞,代表死刑案件極為嚴謹,死刑為不得已的最後手段。但釋憲案的縮限解釋不但畫蛇添足,更是身為最高司法機關,卻否定司法制度嚴謹性,恐怕衝擊基層司法部門信心,一再增加的門檻,更是影響承審法官依法判決死刑的心證,恐怕等同於實質廢死。李彥秀進一步指出,此次憲法法庭判決結果,代表我國將邁入「實質廢死」時代,37名死囚皆得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預期有極高可能檢察總長將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進而撤銷原死刑判決,屆時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須一致決維持死刑,否則僅能退而求其次改判無期徒刑,依現行規定25年便可申請假釋。李彥秀強調,憲法法庭博得名聲與歷史定位後,死刑經合憲性限縮解釋所衍生例如事實審法院如何認定「犯罪情節屬最嚴重」、無期徒刑制度如何檢討調整,不過是不負責任的將問題丟回普通法院與立法者。不僅讓司法者遭受恐龍法官、象牙塔裡法匠之譏,更讓司法與人民相形漸遠。
請舞獅、爆乳女郎接好朋友出獄遭送辦 法官不罰警批「高調炫耀」將抗告
台中黃姓男子因吳姓好友出獄,8月23日下午找來舞獅團和爆乳女郎在台中監獄外表演,高調為好友接風,遭第四分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但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黃男行為未「藉端滋擾」裁定不罰,第四分局則回應,黃男高調炫耀,嚴重影響社會觀感,將提起抗告。據了解,吳男因案入監,並於8月23日下午假釋,黃男到監獄外為好友接風,還請來舞獅團與爆乳鋼管女郎表演,還高舉「恭喜返鄉」的紅布條,高調歡迎吳男重獲自由。而影片被放到網路上後引發熱議,警方認為黃男此舉是藉端滋擾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之妨害安寧秩序行為,將黃男移送法辦。但台中地院簡易庭審理後,認為黃男聘請舞獅團和鋼管女郎是要迎接吳男出獄,並未並未假借事端滋事擾亂妨害公共秩序或社會安寧,不構成「藉端滋擾」的要件,裁定不罰,全案仍可上訴。警方則對此裁定無法接受,表示黃男將過程錄影並放上網路,嚴重影響社會觀感,將檢具新事證提出抗告。
少女不滿戀愛被干涉!向男友下通牒5小時內殺死媽媽 失敗後親自勒死
美國一名33歲的男子瓊斯(Jonathon Jones)日前因與未成年人的17歲女友庫恩斯(Kaitlyn Coones)發生不當關係而面臨指控,而後瓊斯被命令佩戴GPS追蹤設備,並被禁止與庫恩斯見面,他們卻違抗了法庭命令,偷偷與對方見面,警方便展開了搜查,令人想不到的是警方趕到瓊斯媽媽的家後,沒有找到情侶的蹤跡,而媽媽卻失蹤了,且警方發現有人試圖清理地板上和冰箱下面的血跡,最後在訊問下,庫恩斯坦承自己教唆男友殺害其母親,只因為對方一直干預這段感情,男友因遲遲沒動手,最後她選擇親自介入這起謀殺案。據外媒報導,庫恩斯15歲時便跟男友在一起,上個月瓊斯因與庫恩斯發生不當的關係而被判有罪,瓊斯在即將宣判前被命令佩戴GPS追蹤設備,並被禁止與庫恩斯見面,但他們違抗了法庭命令。當局擔心庫恩斯的安全,便展開了搜查,不久之後,警方趕到瓊斯媽媽的家,但沒有找到庫恩斯或瓊斯的蹤跡,而瓊斯的媽媽妮可(Nicole Jones)卻失蹤了。而後警方在廚房裡發現有人試圖清理地板上和冰箱下面的血跡,到了5月6日全國展開追捕,而根據瓊斯最近的定罪,調查人員認為庫恩斯是被瓊斯綁架的,並懷疑他殺害了自己的母親,在5月8日兩人在墨西哥被發現,警方對這對情侶進行了訊問,庫恩斯竟承認謀殺妮可都是她的主意。 庫恩斯說,4月19日她稱妮可一直在「干涉」她的關係,決定向男友發出了最後通牒,給了他5個小時的時間來殺死母親,否則她就會自己動手,庫恩斯還威脅說,如果他不這樣做,就要跟他分手,然而當時間到了瓊斯沒有採取行動時,庫恩斯給了他額外的一個小時,但最後男友仍未有行動,庫恩斯介入了。庫恩斯告訴警方,她出去找一塊大石頭,當時妮可正彎著腰站在冰箱前,庫恩斯在後面用石頭擊中她的頭部,將她勒死,瓊斯則幫助庫恩斯處理掉了母親的屍體,瓊斯的GPS追蹤器也記錄了而後的棄屍路線。如今,現年18歲的庫恩斯和34歲的瓊斯都被判處終身監禁,25年後有機會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