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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投皇池溫泉偷拍主嫌收押禁見!昔自製偷拍器「同月落網」 知情人士:自有報應
台北市北投區「皇池溫泉御膳館」以青磺、白磺溫泉及美味的砂鍋粥聞名,不過今年3月起,陸續有多起情侶泡溫泉遭偷拍,且影像外流的事件。士林地檢署查出,影片來源是性犯罪網站「創意私房」,並帶回3名涉嫌在網路上散布的網友。據了解,偷拍主嫌L男近日已落網,並被收押禁見,其為知名偷拍慣犯。2024年3月起,陸續傳出多對情侶在湯屋泡湯遭偷拍且影片外流,至少10多人受害,10多支影片在網路上流傳。事後業者整修會館後方竹片、加裝鐵絲網,並且宣布取消24小時營業,調整3間會館的營業時間。士林地檢署獲悉媒體報導本案後,認涉及侵害他人之隱私及性私密影像之權益保障,旋即指派婦幼專組檢察官指揮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積極蒐證,依法偵辦。調查發現,偷拍影片來源為性犯罪網站「創意私房」,並將涉案陳姓、黃姓及李姓被告帶回調查。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其等均涉犯刑法妨害秘密、散布性影像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重大,而分別諭知陳姓、黃姓及李姓被告各以5萬元、6萬元、6萬元交保候傳;同時參照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相關規定,協請警察機關通知相關網路平台業者將與本案有關網路性影像移除下架,以防止被害人遭受二度傷害。近日案情出現重大進展,刑事局逐一比對金流資料,抓到偷拍主嫌L男。士林地檢署指出,依據犯罪情節輕重,分別諭知涉案被告交保、限制住居及聲請羈押,並獲士林地方法院裁准,由於涉及後續共犯追查,因此暫時無法透露涉案被告身分、人數以及犯罪情節。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L男是北市知名的偷拍慣犯,昔拿著改造過的雨傘型偷拍相機偷拍短裙正妹,5年前犯案也是約在6月中旬被逮,這次也是,讓知悉的人員直呼「冥冥中自有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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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yz入獄又出事了!暗指網美「玩4P」 她嗆:亂說話會付出代價
Toyz(劉偉健)日前因販毒被判刑4年2個月,上月16日正式入獄。豈料,他近日又因過去在直播中暗指網美與原子少年前成員小孩「玩4P」,被依妨害名譽等罪起訴。網美表示,希望那些重傷她的人能好好處理接下來的所有事。網美昨(24日)在IG發布士林地檢署起訴書,內容提到,劉偉健2022年10月在YouTube開直播討論網紅糾紛時,將手機號碼訊息公開予觀看者知悉,此外,談論到該名網紅與他人間妨害性自主糾紛案件言論,將其剪輯精華,使不特定人均能共見共聞,而以侮辱性及涉及個人隱私之不實事項之言論指摘網紅,足以貶損網紅之名譽。網美昨(24日)在IG發布士林地檢署起訴書。(圖/翻攝自網美IG)檢方認為,劉偉健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罪,因此將他起訴,並建請法院分論併罰。對此,該名網美表示,亂說話是會付出代價的,不了解情況沒必要去隨意揣測,不管是劉偉健還是何先生,2位的官司結果都足以證明她的清白,自己從未有過任何約砲或多人濫交的行為,沒想到無心與友人的玩笑,會被曲解成這種意思。網美說,「我也從這次的事情中了解到,我不該失了分寸,無論是多親密的人,都不該亂開玩笑,引人誤會,也希望那些重傷我的人能好好處理接下來的所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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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出新怪獸2/徒法不足自行 斬斷金流重刑度比修法打詐更務實
身兼民進黨主席的賴清德總統,上週在民進黨中常會頒下軍令狀,重申對詐騙零容忍,要求綠委應努力讓「政院版」新打詐四法草案在立院本會期過關。惟新法在立院委員會初審時,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多個人權團體,及立院預算中心提醒立委應「更細緻」審查草案,避免照單全收,讓政府能扛著打詐大旗、行監控人民之實「打詐打出新怪獸」。包括民間司改會、台灣人權協會等團體在「新打詐四法」審查前,呼籲立委應更細緻的檢視草案中可能涉及侵害人權的條文,絕不能因「打詐」是全民共識,就直接放行有侵權疑慮的條款。(圖/周志龍攝)熟悉網路詐騙案件的法界人士分析,行政部門長期怠職,導致詐騙行徑猖獗,而檢警偵辦犯罪的工具也的確跟不上詐團使用的新科技,然而政府接二連三修法,卻未針對「斬斷金流」與「重懲」對症下藥,就是因為相關部會無法整合防治,因此即使檢警最終利用科技偵防,逮獲主謀與車手,受害者損失也難全數追回。該人士解釋,打詐五法修法後,主管「金流、虛擬幣監管」的金管會、主管「網路」的數發部、主管「國內外通訊」的NCC,手中早有不少「打詐工具」,但部會間存在本位主義、互踢皮球,難以遏阻詐騙,更別奢言追回詐款,回復受害者權益。政院去年5月才剛頒佈「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 1.5 版」,包括《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洗錢防制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修正草案等,打詐五法雖也經立院火速三讀,但詐騙手法日新月異,詐騙案也變本加厲。然而包括臉書等全球知名社群媒體,網頁上的詐騙訊息卻從未間斷,連挺綠色彩鮮明的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都忍不住在5月13日發文,痛斥「詐騙橫行是政府不作為所造成」。尷尬的是,政院才在前一天剛通過「新打詐四法」草案,「不斷修法」是否能徹底遏止詐騙,或轉移政府部門「徒法不足自行」窘境,引發議論。立委洪孟楷諷刺地說,現在民眾Google搜尋打詐方法或反詐電話等關鍵字,網頁卻最前面跳出的竟常是詐騙集團投放廣告。他認為,政府若連阻止詐騙集團投放廣告都難阻止,就是助紂為虐、姑息,政府應立即嚴格要求搜尋引擎業者不得刊登疑似詐騙廣告,並火速偵辦逮人,且立刻阻斷金流,讓詐騙集團得花更多時間、人力成本,最後仍收不到贓款,就不會有人做「殺頭生意」,這些都不必等新打詐四法三讀就能立即做。立委羅智強也說,詐騙網頁橫行,詐團機房(網路主機)多半設在海外,法務部想方設法利用科技偵防、監控民眾上網行為,但其實數發部早有能力查封來自海外的詐騙網頁,日前出手查封兒少性影像網站「創意私房」,就是採取「停止解析網域」手法,查封來自海外網頁。立委羅智強(圖中)強調,朝野立委並不反對修法打詐、科技偵查合法化,但前提是不能侵害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例如,警方監控網路,事前為掌握時效,可不用申請,但事後一定要強制通知被監控,方便申訴救濟。(圖/報系資料照)羅智強說明,數發部過去雖曾查封疑似不法網頁,但前提是網站業者必須先加入自律公約,但願自律的網站業者太少、想賺錢的業者更多,數發部遭外界痛斥太消極後,才同意採用「緊急處理」方式應對。而被數發部「停止解析網域」的不法網頁,也因此從民國110年的一年僅65件,一路上升到112年已達34539件,僅今年1到5月就已高達13930件,印證數發部不必靠打詐新法,就能對付詐騙網頁。另外,詐騙受害者及人權團體長期呼籲金管會要硬起來,即時「阻斷」詐騙集團金流,但新打詐四法僅規範,銀行業可配合警方通報後「即時圈存」非法款項,但是否就能確實發揮阻斷詐騙集團金流,追回受害者被詐款,仍考驗金管會對銀行的拘束力,以及銀行業者拒絕成為詐團幫兇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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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出新怪獸1/打詐科技偵查政院索「空白授權」立委巧諷「王膝知」恐更多
行政院去年力推打詐五法後,打詐績效不彰仍為全民詬病,不到一年又火速推「新打詐四法」,並將有侵害人權隱憂的「科技偵察」手法合法化,還要立院給「空白授權」,檢警從而可以監控民眾網路流量紀錄,事前不需法院許可,事後不用通知民眾,立委擔憂立法後,不僅打詐能用,《國安法》、《反滲透法》也能援用全面監控網路「想看就看」,形同宣告「大監控時代」來臨。詭異的是,朝野目前正為民進黨中央是否利用電信業者違法提供個資,監控在野黨吵得沸沸揚揚,但對政府援引新打詐四法授權任意監控民眾網路、手機,就連無辜第三者都可能陷入被監控危機,雖然人權團體多番提出警告,朝野立委聽者藐藐,爭議的打詐四法依舊火速完成初審、送院會協商。新打詐四法涵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案,及《洗錢防制法》修正案,其中合法化科技偵察標的頗受爭議,包括監控民車GPS訊號、民眾網路流量記錄,用熱顯像儀監控民宅室內活動、監控民眾手機訊號等。而執法單位運用的偵查工具「M化車」就是虛擬基地台,凡是M化車停留的周邊500公尺、360度內範圍所有手機訊息皆可以全面截聽,可追蹤嫌疑犯罪足跡及通聯,被視為「破案神器」,警政署、海巡署與國安局都採購並使用中,但過去因無法律授權依據,法院屢以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作出拒絕採認的判決。不法集團犯案手法日新月異、還會利用最新科技犯案,警方也被迫採取科技偵察辦案,圖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設立的「鷹眼隊」,可透過路口監視器鎖定嫌犯移動蹤跡。(圖/趙世勳攝)立委羅智強說,詐團魔高一丈,檢警壓力可想而知,只能用科技偵察應對,但保障基本人權是合法科偵的前提,檢警雖擔心事前申請錯失時機,但事後亦應通知當事人,方便救濟求償。他還說,不同科技偵察手段應有不同人權保障考量。例如草案明訂M化車要法官許可,立委就更關心M化車蒐集資訊銷毀及申訴救濟,目前爭議最大的是,新法授權司法警察可監控包括「IP位址」在內等民眾六項使用網路流量資料,凡監控不超過24小時,事前不必申請、事後不用告知,侵害人權疑慮甚鉅。法務部長鄭銘謙、次長黃謀信堅持,事後通知與否,應尊重司法院(法官)決定,法務部未來也會有「內控」,但羅智強開酸法務部說,檢方長期宣稱「偵查不公開都有內控」,但近年高達7000多件檢方「偵查公開」疑案,卻無任一案成立,「內控保證」一說不具公信力。民進黨立委莊瑞雄提醒,昔日「馬王政爭」爆出特偵組非法監聽,不僅特偵組因而被廢,通訊監察保障法還大翻修,如今民眾使用手機頻率更甚市話,但監控當事人與無關第三者之間資料應有不同的標準,否則很可能又出現「監控A手機,卻辦B案件」,當檢警可任意執行監控,當事人卻渾然不覺,事後該如何針對人權被侵害求償。立委莊瑞雄直言,「馬王政爭」驚爆特偵組非法監聽,如今民眾使用手機頻率更甚市話,因此新打詐四法雖讓科技偵察合法化,但監控當事人與無關第三者應有不同程度的處理標準,避免人權遭侵害的疑慮。(圖/方萬民攝)他說,電信單位配合新打詐四法,未來將存取更巨量的客戶上網紀錄,至於業者要保存個資多久、能否交叉比對,以及駭客入侵與外流詐團,這些都不是法務部內控管得上的,當心打詐養出難以控制的新怪獸。莊瑞雄向來力挺政院決策,言談間雖未提到「王義川偵防疑雲」,卻巧用政爭往事顯然「用心良苦」,提醒政府擅開科技監控「後門」,恐怕後患無窮。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林俊宏指出,「網路流量紀錄」包含手機使用行動網路,產生的「手機辨識碼」、「IP位址」、「連線時間、用量」、「瀏覽網址」等,未來科技偵防標的是否涵蓋全民上網歷程,法務部有必要更清楚釋疑,至於開放司法警察任意調取個人資料,也應訂出更清楚要件,就算有緊急狀況,也需有第三方中立機關事後審查機制,才能保障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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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子驗DNA掀家族醜聞 與爸爸無血緣關係…生父竟變「叔叔」
親情不止於血緣所繫!國外一名20歲女子出於好奇,買了DNA檢測儀,卻沒想到結果顯示,她和爸爸沒有血緣關係,代表媽媽不忠背叛,進一步檢驗還發現更意外的真相。原PO在《Reddit》討論區提到,媽媽因為健康問題在她小時候過世,目前家中只剩她和爸爸相依為命,父女倆的感情很好,而叔叔則住在距離1小時路程的地方,每隔幾個月就會見面。原PO透露,爸爸的生日禮物收到朋友送的DNA檢測儀「23andme」,她覺得很新奇,也決定買1個,沒想到檢驗之後,個人資料卻顯示爸爸是「叔叔」,她不是女兒而是「姪女」,進一步研究發現,資料將「叔叔」列為她的爸爸,將表兄弟(叔叔的2個兒子)列為同父異母的兄弟。結果顯示爸爸為原PO的「叔叔」。(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這個結果讓原PO和爸爸感到震驚,想確認是否有錯誤,但後來證實無誤,她的「叔叔」是親生爸爸的可能性非常高。爸爸為此感到很傷心,從那之後父女倆也沒說過後,「我替他覺得難過,因為他真的很愛我的媽媽,並總是告訴我有關她的事」,她不知要如何面對,不知道該如何聯繫親生爸爸。經歷曝光後,引來一番討論,網友紛紛表示:「妳的爸爸是養育妳的人,而不是媽媽生下來的人」、「告訴爸爸,無論如何他都是妳的爸爸,妳不在乎測試結果如何!告訴他妳愛他,並且會為他而存在,他不必獨自經歷這一切」、「他永遠是妳的爸爸,任何DNA測試都無法消除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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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apk」手機app! 上百民眾收詐騙簡訊 警逮19歲桃園男擴大偵辦
刑事警察局分析近來詐騙案件,發現有上百民眾收到假冒電信業者發送的詐騙簡訊,詐騙集團不只會誘騙民眾點擊釣魚網址,以騙走個資盜刷信用卡,近日還不時在社群平台發布假抽獎、徵人廣告,再引誘民眾下載檔名為「apk」的應用程式,透過不知情者的收機自動發送大量釣魚詐騙簡訊。刑事局專案小組今年初與桃園市警察局楊梅分局共組專案小組,3月循線查獲桃園一名19歲呂姓男子,並扣押作案的手機、SIM卡等贓證物,詢後依詐欺罪嫌移送法辦,針對呂男背後是否有其他共犯,將持續擴大偵辦。檢警調查,詐騙集團透過Instagram社群平台刊登抽獎、徵才打工等廣告,利用抽獎機會引誘民眾加入LINE或Telegram好友,利用通訊軟體層層轉介的隱匿性,以製造多重斷點,再要求民眾下載「sms-gateway.apk」應用程式,運行該應用程式會自動發送大量釣魚詐騙簡訊。刑事局年初與桃園市警方共組專案小組,循線查獲桃園一名20歲呂姓男子,並扣押手機、SIM卡等贓證物,背後是否有其他共犯將持續擴大偵辦。(圖/翻攝畫面)刑事局調查,呂男涉嫌以假網址釣魚不知情的民眾,再盜刷信用卡,3月27日偕桃園警方前往呂男位於新屋區的住處搜索,查扣涉案手機1支、SIM卡2張,全案詢後依詐欺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將持續清查呂男與詐騙集團的關係。刑事局表示,詐騙集團過去常透過傳統簡訊途徑,偽裝成國內公營事業、電信業者、電商或銀行,誘騙民眾點擊訊息中夾帶的釣魚網站,進而騙取個人資料或信用卡資訊,呼籲大眾須對簡訊內容再三查證,切勿點擊不明網頁連結,也不要輕信含有特殊指示的抽獎活動或來路不明的打工機會,尤其無實際理由要求加入Telegram好友者,更需謹慎看待,有任何疑問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警方將持續查緝詐欺集團,以避免民眾受騙,維護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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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性侵案逆轉!女學生誣告教授傳染性病反遭法辦 2審加重判刑出爐
2021年台大爆發教授性侵醜聞,1名女學生在網路上匿名發文,控訴電機系教授無套性侵,還疑似傳染性病,引發社會譁然,然而,經過法庭審理,案情出現大逆轉。女學生不僅提告失敗,反而被控誹謗和竊錄,最終被判處拘役75日和6個月有期徒刑。根據判決,2021年9月23日,女學生與教授共進浪漫晚餐後,相約至摩鐵合意發生性行為,完事後,女學生趁對方不注意時偷拍床照,5天後,在網路平台上公審教授,指控他隱瞞婚姻身份、傳染性病,並附上報案三聯單,立即引起熱議。2021年11月,女學生再次發文,指控教授拔掉保險套硬上,讓其身心俱疲,且過程中還無視其反抗和求戴套的要求,女學生隨後提告性侵,但檢方查無妨害性自主罪證,最終教授獲不起訴處分。反而,女學生被控加重誹謗和竊錄他人隱私,女學生在一審中坦承犯行,並向教授道歉,法官考量其患有精神疾病,判處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檢方不服上訴,二審中,女學生辯稱拍照是為了保全性侵證據,並堅持教授未經同意不使用保險套,法官認為女學生的指控具誹謗性,且在事發後未立即表示不快,反而有「你之後還會約我嗎?」等言論,顯示她不滿教授態度冷淡,而非性侵,並指出女學生發表言論的動機並非為揭發真相,而是基於個人情感不滿。最終,二審法官依《竊錄他人隱私罪》 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另因2篇文章動機不同,依2個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合併處6個月有期徒刑,案件可再上訴;法官強調,女學生貶損教授名譽的行為不可取,即便動機能理解,但仍需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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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小白機」兜售全國人民個資!每筆賣5百牟利 2男遭起訴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二大隊於112年4月間接獲檢舉,有犯罪嫌疑人利用通訊軟體兜售全國人民個人資料,查詢每一筆個資收費等值新臺幣500元之虛擬貨幣。檢警去年持搜索票逮獲犯嫌顏男、張男,並查扣存有大量民眾個資的電腦硬碟6個,檢察官複訊後認定2人涉嫌違反個資法,近日偵結依法提起公訴。檢警調查發現,本案犯嫌收費後,由顧客提供欲查詢對象之姓名,犯嫌再查詢全國同姓名者,並由居住地及年齡分析出特定個人,最後將被查詢對象之個人資料(含姓名、生日、身分證統一編號、電話、工作單位名稱、工作單位地址)回傳予顧客。經刑事局調查確認犯嫌身分及犯罪地點後,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共組專案小組,首先在臺中市東區某套房大樓查獲張姓男子犯罪所用之筆記型電腦,再循線查獲該全國個人資料庫電子檔案之供應上游犯嫌顏姓男子,該資料庫俗稱「小白機」,因需安裝於指定型號之白色筆記型電腦上故因此得名。警政署呼籲有心人士如透過不法管道取得他人個人資料,除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外,若個人資料外流而使當事人成為詐欺、暴力等犯罪之被害人,還可能被認定為涉嫌重大犯罪之共犯。刑事警察局也再次宣示維護民眾個人資料安全的決心;民眾如發覺個資外洩之情事,請立即將相關證據蒐集後,向就近之警察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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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美軍曾在菲律賓進行「反中國疫苗運動」 手法曝光
路透社14日報導,在COVID-19大流行最嚴重的時候,美國軍方發起了一場秘密行動,以對抗中國在菲律賓日益增長的影響力,而菲律賓是受這種致命病毒打擊尤其嚴重的國家。對此,菲律賓駐華盛頓特區大使館沒有回應,包括是否了解五角大廈的行動。路透社一項調查發現,此舉旨在引發人們對中國提供的疫苗和其他救生援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懷疑;透過冒充菲律賓人的假網路帳戶,軍方的宣傳工作演變成反疫苗行動,社群媒體貼文譴責了口罩、檢測試劑盒以及中國科興疫苗的品質。路透社在X上發現了至少300個帳戶,這些帳戶與熟悉菲律賓行動的前美國軍方官員分享的描述相符,幾乎所有內容都是在2020年夏天創建的,並以「#Chinaangvirus」的口號為核心,中國的他加祿語就是病毒。檢視2020年7月的一則典型推文,就是用他加祿語寫下「新冠病毒來自中國,疫苗也來自中國,不要相信中國」。這些文字旁邊配著注射疫苗的照片,還有中國國旗和飆升的感染圖表。另一些推文則提到,「來自中國的個人防護裝備、口罩、疫苗等,假貨,但新冠病毒是真實存在的。」在路透社向X詢問這些帳戶的情況後,該社交媒體公司刪除了這些個人資料,並根據活動模式和內部數據確定它們是機器人活動的一部分。路透社指出,美國軍方的反疫苗行動於2020年春季開始,並擴展到東南亞以外地區,並於2021年中終止;五角大廈針對中亞和中東地區的當地受眾量身定制了宣傳活動,在多個平台上結合使用虛假社交媒體帳戶,在穆斯林中散佈對中國疫苗的恐懼,當時該病毒已導致數萬人死亡;而該策略的關鍵部分是,放大有爭議的論點,即由於疫苗有時含有豬明膠,中國的疫苗可能被視為伊斯蘭法所禁止的。路透社發現,這項軍事計劃是在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的領導下啟動的,並在拜登(Joe Biden)就任總統幾個月後持續進行,即使在社交媒體高管警告新政府五角大樓一直在販賣新冠病毒錯誤訊息之後也是如此。路透社還發現,拜登白宮在2021年春季發布了一項法令,禁止反疫苗工作,這也貶低了其他競爭對手生產的疫苗,五角大廈啟動了內部審查。菲律賓駐華盛頓特區大使館沒有回應,包括是否了解五角大廈的行動。然而,菲律賓衛生部發言人則表示,路透社的調查結果值得有關國家有關當局進行調查和聽取。報導指出,菲律賓醫療保健專業人士和前官員對美國的反疫苗行動感到震驚,他們認為,這行為利用了本已脆弱的公民。菲律賓疫苗接種基金會執行董事布拉沃(Lulu Bravo)直言,公眾對2016年在菲律賓推出的登革熱疫苗的擔憂,導致人們對整體疫苗接種產生了廣泛懷疑,五角大廈的行動利用了這些恐懼。曾在疫情期間擔任世界衛生組織和菲律賓政府顧問的博士Nina Castillo-Carandang說,「當人們快要死的時候你為什麼這麼做?我們非常絕望,我們自己沒有疫苗能力。」她指出,美國的行為在傷口上灑了更多鹽。菲律賓前衛生部長卡布拉爾(Esperanza Cabral)表示,菲律賓人不願意信任中國的科興公司,該公司於2021年3月首次在菲律賓上市。卡布拉爾強調,自己對美軍的秘密行動並不知情。不過她確信,「有很多死於新冠病毒的人本來不會死於新冠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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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詐修法讓檢警能調民眾網路紀錄 連綠委都擔心「養出怪獸」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今天質詢時,提醒法務部長鄭銘謙,法務部為了「打詐」修改「通訊監察保障法」,新增將民眾的「網路流量記錄」資料納入檢警辦案時可向電信業者申請調閱的對象,將形同要求電信業者長期保留手機、網路使用者的大量數據,包括上了哪些網頁都鉅細靡遺。他擔心此舉將讓電信業者擁有使用者「更巨量的資料」進行分析比對「恐將養出更可怕的怪獸」,這些資料一旦被駭客攻擊偷走,後果更難設想。莊瑞雄說,根據「通訊監察保障法(簡稱通保法)修正案」草案,法務部未來將可要求電信業者提供民眾(嫌疑人)「網路流量記錄」,內容包括「個人用戶、電信使用人的通訊設備識別資料、網際網路位址及位置資訊、通訊時間、連線用量與封包數量、網域名稱、應用服務類型及協定」等記錄,未來詐騙嫌疑人包括「曾瀏覽的網頁」檢警都有機會清楚掌握,隨時可向法院申請調閱、要求電信業者提供。立院司法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打詐四法」中的通訊監察及保障法修正草案,鄭銘謙在報告時說,該項修正案主要針對檢警未來辦案可調閱的民眾六種「網路流量紀錄」的定義,並規定調取「網路流量記錄」前要先經過法院同意,並新增兒少性剝削條例、國安法、反滲透法、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相關的罪責,強化查緝能量。不過,由於「通訊監察及保障法修正草案」內容,攸關人權、隱私權保障,以及手機、電信業者的個資隱私保護,即使執政黨立委也有不少疑慮。莊瑞雄也一再「委婉」提醒法務部長鄭銘謙,面對來自民間團體及各黨立委的質疑,不能僅用「行政單位有內控機制」「未來草案三讀後就會以子法規範」千篇一律的回覆,必需要更積極的向外界說明,並補充草案不足之處,否則為了「打詐」倉促修法,恐怕將養出「更恐怖的大怪獸」,後患無窮。莊瑞雄表示,釋字631號釋憲文,「人民權益」顯然比「刑事訴訟中的刑事訴追利益(例如破獲詐騙案)」,位階更高,該解釋文同時也釐清「人民秘密通訊自由」的保障範圍。莊瑞雄指出,「通訊監察」與「搜索」「扣押」同為刑事訴訟所使用的偵察手段,但檢警對嫌疑人祭出搜索、扣押,在向法院申請許可時,當事人還有機會行使必要的防禦權。但如果將「網路資料」也列入「通訊監察」的對象,監控使用者網路恐怕「來無影、去無蹤」「神不知、鬼不覺」,當事人未必能申請救濟,尤其監控手機內容就是當事人自己的聲音及談話,當事人甚至連「聲明不符」的機會都沒有。此外,莊瑞雄也質疑,通訊監察法新增將「網路流量紀錄」納入監控範圍,但草案規定(檢警)卻沒有告知當事人被監控的義務,法務部的設計,令人費解。鄭銘謙則在幕僚猛給小抄的情況下說明,是否要給予「被監控網路流量記錄」者通知救濟,應由司法院做通盤考量,但莊瑞雄顯然不滿意這樣的答覆,強調憲法保障人民通訊自主權,大法官會議解釋也提過「人民生活私密領域不受侵擾及個人資料自主權」,但不論司法院或法務部僅一再強調(通訊監察)行政機關會有內控,但卻沒有將(網路通訊監察)告知當事人規定,顯然不恰當。他強調,以往立院在通訊監察修法過程中「監聽蒐證」就已爭議不斷,例如「馬王政爭」爆發後,整部通訊監察法幾乎都大翻修,監聽也變成「一人一狀(法院核准檢警一次監聽申請、只適用一個監聽對象)」。莊瑞雄因此警告,法務部目前要求電信業者提供的六種「網路流量記錄」,究竟要監控民眾使用網路的哪些部份,法務部應該先對民眾講清楚。莊瑞雄還表示,因修法,電信業者未來可能以「配合政府」為由,更能理直氣壯的長期保存使用者電信、手機及網路使用記錄,業者將因此累積更巨量的使用者個資,可作為分析、比對上網習慣,甚至提供與政治相關的活動行為分析,會不會又引發外界憂慮,為了「打詐」養出一頭「難以控制」的大怪獸?鄭銘謙在答詢過程中,雖曾試圖說明法務部調取使用者個資,未必會詳細到瀏覽每個網頁都清楚呈現,但莊瑞雄仍認為,鄭銘謙還沒看懂問題的嚴重性,就算調閱「網路流量記錄」也需要法官同意,他仍認為讓電信業者永遠保留客戶的網路、電信使用資料,外界一定會有疑慮。他還批評,法務部總是動不動就說「有行政監督、內控」,回應立委及民團的質疑,但業者長期保存資料,法務部哪有辦法「內控」?那些是電信業者的事。鄭銘謙雖再度強調「法務部子法會管理」,但莊瑞雄說,就算有子法,當電信業者保留巨量資料,如果又被駭客侵入奪走,萬一又被有心人利用,法務部修法要打擊犯罪的美意,會不會又成為詐騙集團的「新養分」?果真如此,豈不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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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偵法先立法個資保護再說?曾是「檢方」的吳宗憲這樣看
立委吳宗憲今天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如果打詐四法完成立法後,透過這些法律蒐集到的大量民眾數位資訊要如何處理?是否能比照德國的作法,成立「外部中立單位審查、定期向國會報告」?他也建議法務部,會同司法院、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就相關數位個資進行完整配套,包括未來檢、警要針對嫌疑人通訊裝置「使用木馬程式」,應該要讓立院瞭解大致作法。法務部長鄭銘謙則說,法務部未來將會制訂「內規」要點,讓執行單位有所依循,正在看質詢資料的吳宗憲聽到後,抬頭問鄭銘謙「所以法務部還沒有訂定保障科技偵察個資的規範?」,鄭銘謙說「等到立法後就會訂定內控機制」。吳宗憲聞言顯得有點訝異,要求法務部在兩個月內提供立院「如何保障科技偵察下的民眾個資」作法,並對鄭銘謙說「法務部總不等科技偵察保障法」都三讀了,檢察官都開始上線科技偵察了,還不知那些科技偵察個資要如何保護管理,他建議法務部思考,比照德國、找政府外部的中立第三方進行審查。吳宗憲強調,「打擊犯罪大家都支持」,但民眾都怕政府蒐集的個資又被濫用,畢竟「王義川風暴」雖然檢方還沒查出結果,但已經讓民眾人人自危,人心惶惶。此外,針對嫌疑人「設備端通訊監察」的部份,他也認為,法務部應該先提供立委「未來會怎麼做」,雖然具體程序並不在這次修法過程中,但未來檢警如果要對嫌疑人通訊設備「放木馬」,起碼應說明大致方向。鄭銘謙說,未來個人資料委員會成立後,會負責「科技偵察下的個資保護」業務,但吳宗憲並不滿意,提醒鄭銘謙,即使個人資料委員會成立,也只是政府下設的單位,雖然它標榜是「中立機關」,但是最後又會不會變成另一個NCC,遭質疑中立性、被罵到臭頭?這是全民最關心的事。吳宗憲今天質詢時也說,他曾任檢察官,一直認為偵辦案件如果涉及「人權保障」的部份,交給法官認定,就能避免由偵察機關自己下決定,在破案優先廈,不小心影響到人權,以前搜索權還在檢察官手中的時候,外界批評會被濫用,後來才移到法官手中,相當程度防範搜索權遭濫用。但他也說,因為司法院遲遲不修法,他在擔任檢察官時,確實也聽過不少檢察官抱怨因為沒修法,GPS也不能用、「M號車」也不能用,耽誤辦案,但即使如此,他個人仍希望「科技偵察」能夠透過修改刑事訴訟法實現,而非像現在單獨立「科技偵察法」,既然科技偵察各種類型案件都適用,搜索、扣押規範又都在刑事訴訟法中,只有「科技偵察」不由刑事訴訟法規定,獨立專法規範,他非常有意見,尤其「搜索」「扣押」有法官進行審斷、保留,科技偵察卻不必,雖然此舉可能有助提高「偵辦效率」,但未來也可能形成「法務部訂定的規定、卻要司法院法官遵守」之質疑,不僅體例很怪,更可能會引發「球員兼裁判」、無法充分保障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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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義川手機定位分析群眾 新黨提告違反個資法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日前在政論節目爆料,透過手機訊號定位可分析參與「青鳥行動」群眾,外界質疑監控人民,台北地檢署已主動分案調查本案是否涉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犯行。新黨5日上午以「現場被害人」身分到北檢控告王義川違反《個資法》,並將發起「一人一狀」告王侵害人權,每名被害人最多可向王求償2萬元。新黨新聞聯絡人季節說,青島東路的抗議行動,新黨也出動宣傳車到現場與抗議群眾「對話」,因此新黨不少人也是「現場被害人」,呼籲政府重視並查明真相。他說,王義川說他是用「膝蓋想的」,這行為是假消息造謠,已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恐嚇公眾,請問政府辦不辦?如果這事不是用「膝蓋想的」,就是政府監控人民,侵害人民隱私祕密,問題更嚴重,無論這事是否為「膝蓋想的」,政府都應該查清楚。新黨副發言人游智彬表示,用國家機器來監控人民,當時參與太陽花或者經過太陽花的,所有經過立法院周圍的人,都被民進黨、王義川、賴清德看光光了,中華電信及民間電信業者竟然還助紂為虐,讓王義川、賴清德來監控我們」。他說,他發起這項活動,呼籲年輕朋友以及當時有經過立法院的民眾,可以到他的YT、FB索取自訴狀,並向王義川求償,新黨將請義務律師幫忙,無償幫大家自訴王義川,讓大家一起參與「一人一狀告王義川,最多可以賺2萬塊」。王義川面對外界的質疑,要求查明真相,還反嗆聲「你咧著猴喔?」還戲謔回應相關資料是用「膝蓋想的」,言論更是引發軒然大波。據了解,北檢雖已分「他字案」調查本案,但並無具體涉案被告,不過在新黨今天提出告發後,依法北檢近日必須將王義川列為「他字案」被告,並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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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膝知」影響打詐法審查 羅智強批科偵法恐令人人自危
立委羅智強今天指出,法務部以「打詐」為由推出的「科技偵察法」,一旦立法過關,偵辦的對象恐怕不只詐欺案件,套用「青鳥運動」的說法,可能「連土風舞社團、學校老師、張忠謀、黃仁勳」等一般人都可能成為被偵察對象,法務部必須說明完整人權保障配套,他才會科偵法立法。羅智強指出,不論是國民黨或民眾黨等在野立委,甚至連民進黨自家立委,都希望「打詐」應修改「刑事訴訟法」著手,並在該法中成立「科技偵察」專章規範,為何法務部就是非堅持立「科技偵察法及保障法」不可?法務部長鄭銘謙回應「這是立法選擇問題」,他說,科技偵察法是為因應時代需要科技發展,如果用刑訴法修法恐曠日廢時,難立即適用,羅智強追問「修刑訴法為何曠日廢時?立委都已有草案版本了」,鄭銘謙則堅持「立專法速度會更快」。羅智強則存疑,強調「快慢之間」還有「周延性」的問題,他舉國會改革法案三讀為例,國會行使調查權聽證權,必需要全院113位立委院會決意,何況出席人員在某些狀況下還可以拒絕表達意見,例如涉及國防安全機密等,這已經是高門檻,但「青鳥運動」仍痛批國會改革法通過後,「學校老師、土風舞社、張忠謀、黃仁勳等一般人民都可能被聽證調查」。他因此質問鄭銘謙,如果認為綠營支持者的批評是對的,難道「科技偵察法立法後,就可以保證學校老師、土風舞社、學校老師、張忠謀、黃仁勳不會被科技偵察嗎,非犯罪嫌疑人能拒絕被科技偵察嗎」?羅智強說,立法院法制局已經質疑「科技偵察法草案門檻太寬鬆」,任何人都可能被檢方、警方引用該法列為被科技偵察的對象,鄭銘謙則表示,該法只針對個案蒐集證據,不會泛用到所有人民,但這番說法立即被羅智強痛批「廢話」「難道國會聽證權就會運用在所有人民上嗎,不也是有條件?」。鄭銘謙則辯解「要先有犯罪可能」,羅智強也不滿的表示,立法院聽證權的實施起碼還要全體立委決議高門檻,但科技偵察法卻只要「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認為必要時就可以科技偵察」,鄭銘謙停了半晌說「這條不是要拿掉了嗎」?羅智強則追問,打詐四法草案中不是將要新增「不能或難以用其他方法蒐集或調查證據之要件,作為科技偵察法的門檻」?鄭銘謙則說,科技偵察會「比照搜索門檻」,羅追問「那GPS訊號追蹤呢」,鄭銘謙說「在24小時內、必要時才會進行」,羅智強則表示「是否必要,是誰決定?不就是檢察官及司法警察說了算嗎?」。鄭銘謙坦承,未來科技偵察法不一定限定適用辦理「詐騙案」,其他案件也確有可能適用,而該法規定與現行「通訊監察保護法」要件也不同,「科技偵察的程度應該比監聽低」,羅智強則大酸「那王義川扯出的政治偵防疑雲,比監聽高還是低,請你回答。」,鄭則說「該案北檢正在偵察,我就不說了」,羅智強回酸,你不說沒關係,因為立法院法制局已示警,定位手機訊號、GPS訊號應該要有更完整的保障程序,保障非嫌疑人的隱私,在法務部沒有提出具體保護作法前,他對相關科技偵察規定,持保留立場。王義川事件讓電子監控議題再度受到關注,由於真相迄今未明,也連帶衝擊立法院本周陸續排審的打詐四法,包括《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以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洗錢防制法》兩項修正草案。民團昨日也聲明,指打詐四法內容,涉及諸多人權爭議,例如《通保法》修法將調取個人資料改成不須「檢察官保留」或「法官保留」,並擴張網路流量紀錄調取,完全沒有門檻要求,開放司法警察可以任意調取,任意監控每個人,要求立法院不要輕易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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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詐四法」等同監控人民?民團籲國會審慎立法
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開放文化基金會、全國律師聯合工作權益推動協會以及台灣人權促進會4日聯合舉行「監控開大門,國會同意嗎?」記者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林俊宏表示,立法院近日將開始排審「打詐四法」,針對台灣目前嚴重的詐騙問題,行政院提出相應的法律方案,但他質疑,政府打著「打詐」的名義,人民的資料可以被任意調取,卻沒有求償的管道,只能乖乖被監控,這對人權的侵害非常嚴重。行政院版的「打詐四法」分別為《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洗錢防制法》、《科技偵查法》。林俊宏指出,詐騙集團多透過網絡進行詐騙,行政院因此修了《通保法》,變成允許司法警察在無需檢察官批准的情況下,就能調取個人資料,也就是說,只要他認為有必要,他想調取個資就能調取。林俊宏進一步解釋,《通保法》還擴大對網路流量記錄的調取範圍,這些記錄可顯示一個人上網的詳細行為,包含訪問的網站、上網地點和使用時長等,這代表司法機關可以任意調取和監控個人的網路活動,而該法並未設置任何門檻或限制,完全的開放司法警察可以任意調取個資,「但立法理由卻只簡單地告訴人民,修法對隱私權的侵害很輕微」,他質疑,這樣的侵害是輕微的嗎?其實一點都不輕微。林俊宏強調,「打詐四法」中有提到「封網」機制,只要政府打著「打詐」的名號,認為有緊急狀況的情況下,就可以任意封鎖任何網站或平台,而這一機制同樣沒有任何門檻要件,也缺乏救濟途徑,更沒有陳述意見的機會,這對人民權利的侵害非常嚴重。林俊宏說,更令人擔憂的是,因為行政機關怕業者不願意配合,所以修法還對業者有很多的免責條款,這代表只要業者配合政府調取資料或封網,就不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這會讓政府只要「以打詐為名」就可以肆無忌憚地監控人民,任意調取人民的個資,且無人需要為此負責。林俊宏呼籲,立法院應認真審查「打詐四法」,若過度強調打擊犯罪,而忽視人權保障,尤其對人權侵害的保障機制卻完全沒有涉及,他們認為這樣的立法是完全有問題的,希望立法院審慎立法,以確保人民的基本權利能夠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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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真的可以了!社群平台X修改用戶政策 合規「色色內容」可以上傳
雖然在此之前,社群網站X(前身為Twitter)就並不會太過於拘泥在一些成人內容上,與Meta體系的社群網站形成鮮明的對比,但或多或少還是有用戶因為過激的成人內容而遭到刪除帳號,對於當時的Twitter而言,成人內容比較算是一種「灰色地帶」。但如今有消息指出,社群網站X修改新版用戶政策,只要素材中所有人皆同意拍攝,就可以上傳「色色」的內容到平台上。根據《美聯社》報導指出,近期社群網站X修改用戶政策,其中最大的變動就是在於成人內容終於直接納入合規的範圍內,根據修改後的用戶政策,內容中明言規定「可以分享合意製作和分發的成人裸露或性行為內容,前提是這些內容被正確標註且不顯著展示。」政策中也提到,社群平台X認為,只要是合意製作和分享的內容,無論是視覺還是文字形式的性表達,都可以是正當的藝術表達形式。官方相信成年人有權自主創作和接觸反映自己信仰、欲望和經歷的內容,包括與性相關的內容。但與此同時,官方也認為,在分享這些內容時,必須要限制兒童或選擇不觀看成人內容的成年用戶的曝光。同時禁止推廣剝削、非合意、物化、性化或對未成年人造成傷害的內容,以及淫穢行為。官方也不允許在帳號顯著位置,如個人資料照片、橫幅中分享成人內容。至於推特官方定義的「成人內容」,除了要滿足合意拍攝、分享外,描繪成人裸露或性行為的色情或旨在引起性興奮的素材,都可以歸類在成人內容中。這部分也包含了動畫、漫畫、照片、甚至是AI生成的內容。而在尺度方面,除了常規的全裸、半裸外,生殖器、臀部、胸部的特寫、明示或暗示的性行為、模擬的性行為,都屬於成人內容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