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繕費用
」 漏水 管委會 環狀線 修繕 信義房屋環狀線修繕經費暴增 新北市府挨批問責牛步
新北市議員張維倩23日表示,新北捷運環狀線停擺至今,修復經費屢屢創新高,尤其是工程修繕費用部分,由新台幣4億多元暴增到14億元左右,承包廠商有責,卻還能在地震後大賺修復財,「實在很壞心。」新北市議會23日進行市政總質詢,身兼總召的張維倩等人聯合質詢提到,曾代表國民黨參選2024總統大選失利的新北市長侯友宜,選後曾宣示市政工作要「加倍奉還」,但媒體評比,侯友宜從之前的五星市長掉到四星市長,4月舉行的市長滿意度調查,更從已不光彩的17名掉到19名,市政拉警報。張維倩舉例,環狀線問題路段施作商中華工程近年爭議不斷,本次環狀線承包興建工程,蓋好沒多久就被震壞了,修繕又賺一筆,等於二次賺、大發國難財,呼籲市府勿當冤大頭。她呼籲,市府一定要查清楚責任歸屬,還給市民一個交代,若修繕費用真的必須增加,希望每一筆錢都要用到刀口上,否則再被無限「摃潘仔」(當傻子耍),只會賠了夫人又折兵。侯友宜回應,鑑定報告還沒出爐,若出爐後確定是施工單位責任,一定求償,而修復工程大概12月23日會完工,後續會進行安全測試,這也是台灣捷運第一次遇到災害復原的狀況,涉及工法等問題,團隊都還在摸索,已經全速處理中。侯友宜重申,其實通車之前的防震裝置和設施,都要經過交通部審查後才會通過,本次0403地震責任的歸屬,必須由第三方公正的土木結構技師公會專家和學者討論,調查還需一些時間,只是復原工作先行,市府也只是先墊付,不代表市府一定得認栽,如果釐清是施工單位的責任,當然一定求償。侯友宜最後表示,市政滿意度民調起起伏伏,會檢討哪些不足的地方,但新北鞭長莫及人口眾多,人均經費不足勉力持家,在不公平的起跑點上,市府團隊仍努力經營市政,望外界多支持。
環狀線修繕新北市慘幫中工善後?侯友宜批不實指控
新北市長侯友宜16日表示,環狀線受損鑑定報告尚未出來,目前沒有確定賠付責任,新北市政府正盡速修繕中,但並非終局確定新北市府得扛責,呼籲外界不要混淆視聽。新北捷運環狀線「板新」至「橋和」二站間,因0403大地震受損,列車中斷運營,拆分成「新北產業園區至板橋」和「中和至大坪林」二段運營至今,儘管有協調客運業者免費接駁停駛的板橋至中和段,每日仍影響至少10萬人次通勤族。台北市議員林延鳳16日直指,當初環狀線本段施工廠商為威京集團旗下的中華工程公司,當時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市府團隊,未完成驗收,就與新北市侯市府聯袂搶快通車,事發後中華工程甩鍋近新台幣4億成本的保固責任,還大賺維修災難財。對此,侯友宜16日回擊是「不實指控」,目前新北市政府僅是墊付環狀線受損所需修繕費用,畢竟第一時間是要的是盡速恢復,未來鑑定出爐後該向誰求償,新北會依法辦理。新北市政府捷運局官員進一步強調,針對環狀線修繕,其實已依《政府採購法》啟動緊急工程採購工作即動工,遠期修復所需的盤式支承和施工架都已經進駐工地現場,目前進度良好,有望在2024年底恢復環狀線通車。侯友宜重申,按照契約精神,涉及賠償問題已請第三方公正單位鑑定中,未來鑑定出來是誰的責任便依法辦理,新北市一切過程都按規定公開透明,如果業者有問題,一定會要求業者賠償,這不容許馬虎,呼籲外界不要扭曲。
捷運環狀線修復進度緩慢…中工「不保固」要新北埋單?捷運局回應了
台北市議員林延鳳今質疑捷運環狀線修復進度緩慢、當年施作廠商中華工程主張「不涉及保固責任」、「願意協助復原工程,相關費用請新北捷運局支付」,將保固和損害賠償混為一談,變成新北市買單12.5億元修繕費用,讓中工大賺災難財。對此,新北市捷運局澄清並非事實,強調若後續經第三方公正單位認定震損屬原工程契約應改善或保固範圍,必定請北捷依原契約向廠商求償。捷運局長李政安說,環狀線通車前依據交通部「大眾捷運系統履勘作業要點」辦理初、履勘,由台北市辦理初勘通過後提報交通部辦理履勘,依履勘要點就履勘中所發現缺失改正後,經主管機關交通部同意發營運許可後通車,與所有大眾捷運通車皆一致,並沒有所謂搶先通車的問題。交通部訂有「鐵路橋梁耐震設計規範」、「鐵路橋梁設計規範」作為捷運工程橋梁設計依循,環狀線簽訂行政契約委託台北市政府進行設計,並由台北市政府委託台灣世曦工程顧問有限公司進行。為有效釐清此次環狀線受地震衝擊造成鋼箱梁位移的實際原因,新北市、台北市政府早已共同委託第三方公正單位(中華民國結構工程學會)進行災害調查及原因探討,以公正客觀的立場提出環狀線位移的原因,報告提出後,新北市會依報告內容要求台北市政府釐清與工程廠商間契約規定責任義務。為求最快速度讓環狀線盡速復駛、以減輕市民通勤不便,位移的9跨鋼箱梁(6跨簡支梁、3跨連續梁)須優先修繕、復位,新北捷運局與工程團隊至今已完成4跨簡支梁復位並更換為優化後的盤式支承設施、增設永久防落橋及抗拉拔裝置為第二道防線,避免再次發生,並同步進行軌道、伸縮縫、隔音牆與電力通訊線路恢復工作;連續梁重型支撐架已完成安裝,目前正焊接補強及架設頂昇設備,接續要讓3跨連續梁復位,原先預估明年中修復完成,有效縮短至今年底前全線復駛。
忠孝橋損毀…肇事駕駛到職1個月「還在實習」 負責人道歉認疏失
連接新北市和台北市的忠孝橋今(20日)發生事故,一名34歲洪姓男子駕駛聯結車,結果鋼梁翻覆,直接把護欄撞毀,更造成橋下2輛轎車受損,但幸好無人傷亡。追查下發現,肇事的洪男還在「實習」階段,對路況不熟加上第1次載運才會釀禍,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新北地檢署。警方調查指出,肇事聯結車貨運單記載該車載重(總重)53270公斤,而該車法定載重(總重)43000公斤,計已超載10270公斤,超越車輛可負載重量,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29之2條規定,將處以新台幣1萬元以上罰鍰。其次,肇事車輛裝載貨物不穩妥部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1項2款規定,將處以新台幣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聯結車業者負責人坦承疏失。(圖/翻攝自爆廢公社)最後,聯結車駕駛鋼梁脫落損壞橋梁,致生公共往來之危險,將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將肇事駕駛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除此之外,橋梁損毀未來修繕費用,市府也一併向業者及司機求償。據《三立新聞》報導,洪姓男子剛到新公司短短1個月,還在實習階段,不只對路況不熟,還是第1次載運大型鋼柱。聯結車業者曾姓負責人坦承疏失,「司機的部分的確是我們培訓的各方面還不到位」,並承諾會處理好,包括橋下受損的車輛,「造成大家社會的不便,尤其今天早上整個道路塞成這樣,這點我真的跟大家說聲對不起」。
軟爛尪打工度日…房租靠娘家出「1萬家用也花光」 人妻心寒訴離
女子小芬(以下皆為化名)與男子阿明婚後育有1女,但男方僅靠打工度日,家庭開銷全靠小芬存款支出,房租則娘家幫忙,後來雙方達成協議,由阿明雇主每月從薪資轉帳1萬元給小芬作為生活費,不料男方卻千方百計把錢拿回花用,不順其意就口出惡言、摔東西洩憤,甚至染上酒癮,讓小芬忍無可忍,向法院訴請離婚。根據判決書,小芬主張,兩造婚姻生活起初尚稱美滿,惟被告婚後無固定工作,僅能靠打工度日,家庭生活費用均靠原告存款支出,房租則係由娘家代為繳付,為此兩造時有爭執。後兩造達成協議,由被告雇主每月將被告薪資中之1萬元轉帳予原告,供原告作為家庭生活費用支出之用。惟不出幾月後,被告便千方百計欲將家庭費用取回花用,若不順其意,即口出惡言或摔擲物品洩怒。女方指控,被告於109年間因酒駕遭判刑三月,並得易科罰金90,000元,該時原告之積蓄僅剩數千元,被告卻還向原告索討金錢供其支付罰金及汽車修繕費用,並要求原告四處向他人借貸金額協助其籌措上開費用。且經此事後,被告並未戒除酒癮,甚至於工作時間飲酒,並常於下班後偕友人光顧酒店,還在工作時竊取僱主財物。小芬表示,後因被告動輒索討金錢未果便惡言相向,加以疫情期間被告自外工作回家不願噴灑酒精消毒或清潔,就觸碰子女,令她備感擔憂,因此要求被告居住於上班地。此後兩造分居二地迄今已近3年,期間被告未曾支付子女扶養費或家庭費用,亦極少返家,兩造婚姻之破綻實已無恢復之希望,盼法院准予離婚。阿明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述。南投地院審酌,被告迄今復未返家與原告同住,長期與原告分居,顯已無與原告共同生活之意,難認兩造間有何尚能互信互賴,應認兩造已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准許2人離婚,未成年子女由母親單獨監護,且阿明每月應支付撫養費9459元至子女成年;可上訴。
偷抽水機房電線竟賠上229萬!竹東2竊賊落網 法院判全額賠償
吳男與詹男在2022年8月,因竊取新竹縣政府管理的抽水機房電線,導致地下道抽水機組失去功能,修繕費用高達229萬4051元。最終,新竹地方法院判決2人須全額賠償這筆巨額損失,且因犯共同攜帶兇器竊盜罪,分別被判吳男有期徒刑1年3個月、詹男有期徒刑8個月確定在案。事情發生在2022年8月,吳男開車載著詹男到新竹縣竹東鎮某處,詹男負責將台電變壓器停電,隨後2人將新竹縣府管理的抽水機房外水管內電線剪斷並竊取,隔天,吳男再次前往現場,將抽水機房外電箱內電線剪斷竊取,並將所竊電線變賣,共得手新台幣7000元,吳男將其中3000元分給詹男。然而,吳男並未察覺自己已被警方盯上,2022年10月,吳男前往竹北某鋼鐵廠意圖變賣電線內的銅線時,遭到埋伏的警方逮捕,人贓俱獲,新竹縣政府發現抽水機遭破壞,立即報警處理,並表示因吳男的行為,導致地下道抽水機組毀損失去功能,修繕費用高達229萬4051元,要求吳男與詹男賠償。在法庭上,吳男與詹男辯稱他們只剪掉電線,未破壞機具,且剪電線前先將開關停電,認為不會造成機具損壞。新竹地方法院法官認為,2人的行為已構成共同攜帶兇器竊盜罪,刑事部分判處吳男有期徒刑1年3個月、詹男有期徒刑8個月確定在案,民事部分,因2人共同竊取電纜線,致新竹縣政府所有之抽水機組毀損,認定他們須對新竹縣政府所受之損害負損害賠償責任,判2人全額賠償229萬4051元。
北市挪修繕經費辦水舞 挨轟拿人命開玩笑 水利處回應了
颱風季來臨,防汛工作相當重要,不過,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欣儀9日發現,水利處挪用「河濱公園設施緊急修繕預約維護工程」預算920萬元,用來舉辦水舞嘉年華,炮轟根本是拿市民生命安全開玩笑。水利處回應,已有多項開口契約因應修繕需求,未來會把水舞活動列為常態性預算。該工程預算常用來維修河濱公園欄杆、安全護欄、柵門、閘門或清理河道與堤坡,維護民眾使用安全。王欣儀昨發現,去年原本編列1300多萬元預算,因為要修繕項目較多,還追加至1700多萬元,並申請災害準備金450萬元,總經費高達2200多萬元,執行率高達99.97%。王欣儀指出,緊急修繕維護工程開口合約執行率極高,顯見需求量龐大,不過今年為舉辦水舞嘉年華挪用預算,排擠原工作項目所需經費,涉嫌違反《預算法》規定。她強調,副市長李四川在水舞活動閉幕式時表示,明年水舞嘉年華將更精進、更漂亮,市府既然想將水舞嘉年華以常態性活動持續舉辦,就必須編列相對應的科目預算,預算編列也應回歸常態,不能再拿緊急修繕費用來辦活動。水利處回應,水舞嘉年華雖是臨時增加項目,但今年已有河濱公園土木暨災後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河濱公園路面暨災後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河川高灘地颱風豪雨災後復原工程等開口契約,可因應設施缺失修繕及緊急修繕需求。
連2月破通膨警戒…6月CPI創近4個月新高 主計總處曝原因
電費、房租加劇通膨!主計總處5日公布6月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為2.24%,不僅創近4個月新高,也是4月CPI降至1.94%後,連續2個月突破2%通膨警戒,上半年物價平均年增2.27%。接下來7月是消費旺季,可能續推動CPI。6月通膨擴大,主計總處分析,主要是水果大漲,房租、掛號費、外食費均上漲,加上電費實施夏月電價,娛樂服務、停車交通費等也都上揚。主計總處綜合統計處專委曹志弘說明,水果受到近期多雨、去年比較基期低的影響,價格飆漲了22.6%,創近2年最大漲幅,荔枝今年大漲57%,香蕉、木瓜、芒果也都比去年貴2成以上。值得注意的是,受近來房價上漲、利率調升以及修繕費用增加影響,6月房租年增2.59%,創逾28年新高。曹志弘認為,房租上漲是因房東將成本轉嫁給房客,由於服務類價格具僵固性,仍須密切關注。4月全面調漲電費後,6月是新費率實施後第1個夏月電價月份,民眾都關心對家庭影響為何?主計總處指出,6月電費較去年同期上漲5.21%,若與5月相比,則上漲23.75%,但這是夏月電價計算基礎不同所致。若以每月消費支出規模8萬元的家庭為例,6月CPI為2.42%,當購買相同品質與數量的商品或服務時,每戶平均會多1936元的家庭支出費用。水果類漲幅22.6%,同樣8萬元消費支出規模的家庭,水果平均消費1590元,得多支出359元才能維持既有的生活品質,也是筆可觀的消費。不過,6月重要民生物資CPI由正轉負、年減0.14%,雞蛋減幅18.17%最顯著,衛生紙、鮮奶也呈現下跌,抵銷了部分漲幅。時序來到暑假消費旺季,曹志弘表示,影響7月通膨漲幅,水果價格的變化是重要關鍵,此外,也要關注暑假旅遊旺季,若機票、娛樂服務等價格走揚,也可能會持續推動CPI。
寵物店老闆輕生 女友不恨2樓屋主:只求簽同意書…淚揭雙方初見面過程
內湖寵物店老闆命案持續延燒。47歲黨姓老闆疑因2樓屋主拒簽同意書,導致砸400萬元裝潢卻遲遲無法開業,最終在資金壓力下於店門口輕生。對於與2樓屋主的糾紛,黨男女友李姓女子坦言「不恨她」,只希望早日取得同意書,把店開下去。據《NOWnews》報導,與黨男育有4名女兒的李女透露,由於要先有租約,才有資格向鄰居討要同意書,他們最初和2樓屋主接觸時,對方「很豪爽說沒問題」,還抱怨過去租客愛抽菸,表示想跟他們建立良好鄰居關係,更說「不管怎樣我都會簽給妳」。未料因2樓只有屋主女兒居住、屋主夫婦另住他處,他們每次約見面都撲空,對方到最後甚至連LINE、簡訊都不讀、不回,黨男也因此在5月酒後情緒失控。李女續指,2樓屋主女兒也是受害者,「決定權不在這,壓力都在女兒」,她在5月事件發生後有寫信關心對方,如今發生憾事,她也不恨對方母親,只希望早日取得同意書,好好把店開下去,完成與男友開寵物店的初衷。李女透露,兩人一直有接寵物洗澡、協助帶看獸醫、接送回程幫忙買飼料的「社區1條龍」經營夢想,也想讓家裡不能養寵物的人,到店裡與貓狗玩紓壓,發揮善意的傳播。至於爭議的修繕問題,黨男17歲大女兒表示,爸爸有一一完成2樓住戶「幫忙順便整修」要求,未料最後變一場空,李女也說,因為2樓陽台太重傾斜,除做了在柱子內包H型鋼,也幫補了外牆裂縫,並指不會因此向2樓收任何1毛修繕費用,「這件事關乎整棟住戶與客人、寵物安全,是必要工程」。◎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入住後發現主臥有白蟻蛀蝕痕跡 信義房仲耐心陪伴除蟲
有消費者購屋,在成交前已經再三確認房子沒有特殊狀況,但搬進去後,卻在主臥室的櫃子及天花板發現蟻道及蟻窩,想到要再裝修婚房,頓時覺得心痛,但回想當時和信義房屋簽約時,房仲曾提出信義房屋提供買方多項保障,當中就包含業界獨家的蟲蛀保障。將狀況告知信義房屋房仲後,果然立即啟動保障機制,請廠商出面評估及處理,並積極釐清問題、一路陪伴客戶化解疑慮、解決問題,也讓客戶在無蟲蛀的屋子中圓滿成家。信義房屋明華博愛店專員莊浚禾表示,回想去年中成交了一間中古屋,屋齡已有20餘年,原本的主要用途是出租。賣方在當年取得時沿用第一任屋主留下的裝潢,全屋皆以木質材料為主,長久下來,部分地板和系統櫃產生了白蟻蟲蛀的問題。在銷售前,賣方已請專業團隊進行處理,簽約後也找廠商再次確認已無蟲蛀狀況,點交時亦未發現異狀,才因此順利交屋。然而在交屋後沒多久,買方發現主臥室的木質系統櫃已被啃食至空心,浴室上方的木製天花板也有蟻道痕跡,想到當初信義房屋房仲提到的蟲蛀保障,買方聯繫了莊浚禾詢問該如何處理,莊浚禾在第一時間就回報公司啟動保障程序,經評估現況雖已無白蟻,但系統櫃以及浴室天花板蛀蝕狀況嚴重,符合木質裝潢及木質固定物之拆除補償,雖然花了點錢重新做了木櫃及浴室天花板,但少了這筆拆除費用,又重新再次除蟲,心裡也安心多了。莊浚禾說明,買方在一開始心情上十分受到影響,而賣方也對於白蟻蛀蝕狀況嚴重感到相當意外,過程中他積極協助雙方進行溝通,對於買方來說:新購入的房子竟又要增加一筆改善蟲蛀的傢俱費用,信義房屋的蟲蛀保障可以協助他們負擔一部分的拆除費用;而對於賣方來說,信義房屋的保障服務也保障了他的權益,不但減少負擔的修繕費用,也避免更多購售屋爭議,同樣享有信義房屋保障服務的好處。莊浚禾分享,新成交的房屋有狀況對於買賣雙方都是惡夢,彼此各自有其立場,很多時候不是孰是孰非的問題。而房仲做為買賣雙方中間的橋樑,更要用耐心、細心來協助解決,他分享,事情發生時,陪客戶釐清問題常常通電話就溝通到凌晨一、兩點,客戶本身白天也需上班,卻為了房子的事情犧牲睡眠時間,莊浚禾深深感覺到客戶對於自己的「家」的這份在乎,更加深他要協助客戶解決問題的決心,幸好,最後有圓滿解決,後續他也收到了客戶的喜餅,共享他們實現家業夢想的喜悅。莊浚禾也分享,在這個案件處理期間,無論是分店主管、團隊,以及總公司信義居家、客服等等部門都積極處理,讓他對於在協助買賣方解決問題時,覺得自己提出的解決方案都有被支持;信義房屋買賣房屋時的多重保障,也讓他對於公司更有信心,未來在服務客戶時,也有更多自信地可以提供給客戶更好、更有溫度的服務體驗。信義房屋自1981年成立,迄今已有43年的豐富服務經驗,為資本額73億的房仲上市公司,啟動保障機制有足夠資源解決問題,且全台直營,一個房仲接受委託,等於全台超過3,000個業務為客戶服務,更有專業客服、法務團隊及信義居家等相關部門處理房屋問題,從委託到售後都有專業團隊協助,讓客戶更有實際保障。
1年可以開2萬張罰單 花蓮測速王被撞歪
1名30歲林姓男子4日開休旅車行經台9線,在瑞穗富源到瑞北段248.3公里路段撞上測速照相桿後,再衝撞變電箱,車頭被撞爛,林男全身多處擦傷。由於被撞歪的測速照相桿,正是1年開出逾2萬張罰單的「花蓮測速王」,也引發當地民眾議論紛紛。警方指出,林男昨天上午7時許,駕休旅車沿台9線北往南行駛,行經248.3公里處,先是撞擊分隔島上的測速照相桿,再衝撞變電箱,救護人員獲報到場,把全身多處擦傷、意識清醒的林男送到玉里慈濟醫院治療。台9線245公里處至253公里處(富源到瑞北段)道路拓寬後筆直,並採用無防護式中央分隔綠帶設計,根據警方資料顯示,自2019年8月到去年底,共發生近90件傷亡車禍,包含8件死亡車禍,死傷率相當高。花蓮縣警察局去年初在台9線248.1公里處及250.8公里處各設置固定測速照相設備,遏阻超速違規,啟用後到去年底,250.8公里處的「花蓮測速王」取締超速違規多達2萬1000多件,為縣內測速照相取締最高路段,讓警方頗為驚訝,雖然車禍案件明顯下降,但也顯示駕駛人行經路段的車速仍相當快。昨天林男開車撞歪測速照相桿,警方將調查車禍原因,釐清責任歸屬後,將會向肇事者求償測速桿修繕費用。除取締超速違規,公路局評估後將改善道路防護,在安全島兩側加裝鋼板護欄提升安全,呼籲民眾行車應依號誌及速限行駛。此外,台11線水璉隧道前昨下午5時10分也發生嚴重車禍,大貨車與小客車相撞,小客車車頭全毀,大貨車則直接翻覆在路中央,場面相當驚悚,2車駕駛皆受傷送往醫院救治。
信義房屋暖心服務 一年陪伴助買方處理漏水
買新屋才歡喜入住就發現廁所漏水,卻因為家中因素無法馬上處理,擔憂房屋仲介提供的保固服務過期,該怎麼辦?信義房屋汐止康寧店專案經理吳俊諺回憶起這個案例,表示漏水狀況只要符合信義房屋的保固條款規定,交屋六個月內發現漏水問題,均可獲得保固修護。但買方媳婦此時為懷孕期間,無法立即動工修繕,由於情況特殊,信義房屋為保障客戶權益,便將保固措施以專案執行,由信義房屋特約廠商到場進行估價,再將買方得申請修繕之權利予以保留,待買方媳婦順利生產後,由買方委託修繕及裝潢廠商一併處理,避免懷孕期間施工影響母子健康。買方感激地表示,信義房屋不僅擁有專業的修繕團隊資源,更展現了對客戶的關懷和體貼,這種「通人情」的服務讓他十分感動。早在1992年,信義房屋首創漏水保固修護服務,自推出以來不斷充實和完善。根據現行保固內容,凡透過信義房屋全台各分店簽約購屋的買方,只要購買屋齡在30年內,並在交屋日起算6個月內發現房屋主建物的內外牆、天花板等位置出現滲漏水問題,信義房屋將提供每次修繕費用最高補貼30萬元,且在保固期內可以多次申請,總額沒有上限。吳俊諺回顧買方當初選擇信義房屋協助購屋,正是因為信任信義房屋專業與口碑,以及完善的售後服務與保固,讓買方一家不再為漏水問題煩惱。信義房屋的用心和專業,不僅體現在漏水保固服務上,更體現在「一路陪伴客戶的服務態度」上。相比其他同業的服務保障多是「請買方先向賣方主張或訴訟」,而信義房屋的服務保障則強調「解決買賣方發現房屋有問題的急迫心情,成就買方、賣方、房仲的三張笑臉」,秉持「公司無疏失,客戶有損失,我們陪伴到底」的精神,優先幫買方解決房屋問題,強化「全程陪伴、全心守護」。信義房屋創立40多年,是擁有73億元資本額的上市公司,遇到客戶房屋需啟動服務保障時,相比其他加盟店或小資本的仲介,信義房屋更有能力處理問題,重視品牌聲譽,不會逃避責任。此外,信義房屋全台直營,總公司有強大的客戶服務團隊,不僅有豐富的處理經驗,分店的同仁與店長都可以提供服務。每一件案子皆會立案,從立案追蹤到結案,確保客戶發生問題時不會求助無門。信義房屋不僅提供漏水保固服務,還有履約保證價金信託制度、高氯離子瑕疵保障制度、高輻射建物保障制度,構成了「四大保障」。此外,為更全面照顧消費者權益,信義房屋還推出了凶宅安心保障服務和蟲蛀保障專案。自創立以來,信義房屋始終秉持「先義後利」的原則,致力於讓消費者安心成家。
信義房屋漏水保障服務 讓潛在買賣爭議成就三張笑臉
一棟屋齡24年的社區大樓,隨著屋齡漸長而老化,賣方在居住時沒有發現漏水情形,售出後買方發現壁癌越來越嚴重,聯絡信義房屋房仲第一時間請廠商處理,啟動漏水保障服務讓買方省下高額修繕費用,賣方也免去買賣潛在爭議,而仲介有專業團隊撐腰,能更無後顧之憂服務客戶,成就買賣雙方、房仲的三張笑臉。信義房屋新莊丹鳳店主任王健宇表示,去年交屋的一個案子為屋齡24年的社區大樓,賣方住了一段時間後就搬去台北,空置了5年,房子要開賣前有打掃過房屋,當時沒有發現廁所有漏水現象,僅有廁所外牆一點點壁癌,當時買方有請廠商驗屋時也沒有異狀,房子就順利出售。今年1月份,買方發現壁癌越來越嚴重,本想自行處理,但買方想到交屋時得知信義房屋有完善的保障服務,聯繫王健宇請師傅檢查,這才發現因為房屋老化,牆壁裡的管線有鬆脫、地板的防水層因為屋齡已久而脆化,因此才有滲漏水問題,而王健宇與買方住在同一社區,如同好鄰居般隨時服務,讓買方很放心。王健宇說,啟動漏水保障,讓買方省下不少的修繕經費,而修繕的時間也很彈性,而賣方起初聽到漏水消息也很意外,王健宇先安撫賣方情緒,賣方得知信義房屋的保障服務可解決售屋的潛在爭議,切身感受服務的用心與好處。王健宇表示,買方原本在購屋過程中,就受到很多同業攻擊性的打擾,也有許多朋友與同業交易,交屋後服務的仲介就人間蒸發,經過此次啟動漏水保障服務,只需要自付1萬元,過程中房仲也與客服來回確認,都讓消費者認為有保障服務真好,明顯感受信義房屋的服務優勢。王健宇說,有完善的保障服務,不僅買賣方滿意,對於仲介本身,有總公司客服團隊一起服務客戶,許多客戶交易的過程中安心、放心,日後若有買賣房屋需求,也都會口碑介紹;而信義房屋都有配合廠商與強大的客服團隊,因此房仲在替買賣雙方解決問題時,更能讓客戶感到安心、貼心與信任。信義房屋表示,其他同業的服務保障多是「請買方先向賣方主張或訴訟」,而信義的服務保障則是強調「解決買賣方發現房屋有問題的急迫心情」,秉持「公司無疏失,客戶有損失,信義陪伴到底」的精神,優先解決房屋問題。信義房屋呼籲,消費者應慎選房仲業者,以維護購售屋權益,信義房屋已創立40多年,且為有73億元資本額的上市公司,遇到爭議啟動服務保障,有足夠的資本可處理問題,相較於其他加盟店或小資本的仲介,更加可靠,且全台直營又有專業客服團隊,每一件案子皆會立案,從立案追蹤到結案,客戶發生問題不會求助無門。
大雨看屋好時機 防買漏水屋「這幾處」排水需注意
近期迎來梅雨季,加上持續氣候變化,雖然連日大雨令人心煩,不過卻是最好的看屋時機,建議除了觀察屋內角落以及天花板之外,還可到頂樓、地下室等公共空間看排水狀況。此外,也可細看牆面是否有水漬、壁癌、色差甚至青苔等等,多處確認細節,以免砸重金買到漏水房。連日大雨就是看屋好時機,雨勢較大時,若是屋內結構老化或有缺陷,雨水易從頂樓或牆面滲進屋內,導致牆面或天花板潮濕,或讓其出現有水漬、汙點以及壁癌,甚至直接滴水。此外,若能實際觀察天花板內部狀況,也建議細看是否有出現裂縫、水漬等等。在房屋外觀上,如果是易漏水或潮濕環境,壁面也常有水漬、青苔,在看屋時也可多加留意。賴志昶表示,若屋內出現地板或管線漏水,修繕費用要由牆壁或樓地板雙方共同承擔。(圖/賴志昶提供)在雨天看屋時,也建議到頂樓平台、地下室停車場等日常易忽略的公共空間,查看社區排水狀況,因為若上述地點排水不佳而出現積水問題,影響層面相當廣泛,且可能涉及眾多社區住戶權益,若有糾紛或纏訟恐怕難以釐清,建議看屋時多加確認。國內房市老屋比例占多數,且全年氣候頗為潮濕,民眾買房遇到漏水是最常見的糾紛,若與鄰居發生漏水糾紛,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也就是說,若屋內出現地板或管線漏水,修繕費用要由牆壁或樓地板雙方共同承擔。因此,依法可要求漏水住戶應負修繕之責,若鄰居不予處理,建議住戶可先就目前漏水情況拍照存證,並進行相關檢測與估價,同時寄存證信函要求鄰居修繕,若對方仍執意不理,可向各行政區區公所之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因漏水糾紛實屬常見,調解委員會多有處理經驗,故一般進行至此多能獲得解決。
震出無情紅黃單1/未傷主樑柱卻震到像廢墟 8旬阿嬤不敢回家「隱形災戶」無人聞問
403地震至今餘震搖不停,人心惶惶。根據CTWANT記者調查屋齡30年以上老屋過半數的雙北行政區,其中又以土城受害最深,至26日截稿前,土城危險建築一共拿了4張紅單及4張黃單。但記者實地走訪土城,發現還有很多沒被列單的「隱形災戶」,家裡像被炸過般慘烈,不光是各項補助拿不到,還得面對房屋整修的費用,弱勢阿嬤無奈直問「欲按怎處理?」CTWANT記者實地走訪被開出紅單的延吉街296巷9號,受災戶張大哥帶記者冒險挺進屋內,滿地碎石碎磚、多處牆面有超大裂縫、破洞,像經歷過戰爭的建築。接著來到隔壁13號的美髮廳,裡頭同樣慘不忍睹,老闆娘玫姊是承租了15年的租客,店鋪、住家都在這,她拿出手機秀出震後廁所牆面瓷磚掉落,把整個馬桶「塞好塞滿」的可怕照片,慶幸全家沒人受傷。延吉街296巷9~21號外觀雖是連棟公寓,但實際上邊間的9號較晚興建,屬不同建照,因此9號雖被列為紅單,但旁邊看似受損嚴重的11~21號則判定沒有危險,整排建築要走新北580都更專案有難度。(圖/記者林榮芳、劉耿豪攝)被列紅單的9號住戶張大哥說,「現在只能寄住在弟弟家,26坪擠了6個人,廁所只有一個,都更不知道等到什麼時候。」張大哥的太太也因為地震頭遭撞擊而腦震盪,每當餘震就會嚇哭,讓他很是心疼。「我們這邊(13號)沒被列單,房東已經找了7個人來估價(裝修)!」玫姊表示,因為損壞的是非主要結構,是後來施工的隔間牆,因此被認定不算危險建築,玫姊苦笑說,「樓上的租客都搬光了,有些自住的也出去租屋了,只有我們因為工作地點和設備的關係,等房東修繕後繼續租。」理髮廳玫姊,家裡多處牆面破洞,但因皆為非主要結構,因此被認定不算危險建築,玫姊在房東修繕前,只能將破裂的牆面用黑膠帶貼一貼,繼續營業。(圖/記者林榮芳攝)記者目測延吉街296巷9號至21號,7棟建築外觀看似連棟,但僅9號被列紅單,11至21號卻沒列單。同是延吉街住戶的建築師劉獻文解釋,11至21號門牌為民國71年完工,9號則是隔年才落成,外觀雖一致,實則不同地籍、建照,因此9號被判定紅單,不代表連棟的11至21號也是紅單;若9號有下陷或崩塌現象,雖無法排除不會影響到相連的11至21號,但以目前開單原則,它就是2棟建築,不能相提並論。此時,住在21號1樓的李姓阿嬤也湊到理髮廳,要記者到她家看看。阿嬤家中牆面也是處處裂縫,走道上的封板(木作裝飾)被擠壓變形露出尖角,房門也因變形無法關閉,考量安全,阿嬤只能暫時搬到旁邊阿公的鐵皮宮廟裡睡。鄰居大夥兒嘰嘰喳喳討論著室內全部打掉重做,請人來估價至少要100萬元以上,但阿公阿嬤兩人都80歲了,根本無力負擔這筆修繕費用。阿嬤的孫子就忿忿不平地說,「我們1樓這麼嚴重竟說沒有危險,因為沒有判黃單,家裡看起來好好的樓上住戶,根本不知道樓下已經破成這樣,大家沒有危機意識,實際上1樓受損這麼嚴重,住在樓上的也很危險。」有家不敢歸的阿嬤,抓著劉獻文不停問「少年ㄟ,挖那間欲按怎處理?」劉獻文只能無奈苦笑回「收收ㄟ!」「先修理修理」其實他也無法給出個答案。阿嬤再回頭望向記者寄予厚望,「嘸賺錢要開錢,希望市府能幫幫忙!」因為房子沒被列紅黃單,阿嬤也沒有每人2萬元的安遷救助金與任何的關懷。建築師劉獻文解釋,延吉街296巷被列紅單的9號基地太小沒辦法自己重建,要與旁邊1樓受損嚴重的11~21號一起都更,兩邊又分屬不同建照,沒辦法走新北市「危險建築580專案」。(圖/記者劉耿豪攝)對此,新北市社會局表示,未列紅黃單,家庭卻嚴重受損的弱勢族群,受災戶可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急難紓困或急難救助,最高補助1至2萬元。住屋如經里長、里幹事或市府工務局勘災認定符合內政部發布「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第4條第1項第1款第1至8目所列各項標準者,亦得於災後發生3個月內向區公所申請安遷救助。另若因地震衍生社會福利需求,可洽詢新北市各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尋求協助。劉獻文站在建築師專業角度,給室內嚴重受損的屋主建議,「因為不知道樓上違建重量多少,為避免樓下牆打掉後增加其餘梁柱壓力加重結構受損或造成崩塌,建議整棟請專家評估後一起修繕。」
臺北大學宿舍搬遷惹議 學生會長發言竟遭關麥!今赴教育部抗議
國立臺北大學台北校區的男一舍、女一舍住宿生2週前被校方通知要搬遷宿舍,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今(8日)邀請范雲、陳培瑜2位教育文化委員會立法委員,以及臺灣學生聯合會翁歆媃理事長於教育部前提出抗議。北大臺北校區學生會會長陳庭楚率先表示,原預計用於整修2棟宿舍的預算遭無預警停止執行,此事件未與學生代表討論,便於會議上以前次會議決議執行情形「報告」的方式帶過,他在會議上發言詢問,卻遭一旁的校友總會理事長林錫埼關閉麥克風制止發言。臺北大學宿舍搬遷惹議,學生今赴教育部抗議。(圖/翻攝自國立臺北大學臺北校區學生會 NTPU Student Association 臉書)學生代表向主席李承嘉校長反應後,遭無情回覆「這不是你的麥克風,這是學校的麥克風。」此一回應明顯是在放任校友打壓學生表意權,同時表示校長根本不在乎學生的意見。陳庭楚呼籲,校方應重啟與學生的公開討論機制。三峽校區學生代表徐鉉捷則表示,不只是這次事件的不尊重,校長常常於各級會議上面打壓學生的聲音、指責學生沒禮貌、說學生曲解法規。然校方在先前新聞稿中回應「宿舍的部分是100%自籌的,財務來源不足」,此回應顯然不符合國立大學校院全數以校務基金自籌收入經費興建或購置宿舍管理原則中提到僅有「興建和購置」的要件,校方說法與本次的修繕費用毫無關聯,曲解法規的明顯是校方。臺北大學宿舍搬遷惹議,學生今赴教育部抗議。(圖/翻攝自國立臺北大學臺北校區學生會 NTPU Student Association 臉書)徐鉉捷也以先前圖書館學術資料庫、三期宿舍預定地改建射箭場的例子,呼籲校方應該要重視學生意見、停止打壓學生發言的權利,並重視學生權益。三峽校區學生會法務顧問黃聖恩表示,高達1.5億總預算的案子當初是拆成兩案由校務基金委員會決議通過,結果竟然可以以校長一紙公文的方式就停止執行,不但沒有找學生討論,甚至不尊重校務基金委員會的其他委員。黃聖恩直言,此舉已經違反大學法第33條第1項規定要求「和學生生活有關的事務應該與學生溝通」的規定,也悖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針對大學內部控制與大學自治、自律的規範要求,針對此一部分,必要時會協助學生會檢具相關資料依法向申訴評議委員會及教育部訴願會提起行政救濟。臺北大學宿舍搬遷惹議,學生今赴教育部抗議。(圖/翻攝自國立臺北大學臺北校區學生會 NTPU Student Association 臉書)同時,黃聖恩也提到,監察院112年的報告就已經指出,教育部新宿舍運動各項子計畫執行上已經造成各大學新舊宿舍走向兩極化的情況,呼籲教育部應著手調查本案的具體情況,究竟是臺北大學便宜行事要省略行政成本,還是教育部新宿舍運動各項子計畫的申請條件過度嚴格,讓各校想動也動不了。臺灣學生聯合會理事長翁歆媃也到場聲援,她認為學校在會議上發表歧視進修學士班學生、認為宿舍不是學生必要需求和矮化學生代表的言論,根本就是將宿舍當作對學生的恩賜,並將進修部學生當成次等學生。臺學聯要針對這種言論提出質疑,這就是臺北大學校方所謂尊重學生的態度嗎?臺北大學宿舍搬遷惹議,學生今赴教育部抗議。(圖/翻攝自國立臺北大學臺北校區學生會 NTPU Student Association 臉書)立委范雲則直呼傻眼,痛批臺北大學校方此舉簡直就是惡房東,校長甚至放任校友總會理事長關閉學生麥克風,根本不了解大學法的精神。她質疑,大學法第33條明確規定與學生生活、學業有關的議題應該找經選舉產生的學生代表一同討論,出席的學生代表沒有麥克風合理嗎?陳培瑜強調,住宿是最基本的權利,校方用校舍較為老舊的藉口要求學生搬遷,卻反手將校舍出租給其他學校的學生,難道其他學校的學生的安全不應該被重視嗎?他呼籲,當學校以財務健全為理由租給其他學生,那教育部應該出面盤點所有國立大學宿舍使用與分配的狀況是否恰當;若國立大學都在面對這樣的問題,那麼教育部應該積極處理所有大學空間使用與資源分配狀況。至於臺北大學,他也呼籲校方應該重視學生意見,而非以不民主的方式強行通過,將學生意見置若罔聞。最後,北大台北校區學生會再次與兩位立委及臺灣學生聯合會共同呼籲「退回獨裁決議,重啟學生溝通」、「大學擺爛不執行,宿舍運動推不動」,要求國立臺北大學校方及教育部重視宿舍及學生權益相關問題。此外,本會也要特別感謝柯志恩委員辦公室、張雅玲委員辦公室、葛如鈞委員辦公室皆派員到場了解,以及黃國昌委員辦公室的關心。
甩鍋系主任1/澎科大遊艇成違法捕撈幫兇 系主任遭控甩鍋給前任
2022年5月,海巡署補給船路過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時,發現有潛水客在附近海域漂流,立即將人救起,卻意外在潛水客的網袋內發現非法捕撈的龍蝦與螃蟹,更進一步發現潛水客所乘坐的遊艇是澎湖科技大學所有的「海洋2號」,澎科大海洋遊憩系前系主任陳正國也因遭聲押禁見。事發後,澎科大海洋遊憩系現任黃姓系主任對外表示,澎科大對於遊艇的使用狀況並不清楚,如今卻被爆料指出,他從頭到尾都知情竟能全身而退,甚至甩鍋給前系主任。黃姓系主任表示,該遊艇為澎科大與PIDC國際潛水中心產學合作,目前由業者負責管理船隻,當天校方並不清楚業者的使用情形,如調查後確認有違法捕撈等情事,校方將從新審視雙方的合作關係。但知情人士透露,事件曝光後,黃姓系主任不但火速向業者收取遊艇費用,隨後又取消與業者間的產學合作,讓業者白白負擔近30萬元的遊艇船隻修繕費用,案情並不單純。海巡署將在海中載浮載沉的潛水客撈起,卻意外發現其中有人違法捕撈麵包蟹與龍蝦。(圖/資料照)對此,澎湖縣調查站也認為其中有弊端,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由檢察官吳巡龍指揮偵辦,於2022年8月17日兵分多路,於6處地點帶回被告3人與證人4人訊問,認定澎科大海洋遊憩系前系主任陳正國涉犯偽造文書、詐欺取財、背信與政府採購法,但有知情人士出面指控,此案件至今已2年餘,卻未見任何司法程序進行中。該名知情人士表示,黃姓系主任明知校方與潛水業者間的產學合作合約已到期,2022年3月1日系務會議上才剛重簽與業者的產學合作新約,相關流程明明還在跑,但黃姓系主任卻在同年4月3日傳訊向業者表示,「契約在跑流程…但因為已經經過系務會議討論,會議紀錄也經過院、校審核,『所以船你們可以先依契約使用』,雙方正式用印的程序春假後再補追即可。」同年5月7日,海洋2號事件爆發,黃姓系主任疑似為撇清責任,要業者結算4、5月份共9.6萬元的航次費用,並火速終止產學合作合約,而當初造價約600萬元的「海洋2號」則從事件爆發後閒置至今。知情人士指出,黃姓系主任明知與潛水業者間的產學合作新約尚未完成,仍傳訊給業者「船你們可以先依契約使用」。(圖/翻攝自澎科大海洋遊憩系臉書)對此,知情人士不滿表示,黃姓系主任在新的產學合作契約尚未生效前,就同意業者出船使用遊艇,4月份共計使用17次,每趟費用約為5000元,但根據澎科大海洋遊憩系設施與器材租借收費標準,在契約尚未生效之前營利團體、機構所使用,每日應收之費用應為2.5萬元,業者卻僅繳交5000元,質疑黃姓系主任才是真正「背信」之人。針對海洋2號所惹出的相關爭議,澎科大回應坦承,黃姓系主任僅透過通訊軟體承諾業者可以繼續使用船隻,確實有精進空間,後續針對校內產學合作也將持續內控,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
今年雨量正常偏少 林岱樺籲經濟部正視情勢加速修繕漏水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2日邀請經濟部就「當前供水情勢檢討及因應措施」報告並備詢,立法委員林岱樺認為,在氣候變遷帶來的極端氣候災害,台灣降雨呈現正常偏少的狀態下,水資源顯得特別珍貴;尤其氣象署指出今年雨量可能偏少,要求水利署與台水公司應注意水資源管控,而台水公司已舉債千億改善漏水,經濟部也應編列預算補助解決經費,加速修繕。林岱華指出,近年台灣頻繁發生旱災缺水危機,當梅雨季節雨情不佳,加上颱風季無颱風登入,造成各地區水庫蓄水量偏低,導致整個西部出現大規模的乾旱,實施了不同程度的減壓供水、限水及停耕。她說,經詢問中央氣象署,今年台灣各地區降雨呈現正常偏少狀態,其水利署應須特別注意水資源調控,台水公司應加速修繕或汰換自來水老舊管線,以降低漏水率,將水資源留住。林岱樺在質詢中再次表示,雖然台水公司自102年至113年已有效降低漏水狀況7.55%,亦同時等同於降低漏水高過一座石門水庫;而台水公司在未調整水價之下,已自行舉債達成此績效,截至112年12月台水公司已借款負債達1044.25億元。林岱樺說,目前因養護服務面積大,其需養護管線長度約達7萬6000公里,而在編制只有80位台灣水醫生,其每年徒步檢漏3萬公里管線;同時台灣水價長期一國兩制、及維修成本上漲、利息沉重,卻由台水公司自行舉債籌措經費等問題,才造成台水公司長期以來仍然虧損,在更新自來水管線改善漏水狀況壓力下,自行舉債改善漏水管路。林岱樺建議,經濟部應向中央爭取連續兩年編列預算補助解決台水公司相關修繕費用,以加速進行老舊管線汰換,同時以降低2%漏水率為目標,並研議對每月用水1000噸以上用水大戶比照北水處新增水費級距,以維持用水正義;且在維持民生物價穩定下,給予台水公司必要補助以維持民生物價穩定。
花2千萬幫兒買新婚房 3個月後卻傻眼!老父崩潰:到處是豬毛
為了兒子結婚,家住大陸上海寶山區的黃老伯和妻子去年幫忙買了婚房,到了裝修時卻發現好好的房子大變樣。黃老伯近日帶著媒體來到位於頂樓的房屋,一推開門就介紹起了屋子的慘狀,只見次臥裡白色黴菌附著在水跡之上,幾乎覆蓋了大半面牆,伴隨著發霉長毛,旁邊的牆皮也開始慢慢脫落。綜合陸媒報導,黃老伯說,自己當初看中這裡是準新房,沒有住過人、沒有出租過,才花了人民幣600萬元(約新台幣2645萬元)買下給兒子作為婚房,因為知道頂樓的最大隱患就是滲水,所以當時還仔細看了一下,頂部全是雪白的,沒有任何滲水痕跡,誰知3個多月後帶著裝修隊上門時,房子卻面目全非。黃老伯第一時間找到了物業,對方說這套房子在上任業主手中就報修過2次漏水,並且從未被維修過,不過,在黃老伯和業主以及仲介簽訂的房屋交易合同上,白紙黑字明確了「該房屋未發生過漏水」。仲介表示,對於漏水他們一無所知,願意按照當初簽訂合同時承諾的條款,進行最高2萬元的補償。花2千萬幫兒買新婚房,3個月後卻傻眼。(圖/翻攝自微博)為了徹底根除和修繕漏水問題,黃老伯找了3家公司進行評估,維修報價都是5萬以上,認為前任業主和仲介理應共同承擔修繕費用。賣家嚴先生承認,屋子確實曾經漏水,但他已經修繕過,既然修過就沒有告知仲介和買家的必要。由於雙方沒有共識,黃老伯決定通過法律途徑為自己維權。對此,律師說明,賣家有義務告知買家,若他沒有在買賣合同中告知買家有重大漏水隱患,是違約的。漏水問題在買賣房屋的合同履行當中,應當會被認為是一種瑕疵,那麽瑕疵的話無非是兩種,一種是進行賠償,一種是自己來彌補這個瑕疵;而仲介作為居間者,因為工作疏漏導致房屋信息沒有核實清楚告知買家,這是需要負部分責任的。
住宅吵什麼3/建案違法二工 住戶因「這動作」律師勸:告了也不會贏
住宅消保會(住保會)統計2023年受理糾紛調處案,滲漏水相關糾紛占21%,新屋買賣點交爭議占11%,相較68%的裝修糾紛而言占比雖小,但住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發現,這類糾紛案大多一次影響多戶,甚至造成整棟樓或社區的鄰居不和睦,處理起來也是相當棘手。新屋買賣或公設點交的糾紛,住保會雖碰到的調處案例不多,但令吳翃毅印象深刻的是新北淡水的「海洋都心」千人大社區,公設因二次施工(二工)遭檢舉拆除多次,新上任主委為解決公設荒廢問題原打算向建商提告,但到住保會申請律師諮詢,發現大多數住戶都在購屋時簽下了手寫的磋商條款,願意折抵房價同意建商二工,也代表著住戶都知道公設是違法的,因此律師建議,「提告也不會贏,別浪費錢了!」「海洋都心」共1~3期,是淡海新市鎮造鎮案、總計有5000戶開發量體,CTWANT於2021年就曾接獲其中一區的住戶爆料,「建商以『點交就撥6000萬元美化地下室』為由,促使第一屆管委會在2個月內就點交,連鏡子是破的也過關。前兩屆管委會都是建商人馬掌控,主委都沒住在社區裡。」以及質疑社區存款過少、住戶怎麼選社區委員都選不贏建商等問題。去年2月,「海洋都心」的住戶來向CTWANT記者報喜訊,「在工務局主持下,建商派終於交出印章,去(2022)年底選住戶委員就過半,建商派不願交出印章,現在終於拿回管委會了。」「昨天滿滿的住戶來旁觀,真的很感動。」據了解,目前已是第六屆管委會,正對第一屆以建商為主的管委會提告,但檢查官不起訴,管委會近期已提出再議。而因為二工區域本就違法,即便管委會偷偷裝潢,也難保千人住戶不會有1人去檢舉,二工公設面臨再被拆除的風險極高,因此據悉管委會有意和建商協議爭取復原費,讓該公設空間回到原本申請使照時規劃的避難空間和停車場。新北板橋一處4層樓老公寓因漏水問題,找來里長幫忙做公親抓漏,最後鬧到住保會作調處。(圖/住保會提供)2023年住保會也受理不少滲漏水糾紛,以老舊公寓居多,吳翃毅表示,很多都是裝修改建多次,要抓漏已有困難,且老舊公寓沒有管委會,沒有受漏水之苦的住戶,往往不願配合找漏因;漏水住戶大部分都是先修好才叫鄰居付錢,可想結果鄰居當然不予理會。吳翃毅分享去年印象最深、讓鄰居吵成一片的滲漏水調解案,位於新北板橋一處4層樓傳統公寓,1樓住戶先是發現房間牆壁滲漏水嚴重,板材裝潢連同木地板早已被滲漏水泡爛,於是通知了2樓住戶,表明樓上滲漏水可能性高;2樓鄰居隨即更改浴廁給水管路為明管,但1樓房間依舊潮濕,因此雙方找來水電拆除房間裝潢,並慎重其事找里長做公親要捉漏,結果發現漏水點疑似在3樓及4樓。吳翃毅接著說,但3樓住戶認為里長做公親抓漏不專業,不願買單修繕費用;4樓鄰居則願意花錢動工給水重配管,排水也重配改明管,但是完工1個多月後,1樓房間牆面的滲漏水問題仍未止住,最後一起到住保會調處。1樓住戶認為是公管滲水,樓上所有鄰居應負責賠償及修復,於是開出20多萬元的修復費要2~4樓平分,樓上住戶當然不願意,1樓住戶也揚言會提告。據了解,第一次調處時,鄰居間還互有善意想解決,原本願意湊15萬元給1樓住戶,但1樓屋主態度強勢,再加上向工務局檢舉鄰居違建,引起大家不滿;雖事後1樓屋主也無進一步提告和求償,但鄰居間卻已視同陌路。吳翃毅也提到,其實大多數的里長真的很不想介入滲漏水糾紛,但很多里民還是會找他們,為此,住保會還出過一張梗圖,建議別找里長,可以找住保會處理,「因為他們真的不是萬能事務所!」不只老屋,新屋也常見滲漏水糾紛,而住保會調處的新屋漏水案,大多來自住保會輔導的住保履約驗屋公司。吳翃毅解釋,住保會履約驗屋公司會在發現嚴重瑕疵時主動回報住保會,協助住戶與建商調處,也算是透過驗屋服務,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權益。其實很多里長真的很不想介入滲漏水糾紛,但很多里民大小事都還是會找他們,因此住保會曾出過一張梗圖,如有漏水爭議建議別找里長,到住保會諮詢調解才是正解。(圖/住保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