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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劃法 選罷法 立法院 國民黨 NCC聊天訊息露餡!女友酒後昏睡 高雄男竟喊兄弟一起「撿屍」性侵得逞
高雄市一名男子與女友同居,某天2人飲酒後,男子趁女友不省人事,竟找來好兄弟一同性侵對方,直到後來2人吵架分居,女友竟在男友手機中看見「大嫂後面有醒來嗎」等對話,全案才曝光。高雄地院審理後,依照共同犯乘機性交罪,判男子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阿強與小琳(皆為化名)原先是情侶關係,2人在高雄鳳山一處房屋同居。2023年2月某天深夜,阿強與小琳在住處飲酒,期間小琳因為不勝酒力昏睡過去。阿強見女友昏睡,脫掉女友衣物,並且透過通訊軟體喊來好兄弟,在小琳無意識的情況下性侵得逞。對此,小琳原本完全不知情,直到2023年4月間2人因爭執分居,小琳在無意間查看阿強的對話紀錄,發現自己喝醉那天,阿強曾透過通訊軟體找了好兄弟來家中,事後好兄弟還傳送:「今天謝謝,很舒服,大嫂後面有醒來嗎?」等對話內容,才驚覺事情有異。在小琳逼問下,阿強終於坦承確實有找好兄弟來「欣賞裸體」,不過他宣稱起因是因為小琳曾說過「可以接受3P」才會發出邀請。且阿強宣稱兄弟當天因為起不了生理反應,最終不了了之,並無發生性關係。過程中阿強也不斷向小琳致歉,坦言自己做錯了,希望能夠挽回對方,但小琳堅持提告。阿強挨告以後,又換了另一套說法,表示是因自己約砲被小琳發現,為了挽回感情,才會開始順著小琳的意思修正說詞,但他強調當天僅有找好兄弟來欣賞裸體,沒有真的發生性行為。高雄地院法官認為,從阿強的證詞來看,可以知道邀請好兄弟到場,就是為了發生性交行為;且在案發以前,阿強的兄弟就知道小琳喝醉,對邀約「觀看裸體」的目的應該了然於心。且事後阿強的好兄弟事後還透過通訊軟體致謝,按照對話脈絡、一般男性性高潮的經驗,應可認定好兄弟有與小琳發生性關係。由於案件事證明確,法官不採信阿強的說法,最終依照共同犯乘機性交罪,判處阿強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健保12/23起「全面廢止停復保」 新制、影響「6大QA」一次看
衛福部昨(22)日預告,《健保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現行停復保制度將在自12月23日起失效。根據《中央社》報導,關於停復保制度為何、預估影響人數、旅外國人健保資格問題、在海外是否能使用健保等等,以下QA一次看。Q:現行健保停復保規定為何?A:根據現行規定,健保保險對象若失蹤未滿6個月,或預定出國6個月以上者,可以辦理停保,暫停繳納保險費,停保期間其眷屬應改以其他身分投保。而曾辦理出國停保者,應於返國復保後屆滿3個月,始得再次辦理停保。出國6個月以上停保者,以返國之日為復保日;如短期需再出國,應自返國復保屆滿3個月,始得再次辦理停保。而出國未滿6個月即返國者,應該註銷停保,並補繳停保期間的保險費。Q:為什麼會要修施行細則?A:在台灣有戶籍的李女,自民國91年間即長期居留國外,每年農曆春節才返國,陪伴父親過節後即出境,健保署通知李女依規定辦理復保,李女未處理後,健保署於民國104年核定李女復保、停保日期,並要求李女繳交復保至停保期間的保險費。李女不服,認為修正是為了處理出國停保民眾短暫返國復保就醫的爭議,增加復保後屆滿3個月才能停保的限制,但沒有考量到她這種長期居留國外,每次返國僅短暫停留者的權益,希望大法官宣告相關規定違憲。而經審議、訴願、行政訴訟駁回,向大法官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022年12月23日判決,健保停復保制違反法律保留原則違憲,若仍認有維持此制度必要性,應該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的命令訂定,並給予相關機關檢討期,否則應於2年後失效。Q:施行細則修訂後規定?A:衛生福利部22日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草案,預告期為2周,預告期若無異議,將在12月23日起廢止停復保制度。社會保險司長劉玉娟表示,屆時擁有中華民國戶籍者,即使出國超過6個月,一樣要繳納健保費用,讓全體國人履行義務恢復一致,符合健保法「強制性社會保險」精神。修正草案除了刪除停復保的相關制度,還加上過渡條文,在今年12月22日前已辦理停保者,維持停保,但應於「返國當日」依規定辦理復保,且復保後不再可停保。政府駐外人員及其隨行之配偶、子女,亦應於返國之日辦理復保,復保後不再辦理停保。Q:這次修法影響多少人?A:全民健康保險署長石崇良評估,目前停保有效者共約有21萬人,多數是旅外僑胞、另有一部分是出國念書的民眾;在廢止停復保制度後,換算下來,若這些人沒有停保,健保保費每年收入約新台幣23億元,但這些民眾就醫所使用的醫療資源等支出則無法估算。Q:如果長年旅居國外,會無限期持續繳健保費嗎?A:依「戶籍法」第16條第3項規定,國人出境2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出境逾2年戶籍被遷出國外者,若欲辦理遷入(恢復戶籍)登記,只要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並備齊國民身分證、遷入地戶口名簿及前開護照等資料,由本人、戶長或委託他人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當日即可完成登記。未來旅外者健保資格就會隨戶籍遷入遷出調整,自戶籍遷出國外、在台灣沒有戶籍當天開始,自健保「退保」。至於恢復健保身分時間,則因返國時間有不同。石崇良解釋,若國人在退保當天起算2年內恢復戶籍,登記戶籍當天開始,即為健保強制保險對象;但若從遷出退保當天起算超過2年(即出國超過4年),才回來設戶籍,就要從登記戶籍開始起算6個月,才能再投保。Q:人在國外就完全用不到健保嗎?A:依據健保規定,保險對象如到國外、中國大陸地區旅遊或處理事務,臨時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或緊急生育情事,必須在當地醫療院所立即就醫時,必須在急診、門診治療當日或出院日起算6個月內,檢具書據,向健保申請核退醫療費用。
「停復保制度」擬12/23全面廢止! 未來旅外仍須持續繳納健保
健保停復保制度即將走入歷史。因應憲法法庭2年前針對《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判決其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衛福部決定不修法,並將於今(22)日預告修改施行細則,全面廢止健保停復保相關規定。自今年12月23日起,國人將無法辦理停保,不分身份、不論是否出國,都需持續繳納保費。此外,針對先前已辦理停保者將不受此限,直到其再次返國後才會自動復保。根據現行赴海外國人可用健保停復保制度,出國超過半年可申請停保,返國後再復保,但該制度自實施以來引發許多爭議,最常見的是出國6個月以上已經停保,中間沒有繳健保費,但當身體出問題後隨即回台就診,立刻復保享受醫療資源;另一種則是相反,長期旅居國外,每年僅農曆春節回台,但沒有依照規定辦理停保,被健保署要求補繳保費,最後民眾提起行政訴訟但被駁回。其後,該民眾向大法官聲請釋憲,憲法法庭遂作出相關判決,間接推動此次制度廢止。大法官釋憲指出,《健保法》施行細則未經法律明確授權,卻直接規範健保停復保等重大權利義務事項,已違反法律保留原則,相關條文須於判決公告2年內失效。以今年12月23日為期限,停復保制度屆時將失效。據悉,衛福部已決定不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將廢止停復保相關條文,並增訂過渡條款。健保署統計,目前有效停保人數達21.3萬,每年平均約有13萬人申請停保。健保署長石崇良表示,現行規定為出國超過6個月可申請停保,返國後自動復保,並需繳納3個月保費後才能再次停保,2年內未返國者則除籍退保。停復保制度廢止後,出國民眾將無法再申請停保,但針對12月23日之前已辦理停保的國人,不會追溯保費,仍維持停保有效,直到再次入境返台後自動復保,之後將無法再申請停保。石崇良進一步說明,停復保制度廢止也將影響失蹤人口的保險處理方式,現行的失蹤者可在未滿6個月時先行停保,直到超過6個月後退保,而未來失蹤者需持續繳納保費滿6個月後才能退保,無法提前停保。
《國土計畫法》農業發展權惹議 劉世芳、張麗善互槓
雲林縣長張麗善22日表示,雲林縣近期提出「農業權」入法的理念,是站在支持土地公平正義與兼顧國家糧食安全的立場,增加生產效能與農民收入,並不會變成「農地水泥化」;主管機關內政部長劉世芳則認為,此舉將讓農地更動彈不得,雙方各執一詞。《國土計畫法》號稱2025年上路在即,近期卻有不少跨黨派立委與地方百里侯呼籲緩辦,其中雲林縣政府具體要求增訂「農業發展權」條文。張麗善強調,縣府為保障農民權益,早就於2021年雲林縣國土計畫中提出「農業發展權」,希望中央納入研議,但迄今4年,未見中央政府啟動專案研議,也不見內政部對公共利益與私人財產權的衝突議題,有完善構想。劉世芳則反批,這樣的概念不合實際又僵固「反而會帶來災難」,因為照雲林縣政府擬訂的做法,農地若被列為所謂農業發展權的土地,會接受其他工業用地或住宅用地的「捐贈」,等於承認農地農用為「特別犧牲」並接受「特別補償」,未來更無望在定期修正中調整地目與用途,反而會傷害到台灣現在亟需要發展國家重大工業或重大公共工程設施的土地,因為領了補償,農地將「變更無望」。劉世芳強調,內政部認為「農業權」當然可再討論適宜做法,但根據雲林縣政府版本,根本不能叫農業發展權,反而是農地被完全水泥化跟僵固化,才是不利國土發展。
反對罷免門檻修嚴 尹立批:韓國瑜條款2.0
近日國民黨強推《選罷法》修正案,內政委員會吵得沸沸揚揚,「WECARE高雄」發起人尹立與民進黨高雄立委李柏毅、許智傑、邱議瑩、賴瑞隆、李昆澤、黃捷及邱志偉今(22日)於立法院舉行記者會,痛批國民黨「要求罷免連署須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根本是「韓國瑜條款2.0」,讓立法院直接退回1994年,重現30年前的「韓國瑜條款」鬧劇。尹立指出,30年前的國民黨為了保住面臨罷免的韓國瑜及多位藍營立委,提出了高門檻的「韓國瑜條款」,包括提高連署要求及設置「投票率須過半、同意票須超過有效票一半」的鳥籠式門檻,導致接下來20年間罷免案幾乎無法成案。直到2016年修法後,罷免權才真正回歸人民手中。尹立批評,韓國瑜作為首位因罷免下台的地方首長,卻挾怨報復,推動要求罷免連署須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的「韓國瑜條款2.0」。他認為,此舉根本是利用個資外洩的恐懼來架空人民的罷免權,再次試圖剝奪憲法賦予的基本權利。對於國民黨提出的「罷免浮濫說」,尹立回應,自2016年修法至今,成案的立委罷免僅黃國昌、陳柏惟及林昶佐三案,直轄市議員有黃捷與王浩宇兩案,縣市首長則是謝國樑和韓國瑜兩案。與八年間全台上千場選舉相比,罷免案微乎其微,所謂「浮濫」的說法根本站不住腳。賴瑞隆指出,當年陳柏維當選票數11萬2839票,2021年在國民黨惡意杯葛罷免下,最後被以7萬7899票被罷免掉。國民黨若堅持修選罷法加嚴的話,應公開向當年惡搞陳柏維道歉。許智傑說,1994年全國第一個被提出罷免的立委叫做韓國瑜,2020年第一個被罷免直轄市長也是韓國瑜,雖鳳山已經有人成立罷傑總部,但自己不會害怕、會勇於面對,並堅決反對這次國民黨惡修選罷法。邱議瑩表示,國民黨立委柯志恩、馬文君、李彥秀等人2019年都在反對連署附上身分證影本,2024年卻推翻當年自己的看法,黃國昌更反對了2013年的自己,如今推動連署需附身分證影本,是大開民主倒車、讓行使民主更加困難。她也請問黃國昌,2013年的他現在到底在哪裡?李昆澤說,罷免連署只是罷免程序的第一步,若要設置高門檻,將嚴重踐踏人民直接民主、踐踏人民的權利,民進黨立委絕對不會接受。邱志偉指出,藍白兩黨違法亂紀、破壞憲政秩序,讓國家陷於動盪、空轉,韓國瑜院長應該阻止選罷法修惡。黃捷批評,藍白立委推動憲法訴訟法和財劃法,意圖掏空國家、癱瘓國政;現在急於修選罷法,正是為了鞏固權力,成為「土皇帝」後可以無視民意,做更可怕的事情。李柏毅指出,以2020年罷免韓國瑜市長案為例,若要送交160萬份資料,其中包括40萬身分證影本,到高雄市選委會,罷免案根本不可能會發生。他呼籲韓國瑜院長,如果藍白再強行通過「韓國瑜條款2.0」,歷史將再記上一筆,希望韓國瑜回頭是岸,站在歷史正義、正確的這一邊,他也強調罷免制度應回歸民主初衷,不能被技術性規範限制,務必捍衛憲法賦予人民的罷免權。
宣示持續推動轉型正義 卓榮泰:集思廣益朝永續正義前進
為了推動民主願景,共建和平的台灣社會,行政院及各個部會近年來積極落實多項工作政策,盼落實轉型正義。行政院長卓榮泰主持的「行政院推動轉型正義會報」第5次會議中提到,政府已陸續成立基金會以及通過條例草案,旨在保障受難者或家屬權利回復。卓榮泰表示,轉型正義是落實「公義永續的臺灣、民主和平的臺灣」國政願景的關鍵基石,期盼各界共同努力推動相關工作,回應社會期待。會報當中,他提出兩項期許,首先,請各部會積極參考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任務總結報告」研究成果,提升工作推動效率,逐步實現轉型正義;其次,請各單位主動提報在推動過程所遭遇的困難,共同集思廣益,尋求妥適解方。卓榮泰指出,第2屆委員首次參與正義會報,新舊任委員的交替,如同臺灣民主的歷程,一棒接一棒,讓民主的香火不中斷。他藉此感謝續任委員持續給予相關建議,也要向新任委員表達感謝。在第1屆委員協助指導下,政府已陸續完成多項工作,例如去年成立的「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至今累積通過賠償金額已逾54億元。另外,今年7月通過的《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已函請立法院審議;8月通過《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修正草案,周延保障受難者或家屬的權利回復,並在11月13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已過初審,逐步朝向法制化邁進。卓榮泰強調,轉型正義承擔了民主前輩的期許,以及臺灣社會對歷史與民主化進程的各項期待,不只是政府的法定任務,更是民主、公義的基礎,行政團隊將繼續推動轉型正義工作,落實賴清德總統揭示「公義永續的臺灣、民主和平的臺灣」的國政願景,期盼大家共同努力。
陳忻玥為《影后》苦練M字腿 火辣纏綿鮮肉師弟
陳忻玥為《影后》獻唱插曲〈BOUNCE〉,坦言唱的時候腦中會浮現劇中女主角「周凡」的影子,「因為她在劇中率性、自我且I don’t care的性格,跟這首〈BOUNCE〉要傳達的無畏展現自我的精神實在太符合,也很適合這首帥氣的歌!」她也認為《影后》中周凡的個性最像自己,「她的個性像是我內心的展現,我內心有一個像周凡一樣的自在的、很像孩子的部分,我希望隨著年紀越來越大,我也可以找到自己內在周凡、小孩與跟這個世界的平衡! 」除了詮釋〈BOUNCE〉時突破自己過往聲音的展現,這次陳忻玥為了苦練MV中「BOUNCE舞」可說吃盡苦頭,編舞老師特別教了一套打開雙腿的性感M字腿舞,要陳忻玥展現「影后」般的性感及自信,只見在練舞時老師彷彿像是劇中的SEGA老師上身,猛對著陳忻玥喊:「交出自己的POWER!」讓沒有舞蹈基礎的她壓力甚大。陳忻玥苦練性感M字腿舞。(圖/陶山音樂提供)沒想到在編完舞的同時,好巧不巧又遇到膝蓋受傷的問題,讓陳忻玥在拍MV一周前天天到練舞教室報到,她苦笑說:「整支舞蹈都超難﹗而且老師要我不要看鏡子練習,難度又升級!我只能土法煉鋼每次跳每次錄下來做自我檢討跟修正,才漸漸克服這個高難度舞步!」值得一提的是,MV還找來師弟李杰明合作尬饒舌,兩人變身為有曖昧情愫的搭檔,儘管合作多次,但聽到導演要求要來個耳鬢廝磨的黏巴達舞時,彼此心裡都緊張了一下,所幸在拍攝「肉貼肉」的情感交流戲碼時,兩人只尷尬笑場了幾次,靠著彼此合作多年的默契就完成拍攝。提及兩人MV中互動最難的一場戲,陳忻玥笑說:「應該是要拿皇冠作勢要打杰明的那一幕!因為拍攝時得從魅惑情感轉到兇狠,情緒的轉換很有挑戰性,在拍攝完成時,真的有種當『影后』的感覺!」陳忻玥與同門師弟李杰明有情感交流戲。(圖/陶山音樂提供)
三級空污區增5縣市 環境部:實施更嚴格管制措施
環境部今(21日)預告修正空污防制區劃分,在各項污染物中,懸浮微粒(PM10)三級防制區由6縣市增至11縣市,新增5個縣市包括新北市、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及嘉義市。環境部表示,已預告「直轄市、縣(市)各級空氣污染防制區」修正草案,此次係配合9月30日修正發布的空氣品質標準,採用更嚴格的判定方式,除提高濃度要求外,並規定各縣市轄內所有空氣品質監測站必須全數達標,才能列為二級防制區(符合標準區域),取代過往以測站平均判定的方式。對於三級防制區(未符合標準區域),環境部將偕同地方環保局實施更嚴格的管制措施,包含新設污染源採取最佳可行控制技術、既存污染源進行污染削減;此外,三級防制區的空污費費率較高,將投入更多資源於污染管制,促使企業投資污染防制設備,持續改善空氣品質。環境部強調,此次被列為三級防制區(未符合標準區域)的縣市並非空氣品質惡化,而是採用更嚴格的標準;在各項污染物中,懸浮微粒(PM10)三級防制區由6縣市增至11縣市,新增5個縣市包括新北市、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及嘉義市,係因我國PM10年平均及日平均標準分別由50及100 µg/m3,加嚴為30及75 µg/m3,且判定方式改為轄內各測站皆須達標。回顧自2016年推動污染管制以來,這5個縣市的PM10濃度下降趨勢顯著,不亞於其他縣市,降幅分別為35%、36%、29%、40%及42%。細懸浮微粒(PM2.5)三級防制區維持14縣市,而臭氧(O3)除宜蘭縣、花蓮縣及台東縣外,其他縣市仍為三級防制區。環境部指出,藉由劃設空氣污染防制區的管制工具,授權縣市政府採取更積極的污染源管制措施;例如加強道路揚塵、露天燃燒及營建施工等污染源的防制作為,以持續降低PM10污染,針對工業排放和交通污染所產生的PM2.5及O3前驅物進行更嚴格的管制,以進一步改善我國空氣品質,維護民眾健康。
輝達Q3財報沒驚喜 台股21日早盤急挫近2百點
美股漲跌互見,加上眾所注目的輝達財報雖亮眼但沒驚喜,讓台股21日以小跌16點、22671.66點開出後隨即下殺,5分鐘最低跌到22490.28點,大減198點,後續跌勢收斂但仍有近百點跌幅,主要也是大型權值股如台積電(2330)下跌導致,航運股則維持強勁。投顧報告指出,台股調整格局尚未翻轉,短線須留意高位股修正風險,不過仍看好台積電、鴻海(2317)、廣達(2382)等重量權值股法說釋出的樂觀展望,歷史經驗的12月上漲機率也高,預料市場焦點將逐步回歸基本面。台股20日在台積電走弱下,加權指數由紅翻黑,再度失守五日線,最後收在22688.36點,下跌160.44 點,成交量3768億元。21日則是開盤大跌近200點後跌勢稍緩,傳產有玻陶、橡膠、化工、建材類股相對抗跌,其他則都一片綠,航運股則再度紅光滿面,長榮(2603)和陽明(2609)盤中漲逾2%,萬海(2615)則漲逾4%。電子權值股方面跌多漲少,9點半左右,台積電跌5元、在1020元;鴻海跌2元、在204元;台達電(2308)跌6.5元、在380元;廣達跌2.5元、在293元。高價股方面,聯發科(2454)跌15元、在1265元,大立光(3008)漲10元、在2350元。先前漲勢強勁的鴻準(2354),前一日因母公司鴻海公告將調節其持股,爆量跌停,一舉摜破月線大關,21日9點半左右成交量再破3.7萬張,跌1.5元、在83元左右。美股科技五天王漲跌互見,各界關注的輝達2025會計年度第3季財報,營收為350.8億美元,較去年同期成長94%,預期第4季會達到375億美元,顯示正在繼續擴張,市場對AI晶片的需求很高,但成長遠低於前3個季的122%、262%和265%,導致股價收在145.89美元,小跌0.76%,在財報公布後一度大跌5%,最後收在143.18美元,跌幅1.88%。美股20日主要指數表現,道瓊工業指數上漲139.53點,或0.32%,收在43408.47點。那斯達克指數下跌 21.33點,或0.11%,收在18966.14點。S&P 500 指數上漲0.13點,或0%,收在5917.11點。費城半導體指數下跌34.91點,或0.71%,收在4884.25點。
謝宜容律師發聲喊「公審扭曲事實」 怒批政府便宜行事、草率定論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日前疑因長期承受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壓力,選擇輕生。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指出,謝宜容「目的良善」,其管理方式「非同仁離開的直接原因」,引發輿論強烈不滿。在事件爆發後神隱多日的謝宜容也於20日晚間透過書面道歉,並做出3點道歉聲明。而她委任的律師則發布12點聲明,否認媒體與網友對謝宜容其管理方式的指控,認為媒體報導與網路留言「悖離事實」,要求媒體更正錯誤資訊。律師在聲明中表示,謝宜容承認自身在分署長任內的管理風格可能造成同仁壓力,「應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責任」,但堅稱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輕生原因為工作負擔過重、資源不足,與其直接管理行為無關。聲明中強調,根據調查報告,吳姓員工的壓力主要來自於工作資源不足及專業支援不力,與謝宜容個人管理方式無關。律師也針對事件相關爭議作出澄清,稱「不蓋白布」及「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等說法屬虛構誤傳,純屬以訛傳訛;而對於謝宜容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的言論,律師表示這是其他同仁轉述家屬的訊息,並非謝宜容自行尋找通靈人士,律師也多次提到謝宜容在安撫同仁的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至於關於謝宜容任內北分署人員流動率偏高的指控,律師強調北分署為員工人數最多的分署,流動率並無異常情況。律師表示,將吳姓公務員的輕生歸咎於謝宜容涉嫌職場霸凌的說法是錯誤的,並指出網路輿論公審已對謝宜容造成極大困擾,包括頻繁接到電話、簡訊騷擾與辱罵。此外,律師批評網路公審效應已影響政府相關部門對此事件的調查與處置,導致程序混亂,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經充分調查即草率定論的情況,並無視法治社會應有的正當程序與當事人的程序保障,嚴重偏離應有的法律處理方式。謝宜容委任律師吳俊達發出的12點聲明內容如下:謹代理本所當事人謝宜容女士,針對民國113年11月19日勞動部公佈「113 年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下稱北分署)疑似涉及職場罷凌事件行政調查說明資料」,暨同日「勞動部就北分署事件之處置說明」,及近期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涉謝女士言行部分,依謝女士來所一併檢具相關具體事證,經本律師詳加逐一查核確認,並詳閱前述行政調查說明資料等內容後,因事態發展已出現偏頗、悖離事實,且已涉及多名利害關係人之相關法律責任調查,為釐清相關誤傳以正視聽,爰依其個人委託,代理謝女士鄭重聲明。一、 關於謝女士擔任北分署分署長期間,於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確有諸多不當,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當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調查及究責,絕無卸責推託,其理甚明。二、關於北分署內員工不幸身故事件之原因,業經勞動部委請外部專家籌組專案調查小組進行詳細調查,且調查過程謝女士亦完全配合說明,提交相關事件經過之佐證,並無任何迴避、卸責或遮掩,嗣經勞動部完成前揭行政調查報告在案。三、依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北分署員工(即關係人甲)不幸輕生身故原因,乃「關係人個人長期盡忠職守超時工作(但機關內部均未收到任何個人反映)」、「機關人力配置不合理,致關係人未得到工作所需資源或支持」「關係人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需求書草案,因各級主管均非資訊專業,未能獲得專業意見協助,該工作過程產生挫折感及孤立無緣」「關係人長期身兼署內資訊安全工作,並專業執行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規劃工作,導致關係人身工作壓力大」等原因,而確與「謝女士分署長管理風格失當」乙情並無關聯。亦即,謝女士本人確未針對關係人個人有任何行政直揮監督管理上施壓、失當之舉措。甚且,關係人公務上於北分署內之直接督導為北分署副分署長、秘書室主任,故謝女士本人(本身亦非資訊專業)從未有任何直接下令要求介入關係人公務執行成效之行為。是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確無認定錯誤,應無任何左袒、掩飾、迴護謝女士或其他機關主管責任之考量。四、再查,關係人於不幸身故現場確實留有遺書二件,正本由現場處理員警以證物性質保存,並當日轉交承辦負責相驗檢察官,嗣再提供家屬檢視並交還。而依謝女士來所檢附之當日處理事件過程之時間時序紀錄及相關佐證,經本律師詳加查核確認後,再依「關係人家屬知悉案發當下第一時間反應」、「家屬取得遺書內容後向分署內表達態度」、「檢察官相驗調查後家屬表達意見」、「檢方處理本件不幸身故案件之處置方式」,綜合各項具體事證審酌研判後,足認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並無任何遺漏、不當或錯誤。五、基於以上各點說明,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確應承擔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其相關之行政責任及媒體輿論評論責難。然則,近日不乏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已有明顯不符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事實之諸多錯誤,恣意混淆將關係人不幸輕生原因歸咎予謝女士個人職場霸凌行為,此等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已完全扭曲、悖離事實真相,嚴重損害關係人家屬對謝女士協助處理善後之信任,並強烈傷害謝女士之「社會名譽」,更已引發外界民眾因片面誤解衍生之網路公審效應,甚有若干不明人士近期不斷以撥打手機、簡訊方式以惡意文字騷擾、辱罵謝女士,要求謝女士個人應為職場霸凌關係人致其輕生一事負責。前述所指相關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顯非妥適,亦根本嚴重悖離、完全無益新聞媒體民眾輿論共同合理監督「公務部門公共利益事務」之初衷目的,故敬請相關新聞媒體社群平台等能秉持平衡、自律要求原則,惠予更正刪除或修正內容。六、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下令「不蓋白布,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應屬虛構誤傳、以訛傳訛之說法。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說明,亦已詳加調查澄清。七、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發言要求北分署內同仁勿以訛傳訛、謠轉前述員工不幸身故事件起因職場罷凌等語。經本律師檢視相關事證,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之認定,確屬合理。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當下確實係因已接收來自立法委員致電,其關切內容直指職場霸凌,乃研判恐有不實訛傳外流,為免事件原因調查釐清前,任何謠言誤傳均屬對於身故員工及家屬之不敬及傷害,且為安撫同仁悲哀情緒暨工作士氣,方於需緊急對內喊話之際,在強忍自身悲慟情緒下(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而作出相關發言內容。故探究謝女士發言初衷本意,絕無關要求同仁噤聲,以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八、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對北分署內同仁喊話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謝女士確有相關發言內容。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發言提及「通靈」乙情,係來自其他同仁方面轉知之家屬訊息,並非如網路謠傳乃謝女士自行尋找相關通靈人士。而關於「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或起於家屬方面當下體恤安撫分署內同事之良善動機,或其他同仁本於善意始轉知報告謝女士,且謝女士發言更意在安撫眾多同仁們當下萬分震驚悲慟情緒(喊話過程自身不斷啜泣),故不論家屬、其他同仁作法及謝女士發言內容,實無關假藉民俗迷信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謝女士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九、關於坊問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任期北分署長期間,北分署內人員離職(流動)比例極高,更影射係因謝女士有情緒管理不佳、對部屬同仁造成工作壓力等情事所致。經本律師檢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轄下各分署近年退離人員統計資料,北分署作為員工人數最多之分署,其人員流動率並無明顯異常,且法律上可否逕認人員退離職,均係因謝女士分署長任內管理方式所致,恐需相關權責機關詳為調查釐清,方符公允。故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於「事件三」中認定「(三)另關係人乙(指謝女士)之前開行事作為,導致112及113年之離退職人員相較109至111年高,且其中有6位公務人員係降調機關」等語,似有調查未盡嚴謹詳實、認定不備理由之速斷謬誤。十、關於新聞媒體報導,有北分署員工向議員陳情指控,北分署發放三節禮品名單重複比例高,部分採購禮品成為首長的個人送禮,甚至還要求禮盒客製化,並委託設計師設計,花費高達上百萬;另分署長與個人私交較好人士合作,辦理各項課程及設計分署的視覺意象及辦公室美化工程,甚疑似將尚未發包案件提前請設計師製作云云。核以上各項陳情指控事項,均有相關政府機關遵循採購流程及事證可參。且北分署為協助庇護工場多元培力等輔導團體之良好營運,乃三節均優採輔導團體產品,並兼顧推廣行銷及公務禮儀,發送對象均屬公務來往團體或個人,凡此均有依循政府機關採購流程,自無不法或不當之處。民眾陳情內容或有誤會。十一、針對媒體報導前王姓政務次長(非督導勞發署業務)曾於今年2月20日聯繫謝女士前往其辦公室,提及攸關謝女士個人之某檢舉案件,嗣後謝女士透過人脈關係運作施壓該檢舉案,且謝女士返回北分署後隔日因氣憤立刻調查告密者,甚至發函要求不可將北分署事務對外張揚。核對相關事證,該相關媒體報導提及之發函內容,應係針對「羅東就業中心約用人員考試評分表,尚未簽陳至北分署即遭外流」之陳情案所為,謝女士要求人事室主任發文重申公文機敏性。是前述媒體報導即有張冠李戴之混淆不實,謝女士亦強烈否認有何施壓檢舉之作法。十二、針對媒體報導批評謝女士管理方式部分,不論謝女士行事作法出於嚴格督導公務效率、落實確保民眾公務權益、保護同仁避免違失責任等「非惡意動機」,但確有任何造成下屬同仁感受不適之處,乃至同仁發出不滿批評,謝女士均願虛心接受,據以深切檢討改進,並願藉本律師聲明重申表達歉意。惟臺灣究為一高度法治國家,近日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形成之公審效應,業已造成政府相關部門調查、處理謝女士身為公務員文官行政責任之相關程序,已陸續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審先判等處置亂象,及無視正當法制流程暨當事人程序保障等失當情事,均非一真正法治國家社會下面對法律事件之應有正常處置狀態。
累計1~10月無照累犯2萬多件 交部研擬調升罰鍰上限
新北市警察局統計,今年1至10月累積取締無照駕駛有2萬9494件,每件罰1萬2000元,其中屬5年內2次以上無照違規累犯高達2萬2225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更重,須罰2萬4000元,占整體約7成5。進一步分析無照違規年齡層,未滿18歲約占12.5%,18至24歲約占23.7%,未滿25歲年輕族群占近4成。新北警強調,無照駕駛太危險,發生事故害人害己,所以特別將無照駕駛納入加強重點取締項目,同時也會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21條第6項溯源舉發車輛所有人,強化所有人管理責任,亦會當場移置保管車輛,防止駕駛人再趁隙違規駕駛。此外,18歲以下無照駕駛行為,不單是交通安全課題而已,更是社會安全問題,須由學校深化與落實交通安全教育課程,另家庭教育的養成,培養正確的價值觀亦非常重要,所以只要取締18歲以下無照駕駛者,將通知其家長知悉其未成年孩子涉有無照駕駛外,亦會函請教育局及警察局少年隊進行後續關懷輔導及約制訪談,加強個案法治觀念及交通安全知識宣導,以減少未成年族群因為家庭及環境等因素,造成無照駕駛或危險駕駛行為發生。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指出,交通部近期也研議修正無照駕駛罰則,除罰鍰上限從2萬40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外,並將當場移置保管違規車輛,如無照駕駛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將面臨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罰,循立法程序來推動上述項目。
12綠委籲《國土計畫法》延後上路 蔡易餘:再跟人民多解釋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陳冠廷、王美惠、陳秀寳、陳素月、黃秀芳、劉建國、陳亭妃、許智傑、陳俊宇、莊瑞雄、林岱樺等12人,今(20日)在立法院舉行「《國土計畫法》 展延、溝通、再上路」記者會指出,《國土計畫法》原訂於2025年4月上路,但鑒於新北市等8個國民黨執政的地方政府,皆未如期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全國恐無法一致公告,另外又有民眾被假訊息誤解等,希望行政院內政部展延上路時間,待與縣市政府和民眾充分溝通後,再行上路。蔡易餘說,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明天(21日)將審查「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希望行政院要多加溝通,也不要有任何的預設立場,「展延(上路)也是一條選擇」,因為到目前為止,很多民眾對於國土計畫法的上路充滿疑慮,這需要中央、地方政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等,跟人民做更多溝通跟解釋。明天委員會審查時,希望內政部、行政院考量多方意見,包括展延上路時間的訴求。劉建國認為,國土計畫法要在明年4月上路,這是「絕對不可能」,因為現行國土計畫法明文規定,必須要全國一併實施,但現在有8個縣市沒有交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他說,大家都希望農業得以發展,但相關設施、設備都必須要到位,保障農民權益,而國土計畫法基本上已被相關地方政府妖魔化,但這件事情應該是要朝正向發展。陳亭妃指出,《國土計畫法》是在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時代三讀通過,最高的標準與原則是要讓國家更好,但討論國土計畫法時,已經被政治化,甚至很多縣市用政治力做抵制。另外也因為資訊的落差及無法被透明,導致農民無法得到正確訊息,甚至各縣市政府的承辦人員,得到的資訊不一致、法令見解也不一致,如果這樣造成人民對國土計畫法有所誤解,她認為國土計畫法應該緩下來,讓所有單位溝通清楚,不要讓有心人做政治操作,這樣非農民之福。莊瑞雄說,《國土計畫法》管控全國78%非都市土地,可劃分國土保育、海洋資源、農業發展與城鄉發展四大功能分區,各具使用限制。而該法中又限制每五年通盤檢討,才能調整分區,現在倉皇上路恐影響城市發展規劃,適得其反。許智傑、陳冠廷、陳秀寳、陳素月、黃秀芳、王美惠、陳俊宇皆共同呼籲,行政院應考慮多方意見,不要堅持己見,有多一點時間跟民眾溝通,將展延作為一個可能的選項。
NCC只剩3委員恐停擺? 黃文哲:將啟動「葉克膜條款」僅開諮詢會議
立法院上會期三讀通過修正《NCC組織法》,刪除委員延任規定,明定新法自12月1日施行,屆時代理主委翁柏宗將無法續任,NCC將只剩下3位委員,不足額無法召開委員會議。NCC主秘黃文哲20日表示,無法召開委員會情況下,將啟動「葉克膜條款」,僅能以諮詢會議討論不違反NCC組織法的54項業務,但仍須送後續委員會追認。黃文哲表示,為了避免委員會無法運作,影響換照、裁罰、費率審議、董監事變更等這類案件,4位委員已加緊趕工,希望儘速處理完畢,至於遭到民眾申訴,裁罰電視台爭議節目內容,第2季像是與王義川相關的案件共10件,目前有10件已經諮詢委員會議審議完成,將儘速送委員會討論,至於柯文哲相關的則多在第3季。立法院上會期三讀通過修正《NCC組織法》,規定委員「得連任一次,已連任者不得再任」,並刪除延任規定,也增訂行政院長補足提名期限,賴清德總統公告後,行政院利用《NCC組織法》第16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的漏洞,拖延新法上路,導致朝野信任盡失,在《NCC組織法》第16條明定新法自113年12月1日施行。依照慣例,過去鮮少修正法律案明定施行日期,但如今朝野信任盡失,院會藍白共提修正動議,在《NCC組織法》第16條明定新法自113年12月1日施行。院會表決後,藍白修正動議以55票對48票通過,立法院長韓國瑜敲槌三讀。對於NCC委員因不足額無法召開委員會,根據NCC組織法規定,有104項任務是需要經過委員會議討論處理,這裡面包含法律政策修改、廣電節目內容裁罰,甚至最近在修正的打詐條例子法、甚至三振條款,都可能因此面臨停擺,這些措施也都無法執行,雖然可暫時啟動「葉克膜條款」,不過黃文哲說:「心臟(委員會)還是要能跳動」。不過因NCC已修正「NCC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NCC分層負責明細表、委員會議議事要點及法制作業要點,有54項無需經過委員會討論,以免對一般民生造成影響,改以召開「諮詢委員會議」,但這些做出的決議仍需要後續召開委員會追認,這種作法被視為NCC的「葉克膜條款」。
發甲級動員排審《選罷法》 藍綠黨團爆激烈衝突「召委宣布休息」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20日審查《選罷法》修正草案,藍綠黨團為此發布甲級動員。而在20日9點、國民黨召委徐欣瑩與藍委抵達會議室後,藍綠雙方就爆發嚴重衝突,綠委甚至占領主席台,讓徐欣瑩無法上台。而在雙方僵持17分鐘後,徐欣瑩才宣布開會,但3分鐘後,議事人員宣布玩上次議事錄後,徐欣瑩就宣布休息。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國民黨籍召委徐欣瑩於上周變更議程,決定在20日排審《選罷法》修正案,其中藍委許宇甄提案增訂「罷免同意票須超過被罷免者當選票數」條款。由於修正草案涉及罷免門檻提高,傳民進黨立委從凌晨4點半就開始集結,7點準時進駐會議室。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王鴻薇則是在7點55分抵達現場,並向媒體表示一定要將法案送出委員會。上午9點時,國民黨召委徐欣瑩抵達會議室後,現場藍綠雙方立即爆發對峙。民進黨立委佔領主席台,高喊「不要修選罷法 要審預算」、「國民黨剝奪公民權」、「國民黨沒收罷免權」等口號,阻止徐欣瑩就位。而國民黨立委則回以「要開會 閹割討論 不是民主」、「選罷補正 民意支持」等口號。(圖/黃耀徵攝)後續徐欣瑩手持麥克風表示,立法院是講道理的地方,不是暴力場所,質疑民進黨為何不敢開會,並強調應該進行理性辯論。徐欣瑩表示,所有行政官員都已到場,如果民進黨有意見可以在會議中討論,而不是只會喊口號。而雙方就這樣僵持17分鐘,直到9點17分時,徐欣瑩才宣布開會,而民進黨立委吳思瑤隨即吼喊「現在違法宣讀無效」、「違法宣讀 會議無效」。在議事人員宣讀完上次議事錄的3分鐘後,徐欣瑩在9點22分就宣布休息。(圖/黃耀徵攝)
批柯志恩挺提高罷免門檻 許智傑:我要被罷免都不怕了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將於今(20日)排審《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審議國民黨所提出調整罷免門檻的修正草案,被設立「罷免總部」進行罷免連署的民進黨立委許智傑表示,今天他一早就到內政委員會,避免法案不經討論就送黨團協商。許智傑說,雖然自己是要被罷免的人,但為了捍衛人民的權利,他反對提高罷免門檻的選罷法修正案。許智傑說,今天國民黨要強修選舉罷免法,他一早就來固守內政委員會,擔憂重演不討論直接送協商的黑箱。他說,許多媒體問他,身為全台唯一被設罷免總部的立委,會不會支持國民黨提高罷免門檻的修法?然而他很明確跟大家說,反對國民黨提案,堅決捍衛人民已經有的罷免權力。「我要被罷免的都不怕了,國民黨到底在怕什麼呢?」許智傑說,反觀自稱高雄人的國民黨立委柯志恩,2019年曾說「反對連署附身份證影本!連署須附身分證影本,可說是大開民主倒車,徹底剝奪人民權利!」結果現在的柯志恩卻打臉過去的自己,居然連署國民黨立委傅崐萁、許宇甄兩人的提案,若惡法通過,未來罷免連署須附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罷免門檻也從現在的「25%門檻」及「同意大於不同意」,一下提升到罷免票數要超過當選人票數。許智傑表示,很多高雄人都跟他說,以前的柯志恩老師不見了,柯志恩越來越國民黨,越來越黑化。他希望今天修選罷法,柯志恩可以變回2019年的她,不要成為只聽黨意,不顧民意的「女木可」了。
開拓兵源 國防部擬擴大官兵再入營方案
國軍編現比逐年下滑,不少新兵進部隊後「不適服」而提早離營。國防部19日證實,擬自明年1月起,開放5年內因不適服而退伍滿1年的士官兵再度入營;基層提醒,部分不適服官兵可能是出狀況被汰除,回營審查要更嚴謹,以免造成部隊困擾。民眾黨立委林憶君則憂心,若為補足人力,導致軍隊良莠不齊,恐本末倒置。國軍招募壓力大,軍方針對開拓兵源研討對策,擬擴大官兵再入營方案。目前各基層單位已收到命令,要求掌握單位5年內因不適服退伍的士兵名冊,待修正相關法案後上路,將主動詢問再入營意願。有基層認為,不適服除由官兵主動提出,也可能是在部隊中出狀況被汰除,若這些人回營,恐致部隊戰訓困擾、軍心浮動,需設好配套措施。另有基層說,有些官兵報退只是因照顧家人等短期原因離開,若開放這些人回營,確實是拓增兵源的好辦法。此外,軍方也研擬志願役擴大招募色弱、身上刺青面積大於現行規定者、及國中學歷者;雖然國防部昨澄清,開放國中學歷報考志願役並非事實,但據掌握,該項目曾一度被討論。也有基層透露,近期上級要求,若有官兵不適服需盡量慰留,若仍無法適應,則可申請在軍團內調動單位。不過,基層認為,國軍經常性的調動支援必須減少,否則官兵離退情況只會擴大不會減少。國防部表示,經分析發現,部分申請提前退伍人員,造成不適服的經濟、家庭等因素已消失,且無涉品德違失,為提供其重返部隊服役機會,所以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及「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另參考醫學研究,色弱人員除特定任務受限外,仍可執行一般勤務,且屬常備兵體位,必須服義務役;國防部表示,考量戰訓標準一致原則,將開放報考不受影響職類,並以無礙任務遂行為前提。立委林憶君認為,刺青並不會影響軍中工作表現,支持擴大此項招募條件;但若為補足人力,開放其他不適合條件的官兵回營,恐本末倒置,製造部隊困擾。
NCC只剩3人恐無法執行業務 卓榮泰:最近緊鑼密鼓提新人選
立法院上周五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修正草案,藍、白聯手讓NCC代理主委翁柏宗無法繼續延任和代理主委職務,NCC委員將僅剩3人無法執行業務。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9)日表示,因應新情況,會重新審慎評估委員是否能繼續當被提名人,最近將緊鑼密鼓提出新人選讓國會通過,最大目的就是讓NCC順利正常合法運作,這才是對國人對權益的保障。立院上週刪除NCC萬年延任條款,加上遲遲不審人事同意權,只剩三名委員的NCC恐怕將停擺。對此,卓榮泰今日受訪時表示,明天就是賴清德總統與內閣上任滿6個月,這半年來感謝國人對總統跟新的團隊有很多指教、包容與更多的支持,希望今年剩下的40天,立法院能很順利審查完中央政府總預算,同時通過福國利民的法案、減少政治紛爭,讓我們在由中央政府總預算的支撐底下,在總統的治國理念與內閣團隊,重新在新的年度能夠全力奮發、順利推動國家大政,對於能到立院報告明年度追加預算很感謝,感到非常欣慰。卓榮泰說,立法院裡也有若干的人事同意權已經排定了要審議的議程,行政院感到非常欣慰,而NCC經過幾番波折與修法後,必須因應新情況,會重新審慎評估委員是否能繼續當被提名人,有需要將儘快邀情社會專業賢達加入行列,一起努力,最近將緊鑼密鼓提出新人選讓國會通過,最大目的就是讓NCC順利正常合法運作,這才是對國人對權益的保障。
最高3倍!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放寬 食藥署這樣說
未來青菜要洗乾淨了!食藥署發布最新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包括青蔥、韭菜、蒜等民眾常吃小葉菜類等在內,一口氣新增修135項農作物農藥殘留量標準,不僅規定都比國際寬鬆,其中番茄、綠花椰菜、辣椒等6項蔬果,農藥殘留容許量最高更放寬到原本的3倍。另外,針對草莓則新增3項農藥殘留標準,幾乎比照日本標準。衛福部食藥署18日發布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增列亞醌蟎等21種農藥於135項農作物的殘留容許量,並將大克蟎、陶斯松公告為禁用農藥,增修訂克凡派等11種農藥於禽、畜產品的殘留容許量。食藥署說明,陶斯松對於兒童神經系統可能造成危害,為配合農業部公告禁用,因此食藥署同步公告為禁用農藥。公告即日起適用。針對農作物部分,農業部向衛福部提案放寬6項標準,殘留容許量調高為1.3到3倍,包括「阿扶平」,用於番茄從0.15ppm調整為0.2ppm、用於甜椒從0.07ppm調整為0.2ppm、用於辣椒從0.15ppm調整為0.2ppm。放寬最高的是「派滅芬」用於萊豆從0.1ppm調整為0.3ppm。「護汰寧」用於青花菜,也就是俗稱的綠花椰菜,更是從0.7ppm放寬到為2ppm,農藥可殘留標準是原本的2.8倍。其他還有「可尼丁」用於可可豆從0.02ppm調整為0.05ppm。台灣民眾最愛的青蔥、韭菜、韭菜花、韭黃、珠蔥、蒜等,這次一口氣新增3種可殘留的農藥類別在這些小葉菜類上,包括殺蟎劑「亞醌蟎」可殘留0.6ppm,遠高於歐盟的0.01到0.02ppm、澳洲的0.02ppm,殺蟎劑「芬普蟎」標準為0.5ppm,也高於歐盟的0.01到0.02ppm、澳洲的0.1ppm。過去日本進口草莓屢因農藥殘留問題遭我國邊境攔截,今年1月由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等單位提出申請,增訂亞醌蟎、克凡派、氟尼胺跟滅芬座等4種農藥可用於草莓,本次又再增3種農藥殘留標準,分別是阿扶平、歐西比和Fluxametamide,等於開放更多農藥用於草莓。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蔡淑貞說明,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每年會開會5到6次,受理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調整案,決議後每年發布2到3次。
假車牌橫行!違規件數暴增4倍 交通部擬祭重罰「銷毀車輛」
國內假車牌氾濫,今年違規件數已暴增464%,影響不只是交通,還成為治安漏洞。行政院今年2度召開跨部會會議,要各部會從上游供應到下游使用,採取不敢賣、買不到、不敢用的「三不」政策。交通部長陳世凱表示,將修法提高偽造、變造、未懸掛車牌罰鍰至3萬6000元,並得當場沒入車輛銷毀,盼本會期通過後盡速實施。公路局統計,2022年假車牌違規169件、2023年251件,2024年1至10月已達1012件。立委洪孟楷指出,今年多起重大刑案或受關注案件,都是用假車牌犯案;立委鍾佳濱則點出,罰責太輕,導致假車牌氾濫。陳世凱坦言,現在偽造技術、銷售平台日新月異,另隨著被扣牌數字提升,民眾車牌被扣又希望繼續用車,就可能會買假車牌。立委林俊憲批評,假車牌不是今年才變多,而是去年就增加,2022年嚴重超速1萬5550件、2023年嚴重超速(60公里降為40公里)暴增為6萬2516件、2024年1至8月為5萬6900件,既然嚴重超速要扣牌,也要檢討各路段速限合不合理。公路局與關務署合作,加強貨品輸入查核,並請網購平台下架產品。另有巡查機器人每日巡視,一旦發現疑似賣假車牌就通報給執法單位。交通部表示,研擬修正道交條例,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號牌及其他未懸掛號牌者的罰鍰額度上限,從現行1萬8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不只罰駕駛也罰車主,並增訂當場沒入車輛及銷毀。此外,近來頻傳無照駕駛釀死傷車禍,據統計每年平均取締約30萬件無照駕駛,約3.9萬件為未成年,占逾1成。交通部表示,著手修法重罰,無照駕駛最高罰3萬6000元,致人死亡終身禁考。
連鎖早餐店鮮奶茶送「生鏽美工刀」! 衛生局揪多項缺失
高雄市楠梓區有民眾近日到知名連鎖早餐店消費,豈料在喝鮮奶茶喝到一半時,竟發現裡頭有整把美工刀,將刀取出後發現美工刀沒有收回去,上面還有生鏽,稱封膜打開才拍是因為「發現當下嚇到馬上打開來確認到底是什麼,事後才想到要拍下來」 ,他強調沒有無聊到自導自演。對此,衛生局18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多項缺失,令業者限期改善。該名網友於17日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指出,當天點了鮮奶茶,豈料竟買一送一「送美工刀」,在照片中可看到,紙杯內有把綠色美工刀,就這樣泡在奶茶裡,讓他直呼真的超級噁心,「甚至喝到一半才發現也是被自己打敗,美工刀沒有收回去上面還髒髒的還生鏽」。此文一出,便掀起熱議,網友紛紛看傻眼,也有不少人質疑真實性,原PO則補充,「封膜打開才拍是因為 發現當下嚇到馬上打開來確認到底是什麼,事後才想到要拍下來」,而自己也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分享在Threads一方面是記錄自己的荒謬生活 ,一方面也是想提醒看到的人要多多注意而已,「我也沒想過流量會這麼好 ,但確實是也沒有無聊到自己放了一把超髒美工刀進去」。美工刀。(圖/Threads)對此,衛生局於18日上午在接獲民眾反映後,隨即派員稽查,調製作業台並未發現美工刀,業者表示無法釐清,後續會修正作業程序及加強異物檢視,有接獲外送平台通知,但尚未接獲消費者反映。不過,衛生局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查察,發現作業場所無妥善設置病媒阻隔設施、冰箱內部不清潔且未建立溫度監測、烹煮用具髒污、洗手台未張貼洗手掛圖、消毒水未分區放置、從業人員未依規定體檢等多項缺失,飭令業者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及第44條第1項規定,裁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