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契約
」 ETF 下市 原油 建商 都更台積電領跌到911元、逾5% 「0050反一」續佔榜首將為ETF首檔反分割之例
台股2日又大跳水超過884.79點,繼續下探最低來到21,716.69點,台積電領跌股價來到911元,跌了49元,跌幅達5.10%。根據Yahoo!股市的成交量統計排行榜,佔榜多日仍居冠的00632R元大台灣50反1,成交量超過37.1萬張,股價來到3.57元,漲幅達4.08%。根據元大投信1日公告,00632R於2014年10月與元大台灣50正2(00631L)同步掛牌上市,是與元大台灣50(0050)搭配的槓桿、反向投資工具。隨台股行情變化,至7月31日,00632R每單位淨值為3.49元,考量市場習慣的交易價格區間,使市價更貼近基金淨值波動,維持基金之長期可交易性,擬透過受益人會議決議是否進行反分割作業。00632R預計10月17日召開受益人會議,討論進行反分割作業,將為國內ETF首檔反分割之例。對此,金管會證期局則表示,執行反分割步驟有四步,一向金管會申請修正信託契約增訂基金分割或反分割條款,金管會已於112年11月6日核准。二為向金管會函報召開受益人會議,元大投信已於113年6月20日依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人會議準則第2條檢具召開事由向金管會申報;三為公司召開受益人會議訂於113年10月17日;四向金管會申請核准變更信託契約相關內容後,3個月內完成基金之分割、反分割。
太陽神電力攜手高雄銀行啟動「綠電信託」 齊力拓展綠電市場
隨著AI產業發展及企業減碳目標,台灣綠電需求日益增加。為使綠電交易獲得更透明的金流動向資訊與更完善保障機制,也為發電業者創造多方共贏的局面,銧昊集團旗下的售電公司「太陽神電力公司」,積極促成與高雄銀行合作,於今(17)日由高雄銀行總行總經理徐翠梅與銧昊集團兼太陽神電力公司董事長黃志文正式完成簽約,攜手啟動「綠電信託」。高雄銀行於去2023年12月與綠電交易平台業者合作簽訂綠色金融MOU,並宣示擴大推展永續綠能融資業務。總經理徐翠梅表示,很高興這次能與太陽神電力公司有更進一步的合作,簽訂企業購售電契約(CPPA)的再生能源發電業及用電戶的購售綠電信託。高雄銀行會以第三方身分把關電費資金的安全流動,以專款專用降低相關風險,確保企業用戶、發電業者及售電平台業者,在帳務明確、金流透明下能夠安心交易。銧昊集團董事長黃志文表示,公司業務含括大型光電開發、EPC統包工程、太陽能與儲能案場科技維運、售電等一條龍服務。太陽神電力公司作為集團的售電平台,不僅匯集了自家與大型機構投資人的特高壓案場,更整合外部三型低壓發電業,目前共有500MW待售綠電容量,可滿足企業用戶的綠電需求,截至目前已累計轉供超過上億度綠電,協助企業達成永續發展目標。太陽神電力公司也在「永續供應鏈倡議」中承諾加入CDP並對外揭露,持續為邁向淨零目標努力。黃志文說,「此次特別感謝高雄銀行的大力支持,完成綠電信託契約,為發電業與售電業提供了更穩健的財務保障,希望透過與高雄銀行的合作,擴大與發電業者及企業用戶的媒合,讓綠電交易市場更加活絡。」太陽神電力公司自之前轉供6千萬度綠電予國內電信龍頭及協助多家金融業完成綠電採購後,去年更助攻聯詠科技、國票集團以及德商毅結特等知名企業完成綠電採購,成績頗受矚目。而此次與高雄銀行的合作,是繼永豐銀、國票金及彰銀之後,太陽神電力公司再與金融業簽署合作綠電交易信託,持續為客戶打造更多元及更安全的綠電交易平台。
賴清德信託萬里老家 趙少康:今天捐、今天辭中廣董座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昨日宣布捐出萬里老家作礦工博物館,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趙少康(21日)也稱中廣董事長辭職書已準備好,只要賴清德今天捐,他就會今天辭,明天捐、明天辭。賴清德萬里老家議題成近日選戰攻防焦點,趙少康日前接受專訪時,指出只要賴清德拆老家,他就辭中廣董事長。賴清德昨日宣布捐出萬里老家作礦工博物館,趙少康今日面對質疑,也手持聲明,指出只要賴清德今天捐,他就會今天辭,明天捐、明天辭,不要再拖了。此外,針對賴清德提出將交付公益信託,有會計師身份的中和區立委候選人張智倫提出2個關鍵問題,質疑這個信託動作無法完成,一是信託契約要有委託人及受益人,二是資產要能移轉;沒有產權登記的違建,無法滿足這兩個基本要求。張智倫上午接受黃暐瀚《暐瀚觀點》專訪時表示,以公益信託來說,有兩個根本要件,第一是要有信託契約,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及信託資產,全部要包含在裡面;第二是資產要能移轉,不動產以登記資料為主,要有登記才能做移轉,如果是違建就沒有產權登記,沒辦法資產移轉就無法做公益信託。張智倫指出,現在從新聞上來看,房子是賴清德兒子的,委託人就是他兒子,受託人一般來講大多是銀行,但賴清德也沒講清楚要找誰當受託人。他說,不過現在最大的問題還是在於,就算信託合約做成,這房子以後如果沒法移轉登記,這個信託就是不存在的,要有產權登記才可以,違建沒有產權又如何移轉?
1億重建擔保金「自己匯給自己」惹議 基泰發3點說明錢去哪了
基泰建設總經理馮先勉昨晚(11)慰問大直民宅受災住戶時,出示匯款單、存摺及存款存額證明書影本,說明已匯款1億元給台北市政府,卻遭打臉「自己轉給自己」,市府更指基泰實為匯款到其在富邦銀行帳戶,引起社會譁然。對此,基泰今天澄清絕無推託,已委任律師主動聯繫市府處理信託事宜。台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昨日稱基泰10日說會提供市府1億元作為重建金額擔保金,卻遲遲沒匯款至市府專戶。基泰昨晚則指已按市府意思匯款到富邦銀行帳戶,但之後派律師到市府簽信託契約時,卻發現法務局已向法院提出假扣押,並對此表達不滿。對此,連堂凱直批基泰「說謊不打草稿」,1億擔保金根本沒匯進市府專庫,而是匯到基泰在富邦銀行帳戶內,「把自己的錢從左手轉到自己的右手,台北市政府法務局明明就有指定一個專戶」。馮先勉則回應,上市公司在未簽訂信託合約前,是無法任意轉出款項,因此把錢送到市府為大股東的富邦銀行的自家帳戶內。基泰今上午針對爭議再發3點回應,指已於昨天把支應救災及安置用新台幣1億元,在早上存入市府指定的台北富邦銀行內之本公司帳戶,並委任律師主動聯繫市府處理信託事宜,絕無推託;今天仍會持續聯繫市府辦理相關信託及信託專戶開戶事宜,同時已在上午主動聯繫市府對接局長;希望今天內順利完成相關信託作業。此外,對照市府與馮先勉昨天說法,市府專戶已在昨天中午開立完成。
遭北市府假扣押2億 基泰總經理對話受災戶反擊:我們只會做事不作秀
基泰建設位於北市大直的建案因施工不慎,導致周遭公寓傾斜塌陷,1樓變成地下室,北市府今(11日)向法院申請第2波假扣押2億元,痛批基泰建設承諾的1億元救災經費遲遲沒履行。基泰建設總經理馮先勉晚間和災民見面,對此做出反擊,「我們只會做事不會作秀」。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9日到台北地方法院遞狀,對基泰建設聲請假扣押6195萬9982元,今天下午再度前往,為已簽委任狀的10戶災民聲請第2波假扣押,初估金額為2億元。基泰建設總經理馮先勉與災民對話。(圖/黃耀徵攝)基泰建設總經理馮先勉晚間與受災戶對談,透露市府要求的他們都做了,一早就把錢匯入指定帳戶,還請銀行提出存額證明書給法務局,但律師到市府要簽信託契約,發現反被提出第2波假扣押,砲轟「他們目的不是在解決問題,而是製造問題」。馮先勉指出,假扣押是應該給市民的錢,放到法院去會把負責任的企業搞倒,擔心以後其他公司出意外,就不得不跑,結果問題永遠解決不了。另外,原本對25戶受災戶的安置,是基泰建設負責,但在市府的要求下,未來會退居二線。馮先勉強調,因為市府要求,否則基泰不論做什麼,都會被誤解,被說是在發災難財、趁火打劫,「不是我們想退居第二線,是必須退居第二線,由市府來跟災民協調得到共識」,他也向受災戶喊話,患難間真情,發生意外誰都不願意,大家是家人,直到搬到新房子前,都會和他們在一起。
獨家/續建機制有等同無?從碧桂園到泊山妍 都更地主皮皮剉
大陸地產龍頭碧桂園上半年爆發財務危機,7月國內又有北投危老案「泊山妍」建商落跑事件發生,讓準備都更的地主們提心吊膽,擔憂爛尾事件也發生在自己身上。近期一位近北門捷運站的地主,就因「續建機制」和建商發生衝突,而該建商並非小公司,在北市也稱得上是知名業者。地主表示,「因為建商自備款不到1億元,卻可以貸款幾十億元,怕建案變爛尾,要求要有續建機制,但建商就是不願意白紙黑字寫進信託合約。」該名林姓地主表示,與建商的合建案,建商自備7000萬元,貸款39億元,「若在簽約前建商有提供事業計畫書,我方不可能同意如此高的貸款金額!尤其中國目前恆大、碧桂園都因負債比過高而破產造成爛尾樓!」他因此要求將續建機制放進信託合約,而建商在協調過程中2次承諾,最後態度轉強硬,就是不肯。據了解,該合建案地主與銀行簽訂之不動產信託契約書,該契約中未明載該案續建機制,而是約定在建商與銀行簽屬的信託契約書中,因林姓地主認為,續建機制也應該要列在所有地主與建商、銀行的信託契約書中,才有保障,因此向建商提出修正。林姓地主表示,都更審議會上,委員也針對此事提出疑慮。翻開去年9月會議記錄,當時委員唐惠群就提出,「本案續建機制是否為地主方、銀行方及實施者三方共同簽署於同一信託合約。倘若非三方共同簽訂於同一信託契約,如何保障地主權益?實施者將信託合約拆成兩部分,似乎為預售履約保證機制,請實施者說明。」「本案既有續建機制應保障三方權益,三方關係應在同一架構內始能執行,倘若無在同一架構內,此續建機制對實施者應無執行約束。」而實施者回應,「本案為100%協議合建,相關內容會依照雙方合約內容執行,不允許所有權人再另行提出額外要求,續建機制會依照事業計畫所載內容執行。」「實務上信託合約分為兩種,一種為委員所提之三方共同簽訂、另一種為所有權人將土地及房屋信託,另外再由實施者與信託銀行另外簽署信託合約,將貸款及未來收入價金納入信託帳戶。本案所有權人將土地及房屋信託於信託銀行,實施者與信託銀行之信託合約中亦有檢附合建契約,倘若未來風險發生時,則由銀行方主導,而非全體所有權人主導。在實務上確實有建商採第一種或是第二種信託方案辦理,無論哪一種信託方式,均能保障所有權人之權益。」最令林姓地主不滿的是,建商也就是實施者還說,「本案實施者與所有權人之合建契約中並未提供續建機制,續建機制亦屬額外之要求。本案合建契約中有載明所有權人在一定期間內必須簽署信託合約,倘若該陳情人未於規定期限內簽署信託合約即屬違約,故其若確實違約,將依法提告,並做強制執行。」「2021年2月,建商丟出從未見過的信託合約,要地主快簽,不然要求償,我方反應續建機制有問題,建商2次承諾改善未果,現在竟以『9成以上地主已完成簽屬信託契約,無法隨意異動合約內容』為由,不肯修正,還反過來要提告地主。」林姓地主忿忿不平地說,「假如地主得知建商要提供續建機制納入地主的信託合約,其他完全不變,請問會有地主不同意嗎?」CTWANT記者詢問多名建商,各家對於續建機制及信託合約簽屬方式似乎沒有標準答案,即便事業計畫書有續建機制,信託合約書中也不見得會載明。更有業者提到,有續建機制,就必須多付建經公司一筆費用,所以很多建案是沒有續建機制的。東龍不動產董事長王棟隆解釋,銀行給予建商土建融貸款,由建經公司做工程進度管理,保障建案順利完工,讓信託銀行取回債權。現在營建成本上漲,怕發生爛尾樓,大多信託銀行會要求要寫續建機制,萬一房子蓋不起來,銀行沒有專業團隊做續建,還有建經公司能找建商接手續建。王棟隆表示,市場不時就有爛尾樓爆出,地主擔心安身立命的家會有都更風險,合情合理,身為實施者應該給予地主最基本的保障。不過他也表示,地主跟信託銀行的信託合約,比較像是建商為了前期整合階段避免地主反悔所做的產權信託,沒有任何實質撥款意義,真正有保障的是建商與建經公司間的信託合約,因此,既然產權信託合約等同是雙方合議制,地主希望增列續建機制,照理是可以個別修改。一位不願具名的知名建商高層就說,續建本就是商業模式失敗才會發生,即便有約定也只能補救,效果很有限,目前僅有少數特定建經公司願意承接,但實質上就是不會甩鍋而已,也沒啥用。他更直白地說,「寫了代表願意幫你找,但不代表能找到建商願意承接,5成案子建經公司是找不到續建建商,寫了也不見得多有保障。那究竟地主如何才有保障?「大概只能找有實力、口碑、品牌的公司吧!」
9旬鄰居嬤給500萬「要求1件事」 律師給3方案解決:可以答應
有民眾日前發文求救,鄰居是一名90歲獨居阿嬤,手足相繼離世,沒有結婚也沒有小孩,某天他陪阿嬤去農會刷存摺,對方竟打算把500多萬的存款給他,只要答應一個條件,讓他十分猶豫。對此,有律師就給出了3個方案,既可以完成阿嬤的心願,也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原PO在臉書「匿名2公社」透露,他近日和阿嬤去銀行刷存摺,沒想到手續辦完後,對方突然請他開戶,原來是要把戶頭內的500多萬都匯給他,並請託若她過世後,在她的忌日和清明節都要去祭拜。雖然他很想收下,可又擔心惹事只好婉拒。原PO怕有麻煩只好婉拒。(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針對此事,律師蘇家宏在臉書分析,如果願意替阿嬤完成心願,絕對是天大的幫忙,假如阿嬤沒有繼承人,按照法律的規定,財產會進入國庫;從阿嬤的心願來看,因為沒有繼承人可以託付祭拜大事,所以需要一位真誠且願意執行的人幫忙,如果沒有人承擔,阿嬤一定很不平安。外界擔心,如果拿了錢,阿嬤會不會有其他想法,或是阿嬤的遠親可能提法律訴訟等,因此蘇家宏給了3個方案:1、請阿嬤寫一份遺囑,現在的500萬元仍然保留在阿嬤名下,指定遺囑執行人,並且把所留遺產遺贈給指定對象,附帶每年祭祀,以及支付遺贈的條件,如此一來,500萬元不用事先給,就可以減少糾紛,等到阿嬤人生畢業後,依照遺囑執行即可。2、立下一份附負擔的贈與契約書,500萬元先給,依照阿嬤的想法擬定贈與契約書,並要求指定對象需要每年祭拜,若沒有做的話,贈與的財產就要捐給公益團體。3、設計祭祀信託契約,受益人每年清明節、忌日祭祀的話,每次可拿到一定金額,如此一來,可以確保阿嬤在未來都可以得到完整的祭祀。信託內容可以依照個案做調整。這麼的話,不僅可以善用法律,幫助阿嬤完成心願,也能避免不必要的困擾,讓人與人之間更平安。
誰護失智財2/親屬糾紛難判失智患者財產難信託 只能靠法官「心軟」
由於國內尚無專法保護失智者財產,法院審理失智症者和解的案件又不公開,使得失智者財產能否受到保護,讓民眾存疑。曾為失智者打贏官司找回財產的林李達律師告訴CTWANT記者,「有沒有醫師幫忙做鑑定很重要。」曾任基隆地院法官的林李達律師,同住的父親也是失智症者,因此他非常了解陪同照顧失智者立場與遭遇。他和許書瀚律師2014年共同負責一樁失智症者吳運生的官司,最後翻盤勝訴,現為法界與台灣失智症協會的重要判例。該案中,吳運生診斷為失智症者前後期間,因誤信他人誘惑而將名下近億元現金、房屋變賣、轉贈給陌生十餘人,「吳運生的主治醫生有出來鑑定確實會有錯誤認知等有失判斷力情況,因此有些案件判定對方須退還財物」,林李達律師直言,「有沒有醫師幫忙做鑑定,對非有醫療專業的法官,會是很重要的審理依據來源。」林李達律師曾任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因為是失智症者父親的主要照顧者,很清楚了解該疾病症狀。(圖/李蕙璇攝)CTWANT記者也採訪到吳運生妻子劉慧芳,「先生原本是個脾氣好又顧家的人,後來會常無故生氣,離家出走,甚至還將名下房屋過戶給陌生人,我才開始注意他的情況,並帶去看醫生,那時才關心到財產情況,有點錯過黃金時刻。」「因此能夠愈早預防,可以透過信託專款專用,還可以告知銀行、地政事務所等,註記財產有異動時須通知家屬等,都是一種對失智症者財產的保護。」劉慧芳提醒。現為台灣失智症協會志工諮詢律師許書瀚,多年來走訪全國各地醫院失智共同照護中心、失智症家屬團體、協會等演講逾百場,幫助失智症醫事專業人員、患者本人與家屬,了解失智者會面臨的相關法律議題。許書瀚律師說,「像安迪等身為子女,對失智症母親財物使用意見分歧的親屬紛爭案,法官要面臨不同立場子女提出的說法與證據,其實不一定很容易辨別真偽與釐清真相。」「有的法官確實會採信失智症者的『我很好;我的財產不需要別人管……』等說詞,而未做進一步醫學鑑定,因此就看過多起失智長輩被子女帶來帶去簽名移轉財產文件,脫產後,就會面臨老無所終、無法受到良好安養照護品質的疑慮與困境。」許書瀚律師說。許書瀚律師常接受各地醫院失智共同照護中心的邀請,主講關於失智者會面臨的相關法律議題。(圖/許書瀚律師提供)不過,也有法官「心很軟」,審理這類案件會以「幫助失智症者做最好的財產保障」為重,邀集所有子女到場共同做調解,建議並勸導為失智症者做財產信託,每月定期撥款定額為照護相關支出的專款專用,「一切都是為了給與失智症最好的照護,子女與家屬是不敢拒絕的!」許書瀚律師強調。他舉例說,有一名失智患者名下的土地被地方政府徵收後,可收取逾千萬元費用,「患者的女兒擔心媽媽的錢被哥哥無故挪用,因此建議女兒先告知市府母親現況,市府遂同意,需全部子女同意後才會匯款,搶到一些時間,趕緊向法院取得法官核准,經過調解後為患者做財產信託,最後保護母親財產安全。」可惜的是,類似成功調解案例,因為司法院官網不會上傳和解書內容而未公開,難讓其他民眾與法官參考。「失智症者家屬調解案成立很多,只因司法院官網不會上傳和解書內容,很多民眾與法官也不會知道其他案件做法,相當可惜。」許書瀚律師說。台灣失智症協會理事、政策委員會主委鄭嘉欣律師則提到,由於這類的司法案件頻增,這幾年協會也多次公開呼籲政府訂定失智症者的專法,仿效少年法庭設立調查官,給與社工、醫療等專業資源挹注,透過具體法律給予失智症者的財務保障。目前金管會與衛福部展開「失智者經濟安全保障推動計畫」中,正透過「安養信託、以房養老」宣導民眾提早做財產管理,並加強就高齡化商品以及銀行等金融機構行員的宣導,防止失智者遭詐騙、剝削等措施。信託公會則表示,安養信託案以高齡者(逾65歲、身心障礙者)為主,件數逐年增加,其中有些是法院調解案,公會也一再宣導鼓勵民眾可藉由銀行、證券等信託業者,透過信託契約,將財產用作照顧自己或特定人(父母、子女等),契約須載明信託目的、財產管理方式、受益人、財產歸屬及交付方式等,由信託業者依約管理其信託財產,直到信託關係結束為止。
陽明海運加碼員工福利!「自提1萬內補助2成」由第一銀儲蓄信託
陽明海運員工今天開始,可以同時選擇購買公司股票、績優基金及定存儲蓄,還有第一銀行擔任信託銀行,有別於一般員工福利信託之外,陽明海運員工自提1萬元額度內,公司補助2成,期能鼓勵員工長期穩定投資,平衡工作與生活,增加未來生活的保障,進一步創造雙贏的勞資關係。第一銀行與陽明海運11日舉行員工福利儲蓄暨持股信託契約簽約儀式,由第一銀行董事長邱月琴及陽明海運董事長鄭貞茂共同主持。第一銀行董事長邱月琴表示,一銀持續配合政府政策,為讓同仁達到長期儲蓄及提早規劃穩定退休生活,2019年初開辦自行「員工儲蓄暨員工持股信託」,開辦至今約95%的員工,約7,000人加入,更進而將此項員工福利信託業務,推廣至今已與數十家企業合作。邱月琴指出,以往民眾僅能「員工持股信託」或「員工儲蓄信託」二擇一,現在可以同時併存,提供多元退休投資工具,鼓勵企業員工可以同時選擇員工持股信託及員工儲蓄信託,透過定期定額分散投資風險,長期儲蓄為自己累積一筆退休基金。陽明海運董事長鄭貞茂表示,陽明海運成立於1972年,疫情時代激化海運業績動能,並透過與世界其他知名船公司聯營合作,發揮全球營運資源整合效能,現為臺灣第二大、全球第九大海運公司,與長榮海運、萬海航運並列為「臺灣貨櫃三雄」,截至2021年8月,陽明海運擁有88艘營運船舶,員工約2,000人。鄭貞茂指出,陽明為照顧員工,自1999年即成立員工持股信託,鼓勵員工購買公司股票,本次加碼開辦員工福利儲蓄信託,期盼能增加對員工未來生活的保障,提高向心力,讓公司永續發展。
首購族悲歌2/誰能保護買家?泣訴「履保騙局合法詐欺」 難啟動續建
位於市區主要幹道旁的青慕淳,鄰近錦和高中、雙和醫院及捷運景安站,一推案就獲得許多當地人青睞。「原本以為(青慕淳)是受疫情影響延遲動工,後來(我們)一直打電話問,卻找不到人說清楚,才察覺異常。」「本來兩年後要搬入新家,結果不但沒蓋好,這塊地四月恐怕還會遭到拍賣!」36歲的陳先生欲哭無淚地說。新婚不久的陳先生是一家金融機構的資訊工程師,他實在想不到首購竟會遇上衰事,「父母家距離青慕淳僅約五分鐘路程。兩年前我準備結婚時,經過這裡覺得離家近,加上預售屋的(貸款)壓力比較鬆,當場刷卡支付訂金10萬元,隔幾天到郵局匯款92幾萬元,當作頭期款。」「內政部的預售屋定型化契約,白紙黑字載明有信託履約保證,這是保護買家的機制。」陳先生拿出預售屋合約指出,依據山琳和星展簽訂的不動產開發信託協定,山琳發生特定事由,導致經營異常、無法順利執行預售案時,星展應依該合約進行評估,執行續建機制。僑馥僅針對山琳現在的財務狀況做續建評估報告,讓承購戶大罵「荒謬至極」。圖為僑馥董事長、青慕淳起造人之一的彭慶。(圖/報系資料庫)然而,星展的作為及反應卻讓承購戶完全傻眼。「山琳內部爆發經營權糾紛,星展明知山琳的經營出現異常,卻刻意隱瞞,沒有告知承購戶。」陳先生說。陳先生進一步透露:「建商及銀行的不動產信託契約裡的『續建機制』,給了我們一絲希望,但沒想到星展刻意曲解續建執行方式,不找其他建商,將續建問題丟回給山琳,明明山琳就跳票、信用出問題,被打入銀行拒絕往來戶,(星展)根本所託非人。」本刊記者實際走訪公司登記在商務中心共同辦公室裡的山琳,不但沒見到招牌,大樓管理員也說寄來的法院郵件都無人簽收。(圖/李蕙璇攝)
首購族悲歌4/預售每坪45萬回不去了!青慕淳承購戶好想交屋 盼貴人助
究竟遇到建商無法開工、蓋到一半停工等發生財務危機時,承購戶期盼的「續建機制」有無成功案例?本刊記者訪問曾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第一銀行等合作完成續建案的「東亞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唐惠群。唐惠群解釋說:「(一般續建案)都是建商與營造商開工蓋樓後停擺,地上有個爛尾樓,很難賣出去,最好的方式就是繼續蓋完,才拿得回債款。」他認為:「青慕淳的基地還沒有開挖,土地還是有一定價值的。」東亞建經執行副總唐惠群擅長續建方案,他指出過去經辦的續建案多為爛尾樓,若不續建完工,土地很難賣掉,銀行難以追回債款。(圖/東亞建經提供)面對爭議,星展表示,去年2月山琳發生財務困難,星展作為不動產開發信託之受託銀行,即依法規及信託契約相關規定辦理,持續與承購戶溝通協商,後續數月間並配合山琳和不同建商磋商,希望能完成青慕淳建案,但皆因山琳與其他建商的價格條件等因素而未談妥。星展強調,星展後來仍依合約委託山琳選任的僑馥評估續建可行性,根據僑馥的專業評估,續建風險高。「山琳向本行申請土地融資約1.89億元,並將土地設定抵押權予本行,因山琳未依約清償、積欠利息,該案已轉為逾期放款,本行依規定行使抵押權身分,才聲請拍賣抵押物。」本刊調查,青慕淳的信託帳戶原有共逾3622萬元,目前只剩約694萬元,星展在透過土地拍賣結束此案,拿回融資還款後,將依約把信託餘額還給承購戶,每戶只能拿回約20萬元。
侯王473億大對決6/ 三圓贈1萬元+人蔘液 獲半數住戶同意 取代國揚
其實,國揚集團創辦人侯西峰就在新隆社區居民即將舉行選舉,決定是否由三圓建設出任其都更案新的實施者之前,已同意提高合建定評比等條件,並由總經理彭邵齡具名發出一封「您最忠誠的都更夥伴」之信,表示國揚從未離開新隆,強調只要住戶支持,國揚一直在。外傳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曾就爭取新隆社區都更案實施者之況,親自與侯西峰會面商議,會後,侯西峰才有改變都更條件等重大心意的轉折。對此,國揚及三圓建設發言人皆只重申各自立場,未對此會面及談話內容加以證實。目前三圓建設取得新隆社區都更實施者資格後,已開始徵求住戶的「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同意書」,新隆社區管委會主委張傳芳提到,「三圓還從整合基金中,提供簽署同意的居民領取1萬元獎勵金及一盒3小瓶人蔘液」,待取得逾50℅時,三圓即會連計畫書送件報核市府都審會審查。有住戶強調,「我們不是反對都更,但在條件不明,未看到詳細的都更計畫、合建契約、信託契約、權變計畫,貿然簽下同意書,一旦送都審會通過,恐怕因此被綁定非三圓不可,居民也難以再爭取合理權益。」還有住戶說,管委會招商條件明明說「地主分配比不得低於65℅,而且面積不得低於1比1。如今所啟動的簽同意書儀式,預估權力變換比例60.5℅,『且』改成『或』,差別非常大。」新隆社區住戶於去年11月23日召開第十一屆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提案是否贊成三圓建設成為新隆都更案實施者」的投票前,550戶每個住戶都收到一封由國揚實業總經理彭邵齡具名的信,很清楚提到,願將原先允諾的合建條件「定坪比」,從1比1提高到1比1.12(室內+陽台),並且願把實施者再從神揚建設改回最一開始說的國揚實業。彭邵齡在這封信中提到,國揚在2017年9月獲得新隆社區區權人大會通過,確認為新隆社區都更實施者,參與初始,社區土地持分無法釐清、海砂屋獎勵未明確,國揚即攜建築師團隊、大陸工程全力投入,花費專業人力、時間、金錢不計其數,至今問題一一釐清,「國揚的誠意,唯日月可表,一本初衷,重信重諾,從無改變」。「我們可以理解住戶不瞭解過程,希望爭取更佳條件的想法與心情,可是自都更專案小組成立後,片面更改分配條件並關閉協商大門,迫感無奈,國揚只能走司法途徑為公司爭取應有的位置及權益,也請住戶諒解」彭邵齡信中提到。彭邵齡並說,國揚集團創辦人侯西峰先生更是眾人皆知一位不畏艱難堅持到底、重信重義的性情中人,得知社區有一群非常愛護國揚的住戶,經常徹夜開會製作各式各類傳單、比較表,期待國揚與大陸團隊留下,即便受各方指責攻擊,都堅決守護新隆社區都更的品質與安全堅顧,守護一個公平與正義的承諾,赤子之心,深受感動,召開臨時會一致通過,遂於6日清晨2:20,電話告知現場開發人員五項決定。這五項給予新隆社區居民的保證,即是「同意恢復以國揚實業為都更實施者,合建條件(室內+陽台)改為1:1.12,以符合社區住戶期待的設計為設計宗旨」,並強調「國揚從未離開新隆,只要住戶支持,國揚會一直在,並維持原有的其餘承諾不變」。儘管國揚提出新條件,新隆社區管委會主委張傳芳說:「根本來不及」,「重新招商時曾邀請國揚參加,但國揚未投標,因此無法列入投票表決項目中。」他並解釋,去年7月已以國揚、神揚未啟動規劃需求、宣導都更、所擬建物規劃配置明顯不利住戶等,且委由春風開發辦理都更事宜,讓住戶漸失信任,紛撤銷同意書從原先76%降至40%,終止所簽的備忘錄及實施者資格。因此在11月23日新隆社區區權人會議中,共454位居民出席,其中307人投票「同意三圓建設擔任都更實施者」,權值占52.98℅;「不同意三圓」者為138人、權值占24.91℅。最後由三圓繼國揚之後,擔任新隆社區都更案實施者。至於國揚於去年12月向台北地院提告,請求確認與新隆社區管委會所簽的備忘錄契約關係存在一案,今年2月23日法官宣判駁回,國揚一審敗訴。判決書中提到,縱使法官認為管委會終止與國揚契約無理由,但基於委任契約信任關係動搖,若不允許終止契約,勢將不利於經濟交易行為效益最佳化,因此不論有無正當理由,均可隨時通知對方終止契約,可認定此備忘錄已生合法終止效力。國揚還主張因履行契約另受有損害,法官提到當事人一方於不利於他方之時期終止契約者(即新隆社區管委會),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國揚可舉證依法另向管委會請求損害賠償,但此無法否定管委會終止備忘錄的效力。審理此案法官認為,社區已有舉辦多場都更說明會,國揚確實有依約辦理規劃需求調查及都更宣導事項,並無違反承諾,且備忘錄並未禁止國揚可複委託春風開發辦理事宜,因此難以認定管委會終止契約有理。由於社區管委會為住戶居間代理人,與國揚溝通所簽署的備忘錄,為一種委任關係契約,依備忘錄約定,執行都更還須由神揚建設與住戶另訂合建契約,可見備忘錄兼有合建契約預約之性質,屬混合契約。簽約雙方不論有無正當理由,基於委任信任基礎,均得隨時通知對方終止委任契約。
注意了!富邦VIX淨值探低2.66元 有下市風險
VIX指數自2020年3月創下歷史新高後便大幅下跌,富邦VIX期貨ETF(00677U)在VIX指數大幅下跌以及正價差成本兩者的影響下,單位淨值已於近期跌破3元,17日來到2.66元。富邦投信提醒,依金管會函令規定,如期貨ETF基金最近30個營業日平均單位淨資產價值較其最初單位淨資產價值累積跌幅達90%時,(即新台幣2元),基金將經金管會核准後終止並進行下市及清算程序。金管會核准終止信託契約後,於證交所訂定之下市日前,投資人雖仍可在集中市場正常交易,但信用交易將停止。而自基金下市日起,投資人將無法自行於初/次級市場交易,且須待清算程序完成後(基金清算程序一般須耗時1至2個月),就基金清算基準日之淨值結算清算餘額。因此,富邦投信提醒目前持有的投資人以及仍有意參與交易的投資人,目前富邦VIX溢價率已逾10%以上,除了須評估近期基金仍呈現相當幅度溢價風險外,也應詳加留意基金淨值未來若持續下跌,可能面臨的下市風險。建議投資人交易前,可先至富邦投信網頁,查詢富邦VIX的即時估計淨值,作為是否交易的參考。富邦投信指出,富邦VIX期貨ETF自掛牌以來,在歷次重大事件對股票市場衝擊過程,相較於公債、黃金等避險商品,往往提供最佳的避險效果。富邦投信長期以來宣導投資人,透過VIX期貨ETF避險,不須也不宜配置過高比重。以去年新冠疫情衝擊全球股市為例,富邦VIX期貨ETF波段漲幅以倍數計,只需小比例的配置即可對股票投資組合提供相當的保護。除了在配置比重的建議外,富邦投信長期以來也不斷宣導VIX期貨多數時間「正價差」特性,將導致標的指數長期走勢為下跌,因此長期持有須要承擔相當的正價差成本,提醒投資人留意。
「這次不救了」 證期局示警:富邦VIX面臨下市危機
2020年就面臨過一次下市危機的富邦VIX(00677U)ETF,近期淨值又下跌到面臨2元下市保衛戰,但市場熱到讓該ETF溢價率超過30%且投資人數逾7萬2千人(72,592),證期局官員14日提出示警,該檔ETF目前近30個營業日淨值為2.97元,但市價達3.5元,溢價率很大,投資人會承擔較大的波動風險。而且官員強調,現在投資環境不同於去年下市的元大S&P原油正2,「不會再出手干預下市」。富邦VIX(00677U)ETF與已下市的元大石油正2ETF在2020年都踏上驚奇之旅。富邦VIX本來在2020年初比元大石油正2ETF還早面臨下市危機,後來因為疫情關係、市場恐慌,因而解除危機,但2021年隨著疫苗問世,美股持續創高,富邦VIX淨值持續下挫,又開始面臨2元保衛戰。許多投資人心存僥倖,認為金管會這次有可能再次祭出期信基金「免下市」條款、可申請豁免清算。但證期局官員強調,之前元大石油正2ETF可暫緩下市是因為疫情因素,但現在市場並無任何異狀需要祭暫緩下市條款,會回到市場機制。證期局指出,現行規定是期貨ETF若最近30個營業日平均單位淨值(NAV)比上市時的NAV跌幅達90﹪,基本上就達到終止下市的標準。富邦VIX期貨ETF(00677U)截至1月14日單位淨值為2.84元,1月14日收盤市價為3.5元,30日平均NAV為2.97元,由於2元以下就會下市,淨值跌幅超過9成就需要每天公告淨值狀況,讓投資人了解。證期局指出,若達下市門檻,也不會馬上下市有一定的流程。若期貨ETF達到最近30個營業日平均單位淨值低於2元的清算門檻,必須先報金管會核准終止期貨信託契約,再向證交所申請終止ETF上市,等取得證交所同意函後,依證交所下市規範辦理,尚須1到1.5個月期間開始可完成後續下市清算相關程序,且基金清算價值要依照基金清算基準日的單位淨值計算後分派予投資人。
元大S&P原油正2 ETF下市日11/13
證交所12日發布新聞稿表示,由元大投信發行經理的元大S&P原油正2(00672L)ETF,將自11月13日起終止上市。證交所表示,由於該ETF已達主管機關2020年3月19日金管證期字第1090335155號令之最近30個營業日基金平均單位淨資產價值較其最初單位淨資產價值累積跌幅達90應終止期貨信託契約之規定,元大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向主管機關申請終止該信託基金之信託契約並獲得核准,上開情事已符證交所「營業細則」第50條之2終止上市規定。證交所表示,於2020年11月13日ETF終止上市日前,投資人仍可於集中交易市場買賣。而終止上市後,元大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將持續辦理投資人服務事宜,投資人權益相關事項請查詢元大證券投資信託公司網站(https://www.yuantafunds.com/)。
留意了! 元大S&P原油正2ETF下市日11/13
元大S&P原油正2ETF(00672L)因淨值過低,於5日申請終止信託契約,並在7日接獲金管會核准函,由於該基金同樣也在集中市場上交易,元大投信表示,目前已向證交所申請下市,並提醒投資人留意最後可交易時間及相關事項。雖然金管會已經核准元大原油正2終止信託契約,但在證交所訂定下市日以前,投資人還是可以在集中市場正常交易,請投資人特別留意,如果沒有在下市日前於集中市場賣出,則需等待基金清算後才能取回資金。依元大原油正2期貨信託契約的規定,元大投信會在取得終止信託契約核准函後三個月內完成清算程序。元大投信提醒投資人注意四事項:1.從10月13日起,元大原油正2開始暫停信用交易;2.10月29日並為現有信用交易部位最後處理期限,逾期未處理將強制了結;3.11月16日為該基金的信託契約終止日;4.於信託契約終止前的一個月(10月17日~11月16日),基金的投資部位是不受100%及200%之限制。至於投資人最關心的是什麼時候可以拿到清算剩餘資金,元大投信指出,元大原油正2在清算基準日前,會把基金所有的庫存部位變現;最後再依據清算基準日的淨值乘上投資人持有之受益權單位數,計算應返還投資人的金額,預計在12月8日以匯款方式返還投資人。為使投資人知悉相關清算流程,元大投信列出重要時程,但期間如果遇到颱風、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時程則往後順延,實際日期將再另行公告。
信託教父遭通緝 律師公會懲戒除名
曾被稱為「不動產信託教父」的知名律師凃錦樹,被控吸金4875萬元,遭判刑3年定讞,但他託病未入監,遭北檢通緝37年,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日前決議懲戒除名,不得再擔任律師。61歲的凃男是信託法律權威,曾任《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與《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草案起草委員,長期投資不良資產、從事不動產債券、推動發行信託受益憑證,政商關係良好。但他爭議不斷,在檢調偵辦新瑞都案期間,傳出找立委施壓法務部,又曾捲入中華投資掏空疑案、富商逃漏稅案,另因與「地下金融教父」萬眾發生糾紛遭挾持,還因積欠綜所稅被聲請管收、禁奢。他還涉太子建設、勤美集團掏空案遭羈押,官司纏身。檢調調查,宏徠生物科技2004年以靈芝種植、直銷招攬會員,募資10億多元,但負責人捲款潛逃,被害人成立自救會,找凃男協助。凃遊說自救會成立台灣農聯,雙方簽立信託契約,約定每單位投資金額5萬元,由凃任信託資金管理人,信託期間5年。凃除將部分資金交給台灣農聯外,另投資不良資產,發行受益憑證,總計從2005年1月至2007年4月共吸金4875萬元。去年9月,凃被依《銀行法》判刑3年確定,凃以心臟病等理由拒絕入監,遭檢方發布通緝,時效至2057年。律懲會認為凃已喪失律師信譽,決議依《律師法》懲戒除名。
元大原油正2下市剩兩天 仍有46,650投資人要逃命
元大S&P原油正2下市進入倒數二日,該基金28日成交量達8.3萬張,創近兩周最大量,統計目前該基金仍有46,650投資人,截至9月25日最新淨值僅0.79元。元大S&P原油正2投資人自救會29日將至元大投信與金管會抗議,對此證期局官員聲明,民眾若有陳情,金管會一定受理;再者是會要求元大投信對外界質疑提出說明、講清楚。受到國際油價大幅滑落衝擊,台灣首檔原油期貨槓桿ETF─元大S&P原油正2ETF基金截至9月25日最新淨值為0.79元,統計從8月19日以來平均淨值低於2元以下,幾乎確定難逃下市命運,將可能在中秋連假之後的第一個交易日(10月5日)申請下市。元大投信指出,元大原油正2自8月19日以來,到9月25日之平均淨值為0.83元,若在最後三個營業日西德州輕原油期貨價格未能大幅上漲至339美元以上,則該基金最近30個營業日基金平均單位淨值恐將無法回升至2元以上,屆時即須依規定申請終止信託契約。元大投信提醒,投資人應注意該基金下市風險與基金未來確定終止信託契約後,集中市場可能會出現的流動性風險與價格風險。隨著元大原油正2即將面臨終止信託契約之風險,投資人可思考手上持有的元大原油正2部位該如何處理。元大投信表示,投資人於下市前均得由集中市場賣出,交易價格由投資人自己決定,個人掌握程度較高且兩日內款項即會入帳;若於下市前未賣出,就須待由清算程序完結後方可取回以投信處理部位後的淨值之返還價格,且取得款項之時間至少需要到元大投信收到終止信託契約核准函後的42個營業日。元大投信建議,投資人應確切了解兩種方式的差異,評估自身需求,選擇較適切的方法。證期局官員28日也再度說明,金管會9月17日就因元大投信在處理操作「元大原油正2 ETF期貨基金」過程有四大缺失,除開罰60萬元,且元大投信在缺失未改善前,不得新募期信基金。
已有8檔ETF下市 證交所提醒149萬投資人「留意」
證交所21日指出,今年以來國際政經情勢動盪,台股ETF受惠於類型多元且流動性佳,資產規模於8月底達近2兆元,其中台股ETF及期貨ETF分別較去(2019)年底成長達44%及63%,ETF總受益人數更高達149萬人。雖然台股ETF市場持續蓬勃發展,不過,今年因全球金融市場波動劇烈,對ETF市場造成相當影響。例如國際知名資產管理公司景順(Invesco)於2月清算42檔ETF,先鋒(Vanguard)8月宣布退出香港ETF業務,且美國有多檔高倍數槓桿反向ETF陸續下市。據統計,截至8月底,全球已有150檔ETF下市,為近年來最多,台股也有9檔ETF因基金規模低於契約終止門檻而終止上市櫃。證交所提醒,投資人應留意手上持有的ETF市況,基金規模或基金淨資產價值(NAV)過低都可能觸及契約終止門檻而終止上市。之前因應市場波動而實施基金清算豁免相關措施,將於9月30日到期後,ETF淨資產價值最近30個營業日平均值,低於信託契約所約定終止門檻時,經理公司應通知全體受益人、基金保管機構及金管會終止信託契約,並向證交所申請終止上市。此外,期貨信託ETF則當最近30個營業日基金平均單位資產價值(NAV),較其最初單位淨資產價值累積跌幅達90%,或基金平均淨資產價值低於2,000萬元時,期貨信託事業應申報金管會核准後終止期貨信託契約,並向證交所申請終止上市。證交所表示,手上持有將申請終止上市之ETF的投資人,自發行人申請終止信託契約至ETF終止上市尚有1至1.5個月之作業期間,於最後交易日(含)前仍可進行交易,且ETF為開放式基金,基金清算完成後之價值(扣除相關手續費)將分配予各投資人。證交所重申,投資人平時應留意持有ETF的平均單位淨值變化及市場相關公告,若即將終止上市,須特別注意信用交易戶最後了結日、最後交易日、終止上市日、信託契約終止日及清算基準日等相關時程。如欲瞭解ETF終止上市相關事宜,可參考證交所特別製作的「ETF下市QA懶人包(路徑:證交所官網>ETF專區>教育宣導品)」,並留意證交所官網、公開資訊觀測站(MOPS)、基本市況報導網站(MIS)及各發行人網站,以保障自身權益。
榨乾投資客1/建商老董給「員工價」 男豪買6戶想撈一筆錢房兩失
台北市1名年輕的投資客小中(化名,34歲)透過熟人引薦,再加上建商老闆給出罕見的6折員工價,於是一口氣花了3420萬買下6間房子,豈料,半年後卻發現房子被建商和元大銀行女行員聯手一屋兩賣,過戶到他人名下,就連在銀行專戶裡的3千多萬也消失不見,這個晴天霹靂讓他差點活不下去。「我以為買下這6戶預售屋,日後一定穩賺不賠。」經營軟體產業身兼投資客的小中說,2016年6月初,他在朋友穿針引線下,前往「佳達建設公司」推出的預售屋建案「十二章」看房,由於是熟人介紹,建商潘榮璋(59歲)還給他罕見的六折「內部員工價」。這樣的好康讓小中相當心動,一口氣買下6間,其中坪數最小27坪,最大56坪。不過,「員工價」唯一條件,就是必須一周內付清全部房款3420萬元,小中於是依約匯款到元大銀行的「佳達開發建設公司」專戶,雙方並在106年6月8日完成買賣契約。小中所購買的建案「十二章」位在石牌捷運站附近,門口有老樹和地藏王小廟,風水問題曾引起熱議。(圖/周志龍攝)沒想到買房半年後,小中突然收到「建商可能倒閉」的消息,他立刻詢問當初設定銀行專戶的元大銀行,這才發現戶頭裡的錢全沒了,連他原本買的6間房子,也莫名的全數被過戶到別人一位「高小姐」名下。元大銀行表示,本件經法院判決,前孫姓行員並沒因此案得到任何利益。且本件信託案為土建融「不動產開發信託」,也就是預售屋的建案融資,並非成屋買賣的「買賣價金信託」。土建融「不動產開發信託」的契約當事人為佳達建設公司;元大銀行依土建融信託契約,必須按照佳達公司指示辦理。因為此時僅有預售屋,尚無成屋,充其量僅是「債權」,也無法辦理所有權登記。至於投訴人所稱的高小姐,均不是元大的信託契約當事人,與元大亦無權利義務關係。本刊另致電建商潘榮璋電話未接,留訊息詢問回應,但至截稿前仍未獲回覆。針對小中的情形,律師王志超表示,該建案今年3月遭法拍,但是小中6月才拿到法院判決建商假造「轉讓權益契約書」。其實,法拍前,小中可以申請「假扣押」,法拍後會依債權分配,多少拿回一些投資金。另外預售屋常發生問題,甚至建商蓋一半中途落跑、倒閉等狀況,如民眾要自保,購買前可以與建商協議,請其找有相當資產的連帶保證人一同簽約,好讓買預售屋多一層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