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詐騙罪
」女子撿到提款卡猜對六個零密碼 成功盜領17萬元最終獲不起訴處分
近日,江蘇省常州市溧陽區一名陳姓女子在公車站撿到一張提款卡,卻並未交給警察局,甚至在猜中密碼後,盜領將近人民幣4萬餘元(台幣約17萬元),遭中國大陸法院判刑,但因為陳姓女子有坦白及認罪認罰,最終檢察院依法對她做出不起訴處分。陳姓女子在撿到提款卡後,發現卡片背面有一個數字「0」,所以她就猜測密碼可能是六個零,毫不猶豫前往ATM輸入密碼,結果居然成功猜中,隨後發現卡內還有不少錢,便心生貪念,將卡內的錢分兩次提領回家,過不久她的行為便東窗事發,警方將她以信用卡詐騙罪移送法辦。溧陽市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的檢察官陳思君指出:「陳某的行為屬於拾到他人信用卡後使用,構成信用卡詐騙罪。」該案件涉及人民幣金額4萬元(台幣約17萬元),因為金額較大,以中國大陸法律應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不過,由於陳姓女子積極坦白、認罪認罰,且主動歸還全部違法所得,並取得諒解,溧陽市檢察院最終對她施以不起訴處分。她隨後接受陸媒採訪表示,自己當初撿到提款卡時,並沒有想那麼多,沒想到法律後果那麼嚴重。在台灣也有不少撿到他人信用卡、提款卡便擅自盜刷消費的案例發生,依照台灣法律,若撿到遺失的銀行卡沒有送交警局,反而佔為己有,可能觸犯侵佔遺失罪,另外,若輸入密碼成功盜領他人存款之行為,也有可能觸犯刑法339條之2,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陳同佳翻版! 陸男勒斃女友「藏屍行李箱」遭判死刑
一名1992年生的安徽劉姓男子於2018年10月和當時29歲的楊姓女友產生爭執,當場勒斃對方,並將屍體藏在28吋行李箱內,還冒用楊女信用卡揮霍花費,行為相當惡劣。近日安徽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一審宣判,判劉男死刑,終身剝奪政治權利。根據《中安在線》報導,劉男和楊女2人合租房子在合肥市某廣場並且同居,2018年10月24日凌晨2人在租房處發生爭執,劉男一怒之下竟勒斃女友,當晚8時,他買了一個28吋拉桿行李箱,回到住處後用透明膠帶捆綁屍體並塞入行李箱內,將行李箱留在租屋處後逃離現場。楊女被男友勒斃後還被冒用信用卡揮霍消費。(示意圖/shutterstock)劉男在犯案後還冒用楊女的信用卡,直接刷卡消費和支付寶套現等方式,總計盜用5萬4831元(人民幣,下同),用來租BMW名車、到酒吧高消費等。此外,在殺害楊女後,他還將楊女隨身佩戴的浪琴手錶拿走贈予他人,行為相當惡劣。法院認為,劉男故意非法剝奪他人性命,構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價值34126.48元,冒用他人信用卡騙取54831.9元,金額龐大,分別構成盜竊罪、信用卡詐騙罪。此外,他還曾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在刑罰執行完畢後5年內再犯,視為累犯,依法應重罰。因此法院綜合以上罪刑,一審宣判劉男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終身剝奪政治權利,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3萬元,犯信用卡詐騙罪,判刑5年6個月,並處罰金7萬元,最終決定執行死刑,終身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