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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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支實付險新制「限買1張」? 保險局2日這樣回答
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含實支實付傷害險)全面採「正本理賠」新制於7月1日上路,現在到底從之前最多能買三張改為限買一張?金管會保險局2日給答案,強調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回歸損害填補原則後,消費者投保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時,須簽署特別提醒事項聲明書,確認瞭解同一次醫療行為就數個同性質保險商品所獲得理賠金額合計,不得超過實際負擔之醫療費用。受益人提出理賠申請時,除需檢附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外,其中相關費用若已獲得其他保險商品理賠者,保險公司僅就其他同性質保險商品理賠不足之差額進行賠付。保險局提醒,消費者應認知只能以醫療費用收據正本申請理賠,且各保險公司應就消費者投保需求、適合度及公司之風險承擔能力,決定是否接受消費者投保多張實支實付醫療保險,不得過度承保。再者,目前市面上尚無共同分攤型之實支實付醫療保險商品,僅有正本理賠商品,因此,保戶未來申請理賠時須檢附收據正本,如有投保多張保險商品,則第1張保單會在保單實支限額內給付,第2張保單僅就第1張保單理賠不足之差額進行賠付。保戶可自行選擇第1家申請理賠之保險公司,如有理賠不足之差額,並由第1家公司開立已理賠商品類型及金額相關證明,供保戶向其他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還有一點要注意,即是受益人依保險契約條款約定向投保之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不得拒絕受理,如保險業者間有要求消費者應先向其他業者理賠等推託理賠情事,可檢具資料向本局申訴,本局將依保險法相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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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支實付險確定改革 7/1起全面採正本理賠
金管會今天(27日)表示,實支實付醫療險與實支實付傷害險全面採「正本理賠」,確定7月起上路,換言之,7月起民眾買到的新實支實付保單,將全面都會是正本理賠。保險局表示,目前絕大部分壽險公司實支實付都已是正本理賠,影響不大,保單條款可在配套10月上路前的過渡期逐步修改。7月是保險市場最大分水嶺,有兩大險種必須改革。首先,是實支實付型醫療險與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險,保險金理賠應落實損害填補,以「正本理賠」為原則。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現在各壽險公司賣的實支實付醫療險,也都已經是正本理賠了,僅剩下少數壽險公司是副本理賠,7月上路影響不大,請各壽險公司依照損害填補原則處理,但在實支實付配套措施上路前有一段過渡時間,保單條款修正、聲明書等,會請壽險公司要求配合上路時程,完成商品修正理賠作業、內控作業。蔡火炎強調,實支實付險正本理賠,不會溯及既往,如果是在7月後的續保件,依然可以依照原保單條款進行,但7月起新賣的實支實付險保單,就要依照損害填補原則、正本理賠。另分紅保單新制也將在7月上路,要求分紅保單的分紅機制要透明、不能過度宣染「分紅夢」、不能以高分紅作為宣傳話術,並要求現金流量測試,分紅保單要設區隔帳戶等。7月上路的還有旅平險「意外死亡及失能給付」費率調降10%,產、壽險公司賣的旅平險保單都適用,等於民眾在7月之後買的旅平險會更便宜。金管會已告知所有保險公司,如果是6月底前預收保費且於年7月1日後生效的旅平險保單,採退還溢繳保費,或彈性調整保額等方式來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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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女助理員涉洩漏勞退資料給女性友人 北檢指揮廉政署搜索約談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卓姓助理員2年前疑查詢他人的勞工退休金資訊,洩漏予溫姓女友人,涉犯刑法《洩密罪》。台北地檢署27日指揮廉政署執行搜索3處,晚間將約談卓女到案。檢廉日前接獲情資,卓女2022年擔任勞保局助理員期間,涉嫌利用業務權限查詢與業務無關人員的勞工退休金資料,再將資料洩漏給非公務員身份的友人溫女。北檢、廉政署27日搜索卓女辦公室及住居所共3處,會針對卓女是否有收受對價、查詢民眾勞退資訊的目的等,進行偵訊調查,全案將朝涉犯刑法洩漏國防以外秘密、個資法等罪方向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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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壽搶頭香星國設SPV發行6億美元海外債 南山人壽下半年跟進
國泰金(2882)於27日上午發布重訊,代CATHAYLIFE SINGAPORE PTE. LTD.公告完成美元6億元十年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定價,該為國泰人壽6月 26日在海外債券市場透過其全資持有之特定目的國外籌資事業發行海外債,本次國泰人壽成功創下台灣保險公司於國際債券市場的首檔美元債券發行,將有助拓展國泰人壽的籌資管道並強化清償能力。南山人壽董事長尹崇堯日前於6月19日股東會後接受媒體聯訪時也提到,預計2024年下半年也將發行美元次順位債,而南山人壽在112年度發行十年期以上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150億元,已獲金管會核准在案,分別在去年10月26日與今年1月4日募集完成。國內壽險龍頭國泰人壽6月26日宣布在海外債券市場透過其全資持有之特定目的國外籌資事業 Cathaylife Singapore Pte. Ltd.完成10年期6億美元次順位普通公司債券定價,定價水準為T10+170 基點(以10年期美國公債利率為基準利率),發行收益率為5.988%,債券發行評級為BBB+/BBB+(標普/惠譽)。本次債券之發行結構,Cathaylife Singapore Pte. Ltd.為發行人,國泰人壽為保證人,無條件、不可撤銷地保證該債券到期本息的全額償付。募集資金用途為強化國泰人壽財務結構,充實自有資本及提升資本適足率。國泰人壽表示,為協助保險業在2026年順利接軌TW-ICS,保險局於2023年4 月開放保險業得發行10年期以上長期次順位公司債籌資,爾後於2024年3月宣布允許台灣保險公司透過在海外成立特定目的國外籌資事業(SPV)發行具資本性質的債券,國泰人壽並於今年6月初率先依循相關規範,於新加坡設立全資持有之Cathaylife Singapore Pte.Ltd.。國泰人壽本週於6月24日起進行為期兩天的投資人交易路演,地點選擇在亞太區金融中心新加坡和香港,共吸引超過90名投資人參與一對一/多投資者會議,最終於6月26日成功定價於T10+170基點,發行收益率為5.988%,票面利率為5.95%,發行規模為6億美元,高於原本預估的5億美元。以最終認購金額來看,超額認購約3倍,投資人屬性分布方面,基金/資產管理公司佔72%,保險/退休基金佔17%,銀行佔7%,其他佔4%。本次發行商為Citigroup、J.P. Morgan、Morgan Stan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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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業納管、壽險沿用「覆蓋法」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這樣說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21日任滿一個月,下午與銀行局長莊琇媛、證期局局長張振山、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綜合發展處長胡則華共同召開媒體聯訪記者會,彭金隆對於租賃業、BNPL納管範圍與法規、大型壽險公司期盼接軌IFRS17能否沿用覆蓋法等的在地化措施等態度立場與看法,加以說明。對於媒體詢問,外界有建議租賃業、BNPL等納入金管會監督管理範圍之案,彭金隆認為「租賃業現在不是無法可管,是可透過民法等法規,現有五千、六千多家業者各家樣態各異,還需多加了解研究趨勢,解決社會疑慮」。目前租賃業者已有自律規範,督促成立公會、透過銀行貸後管理與上市櫃公司內控內稽加以控管。彭金隆也提到他對於保險業2026年接軌IFRS17表示「會順利、樂觀」的看法,就目前各家保險公司試算等準備情況,他認為不宜談個案,不便為業者打分數,但對於大型壽險公司有聲音希望接軌IFRS17之後,能否沿用覆蓋法等的在地化措施,彭金隆首度表達看法。有大型壽險公司建議,在投資股票、基金的部分,能不能繼續沿用現在的覆蓋機制,因為假設沒有覆蓋機制的話,變成壽險資金進股市的話,變成景氣好、股市好的時候會大賺,假設股市不好的時候會大虧,將會影響整個財報表的穩定性,希望金管會能給予相關的配套措施。彭金隆說,接軌IFRS17的時間已定,由於大家的目標一致,在乎的是方法,有些國家已經早我國三年採用,就方法論、參考係數來看,各國有做一些調整的差異性,目前我們正透過「在地化與過渡化」兩大措施讓保險業者可以較溫和漸進方式進行,台灣有其特殊的背景與現況,IFRS17是比較剛性的準則,客觀事實是接軌後就沒有覆蓋法,但也有一些學者思考此況,從整個國際市場來看,會來思考。彭金隆也提到,就新一代清償能力的層面法規來說,參考韓國為例,是會動態調整的,就連韓國也幾乎是在接軌前的最後一刻也還有在微調的情況,未來也會保有彈性、空間的調適做法,沒有終點,但要做甚麼之前都要試算。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則說,保險局目前並沒有接到業者提供的建議方案,金管會也確實有注意到韓國之況,我國也有需自己面臨的挑戰與問題。彭金隆今天宣示金管會接下來要建立「安全與發展並進」的新金融市場的「金融安全、發展與創新」二大基礎與六大施政面向,包括「強化金融資本韌性與風險管理」、「健全市場紀律與公司治理」與「促進金融市場發展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加速金融科技創新發展」、「強化永續金融發展」,其中,在金融安全與發展創新中間,須「落實普惠金融、消費權益保護與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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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金隆曝接金管會主委 考慮一晚就答應關鍵是「她」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21日表示,將透過金控法修法精神「權責相當,資訊透明」更清楚界定大股東能不能介入公司治理的權責範圍、揭露最終公司控制人,避免「有權無責」而達到對公司經營負責任的態度立場。他也首度分享擔任主委的轉折,「只有考慮一個晚上,太太同意就答應接下新職。」今天為彭金隆擔任金管會主委任滿一個月,與銀行局長莊琇媛、證期局局長張振山、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綜合發展處長胡則華於本會召開媒體聯訪記者會。彭金隆對於租賃業、BNPL納管範圍與法規、大型壽險公司期盼接軌IFRS17能否沿用覆蓋法等的在地化措施等態度立場與看法,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等,皆一一加以說明。CTWANT記者詢問彭金隆是如何決定接下金管會主委一職?是經由哪位師長的推薦或是哪篇文章論述受到賴總統、卓院長的邀請?上任以來一個月,從政大商學院副院長、教授的學者專家,轉換為金管會主委身分上有哪些變化?彭金隆說,就像他常舉的例子,買房是要年輕時買,要考慮多久,而他這次有機會出任金管會主委,其實最關鍵是取得太太的同意後,考慮一個晚上就答應,接著他幽默地說「如果想很久的話,應該不會來接主委」,他提到太太手藝很好,現在還是有回家吃晚飯,但時間很晚,而且這一個月來的工作量應該是以前的一年分量。彭金隆說,自己擔任教師20多年來已經接近可以「螃蟹級」橫著走的退休階段,身為知識分子,研究保險領域超過20年以前,對於這次能進入金管會出任主委,「我個人是有些理想……。」但他也體認到說「理想是個人,現實是大家」,強調金管會身為監理金融業主責單位,「如同法律人,以理服人」「依法行政」是最大原則,於記者會中多次強調「維護金融秩序」與產業界獲利、普惠金融的利潤分享普及,也就是他進入金管會之後,首揭要建立「安全與發展並進」的新金融市場的「金融安全、發展與創新」二大基礎與六大施政面向。彭金隆同時也賣關子,並未透露邀請他入閣之貴人名字,僅說「是『緣分』這個人找我來的。」彭金隆說,他在教書之前曾在財政司出任公職11年多,對於公職生態文化沒有很陌生,看公文調理脈絡的落差沒有很大,「我之前就預期來當主委之後,就沒有朋友」身為監理者,有權利義務關係;但他也話鋒一轉地說,「會有真朋友」,「認識我這位主委不重要,按規定做事比較重要。」以彭金隆宣布要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之案來說,他提到涉及到需要有充沛的專業人才、對匯率的管制、有吸引力的稅制、可溝通有彈性的組織架構環境、基金等,「很多不是金管會能成立的……,如何鬆綁法制基礎等,正與行政院等多部會討論架構中……」,「金管會不怕做事,只擔心資源,沒有武器就會很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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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新板傑仕堡涉弊 前董座吳東進1億天價交保
新光金(2888)創辦人、現任新光醫院董事長吳東進昨(11日)遭新北地檢署列為被告身分約談,疑涉一樁檢舉新光人壽在新北市新板特區興建的「傑仕堡有氧園區」弊案。吳東進今(12日)凌晨移送複訊,全程不發一語,頭戴鴨舌帽,低頭快步走進偵查大樓。經過複訊後,檢方諭知吳東進以1億元交保。新北地檢署昨(11日)指揮調查官,兵分18路前往新光人壽等處搜索,包括吳東進住處、新板傑仕堡、新光人壽不動產投資部門等;同時,約談吳東進與新光人壽前總經理蔡雄繼等17人。經過複訊,吳東進1億元交保、新光人壽前總經理蔡雄繼200萬元交保、新光人壽不動產管理部副總盧麒堯200萬元交保、新光人壽副總經理張良梓100萬元交保、傑仕堡商旅負責人呂炳賢100萬元交保、新光人壽副總經理林偉傑100萬元交保。檢調約談新光人壽前總經理蔡雄繼。(圖/中國時報黃世麒攝)對此,新光金代子公司新光人壽發布重訊表示,針對法務部調查局至人壽進行特定建物標的相關資料搜索調查,依法配合搜索調查程序,對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新光人壽強調,本次搜索與公司營運無關。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昨(11日)下午也證實,主管機關對此案有所掌握。蔡火炎表示,此為檢調案件偵查的程序,不作個案評論。據了解,新北地檢署的大動作,恐與金管會在2022年3月10日對新光金控、新光人壽祭出重罰之案有關。金管會查出,新光人壽將新板傑仕堡B棟委託利害關係人某商旅經營管理,該商旅將B棟之未出租空置之房間提供不特定人日租使用並收費納為收入,或以未收費方式出借供利害(實質)關係人使用,或任由利害(實質)關係人承租戶使用逾租賃範圍。此外,新光人壽在辦理新板傑仕堡A、B、C棟住宿、出租作業,未檢附充分資訊,不利對利害關係人交易條件不優於同類對象之比較作業、承租戶之裝修費用有由公司負擔或由公司支應超逾合約約定之裝修費等欠合理情事,且未依利害關係人交易提報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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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壽疑涉不法遭搜索!前董座吳東進「被告身份」被約談 新光金重訊回應
新光人壽投資的新板傑仕堡2年前被金管會查出違反多項缺失,遭開罰300萬元,如今爆出疑似涉及不法。新北地檢署今(11日)指揮調查局兵分18路發動搜索,並依違反保險法等罪約談新光金暨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等人到案說明。對此,母公司新光金稍早代新光人壽發布重訊說明,依法配合搜索調查程序,並強調本次搜索與公司營運無關。據了解,新光人壽在新北市板橋區打造「傑仕堡有氧園區」,以「全齡共享」為目標,導入集團資源,包括醫療、保全、以及傑仕堡商旅專業的酒店式管理服務,內部設有健身俱樂部、餐廳、美容會館、新光健檢與新光音樂廳等多元設施。金管會於2022年查出新光人壽辦理資金運用、不動產投資管理及其他業務作業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情事,包括未確實落實新板傑仕堡B棟之查核控管、辦理新板傑仕堡A、B、C棟住宿、出租作業未檢附充分資訊、辧理與利害關係人交易條件有不當比較等缺失,依保險法核處罰鍰新臺幣300萬元整。時隔2年,檢調懷疑新光傑仕堡涉及不法,今日指揮調查局針對新光總公司、傑仕堡、吳東進住處及保險大樓等18處發動搜索,共約談17人。其中剛轉任大台北瓦斯董事長的吳東進,也被依被告身份約談到案。據傳,新板傑仕堡疑遭檢舉在興建規劃過程涉及工程經費灌水等舞弊情形,因此被檢調追查。對此,新光金發布重訊說明,法務部調查局至人壽進行特定建物標的相關資料搜索調查,依法配合搜索調查程序,對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且本次搜索與公司營運無關。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今日下午證實,對檢調搜索新壽「已有掌握」,和2年前為同一案件,因檢調正在偵察中,所以不多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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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東進被檢方約談!疑新壽傑仕堡涉弊案 新光金控發重訊「無關公司營運」
新光金(2888)創辦人、現任新光醫院董事長吳東進今天(11日)遭新北地檢署列為被告身分約談,疑涉及一樁檢舉新光人壽在新北市新板特區興建的「傑仕堡有氧園區」弊案之嫌,新光金控傍晚也代新壽發布重訊,表示「本次搜索與公司營運無關」。新北地檢署11日指揮調查局搜索18處,並約談前新光金控董事長吳東進,新光金控重訊指出,代子公司新光人壽就法務部調查局至人壽進行特定建物標的相關資料搜索調查,表示依法配合搜索調查程序,且對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今日下午也證實主管機關對此案有所掌握,且表示「此為檢調案件偵查的程序,不作個案評論」。新北地檢署的大規模動作,可能涉及金管會在2022年3月10日對新光金控、新光人壽祭出重罰之案有關,該案涉及吳東進參與公司會議並下指導棋,對新壽罰款300萬元,並調降現任董事長潘柏錚三個月薪資,月減幅度3成,且3年內不得新增與新光傑仕堡健身等6家公司暨與吳東進有關的投資交易,新壽還需依比例原則追究相關失職人員責任。其中,金管會發現未確實落實新板傑仕堡B棟之查核控管,將新板傑仕堡B棟委託利害關係人某商旅經營管理,該商旅將B棟之未出租空置之房間提供不特定人日租使用並收費納為收入,或以未收費方式出借供利害(實質)關係人使用,或任由利害(實質)關係人承租戶使用逾租賃範圍。對該商旅申請核銷之餐飲相關費用有偏高且欠合理情形,逕依所請予以核銷。辦理新板傑仕堡A、B、C棟住宿、出租作業,未檢附充分資訊,不利對利害關係人交易條件不優於同類對象之比較作業、承租戶之裝修費用有由公司負擔或由公司支應超逾合約約定之裝修費等欠合理情事,且未依利害關係人交易提報董事會。且在辧理與利害關係人交易條件有不當比較,出租予利害關係人及實質利害關係人,僅以出租之淨租金單價高於出租標的附近實價登錄淨租金單價,作為交易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同類對象之證明,惟未另行與同棟其他非利害關係人承租戶之收費標準進行比較,且未將內含於租金之健康諮詢等相關服務納入比較,顯有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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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新制將上路 富邦7月下架12張保單實支實付平準費率走入歷史
金管會推動實支實付醫療險改革,為了讓保險理賠回歸「損害填補」精神,「新版實支實付險」將限定正本理賠,並採損失分攤機制。目前傳出將延後,最慢的10月1日才會上路。而因應金管會新制,富邦人壽率先邁出第一步,預計在7月下架12張保單,實支實付平準費率將走入歷史。據悉,原定7月1日上線的實支實付險新制將延後上路,根據業者與保險局開會時提出的建議,至少會延後至9月1日,最遲10月1日才會上路,給業者更多因應時間。富邦人壽昨(8日)也證實,此次下架眾多保單,主要有二大考量。一是為了因應金管會即將上路的新制,預計在7月停售12張保單,其中包含9張住院醫療險、以及2張意外傷害險。二是未來接軌ICS新制的影響,決定將實支醫療險規格調整為一年期險,以降低未來資本提存壓力。不過有業者透露,並不是全屬於實支實付險。而此波下架潮也代表,富邦人壽獨有的實支實付平準費率,未來將走入歷史。此外,富邦人壽表示,新的實支醫療險商品規格規格與市場同類型商品相同,將改為一年期險,預計7月推出。而實支實付準費率,即保單如果採用平準費率,在投保期間內會把老年的保費平均分擔到每一年,每次需要繳納相同的保費。目前市面上只剩下富邦人壽還在銷售這類保單,包括「享實在」、「真實在」、「真心實意」、「長順」、「長青健康保險」等商品,7月後將全數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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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觀搶打金融亞洲盃 彭金隆稱金金併採個案審視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30日表示,針對近期市場傳言新光金與中信金有意合併案,金管會無法評論個案,不過對於金融業壯大規模打世界盃,金管會樂觀其成「是個可以想像的目標」。市場傳言,新光金大股東吳東進分別找上國泰金、富邦金、中信金等,提出希望與新光金合併的建議,為的就是能盡快解決新光人壽增資財源難題。據了解,國泰金與富邦金聞訊紛紛婉拒,僅中信抱持不排斥的態度,儘管中信金與新光金皆推稱不予評論,合併可能仍在金融圈傳得沸沸揚揚。對此,彭金隆30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詢時表示,市場上有關合併案子本來就都是傳言,不會在定案前由官方證實,而金管會身為金融機構的主管機關,能做的就是會密切關注所有動向,但實在無法評論個案。彭金隆直言,若是壽險業者缺乏資金,合併並不會因此立刻改善窘況,合併會仔細分析過利弊得失,是否提合併來改善壽險體質,這需要看他們的具體計畫才能決定。彭金隆強調,任何金控合併案都對整體金融業的影響巨大,牽涉到市場競爭及市場安定,不只須金管會同意,公平會也須審酌評估市場結合行為,層面相當複雜,至少目前金管會未接獲相關合併申請案。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則表示, 24日金管會已收到新光人壽的財務改善報告,目前金管會內部刻正評估可行性,主要在評估是否能達到資本適足率(RBC)200%的金管會監理目標。施瓊華直言,改善財務計畫無法從報告看出能否達標,因有些假設性情境需再確認,將請新光人壽再做一些補充,討論完後會跟新光人壽溝通,有望於一個月內確認方向改善具體。民進黨立委郭國文則追問彭金隆對於「金金併」的看法,彭金隆則稱,之前已經有成功的案例,金融業整併壯大規模打「亞洲盃」是可以想像的目標,只是很多條件都必須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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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女229生日…控老年年金少領1個月 勞保局揭原因
民眾需年滿規定年紀才能申請全額年金,不過台中一名女子今年2月29日滿60歲,她質疑會少領1個月,因為勞保局從3月1日開始算請領資格。針對疑問,勞保局也釋疑了。據悉,這名女子今年2月29日滿60歲,按規定向勞保局請領老年年金給付,原本是隔月底入帳給付,卻變成4月底,讓她懷疑少了1個月的年金。勞保局解釋少1個月的原因。(圖/報系資料照)對此,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組長劉秀玲解釋,勞工如果年滿65歲,可以申請全額勞保老年年金,該名女子出生於53年2月29日,若要請領全額老年年金,應該要118年2月29日才算65歲。不過,因為118年是平年,沒有2月29日,依民法及內政部函釋等規定,女子必須等到118年3月1日才算年滿65歲。劉秀玲指出,女子提前5年請領勞保老年年金,因此勞保局從118年3月1日回推5年,按照法規,今年3月1日才可以請領。不過,對方今年2月15日就送件申請,當天並不符合資格,只是體諒民眾奔波辛勞,還是予以收件,但仍要等到符合請請條件才能審核。劉秀玲也透露,依照法規,如果2月29日生日的勞工,剛好可請領全額老年年金的那年是閏年,為2月29日,那麼可以在3月就領到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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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保單討債2/保單解約金僅千元 遭強制執行所有保障去了了
最高法院大法庭裁定債權人可以強制解約、執行債務人為要保人的保單,取回保價金償債,立委憂心保單遭到強制解約僅拿回少量的解約金抵債,卻使得保險受益人保障喪失,相關權益沒有其他手段可以救濟,因此呼籲賦予保險受益人「介入權」,也提醒民眾,若是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向法院聲明異議,或是與保險公司協商,避免解約保單,改用縮小保額的方法釋出部分金額。許多債務人多年前因各種原因負債,欠錢的對象不只一家銀行,事隔多年,不見對方繼續追討,還以為債務已經解決,卻不知道銀行已將這些債權轉手給資產管理公司;直到最高院統一解釋,保單也可做為強制執行的標的,資產公司紛紛出手,導致近來債務人保單遭扣押的數量大增,各黨立委都接到不少陳情,民進黨、民眾黨與國民黨立委都針對此問題舉行記者會,討論因應之道。46歲的B先生在17年前欠下現金卡卡債,至今連本帶利積欠銀行新台幣12萬9千多元,資產管理公司扣押以他為要保人的終身壽險,包括自己的主約以及兩個小孩做為被保險人的附約,預估保單解約金43萬,雖然多於欠款,但解約後若要重新投保的條件大不相同,讓他感嘆銀行的資產管理公司為了催討小錢,硬是讓債務人損失更多。最後,在立委郭國文協調下,保險公司同意以縮小保額的方式,讓債權公司可領回債款,同時債務人也不會失去所有的保障。國民黨籍立委鄭正鈐、林思銘、羅廷瑋與羅智強開記者會,呼籲制定保單強制執行參考原則,保護保單相關人基本權益刻不容緩。(圖/周志龍攝)郭國文指出,被扣押的保單有許多是父母親替小孩買的保險,一旦解約,可能就買不到同樣的保障,或者保費大幅提高。許多保單的殘值並不高,債權人拿到一點錢,但是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卻失去了重要的保障,《強制執行法》和最高法院雖然都有提到比例原則,但實務上大家都知道法院負擔很重,很難多花心思去兼顧個案正義。C小姐雖然已經成年,但她的保單也是當年父母出錢讓她投保。C小姐說,她在20年前與人打官司,那段期間不僅是身心煎熬,到了後期更花光了積蓄,有打過訴訟的人就知道,司法審判還曠日廢時,為了生活只好向銀行借錢,導致不斷重覆上演「借了還、還了又借」的戲碼,最後官司輸了,她身陷囹圄,也實在無力償還,才欠下這幾十萬元的債務;出獄後又被貼上曾入獄的標籤,導致工作不順,僅能溫飽三餐,並非刻意不還錢。今年4月中,C小姐收到台北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債權銀行透過某資產管理公司查扣她的人壽保險與醫療險,訴求用保單解約金來償還欠款,「但我的保險解約金僅僅只有一千多元。」她說,如果她有投資型或者是儲蓄型的保單卻不還錢,就真的是很過份,但她只有單純的壽險與醫療險,這還是家人擔心她未來會付不起醫療費用,因此用她的名義買的保險。法院核發契約終止命令,債務人的壽險主約遭到解約,連帶附約的健康險等保單將會一併失效,恐影響就醫的基本權利。(圖/方萬民攝)「如果硬要解掉這類型的保險,無疑是要逼我走上絕路。」C小姐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她的工作已經非常不穩定,如果連人生最後的希望都剝奪,除了不能生存,連還錢的機會都被斷絕,還只是為了一千多元保險解約金,為了這一點錢就要斷人生路,想一想就覺得十分恐怖。郭國文說,目前業界和學界都對保單強制執行有很多疑慮,金管會與司法院應該協商出一個流程,在強制執行保單前,宜先召開調解程序,看要保人是否願意先行還錢,或是保險受益人是否願意代為清償,避免在要保人或受益人不知情的狀況下被強制解約。立委鍾佳濱指出,強制執行債務人的保單本來立意良好,保障債權人、避免債務人脫產,但也可能出現道德風險,處理不良債權的資產管理業者要求解約健康型保單時,因為通常這些弱勢的保戶,正好是要用到保險的年齡,所以債權人提出解約要求時,保險公司反而成為潛在的受益者。他說,保單作為強制執行的標的時,同時也應該提供債務人主張異議的救濟的管道,但債務人可能連自己可以主張什麼也不清楚,此時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就可以介入。雖然該中心原本的任務是處理保戶跟保險公司的消費爭議,但應向大眾宣導遇到類似事件應如何因應並提供諮詢。鍾佳濱也提議,金管會保險局在對壽險公司進行「普惠金融」評鑑時,可以要求保險公司主動幫保戶做保單分析,在遭到強制執行債權的時候,怎麼樣讓保戶的損失降到最低,例如保戶的主約是儲蓄險,附約是醫療保障型的保單,雖主約被強制執行解約,保險公司可以把約附單獨分離出來,讓保戶繼續維持附約,保險局更應該將其列入對保險公司的稽核項目,這樣業者才會認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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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保單討債1/銀行強制解約保單討債務 立委質疑未兼顧比例原則
最高法院大法庭在2022年底作出統一見解,裁定保單可作為強制執行的標的,CTWANT曾揭露,法院因而湧入大量銀行聲請扣押債務人保單的案件,司法人員形同成為銀行的討債工具;不僅如此,銀行把積欠多年的債權交給資產管理公司處理,這些公司為了討回債金,強制執行債務人為要保人的保單,要回的金額與債務人有形、無形損失的權益不成比例。立委鍾佳濱說,最高法院統一解釋以後,造成院方的案量增加好幾倍,2023年一整年累計就有8000多件已強制執行、有3萬多件在審理中、還有23萬件事處於查詢中。正因為全台21家保險公司中有19家在台北地院的管轄範圍,2家在士林分院,讓兩個地院工作量大增;然而,比法官們更慘的是身處台灣各地的債務人,如果他們本身就是保險的要保人,一旦因為債務受到債權公司聲請強制執行,就得北上向法院聲明異議,而且很多保戶根本不知道可以異議。立委鍾佳濱、黃珊珊開記者會指出,保單遭強制解約使保單受益人喪失保障,因此將提出修法草案,賦予受益人「介入權」。(圖/周志龍攝)住在高雄的56歲的A先生現在就陷入身體健康不佳、保險理賠金拿不到、遇到協調南北跑的困境。他在19年前創業失敗欠下卡債,所投保的醫療險、防癌險與長照險早在2016年就遭扣押,但因為他是醫療型保單,保價金為「零」,所以未遭解約;他多年前曾接受心臟冠狀動脈繞道手術,當時資產處理公司聲請強制處分他的保險理賠,但法院判決「醫療金不得扣押」,因此他仍領到這筆錢。「狀況發生在最高法院的判例(統一解釋)之後。」A先生說,去年他獲得一筆約18萬元的醫療理賠金遭到扣押,最後法院執行處裁定,除了保留3個月、共6萬元的生活費,其餘的12萬元則交給資產管理公司;今年一月他心臟不適,再度住院4天,保險理賠金2萬9千多元則一直扣在保險公司尚無法領出。A先生說,多年前曾接受心臟冠狀動脈繞道手術,當時債權人曾聲請強制處分他的保險理賠,但法院判決「醫療金不得扣押」,如今情況已不同。示意圖,照片非當事人。(圖/報系資料照)A先生說,他欠下卡債並非不還錢,創業失敗後他返回職場做上班族,也遭強制執行,每個月扣一部分薪水償還債務,粗估自已已經償還2、3百萬,但仍還不完,又一直遭到逼債,他身體愈來愈差,除了心臟問題外,還罹患憂鬱症與知覺失調症,目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他說,幾年前曾詢問其中一家資產管理公司,想要協商清償方案,但原本40多萬的本金,竟已複利加本金變成200多萬,難怪他一直還不完,何況他不只欠一家銀行的卡債,「怎麼還得完?直接把我拖去槍斃好了!」「債權人取回低廉解約金,但當事人喪失重要保險權益的情形,明顯不符合強制執行法中的比例原則,無異於殺雞取卵!」鍾佳濱說,雖然司法院要求法官強制執行保單時要符合比例原則,兼顧債務人的基本生活,但法官沒有辦法了解每個保單產品,不知道到底可以拿回多少解約金、對要保人或者被保險人會產生什麼衝擊;對法院來講,要判斷每個個案會是很大的負擔,建議應由保險局、壽險公會對保險商品依種類與解約金額分類列表,供法院判斷參考,譬如儲蓄型的保險與健康型的保單處理方法不同;解約金金額不到幾萬元,也不宜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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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中、史哲任政務委員 黃世杰為法務部次長
候任行政院長卓榮泰10日公布新內閣各部會政務次長、副主委人事名單,政務委員包括陳時中、史哲等人入列,駐法代表吳志中將擔任外交部政務次長。卓榮泰表示,除了留任表現優異的人員之外,也從各界延攬優秀的人員入列,期待未來的內閣能團結合作,延續過去溫暖堅毅的內閣精神,持續朝向民主和平、創新繁榮與公義永續的台灣前進。行政院政務委員將由陳時中、史哲、楊珍妮、林明昕出任。陳時中曾任衛生福利部部長、行政院衛生署副署長、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在新冠肺炎期間擔任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史哲為現任文化部部長,曾任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總經理、高雄市副市長,在擔任勞保局總經理期間首創開辦勞退新制。楊珍妮為現任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曾擔任經濟部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副總談判代表、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局長、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副總談判代表,是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首位女性局長。2020年,出任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推動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等協議。林明昕曾任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及政治學系兼任助理教授,現任臺灣大學法律系專任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憲法、行政法以及行政救濟法。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將由蕭宗煌留任,蕭宗煌曾任高雄市立美術館館長、國立臺灣博物館館長、文化部次長、主任秘書,以及國立臺灣美術館館長。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將由顏慧欣出任,顏慧欣為現任中華經濟研究院WTO及RTA中心資深副執行長、中華經濟研究院經濟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曾任台北大學法律系兼任助理教授。行政院政務副秘書長將由現任立法院民進黨團辦公室主任王貴蓮出任。王貴蓮曾任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協調聯絡組組長,是資深國會幕僚,熟悉國會議事規則與院會溝通。國防部副部長由現任副部長徐衍璞、柏鴻輝留任。外交部政務次長由現任政務次長田中光留任,現任駐法代表吳志中出任。法務部政務次長由前立委黃世杰、現任國安局副局長徐錫祥出任。卓榮泰表示,黃世杰過去擔任立委期間,曾在司法法制委員會與內政委員會歷練,也曾擔任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在各類修法上都有積極表現。徐錫祥曾任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金門、彰化、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台高檢主任檢察官等職,在緝毒、經濟犯罪、貪瀆、婦幼保護、金融犯罪、選舉查察等均有良好表現。經濟部政務次長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署長何晉滄出任。何晉滄過去曾任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處長、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副局長、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主任秘書等職,未來將持續積極扶植中小企業接軌國際、低碳轉型,解決中小企業的各項問題。國發會政務副主委將由現任常務副主委高仙桂出任。高仙桂曾任職經建會副處長、主任秘書、經濟研究處處長,以及亞洲.矽谷計畫執行中心執行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秘書。大陸委員會政務副主委由現任政務副主委梁文傑留任。梁文傑過去曾任三屆市議員、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諮詢委員、民主進步黨中國事務部副主任等職,長年擔任民進黨重要政策幕僚、主要鑽研兩岸關係政策。海洋委員會政務副主委將由現任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署長黃向文、現任海洋委員會常務副主委吳美紅出任。黃向文曾任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事務與資源管理研究所所長、農委會漁業署遠洋漁業組科長以及行政院海洋事務推動小組委員。吳美紅曾任總統府第一局局長、大陸委員會政務副主任委員,將借重她擔任政務副主委。僑務委員會政務副主委由前台北市議員阮昭雄出任,阮昭雄曾任三屆台北市議員。2023年初,阮昭雄出任陳建仁內閣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對於僑委會事務並不陌生,未來也將持續發揮專業,協調相關業務。退輔會政務副主委由陸軍退役中將傅正誠出任,傅正誠曾任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指揮官等職務,現為中華民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政務副主任委員,對於相關業務熟稔,具備退除役官兵輔導及安置事宜專業。原住民族委員會政務副主委由現任政務副主委谷縱•喀勒芳安留任,以及原民會土地管理處處長杜張梅莊出任。谷縱•喀勒芳安是國立台灣大學政治學系碩士,長年在高雄原民會擔任相關職務,杜張梅莊從基層科員、課長,再進入原民會擔任處長,兩位副主委的資歷及實務經驗極為豐富。行政院主計總處政務副主計長由蔡鴻坤留任,蔡鴻坤過去曾擔任行政院主計總處常務副主計長、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官兼綜合統計處處長、行政院主計處主計官兼第三局局長等職務,具備政治經濟相關專業。行政院人事總處政務副人事長由李秉洲留任,李秉洲自2022年起擔任該職務,過去也曾任財政部人事處處長、教育部人事處處長、勞動部人事處處長等職,具備人事相關專業經歷。故宮博物院政務副院長由黃永泰留任,黃永泰為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系博士,過去曾任臺南市政府副秘書長、故宮博物院政務副院長及常務副院長,熟稔故宮博物院事務,未來也將繼續發揮專業,續留故宮博物院政務副院長一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