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證據
」 柯文哲 寶林茶室 北檢 京華城 性侵快訊/應曉薇抗告遭駁回!延押2個月 高院:避免規避、妨礙本案偵查
京華城容積弊案目前仍持續偵查當中,日前4名被告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北市議員應曉薇全被裁定延押2個月。對此,應曉薇在6日提出抗告,而高院審理後,為保全證據及避免被告規避或妨礙本案偵查,8日裁定抗告駁回。京華城容積弊案被告應曉薇28日被裁定延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對此她在6日提出抗告。不過後續經過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被告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另外,考量到本案涉案人及相關證人甚多,為保全證據及避免被告規避或妨礙本案偵查,經斟酌比例原則,若僅命具保等侵害較小之強制處分,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之順利進行。故裁定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並無違誤或不當,被告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
警方踹門抓嫖「陸女爬窗急逃」墜樓亡!家屬竟怒告求償300萬
大陸重慶市南岸區去年發生一起墜樓意外,一名冉姓女子在從事非法性交易時,遭重慶警方當場破獲,冉女為躲避抓捕,一時情急之下竟翻窗企圖逃離,怎料卻不慎墜樓身亡,家屬得噩耗後,氣憤怒告員警「執法不當」害命,要求賠償68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05萬元),如今法院判決結果也出爐了。根據陸媒報導,該案發生於2023年6月27日上午9時許,重慶市派出所接獲民眾舉報,指南岸區某市場的二樓屋內,疑似有人在從事非法賣淫活動,警方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查緝,並當場逮捕涉案的2男1女。然而,在警方踹門進入時,冉姓女子早已迅速翻窗,並爬到裝設在戶外的冷氣室外機上,怎料過程中冉女一時沒踩穩,直接失足墜落至地面,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冉女墜樓當下竟無一人發現,直至警方再度接獲通報到場查看後,才發現涉案人冉女已經墜樓身亡。對此,死者家屬悲憤控訴,指值勤員警沒有充分證據便上門逮人,導致冉女受到驚嚇慌亂躲避,這才釀成悲劇發生,質疑警方在執法過程中存在不當及失職情事,要求賠償68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05萬元)。當地法院審理認為,警方知悉疑似有賣淫嫖娼的犯行後,為了及時抓獲嫌疑人和保全證據,進入涉案房屋為辦案需要屬正常執法,該行為與冉女死亡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因此該執法行為不存在不當或違法的情形,故裁定駁回起訴。
賀軍翔遭控性侵獲不起訴 女荷官「未提出再議」全案確定
藝人賀軍翔於今年初被指控在台北市松山區一私人招待所涉嫌性侵女荷官,但經北檢調查後,因證據不足,於上個月對他做出不起訴處分。由於告訴人未提出再議,因此賀軍翔已獲不起訴處分確定。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1月,賀軍翔參加了一場私人聚會,當時他在場飲酒,隨後與一名女荷官發生爭執。女方指控賀性侵,但賀軍翔否認,事後女荷官向松山警分局報警提告。5月時檢方為了保全證據,搜查了賀軍翔位於松山區民生社區的住處,並扣押了他的手機,隨後賀軍翔以被告身份接受檢方偵訊。當時賀軍翔也透過律師澄清,「並未與任何第三人有任何踰矩行為」,強調是因檢警需要通聯紀錄偵辦案件,手機才被取走,「偵查程序期間,賀先生全然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然檢方至賀先生住處搜索一事,媒體卻提前知悉,讓賀先生深感困擾,希冀本案承辦人員能將心比心。不有任何違法情形。」檢方調查後根據現場證人證述,未發現賀軍翔與告訴人有肢體接觸,且招待所無監視器影像可以佐證。手機對話紀錄顯示,賀軍翔對話內容及語氣無異常,當晚醉倒對於性侵指控毫無認知,且檢方檢驗相關證據,並未發現男性Y染色體DNA。最終檢方認定性侵罪嫌不足,於9月6日宣告賀軍翔不起訴處分。根據《刑事訴訟法》,告訴人若不服不起訴處分,可在10日內聲請再議,然而本案告訴人未在期限內提出,因此不起訴處分已確定。
性平三法上路半年 公共場所仍是重災區、肢體騷擾為大宗
112年5月開始的#MeToo運動,引發各界對性暴力議題之關注,並讓許多過往曾遭受性騷擾的被害人有勇氣挺身而出,為建立有效、友善、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行政院會同衛福部、教育部及勞動部進行性平三法,即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的修正,並於今年3月8日起全面施行至今已滿半年。性平三法新法今年3月8日上路,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法後,施行至今已滿半年。衛福部今(30)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性騷擾防治施行情形,通報案件量穩定持平,其中以公共場所肢體騷擾最大宗,被害人仍9成為女性。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提醒,性騷立案以被害人主觀感受為主,民眾日常中應尊重他人,避免成為加害人。衛福部統計,截至今年6月總共受理1710件申訴案件,較去年同期略降,經各縣市主管機關審議完成共1213件,約2成仍在審理中,其中性騷擾成立案件669件、佔55%,不成立案件則有269件、22%,理由多為證據不足;被害人有九成為女性,與以往無太大落差。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明,性騷擾行為樣態以「肢體騷擾」為大宗,佔42.5%,其次為「傳送色情圖片或偷窺偷拍」26.9%、「言語騷擾」約20%、「跟蹤尾隨」則有約6%;發生地點以「公共場所」為大宗,其次為數位媒體、大眾運輸工具、私人住所。張秀鴛指出,性平三法如同漏斗,若有師生關係,即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應向所屬學校申請調查;若與執行業務、僱傭關係有關,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申訴管道為雇主或縣市機關;其餘則適用性騷擾防治法,可向行為人所屬單位、單位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或性騷發生地警察機關提出申訴。張秀鴛表示,性騷擾成立案件中有8成行為人會提出訴願,約6成行為人否認性騷擾,主張自己遭污衊或與被害人兩情相悅;另有38%認為自己無性騷擾犯意。張秀鴛提醒,很多自認幽默的話語或行為,如「穿那麼暴露根本就是在引誘別人」、「帥哥胸部很堅挺喔」,或未經對方同意隨意勾肩搭背、訊息傳送與性有關的照片等,都可能讓他人感到不舒服、被冒犯。張秀鴛強調,不論行為人有沒有犯意、是不是故意,性騷擾事件認定上以被害人主觀感受為主,並以客觀人證、事證、物證作為重要判斷標準。每個人身體界線並不相同,提醒民眾在日常生活中,應尊重他人的界線、注意與他人互動分寸,避免在不知不覺中成為加害人。衛福部提醒,為強化公共場所性騷擾防治,各公共場所主人除平日應落實員工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設立申訴管道及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且公開揭示外,性騷擾事件發生時應協助被害人申訴及保全證據、協助通知警察機關到場處理,於事件發生後亦應檢討、改善場所安全,建構友善安全的環境空間。衛福部強調,民眾遭遇性騷擾事件,可向行為人所屬政府機關、學校提出申訴;若行為人為最高負責人,可向所屬單位的縣市主管機關申訴;或向事件發生地警察局提出申訴,進行調查後送各地方政府社會局進行審議。衛福部呼籲,性騷擾防治沒有人是局外人,每個人都可以成為友善第三人,透過主動介入、關懷被害人,打斷性騷擾情境或轉移焦點等方式,共同營造、維護性騷擾零容忍的環境。
殺兒伴屍6年「結交新歡才棄屍」 沒有入學遭學校報警「狠父才點頭認罪」
新北市三重區爆發一起嬰兒死亡事件,一名應於2024年9月入學的男童,因遲遲未到校報到引發學校關注,校方報警後警方開始搜查,男童的父親才坦承,男童早在出生3個月後就死亡,自己也伴屍長達6年,直到自己結交新歡,怕被注意到,才在3月時將小孩的遺體帶到基隆山區丟棄。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指出,黃男與楊女曾於6年前結婚,後續楊女也在2018年產下黃姓男童。但在黃姓男童出生3個月後,楊女下班回家時,發現孩子臉上蓋著一個枕頭,而黃男則在一旁熟睡。楊女本想報警,但黃男因背負詐欺罪的通緝令而阻止楊女的報警。黃男聲稱孩子是因噎奶而死,但這個說法與楊女的陳述存在明顯矛盾。後續夫妻倆並未依法處理孩子的遺體,而是將其留在家中,任其腐爛。即使多次搬家,他們也一直帶著孩子的骸骨四處遷徙。約3年多前,楊女因無法忍受黃男的經濟不穩定而提出離婚,返回新竹老家。而黃男則繼續帶著兒子的遺骸生活。直到2024年3月,黃男因結識新女友,擔心孩子的遺骸被發現會嚇跑新歡,加上害怕殺子的劣行曝光,才決定將其丟棄。他選擇了自己的出生地基隆,用手提袋裝著白骨,坐車北上後將其丟棄在基隆市中山區的深山中。而一直到9月,男童所在學區的國小注意到男童並未依法入學後,便向警方通報。警方也循線開始展開調查。警方先是在1日首先聯繫到男童生母楊女,並在3日進行家訪,楊女供稱男童被生父帶走。而在6日當天,楊女通報男童失蹤協尋。經過警方一系列調查後,包括查訪男童的爺爺、奶奶和親友,警方才發現男童已經失蹤多年。後續經過警方的深入調查,男童的生父黃男在台中被尋獲。黃男後來才坦承,他的兒子早在2018年3月,出生僅三個月時就已經死亡。警方也才知道,黃男竟然將孩子的遺體留在身邊長達6年之久,直到3月才將其遺骸丟棄在基隆市中山區的深山中。報導中也提到,目前男童的確切死因尚未確定,到底是溢奶死亡還是被枕頭悶死,仍待進一步調查。除此之外,警方也發現,明知孩子已經死亡,為何還有家長於5月完成線上系統的新生報到,而楊女於6日通報失蹤協尋的行為,也引發了警方注意。後續警方也在基隆市中山區某民宅後方的半山腰竹林內,找到了男嬰的骸骨,之後也成立專案小組,開始訊問相關人員、保全證據,並與法醫一同進行相驗。而目前黃男因涉嫌殺人罪被基隆地院裁定羈押禁見,楊女則被限制住居。兩人將面臨殺人、遺棄屍體、偽造文書等多項罪名的指控。
柯文哲遭羈押禁見住多人房 親友「送物品」僅能透過律師
民眾黨主席、前北市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2日無保請回後,北檢抗告,昨(5)日再開羈押庭,被羈押禁見送往土城看守所。台北看守所也表示,柯文哲處於羈押禁見狀態,親友如需送物品,只能透過律師處理。柯文哲上週經歷了三天三夜的審訊後,台北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及違背職務收賄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9月2日凌晨,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然而地檢署對此裁定不服,於9月3日下午5點左右提出抗告。9月4日高等法院撤銷台北地院的裁定並發回重審,最終在9月5日,台北地院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柯文哲也在晚間被送往土城看守所。台北地院也公布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弊案的判決理由,法院指出,經過訊問,柯文哲對部分事實並未提出爭議。他明知將容積率提高至超過560%的做法違反法令,卻仍堅持推動,意圖明顯,迥然若揭,最終使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及其京華城獲取超過200億元的不法利益。依據《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柯文哲涉嫌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法院指出,為保障柯文哲在未來的對質權利及證人證言的可信性,且考量他所涉圖利罪最輕刑期為5年以上,確有證據顯示他可能會銷毀證據或與共犯串供,因此為保全證據並保障公共利益,法院認為無法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羈押。最終法院裁定將柯文哲羈押於台北看守所,並禁止接見及通信。根據《中央社》的報導,台北看守所表示,柯文哲於昨日下午6時33分抵達後,依照羈押規定進行了安全檢查和健康狀況記錄,並安排他入住多人舍房,確保與案件相關的其他被告分開。看守所副所長陳啟森指出,由於柯文哲處於羈押禁見狀態,親友如需送物品只能透過律師處理。至於柯文哲的情緒、食慾及舍房內的狀況,陳啟森強調,這些涉及個人隱私,不便透露。
柯文哲遭羈押!看守所首日三餐曝光 恐每天洗冷水澡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於昨(5日)被裁定收押禁見。而柯文哲也在昨日下午5點50分被押上囚車送往台北看守所,北所安排他入住三人房。據了解,柯文哲在北所的第一日三餐中,早餐是銀絲卷配奶茶等簡單菜色,且由於看守所有熱水管制,柯文哲可能得每天洗冷水澡,舍房內也沒有冷氣。柯文哲於8月30日遭到檢調搜索並被帶回,經過近70小時的訊問後,原先台北地院於9月2日凌晨裁定無保請回,但隨後台北地檢署提出抗告。台北地院於9月5日第二次召開羈押庭,法官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台北地院也公布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弊案的判決理由,法院指出,經過訊問,柯文哲對部分事實並未提出爭議。他明知將容積率提高至超過560%的做法違反法令,卻仍堅持推動,意圖明顯,迥然若揭,最終使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及其京華城獲取超過200億元的不法利益。依據《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柯文哲涉嫌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法院指出,為保障柯文哲在未來的對質權利及證人證言的可信性,且考量他所涉圖利罪最輕刑期為5年以上,確有證據顯示他可能會銷毀證據或與共犯串供,因此為保全證據並保障公共利益,法院認為無法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羈押。最終法院裁定將柯文哲羈押於台北看守所,並禁止接見及通信。柯文哲也在昨日晚間被押往看守所,並獲分配到三人房。看守所為他準備了晚餐,包括香滷豬腳、紅燒魚丸等,但是否進食由柯自行決定。而根據看守所9月的菜單,柯文哲今日的三餐為,早餐銀絲卷配奶茶;午餐黑胡椒豬肉、炸魚、海帶芽蛋花湯;晚餐紅燒牛肉、蔥燒培根、芹香貢丸湯。此外,因看守所在電力和水資源使用上有規定,柯文哲的房間沒有冷氣,可能每天都要洗冷水澡。至於柯文哲的律師團,當被問及是否會提出抗告時,雖未發表正式回應,但柯文哲的律師鄭深元於今一早8時15分就現身看守所,不排除是為抗告做準備。面對大批媒體追問,鄭深元低調快步走,「先律見好不好」,不願意對案情多做說明。
柯文哲遭北院裁定羈押 網見「迥然若揭」傻眼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2日才被台北地院無保請回,檢方不服提出抗告成功,昨(5日)裁定結果出爐,柯遭收押禁見,前往土城看守所過夜。台北地院也隨後公布判決理由,但當中出現的「迥然若揭」一詞引發熱議,許多網友對此感到疑惑。台北地院公布了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弊案的判決理由,法院指出,經過訊問,柯文哲對部分事實並未提出爭議。他明知將容積率提高至超過560%的做法違反法令,卻仍堅持推動,意圖明顯,迥然若揭,最終使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及其京華城獲取超過200億元的不法利益。依據《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柯文哲涉嫌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法院指出,為保障柯文哲在未來的對質權利及證人證言的可信性,且考量他所涉圖利罪最輕刑期為5年以上,確有證據顯示他可能會銷毀證據或與共犯串供,因此,為保全證據並保障公共利益,法院認為無法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羈押。最終,法院裁定將柯文哲羈押於台北看守所,並禁止接見及通信。由於在法院的新聞稿中,提到「柯文哲明知將容積率超過560%批給京華城違背法令,卻仍堅持執行,意圖明顯,迥然若揭,並因此讓共犯沈慶京及其京華城獲取200億餘元的不法利益,」法院認為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然而該新聞稿中的「迥然若揭」引發網友批評,有人質疑法官是否誤用了成語。有網友在PTT八卦版上發文表示,「迥然若揭是啥?法官自以為國文很好?」說明「迥然若揭」並非標準成語,應是法官將「迥然不同」與「昭然若揭」混用,但兩者含義差異極大,「還以為法官國文很好,不會成語就不要亂用好嗎」。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解釋,「迥然」是指差異很大的樣子;而「昭然若揭」是指形容含義或真相非常清楚,顯而易見。文章曝光後,許多網友也質疑法官的語文水平,「一開始看到也是滿頭問號」、「重點就只有一個 法官認為他『明知』」、「這很明顯是形似字分辨錯誤」、「你是想吃雞鴨飯嗎」、「你書讀得比法官多?」、「不可質疑法官」、「賣弄文筆結果出包」。
柯文哲遭羈押禁見! 北院裁定理由曝:證詞與沈慶京等人不一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其遭到北檢聲押禁見後,2日凌晨北院裁定無保飭回,北檢3日不服提抗告後,高院4日下午發回北院更裁,而5日下午北院重開羈押庭後,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其相關理由也曝光了。北院指出,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證資料等顯示,柯文哲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給京華城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致使沈慶京等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其圖利犯罪嫌疑重大。北院表示,就目前聲請書所述內容及偵查檢察官掌握之案情,雖形式上已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之要件,不過柯文哲是單純圖利沈慶京,或是與沈慶京期約,甚至收受違背職務賄賂,仍有待檢察官進一步證據查明。法官呂政燁表示,由於偵查為浮動狀態,將會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犯罪輪廓,甚至進一步轉成賄賂罪重刑,或許柯文哲為避免受到重刑,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在後續對案情避重就輕,甚至翻供,抑或是勾串共犯或證人,且柯文哲的證詞與已經被羈押之共犯沈慶京、應曉薇、彭振聲等所述不一,認定有事實足認柯文哲有因犯重罪而有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呂政燁也指出,考量柯文哲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之動態平衡,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尤其刑事訴訟法對勾串共犯或證人並無有效預防規定,無法如刑事訴訟法第118條規定以僅能於柯文哲逃匿時沒入保證金之具保擔保之。呂政燁強調,為保全證據,且經衡量後,本案貪污犯行,造成沈慶京等在京華城獲有二百餘億元之不法利益,影響社會層面深遠,應偏向公共利益維護,故認為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羈押必要,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及第105條第3項規定,羈押被告於台北看守所,並禁止接見、通信。
快訊/柯文哲慘了!捲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 立刻專車移送土城看守所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上周歷經三天三夜的審訊後,北檢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與違背職務收賄罪,對柯文哲聲押禁見,2日凌晨北院對其裁定無保飭回;3日北檢不服裁定,於下午5時許提起抗告,高院4日撤銷北院裁定,發回更裁。而根據最新消息,北院重開羈押庭後,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柯文哲稍晚將上銬,由囚車送往土城看守所,看守所今晚晚餐內容為香滷豬腳、紅燒魚丸、炒食蔬,湯品則是小魚味增湯。回顧整起事故,京華城都更容積率爭議弊案,北檢日前發動大規模搜索,對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其助理吳順民聲押獲准,並在傳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前台北副市長彭振聲等人到案,並依涉犯圖利與違背職務收賄罪將2人聲押,其中柯文哲2日被北院裁定無保飭回;而彭振聲則被聲押獲准。北院告示螢幕上顯示對柯文哲「准予羈押併禁止接見通信」。(圖/民眾提供)對此,北檢不服北院裁定,3日下午提起抗告,高院4日認為,從彭振聲、威京集團子公司鼎越前董事長朱亞虎與時任都發局總工程司─都委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的證詞等內容,顯示柯文哲有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的情形,相關案情仍有究明之必要,因此撤銷北院無保請回之裁定,發回更裁。法官對於裁示柯文哲羈押禁見的三項說明全文條列如下: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證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則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二、本件就目前聲請書所述內容及偵查檢察官掌握之案情,雖形式上已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之要件。然被告所為,究僅係被告單純圖利京華城共犯沈OO、抑或與共犯沈OO期約甚至收受違背職務賄賂,仍有待偵查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查明。而偵查係一浮動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之犯罪輪廓,甚至轉成賄賂罪重刑,則被告為避免受到重刑,縱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翻異前詞,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況被告所述,仍與已為本院羈押之共犯沈OO、應OO、彭OO等所述不一。為保障被告將來反對詰問權及證人證言之貞潔,且被告目前所涉犯最重之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部分,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因犯重罪而有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三、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之動態平衡,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尤其刑事訴訟法對勾串共犯或證人並無有效預防規定,亦無法如刑事訴訟法第118條規定以僅能於被告逃匿時沒入保證金之具保擔保之;為保全證據,且經衡量後,因本案為貪污犯行,造成共犯沈OO在京華城一案即獲有二百餘億元之不法利益,影響社會層面深遠,應偏向公共利益維護,故認確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羈押必要,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及第105條第3項規定,羈押被告於臺北看守所,並禁止接見、通信。
黃珊珊正式告會計師!律師分析端木正這句「有備而來」 曝柯文哲最慘下場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近日陷入總統大選政治獻金「假帳」疑雲,民眾黨指控會計師端木正漏報單據、自行調節帳務,導致金流申報不實。時任柯文哲競選總幹事黃珊珊、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原定今(14日)上午赴北檢提告,因檢調搜索延後。據悉,黃珊珊稍早已請辭黨職,並於今天下午3時赴北檢按鈴控告端木正。針對總統大選政治獻金假帳風波,民眾黨12日舉行記者會公布自行調查結果,指稱是會計師端木正漏報、誤報1817萬;端木正也發出聲明,強調「本所會計師提供之簽證服務,均依法令規定處理」,相信監察院及檢察署會還會計師清白。據了解,黃珊珊與吳怡萱原定今日上午到台北地檢署提告,最後僅吳怡萱現身,指今早調查局人員直接前往台玻大樓(民眾黨部、木可公關所在地)進行搜查,所有人員都在配合調查搜索中,因此提告的部分還在整理資料,所以要延後。稍早黃珊珊已請辭中央委員,並於下午3時赴北檢按鈴控告端木正。2024總統大選時任柯文哲競辦總幹事、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下午赴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會計師端木正。(圖/黃耀徵攝)對此,律師黃帝穎在臉書發表看法,報載檢調搜索木可公司、會計師事務所,搜索票是檢察官提出初步證據說服法官有搜索必要,以即時保全證據,法官裁准搜索票後,才看得到檢調兵分多路執行搜索扣押。黃帝穎認為,端木正在聲明第一段提及「相信監察院及檢察署必能詳盡調查相關證據並釐清真相,以還會計師清白。」顯示對方應該是有備而來,如今柯文哲大動作提告,如果最後敗訴,恐怕會吃上誣告罪官司,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風災抓戰犯2/全台僅百輛S2000成泡水車 日安損失破億住戶嘆:教訓太大
凱米颱風強襲全台,高雄市三民區日安地球大樓災情嚴重,地下停車場3層樓約800輛汽、機車全遭滅頂,抽水機不間斷作業3天3夜才將水排出,7月29日又再因豪雨淹水,包括全台僅剩百輛的本田經典小跑車S2000和BMW X6等名車都泡水,整體財損恐破億元,住戶無奈表示「教訓實在太大了」。據了解,日安地球大樓每坪房價約21萬元,與附近價格相去不遠,但該社區交通便利,加上鄰近3國小、2國中,是當地知名「學區宅」,住戶多半有一定經濟實力,加上開放停車場出租,除了該處住戶損失慘重外,在此租車位的民眾也成了凱米受災戶。此次共有約800輛汽機車在日安大樓被淹沒,包括近300輛轎車和500輛機車,當中更包括市價400萬元的BMW X6、保時捷,和全台僅剩百輛的本田經典小跑車S2000,整體損失恐破億元。日安大樓泡水車中不乏有BMW大7、X6等豪車,圖為全台不到百輛的本田經典小跑車S2000。(圖/民眾提供)日安地球社區為5棟大樓連通組成,占地約2000平方公尺,地下1樓3米高計算,3層樓淹水量約6000立方公尺,因為電氣機房位於地下室,導致4468戶停電,連帶影響到周邊大樓供電,市府單位立即出動多台6英吋、12英吋抽水機將水排出,讓台電人員得以入內搶修,於7月27日恢復住家供電。「我新機車才剛牽回家,家裡的休旅車也滅頂了。」不願具名女住戶表示,積水抽出後才是頭痛的開始,她原以為防水閘門能起到作用,沒想到會這麼嚴重,目前已把機車從地下室運到機車行,只希望愛車能恢復原狀。「這次的教訓真的太大了,很多人都損失慘重」。女住戶透露,除了汽、機車財損,住戶的交通、生計也大受影響,而大部分的住戶都傾向修車,少數損失慘重的車輛才會考慮報廢。高雄日安地球大樓地下室淹水災情慘重,管委會將監視器主機以鐵鍊封箱,希望保全證據進行後續求償。(圖/報系資料照)高雄市區監理所車輛管理科長陳明智表示車主可先評估修車費用,來決定停駛或是報廢,停駛最長可1年內不用繳稅;後續辦理車輛停駛及報廢均需結清交通違規,並將汽燃費繳納至災害前一日。高雄市府祭出補助減輕民眾修車、拖吊負擔,填寫基本資料並拍照上傳行車執照、車輛泡水證明、維修收據、拖吊收據等證明,即可以領到最高汽車最高2萬、機車2000的補助,因地球大樓公設尚未復電,且處於斷水狀態,高市府26日到31日安置受災戶住飯店或旅館,每人每晚最高補助1200元。凱米颱風為日安地球大樓帶來損失難以估計,除了水利局、台電、消防人員外,就連國軍也加入救災行列,足見其災害嚴重程度,衛生局在積水抽出後也派員在大樓外圍區域投藥進行消毒作業。雖然颱風已經遠離,後續重建之路仍未結束,日安地球的住戶雖感無奈依舊積極面對,希望能儘快讓家園恢復原狀,讓生活回歸正常。
北市國小代理師捲「創意私房」案 教育局發函各校這樣說
近日刑事局大動作掃蕩台版N號房「創意私房」論壇,其中就有116人捲入兒少偷拍影片,而其中一人還是北市某國小代理教師。對此,台北市教育局發函各校,不得進用涉及創意私房等兒少保護案件的人員任教。北市教育局說,7月31日獲悉及成立專案小組並向府級回報案件情形,第一時間針對本市代理教師涉及疑似偷拍案件,即要求學校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規定,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將該師即刻予以當然停聘。北市教育局指出,面對本市教育人員涉及兒少保護案件教育局零容忍,為利兒少身心保護及輔導諮商需要,教育局於113年8月1日以密件發函臺中地檢署,請求協助提供創意私房案,涉案代理老師偷拍之本市受害學生相關資料,同時8月1日亦指派督導及政風人員至學校,封存涉案代理教師相關物品,保全證據,後續將積極配合檢調偵辦,全力追查兒少案件,絕不姑息。同時,為積極守護學童安全的教育環境,教育局於113年7月31日及8月1日通函本市各級學校、教保服務機構及補習班,不得進用涉及創意私房等兒少保護案件的人員任教。北市教育局說,為維護校園安全,本市各校定期針對校園環境進行每月至少1次巡檢,並針對游泳池浴室、更衣室、廁所等重點地區增加巡查頻率,防堵校園偷拍事件,此次面對偷拍案件亦於8月1日發函請各校落實並加強巡檢,同時針對相關設備應定期維護確保功能發揮。北市教育局表示,涉案代理教師服務學校於113年7月31日邀集教師、家長代表成立緊急應變小組,並召開第1次小組會議,第一時間保存與涉案人員相關之證據,配合檢調偵查,校內環境定期巡檢確認無異常狀況外,於8月1日委託外部專業單位加強針對公共空間進行複檢。北市教育局指出,針對本案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由學校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於8月1日召開會議正式啟動調查機制。北市教育局表示,同時對於校內家長、學生啟動輔導機制,於8月1日邀集家長會代表研議後續輔導作為,並將向家長妥適說明調查程序與進度,統一相關救濟管道,以即時協助與提供支持。北市教育局強調,面對校園內發生兒少保事件教育局深感痛心,重申面對兒少保案件絕對零容忍,將積極督導所屬學校落實通報、輔導及保護機制,避免發生類此事件,積極守護兒童安全教育環境。《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颱風洪水險」投保僅1%!99%泡水車難賠 車主恐自行承擔損失
凱米颱風來襲,中南部各縣市淹水非常嚴重,地下室變游泳池,愛車慘遭滅頂成「泡水車」;產險業透露,車主必須投保甲、乙或丙式車體損失險後,附加「颱風洪水險」,才能轉嫁這次泡水車的風險,由於「颱風洪水險」投保率僅約1%、投保率極低,市面上99%以上的泡水車,車主恐怕得自行承擔損失,統計截止26日為止,仍未接獲泡水車理賠通報。產險業主管分析,台灣已好幾年沒強颱侵襲,近年僅出現零星泡水車事故,車主多數早已無分散風險的意識,此外,附加「颱風洪水險」,年保費要5000元至6000元,「颱風來了、移一下就好」,是投保率極低主因。由於全台傳出泡水車慘重災情,富邦產險宣布啟動客戶關懷流程,提醒愛車泡水高度超過車底板,千萬不可開啟主電源或發動引擎,避免造成電路短路或引擎機件受損,屆時修復費用恐怕會更高,應先拍照、保持原狀,聯絡修理廠拖吊回廠檢修。若汽車已投保「颱風洪水險」附加保障,富邦產險表示,就損害部位修復估價時,應通知保險公司派人勘估與拍照,後續再申請相關理賠,此外,若是住家發生淹水事故,富邦產險建議,先針對住家周遭及屋內淹水情形拍照保全證據,並通知當地村里長,必要時會同警察派出所員警勘查,因為依據「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規定,實際居住之房屋因水災淹水達50公分以上,即可申請政府淹水災害救助金。同時,房貸族一定會投保的住宅火險,內容已擴大承保「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障,若標的物發生颱風或洪水等事故,並符合「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保險公司將依承保住宅所在地區不同,直接理賠7000元至9000元不等之金額。
北市幼兒園爆狼師性侵「偷拍600部私密片」 歐陽靖吐家長無奈
台北市某私立幼兒園爆出教保員涉嫌性侵幼兒,還拍攝600多部影片,受害孩童多達約20人,不料該名狼師卻未馬上停職,幼兒園負責人還繼續經營托嬰中心,引發軒然大波。對此,女星歐陽靖感嘆,政府口口聲聲說孩子是未來的希望、積極鼓勵生育,卻連嬰幼童托育安全都無法保障,「離育兒友善四個字實在是太遠太遠了」。歐陽靖今(14日)表示,這次的幼兒園性侵案讓她深夜睡不著,覺得很多事難以理解,「在這個社會中,未成年孩童的生命價值在法律上是如何被定義的?青少年擁有的是1/2個成年人的人權、幼兒是1/4個人的人權,然後嬰兒是1/10個人的人權…是這樣算的嗎?所以大人剝奪未成年人的生存權,甚至侵害兒童也不會被立即重罰?」她提到,記得曾有網友說,因為擔心小小孩表達能力不好、受欺負不會說,所以決定自學直到上小學,然而那是有後援家庭或能全職育兒的選項,都會區的雙薪家庭根本沒辦法,把小孩送托育就是賭一把,「口口聲聲地說孩子是未來的希望、積極鼓勵生育,但連嬰幼童托育安全都無法保障的環境…離育兒友善四個字實在是太遠太遠了。最無奈的是,身為家長,我們只能教孩子保護自己。」針對這起事件,北市教育局昨(13日)表示,有關本市某幼兒園教保員被控性侵幼兒一案,教育局已完成行政調查。局長湯志民表示,已嚴懲行為人、負責人及相關教保人員,共計裁處117萬元,並已於112年9月26日發布、10月1日起廢止該幼兒園設立許可,目前由司法調查持續偵查中。湯志民指出,本案行為人已由教育局認定「終身」不得任教各類教保服務機構,並依法裁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負責人亦因知悉機構內發生疑似性侵害案件未通報,由教育局認定「不得再擔任教保服務機構之負責人、董事或監察人」,並裁處新臺幣51萬元罰鍰。教育局說明,本市於112年11月因應本次重大案件,由市府召開跨局處重大性侵害案件檢討會議,精進類似事件處理程序訂定4大精進措施,包含調查屬實資訊公開、調查期間相關人員應予以「暫時停聘、停職」,避免接觸兒童之機會、強化教保服務機構及人員性平知能、並強化通報機制,以積極維護兒童權益及保護兒童安全。市府強調,若調查屬實,本市將依法處以行為人及負責人罰鍰、公布其姓名及機構名稱於市府或網站,供民眾查詢。行政調查期間資訊雖依法保密,為維護兒童權益及保護兒童安全,若機構人員涉有性平案件情形,於調查期間,服務機構應予以「暫時停聘、停職」,避免其有接觸兒童之機會。教育局將透過各類管道宣導兒童保護相關樣態及通報流程,加強教保服務機構之人員對於不當行為的敏感度,同時也增加教保相關人員性平知能研習及幼兒性平自我保護意識宣導。教育局業已修正「教保服務機構發生疑似違法對待幼兒事件通報表」,增加「是否有親屬關係」欄位,於園方通報時併同填寫,以利於通報第一時間了解行為人與負責人之關係,建立迴避機制並即時保全證據。另外,針對新聞報導幼兒園性侵案件,幼兒園負責人原亦經營托嬰中心並轉賣一案。社會局長姚淑文表示,社會局於112年7月底接獲該幼兒園之負責人,同時亦有在本市經營托嬰中心,雖然幼兒園案行為人非托嬰中心專職托育人員,基於謹慎,也為第一時間確保托嬰中心兒童安全,社會局當時即向托嬰中心調閱監視器畫面,並於112年8月將監視器畫面主動移送檢調單位查辦在案,同時也致電幼童家長說明托嬰中心負責人所開之幼兒園案件狀況、關心幼童被照顧狀況,依家長需求持續提供相關協助。該托嬰中心負責人,後於112年10月已轉賣予其他負責人經營,新承接之負責人查無不可立案情事,社會局當時於官網清楚標明該托嬰中心變更情事,並逐一通知家長,告知該托嬰中心將變更負責人相關事宜,並再次告訴家長如有相關需求將持續提供協助。為維護幼兒收托安全,社會局持續進行無預警稽查,直至目前並無發現違法或不當對待的情況。針對本案被害人及家庭,社會局亦提供後續服務及陪伴,服務包含,身心復原,媒合、提供心理復健服務補助;司法服務,社工後續陪同偵訊與出庭,連結專業人士協助取證,安排免費法律諮詢,提供相關訴訟費用補助;視需求協助申請本市性侵害被害人緊急生活扶助等資源。若托嬰中心發生相關不當對待問題,社會局將依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第 83 條,處新臺幣6 萬至 60 萬元罰鍰,情節嚴重者,得命其停辦機構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社會局將持續針對托嬰中心,採無預警方式加強查察勿枉勿縱。另外,家長若有轉托需求,社會局也會積極協助,保障嬰幼兒托育品質及安全。《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北市幼園狼師性侵女童未停職 王婉諭遭批不關心兒少:我不是千手觀音
台北市信義區某私立幼兒園近日爆出園長之子涉嫌性侵女童,偷拍20多名女童,600多部影像被查扣,而這名狼師在調查期間沒被停職,讓外界震驚。對此,時代力量黨主席、小燈泡媽王婉諭也被人批不關心兒少。王婉諭說,「我不是千手觀音,但是扮演大家的出氣筒,承接滿坑滿谷的惡意,我很習慣了。」王婉諭在臉書發文,「這是一個令人憤怒與悲傷的故事,孩子何辜。接著我想要告訴大家,我不是千手觀音,但是扮演大家的出氣筒,承接滿坑滿谷的惡意,我很習慣了,因為這是我踏入政治的日常。」王婉諭說,「在調查期間內,該名狼師並沒有因此停職,甚至,這所幼兒園更是消極隱匿這件事。因為這所幼兒園的園長,就是狼師的母親。事件爆發後,不僅包庇加害者,更以員工的名義借殼營運幼兒園,躲在背後當藏鏡人。無法想像,老師變成魔鬼,教室變成孩子的煉獄。」外界關心,到底是哪間幼兒園,狼師又是誰?王婉諭指出,「原本為了保護兒少隱私,避免孩子受到二次傷害的規定,導致媒體無法揭露加害人資訊,反而成為加害者的保護傘。」王婉諭指出,「簡言之,兒少權法對於兒少案件隱私的保護,必須兼顧對於潛在受害者的示警與知情。對於托嬰中心、幼兒園等機構,應該要適度放寬對於媒體報導的限制。」對於外界質疑她不關心兒少,王婉諭,「在我有幸擔任公職的四年間,我已拼盡了全力。『幼照法』修法,我主張兒虐事件,除了行為人之外,教保服務機構也應負相等責任。在幼兒園中,要設立設置監管雲保存監視畫面,保障孩子與托育人員權益,保全證據,釐清真相。全台最大的色情網站平台『創意私房』,我揭露了,我告發了,但是網路無遠弗屆,還是不能根除。我推動兒少權法修正,要求設立而兒少工作證制度,避免不適任教職人員轉換身份,繼續另謀他處傷害更多的孩子。但這些,還是無法阻止悲劇不斷發生。」王婉諭表示,「我是人,不是神。每年一萬多件兒虐,數不清的性騷黑數,我沒辦法動一根手指頭,就全部解決。什麼樣的人,能夠做到神的事?不是一個人,而是一群人,還要很多人。覺得悲傷無力,要互相安慰,想方法來解決。覺得不能接受,要積極行動,改變不合裡的現狀。我希望大家不要期待一個人變成神,而是要一群人,變成孩子的守護神。」《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北市幼兒園爆性侵!狼師未停職、負責人續經營托嬰中心 蔣萬安回應了
台北市某私立幼兒園爆出教保員涉嫌性侵幼兒,還拍攝600多部影片,受害孩童多達約20人。對此,北市教育局已完成行政調查,已嚴懲行為人、負責人及相關教保人員,共計裁處117萬元,並已於去年9月26日發布、10月1日起廢止該幼兒園設立許可,目前由司法調查持續偵查中。另一方面,台北市長蔣萬安也親上火線說明。教育局今(13日)表示,有關本市某幼兒園教保員被控性侵幼兒一案,教育局已完成行政調查。局長湯志民表示,已嚴懲行為人、負責人及相關教保人員,共計裁處117萬元,並已於112年9月26日發布、10月1日起廢止該幼兒園設立許可,目前由司法調查持續偵查中。湯志民指出,本案行為人已由教育局認定「終身」不得任教各類教保服務機構,並依法裁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負責人亦因知悉機構內發生疑似性侵害案件未通報,由教育局認定「不得再擔任教保服務機構之負責人、董事或監察人」,並裁處新臺幣51萬元罰鍰。教育局說明,本市於112年11月因應本次重大案件,由市府召開跨局處重大性侵害案件檢討會議,精進類似事件處理程序訂定4大精進措施,包含調查屬實資訊公開、調查期間相關人員應予以「暫時停聘、停職」,避免接觸兒童之機會、強化教保服務機構及人員性平知能、並強化通報機制,以積極維護兒童權益及保護兒童安全。市府強調,若調查屬實,本市將依法處以行為人及負責人罰鍰、公布其姓名及機構名稱於市府或網站,供民眾查詢。行政調查期間資訊雖依法保密,為維護兒童權益及保護兒童安全,若機構人員涉有性平案件情形,於調查期間,服務機構應予以「暫時停聘、停職」,避免其有接觸兒童之機會。教育局將透過各類管道宣導兒童保護相關樣態及通報流程,加強教保服務機構之人員對於不當行為的敏感度,同時也增加教保相關人員性平知能研習及幼兒性平自我保護意識宣導。教育局業已修正「教保服務機構發生疑似違法對待幼兒事件通報表」,增加「是否有親屬關係」欄位,於園方通報時併同填寫,以利於通報第一時間了解行為人與負責人之關係,建立迴避機制並即時保全證據。另外,針對新聞報導幼兒園性侵案件,幼兒園負責人原亦經營托嬰中心並轉賣一案。社會局長姚淑文表示,社會局於112年7月底接獲該幼兒園之負責人,同時亦有在本市經營托嬰中心,雖然幼兒園案行為人非托嬰中心專職托育人員,基於謹慎,也為第一時間確保托嬰中心兒童安全,社會局當時即向托嬰中心調閱監視器畫面,並於112年8月將監視器畫面主動移送檢調單位查辦在案,同時也致電幼童家長說明托嬰中心負責人所開之幼兒園案件狀況、關心幼童被照顧狀況,依家長需求持續提供相關協助。該托嬰中心負責人,後於112年10月已轉賣予其他負責人經營,新承接之負責人查無不可立案情事,社會局當時於官網清楚標明該托嬰中心變更情事,並逐一通知家長,告知該托嬰中心將變更負責人相關事宜,並再次告訴家長如有相關需求將持續提供協助。為維護幼兒收托安全,社會局持續進行無預警稽查,直至目前並無發現違法或不當對待的情況。針對本案被害人及家庭,社會局亦提供後續服務及陪伴,服務包含,身心復原,媒合、提供心理復健服務補助;司法服務,社工後續陪同偵訊與出庭,連結專業人士協助取證,安排免費法律諮詢,提供相關訴訟費用補助;視需求協助申請本市性侵害被害人緊急生活扶助等資源。若托嬰中心發生相關不當對待問題,社會局將依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第 83 條,處新臺幣6 萬至 60 萬元罰鍰,情節嚴重者,得命其停辦機構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社會局將持續針對托嬰中心,採無預警方式加強查察勿枉勿縱。另外,家長若有轉托需求,社會局也會積極協助,保障嬰幼兒托育品質及安全。蔣萬安表示,關於近期討論的幼兒園案,因為檢調搜查而發現更多案情細節,也讓人更加義憤填膺,「這一案,市府去年第一時間接獲通報就重點調查、廢止許可並停業,並做出當下法定上限的最高裁處。我也透過與台北市立委的溝通,進一步推動中央法規的修正、加強對孩子的保障。」蔣萬安進一步指出,這起案件,教育局在去年7月中旬一接獲通報,立即組成審查小組展開正式調查,去年9月26日發出公告廢止這間幼兒園的設立許可、停止營業。除此之外,市府也做出法定上限的最重裁處,包括對犯案人開出60萬元罰鍰,且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對於負責人沒有即時把犯案人停職、沒即時通報,共計罰51萬、廢止幼兒園許可,且「不得擔任教保服務機構之負責人或財團法人幼兒園之董事或監察人」;相關人員依法列入「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全國幼兒園都不能任用,並公告在教育部全國教保資訊網。蔣萬說說,「對於孩子與家屬,我們去年一對一地進行聯絡、協助,讓家屬能調閱監視器。過程中我請林奕華副市長、社會局全程陪伴,當時臺北市議員也持續關心,我們非常感謝。市府後續也提供服務及陪伴,包含身心復原,媒合、提供心理復健服務補助;司法服務,社工後續陪同偵訊與出庭,連結專業人士協助取證,安排免費法律諮詢,提供相關訴訟費用補助;視需求協助申請本市性侵害被害人緊急生活扶助等資源。」另外,針對該幼兒園負責人原本持有的另家托嬰中心,社會局在去年7月底接獲通報就立刻調閱托嬰中心監視器畫面、以防也有案情。市府除了將畫面提供檢調、也同步通知家長關於相關聯的幼兒園案情,並在去年十月這家托嬰中心更換負責人時,逐一通知家長、並在官網清楚標明變更情形。我也要求社會局持續進行無預警稽查,並與家長保持聯繫。蔣萬安強調,市府特別在去年11月16日召開由教育局、社會局等相關局處參與的跨局處重大性侵害案件檢討會議,決議調查屬實即公告姓名等四大精進作為,「我也進一步拜託臺北市的立委夥伴推動修法。我要特別感謝立法委員的支持,在7月12日昨天晚間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能以一年以上七年以下,還可以併科100萬元罰金等更重刑責嚴懲這些不法、進一步保障我們孩子的安全。」《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今遭首度傳喚!賀軍翔「挨告妨害性自主」現身北檢反應曝
藝人賀軍翔位於北市松山區民生社區的住處,今年5月遭檢方大動作搜索,並查扣其私人手機作為證物,事後台北地檢署也證實,賀軍翔因涉犯「妨害性自主」遭列被告。對此,北檢今(2日)首度傳喚賀軍翔出庭,他今下午抵達現場時全程一言不發,隨即步入地檢署。據了解,賀軍翔今年1月受邀前往私人招待所參加聚會時,疑似對一名女荷官做出不當的親密舉動,事後2人未達成共識,因此才遭對方提告妨害性自主。今年5月,檢方持搜索票大動作搜查賀軍翔的住處,並查扣其私人手機作為證物,事後台北地檢署也證實,賀軍翔因涉犯「妨害性自主」遭列被告,為了保全證據才出動搜索。針對捲入桃色風波,賀軍翔也透過律師澄清,「並未與任何第三人有任何踰矩行為」,強調是因檢警需要通聯紀錄偵辦案件,手機才被取走,「偵查程序期間,賀先生全然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然檢方至賀先生住處搜索一事,媒體卻提前知悉,讓賀先生深感困擾,希冀本案承辦人員能將心比心。不有任何違法情形。」
檢調搜索副隊長辦公室、住處訊後30萬交保 刑事局:如有違法絕不寬貸
刑事警察局上月底驚傳遭檢調搜索,桃園市調查處先前偵辨一起毒品案件,懷疑刑事局偵一大隊第二隊黃姓副隊長涉與秘密證人勾結,遂持票赴刑事局及其住處搜索,並將黃員帶返偵辦;而黃員偵訊時否認涉及不法,檢方諭30萬元交保。對此,刑事局表示, 本案已由桃園地檢偵辦中,刑事局全力配合調查,也請檢調辦案務必小心求證,本局如有違法絕不寬貸。桃園地檢署檢察官6月28日率調查局桃園市調處人員到黃員的辦公室座位、私人機車及住所執行搜索,29日移送桃檢偵辦,複訊後以30萬元交保;據悉,本案另有桃園市龍潭警分局5名偵查佐也被帶回,複訊後全部請回。檢調懷疑調查局黃員與秘密證人設局,涉及強盜、毒品等不法情事,全案仍須補強證據,因此諭知具保候傳。刑事局表示,本案已由桃園地檢署偵辦中,刑事局辦案秉持鐵面無私原則,全力配合調查、保全證據;另本於無罪推定及兼顧黃員名譽,也請檢調辦案務必小心求證,勿枉勿縱,本局將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之決心,積極配合檢察官案件調查,如有違法絕不寬貸,從重議處。刑事局強調,本局以公開透明接受檢驗之態度及勇於處理風紀之精神,要求各級主官、主管確實負起勤教嚴管責任,落實考核工作,強化風紀情報蒐集,發現違法、違紀徵候,務必主動積極查處,絕不徇私護短。
拿到機票才知要去柬埔寨 男找高薪工作慘成「豬仔」付15萬贖金才回家
高雄市26歲楊姓男子2023年10月,誤信網路上的高薪工作而與20歲許姓刺青師取得聯絡,許男供稱提高薪工作,要楊男一起到泰國上班,楊男不疑有他,到機場後才發現自己被帶往柬埔寨,並被6名同夥押上飛機,落地後則到當地的博弈公司工作,而楊男數度求救,最終才由其家人付15萬元將他帶回家,警方調查後逮捕許男,並查獲其背後集團,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該集團在社交網站上發布高薪職缺,楊男見狀馨動詢問,並與許男取得聯繫,許男聲稱只要一同前往泰國打工,便會給予優渥報酬,楊男誤信後答應前往約定住處,隨即被以「包吃」、「包住」、「包機票」之名義軟禁。待護照辦妥後,該集團夥同許男等6人陪同楊男至桃園國際機場搭機,楊男拿到機票才知目的地是柬埔寨,他想要反悔,卻被許男等人恐嚇上飛機,落地後則被送往當地的博弈公司工作。楊男在該公司工作約2星期,被害人試圖聯繫外界求助,卻被要求付賠償金才能離開,楊男家人最終支付15萬元贖金,而該集團又擔心楊男求救恐讓據點曝光,這才同意放人。楊男返台後,立刻向警方報案,高雄市刑大則成立專案小組偵辦,並鎖定許嫌涉嫌重大,並發現以許嫌為首之犯罪集團除誘騙被害人出國打工外,另從事暴力討債工作,時常以討論債務為名將被害人約至據點,恐嚇被害人簽下與債務顯不相當之本票面額,並威脅他不簽就送出國打工還債,甚至連絡被害人親友提錢來贖人。警方調查後見時機成熟,2024年5月先逮捕許男及其手下杜男等5人,後又查出其被害有23歲張姓男子組成的暴力討債集團,6月中又將張男等人逮捕,起出8支手機、電腦主機、空氣槍2枝、點鈔機、手銬等證物,全案訊後依恐嚇、人口販運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畢業季和暑假到來,詐欺集團看準部分年輕人初入社會無法找到薪資優渥的工作,便透過各種形態包裝的「求職詐騙」於網路上刊登廣告使人步入陷阱中,求職時一定要再三思考,千萬不要冒險,避免後悔莫及。另金錢借貸應衡量還款能力,量力而為,不要高估自己,辦理各種借款前,應仔細衡酌自己償還的能力,以及貸款的必要性,確認借款的金額、期間及利率,如遭受高利貸放或暴力討債,應保全證據,迅速向警察單位報案,或撥打報案電話「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