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
」 法院 提告 詐騙 小三 賠償以「台北故宮」名義申請商標?故宮回應了:阻卻第三方濫用侵權
近日有媒體報導故宮博物院內部正評估以「台北故宮」名義申請作為商標之一。對此,故宮今(28日)表示,本院全銜為「國立故宮博物院」,歷年參加大陸地區文創展會、司法訴訟,均以完整全銜名稱為之,評估申請「台北故宮」為商標之可行性,目的主要是阻卻第三方濫用本院名義之維權使用。故宮指出,本院全銜為「國立故宮博物院」,歷年參加大陸地區文創展會、司法訴訟,均以完整全銜名稱為之;各項品牌授權、出版品及文創商品,亦均完整全銜載示。評估申請「台北故宮」為商標之可行性,目的並非為取代「國立故宮博物院」之正式名稱或商標,而係增列「台北故宮」為商標之一,作為阻卻第三方濫用本院名義之維權使用,原有商標、全銜均完整繼續使用。故宮提到,近年多有中國地區廠商,以「台北故宮」名義販售未經本院授權之商品,甚至以「台北故宮」名稱冒充本院之被授權方,於市場行銷,侵害本院權益(如:廈門三希御賞文化藝術傳播有限公司案例),造成本院形象及名譽負面影響。為正本清源,故宮委請專業單位評估以「台北故宮」為載示名稱及申請註冊之可行性,以免因本院未使用該名稱(台北故宮)卻欲排除他人使用,造成採取司法救濟舉證之難度。隨著網路商業發達及侵權態樣日益更新擴大,本院擬以「台北故宮」名稱申請商標註冊,意在阻斷消費市場恣意冠名、託辭受有委任等情事,其目的在維護國立故宮博物院權益。故宮說明,本案經於113年12月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認為以「台北故宮」取得註冊,應能更有效遏止第三方利用近似商標註冊,或是冒用院方名義行銷之侵權行為。又商標布局跟註冊宜階段性處理,第一步於我國註冊,後續再研議推進到其他國家或區域。本案目前徵詢學術及法律各界意見,本院迄今並無以「台北故宮」名義到大陸地區申請商標之案例,亦未有此規劃。
「黃金葛下毒」案外案! 受害童2度遭同學霸凌
台中市某國小去年發生4名女學童在1名同班男同學(A童)水壺加「黃金葛汁」下毒事件,未料再爆案外案!同班另名男童(B童)在音樂課辱罵A童「被下毒,誰叫你性騷擾!」還拿滅火器作勢噴A童,之後在美術課持美工刀追喊「我要殺了你」等語。案經A童家長提告求償116萬餘元,台中地院民事庭以校方認定B童涉及2度霸凌,判B童及家長應連帶給付A童6.9萬多元。可上訴。2023年4、5月間,台中市某國小4名女童因與A童有嫌隙,竟2度將有毒的「黃金葛汁」摻入A童的水壺裡,造成A童頭暈、噁心肚痛,引發社會高度討論,4名女童因此接受校方輔導。未料,事後B童疑似為了幫女同學出氣,同年5月22日上音樂課時對A童說「你會被下毒不是沒有道理,誰叫你對那4個女生性騷擾!」並以三字經辱罵A童,還持滅火器作勢要噴A童。同年8月31日美術課時,B童還持美工刀追趕A童,稱「我忍你很久了」、「我要殺了你」等語。A童家長主張,B童霸凌A童時,A童就讀同校的弟弟也目睹,2人心理都大受打擊而接受心理治療至今,向B童及家長求償116萬餘元。B童家長抗辯,稱孩子有情緒障礙,音樂課滅火器事件起因B童和同學討論下毒事件,A童聽到情緒激動,先搬桌子作勢攻擊。美工刀事件,則因B童本就有人際適應障礙,A童平常卻喜歡刻意接近逗弄、挑釁,致B童無法容忍,才做出衝動行為。法官審理認為,上述事件皆被校方認定是霸凌,對A童身心已造成傷害;美工刀事件對A童的弟弟則不構成侵權行為,審酌後判決B童及家長應連帶賠償A童醫療費及慰撫金共6萬9380元。
與劉詩詩陷婚變疑雲!吳奇隆憔悴搭車被巧遇 1細節洩婚姻現況
演藝圈知名夫妻檔吳奇隆與劉詩詩結婚多年,兩人忙於工作又鮮少公開曬恩愛,不時會被爆出婚變,近日更有大陸網紅在直播揭露兩人「已離婚」,引發軒然大波。雖然劉詩詩已透過經紀公司要求下架不實傳言,但有民眾搭車巧遇吳奇隆,發現他看起來很憔悴;不過吳奇隆手中仍戴著婚戒,間接破除婚變一說。有大陸網友昨(24)日在小紅書上發文,稱自己搭乘G20高鐵從上海出發北京,途中有一名帥氣男子走過,看起來像是男星吳奇隆,她順手拍下吳奇隆經過的畫面;但網友說自己是社交恐懼,不敢上前打招呼,但有注意到他手上的婚戒,應該就是吳奇隆本人。不過吳奇隆手上仍戴著結婚戒指,粉絲認為他們婚姻還是很穩定。(圖/翻攝自小紅書)貼文底下不少粉絲感謝原PO,沒有去打擾吳奇隆搭車,還稱讚她太眼睛很好,有注意到吳奇隆,也很心疼吳奇隆看起來很累又憔悴,不過看到吳奇隆手上的戒指也紛紛開心表示,「婚戒好好戴著,我就放心了」、「可能工作累吧,常常要搭長途車或飛機,難免看起來憔悴」、「閃亮亮的戒指,要一直幸福下去啊」。不久前以愛爆料演藝圈大小事聞名的大陸網紅王大發,在直播時與搭檔主持人聊到吳奇隆與劉詩詩的婚姻,突然說他們應該上離婚實境秀《再見愛人》,還表示,「離了,我聽的版本是離了,但是具體怎麼說還不知道。」另一段影片中,王大發聽到劉詩詩獲獎後,脫口說「終於不跟她那個前老公來往了。」大陸爆料網紅王大發自稱聽到劉詩詩與吳奇隆已經離婚,還稱吳奇隆是劉詩詩前老公。(圖/翻攝自微博)(圖/翻攝自微博)對此劉詩詩所屬經紀公司自信娛樂發函給直播平台,要求刪除有提及「劉詩詩離婚」、「劉詩詩面相變了」等內容,認為發布影片者惡意散播有關劉詩詩的不實且損其名譽的傳言,引發大眾產生不時猜測。請直播平台審慎並妥善處理,避免侵權損害後果的擴大。
劉詩詩遭爆料離婚吳奇隆終於發聲「不實傳言」 網紅堅稱:沒告我造謠
演藝圈知名夫妻檔吳奇隆與劉詩詩結婚多年,因為兩人忙於工作又鮮少曬恩愛,屢屢被爆婚變,最近大陸網紅王大發在直播爆料他們「已離婚」,引發軒然大波。劉詩詩方昨(23)日發函給直播平台,要求刪除離婚且有損名譽等傳言,粉絲力挺她闢謠。怎料,王大發馬上回應,堅稱自己沒說錯「又沒告我造謠」。大陸爆料網紅自稱聽到劉詩詩與吳奇隆已經離婚,還稱吳奇隆是劉詩詩前老公。(圖/翻攝自微博)(圖/翻攝自微博)大陸網紅王大發以愛爆料演藝圈大小事聞名,近日在直播時與搭檔主持人聊到吳奇隆與劉詩詩的婚姻,突然說他們應該上離婚實境秀《再見愛人》,還表示,「離了,我聽的版本是離了,但是具體怎麼說還不知道。」另一段影片中,王大發聽到劉詩詩獲獎後,脫口說「終於不跟她那個前老公來往了。」劉詩詩方發函給平台闢謠離婚爆料,稱是不實且損害名譽的傳言。(圖/翻攝自微博)昨日大陸微博上瘋傳劉詩詩終於闢謠,與劉詩詩所屬經紀公司自信娛樂發函給直播平台,要求刪除有提及「劉詩詩離婚」、「劉詩詩面相變了」等內容,認為發布影片者惡意散播有關劉詩詩的不實且損其名譽的傳言,引發大眾產生不時猜測。請直播平台審慎並妥善處理,避免侵權損害後果的擴大。不過爆料劉詩詩離婚的網紅王大發立刻回應,堅稱劉詩詩沒告她造謠,只是告狗仔偷拍,「也沒說自己沒離(婚)啊,人家只是說狗仔幾句話惡意引導」強調劉詩詩不想承認就別問了;王大發補充說,「得饒人處且饒人」並感嘆「春秋筆法還是厲害」。而春秋筆法被大陸網友用來形容話不好好說、不直說,隱藏細節。其實吳奇隆與劉詩詩相差17歲的戀情從官宣戀情到結婚,都被外界不看好,畢竟當時劉詩詩正值演藝事業巔峰,吳奇隆因為《步步驚心》才有爆紅,但他給劉詩詩一個世紀婚禮外,更在婚禮上說了一段令人熱淚盈眶的告白,「我也不止一次的埋怨過老天,以前我老怪祂對我不好,對我不公平,讓我經歷許多奇怪的磨難,不開心的事情,現在我也明白為什麼,因為祂把最好的留給我」,感動劉詩詩外,也使不少人改觀,送上祝福。
富商會情婦「馬上風」猝死!3個月「冒出2私生子」爭產 正宮氣炸提告
高雄一名已婚陳姓富商,2022年在與情婦發生性關係時猝死。正宮得知丈夫死訊,趕到醫院才得知丈夫出軌偷吃小三7年多,還與對方有2名私生子女的消息。丈夫死後3個月,她又接到法院通知小三2名子女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於是氣炸向提告小三求償200萬。近日判決出爐,高雄地院判小三侵害配偶權,要賠正宮50萬元。根據判決書,陳姓富商與妻子1991年結婚,2人結縭超過30年,並在婚後育有2名子女。不過,陳男妻子在2022年11月接獲丈夫猝死消息,趕到醫院後才得知對方死亡時下身赤裸,隨身背包內還尋獲多顆威而鋼藥丸,經了解後發現丈夫是在與情婦發生性關係過程中,因心肌梗塞驟逝。陳男妻子剛處理完陳男後事不久,又在2023年3月接到法院通知,得知小三2名子女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經鑑定確認,2人確實為陳男私生子女。陳男情婦還坦承,她與陳男自2014年就開始交往,期間不僅生下2名子女,且陳男從2017年起每天都到小三家過夜。陳男妻子收到起訴狀及親子鑑定報告後,確認小三侵害她配偶權,指控對方知道丈夫已婚仍介入, 怒而向法院提告求償2百萬。全案審理時,小三坦承明知道陳男已婚仍和他在一起,但認為陳男妻子求償金額過高。法官認為,小三和人夫交往並生下2名子女,侵權時間長達7年,嚴重破壞正宮的婚姻。審酌正宮為公司負責人、小三從事網路銷售工作,依其財產資力,判小三需賠償50萬元。可上訴。
與女同事起爭執反控「性騷擾」 男子遭台積電禁入廠區工作提告求償又敗訴
一名在台積電工作的協力商員工阿德(化名),因與同事小美(化名)發生糾紛,後續被謠傳成是「性騷擾」。而阿德也因此遭台積電禁入部分廠區工作。為此,阿德向原公司提出精神慰撫金70萬元的賠償請求,但近日遭台南地方法院駁回。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源於2022年,阿德與當時的同事小美因日常爭執,後續被遭小美控訴性騷擾。雖然整起案件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儘管案件最終達成共識,雙方協議以2萬元達成和解。但阿德聲稱,此事件發生後,公司內流傳不實傳聞,自己也因此遭台積電通知禁止進入台南3個廠區工作,這對他的聲譽與工作權造成嚴重損害。而阿德也認為,此事件應由原公司的管理層負責,所以向法院提告,並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但後來阿德又追加要求小美調離現職,並將賠償金額提高至70萬元。對此,原公司則強烈否認相關指控,表示公司從未向台積電提供任何涉及阿德或小美的陳述,並指出阿德早在2020年便已離職。原公司認為,阿德所指的不實流言並非由現任員工散佈,小美若曾向台積電陳述任何內容,這屬於其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因此公司不須為此負責。此外,阿德未能舉證證明台積電實施限制的具體原因,認為阿德的指控缺乏事實依據。後續法院審理後認為,阿德無法明確指出原公司或其員工的侵權行為,也無法提供足夠證據證明台積電的限制措施源於不實指控。根據法院調查,阿德追加提出的40萬元賠償請求也超過法律規定的2年請求時效,該部分訴求亦不成立。綜合以上因素,法院最終判決駁回阿德的全部訴求。
台中市府帶頭侵權?怒告彩虹村團隊慘敗 文化局:彩繪牆面是公有財產
台中知名景點彩虹眷村因榮民住戶黃永阜為排遣時間,在原本準備拆除的老屋上作畫,成為國際景點,創下一年百萬餘人到訪人潮。孰料2022年時,彩虹爺爺背後團隊「彩虹文創」遭台中市府文化局無預警拒絕續約,團隊無奈之下依合約將眷村牆面進行復原,卻被文化局控告毀損、要求賠償150萬餘元,如今民事、刑事一審台中地院卻均判文化局敗訴。對此,台中市文化局也給出相關回應,強調彩虹村建物與其彩繪牆面均為台中市府所有財產。針對本刊日前所報導《失色彩虹村1/文創團隊被誣為潑漆「黑衣人」 文化局報警抓14人警局過夜》等,截至本刊截稿日前台中市府文化局均未給出回應,而台中市府也在11日寄出文字回應表示,彩虹村認養契約為台中市府文化局與黃永阜先生所簽訂,2022年7月底認養契約截止1個月前,黃永阜先生並未依約提出續約之申請,文化局才會予以收回。文化局也指出,彩虹村牆面彩繪附著於建物上,建物及附著物皆屬台中市政府所有,文化局依法捍衛公有財產,並由司法機關裁決;有關2017年市府進行彩虹村屋頂翻修工程,並未針對牆面修繕,大部分彩繪作品仍有保留。另有關黃永阜先生與配偶之隱私,市府無權干涉。市府對於一審判決結果表示尊重,文化局為維護公有財產,與律師研議後已經提起上訴。而彩虹文創股份有限公司也反擊回應,彩虹村認養契約為黃永阜先生簽訂沒錯,但實際上黃永阜先生早已全權授權給彩虹文創執行長魏丕仁代理,契約中也有明確附上代理人授權書,團隊也在2022年6月於議員服務處和文化局碰面相談續約事宜,並未有未提出續約申請之情形。針對文化局強調彩虹村牆面彩繪附著於建物上,建物與附著物均屬台中市府所有,彩虹文創股份公司也強調,有關黃永阜畫作等版權為彩虹文創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且經法院公證,對於文化局帶頭不尊重著作權,團隊深感遺憾。彩虹文創股份有限公司也痛批台中市府文化局,其不但不尊重著作權,甚至還意圖將黃永阜先生的創作視為市府財產,深感震驚與遺憾。
補習班、經銷商書局知法犯法!賣盜版教學教材「侵權2億」 4業者送辦
刑事局保智大隊陸續於113年5月及8月間,分別於桃園市桃園區查獲地區連鎖補習班,透過Line通訊軟體將非法重製侵權試卷電子檔公開傳輸、散布予補習學生及家長;另於新北市永和區查獲老字號在地書局,以經銷商身分合法取得出版社產品,非法影印後張貼於蝦皮賣場中販售予不特定人。全案經偵詢後,依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罪嫌將4名業者移送地檢署偵辦。警方表示,近年常有不肖人士涉嫌未經出版社等著作權人同意、授權,將其發行之教材試卷等著作以影印、掃描等手法重製,並透過通訊軟體大量傳輸、散布,或透過電商平台公開販售,謀取大量不法獲利,嚴重侵害智慧財產權。因應臺灣高等檢察署113年度「查緝侵害教學教材智慧財產權」行動,刑事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偵一隊)針對補習班、經銷商書局盜印非法教材業者進行查緝,以遏止侵害教學教材行為。警方接獲報案後組成專案小組,陸續於113年5月及8月間,分別於桃園市桃園區查獲地區連鎖補習班,透過Line通訊軟體將非法重製侵權試卷電子檔公開傳輸、散布予補習學生及家長,警方搜索查扣侵權考題本600餘份、侵權測驗卷影本200餘張、盜版試卷PDF檔及題庫系統電子檔電磁紀錄、手機等事證。專案小組也於新北市永和區查獲老字號在地書局,以經銷商身分合法取得出版社產品,非法影印後張貼於蝦皮賣場中販售予不特定人,經搜索查扣侵權測驗卷數十箱、侵權光碟、出版社相關合約、NAS儲存系統設備、電腦主機、隨身碟、手機等證物,經估算侵權市值逾新臺幣2億元。全案經偵詢後,將依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罪嫌,將4名業者分別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及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為保護智慧財產權及維護學生受教權,警方呼籲民眾勿於非法途徑購買是類侵權試卷助長犯罪行為,並主動檢舉校園、補習班非法使用盜版教材情事,警方將持續針對相關案件加強查緝,全力積極查緝侵害教學教材,以確保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之完善。
曾抄襲瓊瑤《梅花烙》!陸製作人再遭炎上 他「冷回2句」引爆全網怒火
傳奇作家瓊瑤今(11日)花葬,家屬將骨灰撒在陽明山臻善園,讓其長眠於大地,現場約有上百名粉絲到場,有秩序地排隊致哀。與此同時,過去曾遭瓊瑤指控抄襲的大陸製作人于正再度被炎上,大批網友留言追問「向瓊瑤阿姨道歉了嗎?」他僅淡淡回應「四年前道過了,只是微博僅半年可見」,再度引發撻伐。2014年4月15日,瓊瑤在《花非花霧非霧》官方微博,發表給大陸廣電總局的公開信,舉報于正《宮鎖連城》多處劇情抄襲《梅花烙》,並列舉了幾個于正的抄襲案例作為證據,懇請廣電總局領導即時停止播出于正新劇《宮3》,並呼籲觀眾不要看于正的劇,更稱自己因為此事心如刀絞,已經病倒。2014年4月28日,瓊瑤正式起訴于正侵權,同時對播出單位湖南衛視一同追究責任。同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認定《宮鎖連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編權,要求于正向瓊瑤公開賠禮道歉,5名被告則共計賠償人民幣500萬元。2018年4月26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于正侵害著作權糾紛一案,因為被告遲遲不道歉,三中院依據判決在《法治日報》刊登案件內容作為公告;5月23日,從北京市三中院獲悉,該公告費用33.6萬元全數由于正承擔,他已將錢交付,意味侵害著作權糾紛一案已全部執行完畢。2020年12月31日,于正發文就《宮鎖連城》侵犯《梅花烙》版權一事向瓊瑤道歉。今年12月5日,隨著瓊瑤逝世,于正抄襲一事衝上熱搜,有網友發現于正已把道歉函刪除。對此,于正僅簡短回應「四年前道過了,只是微博僅半年可見。」不過,網友並不買帳,怒轟「微博可以置頂任何一條博文,不受半年限制。」
放養的孩子1/「無視7成民意反對」父母懲戒權被刪 家長怒斥「未成年犯法,請罰政院!」
行政院11月28日通過《民法》第1085條修正案刪除家長懲戒權,無視去年民調7成家長的反對,引來全國30個家長團體怒批政府侵權,專家告訴CTWANT記者,政府濫用《兒童權利公約》作為修法藉口,除去家長懲戒權又無配套措施,形同「放養」孩子,許多家長Po文痛斥「學校老師不敢教、家裡父母不能教,以後未成年人犯法,請處罰行政院!」現行《民法》第1085條規範,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行政院在11月28日通過法務部擬具的《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將現行條文中的「懲戒」二字刪除,修正為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應考量子女年齡及發展程度,尊重子女人格,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此次修法引發家長反彈,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簡稱「全家盟」)在12月4日聯合來自全台17縣市的30個家長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表達反對修法。國教行動聯盟(簡稱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此次修法濫用《兒童權利公約》作為修法藉口,根本是矯枉過正、因噎廢食的粗暴修法。國教盟曾在2023年3月進行問卷調查(有效問卷3470份),結果顯示,高達70.4%的家長反對修法,89.5%的家長並認為政府應加強家庭教育資源投入。「這些數據顯示家長也支持正向教養,但認為目前修法缺乏支持與配套措施。」王瀚陽說。全家盟理事長蕭東原認為,「懲戒不是暴力!現行民法第1085條所保障的懲戒權,是家長在合理範圍內履行教育責任的重要基石,修法不應偏廢家庭教育的完整性,建議增列『不得訴諸身體或心理暴力』,而非全面刪除。」中華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執行長周明湧說,雖然兒虐通報案件持續增加,但只有刪除懲戒權,並不會有所幫助。《兒童權利公約》希望簽約國禁止體罰,但是也要求簽約國要有各種配套措施來幫助父母,更重要的是國家政策應該建立在對於自己國情有足夠了解的基礎上。「但這次修法並未見台灣家長管教的統計數據做支持,只拿虐童的家長作為參照,實在是以偏概全!」多數家長支持正向教養,但認為政府並未增加相關的家庭資源,也缺乏親職教育。(圖/報系資料照)對這次修法,法務部指出是參考《兒童權利公約》第19條規定及相關一般性意見,符合日本及南韓近年來的相關修正,接軌國際潮流。周明湧抨擊只學半套,他以日本舉例,「日本於1994年簽署《兒童權利公約》,便在中央成立『兒童家庭廳』、在地方依據人口數設立『兒童相談所』,給足兒少安置機構經費,官方、民間一起協力合作。」周明湧說,少子化讓日本民間機構安置的孩子減少,多出來的專業人力便與官方的兒童相談所合作,進行在地的家庭支持,類似家務指導員、親職喘息服務、育兒指導員、安親等,充分支持弱勢家庭的實際執行面,投入實際人力支持。反觀台灣,2013年兒童局併入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之下的一個組織,層級調降後使得兒少權益邊緣化,兒少事務多頭馬車分散在教育部、衛福部等單位,缺乏統一調度與管理,更別說兒少預算少得可憐。王瀚陽指出,教育部對家庭教育支持長期不足,家庭教育每年僅3億元預算,占總預算不到0.1%。「政府倡導正向管教,但未提供實質支持,如果未來進一步削弱家長的管教權,將使家庭親職教育陷入更大的困境。」周明湧認為應設立一個中央統籌機構,例如兒童家庭署;其次是要增加兒少預算。「政府如果真把少子化當作國安危機,應該要增加政府實質支持家庭和兒童的預算,依據兒童所在地的人口與家庭數,編列能夠進入家庭的服務的人事費與方案費用。」周明湧說,如果資源不走入家庭,永遠都只是有錢有閒的家庭能夠前往辦理講座、親子育兒課程的家庭教育中心,對於減少兒虐的幫助是薄弱的。「不去解決問題,反而削弱家長的管教權,我想未來少子化將更嚴重,因為養一個孩子的成本與代價都太高了!」
瓊瑤去世/瓊瑤留鉅額遺產「版權費估破40億」 媳婦何琇瓊發聲了
國寶級作家瓊瑤本月4日下午被發現在家中過世,現場留有遺書,讓外界震撼不已。創作無數的她,留下估計超過40億台幣的版權費,由於生前和繼子女的關係緊張,財產將由誰繼承也成了焦點。對此,兒媳何琇瓊也發聲宣示權利了。瓊瑤的父母都是老師,受到家庭影響,9歲就開始創作,25歲以《窗外》正式出道,之後還陸續推出《幾度夕陽紅》、《煙雨濛濛》、《一簾幽夢》,、《還珠格格》等作品,總共65本著作。瓊瑤曾在2015年控告電視劇《宮鎖連城》抄襲《梅花烙》提起訴訟,最後獲勝拿到500萬人民幣(約2000萬新台幣)的賠償,2007年《一簾幽夢》在中國的版權收入高達2億人民幣,紅遍兩岸三地的《還珠格格》也至少上看10億新台幣,因此外界推測版權費破40億新台幣。兒媳何琇瓊發聲強調版權的唯一來源。(圖/翻攝自瓊瑤臉書)此外,瓊瑤生前其下有3家影視公司,包括可人娛樂、怡人及仲傑,可人公司屬於瓊瑤,怡人公司和仲傑公司的總經理是瓊瑤的媳婦何秀瓊,兒子陳中維負責製作。其中,怡人公司資本額為1000萬新台幣,並註冊「還珠格格」及「瓊瑤」多項商標,國際分類涉及餐飲、住宿及網站服務等領域,光是「瓊瑤經濟」就推估賺進上億美元。中國部分,可人娛樂和作家出版社近日聯合發表聲明,提到中國地區尚在出版授權內的正版作家瓊瑤,生前創作的全部文學作品均由作家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其他出版單位的版權已到期。據《三立新聞》報導,何琇瓊也在朋友圈強調「嚴禁投機行為,遏制侵權」,強調版權的唯一來源。◎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周杰倫演唱會「3小時全都錄」免費觀看 杰威爾出手了:切勿侵權
天王周杰倫(周董)睽違7年回到台北開唱,5日起舉行一連4天的演唱會,門票開票就秒殺,仍有許多人搶不到票。沒想到,有網友將演唱會首日的完整3小時錄下並PO上網路,免費提供網友觀看,上對此所屬經紀公司杰威爾也出手了。有網友參加首日的周杰倫演唱會,全程錄影還上傳YouTube,標題寫著「周杰倫台北大巨蛋嘉年華演唱會首場,唱滿3小時50首歌」,更提供4K的超高畫質,傳11小時已有超過18萬次觀看,甚至預告:「下周有時間再優化一下聲音的部分重發一部」,疑似不知道自己已經侵權。針對網友行為,杰威爾也立刻處理,該影片今(7日)凌晨已被下架,點進去「由於『JVR』(杰威爾)提出著作權聲明,因此這部影片已無法播放」,會顯示杰威爾也再次呼籲,希望前往觀看演唱會的民眾切勿做出侵權行為。有網友將演唱會全程錄影並上傳網路。(圖/翻攝自周杰倫 Jay Chou臉書)不過仔細查看,可以發現仍有其他人上傳相關影片。一名擁有3.5萬訂閱的網友在YouTube頻道上傳第1天和第2天的演唱會片段,總共有15段影片,包括與江蕙、動力火車合唱,還有多首經典歌曲,其中一則「粉絲福利」更是長達47分56秒。據了解,一般演唱會都會規定禁止拍攝、錄影和錄音,除非主辦單位同意,否則違法可能要負擔民、刑事責任,得不償失。
女主播模仿「田徑女神」單手指天 律師搖頭:恐侵權
大陸田徑「跨欄女神」吳艷妮長相甜美,上場時總會化妝參賽,令人印象深刻。最近大陸一名直播主因模仿她而受到關注,不過知名刑事辯護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提醒,可能引發的侵權問題。根據《瀟湘晨報》報導,直播主無論是穿著還是髮型、妝容都與吳艷妮非常相似,直播中還不斷重複吳艷妮標誌性動作,並以明確標價的方式接受禮物,提供特定的表演,例如指天、深蹲、倒立、飛毛腿、一字馬等內容,吸引許多人觀看。不過,有不少網友認為,藉由運動員形象進行變現,極度不尊重運動員本人。對此,律師付建指出,直播主侵犯了吳豔妮的肖像權,未經吳豔妮本人同意,模仿其穿著、妝容及標誌性動作,以此來吸引觀眾打賞、獲取利益,屬於對吳艷妮肖像的商業性使用。付建分析,若直播主的行為帶有明顯商業目的,透過模仿吳艷妮的形象吸引觀眾打賞,獲取經濟利益,與吳艷妮存在一定競爭關係,例如爭奪觀眾關注、打賞資源等,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即使沒有明確假冒吳艷妮本人,直播主的行為也可能會使觀眾在一定程度上產生混淆或聯想,誤認為其與吳艷妮存在某種關聯,從而對吳艷妮的形象造成影響。付建也提到,如果直播主在模仿過程中存在不當言行或表演,對吳艷妮的名譽造成了損害,如進行惡搞、歪曲、詆毀等,導致公眾對吳艷妮的評價降低,還可能構成對其名譽權的侵犯。
以「台大」命名補習班挨告!校方證實雙方和解 令業者限期改名、換招牌
台北市一間補習班多年來以「台大」為名,遭台灣大學控告侵權,111年一審判決勝訴,業者應給付台大623萬賠償金。台大近期證實雙方已達成和解,補習班須於年底更換招牌,不得再出現「台大」中英文字樣。國立台灣大學自民國72年以來陸續註冊多項商標,包含校徽、「臺大」、「台大」、NTU、TAIDA、「國立臺灣大學」等,都已被智慧財產局和法院認證。為了維護商標權,台大近年陸續要求數十家補習班、建設公司、藥局、生技公司等,停止使用相關字樣。其中台北市一間補習班名稱以「台大」命名,被台灣大學控告侵權,經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於111年一審判決台大勝訴,補習班須賠償623萬元,且不能再使用台大字樣。校方表示,雙方已於二審階段達成和解,補習班業者承諾移除商標,且需於年底前全面撤換招牌、網頁等,不能再有「台大」中英文字樣。至於和解金額,校方表示礙於保密協定不得透露。校方強調,台大雖然不是私人企業,但品牌形象是立校以來眾多師生、行政同仁共同努力累積的成果,不能任由他人攀附營利。台大的商標權價值並不亞於其他國際知名企業的商標權,須付出相當的努力來維護。補習班業者也在官方網站上公告,「歷經半世紀的台大明明文教機構,因商標權爭議努力協調訴訟多年,經深思熟慮為尊重其商標權利、不再浪費司法資源,決定更名。」目前google的搜尋、官網上、廣告等已改名,但外牆固定招牌尚未更換。補習班官網貼出公告,證實要改商標。(圖/補習班官網)
女抓到丈夫婚外情 小三挨告狠揭他拿身分證堅稱未婚扯「妻是親姊」
高雄有一名人妻發現丈夫阿國(化名)搞婚外情,一氣之下對小三阿花(化名)提告,求償50萬元。沒想到經過高雄地方法院調查,才揭穿阿國荒唐劈腿情史,法官指出,阿國拿配偶欄空白的身分證給阿花看自證未婚,才害阿花被騙後淪為小三,認為阿花與阿國交往時不知道他已婚,裁定駁回人妻告訴。判決書中提到,人妻與阿國在2022年11月結婚,但2023年6月抓到阿國在外有小三阿花,追問下阿國說兩人從2022年9月開始交往,還發生過6次性行為,令人妻自認配偶權受到侵害,立刻向阿花提告求償50萬元。不過阿花辯稱,她在2021年認識阿國,2022年6月兩人透過網路又搭上線,她並不知道阿國有女朋友,更不清楚他已婚。後來在共同友人告知下,阿花才知道阿國是有婦之夫,自己無辜淪為小三;阿花表示,質問阿國是否已婚,對方卻堅決否認,還拿出身分證堅稱配偶欄是空白的,試圖繼續欺騙、隱瞞。經過高雄地方法院調查,阿國與人妻結婚確實沒有宴客和舉行公開婚禮,也沒有用其他方式向親友公告結婚一事,所以一般人很難知悉兩人已婚。法官進一步揭露,從通訊軟體對話記錄得知,阿花質問阿德是否已婚,他不僅出示配偶欄空白的身分證證明,還瞎扯妻子是親姊姊。阿國見腳踏兩條船事跡敗露,終於鬆口自己當時不想讓阿花知道妻子是誰,又不知道阿花早知道自己已婚,才會謊稱妻子是姊姊。最終法官依各種事實推判,阿國隱瞞已婚,阿花如果不是友人告知可能都不會知道自己是小三,因此採信阿花說詞,無法證明她是在知悉阿國已婚還交往、發生性行為,不構成侵害配偶權,故裁定駁回人妻告訴。全案仍可上訴。
瓊瑤去世/與皇冠鬧翻…瓊瑤生前65本書皆已絕版 9年前控電影侵權獲「8位數賠償金」
知名言情小說家瓊瑤今(4日)驚傳輕生,享壽86歲。一生留下無數經典作品,其中包含65本小說,過去曾發生版權爭議,瓊瑤因此獲得8位數的天價賠償金,但也徹底與皇冠文化集團鬧翻。如今過世,業者表示不會再銷售瓊瑤的作品,書本狀態皆已「絕版」,態度相當冷淡。瓊瑤從9歲就開始寫小說,25歲在「皇冠雜誌」發表出道作《窗外》,也開啟與這家出版社的緣分,第2任丈夫就是皇冠文化負責人平鑫濤,和平家人之間,因為丈夫病情弄得紛紛擾擾,和繼子平雲也就是皇冠出版社負責人,因為版權問題爭議有摩擦瓊瑤在2017年表示,她在皇冠所出版的書籍,全都沒有簽約關係,感覺逐漸被冷凍,要把版權回收。皇冠則表示尊重,高達65本作品皆已下架處理,而瓊瑤也證實已經帶著65本書版權離開皇冠。瓊瑤生前的65本創作價值不斐。(圖/林士傑攝)到底65本創作價值多少?其實很難用實際數字呈現,但瓊瑤曾於2015年在中國控告電視劇《宮鎖連城》抄襲《梅花烙》,獲得500萬人民幣(約2000萬新台幣)賠償,隔年在上海成立「瓊瑤文化基金」,並將這筆錢全數捐出,提供給青年學生交流,鼓勵原創創作等用途。據《NOWnews》報導,皇冠集團內部人士對瓊瑤身故一事,以「主管不在」為由不方便回應,也拒絕回答其他相關問題,僅表示「不清楚」,態度明顯冷淡。而查看《皇冠樂讀網》上與瓊瑤的相關作品,包括《窗外》、《煙雨濛濛》、《還珠格格》等作品都顯示「已絕版」,不再銷售。◎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電腦王阿達、瘋先生出事了!教學下載非法APP軟體 侵權市值破6億
刑事警察局清查網路社群及網站發現,知名網紅「電腦王阿達」跟「瘋先生」在網站刊登教學文章及提供下載連結,供瀏覽網頁使用者可於蘋果公司的APP STORE下載非法APP軟體如 「多选一」、「形狀找不同」等眾多侵權APP。案經侵害日本一般社團法人內容產品海外流通促進機構(簡稱CODA)會員公司之著作財產權,由著作權人提出告訴後,分別報請臺灣臺南及臺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刑事局偵查發現,該類非法APP軟體係先偽裝成非影視APP的合法程式,騙過APP STORE驗證審核方式上架後供使用者下載,於安裝後僅需輸入關鍵字或是特殊指令即能轉換成盜版影視模式;本案犯嫌利用個人經營之知名網站,刊登是類文章教學及提供下載連結,於網站吸引瀏覽人數,再以置入廣告透過點擊率賺取廣告費牟利。全案蒐證完備後,專案小組於113年9月至10月間,分別持臺灣臺南及臺中地方法院搜索票,針對犯嫌住所執行搜索,共計查獲沈姓犯嫌等3人到案,全案偵詢後將依違反著作權法罪嫌,分別移送臺灣臺南及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全案查扣多篇iPhone隱藏影視APP之文章,侵權文章瀏覽人數達55萬3,551人,另盜版影視APP侵害我國及各國電影、戲劇、動漫、綜藝及紀錄片等視聽著作,受侵害之範圍多達數百部,經權利人估算侵權市值逾新臺幣6億元。刑事局指出,此次於網路分享刊登是類文章之盜版影視APP,因下載便利且提供影片簡介,可選擇集數、支援離線下載播放,也能將特定的影片收藏到個人中心,不僅影響我國影視業發展,並侵害各國著作財產權法益甚鉅。警方呼籲民眾勿使用網路提供相關免費軟體連結,安裝未經安全驗證之軟體APP不僅可能淪為資安漏洞,隱私資料遭到外洩之風險,亦成為侵害著作權法的幫兇,應使用市面上主流合法線上串流影音服務平臺觀看,以保障收視品質及服務,警方將持續針對相關案件加強查緝,以確保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之完善。
防偽條碼竟掃出不雅網站 中國男子報警後遭店家「勒脖搶酒」
中國雲南省文山市近期發生一起假酒風波,張姓男子與其友人於11月27日中午在文山市一家煙酒店購買2箱又4瓶的劍南春白酒,總價為人民幣7200元。但在支付後,他們嘗試掃描包裝上的防偽二維碼,卻意外跳轉到了一個不雅網站。如此情況讓張男懷疑酒品的真實性,所以立刻報警,沒想到在等待警察來的過程中,店家卻試圖以武力搶走張男手中的酒品。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在等待警方到來的過程中,煙酒店的老板試圖從張男與其友人手中搶回酒。當時張先生的朋友抱著一箱酒,是直接遭到對方鎖喉、壓倒在地。後續當地醫院也提供的診斷證明顯示,張男的友人下體有受傷情況。最終,警方和市場監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先後趕到現場,並將2箱零4瓶白酒帶走進行檢驗。後續該間煙酒店的老板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那些酒並不是從正規的廠家拿的貨,而是從別人手中收購的。至於具體是從誰手裡買來的,他也不記得,僅表示有些人家中有酒,但自己不喝,就拿出來賣。而對於防偽二維碼掃描出不雅網站的情況,老板表示自己也不清楚原因,並強調酒已被市場監管部門拿去檢驗,是否為正品還需等待結果。對於搶酒延伸出來的肢體衝突,煙酒店老板則稱對方也對他動手。當地警方對此事件回應,目前案件仍在調查中,但已對相關人員作出相應的處分。後續文山市市場監管局表示,他們已經立案調查此事,並承諾在調查結果出來後第一時間通知當事人。同時,針對白酒防偽二維碼跳轉到不雅網站的問題,當地有媒體詢問劍南春官方客服熱線。客服人員表示,正常情況下,消費者掃描他們產品的防偽標籤應該顯示相關產品信息,但此次跳轉到不雅網站確實屬於異常情況,且公司產品不應出現這類問題。針對此類事件,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若商家售賣假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二款,消費者可要求商家賠償損失,甚至要求支付價款的十倍或損失的三倍作為賠償金。此外,如果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則賠償金額應為一千元。商家售賣假酒還可能侵犯廠家的商標權等合法權益,廠家也可依法追究其責任。除此之外,在搶奪酒的過程中,商家與消費者發生衝突,導致消費者受傷,商家應賠償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合理費用,甚至還包括誤工費等。報導中也提到,近年來中國發生多起掃描白酒防偽二維碼出現不雅網站的事件。2018年6月,泰州的張姓男子在掃描某知名品牌酒瓶蓋上的二維碼時,也發現跳轉到了一個疑似聊天的網站。經張男投訴,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求商家賠償消費者,並以涉嫌售賣侵權產品為由對其進行了行政處罰。另一件發生在2018年10月的事件中,丹徒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稱有人在當地推銷假酒,後經調查,發現現場有14箱涉嫌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賣酒者為無業人員,這些酒均屬於侵權產品,並被執法人員扣押。
富商猝逝隔日妻領光遺產秒花掉一半 遭婆婆怒告…她下場慘了
婆媳因為遺產問題鬧上法院!一名邱姓富商意外猝逝,妻子竟在他死亡隔日跑去ATM領光戶頭裡的472萬元,還火速花掉273萬元;不過邱母才擁有遺產繼承權,發現媳婦行徑相當不滿,怒告她詐領遺產求償,雖然媳婦已歸還198萬5081元,最終媳婦仍被判得賠償婆婆273萬元。據判決書,邱母主張兒子在2021年11月死亡,媳婦當時已就兒子的遺產拋棄繼承,自己是兒子唯一繼承人,但兒子猝逝隔日,媳婦將兒子戶頭裡的473萬元,分別以匯款450萬元到自己帳戶和提領現金22萬元,且火速花掉273萬4919元;邱母指控媳婦侵占她原本要繼承的遺產,扣除媳婦歸還的198萬5081元,依民法第184條1項《法律關係》提起訴訟,求償補齊她本該繼承的遺產金額。針對婆婆的指控,媳婦則辯解,自己急忙領錢是為了支付亡夫的喪葬費43萬9980元、靈骨塔位費用35萬元、宜蘭縣冬山鄉農會貸款6萬5千元、宜蘭縣五結鄉不動產貸款7萬5千元、丈夫欠下的工程債款30萬元,以及丈夫作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的住宅火災保險費2533元,及2020年的綜合所得稅為150萬2406元。媳婦總共花費273萬4919元,都是為了幫婆婆償還繼承債務。不過邱母提出證據,稱媳婦支付的費用全是侵占兒子遺產,並非對方所謂的還債,挪用遺產前也並未告知;而媳婦認為自己挪用遺產只是為了替亡夫還債,且剩下的錢也都有匯款歸還婆婆,不算構成侵權行為。雖然經過法院調查,媳婦挪用亡夫遺產是為了支付喪葬費、保險費及清償債務,但依照法律規定,邱男死後遺產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因此媳婦擅自提領472萬元已屬故意侵佔婆婆的繼承遺產、侵害婆婆權利,依法須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邱母控訴媳婦沒有出錢辦理邱男後事方面,法官則認為,既然媳婦支付丈夫邱男喪葬、塔位費用,且償還丈夫生前欠下的債款,向遺產繼承人的婆婆請求自屬有據,而媳婦依不當得利法律關係向婆婆請求返還273萬餘元,應屬有據。除此之外媳婦也因為侵占婆婆遺產,刑事庭已認定媳婦有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儘管媳婦辯稱是替亡夫還清債務,她提出的辯詞與侵占行為不同,在媳婦領錢當下就是完成侵占行為了。
陸9歲女童被三角尺打破頭! 老師一審遭判有期徒刑五年
大陸長沙一名9歲女童,日前在學校課堂中上學時,遭到老師用三角尺丟中,導致頭骨破裂重傷。而這起案件27日進行開庭,法官認為該名教師對未成年學生實施傷害,影響惡劣;但有自首等從輕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一審判決有期徒刑5年。根據《觀察者》等陸媒綜合報導,2023年9月6日約下午4點左右,大陸長沙市岳麓區博才梅溪湖小學四年級的教師宋雨明,在對學生進行課後輔導。而當時班上相當吵鬧,在她多次制止、管束學生無效後,竟將半截三角尺丟向一吵鬧學生。沒想到,三角尺意外砸中吵鬧學生前座的劉姓學生的頭部,導致劉姓學生重傷、九級傷殘。而這起案件在27日進行開庭,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宋雨明身為教師,對未成年學生實施傷害,影響惡劣,應依法從嚴懲處;同時宋雨明有自首等從輕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學校已依法承擔侵權責任並足額賠償受害者。最終,法官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宋雨明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同時駁回附帶民事訴訟原告劉某辰的附帶民事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