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
」 柯文哲 京華城 侵占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 民眾黨項莊舞劍1/逆風批起訴柯貪汙「證據薄弱」 謝長廷助攻林富男搶白營主導
甫卸任駐日代表的總統府資政謝長廷近日評論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貪案,直言台北地檢署以《貪汙治罪條例》等起訴證據力薄弱,未來實質審理過程必將爭議橫生。知情人士透露,律師出身的謝長廷儘管已處「半退休」,也不常評論時政,「逆風」點出起訴盲點議論紛紛,意在護持好友民眾黨首席中央委員林富男有關。柯文哲遭控在台北市長任內因京華城重建案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還有《刑法》公益侵占罪與背信罪嫌由台北地檢署起訴,求刑28年6個月有期徒刑,二度交保時提高交保金達新台幣7,000萬更是近年政界最高。柯也在元旦舉行的臨時中央委員會提出辭職,由立委黃國昌代理。一名知情人士透露,黃國昌的主戰場還是在立法院,兼任代理主席只是象微性意味大,黨內業務仍由黨務人員操持。他預告,黨內各懷鬼胎者將在19日的中央委員會選舉「練兵」,進一步掌握壯大的時機,根本無法因選出代理主席而團結一心。至於對起訴案內容,謝長廷28日遭昔日同志圍剿後不見退縮,更在30日第二度撰文,把美麗島、陳進興、宋七力等過去自己辯護過的歷史大案挖出來,反嗆批評者應拿出柯文哲起訴案「證據不薄弱或證據很堅強」的論述,而非一味對自己潑髒水,對程序正義與實質內容的堅持與把關也讓外界印象深刻。由於謝長廷年初曾傳出有意爭取大法官位置,藍營因而譏諷其為了「求官」而討好民眾黨,但知情人士透露此說法「對一半」,與其說謝長廷只想要卡大法官的位置,無異忽略了他的好友林富男在民眾黨內的重點性。該人士直指,民眾黨目前可由「支持蔡壁如回黨」與「批評蔡壁如回黨」粗分為二派,支持派是以林富男等「正柯粉」為大宗,亟欲找回創黨當時「柯醫師」的人設與精神;批評者則屬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等民眾黨「新生代」為主,認為過去該「翻頁」,在沒有柯文哲「巨人陰影」之下繼續走,對蔡壁如等老臣回歸,可謂敬謝不敏。他直言,此次謝長廷撰文批起訴,就是為了助攻林富男這派,能在接下來的央委與評委選舉中站穩腳步。民眾黨首席中央委員林富男(前排左2)與創黨主席柯文哲交情極好,儘管林近期數度被傳出將代理黨主席「救火」,顯見其在民眾黨內地位不低。(圖/翻攝自林富男臉書)本刊調查,66歲的林富男是南台灣觀光界大老,出身高雄的他事業橫跨觀光、文化、藝術、房地產等多項領域,對油畫更是情有獨鍾,在柯文哲正式從政前,彼此在台北一場音樂飯局中認識便被柯「圈粉」,之後從台大醫院MG149帳戶、器官捐贈等角力案中一路「挺柯」,2019年柯文哲成立台灣民眾黨之初便是創黨黨員,可謂「骨灰級」柯粉。林富男除了是柯文哲唯一指名的民眾黨中央委員外,柯案爆發後,不時傳出林富男接棒黨主席聲浪,柯文哲更在卸任主席前,指派林富男代表民眾黨參加總統府元旦升旗。據了解,生意人林富男撥了撥算盤,除了每年要籌1.5億元應付黨部開銷,民眾黨大半黨公職都被捲入柯案,未來維繫黨部可不是有錢就好,才打消選主席念頭。高雄在地人士透露,林富男年輕時曾具國民黨籍,甚至官拜國民黨青工會副主任,但自結交前副總統呂秀蓮等「黨外」人士後政治立場漸變,其中又與謝長廷關係最好,即使謝長廷官拜閣揆或近年退休,林富男不論辦收藏展或油畫作品展,謝長廷幾乎都親自到場,好交情可見一斑。民眾黨發言人戴于文(右)出身民進黨謝長廷系統,目前在民眾黨黨職地位不低,日前也因台北地檢署搜索民眾黨時,與黨籍立委黃珊珊(中)同步被約談調查。(圖/黃鵬杰攝)黨政人士直言,即使民進黨內「謝系」已經式微,但像已故前勞委會主委李應元、立委莊瑞雄等人,都長年與柯文哲維持良好關係,年輕一輩如民眾黨發言人戴于文出身謝系,還有不少現職民眾黨工也來自謝長廷創辦的新文化基金會。他並爆料,過去2018年與柯文哲「直球對決」而落選黯然下台的謝系大弟子姚文智,退出政壇轉拍電影後,也在文化部長李遠等人牽線下,與柯有了聯繫,謝系在民眾黨算是開枝散葉。
柯案四被告全被羈押禁見 民眾黨痛心:支持依法抗告
民眾黨2日深夜表示,創黨主席柯文哲遭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與先前裁定一百八十度轉彎,雙標司法實在令人痛心,全力支持辯護律師依法提出抗告。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被控涉入京華城重建案與2024選總統政治獻金案分別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還有《刑法》公益侵占罪與背信罪嫌等由台北地檢署2024年12月偵結起訴,具體求刑28年6個月有期徒刑,二度交保時提高交保金達新台幣7,000萬,經北檢再度抗告後由台灣高等法院撤銷裁定發回,2日深夜台北地院裁定,包含被告柯文哲、2024競總財務長李文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全遭裁定羈押禁見。合議庭2日晚間如前仍由審判長江俊彥、受命法官許芳瑜、陪席法官楊世賢3人開3個法庭同時訊問,合議庭上午也發給檢辯雙方開庭通知書,請柯文哲等人於上午11點到法院報到,但由於庭期訂定倉促,柯文哲在下午1點多才到案,並暫押地下候審室約5小時。柯文哲出庭時否認犯罪,表示檢方辦案動作過大「下不了台」才一直想盡辦法羈押自己;沈慶京應訊時也否認行賄柯文哲,表示80歲了沒想過東山再起,只想解決京華城負債問題。應曉薇也不認犯罪,強調交保迄今沒有補辦手機,非常害怕聯絡行為被誤會,願意每天到警局報到,限制住居在台北,不會離開台北市;李文宗則強調,自己不認罪,但也絕不會串證,請法官放心。民眾黨直指,賴清德總統應適可而止,停止「用司法公器對付政敵」,留給司法乾淨的空間與環境,因為民意早已怒不可遏,此番舉動將會「破壞司法公信,成為歷史罪人」。※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辭了 黃國昌代理確定
民眾黨中央1日表示,當日下午召開擴大中央委員會議時,現任黨主席柯文哲請辭確定,並在中央委員現場推舉代理黨主席後,確定由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接下代理主席一職。柯文哲深陷京華城重建案風暴,目前台北地檢署偵結,柯文哲被依涉入《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還有《刑法》公益侵占罪與背信罪嫌起訴,合併建議28年6個月刑期,儘管柯文哲獲二度交保,並遭台北地院裁處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金額,不只是近年台灣政治人物涉犯罪交保金之最,還得戴上電子腳鐐。目前台北地檢署對交保案二度抗告,高等法院閱卷中,尚未裁定准駁,外界咸認為,柯文哲可謂陷入司法泥淖,也因此在1日緊急召開的中央委員會請辭。民眾黨中央委員江和樹表示,柯文哲是終生黨員也是終生志工,在確定辭職後,現場也推舉代理主席,自己第一個舉手支持黃國昌,而15個中央委員,高達14人同意並一致通過,只有黃國昌自己沒舉手。江和樹坦言,儘管內部尚稱團結,但「會議氣氛很低迷」。而身為緊急應變小組召集人的首席中央委員林富男強調,黃國昌有能力,也沒人規定擔任黨團總召就不能兼任黨的其他職務,其他政黨身兼數個黨職者也不少,黃國昌是「本黨之寶、足堪重任」。※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收押113天秘辛曝!他沒住名人套房「只能走廊放風」 淪北所最大咖收容人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政治獻金弊案,遭羈押在北所至今已113日,台北地檢署26日偵結,柯文哲恐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刑法公益侵占罪及洗錢罪、背信罪等共5大罪起訴。移審後將由法官判定柯是否需要繼續羈押。這段期間,他未提抗告求交保,期間僅聲請寄出辭任黨主席聲明書,這段生平首度的牢獄之災,他淡然以對,除了曾請室友幫剃平頭,以及1次拒絕出庭,其他狀況「都與一般收容人無異」,低調到極點。柯文哲自9月5日被裁定羈押禁見後,檢方也多次提訊,柯文哲首次被提訊搭乘囚車抵達北檢時,精神狀況看起來還不錯,穿著看守所黃色短袖POLO衫囚服、深色短褲、黑框眼鏡、腳踩藍白拖,戴著手銬隨其他人在法警戒護下依序進入地檢署,歷經檢方約3.5小時的庭訊後還押北所。柯文哲每次被提訊時,都不避諱穿著北所提供的黃色囚服、短褲,也不會刻意遮掩上銬的雙手,現身時臉部也沒有表情,面對提問完全不發一語,5次借訊現身,皆難以從外表看出他當時的心境與想法。他被收容於新北土城的台北看守所,他被分發關在俗稱「保護舍」的北所孝一舍二人房,另有一名室友,柯拒絕所方公開其收容編號,收容期間柯並沒有特權,穿著所方提供的囚服,餐餐都跟其他收容人吃一樣,睡覺用的枕頭、棉被、涼蓆等也和其他人相同,收容期間情緒算穩定。據悉,台北看守所有8棟主要舍房,分別以「忠孝仁愛信義和平」命名,每棟都是3層樓建築,禁見舍房均在位於3樓的忠三舍與孝三舍,各有40多間約2坪的房間,通常住兩人,有時塞3人。忠三舍(忠舍三樓)與孝三舍(孝舍三樓)曾關押前總統陳水扁、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等高官巨賈,被戲稱為「名人套房」,所內舍房一律只有電扇、沒空調,堪稱「冬冷夏熱」,3樓舍房直接承受日曬風吹,環境相當糟,所謂「名人套房」純屬揶揄。忠二舍與孝二舍關押死囚和無期徒刑等重刑犯,至於忠一舍跟孝一舍則是「保護舍」,多為案情單純,無暴力傾向但可能遭欺負的白領被告,例如警察等公務員。據了解,柯文哲的室友是挑選過的溫和對象,畢竟他是全國得票率逾26%的總統候選人、又是現任政黨主席,加上禁見舍房已經人數爆滿好一段時間,若把柯硬擠進忠三舍或孝三舍,不符合囚情穩定的戒護要求。據了解,有一名50多歲的收容人進入看守所後,不停地寫信給所方,希望能與柯文哲同房,或相鄰的舍房,據推測,該名收容人疑為柯文哲的鐵粉,甚至還為此願意接受禁見,但遭所方拒絕。看守所內作息正常,每天上午6點50分起床點名、晚間9點整熄燈就寢,3餐準時,在押被告不必跟受刑人一樣進工廠勞動,也沒排定輔導教化課程,早些年還會進行上下午各一次的全員打坐靜思,因有侵害人權疑慮、已經取消,所以在押被告有很多空閒時間自行運用,就是不能隨意躺平睡大頭覺。值得一提的是,檢方原本預定10月1日安排提訊柯,但他向看守所人員表示不願出庭應訊,檢察官考量柯已表明不願應訊,就算強行偵訊,若不願開口,也是浪費司法資源,認定柯當時的身心狀況應訊有疑慮,因此取消。柯文哲是否當時身心有狀況或是賭氣、以及有無被處分違規,所方一概不透露,反而是民眾黨台北市議員、「學姐」黃瀞瑩上網路節目稱,柯不滿檢方重複訊問與案情無關內容、還隨輿論變換主題,因此拒絕出庭,結果「學姐」不僅沒釋疑,反而挨罵變相證明柯有能力隔空勾串滅證。不過柯文哲之後未再拒絕出庭,在11月13日被法官裁定延押2個月、確定放棄抗告後首度被提訊,以幾近大光頭的三分頭造型亮相,再次引發外界揣測他是在抗議、或者宣示自清,還是萬念俱灰等,甚至有人猜想可能因為賭氣不出庭受罰,據了解,是柯主動向所方表示欲理髮,因此所方依《羈押法》規定,由雜役收容人幫柯理剃髮鬚。另外,柯文哲羈押期間,柯父因罹癌病重住進加護病房,據傳,他曾在10月18日前往新竹台大醫院探視父親。台北看守所表示,只要被告、收容人符合監獄行刑法,均可提出申請,在戒護的狀況下前往探親。民眾黨也證實柯的家屬有提出申請。除此之外,柯文哲雖然被禁止通信,卻未註記不可收看電視,他入所後不久,立刻花費3500元向所方申購一台掌上型電視,可用來收看10個無線頻道新聞及綜藝節目,不排除柯藉此追蹤、掌握京華城案進度,調整應訊策略,以及各界對此案的看法。
他跟妹子借iPhone不還!嗆:妳在急什麼 賣掉挨告反虧錢
去年6月,男子阿國跟女性朋友A女(皆化名)借iPhone卻不還,被催討更嗆,「妳有手機在急什麼」、「啊就在忙,每天講手機煩不煩」,最後還把手機賣人挨告,法院考量阿國賠償2.5萬元,依侵占罪判30天,緩刑2年,要繳6000元給國庫。判決書指出,阿國是A女的朋友,在去年6月13日向她借iPhone,不久後A女跟阿國討手機,但阿國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基於侵占犯意,不鳥A女,他還說「妳有手機在急什麼」、「我沒手機的人欸」、「就在忙每天講手機煩不煩」、「我不是說兩個禮拜嗎?白癡嗎?」等。到了月底,阿國沒經過A女同意,還以不詳方式把手機賣給不知情的第三人,以此方式侵占入己,A女才提出告訴。法官表示,阿國任意侵占他人物品,造成A女受有財產上損害,實非可取;考量阿國犯後終能坦承犯行,給對方2.5萬元調解成立,依侵占罪判30天,緩刑2年,要繳6000元給國庫。
京華城重建案北檢起訴柯文哲 北市府:不排除停工
台北市都發局26日表示,由於「京華廣場」重建案已偵查告一段落並起訴關係人,都發局會於起訴書出爐後的2週內將開會討論容積率等,若經專家等確認有適法性疑慮,將停工並在1個月內撤銷細部計畫。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控在台北市長任內針對京華城容積改建案涉及《貪汙治罪條例》中圖利等罪於26日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具體求刑28年6個月。據了解,北檢共計起訴11人,認定柯文哲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還有《刑法》公益侵占罪、背信罪等4大罪名並依此起訴,且針對違背職務收賄罪具體求刑15年、公益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求刑5年。此外,柯文哲被控侵占在2024年總統大選期間與柯文哲往來密切的木可公司政治獻金求刑6年徒刑;還有眾望基金會相關的背信罪求刑2年6月,共求刑28.5年徒刑。都發局官員對此回應,行政程序流程會要求行政機關先進行調查,而本次檢方起訴對象及內容,指涉與京華城的都市計畫決策過程,北市府會於後續召開小組會議,討論此案的都市計畫適法性及容積率等內容。都發局官員說,若此案的相關涉案人對都市計畫適法性確認有實質影響,則原本核定的細部計畫就應駁回,下一步駁回後的程序是否重來,會再委請都市計畫的專家學者及法律專家提供意見。官員強調,市府早已成立「京華城容積獎勵違失調查小組」,由副市長李四川擔任召集人,成員包含法務局、都發局、建管處、政風處、都委會,並將邀請專家學者參加,且會參酌檢方起訴書內容及柯文哲等人涉案情形,重新檢視原核定都市計畫適法性及確認後續因應作為。官員也說,因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已不受理京華城工地的樓地板施工勘驗,若工地還有組裝鋼構及鋼架等行為,不屬於應申報勘驗的項目,後續若施作須進行「樓地板灌漿」等需勘驗項目,就沒辦法繼續施工,可達成實質停工之效。※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將打包離開台中市府 蔡壁如談柯文哲起訴案:難過不捨
將卸任台中市府顧問的民眾黨前立委蔡壁如26日表示,自己了解主席柯文哲遭起訴內容後,心情真的很難過,也證實自己已請辭市政顧問獲准,當日下班前會進市府辦理離職手續。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控在台北市長任內針對京華城容積改建案涉及《貪汙治罪條例》中圖利等罪。台北地檢署26日開柯文哲案偵結記者會,具體求刑28年6個月,現場並提供14頁的新聞稿,以及約40頁的新聞資料直指檢方認定的犯罪事實,但沒有提供證據清單。據了解,北檢共計起訴11人,認定柯文哲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還有《刑法》公益侵占罪、背信罪等4大罪名並依此起訴,且針對違背職務收賄罪具體求刑15年、公益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求刑5年。此外,柯文哲被控侵占在2024年總統大選期間與柯文哲往來密切的木可公司政治獻金求刑6年徒刑;還有眾望基金會相關的背信罪求刑2年6月,共求刑28年6個月徒刑。蔡壁如對此表示,26日看到台北地檢署的偵結起訴內容,實在難過到不想說話,但民眾黨是屬於所有基層黨員的,是屬於勇於挑戰現狀的人,作為一個年輕的政黨,還在一起成長,也正因為如此,更需要團結,穩穩地向前走。值得一提的是,蔡壁如證實自己已經向台中市長盧秀燕報告離職獲准,26日公務行程結束便會回市府跑離職手續,由於2024年競選台中第一選區立委時的承諾,自己仍會住在台中海線,也感謝盧秀燕與台中市民給自己服務的機會。※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轟講不清賄款詳情硬起訴 白委批北檢辦柯文哲「功在黨國」
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26日表示,台北地檢署對黨主席柯文哲起訴底牌一掀,簡直虛弱到不知道怎麼吐槽,比方新台幣1,500萬所謂「賄款」,北檢都說不出「在哪收、如何收、錢去了哪」?政治辦案斧鑿斑斑,就是為了構陷柯文哲,挑戰一般人的智商,北檢實在「功在黨國」。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控在台北市長任內針對京華城容積改建案涉及《貪汙治罪條例》中圖利等罪。台北地檢署26日開柯文哲案偵結記者會,具體求刑28年6個月,現場並提供14頁的新聞稿,以及約40頁的新聞資料直指檢方認定的犯罪事實,但不願提供證據清單。回顧案情,此案5月由台北市議員鍾小平等人告發柯文哲,直指柯文哲在 「京華廣場」840%改建容積案中涉貪。台北地檢署在5月2日分他字案調查,經數月偵查並傳喚上百名證人、被告以釐清案情,柯文哲更在9月5日起遭到聲押禁見獲准超過110天,26日正式遭到起訴。據了解,北檢共計起訴11人,認定柯文哲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還有《刑法》公益侵占罪、背信罪等4大罪名並依此起訴,且針對違背職務收賄罪具體求刑15年、公益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求刑5年。此外,柯文哲被控侵占在2024年總統大選期間與柯文哲往來密切的木可公司政治獻金求刑6年徒刑;還有眾望基金會相關的背信罪求刑2年6月,共求刑28年6個月徒刑。對此,黃國昌表示,北檢關押柯文哲押4個月,與「鏡檢泣檢」等媒體一搭一唱,科幻小說版本從收賄700萬等金額隨便兜,還扯出虛擬貨幣、冷錢包等,還扯市長室、動工典禮期間收賄1,500萬,遲至前兩天說在新加坡密會,版本五花八門,就是配合民進黨進行政治追殺。黃國昌說,結果26日北檢起訴記者會底牌一掀,簡直虛弱到不知道怎麼吐槽,比方媒體一再影射的「1500 小沈」,北檢認為柯文哲親自收受1500萬賄款,然而「什麼時候收的?在哪裡收的?賄款的流向?」北檢都沒交代清楚,擺明不知道,卻還是硬要起訴。黃國昌質疑,押人取供押4個月還不敢揭露證據清單,連收賄的基本事實都無法認定,這種起訴品質,政治辦案斧鑿斑斑,就是為了構陷柯文哲,無所不用其極地踐踏司法,挑戰一般人的智商,「功在黨國」四個大字,北檢實在當之無愧。※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柯辦搜出撕碎便條紙:晶華→orange 出國 「橘子」保管賄款!搜索前秒出國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容積、政治獻金等案,羈押至今113天,檢方26日偵結,10點開記者會,說明柯被依4罪起訴,其中北檢表示,柯文哲收賄後讓「橘子」許芷瑜保管錢,在檢調搜索前要橘子出國。檢調也在柯的辦公處查獲撕碎便條紙,上面寫「晶華→orange 出國」。北檢指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涉嫌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在政治獻金案涉公益侵占罪;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涉背信罪,一共3案4大罪起訴。據悉,柯文哲秘書「橘子」許芷瑜在檢方發動搜索的前一天就出境去日本,之後到澳洲,被檢方通緝。北檢表示,循行政遣返模式,儘速將許芷瑜遣送回國偵辦。另本署同時透過司法互助途徑,請求他國協助遣返許芷瑜。檢調也在柯的辦公處查獲撕碎便條紙,上面寫「晶華→orange 出國」等,橘子才會在8月27日返台後,又在29日凌晨4時10分飛日本。
柯文哲涉收賄等罪遭起訴!北檢求刑28年半 新聞稿全文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全文: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被告柯O哲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案件,於今(26)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壹、 偵查結果一、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彭O聲、黃O茂、邵O珮、沈O京、應O薇、吳O民、張O澄等9人,均提起公訴。1. 被告柯O哲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2. 被告李O宗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3. 被告彭O聲、黃O茂、邵O珮等3人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4. 被告應O薇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嫌。5. 被告吳O民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6. 被告沈O京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同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7. 被告張O澄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二) 被告朱O虎、陳O源2人,均緩起訴處分。1. 被告朱O虎、陳O源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2. 緩起訴條件:(1) 被告朱O虎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30萬元。(2) 被告陳O源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20萬元。(三) 被告陳O坤、王O侃、陳O敏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二、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等3人,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被告李O娟另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嫌。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嫌。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一) 被告端木O提起公訴。被告端木O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嫌。(二) 被告李O娟、何O廷、陳O瑄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貳、簡要犯罪事實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柯O哲等公務員與沈O京共犯圖利部分柯O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下稱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於臺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O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沈O京持續向柯O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O京於109年2月20日在臺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並與聽從柯O哲上意之彭O聲、黃O茂、邵O珮,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柯O哲接連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109年4月15日核決送研議簽呈」、「109年10月27日核決送公展簽呈」、「110年4月21日、110年8月10日便當會之裁示」、「110年11月11日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彭O聲、黃O茂、邵O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O哲、沈O京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之不法利益。(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1、21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刪除本案土地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提起之訴願業經內政部於107年7月26日訴願決定駁回,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且107年都市計畫所認定之事實基礎,亦無情事變更等情形,毫無理由及法令依據能作成與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相異之認定,竟於京華城公司對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繫屬之際,違背職務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之程序。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代張O澄、朱O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與柯O哲。李O宗基於與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聯絡,經朱O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且附上捐款人頭名單,據此向柯O哲報告後,即傳送訊息給朱O虎表達柯O哲感謝之意。2、150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仍以前述方式一路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11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O哲,向柯O哲表達111年10月18舉行之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O哲將是其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O京並交代其秘書自其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柯O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O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O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1. 沈O京企圖不法永久享有將京華城購物中心建照上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基於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06年至108年間行賄臺北市議員應O薇及其助理吳O民,應O薇、吳O民基於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6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85萬元賄賂。2. 應O薇、吳O民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於109年、110年間,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濫用議員權力介入行政權核心事項,又見都發局及都委會基層公務員認為京華城申請都市更新20%容積獎勵一案之適法性有問題時,竟陸續以拜託彭O聲「放水」幫忙京華城案、帶同沈O京出席都委會研議程序違反程序發言、致電市長室追問簽呈公文進度以排除簽辦過程之障礙、指名特定公務員出席議員協調會、以電話責問都發局公務員、當面責罵都委會公務員、向不配合之公務員大量索取資料,造成基層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等方式,濫權干涉依法行政之公務員行使職權。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4,5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23萬5,484元賄賂。3. 沈O京於111年1月至10月間,見本案都市計畫通過,進入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之審議程序,為加速北市府核發本案土地建造執照之速度,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付賄賂給應O薇、吳O民2人,其2人續為鼎越公司召開協調會,持續護航鼎越公司依本案都市計畫內容取得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15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55萬元賄賂。4. 綜上,應O薇、吳O民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沈O京交付之賄賂各5,250萬元、363萬5,484元。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柯O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邱O琳轉交「周OO文」、「謝O樑之母親林O麗」、「林O群」捐贈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各200萬元,均予侵占入己,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合計侵占600萬元。(二) 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1、柯O哲等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1)柯○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柯○哲之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柯○哲競選辦公室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哲之「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宗則指示李○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哲私人使用。(2)柯○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之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3)柯○哲又為投資邱○生之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⒉柯○哲等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5,754元(1)柯○哲、李○宗、李○娟均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柯○哲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哲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合計以木可公司侵占募款小物募款所得之政治獻金共4,133萬5,588元。(2)柯○哲、李○宗、李○娟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KP SHOW募款演唱會之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3)柯○哲、李○宗、李○娟以木可公司收受採風公司所捐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共300萬元,並由李○娟以木可公司開具不實統一發票4張,交付予採風公司而行使之。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柯O哲、李O宗明知眾望基金會章程第6條載明「本基金會以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竟違背上開眾望基金會章程規定,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之捐款挪供柯O哲聘請周O修、戴O文等13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柯O哲總統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統計於111年12月至113年8月之期間,共支付827萬1,095元,致生損害於眾望基金會。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端木O明知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內容有未達平衡、收支方有諸多疑義,尚未完成查核,竟出具不實之查核報告交付予監察院。且在監察院以申報帳目登載未完整,要求退回補正時,竟在未取得任何憑證下,擅自於支出項目登打「時樂公司」、「尼奧公司」、「木可公司」、「佳聖公司」共9筆不實交易,足生損害於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之正確性。參、犯罪所得與沒收及聲請法院裁准扣押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一) 柯O哲等公務員圖利部分 第三人鼎越公司之犯罪所得121億545萬6,748元,係被告柯O哲、彭O聲、沈O京等人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已依刑事訴訟法第133條之1第1項,聲請扣押第三人鼎越公司之財產(本案京華城土地),並獲法院以113年12月25日113年度聲扣更二字第2號裁准扣押在案,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 1、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罪所得1,710萬元(計算式:210萬+1,500萬=1,71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張O澄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罪所得10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 1、應O薇之犯罪所得5,25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應O薇之財產,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9191號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起訴書起訴書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2、吳O民之犯罪所得363萬5,484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一)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之犯罪所得600萬元,聲 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二)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 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 1、被告柯O哲以肖像權授權金之名義侵占政治獻金450萬元,侵占政治獻金100萬元供己投資邱O生營利事業,犯罪所得合計550萬元(計算式:450萬+100萬=55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第三人木可公司之犯罪所得5,6845,684萬萬6,7906,790元(計算元(計算式:式:1,5001,500萬+萬+124124萬萬1,0361,036++4,5104,510萬萬5,7545,754--450450萬=萬=5,6845,684萬萬6,7906,790)),係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第三人木可公司之財產,經臺灣臺北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104104號裁准,執行後扣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存款得存款3,8833,883萬萬7,7127,712元,元,以保全扣押犯罪所得。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 被告柯O哲、李O宗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之犯罪所得827萬1,095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肆、量刑意見一、被告柯O哲:審酌被告柯O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周OO文等人所捐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 4、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二、被告李O宗:審酌被告李O宗於任職臺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時,竟與柯O哲共同違背職務,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O京之不法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復積極指示李O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4月。三、被告沈O京:審酌被告沈O京不法賄賂公務員柯O哲等人、市議員應O薇等人,以收買職務行為之方式圖得百億不法利益,戕害公權力之廉潔公正,犯後尚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之聲明而為串證,聯絡柯O哲、應O薇刪除彼此間案關訊息,羈押庭訊時甚對法官嗆言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均以現金為之等語,足徵其挑釁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2、其所犯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四、被告應O薇:審酌被告應O薇收受沈O京不法賄賂高達數千萬元,有違民意代表本應恪盡職責、為選民謀最大福祉之付託,臨訟之際,竟為脫免刑責而欲自機場出境潛逃,足徵其面對司法調查仍不思悔改,惡性重大,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洗錢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五、被告彭O聲:審酌被告彭O聲身為臺北市副市長,本應恪守國家法令,竟明知違法而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然其犯後能自知己過、坦承犯行,請量處有期徒刑6年。又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請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六、被告黃O茂:審酌被告黃O茂為官位攀附柯O哲,違背都市計畫專業,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且經偵查程序,猶未能思過悔改,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七、被告邵O珮:審酌被告邵O珮為仕途迎合柯O哲,拋棄依法行政堅持,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然終能坦承己過,偵查程序自始至終坦承犯行,勇敢面對己罪,犯後態度為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又因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八、被告端木O:審酌被告端木O執業會計師達23年,竟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 九、其餘被告吳O民、李O娟、張O澄等3人,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伍、其他一、 本案偵查過程,發現被告柯O哲、彭O聲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第1項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另案偵辦。二、 有關政治獻金募款過程,以折扣碼分潤是否涉及不法,另案偵辦。三、 被告柯O哲前遭告發於市長任內之其他案件,持續偵辦中。四、 逃亡境外之被告許O瑜,業經本署於113年10月25日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註銷其護照。又本署函請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移民署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協助,期能透過駐外館處之法務、移民及警務秘書等與駐地執法機關合作,循行政遣返模式,儘速將被告許O瑜遣送回國偵辦。另本署同時透過司法互助途徑,請求他國協助遣返被告許O瑜。五、 本案偵辦過程中,疑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本署於113年9月9日主動簽分他案偵辦,並陸續傳喚相關撰稿記者到案說明,及採取適當偵查作為,此部分將持續偵辦。未來如發現有人員涉及不法,必依法嚴予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