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入性醫療
」淚控台師大強採血施壓封口 陳培瑜偕受害者出面要教育部交代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3日表示,台師大近期爆出足球教練對學生要求採血,不從者遭要脅恐無法畢業一案,教育部務必介入調查。全名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的台師大近期爆出學校足球教練爭議行為,竟在寒暑假期間要求選手,必須配合教練與教練友好的研究教授,進行實驗長達數年之久,期間會針對學生採血,若學生若不配合抽血,竟出言要脅扣留畢業學分,形同學生無法取得學位,引發爭議。對此,陳培瑜偕同人本教育基金會、女足球員工會、台師大學生代表會、師大女足運科實驗研究倫理事件的當事學生,3日上午在立法院共同召開「針的假不了師大面對爭議應以學生保護優先而非師師相護發言」記者會。陳培瑜指出,11月底自己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揭發,國科會「精準運科計畫」出現部分受試者遭違背意願採血,進行抽血侵入性醫療行為者,部分甚至根本沒有醫事執照,更扯的是,要給受試者的受試補助竟被要求回捐,實在太欺負人。她說,目前已有十多名同學願意具名指認相關狀況,並且有實驗進行的影片在場同學指控,問題爆發後,又出現教練個別約談球員、助理教練於群組中「串供」,本該輔導學生生活的專責導師,還在群組中要求同學「導正媒體報導」給予平衡說法,這些作為都加深了學生的恐懼。陳培瑜痛批,教育部作為高教主管機關,擺爛放任台師大校方繼續以這種作法殘害,血淋淋地造成二度傷害。台師大則發聲明稿表示暫停教練職務,並重新安排訓練分組;針對學生控訴,則會成立調查小組,進行霸凌指控調查,但對於事發後是否有師長主導「串供」,台師大沒有回應。
救護天使暖人間1/奪年度十大傑出救護員 她看盡生死「救回OHCA最樂」
日前一名女消防員因為身高不滿160公分,差了1.1公分遭「退貨」,消防員夢碎後她申請釋憲,引發議論。其實警消人員中女性仍是少數,但卻是意外現場如同媽媽般溫暖的存在,國內首位登上時尚雜誌的女救護員陳冠穎站在第一線守護民眾13年,曾在一天內迎生送死,她說跟死神搶命的工作很高壓,但每救回一人就更能在崗位上持續激勵奉獻自己,無怨無悔。位於信義區永吉路上的永吉高級救護隊(高救隊),是台北4大專責救護隊之一,早上8點整,10多名隊員已經集合勤教,今天正值每月一次醫療顧問團到隊上指導,坐在教室正中央,綁馬尾、戴眼鏡的陳冠穎(35歲)特別顯眼,也是在場唯一女性,她不但具備EMT-P高級救護技術員資格,還一舉拿下2023年十大傑出救護員第三名。永吉高救隊是台北4個高救隊之一,專責救護勤務,但重大火警、意外現場也能看到他們從死神手中搶命的身影。(圖/趙世勳攝)這時,出勤鈴聲大作,今天值第一班的冠穎和夥伴們迅速熟練上車坐定,遵守消防局規定、白天70秒出勤原則,趕到案發地進行勤務,這一次他們接到癲癇救護任務,地點在虎山登山步道,車子趕到登山口,一行人下車揹著救護裝備爬山,直到接觸傷者後給予處置,將他帶下山送醫,任務才算圓滿完成,這趟任務從出勤到收隊時間近3個小時。這是冠穎上班的日常,她所屬的高救隊有別於一般消防隊,平時沒有打火任務,僅專責救護,但在重要火警和災難現場有需要時仍會前往支援,因為擁有EMT-P的高級救護技術員資格,不僅能執行如傷口包紮、心肺復甦、緊急接產等初級救護工作,也能為患者實施氣管插管、心臟電擊等更具風險的侵入性醫療行為。 站在第一線用專業守護民眾,冠穎雖然年紀不大,但已看過許多生死。她瞇起眼睛回憶,某天一上班就接到任務前往1名孕婦家,發現她羊水破了、小孩頭已經出來,冠穎立刻幫忙接生,所幸僅5分鐘即順利產下小男嬰,孕婦開心哭了,一旁的丈夫和大兒子歡呼大叫,喜悅感染冠穎,「覺得今天很棒」;不過,值班快結束時,她接到OHCA救護,患者年紀很大、身體器官衰竭,她和家屬看著老人家嚥下最後一口氣,「一天內接生新生命也送走長輩,心情實在五味雜陳。」陳冠穎出生於台南,在家中排行老二,當年大姊和她前後考上警專,後來一個當警察,一個則成為消防員,而冠穎喜愛生物學,後續專攻救護,從打火女英雄轉職成高級救護技術員。拿下2023全國10大傑出救護員第3名,陳冠穎心中特別感謝男友的支持與體諒。(圖/當事人提供)由於專責救護隊的身分,常接到OHCA(患者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勤務,冠穎說,黃金救援必須在4分鐘內跟死神搶命,「救人一命,我覺得最有成就感!有次救回一位呼吸心跳停止的病人,我轉頭告訴家屬『心跳回來了』,對方當場感激下跪。」每次順利救人,冠穎覺得一整天就很值得,也因為這份成就感激勵、支持著,對冠穎來說救護員不僅是工作也是守護民眾的責任。
台灣美體小舖創辦人猝死 醫美診所及護理師判賠371萬
「美體小舖」台灣區創辦人黃慧娟2021年間到台北市東區的「法漾診所」,接受美容療程時突然昏迷,送醫急救約70天死亡,黃的兒子曾姓男子提告向診所求償,台北地方法院認定診所由林姓護理師違法對黃女實施侵入性醫療,施打醫美針,致黃女昏迷死亡,判決診所及林連帶賠償371萬多元。可上訴。至於刑事責任部分,台北地檢署去年初予以不起訴處分。美體小舖由英國人Anita Roddick在1976年創辦,強調天然環保時尚理念,風行全球。(圖/翻攝自美體小舖官網)黃慧娟被譽為台灣美容界教母,同時也是世界知名保養品牌「The Body Shop美體小舖」的台灣區創辦人,據說台灣有一半的美容專櫃人員都是從她創辦的「美體小舖大學」訓練出來,連兩岸知名的美容名師牛爾也出自她門下,黃慧娟在美容界的地位可想而知,因此她辭世消息傳出後,震撼美妝保養界。黃慧娟2021年7月23日到台北市東區的「法漾診所」,接受美容療程時,疑似因為心肌梗塞昏倒,緊急送往台北馬偕醫院救治,後來雖然恢復心跳,但一直昏迷,未能恢復意識。馬偕醫師診斷發現,黃慧娟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還有缺氧性腦病變、呼吸衰竭等癥狀且持續昏迷,住院期間幾乎都在加護病房插管治療,同年9月30日病逝。黃慧娟兒子曾姓男子懷疑母親黃慧娟當天昏倒的「法漾診所」的實際負責人傅姓男子沒有醫師執照,卻執行醫美業務,因此將傅男和診所林姓員工等人,以「過失致死」罪嫌一併告上台北地檢署。曾男還向診所及林女請求連帶賠償5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依據曾男提出的證據,再加上診所無法提供完整病歷紀錄的情況下,認定診所及林姓員工對黃女實施侵入性醫療,致黃在診所內發生休克倒地及無呼吸心跳等情況,違法醫療造成黃女後來死亡的結果,判決須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300萬元及醫療費等共371萬51790元。
住護理之家1個月…高雄男下體發黑飄惡臭 業者叫外勞「做這事」害他整根切了
高雄一名洪姓計程車司機因小腦受損,無法保持身體平衡,決定入住護理之家由專人照護,不料該單位人力不足,竟由外籍移工負責照料病患。2017年2月,護理之家負責人指示外勞替洪男插尿管,導致其陰莖發炎、腫脹,卻沒有積極處理,造成病情惡化,最後必須整根切除,氣得洪男提告求償300萬元。根據判決書,洪男主張,他於2017年1月初因小腦受損,無法保持身體平衡,與胞弟討論後,決定入住護理之家接受長期照護,不料該單位並非由護理師照顧病患,而是由3名外勞輪班照護,不僅未經過自己同意,就強行把他綁在病床上,蕭姓負責人甚至指示無醫護執照的外勞,對他進行侵入性的插尿管行為。洪男指控,同年2月22日,蕭姓負責人就察覺他的陰莖出現異狀,卻未積極作為,僅透過LINE指示外勞投藥、實施侵入性醫療,就連發現生殖器發炎、化膿、腫脹、發黑,且有惡臭分泌物時,也沒有及時處置,導致病情不斷惡化,最後只能被迫接受「陰莖全切除」手術,認為業者有明顯疏失,求償300萬元。護理之家辯稱,洪男患有水腦症候群,且為嚴重糖尿病患,入住護理之家期間因水腦症狀,出現嚴重的精神異常,不睡覺、吵鬧、叫囂撕毀尿管、隨地便溺,所以才會把他綁在床上;至於插尿管行為,則是由護理師操作,外勞僅幫忙更換外接管袋,且對方陰莖出現感染時,也有立即帶他到醫院治療,自認沒有疏失。高雄地院審酌,被告明知洪男為糖尿病患、免疫力低下,僅為照護方便即對他施以非必要之導尿管置入術,經員工多次反應病患下體有發炎症狀,竟仍不拔除尿管、積極及時檢查、處理,導致當事人被迫接受「陰莖全切除」手術,受有難以回復之重大傷害,一審判業者應賠償40萬元。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二審改判賠80萬元。
趁醫生不在 她「冒充醫師」幫2女打針
大里區某醫美診所將歇業,與診所醫師熟識的鄧姓女子,竟趁歇業前夕醫師不在診所時,幫登門求診的2名女患者,施打美白針或點滴。台中市衛生局接獲檢舉後,將鄧女依法送辦,台中地檢署全案偵結,將她依違反醫師法起訴。起訴書指出,43歲鄧姓女子與大里某醫美診所吳姓醫師為朋友,出入診所如當自家廚房,因為醫美診所經營不善加上房租漲價,吳男在2018年6月19日準備歇業,但鄧女得知診所將要歇業,6月1日下午趁醫師外出吃飯,竟涉嫌幫來診所要打美白針的張女,施打含有「美達康美注射液」、「止血康注射液」等藥品,並收費8百元。另有一名林姓女子於6月19日至診所掛號,同樣趁醫師不在,鄧女又幫林女注射胺美樂-S注射液點滴。衛生局接獲檢舉並前往稽查,當場查獲鄧女在幫患者施打點滴,現場查扣剛施打過的「胺美樂注射液」空瓶一組,及診所內查扣未拆封胺美樂注射液10瓶、普惠輸液套10個、BD靜脈留置針75個等。診所吳姓女醫師證稱,上述2天她都不在診所內,也沒有指示鄧女對客人打針,不曉得鄧女為何要這麼做,鄧女則坦認犯行,明知自己沒有醫師資格,還幫2女進行侵入性醫療行為,並表示只是因為熱心才這麼做,下次不敢再這樣了。
醫美診所將歇業 卻有「冒牌醫生」幫打美白針
台中市大里有間醫美診所在2018年6月19日歇業,但43歲的鄧姓女子卻在同年6月1日,未經診所吳姓醫師許可,私自對客戶張女施打美白針並收費800元,事後遇上衛生局登門稽查送辦。歇業後同年7月19日,有位林姓女子上門求診提到身體不適,鄧女又主動替林女注射胺美樂注射液,衛生局經民眾通報後再度上門,當場查獲。由於上2件案例都屬侵入性醫療行為,使鄧女被檢方依違反醫師法起訴。在檢方起訴書中指出,鄧女並不是該診所員工,只因經常出入而熟識,並明知道診所將歇業,且吳醫師也因住院,常不在診所,鄧女就利用吳醫師不在診所時,自行接待上門客人。張女在2018年6月1日下午3時,到診所要求打美白點滴,鄧女就在沒有醫師在場的情況下,以靜脈注射輸液的方式,替張女施打美達康美注射液、止血康注射液等藥品等藥品,俗稱美白針,收費800元。事後卻遇上台中市衛生局登門查獲,並函送法辦。該診所在同月19日歇業後,仍有民眾在網路上看見該診所對外宣傳美白針。2018年7月19日下午3時,林女到診所找鄧女,並聲稱身體不適,鄧女再度利用靜脈注射,幫林女施打內含胺美樂-S注射液藥品的點滴。當晚衛生局又接到民眾的檢舉,再次前往診所稽查,當場查獲林女剛好躺在床上輸液,並找到一組剛使用過的胺美樂注射液空瓶,衛生局還將診所內未拆封胺美樂注射液10瓶、普惠輸液套10個、BD靜脈留置針75個等醫療用品與藥品全數查扣。事後吳醫師澄清,上述2天自己都沒在診所內,也未同意讓鄧女對客人打針,而鄧女承認有對張女及林女打美白針,檢方判定2件案例都屬侵入性醫療行為,且鄧女也無醫生執照,遂依違反醫師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