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長官
」不服管教!花防部二兵狂譙副排長「6字經」 犯軍法下場曝光
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2023年8月間發生一起公然侮辱長官事件,1名張姓砲排二兵在服役時,疑因不滿陳姓副排長管教,竟在其他班兵面前怒譙「怎樣啦!打我啊」,甚至飆罵6字經等不當言論,最終被軍方移送法辦,經花蓮地院日前審理後,張男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張男為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步兵營火力連120砲排二兵,2023年8月17日上午8時許,陳姓副排長早上在步兵營動員庫房前管理秩序時,他因不滿憤而在同仁面前狂嗆副排長,過程中還痛罵「幹X娘!臭X掰!」及「怎樣啦!打我啊!我現在不是回答你了嗎」等語,甚至持小帽丟擲,所幸未砸傷人員,張男公然侮辱長官等行為,最終被憲兵移送偵辦,並於11月1日退伍。檢方表示,張男行為已違反《陸海空軍刑法》,因而被檢方提起公訴,事後他對於犯行坦承不諱,並辯稱因罹患憂鬱症才做出越矩行為,經調閱就診資料,雖有記載失眠、情緒緊張及鬱悶等情形,但未有衝動、具攻擊性或無法控制等描述,再加上副排長供稱他當時精神狀況正常且講話流利。法院說明,經花蓮地院審理,張男在眾多班兵面前公然侮辱長官的舉止,已危害軍紀、損及部隊團結及破壞領導威信,再加上他原先否認犯行,直到當庭要告訴人小心點他才改口認罪,最終依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第52條第1項「公然侮辱長官者」,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
班兵面前怒嗆排副!二兵囂張喊「打我啊」還譙六字經 嘴秋下場慘了
張姓男子曾在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下稱花防部)步兵營火力連服役,期間不滿陳姓副排長管教,在其他班兵面前接續嗆聲「怎樣啦,打我啊,我現在不是回答你了嗎」、「X你娘,臭X掰」等語,遭軍方移送法辦。花蓮地院認為,張男僅因細故即在眾多班兵面前公然侮辱長官,危害軍紀,依陸海空軍刑法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張男前為花防部步兵營火力連120砲排二兵(民國112年11月1日已退伍)、陳男為同單位砲排副排長。陳男於112年8月17日8時許,在動員庫房前管理秩序時,張男心生不滿,竟基於公然侮辱長官之犯意,在其他班兵面前接續稱「怎樣啦,打我啊,我現在不是回答你了嗎」、「X你娘,X雞掰」等語,以此方式公然辱罵陳男。花蓮地院審酌,被告僅因細故即在眾多班兵面前公然侮辱長官,危害軍紀並損及部隊團結,更破壞部隊長官之領導威信,所為殊值非難,且不應過於輕縱;並考量被告於偵訊時坦承犯行,於本院準備程序否認犯行並當庭要告訴人小心一點,以及被告前有違反洗錢防制法之前科,素行難謂良好。花蓮地院考量,被告本院自陳因憂鬱症發作無法控制情緒,當時有跟告訴人講快要發作了之犯罪動機及目的,及為高中肄業之智識程度、曾從事鐵工和水泥切割、目前在監無收入,無人須扶養、家庭經濟狀況勉持等情狀,依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之公然侮辱長官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20歲男二兵怒罵長官「X你娘」 軍中侮辱上官案判拘役20天
桃園一名20歲的林姓男二兵,因不滿中士糾正他邊走邊用手機,竟當場爆發情緒,當眾對長官大聲辱罵「X你娘」,最終被憲兵移送偵辦,林男的行為觸犯陸海空軍刑法中的「侮辱上官罪」,法院經過審理後,判處他拘役20天,並可選擇易科罰金,案件可上訴。根據判決,林男在去年11月20日下午服役時,於陸軍第三地區支援指揮部的龍潭甲型聯合保修廠服役,當時中士正在進行輪車修理工作,並糾正林男邊走邊使用手機,林男因為這番糾正心生不滿,隨即當眾侮辱上官,言語激烈,並發出「X你娘」的侮辱性言論。經憲兵隊調查後,林男承認自己犯下侮辱長官的行為,並被依「侮辱上官罪」移送偵辦,法院認為林男作為軍人,應當嚴守紀律,尊重長官,但其出言不遜,嚴重違反部隊規範和國家法律,儘管其態度坦承,最終依據陸海空軍刑法第52條第2項判處拘役20天。法官強調,軍隊的紀律和秩序是維持國家安全的基石,每個軍人都應該嚴格遵守,林男目前仍有上訴的權利,案件將持續關注。
前科菜兵嗆連長打士官 囂張喊「我在外面混很大」…遭檢求刑3年
有槍砲、傷害等前科的魏姓男子,今年1月間不滿軍中生活,於服役的湖口裝甲部隊嗆連長「有種出去外面談」與推打士官,甚至威脅「外面很多兄弟、我外面混很大、在營區門口讓你上新聞」。桃園地檢署今(22日)依《陸海空軍刑法》起訴魏男,並建請重處3年徒刑。起訴書指出,21歲魏男去年10月12日入伍後,因不滿軍旅生活並仗著前科,在今年1月5日下午於安官桌前和張姓連長口角,魏男口出穢言並嗆:「你幾顆泡泡而已,有種我們出去外面談」、「還是你覺得你穿這身軍服,然後掛幾個槓很屌」。魏男在1月8日下午,於該連吸菸區旁推蔡姓上士胸口並抓住其衣領,做出作勢毆打動作,威脅:「我外面很多兄弟、我外面混很大、不開心外面處理、要喬都可以來、禮拜五你可以試試看、出來輸贏。」在場同袍見狀立刻上前勸阻。魏男遭勸阻期間以手肘攻擊徐姓中士致傷,被勸離後又推打曾姓士官:「保養排的、要不要出來輸贏、我沒有在理你部隊階級,我身上還有2條槍砲、出去也是要被關、我沒在怕,我沒差這1條,出來輸贏、出來喬」、「放假出去輸贏、我外面有兄弟、在營區門口讓你上新聞。」魏男遭桃園憲兵隊送辦後,桃園地檢署今天依《陸海空軍刑法》對長官恐嚇、公然侮辱長官等罪起訴;檢察官也以魏男自恃前科背景,視無目法紀之舉為理所當然,更甚執以恫嚇他人,且其僅服4個月軍事訓練役,對受法令管考而無從用其他管教行為之長官,行激烈脫序之恫嚇、推撞強制、侮辱,損及我國國軍尊嚴,更有損軍官於軍中之領導統御,為維護我國國軍之軍紀尊嚴,請予從重處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