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設計圖施工
」新竹棒球場翻版?陳椒華籲檢調應查學甲壘球場弊案 台南市政府回應了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22)日開記者會,並在記者會中表示,台南市政府耗資400多萬元打造學甲壘球場,不但完工多年卻未曾啟用,甚至薄紅土層下還有碎玻璃、碎磁磚等廢棄物。像是新竹市立棒球場的翻版,也可以說台南也有個大秘寶。陳椒華今天上午在立法院舉行「學甲壘球場弊案,宛如新竹棒球場翻版?」記者會,並在記者會中表示,台南市政府環保局耗資了400多萬元整地來打造學甲壘球場,除了完工多年卻未曾啟用外,表層3公分內還有碎玻璃、碗瓦碎片等,且廢棄物重金屬高,超過了土壤管制標準。顯見為浪費公帑且有危害性的公共工程弊案。陳椒華表示,上星期教育局有去現勘,也說這個壘球場不標準,當地的里長及里民也不能進去。實際去看,也不符合壘球場的標準。學甲壘球場簡直是新竹棒球場的「更惡等級翻版」。台南焚化爐為了賺錢而優先焚燒南科等事業廢棄物,卻排擠一般垃圾進廠,結果只好送往高雄焚化爐,然後還得運回1.8倍的底渣,且到了最後卻面臨了無處再利用,因此便以「整地復育」的名義填埋在環保局自己的掩埋場。陳椒華指出,台南市政府環保局隨便蓋個根本無法使用的壘球場來假復育及蓋球場之名行填埋底渣之實。此外還用極其粗糙以及浪費公帑的手法處理底渣無處去的問題。因此學甲壘球場案無疑是「新竹棒球場的更惡等級翻版」,更是台南環保局「事業廢棄物的五鬼搬運」弊案。陳椒華指出,按照體育署的簡易運動設施規範,紅土球場表面紅磚粉理應達10公分,而其下依序應有15公分厚砂石壤土及15公分厚碎石級配層,但是學甲壘球卻只有2公分,底下也非壤土及合格的再生粒料級配,而是碎玻璃、碎磁磚、碗瓦碎片等廢棄物。球員若使用必受傷無疑。陳椒華表示,檢調單位應該主動介入調查並好好查查這類弊案,同時也要求工程會及環保署全面檢視「以底渣作為整地復育或基地填築」的公共工程,檢視還有多少是這種為去化底渣而做的假工程與假建設。臺南市政府環保局呼應地方民眾要求,將復育之學甲掩埋場作為簡易練習型壘球場,提供休閒遊憇使用。發包及施工使用材料完全依照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再利用規定進行,並全程監督廠商依設計圖說完成。環保局局長許仁澤強調,本案全程皆依設計圖施工,在既有垃圾層覆土上使用50公分合法且可再利用於掩埋場的粒料焚化再生粒料及玻璃砂,最上層披覆5公分的紅磚土或良質土,完工後,依契約規定進行竣工確認及驗收。環保局表示,簡易型壘球場均依法規整地、興建,若地方有疑慮,會以更高標準從嚴檢視,此前暫不開放。學甲垃圾衛生掩埋場位於學甲區秀昌里,面積4.5公頃,在地民意希望將已封閉之學甲掩埋場作為休閒遊憩使用,經討論溝通後,將學甲掩埋場部分區域設置簡易型練習壘球場,本局編列預算進行此工程,並依垃圾焚化廠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掩埋場復育過程可以整地、植生綠化或規劃為公園、運動場、休憩設施或其他用途歡迎民眾認養使用。環保局表示,簡易型壘球場均依法規整地、興建,若地方有疑慮,會以更高標準從嚴檢視,此前暫不開放。
耍賴鎮公所1/溪湖景觀工程被指違建 鎮公所擺爛拒付款
彰化縣溪湖鎮千萬元「溪湖巫厝尋客蹤亮點計畫」(亮點計畫)去年發包,今年竣工後卻遭到民眾檢舉部份農地有違建,縣府要求鎮公所自行拆除。承包商控訴,他們依照鎮公所的設計施工,所有建材也依設計要求購買,錢全都花了,工程也如期完成,現在鎮公所卻拒不支付工程款,也不理會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會)調解,讓他損失慘重,痛批「鎮公所自己出包,卻擺爛不付錢!」溪湖鎮的巫厝社區位在國道一號高速公路員林交流道附近,屬於農業社區,目前仍留有許多古色古香的舊式建築,當地最早是由巫姓的客家族親群聚形成,因此叫做「巫厝」,後來才加入其他姓氏住戶。在當地客家人信仰中心「三山國王廟」的後方有一座小湖,因為早期曾在其中發現形狀像鵝的石頭,因此名為「石鵝湖」。溪湖巫厝社區早年曾挖出一對石鵝,因而當地的池塘名為石鵝湖,現今石鵝放置在社區廟宇前。(圖/翻攝自溪湖人生活圈楊瑞泰臉書)據了解,彰化縣溪湖鎮公所在2020年提報亮點計畫,由縣政府民政處提交客委會審查後獲得補助款,再加上鎮公所自籌經費165萬,最終在去3月以新台幣1052萬發包執行石鵝湖的亮點工程,並在今年1月20日竣工,內容為石鵝湖周邊舖設石磚步道、觀景平台、樹屋、造型藝術、涼亭,並以四個貨櫃屋及雨遮打造休憩中心。但附近民眾向縣府農業處檢舉,亮點計畫的涼亭與貨櫃涉及農地違建;次經縣政府建設處勘察認定,該計畫位在高速公路交流道農業特定區的特種農牧用地,不能有固定建物,所以要求鎮公所今年2月10日前自行拆除。「我們合法標到工程,也都依設計圖施作完工,但現在只拿到第一期工程款160萬,100多萬的履約保證金也不還給我們。」林姓承包商不滿地說,按合約規定,工程進度達30%時,鎮公所應支付20%工程款;進度70%再付40%;40%餘款則在竣工驗收後給付,但鎮公所僅在第一期進度達到三成時付了一次錢,而且東折西扣只付了160萬元,正好約為鎮公所的自籌款,之後溪湖鎮公所不僅不支付剩餘的工程款,今年2月被彰化縣府要求自行拆除時,還要求包商先幫忙執行,事後也沒付款,讓他多花了40多萬的費用。「溪湖巫厝尋客蹤亮點計畫」中的涼亭與貨櫃屋被縣政府認定為農地違建,縣府要求包商協助拆除。(圖/林姓包商提供)溪湖鎮公所秘書室表示,該工程依合約已支付溪湖鎮自籌的第一期工程款160萬元,至於後續由中央補助的工程款,因為包商完全未依設計圖施工,所以鎮公所不能違法付錢,否則可能涉及圖利廠商。
耍賴鎮公所2/變更設計加上數百缺失樣樣來 包商疑早有章法了
林姓包商承作彰化縣溪湖鎮公所的「溪湖巫厝尋客蹤亮點計畫」(亮點計畫)景觀工程,過程中鎮公所突然以變更設計杯葛施工,還拒絕包商要求不得將「停工」納入工期,事後並開了厚達114頁的缺失項目,片面要求解約,一連串動作就是為了「開脫」這項不負責的工程,明擺著就是想賴帳。林姓包商回憶說,鎮公所去年5月曾一度申請變更設計,包商無從得知未來變更的內容,只能暫時停工等候新的設計圖,但他與鎮公所及設計單位開會後,在6月12日依會議結論行文鎮公所申請停工,對方卻已讀不回,直到7月14日才回覆「不准停工」,讓他傻眼。後來變更設計遭補助計畫的客委會駁回,鎮公所及設計單位變更設計不成,仍按照原設計施工,在今年1月20日向監造單位報竣工,鎮公所卻遲遲未驗收。包商無奈地說,舖設在室外的石磚步道,每塊高壓磚之間自然會有些許起伏,但鎮公所驗收人員卻將之列為缺失。(圖/黃耀徵攝)「我們行文詢問鎮公所什麼時候才能來驗收,對方又再度拖很久都不回覆。」林姓包商無奈地說,鎮公所直到5月才派員前來驗收,但卻開出了多達114頁的缺失項目,並要求包商在2星期內完成。林姓包商說,石磚不是磁磚,本來就有高低差,卻被列入缺失,告示牌有刮痕,也被列缺失,鎮公所以工程逾期及缺失太多為由,要求解除合約,並只願意付90多萬元工程款。林姓包商指出,依工程設計要求,用來舖設步道的石磚以及觀景平台的塑膠木材都是特殊材質,不僅供貨廠商稀少,價格也十分昂貴,他的公司為了完成任務,不惜花重本購買材料,但現在變成只有那些供貨商賺到錢,他卻收不到工程款,成了冤大頭。「溪湖巫厝尋客蹤亮點計畫」在石鵝湖畔設計了樹屋與觀景平台,設計使用外觀有如木材的塑鋼硬木,兼具美觀與耐用,但成本也不低。(圖/黃耀徵攝)林姓包商表示,溪湖鎮公所的亮點計畫工程之前曾二度流標,當時鎮公所透過友人前來請託,希望他父親的營造廠能協助投標,以免再次流標「三振出局」,到時向客委會申請到的補助款將被收回。他無奈地說,「這個案子能讓地方有建設,難度又不是很高,我為了幫忙,就標下來做,沒想到給自己找了一個大麻煩。」林姓包商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申訴,但8月初工程會邀集雙方協調時,溪湖鎮公所人員只帶了三頁的聲明參加會議,並表示已決議解約,沒有協調的空間,會議不歡而散,包商氣得已委任律師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溪湖鎮長黃瑞珠依合約付錢。溪湖鎮公所秘書室表示,該工程依合約已支付溪湖鎮自籌的第一期工程款160萬元,至於後續由中央補助的工程款,因為包商完全未依設計圖施工,所以鎮公所不能違法付錢,否則可能涉及圖利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