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證
」 柯文哲 民眾黨 桃園 賠償 離婚海科館長霸凌案延燒 藍營指控館長曾找政風揪爆料者
國民黨踢爆,國立海洋科技博物上月才剛傳霸凌事件,但海科館館長陳素芬開會時,卻直指檢舉霸凌案的吹哨者「造謠抹黑」,下令政風單位揪出爆料者,並將報告呈報上級。國民黨除提出海科館會議記錄佐證此事,痛批海科館內部稽查霸凌機制「形同虛設、讓檢舉人心生恐懼」外,國民黨也指控,海科館館長陳素芬透過MOU簽約方式,將6000萬元採購案給大兒子、二兒子,懷疑其中有極其嚴重的利益輸送。國民黨在10月25日就曾召開記者會,直指海科館館長陳素芬是民進黨秘書長、基隆市前市長林右昌市長任內的教育處處長,後來出任教育部轄下海科館館長,當時就曾有媒體爆料,陳素芬涉嫌在職場裡面霸凌員工,怒聲斥責所有在海科館裡的基層同仁,根據媒體披露陳素芬罵人錄音帶,內容是要求一位想要申請「特休假」的員工,怒批「乾脆退休算了」。另有海科館內獸醫師,竟然依規定申請外出受訓,也遭陳素芬高分貝痛罵,陳甚至對該獸醫怒喊「海科館不是人才培訓機構」。參與記者會的國民黨智庫副執行長、桃園市議員凌濤表示,根據海科館11月15日的開會會議紀錄,明確提到「近期媒體對於館方負面報導影響甚巨,請各組主任對內同仁宣導,對於管理之意見應循體制內處理,若有造謠抹黑情事,本館應鄭重澄清,請政風針對不實指控調查並彙製報告」,離譜行徑與已被踢爆的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謝姓長官非常類似。凌濤質疑,卓榮泰昨天才剛開記者會公開道歉,下令各部會一週內針對內部霸凌案玩成調查,但海科館調查對象卻是內部吹哨者,似乎也沒有要出調查報告的跡象,他要求政院一定要深入調查,全台究竟有多少部會還在調查吹哨者?甚至拒絕提出調查報告,才能釐清真相。凌濤說,據他瞭解,海科館被霸凌受害者迄今情緒仍不穩定,報案資料顯示甚至一度與家屬失聯,但海科館迄今還不提出調查報告更無人負責,難道真要犧牲寶貴人命,海科館才會有行動嗎?凌濤還說,吹哨者、受害者對外求救,竟然被海科館請政風調查,難道這就是卓榮泰口中的「調查報告」嗎?原來調查報告是抓「為公務員的爆料」?他也對卓榮泰提出靈魂拷問「記者會怎麼開的?比勞動部道歉記者會還差勁」,因卓榮泰開記者會只說要各部會調查,完全不叫這些惡劣的官員停手,等於持續讓官員派出東廠鷹犬去追殺受害者,到底是什麼麻木不仁的心態? 凌濤沉痛表示,海科館霸淩受害者至今情緒仍深受影響,根據報案資料,他一度與家屬失聯,而海科館至今沒有調查報告、無人負責,「難道還要再失去一條寶貴的人命,你才要動作嗎」?呼籲卓揆、教育部及海科館,若持續追殺吹哨者與受害者,才會讓敢講話員工很大的壓力。國民黨發言人康晉瑜也強烈質疑,海科館被爆出霸凌案之後,至今已經28天沒以交出報告,但因為卓揆要求各單位一週內都要提出報告,國民黨一定會持續監督,以免中央部會別又讓公務員的生命逝去。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柳采葳另檢舉,陳素芬利用公家資源,花6000多萬透過MOU簽約,把採購案通通給大兒子的公司「New school」、「NOAA」。她還說,陳素芬二兒子在2021年6月初,曾透過智崴資訊科技公司名義,接下「潮境智能」沉浸式智能環境展示系統設計競賽的標案,她指出,崴公司第一次不符合資格,第二次卻成功得標,反而其他兩家聲譽更佳的公司未能拿下標案,讓她直呼非常離譜,要求海科館對外說明原因。根據媒體報導,陳素芬今天進入海科館上班,但隨後立即請假兩日,海科館透過秘書室主任說明,採購程序都依據採購法辦理,公開招標,完全合法。
謝宜容律師發聲喊「公審扭曲事實」 怒批政府便宜行事、草率定論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日前疑因長期承受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壓力,選擇輕生。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指出,謝宜容「目的良善」,其管理方式「非同仁離開的直接原因」,引發輿論強烈不滿。在事件爆發後神隱多日的謝宜容也於20日晚間透過書面道歉,並做出3點道歉聲明。而她委任的律師則發布12點聲明,否認媒體與網友對謝宜容其管理方式的指控,認為媒體報導與網路留言「悖離事實」,要求媒體更正錯誤資訊。律師在聲明中表示,謝宜容承認自身在分署長任內的管理風格可能造成同仁壓力,「應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責任」,但堅稱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輕生原因為工作負擔過重、資源不足,與其直接管理行為無關。聲明中強調,根據調查報告,吳姓員工的壓力主要來自於工作資源不足及專業支援不力,與謝宜容個人管理方式無關。律師也針對事件相關爭議作出澄清,稱「不蓋白布」及「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等說法屬虛構誤傳,純屬以訛傳訛;而對於謝宜容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的言論,律師表示這是其他同仁轉述家屬的訊息,並非謝宜容自行尋找通靈人士,律師也多次提到謝宜容在安撫同仁的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至於關於謝宜容任內北分署人員流動率偏高的指控,律師強調北分署為員工人數最多的分署,流動率並無異常情況。律師表示,將吳姓公務員的輕生歸咎於謝宜容涉嫌職場霸凌的說法是錯誤的,並指出網路輿論公審已對謝宜容造成極大困擾,包括頻繁接到電話、簡訊騷擾與辱罵。此外,律師批評網路公審效應已影響政府相關部門對此事件的調查與處置,導致程序混亂,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經充分調查即草率定論的情況,並無視法治社會應有的正當程序與當事人的程序保障,嚴重偏離應有的法律處理方式。謝宜容委任律師吳俊達發出的12點聲明內容如下:謹代理本所當事人謝宜容女士,針對民國113年11月19日勞動部公佈「113 年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下稱北分署)疑似涉及職場罷凌事件行政調查說明資料」,暨同日「勞動部就北分署事件之處置說明」,及近期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涉謝女士言行部分,依謝女士來所一併檢具相關具體事證,經本律師詳加逐一查核確認,並詳閱前述行政調查說明資料等內容後,因事態發展已出現偏頗、悖離事實,且已涉及多名利害關係人之相關法律責任調查,為釐清相關誤傳以正視聽,爰依其個人委託,代理謝女士鄭重聲明。一、 關於謝女士擔任北分署分署長期間,於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確有諸多不當,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當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調查及究責,絕無卸責推託,其理甚明。二、關於北分署內員工不幸身故事件之原因,業經勞動部委請外部專家籌組專案調查小組進行詳細調查,且調查過程謝女士亦完全配合說明,提交相關事件經過之佐證,並無任何迴避、卸責或遮掩,嗣經勞動部完成前揭行政調查報告在案。三、依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北分署員工(即關係人甲)不幸輕生身故原因,乃「關係人個人長期盡忠職守超時工作(但機關內部均未收到任何個人反映)」、「機關人力配置不合理,致關係人未得到工作所需資源或支持」「關係人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需求書草案,因各級主管均非資訊專業,未能獲得專業意見協助,該工作過程產生挫折感及孤立無緣」「關係人長期身兼署內資訊安全工作,並專業執行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規劃工作,導致關係人身工作壓力大」等原因,而確與「謝女士分署長管理風格失當」乙情並無關聯。亦即,謝女士本人確未針對關係人個人有任何行政直揮監督管理上施壓、失當之舉措。甚且,關係人公務上於北分署內之直接督導為北分署副分署長、秘書室主任,故謝女士本人(本身亦非資訊專業)從未有任何直接下令要求介入關係人公務執行成效之行為。是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確無認定錯誤,應無任何左袒、掩飾、迴護謝女士或其他機關主管責任之考量。四、再查,關係人於不幸身故現場確實留有遺書二件,正本由現場處理員警以證物性質保存,並當日轉交承辦負責相驗檢察官,嗣再提供家屬檢視並交還。而依謝女士來所檢附之當日處理事件過程之時間時序紀錄及相關佐證,經本律師詳加查核確認後,再依「關係人家屬知悉案發當下第一時間反應」、「家屬取得遺書內容後向分署內表達態度」、「檢察官相驗調查後家屬表達意見」、「檢方處理本件不幸身故案件之處置方式」,綜合各項具體事證審酌研判後,足認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並無任何遺漏、不當或錯誤。五、基於以上各點說明,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確應承擔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其相關之行政責任及媒體輿論評論責難。然則,近日不乏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已有明顯不符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事實之諸多錯誤,恣意混淆將關係人不幸輕生原因歸咎予謝女士個人職場霸凌行為,此等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已完全扭曲、悖離事實真相,嚴重損害關係人家屬對謝女士協助處理善後之信任,並強烈傷害謝女士之「社會名譽」,更已引發外界民眾因片面誤解衍生之網路公審效應,甚有若干不明人士近期不斷以撥打手機、簡訊方式以惡意文字騷擾、辱罵謝女士,要求謝女士個人應為職場霸凌關係人致其輕生一事負責。前述所指相關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顯非妥適,亦根本嚴重悖離、完全無益新聞媒體民眾輿論共同合理監督「公務部門公共利益事務」之初衷目的,故敬請相關新聞媒體社群平台等能秉持平衡、自律要求原則,惠予更正刪除或修正內容。六、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下令「不蓋白布,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應屬虛構誤傳、以訛傳訛之說法。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說明,亦已詳加調查澄清。七、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發言要求北分署內同仁勿以訛傳訛、謠轉前述員工不幸身故事件起因職場罷凌等語。經本律師檢視相關事證,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之認定,確屬合理。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當下確實係因已接收來自立法委員致電,其關切內容直指職場霸凌,乃研判恐有不實訛傳外流,為免事件原因調查釐清前,任何謠言誤傳均屬對於身故員工及家屬之不敬及傷害,且為安撫同仁悲哀情緒暨工作士氣,方於需緊急對內喊話之際,在強忍自身悲慟情緒下(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而作出相關發言內容。故探究謝女士發言初衷本意,絕無關要求同仁噤聲,以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八、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對北分署內同仁喊話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謝女士確有相關發言內容。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發言提及「通靈」乙情,係來自其他同仁方面轉知之家屬訊息,並非如網路謠傳乃謝女士自行尋找相關通靈人士。而關於「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或起於家屬方面當下體恤安撫分署內同事之良善動機,或其他同仁本於善意始轉知報告謝女士,且謝女士發言更意在安撫眾多同仁們當下萬分震驚悲慟情緒(喊話過程自身不斷啜泣),故不論家屬、其他同仁作法及謝女士發言內容,實無關假藉民俗迷信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謝女士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九、關於坊問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任期北分署長期間,北分署內人員離職(流動)比例極高,更影射係因謝女士有情緒管理不佳、對部屬同仁造成工作壓力等情事所致。經本律師檢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轄下各分署近年退離人員統計資料,北分署作為員工人數最多之分署,其人員流動率並無明顯異常,且法律上可否逕認人員退離職,均係因謝女士分署長任內管理方式所致,恐需相關權責機關詳為調查釐清,方符公允。故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於「事件三」中認定「(三)另關係人乙(指謝女士)之前開行事作為,導致112及113年之離退職人員相較109至111年高,且其中有6位公務人員係降調機關」等語,似有調查未盡嚴謹詳實、認定不備理由之速斷謬誤。十、關於新聞媒體報導,有北分署員工向議員陳情指控,北分署發放三節禮品名單重複比例高,部分採購禮品成為首長的個人送禮,甚至還要求禮盒客製化,並委託設計師設計,花費高達上百萬;另分署長與個人私交較好人士合作,辦理各項課程及設計分署的視覺意象及辦公室美化工程,甚疑似將尚未發包案件提前請設計師製作云云。核以上各項陳情指控事項,均有相關政府機關遵循採購流程及事證可參。且北分署為協助庇護工場多元培力等輔導團體之良好營運,乃三節均優採輔導團體產品,並兼顧推廣行銷及公務禮儀,發送對象均屬公務來往團體或個人,凡此均有依循政府機關採購流程,自無不法或不當之處。民眾陳情內容或有誤會。十一、針對媒體報導前王姓政務次長(非督導勞發署業務)曾於今年2月20日聯繫謝女士前往其辦公室,提及攸關謝女士個人之某檢舉案件,嗣後謝女士透過人脈關係運作施壓該檢舉案,且謝女士返回北分署後隔日因氣憤立刻調查告密者,甚至發函要求不可將北分署事務對外張揚。核對相關事證,該相關媒體報導提及之發函內容,應係針對「羅東就業中心約用人員考試評分表,尚未簽陳至北分署即遭外流」之陳情案所為,謝女士要求人事室主任發文重申公文機敏性。是前述媒體報導即有張冠李戴之混淆不實,謝女士亦強烈否認有何施壓檢舉之作法。十二、針對媒體報導批評謝女士管理方式部分,不論謝女士行事作法出於嚴格督導公務效率、落實確保民眾公務權益、保護同仁避免違失責任等「非惡意動機」,但確有任何造成下屬同仁感受不適之處,乃至同仁發出不滿批評,謝女士均願虛心接受,據以深切檢討改進,並願藉本律師聲明重申表達歉意。惟臺灣究為一高度法治國家,近日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形成之公審效應,業已造成政府相關部門調查、處理謝女士身為公務員文官行政責任之相關程序,已陸續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審先判等處置亂象,及無視正當法制流程暨當事人程序保障等失當情事,均非一真正法治國家社會下面對法律事件之應有正常處置狀態。
認當小三還產子挨告賠40萬 她上訴辯「不知已婚」遭駁回
苗栗一名女子小花(化名),在明知阿明(化名)與小美(化名)已經結婚了情況下,與阿明發生關係並產下1子,後來元配小美得知後,選擇與阿明離婚,並對小花提告求償。一審法院判處小花須賠償40萬元給小美,小花不服提起上訴,辯稱「不知阿明已婚」,遭台中高分院審理後駁回。全案定讞。判決書指出,小美與阿明於民國98年結婚、111年離婚,但小花是在104年間與阿明發生性行為,並因此受孕生下孩子。阿明曾在原審證述,他與小花是在餐廳工作時認識,他有明確告知小花已婚之事,也曾帶老婆小美及小孩到餐廳吃飯,更公開稱其為「老婆」,但小花仍願意當「小三」。阿明表示,小花後來跑到家裡鬧,小美才得知他有婚外情,而他隔天便與小美離婚。對此,小美指控小花明知阿明已婚,仍與阿明發生性關係,構成配偶權重大侵害,依法請求精神賠償。案經苗栗地院審理,法官審酌,小花的行為已逾越社會一般容忍範圍,且有戶籍資料及親子認養事件佐證,小花雖辯稱,她與阿明發生性行為時,不知對方有配偶,但法官認為其說詞與事實不符,法院不予採信,且抗辯「時效已過」,因證據不足無法成立。由於小美遭遇長期婚姻破裂的精神打擊,其痛苦非輕,一審判處小花須賠償40萬元精神賠償金給小美較為適當。小花不服上訴,請求撤銷原判決,台中高分院審理後駁回其上訴,並判由小花承擔二審訴訟費用。全案定讞。
百萬網美爆遭閨密賣到東南亞!消失1年後「現身柬埔寨」 疑成「娛樂場小姐」
近期有位高雄正妹和閨密一同搭機至泰國曼谷後失聯,疑似遭拐去緬甸園區,引起外界關注。而大陸百萬粉網紅、2021年世界小姐澳門區季軍「雅典娜liya」,去年就被爆出失蹤多個月,疑似被閨密母女騙去菲律賓賣掉,如今事隔一年多,網傳有不少人在柬埔寨看見她的身影,可能是受到詐騙集團控制。綜合陸媒報導,「雅典娜liya」本名為孔麗梅,出生在1995年,平時活躍於小紅書、微博等社群平台,而她在去年4月23日上傳到菲律賓遊玩影片後,就徹底與家人失聯,社群也再無更新。後來,網路上流傳著相關微信對話紀錄,上面顯示,李姓閨密的母親曾聯繫雅典娜,稱自己的女兒和男友分手,需要出去散心,希望雅典娜可以陪同,李姓閨密也透過微信向雅典娜訴苦,希望對方能陪伴自己到菲律賓。雅典娜疑遭李姓閨密及其母親賣到東南亞。(圖/翻攝微博)但在出發前,李姓閨密突然稱自己家裡有事,必須晚一點到,雅典娜便單獨搭機前往菲律賓,此後音訊全無,只在6月間於小紅書更新過2則貼文,手機一直處於關機狀態;而李姓閨密則在6月22日突然註銷了所有社群帳號。據傳,網路上還流出有女子被虐打的影片,更有人爆料家屬為此支付了人民幣80萬元(約新台幣355萬元)贖金。如今,事隔1年多,有網友日前聲稱在柬埔寨看到雅典娜,並放上相關照片和影片佐證,認為雅典娜已被賣去柬埔寨,且接受了臉蛋和身體的微整形手術,變成柬埔寨金貝娛樂場的66號小姐。貼文一出,更有不少網友表示曾見過她,也有人認為雖然她還活著,但該娛樂場所在當地是知名的一條龍服務場所,「她這下怕被控制了,成為了老闆的搖錢樹」。有多名網友稱在柬埔寨見過雅典娜。(圖/翻攝微博)
違法經營卡拉OK「逃漏稅破千萬」!高雄男拒繳、不甩禁奢令 下場慘了
高雄前鎮區一名黃姓男子逃漏稅補徵稅額及罰鍰共計1379萬餘元,竟堅持不繳,不甩禁奢令,甚至脫產,目前已被解送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規案,並向法院聲請管收3個月獲准。高雄分署表示,黃姓男子未依法律規定申請營業登記,卻自行從2007年5月22日起至2009年6月止,經營視聽歌唱業,違法營業之銷售額高達4575萬7856元,經移送機關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苓雅稽徵所查獲認定其逃漏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綜合所得稅等,須補徵稅額及罰鍰共計1379萬餘元。高雄分署指出,經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義務人早已進行一連串脫產行為致執行無著,除陸續從自己名下或太太、未成年兒子帳戶中提領高額現金外,還投保多張壽險保單及經常從事信用卡高額消費,其刷卡金額動輒上萬元,顯見義務人實有能力履行卻蓄意不繳納稅款,甚至在核發禁奢命令後,仍無視命令之存在持續以信用卡進行高額消費,多次通知其到場說明財產狀況及資金流向,皆未到場,且此義務人離開高雄轉藏匿於新北市避不出面。高雄分署先向法院聲請拘提義務人獲准,嗣與新北分署合作執行跨區拘提,並由鐵路警察局板橋及左營分駐所人員協助戒護,多機關通力合作下順利拘提到案,並由高雄分署3名執行人員帶領義務人搭乘高鐵,順利將義務人從新北市解送高雄分署歸案。案經行政執行官詢問,黃姓男子仍空言狡辯,卻未能提出任何資料佐證,再加上義務人亦不願意提出合理之分期或清償計畫,行政執行官依法續向台灣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官當庭裁定准予管收3個月,旋即由高雄分署執行人員解送管收所執行管收。高雄分署呼籲,民眾對各處分機關通知之稅單或罰單亦或是各執行分署之執行公文,切勿心存僥倖或置之不理,如收受時經濟狀況困難無力一次清償,亦應主動聯繫各機關洽詢分期事宜,如拒不繳納,除名下車輛、存款、薪水、不動產甚至壽險利益可能遭到強制執行外,任意處分或移轉名下資產,更可能遭受拘提、管收等強制處分,喪失人身自由,得不償失。
科技老董砸2200萬買明清古董…鑑定只值35萬 賣家下場慘了
某上市光電科技公司董事長2018年透過古董仲介商,向藝術行老闆買明清時期的古董,大手筆花了2200萬元,隔了半年送古董去鑑定,才發現只值35萬元,憤而提告求償。最近桃園地方法院判仲介商和藝術行負責人涉詐欺罪,判刑2年,且須賠償196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科技公司董事長2017年經友人介紹,結識一名許姓古董仲介商,2018年初許男和一間藝術行王姓負責人,拿著佛坐像、佛陀等5件現代製作的仿古工藝品,向陳姓董事長佯稱是明、清時期的古董,建議可以擺放在辦公室;2人還自製古董明細、拍賣價格文件等資料「佐證」,董事長不疑有他,斥資2200萬元買下其中一對「供瓶」。董事長購入古董8個月後,輾轉聽到許男有詐欺前科,連忙把古董送去鑑價公司鑑定,結果發現自己花2200萬買的古董,僅假值35萬元,一氣之下向許男和王姓負責人提告求償。當時兩位被告還互相卸責,桃園地檢署因被害人指證歷歷,依詐欺取財罪嫌將2人起訴。起先王姓被告還辯稱,負責鑑定的人沒有鑑定專業,報告不足採信,還強調自己有經營古董文物買賣的名片,沒有任何欺騙或遊說。經過多年調查和辯論,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勘驗證據後,刑事部分依詐欺取財罪判許姓、王姓被告有期徒刑2年確定;民事賠償部分,因被告一張200萬支票遭檢方沒收,許姓、王姓被告應賠償董事長受損金額196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19歲男燒死刺青店夫妻判無期 被害家屬憂懼:他曾嗆出獄要殺我們全家!
屏東19歲男子許濸雄在2023年10月29日對一處刺青店縱火,導致店內老闆夫妻2人死亡;屏東地院國民法官經1年多審理合議,今(15)日依殺人罪判將許男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對此,被害家屬認為「判決太輕」因為所謂無期徒刑的刑期是25年就可以假釋,而許男在審理時揚言「出獄後要殺我們全家,要殺光出庭作證的證人」,擔心他屆時若假釋出獄,仍僅44歲、正當壯年,「將讓我們生活在恐懼中」。回顧此事件,2023年10月29日清晨4時31分許,屏東市民享路的刺青店民宅1樓傳出火警,警消獲報後緊急派員搶救,於5時16分撲滅火勢。然而,這場惡火造成28歲陳姓老闆娘送醫不治,30歲黃姓老闆重傷,送加護病房搶救8天後亦宣告不治。屏東警方在案發後不到10小時逮到涉嫌縱火的19歲男子許濸雄,許嫌在偵訊時強調自己患有憂鬱症,更拿出相關藥物佐證,並強調自己只是要給對方警告,沒想到會鬧出人命,但警方事後調查發現,許嫌不僅沒有醫師證明,更未領有手冊,而旁人也怒斥,「這人的精神根本比我們都正常」。許嫌遭檢方收押4個月後,被依殺人、縱火罪嫌起訴,案經屏東地院審結後,法官15日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不過,被害家屬指出「我們期待的是死刑!」家屬解釋,法官雖判許無期徒刑,但一般民眾或許不知道,所謂無期徒刑的刑期是25年就可以假釋,也就是說,許現在19歲,在25年後、許男44歲時就可以申請假釋出獄了。家屬還告訴媒體,他們在審理期間,聽到許在羈押時的會客錄音檔說,「等他出獄後要殺我們全家,要殺光出庭作證的證人」,「我們擔心害怕這個喪盡天良的殺人魔出來之後,我們要過著恐懼的生活。」家屬強調,已經犧牲了2條人命,而且許男在從被捕到審判的過程中,不斷表現出想要報復的心態,「他只要不開心就想要誰死,這種人應該要判死刑,無期徒刑實在太輕了」。他們表示,會不會上訴,將待與律師商討後決定。
iPhone 16 Pro暗夜自動放音樂 機主截圖見「超詭異」狀況
自9月20日至今,iPhone 16系列已經上市將近2個月,但如今卻在網路上發生詭異的事情。一名使用iPhone 16 Pro的機主在PTT發文表示,自己的手機連續兩次發生半夜自動播放歌曲的情況,而且所播放的歌曲都是他沒有聽過的。該名網友甚至還截圖佐證,表示這些播放的歌曲甚至連相關資訊都不清楚。有網友在PTT的iOS板發文表示,他所使用的iPhone 16 Pro突然自己播音樂,第一次是在深夜突然開始播歌,網友差點沒被嚇死。而5日晚上接近午夜0點的時候,iPhone 16 Pro又再度自己播放音樂。由於有了前車之鑑,網友也在第一時間截圖,但依舊搞不清楚為何手機會自動播放音樂。透過網友上傳的截圖也可以看到,雖然畫面底部也有iOS播放音樂時的播放器框,但是播放器框中並沒有任何音樂的相關資訊。網友也表示,在截圖當下,音樂仍然持續播放,但不僅歌曲自己聽都沒聽過,就像截圖中所顯示的那樣,根本沒有歌曲的相關資訊。不少網友看到這篇貼文後,紛紛留言表示「靈異手機」、「Siri:是我啦」、「再晚一點,睡覺還會內建空調」、「就是這樣,難免會想歌唱,舒緩一下情緒」、「為什麼你的iPhone比我們的好玩」、「福州伯:幽靈手機」。但除此之外,也有些網友表示自己有遇過類似的情況,就有網友表示自己是在更新iOS 18.1後,半夜突然兩次播放YouTube;也有網友提到自己是講電話講到一半突然播放影片;有人則是認為是YouTube在搞怪,軟體自動播放shorts,但只要把YouTube從後台整個關掉就沒有問題。但也有網友反駁,自己也發生類似的情況,但自己的後台並沒有YouTube或是Podcast等軟體在常駐著。
兒虐事件頻傳…公幼、保母無法強制要求裝設監視器 引發熱議
六都公幼公托及保母裝監視器簡表兒虐事件頻傳,監視器畫面成佐證關鍵。本報調查,目前六都除私幼及公私托普遍裝設,公幼、保母因法規未明文規範,無法強制要求,只補助鼓勵裝設,但保母裝設率不到1成,公幼教室裝設率最高不到6成。即使衛福部正規畫廣設「監管雲」,年底前完成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相關辦法修正草案,但公幼、保母是否裝監視器仍未入法。今年北市1歲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姊妹虐死;新竹3名健身教練將1對小姊弟當「沙包」,吊樹上放狗咬導致遍體鱗傷,再度喚起托育監控議題討論。台南今年1月起全額補助保母買監視器,並提供到府裝設服務,但至10月底,除133位保母先前自行裝設,全市申請並完成裝設僅14人,雖對比登記保母1970人,比例僅9.8%,但已遙遙領先2022年起首創補助的高雄(裝設率2%)、今年6月提供一次性補助的新北市(裝設率0.3%),以及未統計的北市、台中及桃園。南市社會局說,訪視員每次訪視時都會宣導安裝監視器;但多數保母認為,事發後才看監視器有用嗎?關鍵是提升保母素養。六都公幼教室內裝設監視器比例從2成多至近6成,其中以高雄58%最高,其次依序為桃園52%、台北50.34%、台中48%、新北41%,台南目前僅22%。南市教育局強調,為鼓勵公幼增設教室內監視錄影,已於10月23日公告補助。園內若曾發生違法事件,會立即要求全園裝設。北市教育局強調,除全額補助鼓勵幼兒園裝設外,也在官網設立「幼兒園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至9月底已公布19位涉及性別及不當對待事件者。新北市去年6月函請中央研議監視器設置納入法規的可行性。針對幼兒園強制加裝監視器,教育部國教署去年邀民眾及相關團體會商,各方意見歧異,認為不宜強制安裝。衛福部社家署今年編列2.6億元規畫廣設「監管雲」,要求全國1600多家公私立托嬰中心將監控畫面上傳至中央雲端系統,保存影像至少30天。今年4月也公告修正《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第5條之一,要求托嬰中心將監視畫面上傳中央雲端系統。社家署代理署長張美美說,草案預告期滿後,衛福部蒐集各方意見,專家評估將監視畫面上傳雲端,後續涉及調閱、利用,須有法律充分授權,將與《兒童托育服務法》專法合併處理,預計年底前將部版草案送到政院。
常德桃花源2/村民看淡生死空棺擺家中 6,000年這裡就有水稻田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縣牛車河鎮三紅村,位於縣域最西邊,名列第5批中國傳統村落,地處武陵山系,木瓦房依山而建、層層疊疊,是當地吊腳樓群保存最完好的地區。CTWANT記者到訪這個寧靜的小山村,迎面而來的是在石子路上輕鬆散步的雞,在清涼透徹的小溪裡遇到正在捉魚的當地村民一家。從張家界嫁到這個村子的土家族奶奶全菊嬌,已經70多歲了,但聲音相當宏亮、笑容可掬,他們熱情地招呼外地人,講到土家族的山歌,隨口就能來上一段,被問到可不可以到家中參觀時,「方便是方便,但不好看喔!」她大笑說。三紅村習慣在家裡準備好棺材,對生死看得透徹。(圖/陳曼儂攝)因為這裡冬季會下雪,靠近門口處就有燒炭的火炕,還有很多矮小的凳子,大家可以圍坐在這裡取暖,也可直接在上面煮水、做飯。特別的是,在老屋客廳裡,擺著兩具棺材,上面還擺著東西、就像是個普通的櫃子。全菊嬌說,這裡的人都會先準備好,對於死亡這件事看得很自然,畢竟住在深山裡,可能生個病就沒了。如果家裡的棺材放在架上,就表示人還在,如果放在地上,就是「有用了」。村裡的人平常會一起打牌,有事要幫忙時也都會合作,雖然平常也可能會吵架,但碰到外人,就會團結起來,「一個村就都是一家人。」全菊嬌說。三紅村雖然人數不多,但同一個村就都看作是一家人。(圖/朱明甫攝)湖南文理學院老師文巍向CTWANT記者解釋,以前這裡是土家文化的地方,但在明清時代「改土歸流」,就是廢除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土司制度,改由中央政府派官統治,但巴蜀文化的吊腳樓仍繼續傳承下來。因為這裡從一月到六月都很潮濕,木質結構的房子容易腐敗,所以要挑高建設,下面可以放雜物、養牛羊和雞。吊腳樓是中國大陸南方少數民族的傳統干欄式民居,多依山就勢而建。新北市石碇區有許多峽谷地形,當地居民為爭取更多居住空間,也使用吊腳樓的形式,呈現特殊景觀。目前三紅村還有26戶人家居住,從高處往下看,各家建築呈現太極圖的排列方式;文巍透露,其實很多老村落都因發展經濟而被拆除了,但這個古村落因為發展較慢,比較晚才被發現,所以才能保持原貌留了下來。說到保留原貌,不得不提最近才被證實能顛覆歷史的考古大發現「城頭山」遺址,就在湖南常德的澧縣,這是中國迄今發現最早的城,距今約6,000年,在1979年才被發現,還未寫入教科書中,所以台灣人大多不認識,屬於史前大溪文化—石家河文化時期的遺址。城頭山遺址是中國迄今發現最早的城,距今約6,000年,在1979年才被發現。(圖/朱明甫攝)為什麼中國最早的城會出現在這裡,「因為澧水非常適合人類居住,從大自然獲取食物很充足,」城頭山國家考古遺址公園解說員劉耕雲表示,經過檢測儀器和嚴謹的考古後,發現這壓在6,000年前的古城牆下面,有一塊水稻田遺跡,甚至還有完整的灌溉設施,對稻米起源是非常重要的實物佐證。「過去很多人會說中國的稻米來自南亞或印度,但這遺跡的出土,顯示水稻的發源地是多元的。」城的出現也是因應馴稻農業而產生,因為糧食充足、人口增加,就需要安全。劉耕雲表示,城頭山遺跡可看到當時的人選擇高處定居,利用外圍的古河道挖深挖寬來排水,順便把挖出來的土堆在邊上變成牆,是一舉兩得,「這個位址存續了2,000年,所以每個階段的任務不一樣,一開始是為了防水、擋野獸的自然需求,後來修繕可以防禦敵人。」且當時就有規劃分區的概念,北邊有專用的公共墓葬區、東部有大型祭壇,祭祀行為豐富,可顯示當時的規劃與統治力度,以及對死亡的客觀認識。這邊的陶器也可溯及更早以前,手工製作的拼土、搓條、輪製,到此還能量化生產,出土的文物包括石器、陶器、玉器、骨角器以及炭化的稻粒等,在博物館都可以看到真實的展品,「這座城的出現,顛覆我們過去的認知。」劉耕雲說。
龐貝城罹難者DNA揭特殊性關係 學者:有重大意義
公元79年維蘇威火山噴發,導致繁榮的龐貝古城(Pompeii)瞬間被火山灰覆蓋,當時約有2萬人罹難。一直以來有許多考古學家和研究人員探索龐貝城的各種秘辛,近期在國際期刊《當代生物學》(Current Biology)有一篇龐貝城最新研究,從罹難者的DNA發現他們彼此間的關係與表面上看起來不同,專家認為可能推翻對古代社會的假設。綜合外媒報導,國際頂尖期刊《當代生物學》近期刊登一篇有關龐貝城的最新研究,研究者之一哈佛醫學院遺傳學教授賴克(David Reich )指出,他們透過分析龐貝城罹難者的DNA,發現不少與過去一些假設不同的情形。賴克表示,龐貝城遺跡中最有名的「金手鐲之家」,一名成年人手戴金手鐲,抱著孩子放在腿上,外界認為這像是一名母親帶著孩子,但DNA分析出,這兩個人是沒有血緣關係的成年男性和孩童;另外一個抱在一起死去的兩個人,一直以來被視為母女或姊妹,DNA發現其中一人基因是男性。賴克對此驚呼,DNA最新發現很有趣,和古代傳統性別和家庭假設不太一樣。除此之外,此研究報告的另一名研究者考古遺傳學家米特尼克(Alissa Mittnik),他來自哈佛醫學院和馬克斯普朗克演化人類學研究所,針對DNA的最新發現指出,這些發現將對龐貝城考古數據的解釋,和古代社會的理解有重大意義,結合彙整後推翻一些有誤解的假設。據悉,龐貝城建立於西元前600年左右,位在義大利沙諾河畔的一個小丘,當時是希臘人和腓尼基人的良港,直到西元前80年成為羅馬共和國的一部分;而研究中也發現罹難者的DNA有不同的基因組背景,其中主要是近東地中海移民的後裔,也佐證羅馬帝國的多種族姓。
20年資深跳傘教練「降落傘沒開摔死」 從83層樓高墜崖全程被錄下
體驗極限運動沒注意安全恐怕出人命!巴西聖康拉多日前發生一起驚悚事故,擁有20年跳傘經驗的49歲跳傘教練約瑟(Jose de Alencar Lima Junior)去嘗試類似滑翔傘的飛行運動「急速飛行」,卻因為降落傘未完全打開,直接在不少人面前從250公尺高、約83層樓高的懸崖摔死。綜合外媒報導,來自巴西的跳傘教練約瑟長期待在德國,今年11月他回到家鄉探親。約瑟過去是巴西陸軍空降步兵旅傘兵,又擁有至少20年跳傘經驗,3日上午他到聖康拉多的PedraBonita嘗試急速飛行,有人在一旁錄影他背著降落傘快速衝下斜坡,準備起飛的畫面。怎料,約瑟在懸崖邊時降落傘僅打開一點點,跳下懸崖後就不見他的身影,隔了好幾秒都沒看到他飛起來,現場眾人緊急通知相關單位前來救援;經過4小時左右搜索,救援人員才在懸崖下方尋獲約瑟的遺體,證實他已經從250公尺高空摔落下方岩石直接死亡,這個高度相當於83層樓。目前警方仍在調查約瑟死亡的具體原因,有目擊者指出,看到約瑟跳下時有被地面的一個窟窿絆倒,但警方目前懷疑是約瑟的跳傘裝備故障。此外,聖康拉多自由飛行俱樂部表示,約瑟沒有從官方坡道起跳,他是選擇不適合且被禁止的地點準備飛行;由周遭民眾錄下的影片可佐證俱樂部說法,但約瑟為何從此處起跳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揪女同學系館喝酒!男大生「趁醉性侵」挨告 200萬元和解再判1年10月
新竹市一名陳姓男大生,在去年某天深夜邀約女同學至系館地下室喝酒聊天,卻趁著對方酒醉意識不清時,褪去她的內褲後性侵得逞。事後,女同學報警提告,法院審酌陳男無前科,且仍為在學學生,惡性尚非重大,且已與被告人以200萬元和解,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判他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陳男和女同學為朋友關係,他在去年6月間邀請對方至系館地下1樓儲物室喝酒聊天,但在隔天凌晨2時許,陳男趁女同學酒醉不醒、無法反抗之際,擅自脫去對方內褲並性侵得逞。女同學在過程中醒來發覺有異,動手推開陳男,並趕緊聯絡友人求助,而在友人的要求下,陳男也將女同學送到友人住處。事後,女同學報警處理,新竹地檢署檢方則在完成偵查後依法起訴陳男。案經新竹地院審理,女同學在警詢及偵訊時指證詳細,且有相關社群軟體網頁截圖、現場照片、電話錄音、LINE對話紀錄、醫院檢驗報告以及刑事局鑑定性侵害犯罪事件通報表等資料佐證,認定陳男犯罪屬實。法官也審酌,陳男漠視他人身體及性自主權,戕害女同學的身心,造成其精神上難以磨滅之陰影,但考慮陳男在法庭上坦承犯行,且答應以200萬元達成民事和解,並有按期給付賠償款項,加上仍為在學學生,惡性尚非重大,最終判處1年10月有期徒刑,緩刑伍年,緩刑期間內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已婚男見妻挨告才知被綠 怒告小王卻因「這原因」輸掉官司
一對各自已婚的男女阿豪、小美(皆為化名)發生婚外情。阿豪妻子率先發現2人姦情,憤而提告小美「侵害配偶權」。小美丈夫直到在小美住處看見她挨告的法院文件,才知自己被戴綠帽,因此同樣對阿豪提告侵害配偶權,還要對他求償20萬元。然而,法院在檢視相關證據、證言後,認為無法證明阿豪是在已知小美已婚的狀況下與她交往,因此最終裁定駁回告訴,全案仍可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小美的丈夫今年3月前往小美住處,發現桌上放著法院核發的文件,小美才向他承認自己因為與阿豪出軌,被阿豪的妻子提告「侵害配偶權」,還要賠償對方20萬元。小美丈夫認為,阿豪與小美交往的行為,同樣侵害了自己的配偶權,於是決定對阿豪提告,同樣求償20萬元。然而阿豪向法院主張,在2人交往過程中,小美並未提及自己已婚的消息,顯然是刻意隱瞞婚姻關係。而證人也到庭證稱,自己始終不知小美已婚,是阿豪向他抱怨挨告,才知道小美已婚的消息。他還曾以手機傳訊詢問小美的證件配偶欄是否有名字,但沒有獲得回應。小美則在法院審理期間供稱,自己曾口頭告知阿豪自己已婚,證人也知道,但無法拿出其他證據佐證自己的說法。桃園地院法官認為,證人的證述與相關證據對話內容相符,證詞應可採信,反而是小美一方無法舉證阿豪是在知道她已婚的情況下展開交往,阿豪主觀上欠缺不法之故意或過失,與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構成要件不符,難認有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配偶權的行為,最終裁定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雲端發票活動「4人輪流中獎」!財政部遭疑作假 國稅局:一切合法
財政部為鼓勵民眾從消費索取發票到發票儲存、捐贈及兌領獎全程無紙化,環保愛地球,特別舉辦「雲端種樹趣 e起集點樹」抽獎活動,獎項有頭獎現金10萬元、MacBook Pro、iPad Pro等。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表示,得獎名單重複度特別高,有4名中獎人幾乎輪流或共同得獎,質疑財政部造假。對此,國稅局做出回應。王鴻薇指出,國稅局為推廣雲端發票,舉辦多次「雲端種樹趣 e 起集點樹」抽獎活動,送出現金10萬、MacBook Pro 或 iPhone 等高單價獎品,然而今天(29日)卻被民眾發現,得獎名單重複度特別高,其中梁姓、高姓、吳姓、陳姓中獎人幾乎輪流或共同得獎,財政部至今未對社會大眾回應。「財政部疑似做假,重複得獎率之高可以申請金氏世界紀錄。」王鴻薇強調,她已發文給財政部,要求相關單位必需針對重複得獎問題、以及得獎人是否為廠商、財政部相關人員一併調查,如果有不法情事,一律依法送辦,絕不寬貸。(圖/翻攝自王鴻薇臉書)對此,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回應,抽獎記者會都有律師全程見證,一切合法,「如果很積極參與雲端發票推廣,中獎率自然會高」,不過這次抽獎活動引發各界質疑或討論,未來會再精進。臺北國稅局說明,為鼓勵民眾從消費索取發票到發票儲存、捐贈及兌領獎全程無紙化,環保愛地球,財政部特別舉辦「雲端種樹趣 e起集點樹」網路活動,活動已於113年9月30日截止,並於10月25日下午3時於財政部進行終極抽獎。該局說明,本次終極抽獎在律師見證下以電腦隨機方式抽出609位幸運得獎者,獎項有頭獎現金10萬元、MacBook Pro、iPadPro、Panasonic廚餘處理機、Dyson洗地吸塵器、捷安特自行車及電子禮券等,得獎名單將於10月31日前公布於活動網站(https://tree.event-go.tw)及該局FB粉絲專頁。該局進一步說明,實體獎項將以活動註冊時留存之電子郵件及手機號碼個別通知獲獎資訊,得獎者應於指定期間內寄回領獎收據、身分證明文件及相關佐證資料;電子禮券則透過活動網站發送,請得獎者於11月9日前登入活動網站,至「會員專區/點數兌換/中獎紀錄」領獎,逾期未領取將視同放棄領獎資格。
人妻外遇羞喊「放鬆一下再回去當好媽媽」 夫見鹹濕對話氣炸提告
1名人夫日前控訴,化名小花的人妻戴他綠帽,不但與小王互傳「在我面前越蕩越好」、「放鬆一下,再回去當好媽媽」等鹹濕訊息,甚至還大聊各種性愛話題,讓他相當崩潰,因此決定提告小花並求償30萬元。對此,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判小花應賠償15萬元。丈夫在判決書中主張,妻子在去年9月開始舉止怪異,經常搞消失,直到2個月後,他才無意間看到妻子與其他男子的對話紀錄,驚覺被戴綠帽。而且聊天內容相當火辣,除了大聊特聊情趣玩具、安全期、內射、肛交等話題,甚至還脫口而出「在我面前越蕩越好」、「好想看見妳現在的裸體」、「我這禮拜好好保養一下,讓你摸嫩嫩的」、「放鬆一下,再回去當好媽媽」等鹹濕對話。丈夫控訴,事後他攤牌質問妻子,妻子並未否認婚外情一事,因此憤而對妻子提告求償30萬元。而小花經過法院合法通知後,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對此,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丈夫提出的LINE對話截圖、錄音譯文等證據佐證,小花卻沒有以任何書狀或聲明反駁,因此依照證據調查結果來看,認定小花的行為確實侵害到丈夫的配偶關係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因此判她賠償丈夫15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會員才加2個月!知名健身房無預警倒閉 消保官回應了
台中市西屯區永福路的健身房Chill Fit秋健身本月4日宣布結束營業,而有會員8月才繳會費,怎料現在倒閉,也有人還有20多堂教練課都沒上,向消保官投訴。秋健身聲明。(圖/翻攝Chill Fit秋健身)據了解,Chill Fit秋健身8月才慶3周年,推出優惠活動吸客,怎料如今宣布結束營業,有人不滿怒轟,「以誠信為基礎,但要結束營業都不需要提前通知嗎」,要業者出面給解釋。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消保官指出,近期台中市政府接獲消費者申訴,位於台中市西屯區永福路155號之Chill Fit秋健身已於今年10月16日結束營業,業者雖在FB、IG表示已協商世界健身俱樂部承接會員會籍或接受會員辦理退費,但未告知教練課程如何計算退費及何時退費。法制局呼籲業者儘速公開提供退費窗口之聯絡資訊、退費計算方式及申請表件。消保官提醒,有利用信用卡預付健身月費及健身教練費用的消費者,可先儘速向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以減少金錢損失。消保官表示,消費者若使用信用卡消費,遇有業者倒閉等原因而有商品(服務)未領取,致權益受損者,可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向信用卡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但因爭議款有申請期限(以VISA、MASTER 為例,自刷卡日起540日曆天且業者未提供服務起120日曆天內,以上日期需再扣除發卡行作業所需的15工作天),即使業者已經請款,消費者未使用的費用,仍可要求信用卡機構退還,且各家銀行所需資料不盡相同,建議消費者盡速向發卡銀行洽詢,勿因業者一句11月統一處理,而延誤爭議款之申請時效。消保官提醒,消費者購買健身服務時,宜選擇按月付款方案;如預付且累計金額超過5,000元時,應請業者提示履約保證的證明文件,再行購買,購買後也建議儘速使用完畢,切勿購買大量健身課程或長期健身會籍,以免因業者倒閉而求償無門。對此,業者在臉書發文,基於營運考量於16日結束營業,他們跟World Gym協商,並爭取會員優惠方案,還有會籍天數的會員,可銜接World Gym優惠方案,16日前可到健身房退費或轉移會籍。
周杰倫門票「哄抬43倍」喊到30萬! 北市警破全台最大黃牛集團
天王周杰倫將於12月5號開始登上台北大巨蛋,一連展開4天的「嘉年華」世界巡迴演唱會,門票23日中午開賣,毫不意外近15萬張門票在短短的5分鐘內全數售光,同時間許多黃牛哄抬票價,原價最貴的6880元門票被喊出30萬元高價,是原來的43倍。對此,台北市刑大隨即組成專案小組,24日已破獲全台最大黃牛票業者,統計至23日24時,已立案偵辦加價販售11件。而文化部也設置「檢舉黃牛專區」網站,只要經查證屬實,就可獲得獎金。此次「嘉年華」世界巡迴演唱會,是周董睽違7年在台灣開唱,門票23日中午正式開賣,據估計有89萬人次搶購4場合計近15萬張門票,開賣不到5分鐘就完售。同時間許多黃牛早已摩拳擦掌,囂張哄抬票價,售價幾乎都在10倍上下,有網友在Viagogo二手票券線上交易平台上,發現有原先特區最貴的6880元門票,被喊到30萬元,另外最低票價的1880元也被炒到1.9萬元。對此,台北市警察局接獲檢舉後,在台北市長蔣萬安及李西河局長指示下,警方旋即組成專案小組,與刑事警察局偵九大隊共組黃牛查緝任務編組,並報請台北地方檢察署打擊民生犯罪專組檢察官劉倍指揮偵辦。北市刑大表示,經專案小組鍥而不捨深入偵查,查獲全台最大販售黃牛票業者,擁有破5萬粉絲,近期大肆宣傳「保證預售」周杰倫臺北大巨蛋演唱會黃牛票,俟蒐證齊全執行搜索,查獲到案,全案警詢後,依涉嫌違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刑法偽造文書、詐欺案,先行解送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另專案小組亦持續全面清查網路平臺,統計至23日24時,已立案偵辦加價販售11件。同時文化部也設置「檢舉黃牛專區」網站,只要上網就可輕鬆完成檢舉,完成後還可查詢案件處理進度,經查證屬實,就可獲得獎金。檢舉需要:檢舉加價轉售(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票券)1獲得藝文表演票券資訊的來源(如二手票券平台、社群網站等)及相關佐證資料等2藝文表演票券資訊(名稱、時間、場館、座位區及座位號碼、搖滾區及入場序號、票券標號或流水號)、票券原始販售價格、黃牛販售價格及相關佐證資料等檢舉不正方式購票(以外掛程式、虛假資料或掃票機器人搶票)1售票平台名稱2藝文表演票券資訊(名稱、時間、場館等)3黃牛掃票之歷程紀錄(LOG)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規定,檢舉加價轉售黃牛的檢舉獎金依黃牛被處罰鍰的20%為額度,最高可達新台幣10萬元。至於檢舉以不正方式搶票觸犯刑事責任的案件,檢舉獎金則一律為新台幣10萬元。
稱管理員「大樓請的狗」 無業男狡辯「是讚美」法院不予採信
高雄一名無業的陳姓男子,日前因對大樓劉姓管理員辱罵「大樓請的狗」,結果遭到劉男報警提告。雖然陳男後續在法院辯稱是在讚美劉男,更稱「狗是人最忠實的朋友」。但陳男言論不被法院採信,最終被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處3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3日。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月17日下午2點左右,陳姓男子在住家大樓一樓大廳對同為住戶的劉姓管理員出言不遜,當面辱罵劉男「你是大樓請來的狗,要把門看好,不可以睡覺」。後續劉男因不堪受辱,隨即向警方報案提告。而在司法調查過程中,陳男承認確實說出上述言語,但否認有公然侮辱的意圖。他辯稱自己是在讚美劉男,因為「狗是人最忠實的朋友」。但陳男這番言論並未被法院採信。高雄地院最後認為,除了有劉男明確的證詞外,還有監視錄影等物證佐證。法官認為陳男的辯解純屬狡辯,不予採信。而考量到陳男目前無業,且至今仍未與劉男達成和解,最終依公然侮辱罪,判處陳男3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3日。
連救護車也檢舉!執勤中「未禮讓行人」遭罰6000元 警方說明了
檢舉達人無所不在,現在連救護車竟然也被盯上!苗栗卓蘭救護協會日前到台中市東勢區執行救護任務,在通行時未禮讓行人先過馬路,被後方駕駛檢舉,開罰6000元,事後卓蘭救護協會已向監理機關說明撤案。對此,警方也說明了。卓蘭救護協會8月27日下午接獲報案,一輛砂石車翻車導致駕駛受傷,行經台中市東勢區豐勢路與第五橫街路口時,因在執勤中未禮讓斑馬線的行人先通行,對此他們深感抱歉,「讓行人在斑馬線上停下禮讓救護車,造成行人的不便及危險,深感抱歉。」卻也遭後方駕駛檢舉,進而收到6000元的罰單。卓蘭救護協會說明,救護車出勤行駛道路是比照一般車輛,超速、闖紅燈等違規都會收到罰單,事後再向監理機關提供佐證資料銷案,此案也比照辦理,目前已經銷案。台中東勢分局表示,經檢視畫面救護車通過路口時,的確有行人停在斑馬線上,已構成未禮讓行人的事實。由於檢舉民眾提供的影像沒有聲音,加上畫面中救護車未開警示燈,無法判斷救護車是否正在執行救護勤務,因此依客觀事實逕行舉發。警方也提醒,如確認該車屬執行救護勤務中,得以撤銷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