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火災保險
」富商猝逝隔日妻領光遺產秒花掉一半 遭婆婆怒告…她下場慘了
婆媳因為遺產問題鬧上法院!一名邱姓富商意外猝逝,妻子竟在他死亡隔日跑去ATM領光戶頭裡的472萬元,還火速花掉273萬元;不過邱母才擁有遺產繼承權,發現媳婦行徑相當不滿,怒告她詐領遺產求償,雖然媳婦已歸還198萬5081元,最終媳婦仍被判得賠償婆婆273萬元。據判決書,邱母主張兒子在2021年11月死亡,媳婦當時已就兒子的遺產拋棄繼承,自己是兒子唯一繼承人,但兒子猝逝隔日,媳婦將兒子戶頭裡的473萬元,分別以匯款450萬元到自己帳戶和提領現金22萬元,且火速花掉273萬4919元;邱母指控媳婦侵占她原本要繼承的遺產,扣除媳婦歸還的198萬5081元,依民法第184條1項《法律關係》提起訴訟,求償補齊她本該繼承的遺產金額。針對婆婆的指控,媳婦則辯解,自己急忙領錢是為了支付亡夫的喪葬費43萬9980元、靈骨塔位費用35萬元、宜蘭縣冬山鄉農會貸款6萬5千元、宜蘭縣五結鄉不動產貸款7萬5千元、丈夫欠下的工程債款30萬元,以及丈夫作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的住宅火災保險費2533元,及2020年的綜合所得稅為150萬2406元。媳婦總共花費273萬4919元,都是為了幫婆婆償還繼承債務。不過邱母提出證據,稱媳婦支付的費用全是侵占兒子遺產,並非對方所謂的還債,挪用遺產前也並未告知;而媳婦認為自己挪用遺產只是為了替亡夫還債,且剩下的錢也都有匯款歸還婆婆,不算構成侵權行為。雖然經過法院調查,媳婦挪用亡夫遺產是為了支付喪葬費、保險費及清償債務,但依照法律規定,邱男死後遺產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因此媳婦擅自提領472萬元已屬故意侵佔婆婆的繼承遺產、侵害婆婆權利,依法須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邱母控訴媳婦沒有出錢辦理邱男後事方面,法官則認為,既然媳婦支付丈夫邱男喪葬、塔位費用,且償還丈夫生前欠下的債款,向遺產繼承人的婆婆請求自屬有據,而媳婦依不當得利法律關係向婆婆請求返還273萬餘元,應屬有據。除此之外媳婦也因為侵占婆婆遺產,刑事庭已認定媳婦有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儘管媳婦辯稱是替亡夫還清債務,她提出的辯詞與侵占行為不同,在媳婦領錢當下就是完成侵占行為了。
中南部豪雨成災「住宅慘淹、愛車泡水」!颱風保險理賠注意魔鬼細節
凱米颱風遠離台灣,中央氣象署今(26日)上午8時30分解除海陸颱風警報,不過遭到肥厚颱風尾橫掃,中南部降下致災性豪雨,各地不斷傳出積淹水災情,民眾的愛車也浸泡在泥水裡損失慘重。對此,產險業者表示,愛車遇上颱風成了泡水車,民眾若僅投保「車體險」將無法獲得理賠。凱米肆虐帶來嚴重水患,大水消退後民眾除了忙於清掃家園外,保險理賠也得費一番功夫處理,像是颱風來襲最常見泡水車災情,但並非所有車體損失都能獲得理賠,小心沒額外加保可能導致求償無門。臺灣產險資深協理朱文金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表示,若因颱風讓愛車成了泡水車,車主如果有加保「颱風洪水險」或單獨投保「天災事故車體限額損失保險」就可獲得理賠,但倘若只單純投保車體險,那麼因豪雨所造成的災損將無法獲得理賠,民眾只能自行吸收損失。至於住宅損失部分,朱文金指出,由於住宅火災保險均附加承保「住宅颱風及洪水保險」,因此一般而言無須另外加保,不過理賠限額會依不同區域有所落差,金額約落在新台幣7000元至9000元不等,民眾若擔心補償保額不足彌補災損,則可另外加保「超額颱風及洪水保險附加條款」。
強震後民眾去電問「住宅地震險」量增 產險界強調:並未收傘,仍依標準核保流程評估投保
花蓮外海3日上午7時58分發生芮氏規模7.2強震,全台明顯有感強烈搖晃,多個縣市陸續傳出災情,其中花蓮多棟房屋倒塌。產險公司也接到許多民眾來電詢問關於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的保單商品內容,根據CTWANT了解,各家保險公司仍會依照標準核保流程去評估,並沒有因為發生重大災情而收傘不接受投保申請。CTWANT記者去電詢問產險公司,目前「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仍可接受投保件數申請,而在現行的住宅火災保險外,可額外加保颱風洪水附加條款,除保險標的物在保險有效期間內直接因颱風或洪水所致之毀損或滅失可獲得賠償外,民眾因颱風或洪水發生所支出之清除費用及臨時住宿費用,保險公司亦負賠償責任。但要注意的是,當政府發布相關陸地颱風警報時,產險公司會有一定的核保條件。根據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的統計,截至2024年2月29日止住宅地震險全國累積責任額為新台幣5,891,608,275,813元,有效保單件數為3,522,841件,全國平均投保率為37.92%。(依據全國住宅戶數9,290,424戶計算)。以富邦產險官網資料,網路投保「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的基本保費2240元,是房貸住家火險基本型;若為擴大型的美滿e家專案,保費平均一天10元起,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家庭綜合險,採取網路投保的保費為4140元,依建物重置成本保額372萬元、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150萬元、地震災害修復費用保險30萬元等。南山產險官網則表示,承保住宅建築物或屋內動產損毀他人在承保住宅發生財損、體傷或死亡,依法應付之賠償責任因特定天災致承保建築物超過七日不適合居住,依約定提供費用補償住家綠能升級及申請家事代勞之費用補償等。臺灣住宅地震保險制度成立緣起於1999年9月21日,發生於南投集集芮氏規模7.3的大地震(又稱921集集地震)。2002年4月1日起於住宅火災保險單下自動涵蓋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每一保險標的物之保險金額最高新臺幣120萬元,全國採單一費率,每年保費新臺幣1,459元。另自2009年4月1日起,本險之每年保費由新臺幣1,459元調降為1,350元,仍為全國單一費率,每一保險標的物之保險金額仍為最高新臺幣120萬元。又自2012年1月1日起,本險保險金額上限調高為新臺幣150萬元,臨時住宿費用調高為新臺幣20萬元。由於本保險投保率持續提高,自2024年4月1日,本保險危險分散機制之承擔限額由新臺幣1,000億元調高至新臺幣1,200億元。另自2024年4月1日起第一層共保組織承擔限額由新臺幣42億元變更為新臺幣50億元,而第二層本基金承擔限額由新臺幣958億元變更為新臺幣1,150億元。本險保障範圍業經修訂,現行為承保住宅因地震震動或地震所引起之火災、爆炸、山崩、地層下陷、滑動、開裂、決口或地震引起之海嘯、海潮高漲、洪水等事故導致之實際全損或推定全損。 一旦承保之住宅經判定為符合全損理賠標準時,承保公司會同時支付保戶臨時住宿費用。所稱全損,依修訂現行為係指符合以下的「經政府機關通知拆除、命令拆除、或逕予拆除」、「經本保險合格評估人員評定、或經建築師公會或結構、土木、大地等技師公會鑑定為不堪居住必須拆除重建、或非經修復不適居住且修復費用為危險發生時之重置成本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城中城大火產壽險總動員 南山安家補償慰問金5萬、中信捐1千萬
高雄城中城火災事故造成46人身故、41人輕重傷。多家產壽險公司對此重大意外事件表達深刻遺憾,並即刻啟動關懷慰問機制,祈願傷者及家屬能儘速復原。房屋住火險部分,初步統計有9戶投保。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今日表示,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捐款新臺幣1,000萬元予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專款專用,協助弱勢者回復正常生活。此次意外事件中,據金管會保險局、產險公會了解,約9戶有投保住宅火險。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表示,有9戶投保住宅火災保險,保額合計約為新台幣2,800萬元;人身保險現查有2位身故者為保險公司的保戶,預估賠付金額約110萬元,其餘身故者及傷者尚待確認身分。壽險部分,已知國泰保戶1人不幸身故、16人受傷,國泰第一時間已派出意外事故關懷小組,由同仁及當地志工團對本次事故受害者及家屬進行慰問,並提供各項必要協助。國泰人壽、國泰產險表示,將對此事故罹難或傷者保戶發放「傷亡保戶慰問金」,同時為國泰人壽、國泰產險保戶則發放一份,以期第一時間解家屬燃眉之急。投保國泰人壽個險保戶、團險或學團險被保險人;投保國泰產險傷害險、健康險保戶於此事故身故保戶每人新台幣5萬元、受傷保戶則依傷情發放新台幣1千元至2萬5千元。南山人壽考量本次意外,受災住戶的房屋已無法居住,提供安家補償慰問金,房屋焚毀致無法居住者5萬元(保戶及非保戶皆適用)。慰問金部分,針對不幸身故保戶每人10萬元、加護病房每人6萬元與一般病房每人2萬元。非保戶不幸身故每人5萬元、加護病房每人3萬元與一般病房每人1萬元。全球人壽保戶慰問金,身故保戶每人5萬元新台幣;受傷保戶加護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2.5萬元、一般住院5千元、門診1千元,亦提供4大關懷服務措施,包括「主動快速理賠」、「續期保費緩繳3個月」、「保單借款利息緩繳6個月」及「申請補發保單免收手續費」等,以協助保戶度過難關,祈願傷者早日康復,與家屬盡快度過難關。新光人壽已知有3位保戶不幸身故、身故給付91萬元,傷者1位,正持續比對中。新壽針對受傷與住院保戶分別發放1000元與5000元慰問金,加護病房保戶發放2.5萬元慰問金,不幸罹難的保戶則提供5萬元慰問金。中國人壽於事發第一時間成立「緊急應變關懷小組」,宣布提供保戶慰問金,不幸身故之保戶每人10萬元、加護病房治療之保戶每人6萬元、一般病房治療之保戶每人2萬元、門診治療保戶每人2,000元。遠雄人壽截至目前確認有1名保戶身故,2位傷者,對此事故不幸之罹難保戶將發放5萬元慰問金,並提供快速理賠服務,全力協助渡過難關。富邦人壽截至18日中午,經查傷亡名單中共有1名身故、6名受傷富邦人壽保戶,「關懷應變小組」致以最深切的慰問,啟動多項緊急關懷服務措施,亦提供保戶關懷慰問金,不幸身故每人10萬元、入住加護病房6萬元、一般病房2萬元、受傷未住院5千元。國泰金控20日表示,旗下國泰人壽、國泰產險於第一時間由國泰志工們在事故現場給予最直接關懷與協助,而在罹難者中有7名國壽保戶、受傷保戶有11名,累計至今的理賠金額達736.8萬元,也在第一時間發放慰問金60萬元;國泰產險亦有2名受傷保戶也於第一時間給予理賠金和慰問關懷。國壽對於「非保戶」的受災住戶,同樣給予慰問金,希望藉由實際付出來撫慰人心,展現企業回饋社會的初衷。
北富銀、富邦產險遭罰1500萬 停止代售投資型保險新契約1個月
金管會今(19日)公告,通過對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其保險代理人4人及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違反保險法及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處分案。金管會表示,台北富邦銀行108年12月至109年3月間招攬投資型保險商品,客戶皆授權以信用卡扣繳保費,再以富邦銀行貸款繳交信用卡費,其實際上仍係以貸款方式購買保單,而富邦銀行貸款轉介人與保險業務員為同一人,卻未於業務員報告書正確填寫保費來源,有未落實執行瞭解消費者(KYC)之情事。金管會依保險法核處限期1個月改正,併處罰鍰900萬元,並停止代理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新契約1個月。另核處其保險代理人林○○等4人立即改正,並對承保之富邦產物核處罰鍰600萬元。另外,富邦銀自97年起辦理住宅火災保險業務均預設增加投保建築物裝潢比例為建築物本體之45%,且致保費增加,富邦銀行卻未妥適向要保人說明及取得要保人同意,與法令規範不符且不利於消費者權益之保障,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核處罰鍰600萬元。金管會也查出,先前接獲檢舉台北富邦商業銀行總經理程君涉及以海外離岸公司名義收取費用,協助大陸地區企業之香港子公司取得該行授信額度等情。雖經查難以認定有此事件,但北富銀總行有未完善建立洗錢防制作業缺失,核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新臺幣200萬元罰鍰。此外,金管會今日也公告「對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處分案」,指出金管會對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富邦人壽辦理藝術品購置及管理作業,以及國外差旅包機及其費用核銷作業等事項,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情事,因此核處富邦人壽罰鍰600萬元,並請該公司提報改善計畫。
17項重大政策元旦上路 時薪調為每小時158元
行政院在26日統整25項重大政策及便民措施,其中有17項與民眾切身相關的政策,包括基本工資調漲、2-3歲托育補助、公私部門社工薪資調整、機車或其他車輛的汰舊換新補助等,已經在元旦正式上路。列表如下:1.基本工資調整:每月基本工資由2萬3,100元調整至2萬3,800元,預估約183.26萬名勞工(本勞136.71萬名,外勞46.55萬名)受惠;時薪由150元調整至158元,預估約有 48.33 萬名本國勞工受惠。2.擴大勞工法律扶助:因應「勞動事件法」對於民事訴訟制度之變革,擴大勞動調解程序及工會集體訴訟納入訴訟扶助範圍,保障勞工權益。3.銜接2至3歲托育補助:為銜接幼兒園就學,對於滿2歲幼兒續留公共托育、準公共居家托育人員或準公共托嬰中心者,持續給予托育補助,依家庭經濟條件補助送托公共托育者每月3,000元至7,000元不等、送托準公共居家托育人員或準公共托嬰中心每月6,000元至1萬元,預估約1萬 6,000 名兒童受益。4.建立社工專業人員薪資制度計畫:公部門社工薪資調增最高可達3,000元,民間機構則將原本定額補助的方式,改為可依「年資、學歷、執照、執行風險業務」等標準,建立階梯式補助制度,第一年聘用薪資最高可達44,892,受益社工人數約1萬682人。5.機車汰舊換新補助擴大補助淘汰老舊機車(2008.6.30前出廠)換購電動二輪車或符合7期排放標準之燃油機車。2020年度淘汰老舊機車換購重型電動機車或符合7期排放標準之燃油機車每輛補助5,000元; 重型以外電動機車、電動(輔助)自行車每輛補助3,000元;2021年淘汰老舊機車換購重型電動機車或符合7期排放標準之燃油機車每輛補助3,000元;重型以外電動機車、電動(輔助)自行車每輛補助1,000元。6.電動機車補助,另提高使用國產電池芯加碼補助2020年電動機車補助金額,重型等級及輕型等級每輛為7,000元,小型輕型等級每輛為5,100元,另採用國產電池芯則加碼提高補助3,000元。7.中小型店家數位轉型補助共計補助2萬9,000家中小型零售與餐飲店家(2020年9,000家;2021年至2022年每年1萬家) 使用行銷與銷售面之數位服務方案,每家最高3萬元。8. 擴大遠距醫療門診繼2018.10.30臺東醫院成功分院與高雄長庚醫院合作開辦遠距醫療門診業務,將擴散至花蓮醫院豐濱分院、恆春旅遊醫院、澎湖醫院及金門醫院,分別與高雄長庚醫院及臺北榮總合作,進行遠距醫療門診會診,強化在地就醫療服務。9.公共出借權試辦於公共圖書館提供圖書借閱服務時,提供補償酬金,保障創作者權益,將先於國立臺灣圖書館及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試辦。10.修正「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因應基本工資調整,新增第 20 級月提繳工資/月提繳執行業務所得為 2 萬 3,800 元,預估受益 勞工人數約 122 萬餘人,落實勞工退休金權益之保障。11.修正「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因應基本工資調整,修正「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之月投保薪資為 2萬3,800元, 以增進勞工請領勞保給付權益,預估受益勞工人數約296萬餘人。12.全民健保平均眷口數調降為0.58人企業主及政府應負擔第1類第1目至第3目被保險人之眷屬人數由0.61人調降為0.58人,預估約有90萬個企業主受惠,每年減少企業主保費負擔約30億元。13.推動「119報案APP」提供簡訊報案功能,增加民眾119報案途徑;強化受理民眾報案即時定位,縮短受理時間(尤其郊區及山難);提供聽語障人士報案管道,保障弱勢族群權益。14.擴大住宅火災保險保障範圍在不調漲保險費前提下,擴大住宅火災保險之保障範圍,提高建築物、動產、竊盜事故及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之保險限額,新增住宅火災保險額外費用及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之保障。15.修正地震震度分級調整新制為強化地震震度與災害影響關聯性,將震度5級、6級分別細分為5弱與5 強、6弱與6強。可使震度影響之描述更符合實際感受,有助提升我國救災、公共與民間單位地震應變效能。16.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列為定檢項目中大型車輛若未加裝者將無法通過檢驗,以降低車輛視野死角問題,保障行車安全。17.國道、快速公路拖救車費率新制依底盤高度及新車價值,修訂國道小型車拖救基本費率,反映拖救風險與成本,明確合理收費標準;快速公路特約拖救車服務費,比照國道明定費用,訂定小型車及大型車收費基準。
【住宅保險情報】祝融無情 莫忘投保住宅火險
近日,高雄名醫住宅火災事件奪走女兒女婿和3個幼子性命,震驚社會,也再次喚起民眾對於居住安全的重視。事實上,根據內政部統計資料,2019年全台共發生超過2萬2千起的火災事故,造成上百人死亡,近500人受傷,總計財產損失高達14億元。不過,根據產險業者表示,民眾投保住宅火險的積極性並不高,不到4成的民眾會投保住宅火險。旺旺友聯產險建議民眾要投保住宅火險,因為如果真的發生火災意外,會減輕損失,讓居住更安心有保障。發生火災時,趕快報警,不要搭乘電梯,改走樓梯等安全通道的自救做法。對於老舊屋齡的房子,屋主更須投保火災保險給家一個保障。萬一發生火災,住戶如有投保住宅火險,於災後可向所投保的保險公司進行理賠申請。一般住宅火災保險承保標的包括建築物、建築物內動產、為清除受損保險標的物殘餘物所生的必要費用及臨時住宿費用,受損戶應於消防單位開放災害現場後與投保保險公司聯繫,由理賠人員和保戶一起進入保險標的處所清點、確認損失。理賠人員未查勘現場前,不可隨意丟棄或修復受損項目,以免損失項目或受損程度無法鑑別。若狀況許可,建議可先行拍照佐證,後續再提供保險公司參考。旺旺友聯表示民眾投保住宅火險大部分都是因為貸款,銀行要求投保,因此大部分民眾在貸款清償後就會向保險公司解約,其實這是很不明智的做法,因為房屋因電線電器等耗損因素,使用超過20年以上的房屋都是屬於火災高風險的房子,屋主一定要記得投保住宅火險減輕自身損失,同時可強化住宅的完整守護,住家綜合險對自身財物和第三人責任賠償等會獲得更完善的保障。很多民眾在房屋貸款繳清後就和保險公司解除火險保單,旺旺友聯建議民眾不要解除,尤其是老舊房屋更應持續投保才能獲得完整的保障。旺旺友聯強調投保住宅火險的好處還包括若房子因火災受損,在修復期時,保戶必須暫時居住旅社或是租賃房屋,所支出的合理臨時住宿費用,每一事故之賠償限額每日最高為新臺幣五千元,但賠償總額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限,可以讓保戶減少再支出一筆額外負擔,保戶可提供旅館發票或租賃契約書申請理賠。另外,因為自身房屋延燒到第三人財物時而受追償時,保險公司將會協助保戶補償第三人之財物及人身損失。●居家防火安全自主檢視。熟悉緩降機使用方法。家中裝修避免使用易燃材料。神案和神桌的燭台以電燈代替。陽台或窗戶不宜設鐵欄杆堵塞逃生出口,否則應備有可隨時開啟的小柵門。。電線定期檢查,避免綑綁破損。。注意居家用電安全,避免大量家電使用同一迴路插座。。火柴或打火機等物品,避免放在孩童觸手可及的地方。。防火巷內需長期保持淨空,避免機車、雜物等的擺放。。熟悉避難逃生路線。資料來源:新北市消防局【住宅火險保險&住宅綜合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