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額
」202元存入銀行就沒動過 15年後存款餘額「讓人驚呆了!」
一般而言,就算銀行的利息再低,你只要存錢的時間久了,存摺內的餘額還是會因為利息因素慢慢增加。而目前中國就傳出一起消息,有女子意外發現自己遺忘了15年的銀行存摺,拿去銀行刷摺後,發現帳戶內原本存有的人民幣202元(折合新台幣約892元),在15年後餘額反而只剩下人民幣88.72元(折合新台幣約392元),如此結果簡直是讓人看傻眼。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近期居住在江蘇省杭州蕭山的金姓女子,意外的在家中找到一本15年前的開戶存摺,存摺上還記錄著當年存下的人民幣202元。而這筆意外之財雖然不多,但也讓金女好奇「經過15年後,這些錢能變多少呢?」於是金女就帶著存摺到銀行來進行刷摺查看。沒想到這一刷,結果卻是出乎金女的意料之外,因為實際刷下來之後,這個帳戶內的餘額不僅沒有增加,反而只剩下人民幣88.72元,這一結果反而是讓金女看傻了眼。最後在銀行工作人的解釋下,金女這才曉得,原來銀行在對於低於人民幣500元的存款帳戶,每個季度都會收取人民幣3元的帳管費用。而金女的帳戶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一直被扣除帳管費用,所以最後才只剩下88.72元。經過這起事件後,金女也苦笑表示「既然還有錢,那就花吧,不要想太多」。
美眾議院通過4300億美元「降低通膨法案」 拜登下週簽署生效
外電報導,規模達4300億美元的「降低通膨法案」於12日以220票贊成、207票反對的表決結果,獲得美國眾議院通過。而美國總統拜登也表示,下週將簽署法案。路透社報導,該法案包含三大議題,包括氣候、健保及稅制,首先在氣候部分,將有3700億美元用於潔淨能源及因應氣候變遷,包括降低美國的碳排放量,目標是要比2005年減少40%,同時也提供購買電動車稅額減免,以及補貼屋頂安裝太陽能。健保部分,金額為640億美元,首先是要抑制處方藥價,同時也要將俗稱「歐巴馬健保」(Obamacare)的平價醫療法(Affordable Care Act)所提供的補助措施,再延長到2025年。稅制部分,則包括對於獲利超過10億美元的公司,課徵最低企業稅率15%,以防止公司利用避稅天堂,以低額稅款進行逃漏稅。
支票金額只有「伍元整」 網友傻眼問「這該怎麼換?」
對於年輕人而言,或許現在接觸到支票的機會少之又少,近期就有一位網友拿到一張支票,只是上面的金額只有「新台幣伍元整」,讓他傻眼直問「這要怎麼換?」而不少網友也提醒他「可能手續費都不只5元」。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二館」發文,內容直接表示「這個要怎麼花呢?」,同時也附上一張支票的照片,金額只有5元。就有眼尖的網友注意到,支票的左上角有平行黑線,中間還寫著「BANK」,屬於劃線支票,必須要存入戶頭才能兌現。至於為何會有這樣的低金額的支票出現,就有專業的網友推測「看就知道保險退費,保險公司不能掛帳,在財務那要退的保費只能開票給客人」。不少網友看到這張支票後,紛紛留言表示「這支票是拿來撕的」、「油錢都不只5元」、「你沒有新光銀行帳戶的話,兌現就要扣手續費」、「寄給你的油費都比5元多吧」、「先花10元油錢,再到銀行排30分鐘,存到戶頭」、「騎腳踏車去銀行」。其實除了保險退費有可能會收到如此奇特的支票外,另外在於股票分紅或是退稅的話,也有可能拿到如此低額的支票,先前就有網友在網路上張貼過有人退稅的支票,金額只有「新台幣壹元整」。幾年前就有網友貼過1元的支票。(圖/翻攝自爆廢公社二館)
太魯閣案李義祥60萬交保 檢抗告成功…高分院發回重裁
今年4月2日,台鐵408次太魯閣號出軌,造成49人死亡的重大事故,主嫌李義祥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花蓮地院本來認為其無羈押必要,裁定他60萬元交保,引發外界譁然與抨擊。檢方不服提出抗告,花蓮高分院今天(28日)撤銷原交保的裁定發回更裁。台鐵太魯閣號於今年4月2日,撞上滑落邊坡的工程車出軌,造成49死重大傷亡,主嫌李義祥、外籍移工華文好被控過失致死等罪嫌,羈押半年後,李聲請具保停押,花蓮地院法官裁准,李以60萬元交保。而地院這項裁定,引發社會議論,檢方認為此裁定,不符比例原則,隨即提出抗告,花蓮高分院28日裁定撤銷原處分,檢方抗告成功。李義祥及華文好經檢方起訴後,法官審酌兩人均有羈押的必要,羈押迄今已5個多月,9月、10月開始進行法院審理庭,目前已經開庭5次。後來花蓮地院表示,因為相關證人均已到庭交互詰問完畢,依目前訴訟進度,並參酌被告李義祥等經濟能力、犯罪情節、造成的法益侵害等因素,裁定准許停止羈押,李交付60萬保證金,移工華文好責付,兩人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但花蓮檢方認為,太魯閣號工安事故造成眾多無辜乘客重大傷亡,被告李義祥等將負擔鉅額賠償責任,但卻僅以60萬元的低額具保金替代羈押,均不足以擔保被告2人之後司法審判及刑罰執行,且與犯罪情節、規模及所造成損害,不符比例原則,依法提起抗告。針對檢方提起抗告,花蓮高分院28日發布新聞稿,裁定撤銷發回原審另為裁定,宣布檢方抗告成功。高分院指出,本案情節非常嚴重、逃亡之虞明顯,原則上應認有繼續羈押必要性,縱認主要證人已詰問完畢,但依目前訴訟進程,仍有調查其他證據的可能性(如勘驗現場),及訊問被告釐清事實的必要性,足見,本案仍有保全被告,確保到庭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