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
」 中國 民眾黨 詐騙 柯文哲 違憲違法經營卡拉OK「逃漏稅破千萬」!高雄男拒繳、不甩禁奢令 下場慘了
高雄前鎮區一名黃姓男子逃漏稅補徵稅額及罰鍰共計1379萬餘元,竟堅持不繳,不甩禁奢令,甚至脫產,目前已被解送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規案,並向法院聲請管收3個月獲准。高雄分署表示,黃姓男子未依法律規定申請營業登記,卻自行從2007年5月22日起至2009年6月止,經營視聽歌唱業,違法營業之銷售額高達4575萬7856元,經移送機關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苓雅稽徵所查獲認定其逃漏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綜合所得稅等,須補徵稅額及罰鍰共計1379萬餘元。高雄分署指出,經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義務人早已進行一連串脫產行為致執行無著,除陸續從自己名下或太太、未成年兒子帳戶中提領高額現金外,還投保多張壽險保單及經常從事信用卡高額消費,其刷卡金額動輒上萬元,顯見義務人實有能力履行卻蓄意不繳納稅款,甚至在核發禁奢命令後,仍無視命令之存在持續以信用卡進行高額消費,多次通知其到場說明財產狀況及資金流向,皆未到場,且此義務人離開高雄轉藏匿於新北市避不出面。高雄分署先向法院聲請拘提義務人獲准,嗣與新北分署合作執行跨區拘提,並由鐵路警察局板橋及左營分駐所人員協助戒護,多機關通力合作下順利拘提到案,並由高雄分署3名執行人員帶領義務人搭乘高鐵,順利將義務人從新北市解送高雄分署歸案。案經行政執行官詢問,黃姓男子仍空言狡辯,卻未能提出任何資料佐證,再加上義務人亦不願意提出合理之分期或清償計畫,行政執行官依法續向台灣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官當庭裁定准予管收3個月,旋即由高雄分署執行人員解送管收所執行管收。高雄分署呼籲,民眾對各處分機關通知之稅單或罰單亦或是各執行分署之執行公文,切勿心存僥倖或置之不理,如收受時經濟狀況困難無力一次清償,亦應主動聯繫各機關洽詢分期事宜,如拒不繳納,除名下車輛、存款、薪水、不動產甚至壽險利益可能遭到強制執行外,任意處分或移轉名下資產,更可能遭受拘提、管收等強制處分,喪失人身自由,得不償失。
立委憑啥檢查記者證?立院記者聯誼會嚴厲譴責鍾佳濱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再度審查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朝野立委依然爆發激烈肢體衝突。過程中,民進黨立委鍾佳濱突然將攻擊目標轉向現場圍成一圈拍照攝影的媒體,並試圖兩度拉扯一名攝影記者胸前媒體證,質問「你是哪家媒體」,但被身旁立委及媒體阻止,衝突才未擴大。立法院記者聯誼會則發表聲明,對鍾佳濱在並無遭媒體推擠下,無理由的要求查驗該攝影記者媒體證的行為,不僅侵害採訪權,更侵犯該記者個人人身自由,聯誼會予以譴責。立院記者聯誼會強調,立法院各會議室於會議進行中,記者都必須先由駐衛警查驗身分後,方得進入會議室採訪,鍾佳濱卻在會議室內企圖二度查驗媒體記證,動機啟人疑竇。記者聯誼會聲明並指出,該位被鍾佳濱要求檢查媒體證的攝影記者,雖然並非加入立院記者聯誼會的成員,但因在立院採訪過程中,遭鍾佳濱侵犯人身自由與採訪權,聯誼會同感遺憾,也感謝現場伸出援手與聲援的媒體同業與朝野立委、助理。徐巧芯也在臉書貼文中批評民進黨「一個比一個瘋」,她說,前天綠委吳秉叡爆摔麥克風,今天鍾佳濱發狂打記者,而鍾佳濱之前曾在立院審查國會改革法案時,撲倒立委陳菁徽,還登上國際媒體,今天又再度攻擊記者「鍾佳濱今日的行為都拍下來了」。從徐巧芯同時上傳的影片中,以及立委傅崐萁立委辦公室拍攝的影片中可見,鍾佳濱失控之餘突拉扯現場一名記者身上記者證,還問「你哪個媒體?」國民黨立委見狀則立即高喊「鍾佳濱打媒體」,附近立委表情也很驚訝,徐巧芯則立即衝上前拉著鍾說「幹什麼!你怎麼打人!」鍾則馬上否認「我沒打媒體」。媒體人謝寒冰今天受訪時說,他懷疑鍾佳濱是故意以此方式要凸顯他「就算抗爭沒贏、也有抗爭」,欲透過節外生枝方式吸引媒體目光,所以明知道周邊有非常多記者再拍攝,卻針對性的挑選一位中時報系的攝影記者,可能是想藉該動作向綠營側翼告狀「媒體又結合藍營怎樣怎樣,否則幹嘛拍照?」,設法轉移焦點。不過,立院記者都必須由報社出具證明申請採訪證,進入議場還要再被警衛嚴格檢查證件一次,鍾今天作法其實非常失敗,畢竟立委要求檢查媒體記者證,媒體並沒有義務配合,立委若覺得媒體採訪有問題,應該現場向警衛反應,由警衛前往瞭解,立委憑什麼檢查媒體證件?何況記者並沒有影響立委問政,也沒有對立委不禮貌,立委憑什麼干預媒體進行工作?
藍綠立委夜審財劃法爆衝突!吳秉叡摔爛麥克風 雙方電梯戰到午夜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4日)審查「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藍綠雙方爆發火爆爭執。民進黨團不斷提出會議詢問、杯葛,在接連9小時眾人發言後,陳玉珍宣布大家先去吃晚餐,不過被直擊現身喜來登飯店後,才返回財委會,引發民進黨立委不滿,現場一片混亂。之後陳玉珍宣布6日再繼續開會,民進黨立委認為要履行承諾,藍綠雙方在電梯口僵持到凌晨12時。會議從上午9時開到深夜,一整天近70人發言。國民黨、民進黨立委不斷互嗆,民進黨立委接力提出會議詢問、程序發言杯葛。到了傍晚,陳玉珍宣布大家先去吃飯,不過之後卻被直擊出現在喜來登飯店,直到晚間8點才返回財委會。民進黨立委認為,陳玉珍沒有按照議事程序。其中民進黨立委吳秉叡還走到主席台前,把陳玉珍的麥克風搶過來,用力摔到地上。之後國民黨立委陸續回到財委會,陳玉珍宣布開會,藍綠雙方又爆發推擠衝突。陳玉珍最後直接宣布6日再繼續開會,民進黨立委不滿,雙方又在電梯口僵持到凌晨12時。陳玉珍在臉書怒嗆,爆氣的民進黨立委們真的是無所不用其極,不但大摔會議室桌上的麥克風,現在還強行佔住電梯門,不讓國民黨的委員們離開,限制人身自由超過一小時,到晚間11時48分還卡在電梯裡。陳玉珍說,自己擔任召委,不僅讓民進黨立委們「講好講滿」,講到第五輪都沒人要登記發言,同時也同意他們的要求,周三進行逐條討論時,將中央各部會副首長代表及各縣市政府財主代表都邀請來,讓他們來隨時詢問。陳玉珍痛批,但他們還是堅持要鬧,堅持將議事人員手中的修正動議奪走,堅持把條文對照表收去,「請問民進黨的立委們,不是說沒有討論沒有民主,為何卻用暴力手段來杯葛討論?」
柯文哲確定延押2個月! 民眾黨:支持提出抗告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疑涉京華城弊案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快滿2個月,今日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准予柯文哲繼續羈押併禁止接見通信2個月。民眾黨稍早也發出聲明,支持辯護律師團依法為柯文哲主席提出抗告,循司法救濟管道還柯文哲應有的人身自由。針對台北地院裁定延押柯文哲,民眾黨表示遺憾且憤怒,收押禁見近2個月,至今檢方仍提不出足夠證據起訴柯文哲主席,反倒是看到檢方以A案辦B案,配合「媒體辦案」讓輿論未審先判,政治黑手毫不掩飾的介入司法,已經讓全國半數民意不信任司法,而今天的賴清德總統更打臉2008年的賴清德委員,當年賴委員在扁案發生時曾言「羈押是傷害人權的做法」、「政府不顧程序正義押人取供」,對比現今賴政府對柯文哲主席的作法,有將近6成民意認為賴清德總統「雙標」,而今賴清德總統繼續雙標,這不只對柯文哲主席、台灣民眾黨造成傷害,更戕害台灣司法公信,民眾黨呼籲「有證據就起訴,沒證據就放人!」民眾黨提到,兩個月前柯文哲主席遭羈押禁見卻主動放棄抗告,籲請檢方窮盡一切努力釐清案情,後續北檢大規模約談民眾黨工作同仁及相關人等到案,令人遺憾的是,多數人與京華城毫無關聯。而北檢直至柯文哲主席召開延押庭的今天,才再約談時任北市都發局官員等人「釐清案情」,檢廉作為不僅毫無邏輯,更形同虛度這兩個月的光陰。民眾黨說,回顧京華城容積獎勵審議過程,業主按《都市計畫法》24條提出申請,台北市政府依法受理,並經由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一切依法有據,相信包含市長、公務員及都委會委員皆無「明知違法而為之」,然而這兩個月來鋪天蓋地的司法追殺、押人取供,特定媒體、名嘴帶風向「照三餐伺候柯文哲」,連合法政治獻金都被抹黑成收受賄款,實為司法配合媒體「自甘墮落」讓「司法變成私法」,對在野黨進行政治追殺。民眾黨表示,司法應該是實現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如今司法卻為執政黨效忠,賴清德總統說一套做一套,偵查不公開變成偵查大公開,掃黑肅貪實為整肅異己,碰到綠色權貴就雙標辦案,已讓司法公正蒙上陰影。民眾黨強調,因此該黨支持辯護律師團依法為柯文哲主席提出抗告,循司法救濟管道還柯文哲應有的人身自由。
牴觸憲法保障人身自由…國會改革釋憲出爐 藐視國會罪判決「違憲」
國會改革法案中刑法141條之1的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在立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20萬以下罰金,憲法法庭25日認定,不符合刑罰最後手段之要求,判決違憲。憲法法庭指出,本條規定之立法目的尚難謂屬追求憲法上重要公共利益,其所採手段亦非有助於立法目的之達成,且尚有其他更有效之手段可資運用,均不符刑罰最後手段性之要求,違反憲法比例原則之要求,牴觸憲法保障人身自由之意旨。
違反比例原則!憲法法庭判決「藐視國會罪違憲」 法務部僅1句:尊重
國會改革法案中《刑法》141條之1的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在立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20萬以下罰金,憲法法庭25日認定,不符合刑罰最後手段之要求,判決違憲。對此,《刑法》主管機關法務部僅回應:「尊重憲法法庭判決結果」。憲法法庭指出,本條規定之立法目的尚難謂屬追求憲法上重要公共利益,其所採手段亦非有助於立法目的之達成,且尚有其他更有效之手段可資運用,均不符刑罰最後手段性之要求,違反憲法比例原則之要求,牴觸憲法保障人身自由之意旨。對於憲法法庭判決,《刑法》主管機關法務部相當低調,僅一句話回應:「尊重憲法法庭判決結果」。
移民署官員違法驅逐西班牙10億詐欺犯!法官認程序違法 將依職權告發
西班牙籍男子奧納德(salvador alejandro llinas onate)在義大利犯下3000萬歐元(約合台幣10億餘元)詐騙案被通緝躲台5年,20日晚間被移民署強制驅逐出境。由於奧納德出境前曾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及聲請提審,北高行裁定通通駁回。不過法官認為,移民署人員在第一次將奧納德送往新加坡過程中違法,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將交由檢察官偵辦。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法官查出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於18日先將奧納德送上飛機飛到新加坡,之後被星國拒絕入境,奧納德於是回到桃園機場。不過移民署拒絕奧納德入境,並指定到機場照護室,由移民官照護,待安排奧納德於20日晚間出境,確定於21日抵達德國。對此,法官認為,奧納德在照護室並從照護室到登機門及搭機,直到抵達德國交給德國官方前,都有移民官照護、戒護,過程中奧納德向移民署人員表示不願配合,但移民署人員仍持續將奧納德帶離所在地前往機場,且於機場時仍於機場辦公室中利用持續與他溝通方式,使奧納德無法自由活動,並於搭機出境時,還派兩名人員陪同,奧納德無從依其意願所在空間,應可認為反他的意願,拘束或剝奪其人身自由。法官認為,移民署之前已違反《移民法第36條第4項》應給予聲請人陳述意見機會,及《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處理辦法第8條第1項》,應以聲請人理解之語言製作之方式,移民署違法作成處分,又強迫讓奧納德搭機出境,利用此造成出國之既成事實,以方便再作成告知書,規避上述規定,因此可認移民署禁止奧納德入國並遣返的處分屬脫法行為。另外,奧納德21日中午12點起到下午1點抵達德國,並由德國官方接走,原隨行移民官並未繼續隨行,顯示奧納德已不在移民官支配下,所受的逮捕、拘禁狀態已然不存在,法院事實上無從提審或釋放,因此聲請提審無實際意義,應予駁回。針對移民署人員涉及職權違法,法官認為, 奧納德案的提審票於10月20日晚上8點29分送達國境事務大隊,但奧納德卻在晚上10點20分被安排搭飛機到他國,移民官員違反規定,應交由檢察官另行偵辦,因此將依職權告發。
若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死刑犯能出獄?鄭銘謙跳針羅智強嗆鬼打牆
大法官針對死刑釋憲案做出判決後,外界關切37位仍在服刑中的死刑犯,檢查總長會不會為死刑犯提出非常上訴,導致在上訴期間出現羈押空窗期,死刑犯得以暫時出獄?對此,檢察總長邢泰釗今天不願正面回答檢察總長是否會配合大法官解釋,針對37位死刑犯提非常上訴的問題,他在回答立委羅智強質詢時說,事涉人權、會等檢方簽文後再研究,但羅智強痛批總長答了15秒「完全沒答案、浪費我的質詢時間」,並語出諷刺「你的答詢風格,我真的很欣賞」,邢泰釗只能尷尬的點頭笑笑。羅智強接著問,如果檢察總長替死刑犯提出非常上訴,假設法院按照大法官審判意旨,發回更審撤銷原判,請問這些死刑犯是否會被放出監獄?法務部長鄭銘謙則重申「法務部會窮盡一切力量來阻止死刑犯。。。」,由於鄭銘謙已經多次面對在野黨立委質詢這題,說法都一樣,未明確回答卻實有可能,羅智強眼見鄭銘謙又重複答案,打斷他的質詢,直接說「我就知道你一定會鬼打牆」,接著追問「不然,部長,請你告訴我,檢方申請羈押死刑犯的(法院)滿足要件為何」。鄭銘謙則說「我不是要申請羈押.....」,羅智強不滿鄭銘謙又不直接回答,自顧自的開始計時,喃喃喊道「1秒鐘,2秒鐘,3秒鐘...部長不回答沒關係,我提會議詢問」,羅轉而向會議主席立委吳宗憲提出會議詢問,質問法務部長可以不回答立委質詢嗎?部長不答,可否請主席「開釋」?擔任過多年檢察官的吳宗憲,隨即在主席台上流利的背出刑速法申請羈押要件,讓鄭銘謙顯得很尷尬。羅智強隨即追問法務部長,法律規定羈押要件這麼清楚,萬一檢察總長位死刑犯提非常上訴,檢方雖提出申請羈押要求,但死刑犯若明明不符羈押要件,法院會同意嗎?鄭銘謙則沒有立即回答,羅智強說「沒關係,你又答不出來」,雖然鄭銘謙否認答不出來,但羅智強怒嗆,法務部不可能完全影響法院,如果法院就不認定檢方羈押理由,當然就不會羈押。不知道法務部長是否已經被立委問到不耐煩,鄭銘謙對羅智強說,法官是司法院主管,「不然你可以去問司法院,我又不是承辦法官,檢方會努力的說法我不是已經講過很多次」,羅智強則接話「好啦,我不為難你,不然你再說一次,檢方會保證申請羈押這些死刑犯,好嗎」,鄭銘謙也動怒,「這些問題要去問司法院,我又不是法官」。羅智強眼見問鄭銘謙都問不出答案,乾脆「換題」,質問就算檢方申請羈押死刑犯,能夠羈押多久?沒想到鄭銘謙卻為之語塞,回答「嗯,這個....那個....]」,引發羅不滿,又舉手向主席提出會議詢問。鄭銘謙此時雖因幕僚送上小抄,搶答「15個月」,吳宗憲則一度開玩笑的問羅「你是在問我嗎」,接著吳宗憲詳細說明,殺人罪最長可羈押15個月,但只有審理中的案件才能羈押被告限制人身自由,已經服刑中的死刑犯是否適用仍有爭議,羅智強則向吳宗憲表示「抱歉,部長都不回答,我只好問你」。羅智強也對鄭銘謙說,他的質詢結論就是,如果檢察總長真的提出非常上訴,檢方申請羈押死刑犯,法院不見得一定會同意,因為未必符合刑事訴訟法要件。他還說,即使法院同意羈押死刑犯,也有15個月的上限,等到法院同意發回重審,撤銷死刑判決,若超過15個月,死刑犯就可能會出獄,「難道法務部屆時又要將責任推給司法院」?司法院副秘書長黃麟倫則同意羅智強的說法,強調法院獨立審判,有可能不接受檢方的羈押申請,鄭銘謙則插話「我對法官有信心」,羅智強反駁「要件寫死了,就算你有信心,法官也得依法審判」。
嘉義惡情侶「假打工真囚禁」國中少女26天 強逼性交12次女友竟還幫把風
嘉義縣25歲林姓男子15歲少女恩恩(化名)曾經交往,林男分手後又與勞姓女子為男女朋友,但林男沒有打算放過恩恩,4月間以打工為名將恩恩約出,並將她帶到嘉義某處囚禁26天,對其虐待並強制性交12次,直到警方在查緝失竊手機時發現被害人,全案就此曝光,法院審理後,分別林男判7年有期徒刑,勞女1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據了解,林男以出陣頭打工為名義,4月19日將恩恩約出,且一見面就控制其行動,將被害人帶到嘉義縣某處囚禁,期間多次虐待毆打少女,更強制性交12次,恩恩一有不從便會被拳打腳踢,林男施暴時,勞女還負責把風。而恩恩遭囚禁26天,直到嘉義縣民雄警分局員警5月15日,到大林鎮尋找民眾失竊的手機時,意外發現被關在廁所的被害人,少女被救出時傷痕累累,警方則將她送回家,並循線查到林男與勞女,5月17日將2人拘提到案,依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移送,檢方向地院聲押獲准。而嘉義地院近日也做出判決,認為林男為滿足一己性慾,嚴重侵害人身自由和性自主權,依對少年拘禁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傷害罪,判處林男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勞女則被依私行拘禁罪,判1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為洪仲丘廢軍審法卻難阻共諜 國防部急補破網
役男洪仲丘於2013年7月4日、在退伍前兩天不幸離世,他的家人控訴軍中的霸凌及不人道操練,是洪仲丘最主要的死因。而國防部不積極的態度、軍檢始終不願意公開的調查進度,都令民眾無法接受,大批網友自發性在社群平台上號召「討真相」,發起兩次遊行活動,參與人數逾25萬人,並推動加速軍事審判法改革、廢除禁閉制度,更間接導致募兵制的失敗。23歲役男洪仲丘在退伍前兩天不幸離世,他媽媽淚控兒子是「被軍方整死」的。(圖/報系資料照)雖然國軍在洪案第一時間(2013年7月13日前)就關閉全台18個禁閉室,並暫停禁閉及悔過懲罰,也懲處了相關人員共37人,但民眾仍對於國防部的調查報告有諸多不信任,尤其是關鍵禁閉室的16支監視器「完全沒有畫面」,讓人質疑是否證據已遭軍中人士銷毀。39位民眾自發性組成「公民1985行動聯盟」,喊出「要真相!要人權!」盼藉由訴求讓事件真相出爐,並且要求國軍改革、屏除陋習及潛規則。陸軍下士洪仲丘死亡案,引發社會關注,公民團體號召近3萬人穿著白色上衣聚集國防部前抗議。(圖/報系資料照)楊梅高山頂禁閉室7名戒護管理員,在洪仲丘靈堂前下跪,表示歉意。(圖/報系資料照)公民1985行動聯盟更選擇在8月3日舉辦「萬人白T凱道送仲丘」晚會,當天推估參與人數逾25萬人,晚會過程平和理性,群眾離去時甚至沒有留下垃圾,登上眾多國際版面。3天後,2013年8月6日,立法院加開臨時會,僅用2小時就三讀通過《軍審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訂現役軍人若是在承平時期(非戰時)犯罪,其偵審程序不再適用《軍審法》,改依《刑事訴訟法》由普通檢察署、法院處理,自此《軍審法》幾乎名存實亡,各級軍檢署、軍事法院也於隔年正式裁撤。2015年4月,立法院三讀通過《陸海空軍懲罰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確定廢除「禁閉」懲罰制度,將「禁閉」修正為「悔過」,且若被懲罰人或他人認為人身自由受到拘束,可向執行單位提出異議,而執行單位權責長官必須要在24小時內完成審查,且不得因被懲罰人提起救濟程序,給予歧視或不公平的待遇。另外,被懲罰者也可向法院提起訴願、行政訴訟。以上種種修法,都不難看出立法單位竭盡一切所能,避免洪仲丘的悲劇再度上演!而洪仲丘的姊姊洪慈庸在2016年選上立委後,更提案修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讓任官滿一年的軍官士官,若真的自覺不適任可申請退伍,並經人事評審會三個月內審定,依循各軍職的賠償辦法「正常」退役,此修正案於2018年6月三讀通過,讓軍官士官不用像過去自傷、裝病、犯錯記過,折磨自己也影響軍隊風氣。然而,當外界都認為軍法改革是國軍進步的重大象徵時,廢除軍法卻帶給軍中意想不到的變化:共諜案頻繁發生。2022年起,就有學者呼籲應要恢復軍法審判,才能有效嚇阻共諜案類似事件再度發生,並確保軍隊治理的統率權與軍隊安全。時任民眾黨立委、現任新竹代理市長邱臣遠也指出,近年來的重大共諜案,涉案人員有多名高階將官,但自從軍法移交一般司法審判後,共諜案多以輕刑宣判,恐因此導致軍人法紀觀念偏差。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作戰研究發展室時任上校主任研究教官向德恩(右)接受中共每月4萬元供養,還簽下「支持兩岸和平統一」效忠誓約書。(圖/高雄地檢署提供)民進黨前立委趙天麟先前受訪時表示,在先前洪仲丘案發生後,因民氣可用,確實揭發很多弊案和過當處置的狀況,後續便將整個軍法制度廢除;但在軍事反情報作戰內,軍審是非常重要的一環,而軍審廢除後不僅沒能發揮嚇阻力及司法審判機制,也流失掉很多優秀軍事司法官。時任國防部長邱國正也指出,根據這幾年的經驗,例如營區裡面發生士兵鬥毆,交給一般法院審理以後,最後結果是不予處分,因為法官覺得鬥毆沒造成公共危害,但此舉實則給軍隊帶來很大的風氣問題,這就是認知不同的情況,會產生很大差異。而在經過今年(2024年)5月、7月的審查後,立法院通過《陸海空軍懲罰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最特別的是,新增了「罰款」與「剝奪或減少退除給與」2項針對財產的懲罰,另外修改了與原本禁閉類似的「悔過」,取消不能外出的限制,強調不得以拘禁方式做為手段,但為了能達到嚇阻效果,悔過期間不得計算在服役時間內,若當事人退伍,需折算成罰款。此次的修法,被認為是加強軍中懲戒,又沒有讓軍審復辟,朝野雙方均認可,但實際效果如何,仍有待時間觀察。時任國防部長邱國正表示,《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將軍人悔過懲罰期間不納入役期計算,避免軍人不在乎自己行為,誤認在悔過室比操課輕鬆。(圖/黃威彬攝)
富士康台幹因「非公收賄」被帶走 陳冠廷籲政府積極協助
立法委員陳冠廷9日指出,4名在中國大陸工作的富士康台籍幹部今年陸續遭公安以「非公收賄」罪名帶走,至今已逾九個月仍無法返台。陳冠廷呼籲政府相關單位,應更積極主動地介入協助在中國大陸遭遇不當對待的台灣民眾,提醒民眾進入中國大陸的風險。媒體報導,自今年1月起,四名在中國大陸工作的富士康台籍幹部陸續遭中國大陸鄭州公安以「非公收賄」罪名帶走,鴻海集團始終未給家屬任何協助,家屬無奈只能自己碰運氣找完全不認識的中國律師協助。陳冠廷指出,更令人憤怒的是,鴻海集團向台幹家屬表示,四名台幹並無收賄事實,公司也未有任何損失,更未向中國公安報案。陳冠廷說,最近發生的台塑集團高管遭「邊境控制」事件,一名台塑集團高層管理幹部9月1日抵達上海後,即遭國安人員盤查一整晚,雖然隨後獲釋,但卻無法離境返台,證明了在中國大陸,台灣民眾隨時可能面臨人身自由被限制的風險。陳冠廷也提到,不只是台灣民眾,就連在中國大陸的日本人也面臨安全威脅。他指出:「最近在深圳發生的日本男童遇刺身亡事件,以及今年6月在蘇州發生的日本母子遇襲事件,都顯示出在中國生活的外國人也面臨巨大風險。這些事件已經導致一些日企允許員工及其眷屬暫時返國,足見情況之嚴重。」陳冠廷呼籲台灣政府相關單位,應更積極主動地介入協助在中國大陸遭遇不當對待的台灣民眾,建議政府應建立跨部會的緊急應變機制,並強化與對岸相關部門的溝通管道,以更有效地保護我國公民在中國的權益;同時,政府應該加強對民眾的宣導,提醒赴中可能面臨的各種風險。
警示國人勿輕信高薪工詐騙話術 外交部駐外館聯繫資訊一次看
近來國人遭詐騙集團以招聘高薪工作為由,但卻被誘拐從事不法活動而遭到逮捕個案有增加趨勢。對此,外交部表示,我國相關駐外館將密切關注情勢發展,並呼籲國人提高警覺,切勿輕信不明廣告宣稱東南亞地區海外高薪工作的話術。外交部表示,近期注意到國人赴泰國及寮國從事電信詐騙等不法活動遭到逮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失聯等案例有增加趨勢,已請我國相關駐外館處密切注意情勢發展,積極透過當地政府及各方管道協助遭騙的受害國人返國,並已同步通報國內相關主政執法機關加強關注協處。面對相關受騙案的投報數量不斷攀升,外交部呼籲國人提高警覺,切勿輕信不明廣告宣稱東南亞地區海外高薪工作的話術,應確實查核訊息來源及內容真偽,切勿抱持僥倖心態赴海外從事不法行為,以免觸犯當地國家法律或遭騙受困海外。該行為不僅可能喪失人身自由,危及個人安全,更須付出大筆金錢,得不償失。 為協助在海外遭遇急難,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也設立了Telegram救援帳號@cib8585,專供海外人口販運被害人求援使用。倘若國人遭遇求職詐騙,欲向外交部及我國駐緬甸、泰國、寮國及柬埔寨辦事處尋求支援管道,可參考:駐緬甸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95-9- 257257575; 駐泰國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6-81-6664006; 駐越南代表處(負責寮國業務)緊急聯絡電話:+84-913219986;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負責柬埔寨業務)緊急聯絡電話:+84-903927019; 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
獨/死性不改!惡男狂換女友「養寵物」 虐死蜜袋鼯埋屍公園
北市又傳虐待動物致死案!本刊曾報導過27歲的趙育慶曾多次假借領養名義,實際上卻以火烤等殘忍方式,將貓咪殘忍虐死,事後更被控拐騙剛成年少女作為女友,涉嫌妨害他人人身自由,強迫女友一起吸毒,因而遭逮;不料本刊再次接獲爆料指出,趙姓男子不但重出江湖,重新交了新女友後,虐死女友所養的蜜袋鼯,並將屍體棄屍在公園內。據了解,有多項妨害性自主、毒品等前科的趙姓男子,其疑似在吸毒後就喜歡以虐待動物為樂,曾多次假藉愛心領養貓咪,實際上卻以殘忍手段將貓隻虐死,隨後將屍體放入垃圾袋內丟入垃圾車,就連其前女友曾養的龍貓也不放過,不過案件經新北地檢署審理後,最終仍以證據不足,對趙男做出不起訴處分。而去年年底,趙男再被爆出其新交女友後重出江湖,以女友的名義故技重施,短短1月以火烤等方式虐殺至少6隻貓,最終被看不下去的女友怒報警處理,更控告趙男涉嫌妨害其人身自由。然而趙男消停沒幾個月後,換了新女友後,看上新女友所養的蜜袋鼯,繼續強迫女友和他一起吸毒,殘忍虐殺2隻蜜袋鼯後將屍體埋在北市中山區的一處公園內,而女友看著愛寵被虐殺,崩潰之下怒前往警局求助,並對趙男控告多起刑事案件。北市中山分局日前獲報後,也在上月25日持拘票將趙男拘提到案,並依妨害性自主、傷害、侵占、竊盜與動保等罪將趙男移送地檢署偵辦;最終趙男被裁定4萬元交保。據悉,趙男被捕時,其身邊又重新再結交一名新女友,疑似再鎖定目標準備領養動物。對此,北市動保處也回應表示,相關案件已在第一時間通報收案,由於趙男所犯之案件為刑事案件,動保處也已在第一時間蒐證完整,將相關證據交由檢警進行後續偵辦。由於趙男不是第一次犯案,動保處也回應表示,目前已將趙男列為各大動物收容機關的黑名單,但因為趙男不用自己的名字收養,後續更委託他人進入收容所領養,目前動保處已要求北市收容中心須對收養人提供緊急聯絡人資料,藉此過濾資料,同時聯絡各大中途之家,告知趙男情事,避免再讓趙男得逞,剩下的也只能等判決出來,才能對趙男有實際作為。
柯文哲遭當庭逮捕 民眾黨:法院應審慎檢視程序合法性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今(31)日凌晨移送北檢複訊,主張拒絕夜間偵訊,檢察官當庭逮捕,後續柯會向法院聲請提審。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表示,柯文哲已接受調查近19小時,全力支持柯拒絕接受檢方長時間疲勞訊問,也呼籲法院提審時應審慎檢視逮捕程序合法性。緊急應變小組表示,柯文哲自30日清晨7時,因檢察官持搜索票至住家搜索,即主動配合調查。在經由廉政署之馬拉松調查訊問,於31日凌晨0時30分始移至台北地檢署複訊至凌晨2時許,至此調查程序已近19小時。緊急應變小組指出,歷經如此漫長之配合調查訊問,柯文哲向檢察官表示拒絕夜間訊問,然而檢察官堅持繼續夜間訊問。為繼續拘束柯文哲之人身自由,檢察官遂於凌晨2時許對柯文哲當庭諭知逮捕。對此逮捕程序之合法性,柯文哲之辯護人表示將向法院聲請提審。緊急應變小組強調,對於柯文哲捍衛自身之合法程序權益,拒絕接受檢方長時間的疲勞訊問,民眾黨全力支持,並呼籲法院於提審程序中,審慎檢視上開逮捕程序之合法性,還給柯文哲應有之公道。
柯文哲被帶進廉政署詢問 民眾黨要求「勿逾越偵查」 北檢給出回應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捲京華城案!檢廉30日兵分多路前往柯辦與柯文哲住家進行搜索,經過4.5小時的搜索後,中午約12時許,柯文哲步出住家大門接受聯訪,表示「我非常坦蕩」,隨後被廉政署帶回訊問。民眾黨要求廉檢「勿逾越偵查必要範圍」,對此,台北市地檢署30日下午給出回應,表示警方是依法向法院合法取得搜索票,罪名為圖利罪,柯文哲在搜索過程沒有抗拒,並願配合檢廉到案。 北檢強調沒有拘提柯文哲等被告,未有拘束人身自由情事,檢方是依據正當法律程序,依法實施偵查作為,並嚴守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相關規定,絕無逾越偵查等情事。
社區禁在大廳待超過1.5小時 住戶被趕怒槓管委會:每個月繳3千
「管委會不讓朋友待在大廳!」1名網友透露,朋友住在台北市某社區,最近管委會突然公佈奇怪的公告,禁止每個人在公共空間的大廳裡停留超過1.5小時,而且貼了公開告示,「朋友看了一肚子火,因為他說他每個月管理費將近3000元,朋友覺得憑什麼限制公共空間的人身自由」,於是便和管委會吵了起來。原PO在PTT八卦板發文,「朋友住在天龍國的管委會突然公佈奇怪的公告,說每個人在公共空間的大廳裡,不能停留超過1.5小時,而且貼了公開告示,還蓋了管委會章。朋友看了一肚子火,因為他說他每個月管理費將近3000元,朋友覺得憑什麼限制公共空間的人身自由」,於是便跟管委會總幹事吵了起來。該名網友提到,總幹事嗆朋友「不爽你可以搬走呀!」友人質疑大樓管委會決議是否有法律效力,「所以朋友今天就是坐在大廳沙發,待了快兩個小時,管理員跑到朋友旁邊,勸告朋友離開,不然可能要報警了」,然而對方最後也不敢報警,「我是覺得這棟大樓管委會搞這東西是滿離譜的,但是我也不懂法律,不知道該怎麼幫我朋友?」貼文引發討論,鄉民紛紛留言「首先你要看管委會是否有開會。有開會也要有這個提案。而提案又要有區分所有權人2/3出席、2/3同意才能提出此規定。沒有就沒權力」、「路人不行,住戶想待多久都可以吧」、「集合式住宅的公共空間,可以由住戶們投票決定怎麼使用」、「規約不能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
遭起訴求刑12年!鄭文燦涉貪「2800萬交保」 今晨5時步出法院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及600萬元未申報政治獻金案,遭到桃園地檢署依貪污罪,檢方建請法院量刑12年。桃園地院今(28)日漏夜詢問11人,至凌晨1時30分裁定鄭文燦28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等,目前鄭文燦已於清晨5時完成交保手續,由家人陪同離開法院。桃園地檢署27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將鄭文燦及其他10人提起公訴,並對鄭文燦求處12年徒刑。不過,自上(7)月11日起,鄭文燦已被押47天,同案被告廖俊松、廖俐廷及廖家興父子、侯水文等人也在押,全案經移審後,由桃園地院審理是否續押。桃園地院經抽籤,由廖奕淳法官擔任鄭案受命法官,昨(27日)晚9時30分組成合議庭,審理5名在押被告,經4個小時庭訊,於今日凌晨1時30分裁定5名被告交保,包括鄭文燦2800萬元交保、廖俐廷25萬元交保、廖家興60萬元交保、廖俊松以110萬元交保、侯水文以205萬元交保。由於具保金額高昂,其家屬聞訊紛紛漏夜籌措,備妥現款至法警室辦理交保手續,其中鄭文燦的大哥鄭文彬抵達交付後,法警耗費約2小時清點完畢,完成交保手續,而鄭文燦也在清晨5時許離開法院,在家人陪同下搭車返回住所。至於參與庭審的桃檢主任檢察官呂象吾、檢察官陳嘉義、公訴檢察官邱健盛等3人,稍早也步出法院,全程未說話。桃園地院說明,鄭文燦庭訊時仍否認收賄,然依同案被告證述及監聽譯文、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證據,足認其犯罪嫌疑重大,合議庭考量被告涉案情節、逃亡之可能性,雖有相當理由認其有逃亡之虞,權衡國家司法權對犯罪之追訴遂行之公益、羈押對被告人身自由之限制等情,認為現階段命被告以新台幣2800萬元具保,並予以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禁止對同案被告、證人等人接觸,應足以對被告產生相當之拘束力,可作為羈押的替代手段,也確保後續審判進行,因此無羈押必要。桃園地院也指出,同案主要被告也均羈押具結證述,檢察官偵查完備後提起公訴,已清楚指出被告本案涉犯罪嫌範圍,且提出相當證據足以佐證,若後續共犯或證人證詞有翻異,僅屬證據證明力判斷問題。
國人赴陸頻遭騷擾限制自由 監院促陸委會加強危機宣導
國人前往中國大陸頻發生遭受其國安單位騷擾及不當限制人身自由甚至判刑案件,且有愈發嚴重的趨勢,監察院今(26)日表示,要求行政院正視並督促陸委會持續蒐報陸方違反人權有關實例,加強民眾危機意識宣導與緊急援救措施。監院表示,有鑑於近年國人前往中國大陸頻頻發生遭受其國安單位騷擾及不當限制人身自由甚至判刑案件,且有愈發嚴重的趨勢,監院通過監察委員林文程所提調查報告。報告指出中國大陸是世界上最專制獨裁、人權紀錄最惡劣、最不自由的國家之一,對國家安全界定專斷、無限上綱,其司法體系審判過程粗糙、罔顧人權、品質低落,到中國大陸旅遊充滿陷阱到處有危機,赴中國大陸觀光旅遊或工作常缺乏危機意識。接著表示,近來國人赴陸從事各類交流活動,人身自由安全遭受陸方國安單位騷擾或不法侵害案例時有所聞。但因受害國人憚於陸方報復而怯於向主管機關聯繫,致使我國主管機關無法及時提供協處,加上中共傲慢心態,拒絕依兩岸協議與我方合作,至政府對於國人滯陸期間人身自由權利的保護顯然不足。林文程發現,中國大陸近來持續加強國安領域之立法,藉由立法擴大管轄領域、適用區域,並預留執法單位恣意解釋空間。陸方國安單位可鎖定特定背景國人任意編造國安事由進行滋擾、逮捕赴陸國人、對於國人管轄延伸至境外及網路領域、藉國安案件遂行終身追訴及拘捕國人。國人滯陸期間如有議論習近平或中共政權言論、拍攝港口或軍事演習畫面、宣揚民主自由理念、與在中國大陸之外國機構密切交往、與民主人士接觸、從事中國大陸社會民情資料蒐集等行為,都有可能遭中國大陸以違反所謂國家安全罪名逮捕。調查報告指出中共於今年6月21日發布並開協實行的「關於懲治台獨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對赴中國大陸的國人之安全衝擊尤其深遠。該意見共22條,最重可判處死刑。在台灣高度自由民主的社會之一些言行,在中國大陸可能被無限上綱為台獨、分裂國家或煽動分裂國家的罪刑。遭檢舉後,不管最後是否查有實據,其不人道的審訊過程會使遭拘押的國人身心俱疲甚至崩潰。然而陸委會及海基會目前於中國大陸均未設置相關分支機構,國人涉及人身自由案件倘需現地協助,多僅能仰賴當地臺商協會之協處。因此,行政院允宜責請陸委會將相關實情以適當的方法向國人宣導說明,促請民眾赴陸注意避免可能遭控違反國安或其他刑事法令之言行,以期降低在陸國人的人身安全風險。陸委會因應陸方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嚴重威脅國人赴陸港澳的人身安全,經整體評估認有必要自今年6月27日起提升赴陸港澳旅遊警示為「橙色」,建議國人避免非必要赴陸港澳旅行。監院呼籲陸委會仍宜籌劃建構臺灣民眾遭陸方拘留、關押、判刑、服監、限制住居、限制出境等相關統計數據,並持續蒐報陸方不當限制我民眾人身自由有關實例,此外,政府亦應加強相關宣導工作,將赴陸旅遊、交流各類風險充分告知國人,以利國人據以評估是否前往中國大陸。
到底誰有病2/少年遭父母騙進精神病院 遭病院綑綁、電擊監禁83天
中國山東一名少年莫楠(化名)自高中起,並被母親逼服用精神病藥物。考上大學後,因為父母離婚,不願出學費,逼他休學。更被父母哄騙進精神病院看診,隨即被當地精神病院判斷有重度精神病,被強制住院監禁綑綁、電擊83天。他事後出院後一方面進行維權,一方勸說父母分別去看精神科,沒想到父母也分別被診斷出精神疾病,莫母更被強制扣留在病院15天無法出院。讓人分不清楚,究竟是少年一家都有病,還是當地精神疾病診療的體系生了病。2020年底,莫楠父母先後生病,作為獨生子的他只能挨個照顧。待父母病好了,又想到要他回學校上學,但莫楠的程度已經跟不上同學,只能等下一屆學弟妹開學再跟他們一起上課。然而莫楠的父母認為他故意找理由不肯上學,莫楠則對父母善變的行為無法理解,三人針對「到底誰有病」發生了一次又一次的爭吵,最後決定相約去精神科檢查。事後他才知道,每次他與父母相約去檢查,其實只有他一個人接受了檢察,他的父母只是哄騙他去醫院。2021年7月28日晚,莫楠再度被父母哄騙去淄博市第五人民醫院(淄博市精神衛生中心)看診,不料任何檢查都沒做,就被人架上樓用鐵門鎖起,還有護士告訴他要住院3個月。莫楠覺得什麼檢查都沒有就被他住院簡直太荒謬,掙扎著要往外逃,過程中與護士發生肢體衝突,「我被好些人按在床上,有人用帶子捆綁我,有人給我打針,還有人電擊我的頭部,我整個頭就跟要炸裂了一樣,疼得想死。」被強制住院期間,醫生准許他給家人打電話,他告訴父母自己想要出院,父親卻告訴他「要割去身上的腐肉,才能長出好肉來。」莫楠回憶在住院期間,每天就是吃藥打然後昏睡,每天清醒時間頂多只有6個小時,直到他嘗試偷偷把藥吐掉,清醒時間才長了點。經過83天,莫楠終於得以出院,他一邊收集資料,打算狀告淄博市精神衛生中心非法收治、限制人身自由;一邊勸說自己的父母也去看精神科。「可能是我跟我媽哭訴住院期間的遭遇,讓她心生憐憫吧,她決定『以身試病』,親自住進精神病院裡看看」。2022年5月1日,莫楠的母親在同事楊女士陪同下,同樣前往淄博市精神衛生中心看診,醫生在簡單的檢查後,便診斷她罹患了抑鬱症,建議住院治療。讓陪同的楊女士大惑不解的是,當她回家取了些日用品準備拿給莫母,醫院卻不准他們見面了。莫母事後回想自己的住院經歷,表示自己雖然沒有受到兒子說的綑綁、電擊,但是只住到第三天,從鏡中看見自己的臉發現「烏青烏青」的,懷疑自己每天吃的藥、打的點滴不對勁,立刻向醫生要求出院,卻遭到院方拒絕。莫母不得已向楊女士求助,在她的多方斡旋跟聯繫下,好不容易在15天之後出院。楊女士回憶她見到莫母時,整個人看上去十分憔悴,嘴唇烏黑發紫,問她在裡面怎麼了,得到「整天都在打針吃藥」的回答。莫母的遭遇,讓她開始懷疑起精神病院的診斷,究竟是醫院診斷太隨意,還是自己真的有精神疾病?為此,她說服了丈夫也去看精神科。
變調避風港1/頑皮罰坐動彈不得 花蓮某安置機構爆虐童疑雲
花蓮縣一家兒童少年安置機構屢屢發生院生間衝突,連續3年被評鑑為丙等,並限令改善。兩個月前,9歲院童「小奇」(化名)因為過度活潑好動,竟遭到院方人員以施行「體驗教育」為由,聯手五花大綁在輪椅上長達8小時,還「包尿布」來限制其上廁所,形同對院童人格羞辱,當時人在國外的負責人(院長)認為此舉極為不妥,回國不斷追查,竟遭董事會解職。安置機構原本是保護、輔導兒童和少年遭到不法侵害時的避風港,不料卻淪為受虐孩子的加害方。花蓮一家頗具規模的安置機構已有近50年歷史,當初是以收容後山偏鄉孤苦的孩童為志業,後來也受政府委託安置保護受虐或遭侵害的孩童,目前約有未成年院生20餘名,另外也有不少以打掃換取食宿的身心障礙成年院生。然而自2021至2023年該安置機構因合格教保員不足、且數度發生院生間的衝突,因而被花蓮縣政府連3年評鑑為丙等,並列為加強輔導對象,命其半年內改善。「琪琪」(化名)是花蓮服務近10年的專業社工,今年元月她就在這種環境下獲聘擔任該機構的院長,全力引進外部資源來解決評鑑不佳與面臨減招關院的危機,例如帶領院生出遊踏查,也帶著院生到餐廳打工,透過學習拓展視野與人際關係,以便未來重返社會自力更生;而執行長「巧巧」(化名)則是安置機構創辦人的姪媳。琪琪向本刊爆料,5月間她出國期間,18日那一天卻收到巧巧傳來訊息,指小奇因為太調皮了,連教保員都受不了,因此她們以束帶和毛巾將小奇綁在輪椅上,實施八個小時「體驗教育」,巧巧還傳來小奇被綁在輪椅上一臉無奈,甚至累到睏睡過去的照片。這段時間小奇被命令穿上尿布,無法上廁所,只能吃絞爛如泥的食物充饑。琪琪指出,小奇的確很調皮,連學校老師也拿他沒辦法,不過轉送鑑輔機構評估暫時未達到「特殊生」的門檻;小奇對飛行很嚮往,常常搞不清幻想與現實,爬上爬下活動力很旺盛,她知道朝夕相處的師長耐心有用完的一天,因此返國後憂心忡忡地追問小奇當天的遭遇,然而面對的是排山倒海般的冷淡與刁難, 6月15日她帶院生爬山回來那一天,卻無預警地收到一紙公文,上頭只有冷冰冰地幾個字「經董事會討論不適任,即刻予以解職」,真是晴天霹靂!她堅定地說,工作丟了事小,但只要想到院童如今生活在一名虐童加害者主持的環境中,就感到萬分的恐懼與不捨。因為擔心花蓮縣府行政調查曠日廢時,只好向媒體控訴;至於她與安置機構的勞資糾紛也由縣府調處中。面對上述虐童指控,接任院長的巧巧表示,小奇此前多次想自高處跳下,經她口頭告誡恐釀成殘廢終生,小奇仍不畏懼,因此她在小奇簽下同意書後,以坐輪椅4小時的體驗殘疾生活。她為不當管教表示歉意,並表示將靜候司法與行政調查。琪琪為了拓展院生的視野與人際關係,會帶著院生走出封閉的院區,知名的網紅「主動脈」麻醉科醫師賴其萬也經常參與協助工作。(圖/翻攝自「麻醉醫師靈魂所在」臉書)執業律師紀岳良強調,只要涉及綑綁兒童,就絕對不是正當管教範圍,無論受傷與否,都已涉及《刑法》第286條「未成年施虐罪」。他舉例說,假如有人參加實境節目,模擬身障者生活3小時,自願被綑綁,那就是以「人身自由」為標的,事前一定會簽同意書,但若第2小時自己不舒服「不玩了」,都應依照當事人意願,隨時可以解除契約,現在面對一名9歲男童,院方竟用這種方式處理他,實在令人不忍。台北市政府一名社政主管表示,因為全台安置機構資源稀少,因此政府會站在輔導的立場,採罰款命其改善,連續三年丙等的機構負責人會被公佈姓名,並遭勒令撤換。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副處長黃舒儀表示,本案已立案調查,近期將派員訪視,如果未見有效改善,將罰新台幣3至30萬,且能連續罰,主管機關甚至可以視情況,廢止育幼院設立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