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評會
」 酒駕 高雄內湖母女誤信假網紅遭詐1200萬走上絕路…竟遭警嗆「怎不去死」 士檢回應了
台北市內湖區8日驚傳雙屍命案,男子於下午發現母親與姊姊陳屍家中,經警方調查,發現兩人因遇詐騙集團假冒百萬訂閱理財網紅「柴鼠兄弟」投資詐騙,導致1200萬家產全沒了,連房屋權狀也遭設局抵押,兩人不堪經濟壓力,雙雙輕生。事後爆出,甯女曾在12月4日到轄區內湖分局港墘所報案求助,但承辦員警在警詢過程中,居然開口嘲笑對方「詐騙新聞這麼多」、「你怎麼還活著、你怎麼還不去死一死」等,上述言論疑似成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讓甯姓母女選擇走上絕路。對此,士林地檢署於稍早發表聲明回應。甯姓婦人的兒子表示,8日下午1時許返回住處時,驚見母親與姊姊陳屍房內,隨即報警求助,救護人員到場後,確認2人已無生命跡象,現場發現遺書。經警方調查發現,54歲甯姓母親與28歲曾姓女兒遇上冒用擁有111萬訂閱的知名理財網紅「柴鼠兄弟」的詐騙集團後,進行高額投資,導致1200萬家產全被騙光,連房屋權狀也遭詐團設局抵押。然而,事後卻爆出,甯女曾在12月4日到轄區內湖分局港墘所報案求助,但劉姓員警在受理報案後,在製作筆錄過程居然開口嘲笑對方「詐騙新聞這麼多」、「你怎麼還活著、你怎麼還不去死一死」等,上述言論疑似成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而她也在遺書中也寫下「連警察也叫我去死」,加上通話都有錄音保存,讓惡行得以曝光。對此,內湖分局於8日召開考紀人評會,表示經決議核予劉員記一大過懲處並調整至警備隊,港墘派出所所長監督不周記過一次,分局長自請處分,同時也報請士林地檢署檢察官進行調查,也傳士林地檢署將罕見引用刑法275條「幫助他人自殺罪」嫌疑約談劉員到案,該法條規定「他人起意自殺,對其自殺行為加以助力、或促成其自殺為構成要件」。而士林地檢署稍早也發布聲明,表示檢察官除依法進行相驗,釐清死因外,對於外界指稱死者2人生前曾遭詐騙一事,將一併深入追查,儘速究明事實,若有查得任何個人或團體涉及詐欺等犯罪情事,定將一一揪出,溯源查辦,絕不寬貸。另有關劉姓員警涉及言詞不當一事,士林地檢則說:「有關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某劉姓員警受理詐騙報案後,在製作筆錄過程涉及言詞不當乙事,與本案有無關連,本署也將由承辦檢察官一併瞭解警方查處情形,依法處理。」並強調,後續檢方將盡力協助及關懷死者家屬,全力調查本案,務求早日水落石出,以昭公信。
中部警界再爆風紀案!刑事局2警官摩鐵叫傳播妹 偵查隊長嘆「殃及池魚」捲內鬥
中部警界再爆風紀案!警政署上月接獲接獲檢舉,指名刑事局電偵大隊偵二隊、台中市警局偵查隊長及南投縣仁愛警分局警員等人涉入不當場所飲酒作樂,現場還有傳播小姐助興。刑事局今(7)日證實此事,說明電偵隊2警因遭檢舉參加不當宴飲,查處後已調整服務地區,行政處分則待召開考績人評會後議處。另外,由於當年眾多官警飲宴聚會的地點位於台中西屯區一處汽車旅館,該地點曾經是詐騙集團的水房據點,當天與會的業者是否有黑幫、詐團背景,還需調查確認。近年台中市警紀案爆不停,繼前刑大隊長林明佐涉嫌接受博弈集團供養被起訴後,警六分局也傳出有警員刪改交通違規單罰單以多報少,7日再傳出多名警官、警員上月底涉足不良場所飲宴,甚至還叫了傳播妹到場助興。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本案是警政署上月(10月)底接獲署名「業者」的檢舉函,稱上月17日刑事局有2名警官涉在西屯區市政北七路一間有附設KTV包廂的汽車旅館內白吃白喝,甚至有傳播妹一起同歡至半夜;警政署交辦徹查,赫然發現前往該處汽車旅館的警職人員,分別有刑事局中部電偵大隊的2名警官、台中市警局偵查隊長,以及南投縣仁愛警分局的警員等人。值得注意的是,因該檢舉函中有指定刑事局電偵大隊的警官需調職,疑有「借刀殺人」嫌疑,故意藉由署名業者檢舉。而目前刑事局涉案的2警官已調離中部單位,至於台中市警局某偵查隊長因「6年條款」等人事異動,加上此案爆發,將順勢調整該名隊長的職缺,不排除將調往內勤職務。被波及的台中偵查隊長為此喊冤,認為是遭刑事局內鬥「殃及池魚」。這名偵查隊長解釋,當日晚間應友人邀約到某餐廳用餐,在餐廳遇見刑事局2名警官以及南投縣仁愛警分局的警員,眾人邀他再到附設KTV的摩鐵「續攤」,他到場發現狀況不對,待了約20分鐘就先離席,他走後才有傳播妹出現。刑事局督訊科則回應表示:10月17日刑事局徐姓、陳姓2名偵查正與台中市六分局偵查隊長、南投仁愛分局警員到上址消費,遭民眾檢舉有酒後言行不妥當等情,刑事局督察單位調查,訪談汽車旅館業者,業者表示現場沒有言行不當或暴力行為,現場無衝突發生。但《ETtoday新聞雲》指出,事件關鍵在於聚餐地點曾為詐團水房辦公室,當天「主揪友人」是否有詐團或黑幫背景十分啟人疑竇,後續相關疑點有待刑事局督察系統釐清。
兩廳院女廁爆偷拍…嫌犯電腦藏「大量不雅片」 身分曝光:是軍人
台北市兩廳院驚傳偷拍,女網友指控在地下停車場上廁所時,遭到可疑男子持手機偷拍,事後立刻求救警衛,並報警處理。警方根據監視器,循線找到嫌犯,竟是隸屬空軍司令部勤務隊的一名士兵,更在其家中搜到大量的偷拍影片,驚覺是偷拍慣犯。本站曾報導《兩廳院女廁驚傳偷拍事件! 女子推測是慣犯:回想起來還會發抖》,內容提到受害人和女性友人在兩廳戲劇院B1地下停車場的廁所,遭陌生男子持手機偷拍,後來請警衛幫忙,也到派出所提告,坦言事發至今仍心有餘悸。據《東森新聞》報導,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嫌犯騎機車停進松山機場旁的空軍松指部,通知車主前來後,才知是車主的同僚所為。該名偷拍軍人自知難逃法網,同意警方搜索住家,沒想到警方在電腦發現大量偷拍影片,地點遍及各處,查扣相關證據後,已將該名志願役士兵,依妨害秘密、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等罪移送北檢偵辦。空軍司令部證實此事,該名士兵去年9月入伍,受訓完畢後11月到松指部的勤務隊服務,平時負責崗哨,事件發生後就接獲警方通知,全程配合偵辦,至於士兵涉及偷拍的離譜行為,會先召開人評會,預計將其汰除。◎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麻醉醫涉性侵女病患害尋短 北醫5懲戒:已進入司法程序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北醫)林姓麻醉科醫師,涉嫌趁女病患意識模糊時,指侵得逞,遭到起訴。對此,北醫附醫回應,對當事醫師處以懲戒大過1次、暫停臨床業務3個月、解任其主管職,一年內不得擔任本院主管職,一年內不得擔任本院臨床教學相關職務、半年內完成性別平等相關教育訓練。根據《鏡週刊》報導,林男趁女病患意識模糊時,指侵得逞,之後坦承「了不該做的事情」,豈料後續改口稱是怕病患冷、拉被單。案件審理期間,林男的律師在詰問時,多次逼問女病患性經驗,造成女病患二次傷害,萌起輕生念頭。對此,北醫附醫聲明回應,接獲申訴人反映遭性騷擾後,隨即展開調查,經人評會決議,對當事醫師予以記過及停權等懲處,並要求完成性別平等相關教育訓練;後因申訴人另有陳述,北醫附醫依法通報,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北醫附醫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並依調查結果,由人評會進行相關處置。對於此次事件,北醫附醫深感遺憾,同時積極強化病人就醫安全,持續在工作環境、內部文化等多面向加強性平文化宣導,致力打造兩性平等及民眾安心的就醫環境。北醫附醫表示,人評會決議,對當事醫師處以懲戒大過1次、暫停臨床業務3個月、解任其主管職,一年內不得擔任本院主管職,一年內不得擔任本院臨床教學相關職務、半年內完成性別平等相關教育訓練,同時,醫院也對當事醫師進行職務調整,包括當事醫師不得在檢查單位服務,迄今未接獲異常通報。◎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員警涉當「詐團軍師」又搞網路博弈 林園警分局港埔所遭搜索
高雄林園分局港埔派出所先前才傳出所內一名29歲陳姓員警疑似擔任詐騙集團的軍師,後續遭到免職。後續專案人員在追查相關的網路博弈案件時,又發現陳姓員警曾透過所內一名洪姓員警在網路博弈網站下注,洪員則從中抽取傭金。為此,林園分局自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檢察官也於14日上午9點前往林園分局港埔派出所進行搜索。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源自於1月份,當時林園分局發現29歲的陳姓員警,因其胞弟餐與詐騙集團,陳員疑似擔任詐騙集團的軍師,幫忙詐騙集團調查各資、傳授詐騙話術,後續從中抽取傭金。整起事件爆發後,陳員第一時間就遭到免職調查,後續依涉嫌洩密、詐欺、貪污、洗錢犯行明確,遭檢方聲押。後續專案人員在調查相關的網路博弈案件時,意外發現陳員曾透過所內31歲洪姓警員在網路博弈平台上下注,洪員也有從中抽成分潤之嫌疑。因此最後林園分局自行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後續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段可芳指揮警政署政風室、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督察室、林園分局、廉政署中調組、調查局航高站等單位,於14日上午9點至林園分局港埔派出所執行搜索任務。至於是否有員警涉案,涉案之深淺,目前專案人員尚未對外公布。林園分局方面也表示,根據檢方發布內容,陳姓員警涉案情節重大,經人評會討論後,決定對陳姓員警記2大過免職。
基隆員警爆出性醜聞! 少年向同學炫耀「援交賺2千元」驚動校方
基隆一名年近30歲的葉姓員警,涉嫌透過交友軟體與居住在新北市的少年聯繫相約見面,並帶回到住處要求對方口交,事後給予該少年2000元報酬。不料少年竟在學校向班上同學炫耀賺了2000元,事件驚動校方,全案才意外曝光,警方11日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葉姓員警送辦。據《壹蘋新聞網》報導,葉姓員警在5月初利用同志交友軟體「Hornet」,與新北市一名14歲少年相約援交,事後給予該少年2000元報酬。事後少年在學校向同學炫耀「與警察援交,賺了2000元」驚動校方,立刻通報新北市社會局,9日基隆市警方接獲轉報,全案因此曝光。基隆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11日聯繫少年及家人製作筆錄,少年到案說明事發經過,表示葉警當天載他到住處後要求口交,並在事後支付2000元的援交費。婦幼隊報請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11日持搜索票及拘票將葉警帶回調查,葉警則供稱是第一次在社群平台聊天室約少男從事性交易。警方11日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葉警送辦,並於12日表示,經清查葉警手機、電腦內等相關資訊,初步排除有其他少年受害。基隆市警察12日也召開人評會,認為葉警涉案事證明確,已呈報警政署,並建議葉警所屬的保一總隊對他記2大過並停職。
報警抓販毒高中生竟遭記過2次!教官氣炸提行政訴訟 結果曝光了
翁姓男子2019年擔任高中少校軍訓教官,接獲學生通報後,報請校方處理後請警方到校順利破獲學生賣毒、向上溯源,並獲頒發感謝狀,但教育部認定他處置不當記過2次,他不服提行政訴訟,認為他是公務員依法是告發,應受吹哨者之保護卻遭懲處記過2次,顯有不公而應撤銷,最高行政法院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審。翁姓高中少校軍訓教官在2019年11月15日處理學生校安事件,接獲學生通報表示,有一名學生將於該日販賣毒品,經報警後,翁請2名學生到現場等候,爾後該名遭指控學生被法院裁定羈押。該名學生家長向某市政府陳情指翁處置欠當,市政府教育局調查後,軍訓教官人事評審會決議後,教育部以翁辦理反毒業務與輔導學生方法欠當,有顯著違失,記過2次。翁不服提行政訴訟,他說是遵從學務主任指示,召集他、輔導室主任、輔導老師開會討論,決定報警通知轄區派出所,由值勤副所長指導並要求他配合,順利破獲賣毒、向上溯源,並頒發感謝狀給他,記過處分有違誤,請求法院撤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教育部獎懲作業要點、軍訓教官人事評審會設置要點規範有所不足,市教育局人評會對於國教署間退回後之評議程序也顯有瑕疵,因對翁男的正當法律程序保障顯然欠缺,自屬違法,判決將原處分撤銷,教育部不服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認為,翁男從案發當時迄今之抗辯,諸如他確實有協助警方破獲案件並請警方保護學生、他與校方人員權責之劃分等,教育部對此等有利他事項怠為查證等,原審應善盡促使案件成熟的職權調查義務,應自行調查審認教育部判斷及行使裁量權所作成的原處分,是否有判斷或裁量瑕疵等違法情事。最高行政法院指出,原判決既有可議之處,且影響裁判之結果,且因本件事實尚未臻明確,猶待原審再為調查審認,無從自為判決,爰將原判決廢棄,發回原審高等行政訴訟庭更為適法之裁判。◎《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國軍同袍相殘!楊姓班長未關燈遭糾正 竟拿「榔頭」猛敲大隊長頭部
海軍新兵訓練中心前天(18日)晚間10時許,驚傳有位楊姓中士教育班長,只因不滿張姓中校大隊長指正中隊鍋爐間電燈未關閉,竟當場抓狂拿起榔頭猛敲大隊長頭部,導致其傷重送醫,所幸急救縫合9針後,目前已脫離險境並返回部隊休息,楊員也因此遭送交憲兵隊偵辦。擔任教育班長的楊姓中士據悉在18日晚間,因忘記關燈遭大隊長當場指正,沒想到楊員竟心生不滿,在安官桌旁拿起榔頭往大隊長頭部一陣猛敲,單位發現後立即將大隊長送醫,所幸無腦震盪狀況,縫合9針後當晚已回部隊休息。海軍今(20日)也說明,事件當事人之前並沒有過節,楊姓中士當時只因為氣憤,便操起一把榔頭,以木柄部分攻擊大隊長,在揮舞時導致大隊長的頭部受傷,送醫救治。對此,海軍教準部也指出,所屬海軍新兵訓練中心楊姓中士疑涉「違反部屬職責罪」,本部已將楊士移送憲兵隊依法偵辦,並通知家屬知悉,下午將開人評會,續按「刑懲併行」原則,依規定核予適懲,以正綱紀。
高中生遭師長霸凌輕生亡…學務主任僅遭記過惹議 市府開鍘:停聘1年
台中豐原高中今年初發生前學務主任不當管教學生情事,學校查證屬實,學校教評會卻僅做出記過處分,妥適與否引發各界關心。台中市政府教育局為捍衛當事人權益,依法主動介入取代教評會,今(1日)召開專審會。經委員就法規面、制度面、程序面審慎審議後,認定有停聘必要,決議對前學務主任處以停聘1年。教育局也將要求學校徹底檢討教評會審議程序,提升妥適性,儘速汰除不合時宜的校規或獎懲規定。教育局指出,依教育部規定,學校負責調查不當管教,校方調查認定前學務主任等人不當管教成立且情節重大,但對前學務主任僅記過處分,教育局針對該校教評會議決行為人停聘、解聘、不續聘程序違反教師法第14、15、18條規定程序,經要求覆議,學校教評會仍維持記過處分,因此教育局主動介入,依教師法第26條今日召開專審會,依法取代學校教評會功能,就該案行為人是否涉有教師法停聘、解聘、不續聘情形進一步嚴審嚴辦。教育局表示,今天專審會開會,會中當事人由律師陪同與會,充分表達意見,陳述自我主張或補充相關資訊提供委員參考;當事人離場後,委員經個面向審慎討論,最終決議依教師法第18條教師行為違反相關法規,認定有停聘之必要,將前學務主任停聘1年。至於主任教官部分,教育局說明,專審會審議的對象是指具有教師身分的人員,主任教官不具教師身分,另有依法懲處的法規及管道;教育局已依據學校函報調查報告結果,召開人評會審理並決議對主任教官記過2次處分,並已報中央權責機關核定。有關學務創新人員,學校依據調查報告及其處置建議予以記過1次處分,據了解學務創新人員已申請離職。此外,教育局要求學校徹底檢討教評會召開、審議或決議程序,提升所屬有關知能,避免造成決議「出於錯誤之事實認定」、「有違一般公認之價值判斷標準」、「法律概念與事實關係間之涵攝明顯錯誤」、「違背解釋法則」等有欠妥適而有違法之虞。教育局也提醒學校就現行校規及學生獎懲規定詳加檢視,儘速汰除不合時宜之規定或措施,應尊重學生自主權,校園安全管理措施亦應與時俱進,符合教育基本法第8條第2項規定,以維護學生權益。◎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差半年就能領月退俸…海軍上士性騷3女「被退伍」 怒提上訴結果出爐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機動雷達偵搜中隊一名蘇姓前上士組長,被控在任職副站長期間,陸續對3名女同袍性騷擾,經軍方調查後被記大過、考績打丙上並被核定其不適服現役退伍,讓原本再服役半年就能領到月退俸的蘇男大為不滿,憤而提出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但日前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無緣退休金。判決書指出,蘇男原為機動雷達偵搜中隊上士組長,其於任職第二中隊上士副站長期間,有「民國108至109年間對單位人員A女以訊息、言語騷擾及碰觸身體實施性騷擾」、「110年5月起對單位人員B女以訊息及觸碰身體實施性騷擾」及「108至110年間對單位人員C女以言語實施性騷擾」等違失行為。經軍方調查,核予蘇男記大過1次、記過2次及記過2次之懲罰,並將年終考績評列為丙上,部隊遂於111年1月6日召開不適服現役人事評審會,決議蘇男不適服現役;當事人申請再審議,軍方於同年月20日召開再審議人評會,仍決議不適服現役,並核令退伍,自111年2月19日0時生效。蘇男主張,申訴審議決議書所載之證述為被害人及其男友或配偶所作成,其證明力尚嫌薄弱,且被害人直至110年才提起申訴,可認未對被害人造成重大影響,應予以記過處分並調離原職即可。另類似事件中,國軍所採取之因應方式並非一律汰除,由此懲罰尚嫌過重,逾越必要性且與比例原則相悖,顯屬違法。最高行政法院認為,蘇男上訴意旨無非重述其在原審提出而為原審所不採之主張,就原審取捨證據、認定事實之職權行使,指摘其為不當,並就原審已論斷者,泛言未論斷,指摘原判決理由不備,違背法令,而非具體表明合於不適用法規、適用法規不當,最後駁回蘇男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外籍機師酒測8次仍起飛 機師工會要求民航局懲處
機師工會今日表示,有航空公司外籍機師酒測未過,結果航空公司竟為了放行執勤,連測八次酒測導致延誤班機三小時以上。工會要求民航局介入調查並做出懲處。機師工會表示,日前媒體披露5月6日,長榮航空BR625航班一位美籍日裔機長,執行自紐約飛往安克拉治的班機,卻在報到後驗出酒測值達0.23。長榮航空以沒有其他機師可執勤為由,讓該航班延誤三小時以上,持續安排該名外籍機長每20分鐘酒測一次,到第8次終於驗得酒測值為0後,就讓該機長飛至安克拉治。機師工會表示,自長榮航空開航以來,三十多年來都是嚴格遵守「酒測零檢出」政策,意指只要受檢者讀值超過0%,應立即解除職務,靜待內部審議委員會調查。而過往此一辦法與酒測標準在每一位機師/員工身上都一體適用,從無例外。機師工會表示此次外籍機師酒測未過,首次驗出數值0.23時,已明確違反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199條第四項規定,「不得從事相關飛航作業」。過往若是本國籍飛行員發生類似狀況,早就已經被免除該航班職務且立即開除,更讓工會與機師們難以忍受的是,根據工會瞭解,此一外籍機長在該趟執勤返回台灣後,航空公司也未立即召開任何人評會或做出相關懲處與舉措;直到該外籍機長持續執勤了近兩個月後,因為這起事件於公司內部發酵,航空公司才計劃在6月底時召開人評會將該外籍機師開除。此外,根據工會所得到的資訊,長榮航空例行提報至交通部民航局的每月酒測執行報告中,5月份紐約外站酒測飛航組員執行33人次,不及格人數居然是「0」,顯然是刻意隱瞞,如今此案已經媒體披露證實,工會要求民航局立即調查並懲處。立法委員陳椒華指出,環保署性騷慣犯在擔任三級機關首長期間就有許多性騷擾傳聞,環保署發聲指出,委員稱環保署某三級首長及其他職務任內,涉及性騷事件,將再次審視先前政風調查結果,如有新事證亦將重啟查證程序,以回應委員指教。環保署表示,對於委員關心環保署組改後人事安排,由於指涉內容均屬影射,且未具名指稱,此事已影響環保署機關聲譽,及同仁工作士氣。如委員有具體事證,請提供環保署進行查證;若確為性別平等事件,必將移送環保署性騷擾防治申訴調查小組處置。環保署另表示,在行政院刻正考量未來環境部相關人事之際,環保署尚無立場回應,有關署長張子敬是否為首任部長人選,亦或內部同仁是否隨著升格改制而升官等議題,行政院必會有考量,尊重府院正式公布結果。
基隆查緝隊2偵查員酒駕被逮 沒通報還竄改派車單 海巡署回應了
海巡署基隆查緝隊日前2隊員被查獲酒駕開公務車,兩人未上報實情,還偷改派車單的里程數,想蒙混過關。海巡署長周美伍聞訊震怒,要求依規定嚴逞。基隆查緝隊55歲黎姓偵查員3月15日駕駛公務車,載著另一名40歲游姓上尉。兩人行經台北市承德路三段時,遇到警方攔檢,黎男身上散發濃濃酒味,經查酒測值0.2 mg/L,因此當場查扣車輛並開單告發。黎姓偵查員以為罰錢事情就解決了,所以沒向上級說明酒駕事實,還與同夥竄改派車單的里程數,想蒙混過關,直到21日遲報出勤,才被上級發現。對此,海巡署偵防分署今日發布聲明稿表示,昨日下午1時許接獲相關通報,立即指派督察單位前往該隊調查,發現確有開公務車酒駕及派車不實之情事,已訂於3月24日召開人評會,將依調查結果檢討人員疏失,核予相關處分。偵防分署強調,對於同仁酒駕、風紀、品德及操守極為重視,一向採取 「零容忍」及秉持「勿枉勿縱、決不護短」原則嚴正處理,並要求各級主管及督察與政風人員,確實負起勤教嚴管責任,落實考核工作,發現違法、違紀徵候,將依法嚴懲不貸,以端正公務員廉潔品操。
小三親揭已婚夫偷吃內幕!狂寄「警界大騙子」明信片告發 渣警下場曝光
高雄偏鄉分局一名羅姓巡佐,不顧自己已婚,在國中同學會時,追求曾經同班的劉姓女子,2人交往近2年,羅警主動提分手,劉女認為被騙感情,多次寄「警界大騙子」等內容的明信片至分局,「婚外情」才因此曝光。分局調查羅警行為屬實,決議記小過2支且調至新興分局內派出所懲處。據了解,羅警在六龜山區的分局派出所服務,2年前因參加國中同學會,和劉女再次相遇,羅警雖然已有家室,但還是追求劉女,2人交往近2年後,羅警卻主動提出分手。然而劉女不滿遭到分手,認為感情受到欺騙,便多次將寫有「警界大騙子」的明信片,寄發至六龜分局,羅警婚外情才曝光,六龜分局立即展開調查。分局督察組調查後,認定羅警在有婚姻關係卻和劉女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傷害警察形象並違反夫妻之間的忠誠,已違反「警察人員與人發生不正常感情交往處理要點」的規定。分局召開人評會呈報高雄市警察局後,警局上個月決議將羅警記小過2支,並從六龜分局報調至市區的新興分局,並將他列為教育輔導對象。
稱懷孕女同事「屁股變大」竟丟了工作 工程師反告慘遭法官打臉
一句「屁股越來越大」的代價有多大?一名在半導體工作的懷孕女職員,遭男同事指臀部越來越大,氣得她請安胎假並申訴遭性騷,而因此被記大過的男同事,事後連番控告她與公司妨礙名譽,同時提出215萬求償。法院在近日駁斥男同事的指控,形同「法院認證」他性騷擾。據悉,這起發生於2020年1月7日的性騷擾案,因40多歲的製造工程師對女職員說:「妳變胖了,屁股也變大了,不要一直坐在椅子上。」讓女職員感到相當不舒服,其後除了向公司安全衛生室反應,下班後看醫生時也被診斷出「早期子宮收縮」,被建議安胎1週。女職員事後在請假的同時,也一併向主管報告遭到性騷擾。隨後男同事被性騷擾調查委員會認定性騷,人評會也認為他觸犯〈性別工作平等〉、〈職業安全衛生法〉等法規,決議記大過一次。不服公司決定的男同事,事後反控女職員「散播此事,妨害名譽」,並堅稱「屁股大」僅在表達關心,並無任何性意味與歧視,但檢察官認為,女方只是向公司反映,且公司的公告並未註明姓名和細節,予以不起訴。男同事在同年3月再以被處分後遭職場霸凌,要求終止勞動契約等理由向苗栗縣府聲請調解,其後經法官協調,男同事與公司達成非自願離職和1個月預告工資協議。怎知他之後又指控公司的性騷擾調查、處理人員未保密,導致其他員工知悉當事人身分,認為遭不法侵害名譽,對前東家提出「性騷擾事件不存在」、「妨害名譽」等訴訟,並要求賠償名譽損害215萬元。法官參酌公司調查報告、其他同事說詞,以及女職員稱「他不是第一次這樣」,和當下有同事提醒他用詞,但男同事仍用奇怪臉色與表情看她後。認為男方確實在主觀上造成女方不舒服,符合性騷擾的認定,且公司的調查和決議程序均無違法之處,並已充分顧及當事人隱私,最終駁回男同事的所有訴訟請求。
北市府PTT發文事件 調查12筆帳號「懲處6名員工」
台北市政府遭爆有員工在上班時間用PTT發表政治文章,引發討論。台北市議會13日進行「PTT發文事件調查報告」專案報告,對6名員工進行懲處,其中最早到職的員工為交通局林姓科長於93年到職;最晚到職的是公運處盧姓主任於110年12月到職。據《中央社》報導,針對日前的北市府PTT發文事件,台北市議會對公共運輸處政風室盧姓主任、交通局林姓科長、工務局新建工程處黃姓員工、台北市會展產業發展基金會林姓員工、秘書處陳姓員工、觀光傳播局宋姓員工共6名員工進行懲處。北市府資訊局長呂新科指出,這次調查的帳號有12筆,台北市會展產業發展基金會林姓員工有3個帳號LovError、going70、going90;交通局公運處員工帳號為sinju1204;衛生局員工帳號為troubleling;秘書處員工的帳號為a45806722;觀傳局員工帳號為SagaCandida、Peterloo、Adlib;交通局員工帳號為Kuloda,另外有2個帳號無法追查,分別為Tapqou和magelinus。經人評會調查發現,台北市會展產業發展基金會林姓員工從102年到職到今年5月,發了794篇文章,有205篇是在上班時間發的,3個帳號的註冊時間都是到職前。林姓員工坦承有在上班發文並願意承擔責任,記過2次,工作調整為外勤,年度考績丙等無年終獎金。交通局表示,林姓科長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上班時間在PTT發文,107年選舉期間曾針對選舉文章回文,也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記過1次。盧姓主任和觀傳局宋姓員工、秘書處陳姓員工,因為在上班從事與業務無關行為,皆記申誡2次;新工處黃姓員工記1次申誡。
台開挖錢坑2/虧損近億元不痛不癢 眷宅社官官相護替理事主席加薪
「國軍軍眷住宅公用合作社」(眷宅社)在眷村改建中累積約10億元資產,用來投資房地產和活化資金,並將收益照顧軍人(眷)及榮民(眷),但眷宅社總經理應亞明控訴,社內資產遭台開總裁邱復生掏空9000萬之外,他更疑似擋人財路,被如今理事主席鄭昇陽無理由解職,鄭昇陽還為自己「加薪」,如今每月退休金加上眷宅社薪水恐直逼20萬元。本刊調查,鄭昇陽曾任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副局長,於2016年退休,以榮民身分加入眷宅社,在2020到2021年擔任眷宅社總經理,在其任內與邱復生共同投資花蓮新天堂養生行旅,該合約總額為1億5000萬元,但眷宅社卻並非採用工程上常見的「蓋到哪付到哪」撥款方式,簽約後2個月即「預付」9000萬元。「應該就是擋人財路吧,不然我才上任3個月,為什麼要逼我走。」應亞明苦笑表示,他今年1月上任後清查眷宅社所有投資案,發現台開的合約大有問題,深入調查驚覺弊案叢生,他為此提報人評會,得到人評會同意後開除了當時的法律稽核室魏姓主任,並要求與邱復生開協調會,正當他準備採取進一步行動時,他的總經理職務卻遭解除。原來和邱復生簽約且虧掉9000萬元的前任眷宅社總經理鄭昇陽,今年選上眷宅社理事,並被推舉成理事主席,並在4月7日召開第一次理事會議,他在會議上提案解除應亞明的總經理職務,而理事多與鄭昇陽交好,14人中有8人同意、3人反對,另3人則離席或不表態,應亞明就這樣不明不白被拔除職務,反倒是被開除的魏姓主任又經理事會表決同意恢復職位。 眷宅社一位王姓理事表示,鄭昇陽去年與邱復生共同投資,此後台開連續爆出財務危機,鄭昇陽卻毫不緊張,他除了簽約前的場勘外,此後就不曾到花蓮工地監工,理事會也因此案而不續聘鄭擔任總經理,而應亞明是透過理事會表決同意擔任總經理,鄭昇陽卻以「遴選未公開為由」解職應亞明,種種行徑可說是荒謬至極。更扯的是,鄭昇陽在理事會上的另一個提案竟是為自己「加薪」。眷宅社理事是無給職,只能拿每次開會2000元的車馬費,僅理事主席有薪水,每周駐社3天可領6萬元,鄭昇陽則提案改成每周駐社4日,薪水則調高到8萬元,在「球員裁判都是自己人」的官官相護情況下,再度得到10票同意通過。據了解,鄭昇陽是少將退伍,每月退休俸約在11萬元上下,若再加上眷宅社的薪水,等同他退休後月收入直逼19萬元,比他在職期間的薪水還要高,應亞明也質疑國防部雖然有私下派員在眷宅社「駐點」監督,卻放任鄭昇陽為所欲為。眷宅社至今累積約10億資產,主要用來投資房地產和活化資金,並用收益照顧軍人(眷)及榮民(眷)。(圖/張文玠攝)「我只是想要做事,想要服務社員、保護資產,如今卻好像成為了眼中釘。」應亞明無奈表示,他當初經過嚴格的身分考核才擔任總經理,照理而言,他只有在違反專業經理人的契約規定,與違反善良風俗和涉犯民刑事案件時才能被開除,鄭昇陽卻粗暴行事讓人難以想像,他希望相關單位能介入調查,別讓社員資產成為不肖人士牟利的目標。邱復生表示,確實有養生村的投資案,但他目前已不處理相關事宜,應去詢問負責人;台開代理董事長吳子嘉則回應,一切皆依照合約進行,如廠商對台開有任何疑慮,歡迎直接與他聯繫討論。眷宅社理事主席鄭昇陽表示,該投資案是經過理事會同意後,在雙方律師的見證下簽訂,也附上了債權保障與抵押品,而合約時限也尚未到,雖然公司母體有他們的問題,但目前沒有任何違約情況。鄭昇陽提到,解除總經理職位是因當時未經過公開遴選,應亞明是由理事推薦後經理事會表決擔任,內政部認為此舉違法,理事會這才決定要重新徵選總經理,也歡迎應亞明來報名。他也強調,增加駐社天數並非自肥,是因社務繁忙,在選理事主席時就有理事提出,他是在此案通過後才擔任主席,他認為自己讓虧損18年的眷宅社轉虧為盈,領這筆薪水絕對能通過檢驗。倘有軍官不幸為國捐軀,如飛官墜機殉職,眷宅社也會向英雄悼念致意,並提供家屬慰問關懷。(圖/眷宅社提供)
不滿勤務調動安排 保七總隊警察深夜反鎖槍械室發文喊冤
位於台中的保七總隊19日晚間發生意外,第三大隊第二中隊中隊長莊理德疑似不滿職務調動,於19日晚間將自己反鎖在槍械室中,除了拍攝影片與發表聲明在媒體群組外,同時也呼籲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能夠出面為他主持公道。目前已有其他警察到場介入處理。根據媒體報導指出,保七總隊大三大隊副大隊長蔡耀庭表示,莊理德疑似因為其他因素,再加上臨時調動到北部,因此心生不滿,於是將自己反鎖在槍械室中抗議。目前隊上除了向其他警察求救之外,同時也聯繫了莊理德的家人,希望能幫忙與莊理德協調。目前莊理德的情緒仍算穩定,但不清楚莊理德手上是否有槍械,但對上所有的槍械彈藥都在槍械室中。而也有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在19日晚間23點左右,後來大隊幹部在20日2點45分左右對莊理德說明,並且了解莊理德的訴求後,莊理德已於20日3點05分離開槍械室,整起事件並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保七總隊方面將會針對莊理德所提出的建議進行工作改進,至於莊理德將自己反鎖在槍械室中所涉及的違規事宜,保七總隊後續再行議處。莊理德聲明全文如下:波麗士大人維護了社會公平正義,那誰來維護我們波麗士大人的職場公平正義?又有誰來制裁權力霸凌的上位者各位媒體先進大家好,我是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中隊長莊理德,因為總隊長官長期縱容匿名檢舉,姑息養奸導致我們第三大隊的歷來幹部若是加強內部管理,就遭受匿名檢舉,下場永遠是幹部被處分、調整職務及服務地點,我現在是歷來第三位幹部,準備即將被調走。但是我沒做錯什麼,只因同仁匿名檢舉主管外出洽公,臨時受邀餐敘,第1次是外出採橘子準備給北上支援機動保安警力同仁當慰問物品,從以前同仁每次外出支援機動保安勤務,我都會自掏腰包購買物品慰問同仁,此次也不例外,只是碰巧同事的同學來電受邀採橘子,適逢中午用餐時間,一起用餐如此而已。另外1次是單純拜訪某位分局長,也是適逢中午用餐時間臨時受邀餐敘。且警署訂有「員警飲用酒類禁止服勤規定—第四條規定(員警因醫療或公務所需,而有必要於服勤時間飲用酒類者應經主官、主管或其職務代理人核准),已明文規定正、副主管因公可外出洽公餐敘)。況且都是現在總隊行政處分、調地(3月18日通知我,3月22日調臺北總隊部)、調整為非主管職務,三箭齊發,且有總隊長官在人評會抹黑我,試問,對我做出批評的人,你真的了解莊理德這位幹部嗎?因為本次的處分不符規定和比例原則,且完全未考量我的家庭狀況,為了替自已爭公平正義,所以我現在把自已鎖在我們駐地槍械室內,領槍彈準備使用最激烈的手段來替自己遭受職場權力覇凌平反。並將我們總隊的內部問題突顯出來,也要讓世人知道督察系統是多麼喜歡姑息養奸,揣摩上意,處分了事,與明朝東、西廠無異。我們總隊長叫李政曉、督察長叫林崇志,他們覺得幹部會被檢舉,都是幹部的問題,所以處分幹部、調走幹部,給匿名檢舉者有交待就好了。第三大隊幹部曾因為加強案件偵辦進度及內部紀律管理,就被這種同仁匿名檢舉,導致調整服務地點的幹部,有現任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大隊長,第二大隊第一中隊長,現在換我了。現任的總隊長李政曉、督察長林崇志,請問你們自從調查我被匿名檢舉的案子後,你們有想過、問過,為什麼第二中隊檢舉案會這麼多?我想警界最不需要的是你們這種幹部長官,恭喜你們又要升官了。以下我反映幾個問題:第一、 員警座談會你們在各大隊開過幾次?總隊長官你們了解各大隊同仁需求嗎?還是只是蒞隊督勤報加班費,同仁反映的問題充耳不聞。或者利用督勤時,遍訪總隊所屬的風景名勝小隊駐地,喝完茶又沒事了。第二、 你們知道我正在處理第二中隊同仁在外偵辦案件的風紀問題嗎?所以我活該被匿名被檢舉。第三、 你們知道同仁私下向我反映有勤務勞逸不均及加班費不公平的情形,我立即調整中隊同仁加班費額度後,並預先律定三個勤務方案給那位同仁選擇,所以我活該又被匿名被檢舉。第四、 你們知道我110年8月23日受任為中隊長,對於案件輪分機制、內部管理及風紀等問題一直在修正改變,去年考績,並不是小隊長以上幹部都有,所以我活該被匿名被檢舉。第五、 環保署支應第三大隊的刑事辦案工作費不足,您們知道嗎?你們只會在總隊會報說請大隊長去協調,試問層級對嗎?第六、 歷年來整個總隊行政獎勵和年終考績名額,辛苦的第三大隊同仁並沒有獲得應有的報酬,已經向總隊督勤人員反映多次了未果,你們知道嗎?第七、 我們第二中隊今年三月的刑事辦案工作費分配額度已被同仁申請完了,接下來的案件,無刑事辦案工作費可使用,你們知道嗎?第八、 只要刑事辦案工作費分配額度不足,遇案我就去協調他單位支援刑辦費,讓同仁偵辦案件無後顧之憂,你們知道嗎?第九、 我去拜託南投環保局長支援我們同仁偵辦南投轄內環保犯罪時,支援刑事辦案工作費,你們知道嗎?第十、 第三大隊的同仁是保七總隊最忙的,加班費卻與其他輕鬆大隊長期每月領相同,同酬不同工,人員一直往其他輕鬆大隊調。你們督察人員蒞隊督勤跟你們反映建議第三大隊偵辦案件的同仁每月加班費,應比照縣市勤務繁重程度分級,高於其他大隊,這樣或許還可以留得住人員,曾向你們反映,結果雙手一攤,說沒辦法。第十一、 我們的蒐證器材不足且老舊,總隊說沒經費,又是沒辦法,升官你都有辦法找得到人提拔。這種就沒辦法。我自已購買偵蒐器材給同仁使用,你們知道嗎?第十二、 為了讓同仁認識新的偵查工具、方法,我從擔任警務員時,就自掏腰包辦理各項講習訓練,不時請相關人員來隊教同仁偵查方法及偵查工具使用,你們知道嗎?第十三、 同仁偵辦案件遭遇瓶頸,我就立刻找友軍單位協助,你們知道嗎?第十四、 連最基本的DV攝影機不足,我去他單位協調商借,你們知道嗎?第十五、 我們沒有警友會支援,所以去年第二中隊與友軍單位辦理尾牙,因怕匿名檢舉經費使用問是,我自掏腰包拿4萬5仟元贊助,平時還要用自家摘種的水果與各單位禮尚往來,你們知道嗎?第十六、 專案勤務我總是不分晝夜現場帶班,總是最晚睡最晚休息,你們知道嗎?我想你們不會知道的,因為你們只在乎下一批升官圖有沒有自已的名字,怎會去了解莊理德是什麼樣的幹部!反正幹部被檢舉,把他調走就沒事了。第十七、 我的訴求很簡單1. 我上面所反映的問題,請警政署及總隊長官重視,佔高階職缺卻消極不解決,每日總在想何時可以升職,尤其是總隊長、督察長,你任內槍枝走火案後,你真的有認真了解到問題所在嗎?還是不讓新聞媒體知道,不要報導就好。2. 勞請監察委員調查本案有關幹部外出洽公的規定(員警飲用酒類禁止服勤規定)是否有被落實承認正視,明明有規定以可外出洽公,也依規定口頭報准及簽出,督察系統卻不引用承認,硬要找規定處分和調地、調整職務。3. 我並非酒後駕車或是貪污瀆職被調查,為何處分如此重,符合比例原則?明明有人建議不宜處罰這麼重,為何督察長、總隊長二人早有定見。是有人想要這個職位離家近上班嗎?4. 總隊在調查處理匿名檢舉時,是否硬是安上罪名,反正敢異議的幹部同仁不多,本案有無依警察機關受理匿名檢舉的相關規定處理?5. 有同仁向我透露,本案人評會是由總隊長、督察長少數寡頭就決定了,既然你們會幫另外一位同仁想到可以離家近來擔任中隊長。為何就不能幫我想一下,我有一位領有殘障手冊的老母親,此次調動及行政處分大重了,將使我原本的平順和樂的家庭運作陷入困境。況且我自認我都是以中隊利益作出發外出洽公,無個人私益,青天可鑑。6. 不要對我和我的家人做出不正確的人格批評抹黑,我們家人很正常,不正常的是高層息事寜人、姑息養奸,只會安撫處分幹部給匿名檢舉者看,進而造就這種爛文化,。試問對我做出批評的總隊長官,你真的了解莊理德這位幹部的工作態度嗎?7. 最後我想說的是,我真的很想把這個中隊帶好,這個職位也符合當初考警察大學前在臺南天公廟所許願的內容,可以替國家社會盡一份心力,也不致於尸位素餐,我熱愛現在這個工作,因為這份工作可以達成馬斯洛自我實現的快樂。8. 最後,是誰把一位想做事的中隊長逼上絕路,讓他使用這種葬送仕途的方式抗議,大家好好想一想!原本想說有關於中隊隊務發展短、中、長程,我有一系列的想法做法,但終究不敵小人的匿名檢舉,加上督察長、總隊長的怕事息事寜人的做法,我真的不甘願,也不願再忍受無理處分委屈求全。在此我想請媒體記者朋友們,幫我一個忙,如果您們認識監察院蔡崇義、王美玉2位委員,幫我聯繫他們,請他們受理調查我的調動、懲處案,我現在只能相信監委獨力調查,才有可能遏止第三大隊內這種長期以來以卑劣手段匿名檢舉幹部,逼走幹部的行為。因為每次幹部只要稍微要求管理,要求辦案品質,同仁就使用匿名檢舉達到個人的勒索行為。現在我把自已鎖在我們駐地槍械室內,準備使用必要的手段來替自已爭公平正義。如果我的訴求未獲監察委員受理或外面的同事如果想強攻進入,我會使用必要的反制措施。我現在需要的是正義、耿直、安全、理性、同理心的對話。請不要驚動騷擾我的母親和我的孩子和我的家人,我到死都是第二中隊認真負責的中隊長,沒有人可以使用這種不公不義、不名譽的粗暴方式將我調動,警察幹部如果沒是非,就跟尸位素餐沒兩樣。今晚把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喜歡籍匿名檢舉弄走會管、敢管的警察幹部歪風做一個了結。天道酬勤、德不孤必有鄰。
台東軍人酒駕釀車禍 部隊將開會汰除
陸軍台東地區指揮部呂姓下士,大年初四上午宿醉騎乘機車,行經台東市民航路與綏遠路路口,與1輛自小客車發生車禍,雙方均無明顯外傷;呂男經酒測值0.30毫克已超標,警訊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東指部表示,已將呂員記3大過,本月7日將召開人評會汰除。東指部表示,所轄台東地區指揮部呂姓士官4日休假期間,騎車行經臺東市區時,遭人駕車追撞,經警方酒測超標,隨即依法偵辦。部隊對於酒駕肇事三令五申要求,只要被測得任何酒精成份,就算只有0.01也不寬貸,依規定就是勒令退伍。警方調查,呂姓騎士在台東服役,前一晚曾和友人小酌,休息一晚起床後騎車出門,沒想到行經台東市民航路口時,與陳姓駕駛自小客車發生車禍;事發後警方到場,沒想到呂男前一晚所攝取酒精仍未完全代謝,酒測值0.30毫克超標,並將面臨遭部隊汰除命運。
「金防部政戰少將」遭火速調離前線引揣測 陸軍:違反營外男女分際
陸軍發生將領疑涉不當男女關係的重大軍紀案件。原被看好軍旅生涯可更上層樓的金防部政戰主任劉強華少將,因涉及「違反營外男女分際」醜聞,觸犯「天條」,前天遭國防部火速撤職,自金門帶回台灣,暫調陸軍司令部委員接受調查。軍方說,全案是陸軍主動察覺調查,對於高階軍官不當行止,將秉持「毋枉毋縱」原則,絕不寬貸。圖為金防部戰車營操演的畫面。(圖/報系資料照)觸犯不成文天條 軍旅生涯恐畫句點劉強華是政戰80年班畢業,從初官起幾乎都在後備指揮部任職,近年派駐外島,曾任澎防部政戰主任,2019年6月調升金防部政戰主任。由於後備出身的政戰軍官已許久未晉任將官,2019年7月劉強華晉升少將令人刮目相看,特別是國軍現全力強化後備戰力,蔡英文總統昨天才主持「全民防衛動員署」揭牌典禮,若劉不出事,仕途無可限量,如今只能黯然退伍。謹小慎微講規矩 地方對他評價不差據悉,劉強華近日曾被軍方單位約詢,前天自金門被帶回台灣,降調陸軍委員,昨天即在軍中傳開。因案情不明,只知有「不當接觸」,而陸軍與國防部因案情調查中未多說明,因此一度傳出劉涉及與大陸人士「不當接觸」遭拔官。至昨天傍晚,陸軍終主動發布新聞稿,言簡意賅說明劉因疑涉違反「營外」男女分際遭暫調委員,接受調查;新聞稿特地提及「營外」男女分際,就是涉及民間,非營區內長官部屬的男女不當關係。將官涉男女不當行為丟官。(製表/中國時報楊孟立、呂昭隆)金門縣政府和當地鄉鎮長對劉強華的評價不錯,凡涉及民事業務,無論大型廟會醮慶派兵員添熱鬧、軍機載送民眾後送就醫等等,劉都以「軍民一家」立場,想方設法協助。劉強華出事,金門地方人士非常震驚,認為他個性謹小慎微、做事講求規矩,即使兼管民事,偶爾需與地方往來,但吃飯對象十分「挑人」,每次都先再三詢問,稍有不妥就不出席,如今卻傳出違反營外「男女分際」,讓人深感意外。老長官訝異 應該不會那麼嚴重才對國民黨前金門縣黨部主委林芳旋任後備司令部北區指揮官時,劉係其下屬的花蓮後指部處長,在老長官的眼中,是忠厚、老實,做事一板一眼的人,對其突遭撤職調查十分訝異,直說應該不會那麼嚴重才對。依軍中不成文的規矩,高階將領碰女色或發生男女不當關係、違反兩性營規,就是觸犯「天條」,沒有第二條路,只能結束軍旅生涯。事實上,近年高階將領涉不當男女關係,或違反兩性關係騷擾女性部屬,都是調任委員退役。劉強華與近年類案較不同的是,劉是營外男女關係,其他多是營內案件。近年因涉違反男女分際遭拔官、調任委員退役的將領,包括2019年,1名曾為空軍募兵代言的貌美女兵,長期遭林姓少將性騷擾,不但要求女兵陪同夜跑,逼錄影唱歌給他聽,甚至要女兵自拍上傳「沒穿衣服」照片,且有多名女部屬受害。儘管林稱是與部屬「開玩笑」,空軍司令熊厚基上將大為震怒,人評會認為林有失官箴記大過,調空軍司令部委員。涉男女不當行為丟官 陸海空統統有2015年,陸軍東引指揮部指揮官楊姓少將酒後失態,藉口調查女官隊衛哨排班,直接到女官隊宿舍,見到女性袍澤無論是官或兵,就「手舞足蹈」衝上去;當時的陸軍司令即現任國防部長邱國正,獲悉後大怒,經調查屬實,撤除楊的指揮官職務,並調任陸軍教訓部委員。2014年,海軍261戰隊長李姓少將帶領敦睦艦隊訪問友邦索羅門群島時,出席晚宴喝到酩酊大醉,於離開時擁抱女賓,經海軍調查屬實,在李返國後給予兩次申誡懲處,拔掉261戰隊長職務,改調海軍司令部委員。
從軍19年「再8個月退伍」…空軍士官長酒駕自撞 千萬終身俸掰了
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一名士官長日前酒駕,被記2大過,之後2度被人評會評鑑不適服現役,強制退伍。由於他再過8個月就要退伍,若遭汰除,將拿不到千萬終身俸,因此提出訴願;被駁回後,他又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軍方經評估所作出的懲處並無不當,全案確定。判決書指出,士官長2018年11月1日清晨6時15分駕車返家途中,自撞路邊花圃,經警方酒測,酒測值結果為0.37毫克。之後士官長被記2大過懲處,不僅如此,11月13日、12月22日人評會均評鑑其不適服現役退伍,自2019年2月1日生效。士官長主張,自己從軍已有19年,戮力從公,從無遲到或任意不到班之情事,不論績等、思想、品德、績效、才能、學識均為甲等或甲上,並多次獲記功及嘉獎,實因一時疏忽而酒駕,由於所犯情節輕微且無公共危險罪等前科,因此獲緩起訴處分確定。他認為,自己已表達深刻反省,軍方以記過或調職處分,即可達懲處目的,無須以最嚴厲之方法,命他不適服現役退伍,原處分顯然違反比例原則中之必要性原則;士官長說,再服役8個月即可退伍,如今被汰除,影響的不僅是工作權,還有終身俸的權利。高等法院認為,士官長人評會都有到場陳述意見、答辯,因此判他敗訴。士官長不服,提出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官審理後認為,原處分於法並無違誤,維持原判決,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