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同意權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0/346200/sm-d7ecd4fef49238d0a381f5fe473f37b4.png)
黃國昌喊延會查NCC 民進黨:人事提名早已送到但被擋在程序委員會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28日表示,將於7月12日的院會提出延會,並調查NCC人事權等案。對此,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NCC人事提名早就送到立法院,程序委員會還擋著,若希望進入審查的階段,民眾黨也應該要國民黨不要再繼續擋案。黃國昌表示,今日上午民眾黨團晨會討論,決定7月12日時會要求再度延會,黨團也認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生效後,並宣布有兩個重要議題要處理,第一是鏡電視案,第二是綠能光電弊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日召開「藍白詐騙政黨攏係假的 抹黑造謠 莫此為甚」記者會。針對今日民眾黨於記者會中表示,將要求立法院再度延會,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這次延會至7月16日,到總質詢結束還有兩天院會時間,這中間很多法案必須處理協商,至於同意權行使,臨時會再來舉行,不知道藍白看法如何,有提出協商再來談。至於人事同意權行使部分,柯建銘說,臨時會再來舉行,不知道藍白看法如何,有提出協商再來談。吳思瑤則表示,NCC人事提名早就送到立法院,程序委員會還擋著,如果民眾黨希望進入審查階段,是不是民眾黨也應該和國民黨不要繼續擋案子。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48/345648/sm-5e714a950d8113bb7e021f926fee076b.jpg)
民進黨團聲請釋憲提七大理由 柯建銘:憲法已進入ICU
總統賴清德24日簽署《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修正案,法案公布3天後,也就是26日即生效。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書記長莊瑞雄及司法委員會召委鍾佳濱今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提出七大理由,宣布聲請釋憲。民進黨團表示,藍白毀憲亂政,企圖讓立法權一權獨大,透過修法偷渡修憲,製造憲政怪獸,這已經侵犯到行政權、司法權與監察權。柯建銘表示,今天絕對不是捍衛憲政而己,而是搶救憲政及民主城堡,憲政已經失血,憲法已經進入ICU病房,即將要裝上葉克膜,這是關鍵時刻,我們要搶救憲法。他強調,這一定要暫時處分,因為毀憲亂政的效果已實質衝擊國家憲政體制,而且涉及國家安全。吳思瑤也說明釋憲七大理由,一、 權力分立為憲法秩序基礎,憲法並未建構國會優位之憲政體制,立法權行使時有其界限,二、 立法程序有重大明顯瑕疵,應屬無效,三、 國情報告之規定,牴觸國家權力分立原則,四、 藐視國會罪相關規定,牴觸權力分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比例原則,五、 人事同意權規定違反權力分立原則、比例原則、侵害被提名人之隱私權,六、 調查權行使相關規定違反權力分立原則、違背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七、 聽證程序相關規定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侵害人民訴訟權,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有違。莊瑞雄說,進步國會跟開放國會是國人期待,相信也是立院該有的基本素養,從這次國會擴權法案在司法法制委員會五十五個條文中,沒有一個條文進入逐條實質討論,違背立法程序的正當性原則,任何國人看到、不用到大法官,大家都認為程序有重大瑕疵,當然無效。相信該法令通過後無法通過憲法法庭大法官檢驗。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61/345561/sm-c8b96f68135884720df1d81ea7a821c2.jpg)
國內政論節目有陸媒盯哨?羅智強痛批綠營搞「王立強2.0」 志在護航NCC
國內某電視台製播的政論節目,被綠媒指有大陸官媒駐台記者高度參與,引發熱議;雸被點名的電視台則反駁「毫無根據,純屬杜撰」,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痛批,這根本是綠媒炒作王立強2.0再版,NCC現在人事同意權、組織法修正案都在立法院,所以抗中保台項莊舞劍,志在護航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圖/報系資料照)羅智強今(25日)在《新聞大白話》節目提到,「這麼大個事情,你好歹放個真實照片,不要用AI示意圖嘛」!他指出,這家綠媒過去有豐功偉業,就是過去自己在總統府時,該綠媒出過一條新聞,稱時任總統馬英九在高速公路與民爭道,有路肩不走?他拿一張真實照片,旁邊竟然P圖了一條路肩在上面,一個不存在的路肩,直接頭版造假,「結果那條路肩是他『自由』發揮,他自己畫上去的」!羅智強表示,「所以我跟各位講,你信他?這個報紙你信他?」,他更表示,「記不記得王立強?20幾歲的中共情報頭子?好威風!指揮整個大東亞地區情報系統?全部他在扯」,羅智強直指,包括前總統蔡英文也出來附和,「民進黨整個府院黨媒,全部開始開戰,跟現在完全一模一樣,王立強2.0再版而已」。羅智強直言,「那請問最後是怎樣?王立強就是世紀大騙子!民進黨摸摸鼻子,當沒這件事,反正選舉贏了」!他還指向心夫婦被扣在台灣好多年,「你倒楣啊!選舉我選贏了,不然你要怎樣?這件事我跟你講,很簡單,就是造假」。「陸媒記者來,請問是誰准許?不要以為陸委會吃素的,今天陸委會要准到台灣來,所有行程他掌握得清清楚楚」!羅智強更表示,不要以為一個政論節目,所有來賓、主持人、製播、行政人員,還有包括製作群、記者,牽涉多少人,「你搞一個人來「盯梢」、製播內容監控?『那個政論節目腦袋傻了啦!』說今天有人參訪什麼的,有可能。講白了,民進黨又在吃抗中保台這帖藥、這道菜」。羅智強強調,揶揄NCC已經眾人撻伐了,因為NCC就是一個箝制新聞的黑手,外界已經要開始來對NCC治理、要調整NCC的組織法、包括衛廣法等等,因此這則消息選在這個時間點曝光的原因?就是幫NCC人事護航,「因為現在NCC有2件事情在立法院裡面,第一個人事同意權,第二個就是NCC組織法的修正案。所以項莊舞劍,志在護航NCC,就這麼簡單」。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49/345549/sm-2901a20fdd0e46481acc30415de22afd.jpg)
陸官媒盯梢台灣政論?羅智強痛批造假 欲製造王立強案2.0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天表示,綠媒報導有大陸官媒記者到台灣,「盯梢」政論節目是否「按照腳本罵民進黨」,但整篇內容根本就是造假,因為大陸記者要到台灣採訪的行程,陸委會都全程掌握,難道綠媒是暗示「陸委會其實是吃素的嗎」?羅智強還說,請綠媒不要再「自由發揮」,大家都還記得王立強案,當時蔡英文總統以下府院黨全部出來附和、藉該案牽拖在野黨,但如今王立強案「安在」?王立強就是世紀大騙子,後來民進黨也就摸摸鼻子當沒事,只有倒楣的大陸商人向心被迫留在台灣多年接受偵訊,最後居然也是無罪,難道向心夫婦的人權就不是人權嗎?難道民進黨都沒學到教訓,現在還想繼續搞王立強2.0版?他指出,民進黨大概認為大選贏了就好「要不然你想怎樣、能奈我何」,但事實還是要說清楚,就以台灣的政論節目為例,以來賓、主持人、攝影、製播、行政人員,記者,不知有多少人共同作業,綠媒指大陸官媒就派一位大陸記者,到台灣盯梢,就能監控製播有無按照腳本做,這種說法難道是傻了嗎?如果勉強說她們到台灣參觀製播過程還有可能,光靠大陸一名記者就想監控政論節目整個流程,怎麼可能?他直言,這就是民進黨又繼續吃「抗中保台」的藥,眼見NCC是箝制新聞的黑手,全民撻伐,在野立委要開始修法改革,調整NCC 相關法律,這個時候,綠媒配合出手,目的很明顯就是民進黨要替NCC護航,爭取NCC委員人事同意權闖關,NCC組織法則不要修,讓綠營繼續牢牢掌控NCC,藉以控制媒體,繼續攻擊在野黨「項莊舞劍、志在維護NCC」。TVBS「新聞大白話」主持人王淺秋也質疑,綠媒報導沒有現場照片,只用AI示意圖取代,已有爭議,但更嚴重的是,被綠媒指射的大陸官媒記者,其實是一名女性,但是綠媒的AI示意圖中,大陸官媒記者居然是男性,難道綠媒報導前都沒有查證,陸官媒記者究竟是男是女?當報導內容都還不清楚,民進黨立院黨團卻已經大開記者會呼應,這不會有問題嗎?媒體人陳揮文直言,如果綠媒報導屬實,民進黨政府早發動檢調突襲,如果證據確鑿,為何綠媒報導都不敢寫是哪家電視台的政論節目,綠委沈伯洋不是說他兩個月前就知道?這麼嚴重的事情,沈立委怎不馬上通知檢調、國安局,卻讓大陸記者採訪期限到期後「目送大陸記者離開」,這不是很奇怪?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67/345167/sm-0415d9b34f07ff1272f0f0802ebe0376.jpg)
總統府聲請釋憲! 律師指出修法6大爭點混淆《憲法》
總統賴清德24日發表上任後首次敞廳談話,以「守護憲政 保護人民」為題,宣布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與《刑法》修正聲請釋憲。受邀出席的律師洪偉勝指出修法6大爭點,其中包含要求總統國情報告並接受質詢,侵害總統的人事主動形成權,程序上更違背公開透明原則,希望大法官協助釐清是否能夠允許回到萬年國會時代,數人頭決定重要法律規範。洪偉勝說明,針對此次修法可能違憲的爭點。他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中,將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義務化、定期化、常態化、質詢化的做法,在沒有修憲的情形下改變了《憲法》的規定、安排,而有違憲之情形。他說,首先,從文義觀察,《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但是無法得出立法院因此有提問的權力,更沒有總統因而有答詢的義務。其次,從歷史考察也可以看出,當年《增修條文》規定「國民大會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並檢討國是,提供建言」,目的不是在質詢總統,更重要的,後來《增修條文》將聽取國情報告的機會移歸立法院的時候,還將本來條文中「檢討國是、提供建言」的規定刻意刪除,目的就是作出區隔,但這次的修法,顯然擴張了當時刻意不賦予立法院的權力。洪偉勝再指出,我國在1997年修憲之後確立了雙首長制的憲政制度,《增修條文》明文規定,由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並接受立法院的質詢。他說,本次的修法顯然混淆了這個《憲法》上面所刻意做出的權力安排,混淆了總統的國情報告與行政院對立法院提出的施政方針與施政報告,以及由行政院接受立法院質詢、對立法院負責的憲政制度。他補充,在該法第15-2條把行政院所負責的國家重要政策議題也納入國情報告的情形,本次《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未經修憲程序,實質變更《增修條文》第4條第3項憲法安排,已違反《增修條文》第4條第 3項的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之規範意旨及目的,牴觸《憲法》就總統權力、中央政府體制之安排,與《憲法》所定權力分立、責任政治,因而違憲。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洪偉勝說,關於人事同意權之相關規定,一方面設下了與總統提名人選的適任性並無必然直接關連的條件,除了設有罰鍰規定外,還明定其效果是不予審查、不行使同意權,使憲政機關可能因此無從行使職權、發揮功能,國家憲政制度之完整因而遭受破壞,逾越立法院人事同意權的界限,違反憲法所定的機關忠誠義務,並侵害總統的人事主動形成權。另外,在立法程序方面,他指出,這次的立法程序,整體綜合觀察下來,累積了許多未議而決的瑕疵,已經達到重大而明顯瑕疵的程度,尤其,相關法案最終是以無記名投票的舉手表決方式通過,在公報、議事錄上從未出現個別委員的決定紀錄,使國民無從具體瞭解個別立委的投票結果並追究責任,依照499號解釋的標準,已經違背了公開透明原則,逾越國會自律的界限與憲法所定民主國原則,因而違憲。此外,洪偉勝說明,本次立法另外涉及關於質詢、調查、聽證等規定,同樣有違憲爭議,不過受限於《憲法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可能難以一併由總統以憲政機關的立場來提起憲法訴訟,不過府方也促請憲法法庭,如果其他憲政機關有提起憲法訴訟的情形,能夠併案審查,然大家的意見都能夠一併交憲法法庭來參採。最後,他表示,考量到目前立法院已經有請總統赴國情報告的相關議案,隨時可能表決通過,導致總統有按照違憲的法律進行國情報告並接受質詢的情況,將嚴重破壞憲法當中的制度安排,同時,這種憲政體制、權力分立的破壞,一旦發生,就無從回復。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67/344667/sm-6b6be10d343e79bb916ef99fb5f17bd6.jpg)
在野黨不可能倒閣 蘇煥智:總統制的不信任案沒用
立法院21日表決行政院對「國會改革法案」的覆議案,在野黨先前喊話,若是覆議案不通過,行政院長卓榮泰應下台負責,綠營則反嗆,藍白可以提出「不信任案」。前台南縣長、台灣維新召集人蘇煥智指出,雖然目前藍白在野聯盟,絕對有能力通過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但若通過,總統只需另外提名行政院長就好,還有解散國會、重新改選的權力,而重選不僅要花費大量行銷宣傳經費,在目前社會氛圍下,選舉對在野黨未必有利,藍白應該不會提不信任案。蘇煥智指出,1997年7月時任民進黨許信良主席配合已故的前總統李登輝修憲,取消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人事同意權,卻換來一個毫無作用的「不信任案」,是一次非常失敗的修憲政治交易。他解釋,因為把《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3款規定的這個「不信任案」用在總統制,其實是牛頭不對馬嘴,一般「不信任案」只有在「內閣制」的國家,才有實質作用。蘇煥智指出,內閣制「解散國會」重新改選,如果取得多數黨,就可以取得執政權,當然有實益;但在總統制下,就算通過「不信任案」倒閣,對總統權力毫無影響,政府的權力仍在原來的執政黨手上,總統可以重新任命行政院長及內閣,反而是在不信任案通過後,總統可以解散國會,逼迫立法委員重新改選,所以立法委員提出「不信任案」倒閣成功,等於是拿石頭砸自己腳。「現在變成是國民黨的問題,如果他們不廢監察院,會與自己的國會改革有所衝突。」蘇煥智認為,民進黨可以針對國民黨反對廢除考監兩院,摧毀藍白合作推動國會調查權的正當性,將之批評為假改革。他認為,國會調查權的立法爭議,一方面也催生修憲廢監察院、考試院的新戰場,國民黨新生代立委提出的「廢院不廢權」訴求,就是修憲廢除監察院的一種創新訴求,值得贊許,如果能獲得國民黨內部支持,或許可以成為改革的契機。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48/344648/sm-ee82aeffc48dfff63c7caa8bdb373f5e.jpg)
憲政史上第14次進行覆議案表決 多數順利翻案
立法院於21日將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增訂「中華民國刑法」第5章之1章名及第141條之1條文,進行表決。此次提出覆議是憲政史上第14次,而前13次覆議成果近半有成,多因執政黨即屬於立院多數黨,表決便可輕騎過關;僅3次覆議遭到否決,其餘則不了了之。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一旦行政院認為,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有窒礙難行的可能時,閣揆就可在收到立法院決議案10天內,依照自己職權提出覆議,經由總統同意後進一步移請立法院覆議,而立院也會在收到覆議案15天內召開院會,並以投票記名表決,決議覆議案是否通過。行政院認為,此次國會改革法律案已經明顯違反憲法,對行政院就是窒礙難行,且立法院於委員會、黨團協商及院會審議時,不僅沒有實質審議及討論,還限制委員發表不同聲音的時間,悖離民主議事程序應尊重少數的原則。另外,此次修法將總統國情報告改為「改期」或「不定期」,嚴重妨礙總統行使日常政務,加上國情報告時程及內容,也有可能與行政院的施政報告重疊,除了可預見權限爭議外,也會造成政務執行重重阻礙。行政院表示,立委能增加行使調查權、聽證權,已經明顯違反權力分立原則,讓立委權力無限擴張,侵害人民基本權利。在人事同意權違反比例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若貿然行使,恐導致憲法、法定機關職權行使不下去,且「反質詢」、「隱匿資訊」或「虛偽陳述」定義都未明,進一步該如何處罰恐有爭議。此次提出覆議是憲政史上第14次,而前13次覆議成果近半有成,多因執政黨即屬於立院多數黨,表決便可輕騎過關;僅3次覆議遭到否決,其餘則不了了之。值得一提的是,包含319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核四停建覆議案、鳥籠公投法、勞基法等,都有覆議案的身影。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16/344616/sm-f9f79f007848dce665c958c5c809ca93.jpg)
反國會改革提2法覆議 卓揆喊若遭否決就釋憲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國會改革五法」,行政院認為窒礙難行甚至可能違憲,進一步提出覆議案後,21日上午立法院會針對覆議案舉行記名投票,立委先各自上台表述,目前進入休息階段。外界預料,由於在野國民黨與民眾黨人數相加過半,立法院將否決覆議案。回顧在野陣營所提的「國會改革五法」,內容主要為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新增立法院調查權、聽證權規定、增訂《刑法》藐視國會罪、強化人事同意權以及立法院正副院長記名投票制,牽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和《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等5法的修法。由於各界意見分歧,甚至引發立法院周邊多日陳情抗議的「青鳥運動」。對此,行政院針對其中2法提起覆議案,包含《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增訂《刑法》第5章之1章名(藐視國會罪),連動第141條之1與罰則有關條文,行政院都認為有窒礙難行之處,因而陳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表決覆議。閣揆卓榮泰說明難行之處有六大塊:首先,行政院必須依法行政,但這次國會改革法律案已經明顯違反憲法,對行政院就是窒礙難行,加上此次修正條文主要規範行政院與所屬機關,還給了民眾許多協力義務及裁罰壓力,與行政院當然息息相關。第二,立法院於委員會、黨團協商及院會審議時,不僅沒有實質審議及討論,還限制委員發表不同聲音的時間,悖離民主議事程序應尊重少數的原則,《憲法》第63條法律案必須先討論再決行,這次卻把「議決」拋諸腦後。第三,此次修法將總統國情報告改為「改期」或「不定期」,嚴重妨礙總統行使日常政務,加上國情報告時程及內容,也有可能與行政院的施政報告重疊,除了可預見權限爭議外,也會造成政務執行重重阻礙。第四,國會改革主打立委能增加行使調查權、聽證權,已經明顯違反權力分立原則,讓立委權力無限擴張,侵害人民基本權利。卓榮泰強調,《憲法》中的調查權,若是為了清查政府弊案,屬於監察院、司法機關職責;若是針對人民,更會引發社會不安。第五,人事同意權違反比例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若貿然行使,恐導致憲法、法定機關職權行使不下去。卓榮泰說,若修法上路,人事同意權自交付審查之日起,必須經過至少1個月審查,且未規定最長審查期間,若審查期過長或遭刻意擱置,將影響憲法、法定機關的組成,重要職位懸缺過久,無異癱瘓機關。最後,官員或民眾一旦妨礙立法委員行使質詢權、調查權及舉行聽證會,將面臨非常嚴重處罰,加上各界對這些權責定義還在爭論,貿然上路將明顯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正當法律程序及比例原則。回顧憲政歷史,此次提出覆議是第14次,而前13次覆議成果近半有成,多因執政黨即屬於立院多數黨,表決便可輕騎過關;僅3次覆議遭到否決,其餘則不了了之。值得一提的是,包含319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核四停建覆議案、鳥籠公投法、勞基法等,都有覆議案的身影。卓榮泰強調,即使21日覆議案遭到立法院投票否決,行政院仍會於賴清德總統公布後,進一步聲請大法官釋憲,窮盡一切救濟管道,表達政院立場。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27/344227/sm-d8e7cdb6eb8708515f65f5ed86dd7717.jpg)
赴立法院說明覆議案 卓榮泰:基於法治國原則窒礙難行
立法院19日審議行政院對「國會職權修正法案」覆議案,行政院長卓榮泰赴立院說明對理由說,立法院決議通過,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及《中華民國刑法》第五章早名以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條文,有違反憲法上民主程序、權力分立原則,以及正當法律程序等,而侵害人民權利之虞,行政院基於法治國原則,移請立法院附議,謹請各位委員諒解並惠與支持。卓榮泰指出,其中包括審議程序違反民主原則,要求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及備詢違反憲法、立法院質詢權調查權及聽證的行使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以及侵害人民基本權利,人事同意權的行使恐導致憲法與法定機關職權行使產生窒礙,藐視國會的處罰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比例原則及正當性程序等窒礙難行。卓榮泰表示,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之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經總統之河,可於該決議案送達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他強調,本次提出覆議案是基於維護權力、分立原則及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之考量,《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修正案條文,將行政院及所屬機關人員以人民作為主要的規範對象之一,行政院基於法治國原則,要求依法行政,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奉總統核可,移請立法院附議,謹請各位委員諒解並惠與支持。卓榮泰指出,立法院此次的審議程序不符合民主原則,具有明顯重大的瑕疵,民主議事的程序,除依多數決議之外,一應尊重及保護,少數,以符合《憲法》第一條「民主國原則」中的少數保護原則。但立院在委員會、黨團協商會議以及院會審議時,未落實實質審查及討論,限制持反對意見的委員充分發表辯護其意見及對多數意見提出批評的機會,已背離民主議事程序,程序嚴重瑕疵,違反《憲法》第六十三條議決法律案的規定,行政院基於憲政機關需要依法行政的立場,窒礙難行。卓榮泰說,修法對總統進行國情報告的相關規定,違反《憲法》,依《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規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並骨科與總統定期為國情報告知義務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規定總統定期或不定期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將妨礙總統日常國務的行使。卓榮泰說,總統國情報告的時程及內容,也極可能與行政院院的施政報告重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第十五條之四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立法委員口頭詢問總統,應依序即時回答、書面問題總統應於7日內以書面答覆,但總統為國家的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對內統率全國陸海空三軍,並有任免官員授與榮典與赦免等重要的職權,以及享有國家機密、刑事豁免等特權,與一般行政首長並不相同,不應將民意機關對一般行政首長的質詢權套用在總統身上,總統由全國人民選舉產生,與立法委員各自具有民意基礎,以及民主的正當性總統定期可以接受民意檢驗,直接對人民負責。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67/342667/sm-95dab1b35d5c2adad64ff8e6d75f46cb.jpg)
經總統核可 行政院將「國會改革法案」移立法院覆議
有關行政院院會本(6)月6日就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增訂「中華民國刑法」第5章之1章名及第141條之1條文,呈請總統核可覆議一案,總統賴清德11日已核可,行政院亦於今日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移請立法院覆議。行政院表示,5月28日立法院通過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增訂《中華民國刑法》第5章之1章名及第141條之1條文,經詳細研議,認有違反憲法上民主原則、權力分立原則,以及正當法律程序,而侵害人權之虞。行政院指出,此次修法審議程序不符民主原則,具有明顯重大瑕疵;《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關總統進行國情報告相關規定違反《憲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關質詢權、調查權、聽證之行使相關規定,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且侵害人民基本權利;《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關人事同意權之行使相關規定,恐導致《憲法》法定機關職權行使產生窒礙,且與比例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不符;《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關妨礙立法委員行使質詢權、調查權及聽證之處罰規定;《中華民國刑法》第141條之1藐視國會之處罰,有違法律明確性原則、正當法律程序及比例原則」等,皆有窒礙難行之處。行政院強調,民主政治應經由討論與溝通的過程來建立共識。行政院提出覆議的目的,絕不是要升高兩院之間的對立與衝突,而是希望透過良性的憲政對話程序,請立法院尊重憲法,體恤民意,藉由再次審視法案的內容,找出符合憲法與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妥適回應公民社會與各界的訴求。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56/342456/sm-7574ebdf0dcfc93c26b0bf076c369f16.jpg)
監察院、監察權廢不廢?藍營內部矛盾起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近日表示,中華民國應是三權分立的政府,監察院、考試院早該廢除;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卻說,彈劾、糾舉、審計等現有「監察權」有存在必要,主張「廢院不廢監」;還有藍委說,五權本質沒錯,只是民進黨人選爭議高,不宜擅自廢除。藍營內部意見分歧,如何整合有待溝通。監察院近期發出新聞稿指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部分條文,影響監察院核心業務,已經違反權力分立原則,監院無法接受。傅崐萁則回擊,全世界民主國家國會,都有聽證權跟調查權,加上大法官釋字第585號解釋早已講明,國會擁有調查權,國民黨團一定會推動廢除監察院。傅崐萁怒指,監察院多年來對綠營弊案兩手一攤,包含風電弊案、綠電弊案、獵雷艦弊案、雞蛋弊案、疫苗弊案,都沒有看到監察院發揮監察權。羅智強則分析,彈劾、糾舉和審計等「監察權」仍有存在必要。未來針對監察院預算,除了審計、財產申報、政治獻金申報等較無爭議部門,照常編列預算外,其他預算立法院都會嚴審。羅智強強調,自己提出相關想法前,都已向國民黨立院黨團報備。自己也呼籲,民進黨應該對考、監委人事同意權投下否決票,讓考、監二院自然凍結。而另有一名國民黨立委說,其實早期孫中山設計的五權憲法,就比西方的三權分立與制衡的政治體制更加嚴謹,並非壞事。她說,目前監察院、考試院的廢除案吵個沒完,單純因為提名的人選對執政黨老是包庇,進而扭曲制度,才癱瘓了考、監制度。她直言,畢竟藍營也有可能再度執政,呼籲藍營黨內與其提倡考、監全面廢除,不如將監督砲火集中在人選是否適任。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41/342141/sm-2a92163e4b503cd580bf7593842e051a.jpg)
批政院覆議7理由屬「民粹」說法 藍營促民進黨當家勿鬧事
立法院會日前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行政院6日通過覆議案並表示相關修法違反民主原則,未實質討論,違反程序正義,恣意擴大了立院職權。對此,國民黨書記長洪孟楷8日表示,行政院所提出的覆議理由並未存在衝突之處,未來立法院受到覆議案後,將回歸民主程序,投票處理。行政院7點覆議理由提及,相關修法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漠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無期限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刑責。洪孟楷表示,行政院所提出的7大理由,沒有存在法理上窒礙難行或衝突之處,反而處處都還是顯露民粹式的說法,或是民進黨意識形態的攻防。未來覆議案送達立法院後,將請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開朝野協商,協商覆議案的處理時間,並確認是否要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來說明。洪孟楷強調,接下來在覆議案送達立法院15天內,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切勿再製造衝突來杯葛議事。他認為,既然行政部門提出覆議,要由立法院來確認,就應該回歸到民主的程序,用投票的方式好好的進行議事。依據憲法規定,倘若立法院過半數立委(57席以上)反對,則覆議不通過,維持原案;倘若過半數立委(57席以上)贊成,則覆議通過,修法失效。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90/341890/sm-d92013fe25f41d7eba0cfd361efe02ea.jpg)
支持國會改革者過半 政院提覆議民眾看法兩極
國會改革法案三讀通過,行政院提出覆議方興未艾,媒體調查各項國會改革法案中,以「總統國情報告」獲得最多民眾支持,有65.7%受訪者認同,顯見各界對賴清德總統親面國會報告,很是期待。根據《ETtoday民調雲》7日公布調查,有57.3%民眾支持整體國會改革法案,細究以「總統國情報告」分項支持度最高,達65.7%。而近期受高度關注的各黨立委表現,國民黨摘冠,有28.4%民眾支持,另有26.8%民眾支持民進黨,13.0%支持新興民眾黨。該調查也顯示,針對改革法案中各項修法重點中,「總統國情報告」的支持度最高,達65.7%,顯見各界對賴清德新總統直面國會的期待。此外,依序為「國會聽證權」(62.4%)、「人事同意權」(61.4%)、「國會調查權」(59.8%)、「藐視國會罪」(57.5%),都有過半民眾認同。至於受訪者對國會改革法案觀察,究竟能否對台灣政治體制起正面效益?有過半55.3%民眾認同,另有33.4%認為具負面效果,還有11.4%表示不知道或沒意見。由交叉分析進一步來看,支持綠委的立場與表現者,以中、南部60歲以上族群比例較高;支持藍委者,則以東部及離島50歲以上族群比例摘冠;支持民眾黨立委者,則以40歲以下不分區域比例奪冠。另外也有3成受訪者對三黨的立場與表現都不支持,33.9%表示不知道或沒意見。值得一提的是,對於行政院隨後拋出覆議案,48.9%民眾表示支持,並未過半;另有37.0%不支持,聲音也不小。還有14.0%表示不知道或沒意見。進一步追問,若覆議不通過,在總統公告法案生效後,有48.4%民眾支持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聲請釋憲,37.3%民眾無法認同釋憲,另有14.4%表示不知道或沒意見,顯見覆議案各界分歧不小。據了解,該次民調由網路媒體《ETtoday民調雲》負責問卷設計、調查執行、資料處理、統計分析及報告撰寫。調查期間自2024年5月30日至6月2日進行,以台閩地區年滿18歲以上民眾為調查範圍及對象。而調查方式以「手機簡訊」方式通知,進行網路問卷調查。回收有效樣本數為1,092份,抽樣誤差在95%信心水準下,為±2.97%。媒體報告也顯示,進行統計分析之前,原始資料已依2024年4月底人口統計資料與2023年12月底現住人口教育程度,進行性別、年齡、地區、教育程度樣本加權,以符合台閩地區18歲以上人口之母體結構,有望使該調查更具有代表性。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70/341870/sm-6ce65cec333bfbdddcbe6b6308326110.jpg)
評行政院提國會改革覆議案 柯文哲批:像政治文宣難討論
行政院6日針對國會改革法案認為窒礙難行而提出覆議,對此,民眾黨主席柯文哲7日批評,行政院覆議內容很像政治文宣,沒有實質內容難以討論,最後只會淪為口水戰。他也說,以民眾黨的立場,支持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並建議報告後按照黨團進行統問統答,如果要立委可以質詢總統,那就會變作秀,也不是理想的做法。行政院昨日針對國會改革法案認為有7理由窒礙難行,決定提出覆議,包括,一、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二、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三、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四、漠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五、無期限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六、「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七、「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刑責;認定這些條文窒礙難行,在行政院會通過覆議案,將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柯文哲今日由民眾黨立委林憶君陪同「花蓮環騎」,預計進行兩天的行程,並協助振興花蓮觀光。出發前接受媒體聯訪,柯文哲表示,行政院的覆議內容都沒有寫清楚,很像政治文宣,口號一堆,沒有實質的內容很難討論,最後就會淪為口水戰。柯文哲說,民眾黨支持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並建議報告後按照黨團進行統問統答,這樣的安排更務實,避免變成作秀,「如果現在立委質詢總統,很多立委都會感興趣,但那也不是我們要的」。柯文哲還提到,總統賴清德在競選時也曾承諾到立法院國情報告,所以這是很合理的。話鋒一轉,他批評,現行憲法使總統擁有權力卻不需負責,「總統能任命行政院長和一大堆官員,可是從來不用被諮詢,『哇,這哪有那麼爽的事』。」至於是否要提高到修憲層次,柯文哲則認為難度極高,如果能先變成憲政慣例再來處理,可能是更實際的解決方式,因為中華民國憲法是剛性憲法,要修憲太困難,門檻太高,實務上看來幾乎不可能。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56/341656/sm-6aaa15d65cdc25ea6cc9112d4bfc9575.jpg)
行政院提7理由 對國會職權法案提出覆議
行政院會院6日針對立法院會日前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等「國會改革法案」認為有7理由窒礙難行,決定提出覆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覆議並非要升高朝野對立,而是希望立院經過憲政運作過程,再次審議法案內容,找出合憲、符合國家利益的共識。立法院在5月28日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相關函文5日送抵行政院,行政院6日提出7點理由,包括,一、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二、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三、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四、漠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五、無期限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六、「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七、「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刑責;認定這些條文窒礙難行,在行政院會通過覆議案,將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在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卓榮泰對覆議案表示,此案經研議結果,有違反憲法民主程序、法律正當程序以及侵害人權之虞,且立法院質詢權、調查權、以及聽政權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也侵害民眾基本權益。立法院對人事同意權的行使,也可能影響憲法與法定機關職權行使;另外,藐視國會罪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比例原則,以及正當法律程序等。他表示,因有上述窒礙難行之處,因此行政院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辦理覆議。卓榮泰表示,行政院作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捍衛憲政秩序,守護民眾基本權利,民主政治也應該要經過溝通討論過程形成共識,他強調,此次政院提出覆議不是要升高朝野對立與衝突,而是希望透過憲政運作過程,請立法院再次審議法案內容,找出符合憲法以及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