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規定
」 機車 桃園台南國小棒球隊深夜路旁「鴨子走路」訓練 恐違交通規定遭罰款
台南市18日晚間發生一起引起社會關注的事件,數名學生在市區大馬路旁進行一項特殊的體能訓練「鴨子走路」,這一場景不僅讓民眾覺得非常危險,也引起了不少網友的討論,這些學生當時身穿深色衣物,並未配戴任何反光裝置或亮色衣物,從而大幅降低了夜間行駛車輛的可見度,網友迅速在社交平台上發布相關影片,並提醒大家要小心行車,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事後,有眼尖的網友發現,該事件的地點應為台南市北區的公園南路與富北街口交界處,並且發生的時間大約是傍晚6點多,經過進一步了解,這些學生並非隨意在路上進行訓練,而是來自外縣市某國小的棒球隊,當時正南下前往參加巨人盃少棒比賽,根據影片內容,這些學生在教練的指導下進行「鴨子走路」訓練,這項動作通常被用來增強腿部肌肉力量及體能。儘管這樣的訓練對學生的體能提升有一定幫助,但在繁忙的市區大馬路上進行卻顯得非常不妥。尤其是當學生們穿著深色衣物,並且沒有佩戴反光背心等防護設備,行駛中的車輛如果不加以注意,極有可能發生意外。台南市警六分局對此事件進行了後續調查,並認為,儘管學生和教練的活動並未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但為了提高夜間訓練的安全性,相關人員應該穿著亮色衣物或佩戴反光裝備,從而增加可見度,減少潛在的交通危險。交警大隊表示,經過檢視事件影片後,認為這樣的行為可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中所述的規定:「於交通頻繁之道路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該條文規定,若發現此類行為,違規者將被處以500元的罰鍰。
台北小黃違規左轉!檔車閃避不及猛撞 女騎士命危送醫仍不治
台北市松山區2日上午9時許發生一起死亡車禍,1名65歲王姓男子駕駛計程車行經事發路段時疑似違規左轉,導致直行的22歲徐姓女騎士來不及閃避衝撞,造成她噴飛重摔,當場失去生命跡象,警方獲報到場立即將傷患送醫,但搶救30分鐘後不幸宣告不治,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王男駕駛計程車行經長春路與敦化北路口時,疑似違反交通規定直接左轉,未料徐女正好騎重型檔車直行經過,因來不及反應躲避,導致她直接猛力追撞,造成人車噴飛重摔倒地,使她當場失去呼吸心跳。警方表示,上午9時40分獲報,長春路與敦化北路口發生計程車與檔車碰撞意外,初步了解女騎士失去呼吸心跳,警方到場後迅速將徐女送往國泰醫院急救,經醫師搶救約30分鐘後仍宣告不治身亡,此次事故原因疑計程車違規左轉惹禍,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調查釐清。
騎士驚遇「衝出行人」致碰撞挨罰7200元提告抗辯 法官判撤銷裁定
台北市基隆路與信義路路口發生一起驚險車禍,騎士阿關(化名)因一行人突然衝出,導致雙方碰撞,行人雖未受傷,阿關卻因違反《道路交通規定》遭罰7200元,並被吊扣駕照1年,認為自己無辜受罰,阿關提出行政訴訟。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此案,認定原處分認事用法有疑點,最終裁定撤銷處分,全案仍可上訴。事故發生在2024年3月,阿關事發當時正以時速約5至10公里的速度騎車,經過基隆路二段與信義路五段交會處的斑馬線,當其已通過斑馬線時,卻有行人突然從對面人行道衝出,令阿關措手不及,最終雙方發生碰撞,儘管行人無大礙,但阿關卻因頭部撞擊致鼻血直流、安全帽受損,事後阿關收到交通違規罰單,因「行經斑馬線時未讓行人」違規而遭罰7200元,並被吊扣駕照12個月,還須參加交通安全講習。阿關對此處分感到不滿,決定向法院提告,指出當時行人穿越道上並無行人,機車也已通過斑馬線,突然有行人衝出才造成事故,行人不但未向阿關求償,甚至還提出賠償意願,顯示並非阿關的主要過失,雙方在當場已達成和解,並約定不再相互求償,因此阿關認為不應受罰。法院審理過程中,法官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整起事故發生在短短瞬間,錄影畫面因死角而難以完全呈現,行人也證述,當時走下人行道時未特別查看有無來車,法官表示,根據行人陳述和影像證據,無法明確判定碰撞確實發生於斑馬線上,對原處分認事用法的正確性產生疑問。最終,法院判決撤銷阿關的違規處分,全案仍可上訴。
嘉縣府推廣道安 民眾交通知能正確率達8成以上 更獲金安獎肯定
嘉義縣政府為了解道安宣導成效,於113年8月28日至9月25日辦理「嘉義縣道路交通文化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嘉義縣民眾的交通安全知識整體知能正確度均達8成以上,且縣府的交通安全宣導活動在民眾中的知悉度達到95%以上,道安宣導工作具有相當成效。民眾交通安全知能正確率均達8成以上調查結果顯示,民眾在交通安全知識答題正確率均達8成以上,其中「無號誌路口應減速慢行,有行人穿越時必須停車讓行人先通過」的正確率高達99.6%;此外,像是「行人不可任意穿越馬路,應走行人穿越道」和「酒後不駕車,請親友接送或搭乘大眾運輸」等題目,也分別達到99.5%與99.3%的正確率。這些數據再再顯示,民眾對於基本的交通規則和安全習慣有著良好的認知,顯示嘉義縣政府的交通安全宣導工作確實起到了關鍵作用。儘管整體交通知能表現優異,但調查結果也指出民眾對於部分交通安全知識的掌握度仍有待加強。這些題目主要涉及較少為人熟知或較新實施的交通規定,例如「電動代步器並非車輛,應視為行人」的答對率為83.3%,顯示仍有約16.7%的民眾對於此項交通安全規定不夠熟悉。這表示雖然縣府在交通安全知能提升上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仍需進一步針對較複雜或特殊交通安全規定加強宣導。(表/影響力數據提供。)民眾對交通安全宣導主題知悉度均達9成5以上,認為最需強化酒駕防制宣導除了交通知識的表現外,調查亦顯示,民眾對於縣府進行的交通安全宣導主題知悉度非常高。98.2%的受訪者表示知道縣府持續宣導「騎機車戴妥安全帽」,而「車輛應慢看停,保障行人安全」主題的知悉度也高達97.8%。這反映了縣府宣導成效顯著,特別是在廣泛推動的重點議題上,民眾的知悉度幾乎達到百分之百。進一步分析顯示,民眾認為應該優先加強宣導的交通安全議題依次為:「酒駕初犯的罰則」(42.5%)、「高齡者過路口應注意車輛」(40.9%)、以及「行人應走行人穿越道」(31.8%)。這反映了酒駕防制在民眾心中的重要性,也顯示出加強對高齡者和行人安全教育的必要性。縣府獲金安獎肯定 將持續加強宣導嘉義縣政府表示,本年度考評112年道安執行成果時,在「交通安全宣導」項目榮獲分組第二名的佳績,針對調查結果,將繼續對於特定族群或民眾較不熟悉的規定進行加強宣導,以進一步提升整體交通安全水平,維護嘉義縣的交通安全環境,保障每一位用路人的生命安全。(表/影響力數據提供。)本次調查由嘉義縣政府委託QuickseeK民調中心執行,調查期間於113年08月28日至09月25日使用網路調查方式進行,調查對象為嘉義縣18個鄉鎮市且年滿15歲之一般民眾,合計共完成1,082份有效樣本,抽樣誤差在正負2.98個百分點以內,加權方式根據數位發展部最新人口資料進行居住地、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多重反覆加權處理。
小心1800元飛了!新交通規定元旦上路 機車族「這動作沒做」違規秒開罰
明(114)年1月1日起,未取得監理機關認證排氣管登記改裝車輛,經稽查發現可進行開罰,桃園市環保局13日也呼籲,為了維護市民生活居住品質,市府提供車主2次免費預約檢測機會,民眾應儘速完成認證,而截至9月底,已檢驗車輛2218輛次,其中有2021輛檢驗合格完成認證。桃園市政府環保局在官網表示,根據環境部發佈112年各類型噪音陳情案件統計,以車輛噪音占32%為大宗,為打造宜居環境,維護桃園市民生活居住品質,環境部與交通部分別於112年12月29日訂定「機動車輛替換用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及113年1月18日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期望藉由中央源頭控管修法與地方嚴格執法相結合,以達成源頭控管和末端稽查的效果。環保局指出,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新制的緩衝期,提醒改裝排氣管的車主,應儘速申請排氣管認證,可至「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系統」主動登錄,該系統將通知車主與檢驗縣市環保局,進行審核與安排檢測時間,且不收取費用;檢測合格後,環境部會陸續上傳完成噪音及排氣檢驗的相關檢驗資料至公路監理機關,民眾無需再到公路監理機關現場辦理變更。環保局也透露,桃園市首場認證檢驗已於今年3月5日開始實施,並提供車主2次免費預約檢測機會,截至9月底,已經辦理69場次,檢驗達2218輛次,其中已有2021輛檢驗合格完成認證作業。環保局提醒,若自114年1月1日後,仍未完成線上登錄或檢測未通過者,車主就必須自費委託環境部許可的噪音實驗室進行噪音檢測,且通過後還須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車輛檢驗變更登記,機車檢驗費為200元。環保局強調,自114年1月1日起,如果未取得監理機關認證排氣管登記的改裝車輛,經警、監、環保機關聯合稽查發現,並在查證屬實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900元至1800元罰鍰;若噪音檢測不合格者,依噪音管制法可再處罰1800至3600元,希望車主善加利用年底前的緩衝期間,儘速完成申請排氣管認證。
恐成行車地獄?「行人優先區」10/1正式上路 交通部曝「劃設區域」:不會在主要幹道
內政部與交通部共同推動「行人優先區」將於10月1日上路,屆時車輛若進入「行人優先區」,車速不得逾20公里、禁鳴喇叭,嚴重超速最重罰3.6萬元,行人也得以穿越道路或行走,不須靠邊、可全寬通行。對此,交通部也強調,「行人優先區」可在學區、商圈等部分路段設置,不會設在主要的交通幹道上。內政部日前預告「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草案,規定『行人友善區』內行車限速不得超過30公里;至於行人優先區內不得超過20公里,並禁止按鳴喇叭,若一般超速最重處2400元、嚴重超速最重處3萬6000元罰鍰。交通部配合內政部修法,除了訂出「行人優先區」的起訖點標誌以利辨識外,也增訂汽機車或慢車行駛於該區時,應依速限20公里減速慢行,不得危及行人安全或阻礙行人通行,並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交通部指出,行人在行人優先區穿越道路或行走,可於道路全寬通行,不設限靠邊行走,汽機車須暫停禮讓,若按鳴喇叭驅趕可罰600元。另外,原規定行人在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100公尺範圍內隨意穿越道路;修改後,行人行走於行人優先區不在此限,可直接穿越馬路通行。對此,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科長朱大慶表示,「行人優先區」是由內政部規畫,並交由地方政府決定劃設,主要劃設區域則包括醫療院所、學校、機關和大眾運輸場站等4類行人較密集的場所周邊,基本上會劃設在次要的巷弄,不會設在主要的交通幹道上,進而影響車流。 交通部也強調,行人設施設置地點,會由道路主管機關譬如地方政府或公路局等,在政府機關、學校、醫療院所、兒少福利機構、兒童課後班或照顧服務中心、教保機構、老人福利機構、大眾運輸場站、商圈、市場等地點選定「行人友善區」範圍,再由地方政府等道路主管機關公告後,從「行人友善區」中選擇某個路段設置「行人優先區」,不會在主幹道上,一旦設置行人優先區,起點和終點都會設標誌公告,並由地方政府或公路局等道路主管機關指定範圍和公告。關於不少民眾質疑此次改動是「帝王條款」、「合法路霸集結區」、「行車地獄」,交通部則回應,這是從交通安全和人本交通考量,呼籲汽機車和行人相互尊重,要有利他觀念;若一般的道路有行人違規,交通部也會持續宣導行人要遵守交通規定,非「行人優先區」的一般路段不得隨便穿越馬路。
車門沒關開上路!他驚見「後座硬塞1物」嚇歪:怎麼進去的
台灣道路亂象層出不窮,導致死傷意外頻頻發生,台南市歸仁區昨(7日)發生一起離譜事件,一輛行駛在路上的轎車被民眾目擊「後方車門沒關」,怎料並非是駕駛粗心大意忘了關,而是後座「塞了一台機車」無法關車門。誇張一幕發生在台南市歸仁區歸仁大道,有網友在社會事新聞影音臉書社群曬出影片,並發文直呼「太狂了!機車怎麼進去的?這種場景想不到在台灣也能看見。」從畫面中可見,一輛銀色轎車正開在大馬路上,但左後方的車門卻大開未緊閉,仔細一看才發現,原來後座被放置一台機車,車牌號碼全都外露罪證確鑿。對此,台南歸仁分局表示,檢視影片後已確認該車輛違反交通規定,將通知車主到案說明並依法開罰,呼籲民眾汽車行駛道路載運貨物必須穩妥,車門及車廂應能關閉良好,且物品應捆扎牢固,堆放平穩,不得突出車身兩側,違者將依《道路交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規定,處汽車駕駛人3000至1萬8000元以下罰款。
鬼門開遇劫!高雄女騎士逆向撞2轎車 機車倒頭栽「立筊」畫面曝
恰逢農曆7月鬼門開,高雄市苓雅區3日晚間11時許發生一起離奇車禍,1名21歲邱姓女子騎乘機車,因不明原因突「鬼切」逆向,先直撞正起步46歲余男駕駛的休旅車,再波及路旁停放的1輛轎車,導致邱女受傷送醫治療,未料機車竟呈現出詭異的「立筊」姿勢,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邱女騎乘藍色機車沿凱旋二路北向南行駛,途中機車因不明原因突往對向車道逆向騎去,直接迎面衝撞余男駕駛的白色休旅車,再波及停放路邊的1輛白色轎車,導致機車朝前翻覆,呈現出車頭在下,車尾在上的離奇姿勢,神似「立筊」,事故造成邱女四肢擦挫傷,所幸意識清晰,余男則未受傷。警方表示,高雄苓雅分局昨日晚間11時24分獲報,凱旋二路發生機車擦撞2台轎車事故,初步了解邱女四肢擦挫傷,員警到場後立即將她送醫治療,所幸並無大礙,經酒測,駕駛皆無酒駕情事,邱女向警方表示因恍神才突逆向,至於機車為何成詭異的「立筊」姿勢,讓她聯想到鬼門剛開令人打冷顫。警方說明,調閱行車紀錄器畫面後,初步分析肇因為邱女逆向釀禍,肇責則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警方同時呼籲民眾,駕車上路應遵守道路交通規定,並須多加留意車輛操作、路況及身體狀況等,保障自己及用路人的安全。
桃園驚見垃圾蜈蚣!7旬老婦逆向拖拉6箱回收物 驚險上路引熱議
桃園市1名7旬林姓婦人,平日以資源回收為生,卻經常使用電動代步車拖拉回收物,近日更被發現在桃園區大興西路上,逆向拖拉6箱回收物,嚴重影響交通秩序,危險一幕被網友拍下並上傳至臉書,引發熱烈討論和廣泛關注。6月30日,臉書社團《爆廢公社》上傳了一段影片,顯示在桃園區大興西路和寶慶路口,1名白髮婦人騎著電動代步車,後方拖著6大箱資源回收物,並逆向行駛,危險行為立刻引來網友的熱議和批評,許多網友質疑「這樣危險行駛居然能在大街上行駛」,呼籲有關部門介入處理。桃園警分局表示,76歲的林姓婦人平日以資源回收為業,常使用電動代步車運送回收物品到回收場變賣,但林婦為圖方便,經常違反交通規定超載貨物,甚至逆向行駛,對其他用路人構成安全威脅,2024年起警方已2度對其違規行為進行舉發,每次罰款300元,但林婦並未改正,仍屢次違規。 7月4日晚間,桃園警分局埔子派出所的員警再度登門勸導,對林婦進行詳細的交通安全規則宣導,警方強調,這種違規行為不僅妨礙交通,還對自身和其他用路人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一旦因這類行為引發交通事故,將可能演變為刑事案件,涉及刑責部分,並非僅靠罰款就能解決。在勸導過程中,員警嚴正告誡林婦,未來警方將嚴格取締其違規行為,一旦發現違規,將依法嚴懲。林婦最終表示理解,並承諾今後一定會遵守交通規定,不再違規,積極配合警方的執法行動。
非首次!桃園油管路「限高標誌」遭擊落畫面曝 駕駛稱不熟路況釀禍
桃園市蘆竹區15日清晨傳出道路意外事故,一輛大貨車在行經至油管路二段時,疑似因當時天色不佳且駕駛不熟路況,竟當場將道路限高標誌架擊落,導致現場交通一度無法通行,所幸並未波及他車也未釀成傷亡,據悉相關單位也表示後續將會進一步追究相關賠償責任。蘆竹警方表示,轄區警方係於15日清晨4時53分許接獲報案,指稱為在油管路二段山腳橋前方路段,有一標示限高2.5公尺的鋼製門架掉落在車道上,且嚴重影響車輛通行,隨後則緊急出動交通分隊與外社派出所員警前往,並在相關單位排除障礙物時,同時進行疏導管制以維護現場人車安全。警方調查後指出,經實施酒測後,肇事的大貨車駕駛酒測值為0,而駕駛在接受調查後則初步表示,係因不熟該處路況且當時視線不佳,才會不慎在通過現場路段時撞倒警示用限高門架,且後續還一度釀成交通阻塞,所幸行經人車皆未受波及也無造成任何傷亡發生。據了解,此次擊落限高架意外事發處周遭即為中油土地,油管路原先則作為中油公司便道,且也開放一般車輛通行,惟因該處緊鄰海湖工業區,區公所係為了避免道路下方的9條原油管線長期遭大車重壓,遂於道路沿線設置多處限高2.5公尺門架,以藉此警示並防止大貨車通行,未料自設置後仍屢次發生撞倒毀損案件。蘆竹警分局林鼎泰分局長對此表示,呼籲大型車輛駕駛人務必留意車輛高度限制,提早規劃行駛路線,並確實避免類似事故發生,以保障自身與他人行車安全;倘若因不遵守交通規定導致公共設施損壞,蘆竹區公所則將依法追究賠償責任。
新北5旬工人吊照期間又酒駕 一連4項違規被罰逾12萬元
新北市蘆洲區1名57歲的周姓工人,在29日時騎乘機車闖紅燈遭警方攔查,發現其竟在吊扣駕照期間又騎乘機車上路,且當天酒測值還高達0.27 mg/l,當場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移送,並且針對4項違規開出超過新台幣12萬元的罰單。經查,該名周姓男子為油漆工人,他在29日清晨6時許,騎乘機車行經蘆洲區三民路與中正路口時闖紅燈,因此遭到巡邏警方攔查盤問並施以酒測,其在經過漱口後,酒精濃度仍高達0.27 mg/l,顯然已超出法定規範;警方隨後又查出周男正值吊扣駕照期間,其不僅違規騎乘車上路甚至又再度酒駕,且還在行駛過程中未遵守道路號誌通行,在大清早就一連違反4項交通規定。警方表示,已針對周男違規行為開出4張罰單,其中包括闖紅燈行為開罰1800元罰鍰,吊扣駕照期間駕駛車輛行為,除原有的2萬4000元罰鍰外,將依法加罰1萬2000元,另外再加上酒後駕車、吊扣牌照等,總計周男將繳納高達12萬7800元的罰鍰。蘆洲警分局指出,分局於今年已告發649件酒後駕車及184件吊扣車牌案件,總罰鍰達5800多萬元;同時重申警方對於酒後駕車行為零容忍,將持續編排各式取締酒駕之勤務,以取締酒後駕車行為並維護用路人安全。三民所副所長侯鴻傑則呼籲民眾,若有食用酒精類食品,無論是提神性飲品或薑母鴨等進補食品,應避免駕駛車輛,可多加利用代駕或大眾運輸工具,避免觸法的同時也保障他人及自身安全。
一箭雙鵰!中和警攔查違規小黃 意外在車上又逮「毒蟲乘客」
新北市中和區64歲李姓計程車運將,近日凌晨載客時,因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而遭警方上前關切,沒想到警方照慣例調查車上司機及乘客身份時,慘遭通緝的55歲吳姓男子因一時心虛竟謊報身份,因身分證影像與吳男相差甚遠,經警方嚴厲喝斥下才發賢吳男竟是毒品通緝犯,全案訊後將依法移送偵辦。事發當時,李姓運將一如既往地開著計程車載客,卻因違反交通規定,在變換車道時未打方向燈而遭員警上前關切,警方照慣例調查車上司機與乘客身份,卻發現後方乘客吳男謊報身份,吳男報的身分證之影像與吳男外貌相差甚遠,經警方嚴厲喝斥才乖乖坦承其身份。警方持續追查下,發現吳嫌竟是雲林地方檢察署所發布之毒品通緝犯,於是立即將吳嫌帶回所裡訊問,而全案後續將依法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移工酒駕被逮裝傻「聽沒有」 警識破喊「別假啦」逮人
桃園市1名35歲菲律賓籍移工,昨日晚間飲酒後騎電動二輪車上路,因未依規定配戴安全帽而遭警方攔查,警方向前便聞到移工身上散發出酒味,想實施酒測時,移工卻比手畫腳表示聽不懂中文,警方經耐心溝通講解,移工才願意配合酒測,檢測後發現其酒測數值達0.32MG/L明顯已超標,全案依法偵辦。桃園警察分局大樹派出所副所長唐傳男與與員警蔡家奇,昨晚7點執行巡邏勤務,行經桃鶯路時發現菲律賓籍男移工騎著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但他並未配戴安全帽,隨即進行攔查。員警將該移工攔下後,驚覺他身上有酒味,要求移工進行酒測,以測試棒多次檢測後發現皆出現酒精反應,員警要求移工求出示證件,他卻表示證件放在宿舍並未帶出門,員警則請其聯絡朋友幫忙拍攝居留證照片以查證其身分。在盤查過程中,移工還試圖裝瘋賣傻,用肢體語言向警方表達聽不懂,且警方請他「吹氣」,他卻變成「吸氣」,事後警方使用翻譯軟體及英文和他溝通,移工仍表示不解。但警方根據其證件進行調查,發現他已來台4年,懷疑他是刻意規避測試,最終移工酒測值為0.32MG/L超過標準值,警方將他依違反《公共危險罪》,訊後依法移請偵辦。桃園警方呼籲,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等動力交通工具,均應遵守相關交通規定,且切勿酒後駕駛,若飲酒後有行車需求,可指定駕駛或改搭計程車,防制酒駕交通事故發生,代駕也務必減速慢行,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新竹賓士媽逆向違停還怒嗆「就是故意的」 警收檢舉影片下場慘了
新竹有名媽媽6日要送小孩上學時,竟直接將車逆向停在校門口,經勸說後,除了大罵三字經,還嗆「我就是故意的」。警方收到檢舉人提供的影片後,初步研判已違反3項交通規定,最高恐繳5600元的罰鍰,而「賓士媽」得知自己將吞罰單後則表示,違規是事實就等罰單來繳款。新竹有名爸爸6日在臉書貼出4段影片,並表示連續2天在送小孩上學時,都遇到同1對夫妻將車逆向停在校門口,其實5日才跟男駕駛勸說,但沒想到6日就換太太變本加厲。賓士媽被提醒逆向後,竟要對方閉嘴,大罵三字經,還說「我就是故意的啦,不然你叫警察來開單」,她事後還發多則IG限動嗆聲「感謝幫我打廣告,你被我撞真的剛好啦,自己要站在我車前面,還被我撞兩次,可憐」還警告對方如果弄到她小孩,就不只撞他而已,還號召網友「誰要挺的?」事後,賓士媽解釋,6號是自己第1次逆向停車,此外是因為對方說要向警方檢舉,再加上態度也沒很好,才會要對方叫警察來,當下也沒落跑,只是將車停靠在對方的車後方,對於自己被網友肉搜,也感到相當無奈。警方收到檢舉人提供的影片後,初步研判已違反3項交通規定,包括「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不依順行方向臨時停車」,最高恐繳5600元的罰鍰,而「賓士媽」在得知自己將吞罰單後則表示,違規是事實就等罰單來繳款。原PO在新竹爆料公社發布女駕駛逆向違停影片。(圖/翻攝新竹爆料公社)
驚險瞬間曝光!板橋超大路口還敢違規右轉 老婦「自殺式右轉」喪命
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一段與板新街口昨日上午發生死亡車禍,72歲梁姓老婦騎機車行經該路段時,在規定只能直行處違規右轉,對向騎來的64歲李姓騎士閃避不及而當場撞上,梁婦遭強大撞擊力道噴飛,警消趕抵時她已失去生命跡象,確切案情仍須釐清。據了解,案發地點鄰近板橋車站,又正值上班時間而十分繁忙,梁婦無視交通規定,在應直行的地方違規右轉,李男當時正從對向騎乘紅牌機車而來,反應不及與梁婦發生擦撞。根據監視器畫面,梁婦行經該路口時並未停下或減速,而是直接右轉,先是一輛機車驚險閃避,接著便與李男發生碰撞,強大撞擊力道讓梁婦被噴飛數公尺,車輛零件散落一地,李男騎乘的重機更幾乎全毀,場面怵目驚心。警消獲報趕抵時,梁婦已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李男則是手腕骨折,急救後無生命危險,警方初步確認2人的酒測值為0,確切案發原因和肇事責任仍須釐清。
見紅燈硬要闖…外送員「高速衝撞騎士倒地」車體分解 驚悚畫面曝光
許多外送員為了趕時間搶單,不惜闖紅燈違反交通規定,也經常因此發生車禍。一名男網友日前就目睹一名外送員硬闖紅燈,直接撞上了另一方直行騎士,2人慘摔在地,而且遭撞的騎士傷勢似乎挺嚴重,影片曝光後立刻引發千名網友砲轟。一名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PO出一段車禍影片,事發於27日約中午12點半,他行駛在北市建國北路與長春路交叉口,當時前方的紅燈已經亮起,沒想到後方突然衝出一名外送員,硬是要闖紅燈,且速度相當快。沒想到外送員高速衝過後,撞上了另一方直行的騎士,2人直接慘摔在地,車體也瞬間撞毀分解。原PO見狀後表示,「真的別衝第一個!被撞的小夥子好像蠻嚴重的,希望他能好好的。」一名外送員硬闖紅燈,直接撞上了另一方直行騎士。(圖/翻攝臉書《爆料公社》)影片曝光後,立刻引起熱議,網友紛紛留言「闖紅燈全責無誤,闖紅燈惡劣至極,闖紅燈還超速,還害人,真惡劣」、「現在我路上看到外送員,我都會離得遠遠的,怕被撞」、「為了幾十元騎那麼快還闖紅燈,何必呢?這下子錢沒賺到還造成別人受傷,值得嗎」、「就已經紅燈了,還要硬闖」、「被撞的有夠衰,闖紅燈就賠死吧」。
「快篩陰就解隔」標準太寬鬆? 陳時中:5天後已無傳染力
今天單日新增3766名本土確診案例,再創紀錄!隨著確診者愈來愈多,密切接觸者等居家隔離者也愈來愈多,以新北市為例,今天增加1325名本土病例、居家照護3165人、居家隔離列管2萬4421人,新北市也大喊吃不消,希望能將確診者同住家人或密切接觸者,由居隔改為居家快篩加上自主健康管理,以減少居隔人數、維持社會動能、確保醫療量能。本土確診數激增,為保留醫療能量,居家隔離與檢疫、居家照護等解隔離標準都較為寬鬆。(圖/疫情指揮中心提供)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也公布最新規定,第一、居家檢疫隔離部分,密切接觸者才會被匡列居家隔離,基本上建議快篩陽性之後,再做PCR驗證,若是快篩陰性或PCR陰性,這名接觸者的接觸者會解除相關監測,恢復正常生活。而不管檢疫或者隔離,都是期間有症狀或者期滿時採檢採用快篩。第二、是關於就醫交通規定,居家照護、隔離、檢疫者,都放寬得以同住親友接送或者自行步行、駕駛等方式進行;陳時中說,去就醫當然有緊急情況,可以聯絡119或相關防疫計程車,在防疫車隊以外,可以自行或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前往。第三、兒童確診居家照護的警訊象徵與緊急送醫條件,陳時中表示,第一是有超過48小時發燒等5大警訊,需經過視訊診療,必要時安排外出就醫;如果有抽搐等6大緊急送醫條件,可撥119之外,也可由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前往方式都可以。第四、確診者居家照護,年齡放寬上限為69歲,並新增下轉條件,如果在醫院、加強版防疫旅館收治達3~5天,可返家居家照護。至於同住者,相關有些規定本來不行,現在考慮整體情況,同住者年齡和健康條件現在取消,同住者篩檢規定改為有症狀時或隔離期滿快篩。第五是無症狀、輕症分流原則,若以年齡來分的話, 75歲以上到醫院,70~74歲或獨居的65~69歲民眾到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若整體狀況還好,可以在自己的需要之下回家裡;另外在幼兒上,出生小於3個月確診且發燒,或是3~12個月確診且高燒超過39度,需要收治醫院。第六則是無症狀、輕症確診者的解除隔離,距發病日採檢日第4天內,追蹤兩次快篩PCR陰性或大於等於30,就可以解隔,第5天到第9天追蹤一次快篩或PCR陰性大於等於30,第10天就無須採檢。前面2項所指的不管快篩或PCR,基本上要醫事人員來執行,所以這兩項規定不適用在居家照護者。陳時中說,外界可能會擔心會不會太快解隔離?根據相關國外研究資料,到第5天,拿其病毒採檢進行培養,基本上已培養不出來,另外如果PCR陰性,基本上也是全部都驗不出來;也就是說,病毒已經沒有複製能力,也不具有傳染性。
重機騎士北宜公路「高速過彎超警車」 免罰2理由曝光
一輛紅牌重機日前行經北宜公路財茂彎32.8K處,連續過彎時不僅壓車,還從警用巡邏車左側快速超車,完全無視交通規定,影片在網路瘋傳,引發熱烈討論,由於該處不可超車,騎士明顯違規,但因為2個原因,最後成功躲過罰單。一名網友在臉書《重機車友❘各區路況、天氣回報中心》社團貼出一段影片,畫面中可以看到,一輛重機行經北宜公路「財茂彎」,先是壓車通過S型彎道,接著從一輛警用巡邏車左側超越,這讓原PO直呼:「這位真的勇士」,而該段影片也在網路流傳,還有人上傳到IG,標註警察的表情符號,附註「抱歉借過!」重機騎士在北宜公路過彎壓車。(圖/翻攝自重機車友❘各區路況、天氣回報中心臉書)網友看完影片後,紛紛留言:「殺紅眼了,一開始沒看出哪裡勇,求後續開單畫面」、「這位直接在警察臉上輸出欸」、「真神奇,警察沒追?」、「猴子無所不在啊」、「回去照樣收罰單,警察要罰會調行車記錄器」。騎士快速超越警車。(圖/翻攝自重機車友❘各區路況、天氣回報中心臉書)據了解,騎士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第一項「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地段超車」,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不過《ETtoday新聞雲》報導,騎士因為2個理由,因此免罰。第一:警方表示,在財茂彎前的32.5K處有「彎道」、「連續彎道」等警告標誌,騎士已違反道交法第47條第1項,但檢視民眾影片內容,因欠缺正確車號、案件發生之時間,故無法據以告發。第二:警方調閱巡邏車的行車紀錄器,發現沒有任何騎士的影像,研判「被超車案」應該是超過一星期前所發生的事,畫面已經被洗掉。新店警分局解釋,由於財茂彎是著名的殺彎、車禍熱點,警方會安排相關勤務,當時巡邏警已快到指定點,因此準備靠右停車,視線等注意力都集中在右側,所以第一時間沒有注意到從左方超車的騎士。
超狂駕駛「載整棟房子」趴趴走!獨佔車道釀後車龜速前行
一名駕駛日前行經台15縣西濱路靠近竹港大橋段時,驚見前方出現會移動的房子,不但有著大門、格子窗,甚至連熱水器都裝好了,設備相當齊全,不過載著房子的貨車幾乎佔了2個車道,還有點搖晃,把後方的車輛全都堵住,明顯違反交通規定,恐吃上9000元的罰鍰。有名網友14在臉書社團「新竹大小事」貼出一段影片,畫面中可以看到一輛貨車載著「一棟房子」在路上趴趴走,後方駕駛看到這景象驚呼連連,不過這棟疑似鐵皮屋的建築,明顯超過寬度限制,其他車輛根本無法從旁駛過,只能在貨車後方龜速行駛,這也讓駕駛不禁質疑:「這樣不算違法嗎?」貨車幾乎佔據2個車道。(圖/翻攝自「新竹大小事」臉書社團)對此,新竹縣政府警察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30條規定,汽車裝載整體物品有超重、超長、超寬、超高情形,卻未隨車攜帶臨時通行證,或未依規定路線、時間行駛者,可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此外,汽車所有人會被處以罰鍰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1次,而汽車駕駛人則記違規點數2點;若因此致人受傷者,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不過目前警方尚未收到檢舉資料,因此無法查證該車輛是否有申請路權,而依照規定,交通違規需具名檢舉。
路邊下車拿東西 蘆竹男遭賓士車撞飛慘死
蘆竹區發生一場死亡車禍,51歲死者只是在路邊開車門要拿東西,就遭到車道邊快速駛過的賓士車撞飛,當場死亡。蘆竹區24日零時發生死亡車禍,曾姓51歲死者當時正從八德一路上的資源回收工廠走出來,要到小貨車副駕駛座上拿東西,卻遭到車道旁一輛由林口往蘆竹方向行駛而來的賓士車撞撃,整個人彈飛到空中後重摔到路上,當場死亡。死者被路人發現倒臥在地上,隨即打110報案,蘆竹交通分隊隨即趕到,並封鎖現場採證。但調查工作一開始進行並不順利,因當地環境偏僻、光線昏暗,事發時也無其他目擊證人,現場僅留下肇事賓士汽車的右照後鏡標誌。蘆竹交通分隊警員雷秉皓隨即以八德一路為中心,以同心圓方式沿路調閱各路口監視器,針對賓士汽車過濾監看,經調閱20支監視器畫面後,終於發現一輛車頭疑有受損跡象且缺右照後鏡的賓士車行經肇事路段,經影像比對查出肇事車輛的車號,全案於13小時偵破。肇事車主為62歲的陳姓駕駛,他辯稱事發當時並沒發現撞到人,才未下車查看看到,僅感到車身有一陣震動,員警依過失致死及肇事逃逸等罪嫌將陳姓駕駛移送桃園地方檢查署。蘆竹分局呼籲駕駛人,駕車應遵守交通規定,尤其行經燈光昏暗路段,應小心駕駛,減速慢行。若不幸發生交通事故,務必下車查看並報警處理,並通知119救護人員到場,逕自離開現場將即有肇事逃逸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