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文鳳
」 周星馳 于文鳳星爺和17歲嫩妹談爺孫戀! 濕身泳裝照流出 助理怒揭女的倒貼「在炒作」
59歲的「星爺」周星馳向來低調,過去曾與于文鳳對薄公堂才曝光過往情史,沒想到最近疑似又傳出新戀情,他日前被拍到帶著3名嫩妹一起出海遊玩,並傳出與年僅17歲的落選港姐張曉祺(Ukei)譜出戀情,談起相差42歲「爺孫戀」。周星馳。(圖/達志/美聯社)綜合多家港媒報導,周星馳在演藝圈多年,緋聞頻傳,但感情生活相當低調,從未和任何一位星女郎有過下文,直到去年被舊愛于文鳳追討7千萬投資佣金,雙方關係因為對簿公堂才曝了光。周星馳被拍到和張曉祺搭遊艇出遊戲水。(圖/翻攝自張曉祺IG)或許是官司訴訟結果出爐,加上單身久了,星爺近期被拍到帶了3名嫩妹上豪華遊艇玩樂,甚至傳出周星馳對其中一位、17歲的落選港姐張曉褀情有獨鍾,兩人在船上互動曖昧,周星馳還拿水龍頭噴張曉祺,兩人大玩「鴛鴦戲水」,到了晚間大夥在遊艇上開唱,星爺難得大開金口唱了首《上海灘》。周星馳助理表示兩人根本不熟,質疑是張曉祺在炒作。(圖/翻攝自張曉祺IG)知情人士透露,兩人是在今年6月一場「豪華遊艇派對」上認識,周星馳主動搭訕張曉祺並要了電話,周星馳對女方積極獻殷勤,每次約會都派專車接送,吃飯聚會時還會體貼幫女方夾菜、倒酒,不過低調的周星馳,每次聯繫都是透過微信通話,不會留下對話紀錄,就連拍照、錄影也拍不到星爺的身影。17歲的張曉祺今年參加香港小姐選拔,是所有選手中年齡最小的,當天她穿上貼身短裙上台,露出一大截的屁股蛋引發熱議,不過最後她仍未入選反倒引起星爺關注。針對媒體的報導,周星馳的助理表示,「周星馳和那個女孩根本不熟,那天船上還有一大群人,前兩天那個女孩都有主動找星爺去玩衝浪,但星爺都沒有理她,沒有回覆她,大家都不熟,一群人出海玩水都不知道為什麼可以寫成這樣」,助理甚至直言「那女的在炒作,根本不熟」,果斷否認這段「爺孫戀」。
老當益壯!傳周星馳追17歲落選火辣港姐 出海約會超甜蜜
59歲知名導演周星馳多年來感情生活都相當低調,但去年一度和舊愛于文鳳鬧上法院。有消息傳出周星馳近日在追求一名身材火辣的17歲女子,身分曝光後被發現是落選港姐張曉祺(Ukei),兩人似乎已經交往一陣子,甜蜜出海約會照也跟著曝光。(圖/u_keikk IG)報導指出,張曉祺日前和周星馳、一群友人一起搭上要價港幣上億元的豪華遊艇出海,周星馳也秀出一身無繩滑水技巧,還用水管將水不停往張曉祺超清涼泳裝上射個不停,展現一身青春與活力。一群人在遊艇上唱了周星馳最愛的《上海灘》等歌曲;一天行程結束後,隔天周星馳、張曉祺再次現身碼頭,似乎前一天的多人聚會讓兩人意猶未盡。(圖/翻攝Headline Popnews YouTube)報導指出,周星馳和張曉祺是在今年6月一個船河派對上認識的,第一次見面當場就看對眼,互相「抄牌」(留電話號碼);知情人士透露,為了安全,他們就算是用手機聯絡也不會用文字、語音,就是為了避免留下記錄,所以都是直接用微信打電話,就連見面也絕對不會合照,沒想到還是被神通廣大的港媒拍到了。(圖/翻攝Headline Popnews YouTube)周星馳的助理Chris對此事作出回應,稱他和張曉祺根本不熟,而且被拍到那天,遊艇上有一大堆人,其實大家都不熟,那天明明是一大票人出海玩水,不知為何會被寫成這樣的傳聞。周星馳滑水。(圖/翻攝Headline Popnews YouTube)張曉祺今年6月參加香港小姐比賽,在首輪面試中年紀最小,而且她穿貼身短裙上場時還露出「股邊」,所以格外受到注意。有消息稱她家很有錢,曾經交往過3、4個男友,喜歡上生物課,尤其是解剖老鼠的屍體。
張柏芝遭追討千萬違約金!港媒分析官司「恐日燒百萬」 最慘結果曝光
香港女星張柏芝2011年與謝霆鋒離婚,獨力扶養2子Lucas和Quintus,之後秘密產下第三胎「小王子」(Marcus),近來憑藉選秀節目《乘風破浪的姐姐2》再度迎來事業高峰。不過,張柏芝去年遭前經紀人指控,預收片酬卻沒照合約演出電影,要求她退還千萬港幣。如今有港媒分析,若張決定打官司,每天恐怕要燒掉百萬元。據了解,張柏芝前經紀人余毓興及經紀公司AEG Entertainment GroupLimited去年7月入稟香港高院,要求張柏芝退回1276萬港元(約新台幣4560萬元),理由是她收取了預支的片酬後,卻沒有按照合約內容,接拍經紀人安排的電影;除此之外,經紀公司也要求張柏芝就違約一事進行賠償。香港媒體報導,張柏芝的案件昨(12日)有新發展,法庭已收齊雙方所需文件,定於12月22日以「案件管理傳票」形式開審,估計開審時間約半小時;報導指出,所謂的「案件管理傳票」,是指法庭根據控辯雙方爭辯的關鍵點,以及案件需要傳召的證人等細節決定審訊天數,期間也會嘗試調解雙方矛盾。如果張柏芝跟余毓興不願意和解,2人將會進入案件審訊階段,加上涉及的案情複雜,可能至少需要10天以上,才能完成審訊。參照周星馳與于文鳳的官司,明星一般都會聘請資深大律師,後者收費相當昂貴,甚至一天就要燒掉百萬,倘若輸掉官司,還得支付對方的律師費,屆時張柏芝損失恐怕不只1000萬。
13年情鬧翻!向周星馳討2.6億不成 于文鳳閃嫁大16歲富三代
58歲香港喜劇天王「星爺」周星馳,曾與香港建設千金于文鳳交往長達13年,日前被女方追討港幣7,000多萬元(約新台幣2.52億元)投資佣金,雙方對簿公堂,最終判周星馳勝訴。近日傳出于文鳳情場得意,與大她16歲的銀行第三代結婚,隨後本人也低調證實此消息。根據《東網》報導,現年49歲的于文鳳,於2010年與周星馳分手,同年7月傳出她與「廖創興銀行」第3代後人廖駿倫交往,對方曾有過一段婚姻,與前妻共育有3名兒女,於2001年離婚;如今傳出登記結婚的好消息,于文鳳僅低調表示,「多謝,但其他的不想講,bye bye!」間接證實喜訊。于文鳳過去曾幫周星馳操盤投資房產,她稱男方在2002年訂下書面和口頭協議,表示願意將投資利潤10%作佣金分給她,當中包括投資山頂天比高及大埔比華利山3個獨立屋及5個車位,以及協助投資基金,總金額超過7000萬港元,不過最後卻追討失敗,于文鳳一狀告上法院。周星馳透過律師表示,當時他的確說過這樣的話,不過隨後堅稱這僅是情侶交往之間做出的口頭承諾,實際上並無法律效力。香港高等法院於2020年12月23日做出裁決,最終判于文鳳敗訴,必須要支付所有訴訟費用。
周星馳舊愛討2.5億!命理師指「假正緣」 提告原因曝光了
港星周星馳遭舊愛于文鳳一狀告上法院,要向他追討交往14年當中替他投資房地產獲利的佣金2.5億元;香港高等法院於12月23日裁決周星馳勝訴,不但不須付任何佣金給于文鳳,于文鳳還須承擔支付雙方所有的訴訟費用,于文鳳可說是人財兩失。神明代言人沈嶸對此表示,他們兩人是「假正緣」,也透露女方提告的真實原因。于文鳳於1997年與周星馳交往,2011年兩人分手,共計交往14年,周星馳曾與羅惠娟、朱茵、莫文蔚、藍潔瑛、張柏芝等女星傳出緋聞,感情史轟轟烈烈,唯獨與于文鳳鬧上法院。沈嶸透露,他們在1997年交往期間,于文鳳非常想嫁給周星馳,甚至願意為他犧牲奉獻加付出,兩人當時的關係是「假正緣」,也就是于文鳳當時比較愛周星馳,但周星馳對于文鳳卻是有所保留的。沈嶸表示,周星馳在剛開始交往時,非常欣賞于文鳳的聰明、擅長投資,也想要藉由她的投資,讓自己的理財更上一層樓,但僅止於評估觀察考量的心態居多。不過,其實周星馳心中壓根沒有想要將任何投資後的利潤分給于文鳳,直至2011年分手時兩人已成為「刑剋關係」!于文鳳的父親是香港前知名建商于鏡波,很精明擅投資很會賺錢,沈嶸通靈後表示于文鳳會對周星馳提告,是因為不甘心相愛過後卻沒有獲得名分,她心有不甘。沈嶸認為,實以于文鳳的財力而言,她根本不在乎那些佣金,純粹只是心有不甘想要整整周星馳,讓他為了官司疲於奔命。(圖/經紀人提供)
周星馳鬧翻13年舊愛!感情史再被挖 緋聞女友昔爆「抓姦內幕」:床是熱的
周星馳日前被交往13年舊愛于文鳳追討7000多萬元(約新台幣2.54億元)投資佣金,雙方對簿公堂;香港高等法院昨(23日)做出裁決,判周星馳勝訴,不必繳款、也不必負擔所有訴訟費用。回顧周星馳的情史,曾與朱茵、莫文蔚等人傳過緋聞。周星馳用喜劇方式表達對社會的挖苦和嘲諷,劇中也有許多經典台詞、橋段,即使過了這麼多年,仍讓觀眾印象深刻。不過他的感情史相當神秘,除了交往最久的于文鳳,還曾與莫文蔚、《大話西遊》的朱茵等人傳出短暫秘戀3年,其中莫文蔚與他至今仍保持友好關係。而朱茵則是在節目《志雲飯局》中提及,與某任男友外出拍戲期間,某天提早收工回飯店,未料房間門怎麼敲都不開;過了一段時間,對方才神色慌張應門。朱茵表示,當下憑著女性直覺摸摸床鋪,發現床是熱的,走到浴室想開門,發現浴室被反鎖。朱茵透露,不知道躲在浴室裡的人是誰,但種種跡象都讓她相信自己抓姦在床,後來仍秉持著專業,繼續與男友拍對手戲,之後才斷開戀情。一席話讓坊間紛紛猜測,該名前男友指的就是周星馳;但即使謠言傳得滿天飛,朱茵都沒有爆料出當年破壞感情的小三到底是誰。
舊愛討2.5億!周星馳大爆分手內幕 明天親自出庭作供
周星馳遭舊愛于文鳳追討超過7000萬港元(約2.5億新台幣)的投資佣金,近日案件在高院原訟庭繼續審訊,于文鳳更親自現身法院捍衛權益,而周星馳則是先透過委任律師爆出兩人分手內幕;據了解,這起案件仍在審訊,周星馳預計會在明(25日)出庭作供。周星馳和前女友于文鳳近日為了7000萬港元投資佣金對簿公堂,于文鳳稱男方在2002年訂下書面和口頭協議,表示願意將投資利潤10%作佣金分給她,當中包括投資山頂天比高及大埔比華利山3個獨立屋及5個車位,以及協助投資基金,總金額超過7000萬港元,不過周星馳則透過律師表示,當事人的確說過這樣的話,但堅稱這僅是情侶交往之間做出的口頭承諾,實際上並無法律效力。綜合港媒報導,于文鳳出庭時更爆出兩人分手細節,透露雙方自從2009年開始就有爭吵,不過直到2010年3月才正式分手,但周星馳則是透露律師表示,是在同一年看到報章雜誌寫到女方和布名男子外出上街,才結束這段感情,但這個說法遭于文鳳否認。于文鳳昨天已作供完畢,法官也將案子押後續審,至於周星馳則預計會在明天出庭作供。
周星馳遭前任于文鳳追討逾7千萬佣金 堅稱:口頭協議僅是情話
2010年周星馳和前女友于文鳳分手後,于文鳳向周星馳上訴追討超過7000萬元投資佣金,18日在高院開審此案。于文鳳一方指出,2人除了是戀人,她更是周星馳的商業及生意伙伴,某年聖誕節周星馳曾口頭協議,將投資利潤10%作佣金分給于文鳳。然而周星馳一方卻稱,口頭協議只是情話,無法律效力。根據港媒《明報》報導,原告于文鳳由前律政司長、資深律師袁國強代表,被告周星馳則由資深律師文本立代表,原告及被告今日皆未出庭,只有周星馳姊姊周文姬聽審。于文鳳一方指出,她與周星馳自1997年成為情侶,2人除了是戀人,同時也是商業伙伴,雙方於2002年聖誕節達成口頭協議,周星馳要在于文鳳推薦他投資的項目得益中,抽取10%作佣金贈予于文鳳,當中包括投資山頂天比高及大埔比華利山3個獨立屋及5個車位,以及協助投資基金,涉款超過7000萬元,然而于文鳳至今仍未獲得任何佣金。周星馳一方則承認,2人交往13年,他確實在2002年某夜,與于文鳳在山頂普樂道7號大宅共進晚餐後,在陽台愉快欣賞維多利亞港景色時,曾答應于文鳳,要將投資獲利10%贈予她,但他堅稱這僅是情侶交往之間做出的口頭承諾,實際上並無法律效力。此外,周星馳一方更透露,于文鳳曾用他的錢投資失利至少1300萬元,形容于文鳳猶如「採摘櫻桃」(cherry-picking)(意指一種非形式謬誤,只提出支持論點的理由,而忽略不談反對的理由),對周星馳投資損失的款項「扮睇唔到」(裝作看不到)。他更形容,給予于文鳳投資的資金猶如「嫲嫲給錢、孫兒打麻將」,是出於感情及愛的餽贈,不涉及任何商業目的。案件19日續訊,預計于文鳳將出庭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