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傷害
」 車禍 勞動部 詐騙 總統府 霸凌惡主秘霸凌「以腳碰耳」控行車方向 司機車停平交道鎖門怒喊「同歸於盡」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一名公務員在辦公室輕生,他生前曾爆出長期遭長官霸凌,引發外界譁然,也讓大家開始重視公部門的職場霸凌事件。對此,資深媒體人范立達也分享親身經歷和看過的霸凌事件。資深媒體人范立達在臉書分享親身經歷和看過的霸凌事件。(圖/翻攝自臉書/范立達)范立達在臉書發文表示,他在一次的採訪中,某個部會的主任祕書由於人長得帥,又單身(離婚),故有黃金單身漢的稱號。在他剛上任的第一天,座車抵達機關大門時,發現沒有人前來幫他開車門。他指示司機開車繞了一圈再回來,但依然無人理會。如此反覆三次後,他終於命令司機下車幫他開門,自己才大搖大擺地走進辦公室。更誇張的是,他在車內經常用腳指揮方向,他脫掉鞋子,把腳架在司機椅背兩側,也不跟司機說要去哪裡,只叫司機往前開,當他要左轉時,就用左腳掌碰一碰司機的左耳,要右轉時,就用右腳掌碰一碰司機的右耳。司機在壓力下情緒崩潰,有一次,司機載他行經某座平交道,車子才剛剛跨到軌道上,司機突然踩下煞車,不肯再走,同時按下中控鎖,把四個車門都鎖死,怒喊「今天跟你同歸於盡!」最終主任祕書連聲道歉,司機才終於鬆開煞車,駛離平交道。這起主管霸凌事件並非特例,在司法機關與行政機構內,還有更多的霸凌事件。曾有高層性騷擾同仁、濫用權力羞辱下屬的情況層出不窮。范立達表示「手握權力的人,總覺得能夠操控他人生死,別人也不敢反抗,所以就敢為所欲為。」大部分職場霸凌申訴案件的調查往往不了了之。范立達指出,主事者總是擔心如果所有的霸凌案都申訴成功,以後主管們會不會畏首畏尾,不敢再嚴格管理部屬,但若是把申訴案都駁回,又害怕受欺凌的同仁想不開尋短,萬一事情鬧大,就一發不可收拾了。結果,這類申訴案的調查結果,往往都是語意模糊,總不敢斬釘截鐵的直指問題核心。因此,模糊的結論讓受害者感到無助,甚至成為「第二次傷害」。范立達在無奈文末表示「帶人不靠責罵,不行嗎?威恩併施的道理我懂,但把部屬當人的道理,那些主管懂不懂?同樣都是父母生的,沒有誰比誰低賤,不是嗎?」權力並非用來作威作福,尊重每一位同仁才是管理的核心原則。
批勞發署員工輕生案報告輕描淡寫 陳冠廷要求勞動部重啟調查
勞動部昨日公布勞發署員工輕生案行政調查結果,內容指無法證實當事人有遭受長官職場霸凌,但主管謝宜容確實有濫權行為,對於勞動部的調查報告,立委陳冠廷今(20日)表達最嚴重的關切。他說,一名年輕公務員的生命逝去,換來一份輕描淡寫的調查結果,這種處理方式無法向社會交代。「最痛心的是,這樣嚴重違反勞動法規的管理方式,竟然出現在勞動部所屬機關。」陳冠廷說,作為全國勞動權益的最高主管機關,不僅未作為模範,反而縱容屬下機關首長實施全天候待命、假日必須立即回應訊息等違《勞基法》精神的行為,完全背離勞動部應有的價值與職責。陳冠廷說,調查報告明確指出,勞發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對同仁實施嚴重不當管理,她不僅公開咆哮、貶低下屬,還強迫主管隨時待命,未能於下班或假日立即回應訊息,就會遭到嚴厲責問。他說,即使報告顯示多名同仁需接受心理治療,仍稱其「目的良善」,這種迴避核心問題的說法令人無法接受。陳冠廷說,更令人震驚的是,同仁輕生事件後,謝前分署長非但未檢討,反而當天召集會議追查吹哨者,對其他同仁造成二次傷害。調查報告試圖將霸凌行為與此悲劇切割,稱「並非該同仁離開的直接原因」,但在如此職場壓力下,這是完全不負責任的說法。陳冠廷指出,報告記載,謝宜容任內短短兩年間,高達81人離職,其中6位公務人員被迫調職。這驚人的人事異動率,加上多位同仁需就醫治療的事實,早該啟動防範機制。但相關單位卻視若無睹,直到付出一條人命的代價,才使這些問題浮出水面。「我嚴正要求勞動部立即重啟調查,對涉案人員予以最嚴厲的懲處。」陳冠廷表示,他無法接受這種霸凌行為僅被輕描淡寫地歸類為「管理方式不當」。若不對造成如此嚴重後果的主管施以最嚴厲處分,如何向死者家屬交代?如何向受苦的公務員交代?陳冠廷認為,這不僅是管理疏失,更是整個公務體系對職場霸凌的縱容。他提出多項質疑,為何勞動部容許所屬機關公然違反勞動法規?為何明確的霸凌行為被淡化處理?為何近百封陳情信被置之不理?這些問題都必須給社會交代。他強調,對於嚴重傷害公務體系的霸凌行為,絕對要採取最嚴厲懲處,深刻反省,絕不寬貸!
雲林傳校園暴力!家長闖國小校園「揍男童一拳」害血尿 動手原因曝光
雲林縣崙背鄉某國小7日上午發生校園暴力事件,一名家長因為學童之間的衝突,趁早上送小孩上學,開車闖入校園並找到與女兒發生爭執的小5男童,朝其腹部打了一拳,造成男童左腹挫傷、血尿。校方指出,,事發後已請雙方家長到校和談,目前2名學童仍同班,校方會持續關注互動情形,並適時進行輔導。據《ETtoday新聞雲》,校方表示本月6日,校內一名5年級男同學與同班一名女同學發生衝突,老師第一時間已將2名學生分開並個別輔導,2名學童向彼此道歉。事後,導師制電雙方家長告知此事,雙方母親7日上午亦碰面彼此道歉。不過,7日上午約7點15分左右,女同學父親突然開車闖入校園內,大聲喊叫男同學名稱,一見到男同學就朝其腹部打了一拳。在場師長連忙上前攔阻制止,校長也上前抱住女同學父親以防再次出拳。女童家長指出,女兒前日與男同學起衝突時,曾遭男同學先重踹腹部3、4下,然後再被推倒在地,男同學還踹椅子。女童父親是愛女心切才會情緒失控,衝到學校毆打男童。事後,男童家長帶男童驗傷,發現左邊腹部受有挫傷,還有血尿的情形。校方指出,已將雙方家長請到校內和談,過程還算順利,並達成共識。學校表示,事件發生後2名學童仍同班,亦保持交談、交流,因有其他學生目睹事件發生,學校已啟動輔導,也加強校園門禁管制。雲林縣府教育處長邱孝文則表示,事件發生後,督學第一時間到校了解也協助學校處理,進行學生個別及團體諮商輔導,讓學生恢復正常學習狀態,同時也要求學校加強安全防護工作。======15:52更新====男同學家屬則在網上發文稱,衝突原因是女同學「一直罵很難聽的話」,孩子制止後無效後,與科任代課老師反映過2、3次都得不到應有的處理,所以小孩子生氣的踢了女同學椅子並誤踢到對方,還表示「接著又罵一群白癡什麼的,然後推女同學肩膀造成她自己絆倒,這部分的確是我們這邊小孩的錯。」這名男童家屬還在網路上PO出醫院開立的驗傷單,並表示已經完成傷害罪提告。又補充表示男同學被打後,女同學家長離開前還放話恐嚇男童:「我工具都準備好了,你明天就不要來學校。」還表示對方得知男童家屬要提告後,同樣帶女兒去醫院驗傷,表示同樣要對他們提告。男同學家屬表示,「如果小孩真的有不舒服,為何當天晚上打給女同學媽媽道歉時,怎麼不馬上帶小孩就醫並跟我們求償醫藥費呢?你們有重視小孩的身體嗎?聽到我們要提告,才換帶自己小孩去驗傷,看能不能嚇阻我們提告同學爸爸。」這名家屬還主張,學生間的衝突與家長到校施暴是兩回事:「小孩之間的衝突先交給校園內部師長處理,大人衝到學校毆打小孩就要交給警方了,成年人對未成年人施暴的罪更重唷。同時已經求助議員與等待記者聯繫,家人最擔心提告後,遭到對方的二次傷害,若縱容他,他未來看誰不順眼,或是女兒又跟同學吵架時,就有人要遭殃了。」被打男同學家屬在網路上公開的驗傷單。(圖/翻攝Threads/mia03.02)
勞發署公務員疑遭霸凌輕生 勞動部次長:要降低未來發生風險
位於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的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的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於4日上午有一名39歲的吳姓公務員在秘書辦公室內輕生。後續吳姓公務員家屬於12日在板橋進行告別式。勞動部次長陳明仁也表示,會去釐清、正面處理,並有系統的梳理事情的來龍去脈。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12日舉行113年職安衛優良政府機關及五星獎單位頒獎典禮,期間勞動部次長陳明仁在致詞時特別提及此事,表示職場安全非常重要,且不只侷限於傳統職安角度像是工安等,對於所屬的員工身心靈也都必須同理、照顧,心理這一塊也是非常重要的。陳明仁也提到,勞動部最近發生類似的事情,就是要去面對問題、解決以及釐清問題,同時也要正面處理,將整件事情有系統的梳理後,降低未來發生的風險。針對此事件,勞動部也於11日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已組成調查小組調查同仁輕生是否涉及職場霸凌,並將從12日起進行相關人員訪談。目前分署長已請假靜候調查,職務由勞動力發展署施主任秘書暫代。勞動部也呼籲社會大眾在調查期間避免過度揣測,以尊重死者並防止二次傷害。針對外界指控分署人員涉及貪瀆不法情事,勞動部也提供政風單位電子郵件(ethics@mol.gov.tw)及檢舉專線(02-8590-2880)供民眾檢舉。◎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勞動部爆職場霸凌公務員輕生!調查進度曝 前部長幫背書「從未接到陳情」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近日傳出,一名吳姓公務員於4日輕生,陳屍辦公室,有同事爆料死吳男工時超長、不停加班,還被長官破口大罵,不堪職場霸凌選擇輕生。勞動部表示,已組成調查小組,12日起訪談相關人員,調查報告完成後將對外公布結果。勞動部表示,針對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生同仁輕生是否涉及職場霸凌案,已邀請專家及員工代表等組成調查小組,並自12日起進行相關人員訪談,以釐清事實真相,待調查報告完成後,會儘速對外公布結果。新北市議員李宇翔10日指出大量陳情內容,皆控訴北分署長謝宜容的種種霸凌同仁情事,如大聲咆哮、嘲諷人身攻擊、摔公文等,今年2月更有同仁受不了陳情勞動部,反被分署長威脅要法辦告密者,企圖製造北分署的白色恐怖。對此,勞動部表示,分署長已請假靜候調查,其職務已由勞動力發展署施姓主任秘書暫代,但在調查期間,為避免影響調查小組訪談、避免過度揣測,懇請社會大眾靜候調查結果,以尊重亡者,避免造成二次傷害。勞動部強調,外界稱今年2月向勞動部陳情檢舉,經查詢勞動部收文及人民陳情系統等,皆無案件收文。親手拔擢謝的前勞動部長許銘春,昨日晚間在臉書上發聲力挺,她表示關於分屬同仁輕生一事,感到遺憾不捨,至於此事件是否涉及職場霸凌一案,勞動部長何佩珊已經責成次長組成調查小組,釐清事實真相。呼籲大眾「在調查結果還沒出來,應該保持理性冷靜,避免任意的揣測造成二度傷害。」此事矛頭指向分署長謝宜容,許銘春強調在她擔任勞動部長期間,謝宜容確實曾在部長室服務,「但該期間其行為正常,且本人亦未接到其他同仁對該員的陳情,請社會大眾在事實尚未釐清前,請勿過多渲染。」
桃園女童當街遭男強抱侵犯 法官裁定收押不禁見…理由曝光
北桃園27日早上發生林姓自閉症男子強抱4年級國小女童案,女童不停逃竄、聲嘶力竭高喊不要和救命的26秒畫面曝光令人揪心,桃檢28日減述詢問後開出拘票逮人,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法官認為林男涉犯加重強制猥褻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之虞,審酌犯罪情節所生損害的嚴重程度,深夜裁准收押但不禁見。桃檢27日接獲警方通報有女童遭人侵犯,隨即分案偵辦,28日在社工及家屬陪同下完成減述程序,避免二次傷害,下午開出拘票逮人,晚間複訊後,認為林男涉犯刑法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未遂及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嫌重大,且有滅證、串證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院法官深夜訊問後,認被告僅涉犯加重強制猥褻罪,雖不能認定有串證之虞,但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之虞,審酌林男犯罪情節所生損害的嚴重程度,認為有羈押必要,但不禁止接見通信。女童母親在臉書發文控訴,4年級的女兒27日早上到住家附近找女同學,領有中度自閉症手冊、剛滿18歲的林姓男子上前攀談後竟伸狼爪,附上的影片只見騎樓下女童不斷高聲尖叫喊放開、救命,到處閃躲,仍數度遭體型優勢的男子強行熊抱,女童2度掙脫跑向馬路還是被拖地強拉回來,一旁車來車往卻無人發現,26秒畫面曝光讓人震撼又心疼,所幸附近運將聞聲順利救下女童,運將說,女童被救下後仍未平復,嚇到一直哭,還心有餘悸地說男子要強脫她衣服。◎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桃園女童當街遭侵犯!嚇到狂抖「他叫我脫衣服」 熱心運將還原救人經過
桃園市龜山區1名國小女童昨(27日)上午被陌生男子當街侵犯,慘遭強抱、硬拉,嚇得她大聲哭喊「救我」,所幸遇到熱心的計程車司機伸出援手,才未釀成更大傷害。見義勇為的運將透露,自己當時正在掃地,聽到呼救聲趕緊上前救人,男子看到他拔腿就跑,女童則嚇到全身發抖,崩潰大喊「他叫我脫衣服」。《ETtoday新聞雲》報導,該名計程車司機表示,自己當天早上在家門口掃地,突然聽到有小孩呼救,趕緊循著聲音前往查看,赫見1名男子從後方強抱女童,女孩不斷奮力掙扎,同時聲嘶力竭大喊「救我」,後來男子看到他接近,便立即放開女童逃離現場,「那個妹妹說他(嫌犯)叫她脫衣服,她嚇到一直哭一直哭,緊張到話都說不清楚」。運將回憶,被害女童事後驚魂未定,情緒十分激動,後來1位婦人騎機車經過,得知原委後也幫忙安撫女童,並通知家長協助報警。小黃司機說,經了解女童當天打算去找住在隔壁銀樓的同學,2人疑似沒聯絡好,到場後發現大門深鎖,才會站在騎樓等待,不料竟差點落入魔爪。至於犯案男子,運將表示對方看起來似乎有精神障礙,沒在附近看過他。對此,桃園地檢署昨日接獲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通報,指轄區有女童遭人侵犯,隨即分案由檢察官指揮偵辦。因被害人年幼,且已在社工及家屬陪同下,由檢察官進行減少重複陳述作業程序,避免二次傷害,並積極蒐集相關證據嚴查速辦,以維護社會治安。據悉,警方稍早已逮到男子,詢後將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桃園女童當街遭陌生男強抱喊救命!母氣炸:希望討回公道 檢方將嚴查速辦
桃園市龜山區昨(27)日上午,一名國小女童遭突然被陌生男子強抱、硬拉,期間女童不斷掙扎,大喊「不要動我」、「救我」,在長達近30秒的影片裡,行經的路人卻未停下來幫忙。對此,女童家屬在臉書發文控訴,「仗著有身心疾病,就可以隨意侵犯嗎?那我家孩子現在有心裡陰影了,這債誰來還」;而桃園地檢署則回應,會減少重複陳述作業程序,避免二次傷害,並積極蒐集證據嚴查速辦女童母親昨日在臉書發文表示,事情發生在上午10點左右,龜山區陸光路上,有位未成年的「身心疾病」男子侵犯國小女童。從長達27秒的監視器畫面可以看到,騎樓下女童突然被男子拉扯,女童嚇得尖叫大喊放開、救命,儘管不斷掙扎,還是遭男子強行拉回強行熊抱,甚至一度跪坐在地被拖行,期間雖有車輛經過,卻無人停下救援。「自己孩子身心有病,做家長的不顧到底誰能管,仗著有身心疾病,就可以隨意侵犯嗎?那我家孩子現在有心裡陰影了這債誰來還!」女童母親怒道,她的孩子求救卻沒人伸出援手,「報案了知道犯人在哪了,卻還是……」。對此,女童母親也提醒附近居民,若家裡有兒童,家長要特別注意。事後,女童母親在深夜更新稱,女兒現在是安全的,雖沒有皮外傷,但心裡陰影很深,凌晨快4點了仍多次在恐懼中驚醒,「孩子現在很安全,我會盡力去保護好,但我發文初衷,也是希望,不要因為嫌犯『特殊』,就讓其免受自裁,希望能還給妹妹一個公道」。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警方回應指出,影片尾聲畫面左上方的掃地阿伯,在發現後有立刻上前救援,男子見狀也隨即跑掉,警方獲報後則立即調閱監視器,在附近住家尋獲該名嫌犯,並告誡其家長進行約制,也隨即派員加強巡邏防範,防止再犯情事。警方說,調查的同時,也通知社工並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因女童遭受驚嚇,檢方也啟動減述程序,由檢察官直接詢問女童,減少被害人必須向警方、社工再次陳述的情況,避免二次傷害,警方也將全力配合檢方朝強制猥褻罪嫌偵辦。桃園地檢署也聲明,昨接獲龜山警分局通報轄區有女童遭人侵犯,立即分案由檢察官指揮偵辦,由於被害人年幼,已在社工及家屬陪同下,由檢察官進行減少重複陳述作業程序,避免造成二次傷害,並積極蒐集相關證據,嚴查速辦,以維護社會治安。
三峽火化場搞烏龍!差點「捧錯親人」骨灰進塔
新北市三峽昇華園火化場近日發生大烏龍,16日有2具往生者的骨灰因操作疏失被搞混,而家屬在準備安葬時才發現問題,隨即向民代投訴。對此,新北市議員劉美芳呼籲民政單位檢討懲處,並確保不再發生類似事件,以避免造成二次傷害。新北市議員劉美芳服務處於16日下午接獲一名林姓男子的陳情。他表示,告別式當天,約在11時40分抵達三峽火化場進行火化。火葬場人員告知他們可以先用餐,約一個半小時後再回來,但不到一小時就接到通知,讓他們可以回來撿骨,當時林男覺得速度太快,但依然前往撿拾骨灰。不料,在完成撿骨儀式、準備將母親的骨灰帶往納骨塔時,他卻在車上接到火葬場的電話,要求他們將骨灰返回火化場。更令人匪夷的是,回到火化場後,火葬場人員隨後取走已放入骨灰罈的骨灰,卻要求林男一家在車上等候,等了半小時,才得知骨灰被錯置。原來在林母火化前,有另一位張姓老先生也在進行火化,而張老先生的家人已在火化場等候了兩小時卻未收到任何通知。詢問火葬場人員時,對方僅回應「一切依照流程進行」。直到火葬場人員意識到兩具遺體火化時間的問題。針對這起烏龍事件,劉美芳服務處隨即派員前往現場並聯繫相關單位,嚴正呼籲必須檢討作業流程,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懲處。同時,服務處也將協助家屬妥善處理後續事宜,並確保不再發生類似事件,以避免對家屬造成二次傷害。新北市殯葬處表示,對於程序上的疏失,已第一時間通知家屬並致歉,並立即展開檢討,以嚴格要求現場工作人員在每個環節必須確實執行,並於17日啟動雙重檢核機制避免未來再度發生錯置的情形。殯葬處說,對於家屬的困擾感到抱歉,將負起全部責任,協助並配合後續事宜,確保事件能圓滿解決,同時相關工作人員也將受到懲處。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不該僅是「禮遇」而是基本對待 王婉諭談「犯罪被害人權益保護法」
2016年3月,台灣曾發生震驚社會的「小燈泡事件」,3歲女童「小燈泡」隨母親前往西湖捷運站迎接家人,卻在途中遭思覺失調症患者王景玉持刀攻擊。在小燈泡遇害後,小燈泡母親王婉諭深感政府對「被害人」權益保障不足,部分機制甚至可能造成被害者的2度傷害,因此投身政壇,一手推動保障犯罪被害人的權益。2023年1月7號,立法院三讀通過《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法,不僅讓政府的介入協助成為受害者們的基本權益保障,也大幅簡化了各種補助補償金的申請、審議方式。王婉諭近日接受CTWANT的訪談時談起這段經歷,她指出其實過去當刑事案件發生時,在法庭上面只有審、檢、辯三方角色。審理就是法官,檢察官則是代表國家起訴被告,辯方則針對行為人來進行辯護。不可思議的是,她與丈夫在小燈泡案件中才理解到,即便是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屬,其實在這個結構裡是沒有位置的。被害人家屬只能透過請求與檢察官溝通,由他代表國家來處理這些事情。因此,她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曾指出,她與丈夫身為這起刑事案件最直接的當事人,然而在案件的偵查、訊問、鑑定乃至於最終上訴過程中,他們全都一無所知,猶如整起事件中的「邊緣人」,一切關於案件的進展消息都是透過媒體才得知,讓她倍感難過。王婉諭步出法庭後接受媒體採訪。(圖/報系資料照)「我覺得非常荒謬,明明受害者家屬應該是事件中受影響最深刻的人,但我們卻沒有任何的角色可以表達我們的意見。」王婉諭表示,雖然他們夫妻可以上法庭聆聽審判,還被告知「有話可以舉手發言」,然而她後來有機會接觸了更多被害人,才發現這是因為小燈泡案件全國矚目,「原來這些全是禮遇!」王婉諭事後更發現,在眾多的案件中,受害者與受害者的家屬們要面對重重壓力,比如要在激動的情緒下快速決定是否要解剖遺體、經濟狀況不佳卻要操辦後事、在孤立無援的狀況下面對陌生的法庭,或面對大批媒體追逐的壓力,事後還可能要面對長達數年的訴訟過程、長期的傷害復健或者心理創傷治療等。然而,王婉諭認為,對於被害人與家屬的保護,應該是政府的「責任」,而非一種「恩賜」,被害者或其家屬在法庭上表達意見的機會不該只是「禮遇」,而是每一個被害人基本應該要得到的對待。舉例來說,被害人在法庭活動中應該要有角色,監察機關應該在犯罪人被羈押、起訴、保釋、假釋的時候,第一時間通知被害人和被害人家屬,而不是只能過媒體瞭解進展。王婉諭直言,犯罪事件的發生不僅是被告本身的問題,往往也代表著制度有問題,國家應該在犯罪事件中須負擔一定責任,保障被害人得到的協助「基本權益」。在過去,國家雖設有「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但因沒有明確的責任歸屬,以至有逾半數的被害者與家屬直到事件結束多年,都不知道有這個單位存在,更遑論得到協助;且過去每個犯保協會分會僅有2、3名正職人員,協助能量相當有限。另外,政府認為「救濟被害人」並非國家的責任,因此是「代位求償」原則,代替受害者向被告討取補償金,倘若事後國家無法從被告處取得補償金,甚至會收回原先先行發給被害者的補償。修法後,制度進行了大幅度調整,首先是員警、檢方到法官,在案件進行的過程中就會去檢視被害者符不符合「被協助」條件,如果符合樣態時就應主動告知犯保協會,讓協會能盡早介入,提供被害者法律、心理、經濟上的援助。此外,過去犯保協會組成由監察機關兼任,在處理事件時往往帶著司法人員的冷靜與審視,可能帶給被害者二度傷害,「其實協助被害人的角色,與檢察官的訓練是完全不同的。協助被害人需要同理心,你需要瞭接這些人心理上需要的是什麼、生活上需要什麼。」因此,在王婉諭提出的修法條文中,調整了犯保協會體系的理事長、顧問群們,不再只有檢察系統的人,而是有更多不同領域的人,可以給予被害者需要生活上、心理上、乃至於法律上的協助。另外,過去審議補償金會議時,雖然會提供被害人未付金或是補償金,但是因為犯保協會的人員多是檢察官體系訓練出來,所以他會逐條詢問「你今天難過嗎?吃不吃得了飯?」,「你今天有多傷心?」、「你喪禮費用要這麼多嗎?」等冰冷又令被害人備感難堪的問題。王婉諭表示,她始終記得審議補償金會議上,她被問到「葬禮費用需要這麼高嗎?」的錯愕。圖為2016年小燈泡告別式的布置一角。(圖/報系資料照)修法後,費用審議制度將改成「定級定額」制,由執法單位依照相關規範處理,如死亡、重傷等皆明訂不同分級的給付金額,採簡易審查避免原本因詢問不同細項導致被害人受到二次傷害的問題,而簡化的審議程序,也會讓補償金的發放變得更快。不過,王婉諭同時指出,這次修法仍有未盡人意之處,接下來要關注的,是犯保協會的營運問題。目前全台大概有11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但是每個犯保協會大概只有2名左右的專職人員,資源相當吃緊。她在提出法案時,曾經希望政府能讓犯保協會的費用基金化,或是費用由國家協助,但是最終沒有爭取到,因此很擔心未來能不能順利營運下去。●衛生福利部致力於推動全國心理健康促進,提供心理衛生教育、宣導、心理諮詢、心理諮商及個案關懷訪視、社區支持資源連結等服務。➤全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查詢▸http://pse.is/58urj8➤更多心理健康促進資源▸https://pse.is/6k6lav
中國2男孩裸體遭電線鞭打 警察:太頑皮被父親「嚴厲教育」
中國社群網路近期流傳一段影片,影片中,2名男孩遭一名男子使用延長線鞭打,影片曝光後,引起極大的討論。後續中國重慶市警方發表聲明,表示2名孩童因為太過頑皮,所以遭到親生父親「嚴厲教育」。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是發生於6日凌晨,有2名男孩在自家社區的車庫內,邊走邊用黑色畫筆在三輛汽車的引擎蓋上劃線,結果引發車主的不滿。當天晚上21點左右,車主將監視器畫面發至社區的住戶群中,要求家長對孩子嚴加管教。看到影片後,男孩的29歲父親陳姓男子,便於7日凌晨1點左右,使用家中的延長線電線對2名男孩進行抽打。事後,男孩的母親王女將陳男抽打孩子的過程錄下,並將影片發送至社區住戶群,表示已對孩子進行嚴厲教育,並向車主道歉。目前,兩名男孩經醫院檢查,其臀部、小腿雙側及背部軟組織均有損傷。重慶市江津區委區政府對此事高度重視,迅速安排街道、婦聯及教育等部門對孩子進行心理疏導和善後處理。江津區公安機關依法對陳某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並對案件展開進一步調查。由於影片後來出現在網路上,引發巨大討論,為此,重慶江津區公安局也發布通報,除解釋整起事件的來由外,也表示由於事件涉及未成年人,希望廣大網友不要再傳播相關影片及畫面,避免對孩子造成二次傷害。
新北割喉案「乾哥、乾妹」判決出爐 死者父控訴:司法向加害者一方傾斜
新北某國中2023年12月底發生學生割喉案,被害楊姓男學生與林姓女學生起口角衝突,慘遭郭姓「乾哥」持彈簧刀攻擊身亡。新北地院少年法庭30日依殺人罪判決「乾哥」9年、「乾妹」8年徒刑,可上訴。對此,楊爸爸也發聲明控訴「司法完全向加害者一方傾斜」。檢方調查,林姓女學生為了拍攝抖音影片前往友人班級找人,並在走廊聊天交談,林女因大力甩門被楊姓學生制止,兩人爆發口角,林女便找來「乾哥」郭男嗆聲出氣,甚至拿出彈簧刀上前攻擊,導致楊姓學生傷重倒地,送醫後裝上葉克膜,經34小時搶救仍宣告不治。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後,判處乾哥郭男9年、乾妹林女8年有期徒刑,可上訴。判決出爐後受害者家屬楊爸爸也發聲明痛批少事法過於寬容,殺人者僅判處8、9年徒刑「未免太輕」,質問難道司法認為人命不值錢,兩人兇殘至極、不知悔改,因少事法保護而有機會重返社會,自己的孩子卻永遠都沒有機會。楊爸爸提到,少事法「生了太大的病」,不僅不判處死刑,還可縮短刑期,「如此漠視生命,不僅不尊重人民生命權,更是給受害家庭二次傷害」,他痛批法律已死,成了加害者的保護傘,質問兩個兇手犯的錯,為何該由自己乖巧懂事的孩子承擔,「難道我們是弱勢家庭,命就可隨便擺弄嗎?」
孕婦癲癇發作抽蓄口吐白沫路倒騎樓 熱心警員緊急救助化險為夷
台北市大同區日前上演一場驚險救援!4名台北市警局保安大隊第5中隊的員警,巡邏時發現1名懷孕32週的陳姓女子癲癇發作,倒臥在重慶北路與酒泉街口的騎樓上,全身抽搐、口吐白沫,場面相當驚險,所幸員警們反應迅速,及時協助將孕婦送醫,成功化解危機。當時,陳女的丈夫在旁手足無措,驚慌不已,員警黃冠勛具備初級救護員資格,立即在現場指揮同仁及周遭民眾協助,維持陳女的呼吸道暢通,並將其遠離周邊可能造成二次傷害的物品。由於黃警的專業處置,陳女避免進一步的危險。與此同時,警員鄭濤迅速聯繫救護車到場,並向醫護人員詳述陳女的狀況,讓救護流程能夠順利銜接,陳女當時懷孕已32週,情況相當危急,另1位員警連清堯則負責現場交通疏導,確保周邊車輛不會影響救援行動,連警員剛喜獲麟兒,看到孕婦倒地無助,心中更是感到不捨。在員警們的合力救援下,陳女逐漸恢復意識,救護車及時趕到現場,員警們協助醫護人員將陳女送上救護車,順利送醫後無大礙。陳女的家屬對警方的即時幫助深表感謝。保安警察大隊的分隊長陳佩君提醒,近日天氣變化劇烈,孕婦及家屬應格外留意身體狀況,保持適當衣物穿著,並減少外出風險,以確保孕期安全,防範突發狀況發生。
93歲老翁車禍倒地!烈陽下員警與工班聯手撐傘救援 暖心畫面曝光
台中市龍井區公所附近的觀光路20日上午,發生一起機車擦撞事故,造成93歲陳姓老翁倒地,無法動彈,當時正值高溫酷暑,柏油路面被曬得滾燙,幸好員警迅速趕到現場,為老翁撐傘遮陽,並獲得龍井區公所工班人員支援,眾人齊心協力照顧老翁,直到救護車抵達,整個過程充滿人情味,展現「台灣最美的風景」。根據警方調查,事故發生在上午10時36分,64歲郭姓騎士欲前往區公所辦理業務,右轉時不慎與直行的陳翁發生碰撞,陳翁剛買完麻油準備返家,因車禍連人帶車摔倒在地,雖清醒但身體多處受傷,所幸無生命危險。由於天氣炎熱,地面高溫可能對受傷的陳翁造成二次傷害,台中市警局烏日分局的警員顏俊賢和替代役陳伯邑立即趕到現場,立刻為陳翁撐起雨傘遮陽,不久,龍井區公所的工班人員也聽到事故聲響,迅速加入救援行列,協助指揮交通、撐傘安撫老翁、並清理地上破損的麻油瓶。現場警民齊心協力守護老翁,直到救護車抵達,感人的舉動獲得路過民眾的稱讚,大家紛紛豎起大拇指,表示「這才是台灣最美的風景」,警方也提醒駕駛人,轉彎時應注意視線死角並禮讓直行車,確保道路安全。
女兒掉進井裡!父親竟「阻攔施救先拍照」 知情人:可能擔心擔責
中國甘肅天水市近日發生一起意外事件,一段標題為「女孩掉井父親不讓施救先拍照」的影片在網上迅速傳播,引起了網友們的熱烈討論。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14日上午,一名女童在天水羲皇大道西路不慎跌入路邊的排水井中,附近商戶見狀立即拿來梯子準備施救,卻意外遭到女童父親的阻攔,女童父親父親甚至堅持要先拍照後才施救,而這一幕被路人拍攝下來,後續影片也在網上廣為流傳。事發之初,許多網友對女童父親的行為表示不解和憤怒,但隨著事件進一步發酵,有參與救援的知情人士表示,女童父親的行為可能出於多方面考慮。一方面,他可能想要保留事故現場的證據,以便日後追究相關責任;另一方面,他也可能擔心貿然施救會對孩子造成二次傷害。而實際上,在現場路人的勸說下,大家達成共識,先錄製影片保留證據,然後再將孩子救出並送往醫院。事發之後,天水市住建局的工作人員表示,能理解父親的心情,但不贊同「阻攔施救先報警」的做法。該名工作人員表示,遇到類似情況時,應該首先確保孩子的安全,同時報警求助並聯繫相關部門找到責任方。而天水市住建局承認,羲皇大道上的基礎設施確實存在一些不完善之處,這也可能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至於跌入井中的女童,目前僅知道早已被救出送醫治療,但對於女童的傷勢情況以及事後的處理進展,目前均未有任何消息。
死不悔改!韓攝理教「淫魔教主」鄭明析洗腦性侵女教徒 遭求刑30年
南韓攝理教(基督教福音宣教會,JMS)教主鄭明析(Jeong Myeong-seok)過去曾因性侵多名女信徒而遭判入獄服刑10年。沒想到,2018年2月出獄後,他依然不知悔改,2023年再次因涉嫌性侵多名國內外女信徒遭起訴,甚至聲稱自己是救世主「彌賽亞」,以此洗腦信徒對他言聽計從。對此,韓國檢方於6日在大田高等法院的上訴審中,要求加重判處鄭明析30年有期徒刑,此外檢方還要求他完成500小時的性暴力治療計畫,並申請命令讓他配戴電子腳鐐20年。根據《韓聯社》報導,鄭明析因涉嫌性侵、猥褻3名受害者,於2023年12月被大田地方法院判處23年有期徒刑,且須配戴電子腳鐐監控行蹤15年、10年內不得在兒童與青少年相關場所就業,並須強制接受120小時性暴力防治課程。鄭明析則對此判決提出上訴。不僅如此,韓國檢察機關還在2024年5月,因涉嫌性侵另外2名女子兒起訴鄭明析,相關審判將與去年的上訴審判分開進行。報導指出,1999年因當韓國警方對韓國女信徒的性侵指控展開調查時,鄭明析便逃離韓國,在台灣、香港和中國大陸流亡了大約10年,並在期間再次犯下了多起性侵罪。之後他於2007年5月被中國警方逮捕,2008年2月被遣返韓國,被判處10年徒刑,並在2018年2月獲釋出獄。然而他出獄之後毫不收斂,在2018年2月至2021年9月間,在修道院性侵29歲香港籍女信徒葉萱(韓文名鄭秀晶)高達17次,2018年7月至該年年底涉嫌撫摸31歲澳洲籍女信徒身體特定部位。2018年8月,鄭明析被指控在修道院搭乘高爾夫球車時,撫摸韓籍女信徒身體特定部位。此外,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間,還有3名韓籍女信徒出面指控,她們從2018年便在教會設施內遭鄭明析多次性侵與性騷擾。法官指出,鄭明析利用自己的宗教地位,將對女性信徒施行性暴力偽裝成宗教行為,並有計畫地利用女信徒們身心上的弱點來滿足其淫慾,且事後均否認犯行,對受害者造成二次傷害。他不僅通過安排多名證人作偽證來妨礙偵查,還企圖「隻手遮天」否認錄音檔內容,甚至對受害者進行人身攻擊,並反控其誣告。韓國檢方在大田高等法院的上訴審中,要求判處鄭明析30年有期徒刑,此外檢方還要求他完成500小時的性暴力治療計畫,並申請命令讓他配戴電子腳鐐20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麻醉醫涉性侵女病患害尋短 北醫5懲戒:已進入司法程序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北醫)林姓麻醉科醫師,涉嫌趁女病患意識模糊時,指侵得逞,遭到起訴。對此,北醫附醫回應,對當事醫師處以懲戒大過1次、暫停臨床業務3個月、解任其主管職,一年內不得擔任本院主管職,一年內不得擔任本院臨床教學相關職務、半年內完成性別平等相關教育訓練。根據《鏡週刊》報導,林男趁女病患意識模糊時,指侵得逞,之後坦承「了不該做的事情」,豈料後續改口稱是怕病患冷、拉被單。案件審理期間,林男的律師在詰問時,多次逼問女病患性經驗,造成女病患二次傷害,萌起輕生念頭。對此,北醫附醫聲明回應,接獲申訴人反映遭性騷擾後,隨即展開調查,經人評會決議,對當事醫師予以記過及停權等懲處,並要求完成性別平等相關教育訓練;後因申訴人另有陳述,北醫附醫依法通報,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北醫附醫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並依調查結果,由人評會進行相關處置。對於此次事件,北醫附醫深感遺憾,同時積極強化病人就醫安全,持續在工作環境、內部文化等多面向加強性平文化宣導,致力打造兩性平等及民眾安心的就醫環境。北醫附醫表示,人評會決議,對當事醫師處以懲戒大過1次、暫停臨床業務3個月、解任其主管職,一年內不得擔任本院主管職,一年內不得擔任本院臨床教學相關職務、半年內完成性別平等相關教育訓練,同時,醫院也對當事醫師進行職務調整,包括當事醫師不得在檢查單位服務,迄今未接獲異常通報。◎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淡水驚傳工安意外! 保全跌落2層樓斷腿急送醫
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二路上的一處新建案工地9日上午7時51分發生工安意外,44歲的張姓保全從一樓失足跌到地下二樓,造成大腿骨折、頭部擦挫傷,警消獲報到場後立即將他送往淡水馬偕醫院急救,詳細事發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張姓保全在工地從一樓跌到地下二樓,下墜約7米的深度讓他大腿骨折、頭部擦挫傷,警消獲報到場時張男已被其他工人救到平面,所幸意識清楚,馬上送往淡水馬偕醫院救治。第三大隊長陳志德提醒,發生墜落傷害時,切勿隨意移動患者,應立即撥打119報案,確保患者呼吸道暢通並保護頸椎,等候救護人員到場進行固定和保護,再送醫急救,避免二次傷害。
高雄男13刀砍死鄰居夫妻! 2孩目睹「慘案過程」自責:我是不是壞小孩
高雄市苓雅區一名60歲吳姓男子疑不滿樓上鄰居長期太吵,竟持刀上14樓,當著2個小孩的面前把鄰居夫妻羅姓男子、蔡姓女子砍死。之後吳男被依殺人罪起訴,並求處死刑。全案今(1日)首度開庭,家屬透露,孩子受創嚴重,至今仍自我懷疑「我是不是壞小孩」。吳男是羅姓男子、蔡姓女子的樓下鄰居,因長期不滿樓上的2名孩子時常發出噪音,讓他無法好好休息,在案發前曾多次爆發口角衝突。2023年9月15日,吳男再度上樓理論,一氣之下竟持刀狠砍鄰居夫妻13刀,造成鄰居夫妻臟器外露,當場死亡。而2名孩童目睹行兇畫面,嚇得跑去管理室請求幫忙。犯案後吳男騎機車逃逸,沿途丟棄作案工具、衣服,但最後仍在屏東枋寮臨海路落網。吳男落網後雖坦承犯案,但對於動機、兇刀與血衣丟到哪等都保持緘默,甚至拒絕夜間偵訊。檢方表示,吳男在幼童前基於殺人犯意砍殺夫妻致雙亡,手段兇殘,落網後又行使緘默權,認定其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此外,吳男在犯後從未曾向被害者家屬道歉或懺悔,無教化可能性及必要性,依殺人罪起訴,求處死刑。全案今(1日)首度開庭,家屬透露,孩子受創嚴重,至今仍需要接受心理輔導,還常常自責是自己把壞人放進來,不停懷疑自己「我是不是壞小孩」,讓他們很擔心,也感到鼻酸。家屬強調,因為擔心對孩子造成二次傷害,所以如果法官要傳喚孩子,他們絕對不會答應。至於吳男則表示,自己從沒承認犯罪。據了解,當法官在講程序事項時,他的回應都是「不懂」,由律師處理。
踩破遮光罩墜地!三重男「直墜6米高」壓傷清潔工 2人送醫治療中
新北市三重區20日早晨發生一起驚險意外,1名57歲顏姓男子在屋頂實施修繕工程時,不慎踩破遮光罩,瞬間從6米高空直墜1樓,未料卻重壓在1樓掃地的清潔工,導致2人倒地不起,警消獲報到場,立即將2人送醫搶救,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顏男在自己屋頂上進行修繕作業時,不慎踩破屋頂遮光罩,導致他直接從6米高處狠狠墜落至地面,甚至重壓1樓正在掃地的清潔工,事故導致2人當場倒地不起,直接癱軟在地,頭部也冒出大片血跡。消防局表示,新北市消防局獲報,迅速出動人車前往救援,到場後發現顏男牙齒斷裂,清潔工則頭部撕裂傷,但所幸意識皆清醒,隨即將2人送醫搶救,目前仍在醫院救治中,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消防局說明,第三大隊大隊長陳志德呼籲民眾於高空作業時,因鐵皮屋頂上常伴隨有採光罩,切勿不可行走或踩踏於上面,務必繫妥繩索確保安全,若不慎遇到意外發生,千萬別隨意移動患者,避免造成二次傷害,同時應注意傷患意識及呼吸等狀況,並立即撥打119求援。